(以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前15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501-2021-02278采购项目编号:441501-2021-02278
项目名称: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节点项目建设(2021-2023年)采购人:汕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章投标邀请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汕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节点项目建设(2021-2023年)。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节点项目建设(2021-2023年)采购计划编号:441501-2021-02278
采购项目编号:441501-2021-0227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555,9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节点项目建设(2021-2023年)):
采购包预算金额:25,555,9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 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 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 产品 |
1-1 | 其他服务 | 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节点项 目建设(2021-2023年)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节点项目建设(2021-2023年)):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节点项目建设(2021-2023年)):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前15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 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
0.xxxxx
名称:汕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 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xxx艺术中心联系方式: 0660-3828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方式: 06603826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xxx电话: 00000000000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目标
x项目通过建设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数据需求管理系统、数据服务管理系统、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打造数据中心服务统一入口,盘活政府数据资产,以数据应用为驱动,实现政府效能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形成“标准统
一、运行规范、数据共享、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支撑“数字政府”高效运转。
——打造鲜活、高质、权威的数据资源池,提高数据治理能力。提供人口、法人、社会信用、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等基础信息以及各类主题、专题数据,并对数据进行有效治理,保障数据可用性。
——打造数据服务管理系统,提升数据服务能力。为各部门重点政务应用提供集约高效、稳定可靠、规范统一的一体化数据服务支撑,实现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系统互联互通。
——打通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数据烟囱,对接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形成省市县一体化数据共享和应用。
——强化汕尾市的数据分析应用,通过省、市、县三级数据共建共治共享渠道,提升市县数据分析应用能力,挖掘数据价值,为基层业务提供及时可靠的决策支撑。
本项目通过建设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节点,进一步围绕民生服务、社会治理、营商环境等领域业务场景,以业务需求为驱动,持续不断地开展数据治理,挖掘数据价值,促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提升政府内部运作效能,实现“一网统管”全域治理新模式,政务服务“四少一快”,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的靓丽明珠。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
通过建设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市分节点,构建省市县“两级平台,三级管理”的整体框架,为市级各业务部门及各区县的用户提供统一入口,提升市级各业务部门及各区县的数据管理能力,提升本市数据汇聚、数据管理、数据应用的能力,盘活本市数据资产,同时以数据应用为驱动,推动政府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支撑市级“数字政府”高效运转。
1、部署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通过统一用户入口,集中开展政务数据资源查询、申请、统计分析和应用成效展示,并提供数据服务的管理、审核、授权和共享,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
2、部署数据需求管理系统,提供统一的供需对接平台。为需求部门及数源部门提供统一的对接平台,实现数据资源的需求申请、需求审核、需求实施、数据获取全流程线上管理,简化数据共享流程,提高数据共享效率。
3、部署数据服务管理系统,提升数据服务能力。基于两级部署的数据服务总线,实现集成联通、服务联动,为汕尾市各部门重点政务应用提供集约高效、稳定可靠、规范统一的数据服务支撑,满足多场景需要,形成互联互通的数据服务体系。
4、部署数据资源管理系统,推进数据标准化,提高政务数据治理服务能力。数据资源管理系统为本市各部门提供安全、隔离的数据管理与治理工具,多渠道接入数据源,开展数据清洗、整合、转换、对账、稽核等治理工作,共享治理成果经验,提升数据管理效率和水平。
5、部署粤政图平台分节点,实现政务外网环境下的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空间业务应用平台。提供空间地理数据的在线申请、审批、应用功能,实现地图数据产品化、地图功能工具化、业务应用可视化,粤政图为省统一标准版平台,根据汕尾市需求开展建设,为“民情地图”提供共享地图工具。
6、完成汕尾市数据库初始化工作。将法人单位数据、社会信用数据、空间地理数据、电子证照数据、“互联网+监管”数据、网上办件数据等六大数据库的属地化数据回流到对应的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市分节点,并基于回流数据,完成相应的初始化建库工作,构建起本市鲜活、高质、权威的政务大数据中心数据资源库,为需求部门提供可用好用的数据资源服务。
7、汕尾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建设。对接管理、支持多租户管理、支撑与省可视化管理中枢对接,满足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大数据决策专题应用的需求。
8、部署共享交换平台。按照“两级平台、三级管理”的模式建设,打通和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数据需求管理系统和
数据目录管理系统流程,实现用户在数据目录管理系统编目数据目录资源,数据需求管理系统订阅数据需求等场景的联动,自动生成对应共享交换任务,完成相应数据的汇聚、挂接与交换,实现省市共享信息同步、数据互通。
9、通过标准版系统及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运维运营服务,满足市级各业务部门对政务数据资源的需求,支撑包括重点项目、民生事项、营商环境等领域的数据查询、核验、应用等需求。
2019年汕尾市启用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已累计达到1000多人,按此预估,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市用户数量预计规模达到2000个以上。
采购包1(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节点项目建设(2021-2023年)):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汕尾市分节点标准版系统部署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建设服务期限为6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汕尾市分节点标准版系统运维运营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运维运营服务期限为3年,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标准版系统部署与运维运营服务、大数据中心分 析平台建设部署与运维运营服务将同步开展。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汕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项目总额的10%,作为项目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30%,项目建成后,实施完成第一年运维运营服务,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 3期:支付比例30%,第二年实施完成第二年运维运营服务,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30% 。 4期:支付比例30%,第三年实施完成第二年运维运营服务,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 %。 |
验收要求 | 1期:合同签订后。 2期:完成汕尾市分节点标准版系统的部署上线工作、完成汕尾市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的部署上线工作、完成第一年运营运维服务。 3期:完成第二年运营运维服务。 4期: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投标人提交交付申请,按照采购人实际要求的基本功能、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完成验收。验收通过后正式上线。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项目招标最高限价:项目招标暂设最高限价为25,555,900.00元。最终实际费用以财政审核为准。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 ”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 (元) | 分项预算总价 (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节点项目建设(2021-2023 年) | 项 | 1.00 | 25,555,900.00 | 25,555,900.00 | 否 | - | 详见附表 一 |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
商。
附表一: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节点项目建设( 2021-2023年)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 设计原则要求 项目设计需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成熟技术,坚持需求主导、深化应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规范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在规划、设计中遵循以下实施原则: 1.1. 拓展性 在保证实用、可靠、安全的前提下,需尽可能跟踪国内外先进的计算机软件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使项目管理平台具有较高的性能价格比。采用国际先进的软件体系结构,对基于局域网、政务外网的应用具有良好的拓展性。 1.2. 实用性 在系统设计和开发过程中,需本着“以业务为基础,以需求为导向”的原则,使系统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在满足现有业务的基础上,通过业务重组和优化提高管理水平。 1.3. 开放性 需考虑系统在全市范围内的实施应用,在系统设计时需充分考虑系统的开放性,保证系统具有统一的组件接口标准,数据系统具有通用的数据结构。充分考虑与其他系统的接口,提供二次开发的接口。 1.4. 安全性和保密性 系统中存储市各单位数据信息。因此,系统必须具有必要的等保2.0的相关安全保护和保密措施,以及对计算机犯罪和病毒的防范能力。 1.5. xxx性 贯彻“以人为本”的设计思想,充分体现系统的易操作性。用户接口及界面设计需充分考虑实际需求及视觉效果进行优化设计,界面友好、美观,操作符合日常工作流程需要,易学习、易操作,系统提示和帮助信息准确、及时。 1.6. 标准化 需遵循“标准先行、应用遵循”建设思路,确保系统采用的信息格式、接口标准都符合国家标准、行业等标准。 1.7. 可扩展性 系统除了实现目前可计算机处理的业务外,对用户尚未提出的,或实现难度较大的业务工作要尽量予以考虑或预留接口。使得系统根据日后需求增加新的功能组件或新的子系统。 1.8. 可靠性稳定性原则 建设中的设计、实施、选型安装等应有可靠性、安全性、稳定性保证措施,确保系统每周7 ×24小时稳定可靠运行。 1.9. 可维护性原则 系统应具有较强的功能和容量可扩展性,可灵活增减或更新某个子系统,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系统采用B/S结构,在客户端不用进行安装便可方便使用。应有利于根据经费投入情况实施分步建设、应用。 | |
2. 技术路线要求 2.1. 大数据技术 大数据技术是近来的一个技术热点,历史上,数据库、数据仓库、数据集市等信息管理领域的技术,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解决大规模数据的问题。然而,大数据技术作为一个专有名词成为热点,主要应归功于近年来互联网、云计算、移动和物联网的迅猛发展。无所不在的移动设备、RFID、无线传感器每分每秒都在产生数据,数以亿计用户的互联网服务时 |
2 | 时刻刻在产生巨量的交互,要处理的数据量实在是太大、增长太快,而业务需求和竞争压力对数据处理的实时性、有效性又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的常规技术手段根本无法应付。在这种情况下,研发和采用了一批新技术,主要包括分布式缓存、基于MPP的分布式数据库、分布式文件系统、各种NoSQL分布式存储方案等。 2.2. 分布式存储技术 分布式存储是将数据分散存储在多台独立的设备上,传统的网络存储系统采用集中的存储服务器存放所有数据,存储服务器成为系统性能的瓶颈,也是可靠性和安全性的焦点,不能满足大规模存储应用的需要。分布式网络存储系统采用可扩展的系统结构,利用多台存储服务器分担存储负荷,利用位置服务器定位存储信息,它不但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可用性和存取效率,还易于扩展。 2.3. 分布式ETL 通过采用基于分布式架构,实现对系统源数据的统一数据清洗比对、关联融合、企业关系探寻、标签化,性能随着设备扩容呈线性增长,并且不受扩容限制。利用分布式内存数据计算,以多进程与多线程相结合方式并行读取不同的接口文件,实现高效的数据采集ETL功能,从而达到结构化数据满足百亿级别以上的结构化数据存储及处理能力;非结构化数据满足 PB 级及以上数据存储及处理能力要求。 2.4. 微服务架构 微服务架构(Microservices Architecture)是一种架构风格(Architectural Style)和设计模式,微服务是一项在云中部署应用和服务的新的架构方式。微服务的基本思想在于考虑围绕着业务领域组件来创建应用,通过微服务的概念应用可独立地进行开发、管理和加速。在分散的组件中使用微服务云架构和平台使部署、管理和服务功能交付变得更加简单 。 2.5. 面向数据的体系结构 面向数据的体系结构,建立在云计算的硬件架构之上,采用“面向数据和以数据为核心”的思想,通过数据注册中心,数据权限中心,数据异常控制中心来统一定义数据、管理数据和提供数据服务,通过数据应用单元对各种应用进行管理和服务,建立一种数据大平台与碎片化应用的数据生态系统,构建起从数据保护到授权应用的整套机制,为有效解决大数据时代所面临软件体系结构的问题提供基础理论和方法技术支撑。 2.6. 基于元数据的数据管理 采用元数据驱动设计理念,去规划元数据对象的创建、运行、评估、维护各环节,屏蔽大数据平台差异性,基于统一模型设计、统一程序开发,将元数据融入到开发各个环节,实现全流程、全生命周期、动态数据管理,提升跨系统统一调度处理能力,支持跨系统平台 、跨数据库调度流程调度与处理,从而实现以数据为核心,贯穿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统一数据监控系。 2.7. 数据挖掘技术 数据挖掘就是从海量的数据中采用自动或半自动的算法,提炼出有用的、潜在的信息,是从数据库中发现信息的过程,是通过电脑存储数据和数据库技术以及统计分析、在线分析处理、机器学习等诸多方法来实现目标的。 |
数据挖掘,根据数据挖掘任务分类,可分为预测模型发现、数据总结、关联规则发现、依 赖关系发现、异常和趋势发现等;根据数据挖掘对象分类,可分为关系数据库、面向对象数据库、文本数据库、多媒体数据库等;根据数据挖掘方法分类,可分为机器学习方法、统计方法、数据库方法等。 2.8. 数据建模技术 数据建模是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设计的一种有效手段,是对现实世界各类数据的抽象组织,确定数据库需管辖的范围、数据的组织形式等直至转化成现实的数据库。是将人、事、物等作为抽象的实体,并以实体之间的关系为纽带,用图形化的方式去展现业务规则的过程 。数据建模通常包含模型准备、模型假设、模型构建、模型验证等步骤,但不同的数据挖 掘需求,在应用上会有一些不同,因此要不断的修改、完善数据模型。 | ||
3. 系统架构 3.1. 总体架构要求 图-汕尾市分节点总体架构图 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市节点总体架构共分为四层,分别为基础层、数据层、平台层、应用层。 基础层由市级政务云和政务外网构成,为数据资源及应用系统提供存储、网络、计算的能力。 数据层由共享库、单位云盘、质检库、各数源及数据汇聚工具(共享交换平台)构成,市级大数据中心可汇聚省级回流数据、市级各部门数据、各区县数据及外部互联网数据,共同构建市级大数据中心数据资源池,为上层的数据应用提供丰富的数据资源。 平台层由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大数据中心门户、数据需求管理系统、数据服务管理系统 、数据资源管理系统、粤政图平台构成,对库表、接口、文件、地图类数据资源等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同时为数据应用提供统一入口及分析工具。 应用层由各地各单位专题应用组成,依托政务大数据中心的数据资源及共用平台,围绕各地各单位业务实现数据资源的有效利用。 3.2. 应用架构要求 3.2.1. 汕尾市分节点标准版系统应用架构要求 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节点需包含数据资源管理系统、粤政图平台、数据服务管理系统(含服务构建模块、服务总线节点)、数据需求管理系统(含自动化实施、配置管理模块)、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含配置管理、系统管理模块)和共享交换平台,对接省 |
3 | 级系统,确保省市两级互联互通。 3.2.2. 大数据分析平台应用架构要求 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作为专题的孵化平台,部署在汕尾市政务云上,利用政务云的MPP数据库、Hadoop、计算、存储,网络资源。业务部门通过对接政务大数据中心分节点汇聚的数据,并进行建模、多维分析,利用分析平台提供的基础能力,支撑行业专题应用构建。汕尾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主要分5部分,具体功能如下: 1、对接管理:包括将建模所需的原始数据从政务大数据中心分节点、外部数据源或者本地数据对接到政务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对数据抽取、加工、清洗等工作进行作业化管理。 2、大数据中心分析后台:提供建模、自助分析、多维分析、可视化、通用AI能力,满足不同业务场景专题需求。 3、大数据中心分析工作台:实现模型的发布、申请、统计、授权、分类等操作,支撑本市内各委办局之间的模型共享;结合本地特色的行业应用,形成本市特色专题;通过与可视化中枢管理平台对接,实现其他平台调阅汕尾市专题的能力。 4、管理中心:提供多级租户的权限控制,用户管理,消息管理,日志管理等功能,实现多租户和分权限的管理。 5、首页:提供个人中心、分析平台任务的可视化看板,成果展示。 3.3. 网络架构要求 政务大数据中心分节点分为省市两级部署,分别部署在省级政务云与汕尾市政务云。 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前台模块、数据目录管理系统、数据需求管理系统前台模块集中部署在省级政务云,省级部署的平台功能可对汕尾市用户开放,实现省市一体化统一入口 ,构建全省统一的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实现全省业务流在省级统一流转。 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后台模块、数据需求管理系统后台模块、数据服务管理系统、数据资源管理系统、粤政图平台分节点部署在汕尾市政务云,支持数据流在汕尾市流转及数据管理工作在汕尾市的开展,实现业务流程管理、账号体系管理等。 省前置机部署于省政务云,汕尾的汕尾市前置机部署在汕尾市政务云,各部门前置机各自部署于汕尾市政务云,均与政务外网联通,通过省市共享交换平台进行前置机之间的数据交换。 3.4. 安全架构要求 需根据我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并充分借鉴国际上成熟的信息安全管理实践,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有关标准要求设计。 | |
4 软件开发服务需求 4.1. 成品软件购买服务 4.1.1. 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 汕尾市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作为大数据分析的平台工具,实现基于政务大数据中心数据资源的融合分析,具备多样化的数据接入能力、海量数据存储能力、多维分析、深度学习、数据挖掘、模型应用与管理、通用AI能力等。业务部门通过对接政务大数据中心分节点汇聚的数据与分析平台,进行建模、多维分析,利用分析平台提供的基础能力,支撑行业专题应用构建,满足三年内六个以上应用场景分析要求,且应用场景分析结果需与省粤治慧平 |
台对接,如无法支撑汕尾市分析应用需求,项目建设期间内需要对分析平台进行升级。汕尾市政务大数据分析平台主要分5部分,具体功能如下:
(1)对接管理:包括将建模所需的原始数据从政务大数据中心分节点、外部数据源或者本地数据对接到政务大数据分析平台,对数据抽取、加工、清洗等工作进行作业化管理。
(2)大数据中心分析后台:提供建模、自助分析、多维分析、可视化、通用AI能力,满足不同业务场景专题需求。
(3)大数据中心分析工作台:实现模型的发布、申请、统计、授权、分类等操作,支撑本市内各委办局之间的模型共享;结合本地特色的行业应用,形成本市特色专题;通过与可视化中枢管理平台对接,实现其他平台调阅汕尾市专题的能力。
(4)管理中心:提供多级租户的权限控制,用户管理,消息管理,日志管理等功能,实现多租户和分权限的管理。
(5)首页:提供个人中心、分析平台任务的可视化看板,成果展示。
4.1.1.1. 功能清单
具体功能需求清单如下:
表格-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分节点功能需求清单
序号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对接管理 | 作业管理 | 作业配置 | |
作业运行 | |||
作业日志 | |||
作业管理 | |||
作业监控 | |||
数据源管理 | 接口接入 | ||
库表接入 | |||
文件接入 | |||
汕尾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分析后台 | 模型能力 | 指标建模 | |
模型训练 | |||
模型部署 | |||
模型管理 | |||
BI能力 | 自主分析 | ||
多维分析 | |||
普通平面大屏展示 | |||
AI能力 | 通用类文字识别 | ||
卡证类文字识别 | |||
发票类文字识别 | |||
政务大数据中心分析工作台 | 模型仓库 | 模型发布 | |
模型申请 | |||
模型统计 | |||
模型授权 | |||
模型分类 | |||
模型搜索 |
成果管理 | 成果发布 | ||
成果撤回 | |||
成果订阅 | |||
管理中心 | 租户管理 | 租户开通 | |
租户授权 | |||
用户管理 | 成员管理 | ||
组织管理 | |||
角色管理 | |||
权限管理 | 菜单权限管理 | ||
功能点权限管理 | |||
分行政区域数据权限 | |||
认证登录对接 | 统一认证对接 | ||
消息管理 | 消息触发条件配置 | ||
消息模板配置 | |||
日志管理 | 日志查询 | ||
日志导出 | |||
首页 | 个人中心 | 个人发布 | |
个人订阅 | |||
个人消息 | |||
分析平台任务 | 任务详情 | ||
任务总览 | |||
成果展示 | 查看成果 | ||
展示风格选择 | |||
展示端选择 |
4.1.1.2. 功能需求
4.1.1.2.1. 对接管理
4.1.1.2.1.1. 作业管理
作业管理对系统的训练作业、模型预测作业、指标模型作业调度等进行统一管理,支持增
、删、改、查、运行、停止、查看结果、查看日志、下载日志等操作管理。
4.1.1.2.1.1.1. 作业配置
作业配置对作业相关的参数进行配置,应支持配置作业名称、作业描述、作业类型、作业模型、模型参数等。
4.1.1.2.1.1.2. 作业运行
作业运行是指根据业务模型调度执行需求,支持的启动方式,应支持立即启动、定时启动和周期性启动三种运行方式。
立即作业:直接启动作业。
定时作业:当系统时间到达设定的时间时,作业会启动运行。
周期性作业:当系统时间到达周期性设定的时间时,作业会周期性启动运行。
4.1.1.2.1.1.3. 作业日志
作业日志是指业务模型作业运行时的信息记录,支持日志查看和下载,以便查看作业运行 记录。 4.1.1.2.1.1.4. 作业监控 作业监控是指查看作业运行状态和作业运行结果,如运行中,运行成功或者失败。 4.1.1.2.1.2. 数据源管理 数据源管理是指将数据分析所需的数据从数据中心资源目录、外部数据源或者本地数据文件接入到政务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中,数据接入层应包含接口接入和库表接入。 4.1.1.2.1.2.1. 接口接入 接口接入指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能够对接数据资源管理平台提供的API接口进行数据获取,以便进行后续数据分析。应支持http/https协议;应支持通过Http restful接口方式调用;应支持通过GB28181协议或者rtsp协议对接视频流。 4.1.1.2.1.2.2. 库表接入 库表接入指直接对接数据库表,进行数据访问。需支持数据Hive库、MySQL数据库、Post greSQL数据库、Oracle、SQLServer、MPP等数据库。 4.1.1.2.1.2.3. 文件接入 支持对数据文件导入、查看和删除。 ▲文件导入支持Excel、CSV,txt文件,支持设置文档编码、分隔符、支持数据预览,支持自动识别数据类型,支持数据异常处理策略设置。(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提供机器学习数据管理服务:包括数据源管理、数据库管理、样本表管理、特征表管理。 (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4.1.1.2.2. 汕尾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分析后台需求 4.1.1.2.2.1. 模型能力 模型能力应具备基础框架功能,可满足后期多厂家模型导入需求。 4.1.1.2.2.1.1. 指标建模 指标建模是指对业务具有分析价值的指标进行数据模型构建,应具备构造数据、合并数据和统计处理数据的运算能力。 ▲1、提供数据之间以关联、联合、自碰撞等方式生成所需业务数据的能力。(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2、提供数据聚合、替换、去重、过滤、差分、计算、缺失值填充等方式进行数据处理的能力。(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3、提供表达式生成新列的方式构造生成数据新属性的能力。(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4、支持数据处理即时预览,所见即所得。(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5、应支持可视化拖拽方式进行数据指标模型构建。(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6、应支持跨库数据联合查询,支持跨数据库的SQL查询能力。无须数据搬迁工作,即可实现对常见类型数据库数据的SQL方式的联合查询。 4.1.1.2.2.1.2. 模型部署 模型部署指模型开发完成后,被部署为可被调用的服务能力,具体要求包括: 1、提供模型部署及服务的能力。 2、提供模型服务资源可配置能力。 3、使用容器技术,一键式部署模型,实现高效部署。 4.1.1.2.2.1.3. 模型训练 |
4 | 模型训练是指从大量的、有噪声的、不完全的、模糊和随机的数据中,提取出隐含的、不可预知的、具有潜在利用价值的信息和知识的过程。模型训练包括准备数据、探索数据、训练模型、评估模型和训练任务管理。 ▲机器学习建模提供向导式的界面引导业务人员完成从数据预处理到模型结果评估的建模全流程。(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机器学习建模的模型预测支持选择特征表或者上传特征表,机器学习模型预测支持模型特征自动匹配。(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机器学习建模的模型训练提供任务创建、删除、停止、列表查看、日志查询等功能(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深度学习模型训练支持以下深度学习模型的训练建模(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1)自然语言处理模型类型应包括单标签模型、多标签模型、情感分析模型、实体识别模型 (2)计算机视觉模型类型应包括:单标签模型、多标签模型、图像分割、图像放大、图像去模糊、对象检测模型 (3)提供文本分类,命名实体的标注,支持图像的分类、分割、对象检测模型的在线标注能力; ▲支持迁移学习,在预训练模型的基础上进行增量训练,减少样本数量及缩短训练时长(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具备常见模型评估指标和图形展示能力。(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具体要求包括: 1、平台需支持以下模型训练模型的训练建模: (1)二分类模型 (2)多分类模型、 (3)聚类模型 (4)回归模型 (5)关联规则 (6)时间序列 2、准备数据 (1)应提供选择已有样本表,支持样本表预览。 (2)应提供本地样本文件上传能力,支持样本表预览。 3、探索数据 通过检验数据集的数据质量、绘制图表、计算特征量统计等手段,对数据集的结构、质量 、分布和规律进行分析。 4、训练模型 训练模型是根据已知数据寻找模型最佳参数的过程,应有选择回归、分类、聚类、关联规则、趋势预测等训练模型的能力,具体要求包括: (1)模型训练支持自动化。 (2)支持自动探索模型任务算法。 (3)支持特征自动交叉衍生。 (4)支持特征自动筛选。 (5)支持模型自动化调参。 |
5、训练任务管理 训练任务管理是指对模型训练提供任务创建、删除、停止、列表查看、信息查询等功能,具体要求包括: (1)提供模型训练任务创建、删除、运行、停止、复制等操作能力。 (2)提供训练任务状态查看,支持训练模型过程可视化,log查看能力。 (3)提供多用户、多训练任务并行执行能力。 (4)提供训练结果查看能力。 6、模型评估 模型评估是指依据多种模型性能的度量指标,对训练后的模型进行准确率评估,具体要求包括: (1)具备常见模型评估指标:F1得分、AUC PR、AUC ROC、Accuracy(准确率)、Preci sion(精确率)、MAE(平均绝对误差)、RMSE(均方根误差)、R*2(决定系数)、M SE(均方误差)、silhouette(轮廓系数)、Kulc。 (2)分类模型评估支持查看混淆矩阵。 (3)分类、回归模型支持特征重要度查看。 (4)时间序列评估支持预测数据置信区间可视化。 4.1.1.2.2.1.4. 模型管理 1、应提供外部模型导入能力。 ▲支持在线推理:把训练产出的模型发布为一个线上服务,并暴露其API端口。当业务系统产生一次新的预估请求,通过调用该模型的API端口,完成待预估数据的预估。(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支持离线批量推理:可以指定待预估的数据集,并指定要使用的模型,就可以批量性地对待预估数据集进行预测。(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2、应提供用户修改模型信息的能力,更新模型,并对模型进行版本控制。 3、应提供查询模型列表、模型详情的能力。 4、应提供模型创建者删除算法模型的能力。 4.1.1.2.2.2. BI能力 面向运营人员提供自助式数据探索与可视化分析服务。 4.1.1.2.2.2.1. 自主分析 根据个性化需求,可选择数据并自主编排,根据个性化需求定制数据报表。 4.1.1.2.2.2.2. 多维分析 需提供全面的数据分析功能,包括数据集切换、维度\度量\参数选择、过滤、排序、特性分析,并内置丰富的图形化组件和分析算法,展示分析结果。基于WEB的报表引擎服务,提供完整的报表分析、仪表舱分析。 4.1.1.2.2.2.3. 普通平面大屏展示 需包含传统的饼、柱、线图,同时也提供可选的可视化展现方式,如玫瑰花图、区域地图等组成大屏。 4.1.1.2.2.3. AI能力 在水利、应急、环保、自然资源等行业构建智慧应用时,如需要基于AI能力构建本行业特色的专题库,提高政务业务的智能化能力,开展城市智能管理、智能决策支持等。 4.1.1.2.2.3.1. AI基础能力框架 |
AI能力建设原则上应具备基础框架功能,以满足后期通用AI能力扩展需求。 4.1.1.2.3. 汕尾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分析工作台需求 4.1.1.2.3.1. 模型仓库 4.1.1.2.3.1.1. 模型发布 模型发布是指对模型上架下架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审核机制,保证高质量的模型发布使用 ,具体要求包括: 1、应具备模型发布申请审核能力。 2、应具备模型上架、下架的操作管理能力。 4.1.1.2.3.1.2. 模型统计 1、模型统计指对模型等使用和查看次数进行统计,便于发现高频模型。 2、应具备模型使用、查看次数计数。 4.1.1.2.3.1.3. 模型应用 模型应用是指将训练后的模型应用到业务应用生产支撑场景中。应具备泛化应用的能力:支持将训练好的模型,用于到新的数据中。新数据经过模型处理能自动返回结果,其结果可解决和指导相应的实际问题,具体要求如下: 1、应提供在线处理的能力:模型发布为在线服务,可通过请求自动获取处理结果。 2、应提供批量处理的能力:指定输入特征数据集,批量进行处理。 4.1.1.2.3.1.4. 模型分类 模型分类指对模型进行分类,以便进行检索使用。 1、应支持对模型按照行业领域进行分类。 2、应支持对模型按照技术类型进行分类。 4.1.1.2.3.1.5. 模型搜索 模型搜索是指对模型进行搜索,以便快速查找到所需的模型。 1、应支持全局模糊查找。 2、应支持对模型名称、模型描述等信息进行检索。 4.1.1.2.3.2. 成果管理 该模块可对接“可视化管理中枢”,共享成果。 4.1.1.2.3.2.1. 成果发布 可支持将相关成果共享到“可视化管理中枢”。可查看发布成功与否,历史发布情况。 4.1.1.2.3.2.2. 成果撤回 可支持将相关成果从“可视化管理中枢”撤回,形成成果发布闭环。 4.1.1.2.3.2.3. 成果订阅 可支持从“可视化管理中枢”订阅其他成果。 4.1.1.2.4. 管理中心需求 管理中心需提供整个平台的用户、权限、认证、消息、日志支持。 4.1.1.2.4.1. 租户管理 多租户功能将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的资源隔离成一个个资源集合,彼此隔离。租户通过“租用”需要的资源集合,来运行分析建模应用和作业,并存放数据。 4.1.1.2.4.1.1. 租户开通 通过开通租户功能将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的资源隔离成一个个资源集合,彼此隔离。 |
4.1.1.2.4.1.2. 租户授权 通过授权租户使用不同的资源。平台支持对用户与组织的资源权限进行管理,包括数据资源与计算资源,控制用户对租户资源的访问权限,以保证访问安全。 4.1.1.2.4.2. 用户管理 需支持用户成员管理、组织管理、角色管理功能。 成员管理:用于查看和管理平台用户。包括用户基本属性数据,用户数量数据。组织管理:用于查看和管理组织架构。 角色管理:用于查看和管理不同角色,例如管理员角色、普通角色,与权限管理模块打通 。 4.1.1.2.4.3. 权限管理 权限管理需包含菜单权限管理、功能点权限管理、分行政区域数据权限。 4.1.1.2.4.4. 认证登录对接 系统需对接统一认证,实现单点登录。 4.1.1.2.4.5. 消息管理 支持消息触发条件配置,支持消息模块对接粤政易;支持消息模板配置; 4.1.1.2.4.6. 日志管理 支持日志管理,需包括以下内容: 1、支持日志查询,用于统一查看系统日志。 2、支持日志导出功能。 4.1.1.2.5. 首页需求 首页模块,需包含个人中心、个人发布、个人订阅、个人消息、分析平台任务、任务详情 、任务总览、成果展示、查看成果、展示风格选择、展示端选择功能。 4.1.1.2.6. 汕尾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分析后台需求(自选功能) 在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基础功能上,增加自选功能,可参考以下需求,项目以实际部门需求应用为准。 4.1.1.2.6.1. 通用类文字识别需求 支持通用类文字识别功能,需包括以下内容: 1、通用文字识别 2、通用表格识别 3、网络图片识别 4.1.1.2.6.2. 卡证类文字识别需求 支持卡证类文字识别功能,需包括以下内容: 1、身份证识别 2、驾驶证识别 3、行驶证识别 4、营业执照识别 5、护照识别 6、银行卡识别 4.1.1.2.6.3. 发票类OCR需求 支持发票类OCR功能,需包括以下内容: |
1、增值税发票识别 2、定额发票识别 3、火车票识别 4、出租车发票识别 5、车辆通行费发票识别 6、飞机行程单识别 4.1.1.3. 软件部署实施服务需求 按照《广东政务大数据中心省级节点 省市一体化 第1部分 总体建设规范》相关要求,需针对本次项目组织开展现状调研、级联部署设计、部署实施服务、培训实施服务工作。 4.1.1.3.1. 汕尾市需求调研 需组织汕尾市需求调研包括现状调研、数据现状调研。 4.1.1.3.2. 系统部署服务 需按照《广东政务大数据中心省级节点 省市一体化 第1部分 总体建设规范》的要求,对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进行部署实施。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作为专题的孵化平台,部署在汕尾市政务云上,利用政务云的MPP数据库、Hadoop、计算、存储,网络资源。 部署的基本步骤主要包括: 1、硬件配置。 2、基础软件安装配置 3、网络策略申请、配置 4、前后端应用部署 5、负载均衡配置 6、系统内容初始化 7、配置测试环境 4.1.1.3.3. 系统测试上线 系统运行测试将由系统部署实施服务方开展,项目验收测试由采购方另行开展,在第三方服务费用中支出。 (一)在测试前需确保已完成以下两点; 1、被测系统已完成全部功能的开发,在政务云平台上部署完毕,完成内部调试,具备了上线运行的条件; 2、被测系统相关的全部服务器已加入到测评跳板机可访问的白名单中。 (二)系统测试一般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负载测试、强度测试、安全性测试、配置测试、故障恢复测试、文档测试、用户界面测试。 主要流程: 1、测试规划阶段 2、测试用例评审阶段 3、测试阶段 4、安全测试 5、预发布验证阶段 6、线上运行测试阶段 4.1.1.3.4. 授权期与维保要求 |
序号 | 软件购买服务 | 数量 | 说明 | ||||
1 | 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 | 1套 | 1. 提供Restful http接口调用方式,支持Java、Py thon、C#、VB等多种语言的调用,支持包括Xxx ux 32/64bit等平台。 2.自系统验收通过之日起,需提供1年免费维护升 | ||||
5 | . 运行维 | 护服务需求 | 级服务。 | ||||
5.1. 软件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x项目运维服务范围包含标准版系统运维服务、共享交换平台及交换数据库运维服务、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运维服务,标准版系统部署与运维服务、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建设部署与运维服务将同步开展。为保障系统稳定运行,运行维护单位需对系统开展日常维护、例行巡检、响应支撑、重要时刻保障、应急保障、版本同步等。根据系统运维维护响应要求需提供2名现场驻点人员及数名远程技术支持人员。 5.1.1. 标准版系统运维服务 x项目运维服务范围是为保障汕尾市分节点的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数据需求管理系统、数据服务管理系统、数据资源管理系统、粤政图平台系统正常运行而开展的运行维护工作,下述服务内容: 5.1.1.1. 日常维护 5.1.1.1.1. 制定日常维护方案 需制定日常维护方案,合理安排维护计划,针对系统进程、系统/数据接口、系统/数据权限 、系统/数据资源、业务保障等设定维护项,周期性开展共享数据和服务链路的常规维护保养工作,消除链路异常、链路告警、存在问题、安全隐患等,保障链路与数据交换过程运行状况良好,防止故障发生,降低数据缺失风险与负面影响,确保已共享至需求部门的数据服务链路7×24小时正常运行。 5.1.1.1.2. 具体内容要求 维护对象包括应用程序、中间件、数据库、操作系统等。具体维护内容包括: 1、提供业务维护服务 2、提供访问管理服务 3、提供日志管理服务 4、提供配置管理服务 5、提供数据库维护服务 6、提供中间件维护服务 7、提供操作系统维护服务 8、软件系统优化 9、故障处理服务 5.1.1.2. 例行巡检 5.1.1.2.1. 制定例行巡检方案 针对性能容量、可用性、可连续性、可管理性等方面设定巡检项,合理安排巡检计划。通过日常检查分析,提前发现系统的故障异常、软件告警、潜在问题、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置 。 5.1.1.2.2. 具体内容要求 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对所涉及的应用程序、操作系统等方面例行巡检,包括功能检查、 |
性能检查、脆弱性检查、系统业务检查等。检查过程中同步记录运行数据,如若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应即时进行登记,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跟进处理情况,并形成巡检报告 。 具体巡检内容包括: 1、日常检查 2、性能检查 3、脆弱性检查 4、常规检查 5、应用服务器检查 6、中间件检查 7、系统业务检查 5.1.1.3. 响应支持服务 提供服务热线服务,针对日常咨询、故障问题、专项任务、数据统计、服务投诉等服务请求进行统一登记,并根据事件的性质、类别、等级进行判断,分派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对事件处理全流程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服务请求得到及时的响应与处理,定期形成分析总结报告。 5.1.1.4. 重要时刻保障 对重要时刻,包括重大政治活动、重要会议、节假日等,制定重要时刻运维保障方案,进行值守保障、预防性健康检查和深度巡检,落实监控部署措施,主动发现系统异常、业务风险、安全隐患等情况,及时进行干预和处理。 特殊时期和节假日期间值守。在特殊时期和节假日期间安排人员进行值守,针对重保范围内前置机设备和软件系统的系统业务量、系统状态、性能状态、磁盘空间、服务状态、错误日志等方面进行7×24重点监控,并每天加强巡检及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和处理 ;每天以微信、邮件等形式告警信息通过短信邮件实时推送相关负责人员。 5.1.1.5. 应急保障 5.1.1.5.1. 制定应急预案 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如软件故障应急预案、系统应急预案、信息数据损坏应急预案等。包括: 1、软件故障应急预案 2、应用系统应急预案 3、信息数据损坏应急预案 5.1.1.5.2. 开展应急演练 为提高系统安全及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水平,支撑汕尾市政务数据主管部门按照制定好的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补充、完善。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补充修订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先期处置、启动预案、应急处置、应急结束、后期处置。 5.1.1.6. 版本同步 当标准版系统在省市范围内更新系统版本时,在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营中心支撑下,汕尾市分节点完成系统升级工作,确保省市版本保持同步,一般包括下述10个步骤: 1、确定系统升级目标 |
2、调研系统使用情况 3、分析系统升级需求 4、设计需求实现方案 5、开发系统升级功能 6、测试环境升级部署 7、测试环境升级测试 8、升级功能操作培训 9、生产环境切换上线 10、生产环境用户验证 5.1.1.7. 运行维护报告 运行维护报告需包括:常规报告、专项报告。 5.1.2. 共享交换平台及交换数据库运维服务 x项目运维服务范围是为保障汕尾市分节点的共享交换平台、汇聚库、前置机库正常运行而开展的运行维护工作。 5.1.2.1. 日常维护 5.1.2.1.1. 制定日常维护方案 制定日常维护方案,合理安排维护计划,针对系统进程、系统/数据接口、系统/数据权限、系统/数据资源、业务保障等设定维护项,周期性开展共享数据和服务链路的常规维护保养工作,消除链路异常、链路告警、存在问题、安全隐患等,保障链路与数据交换过程运行状况良好,防止故障发生,降低数据缺失风险与负面影响,确保已共享至需求部门的数据服务链路7×24小时正常运行。 5.1.2.1.2. 具体内容 维护对象包括应用程序、中间件、数据库、操作系统等。具体维护内容包括: 1、提供业务维护服务 2、提供访问管理服务 3、提供日志管理服务 4、提供配置管理服务 5、提供数据库维护服务 6、提供中间件维护服务 7、提供操作系统维护服务 8、软件系统优化 9、故障处理服务 5.1.2.2. 例行巡检 5.1.2.2.1. 制定例行巡检方案 针对性能容量、可用性、可连续性、可管理性等方面设定巡检项,合理安排巡检计划。通过日常检查分析,提前发现系统的故障异常、软件告警、潜在问题、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置 。 5.1.2.2.2. 具体内容 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对所涉及的应用程序、操作系统等方面例行巡检,包括功能检查、性能检查、脆弱性检查、系统业务检查等。检查过程中同步记录运行数据,如若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应即时进行登记,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跟进处理情况,并形成巡检报告 |
5 | 。 具体巡检内容包括: 1、日常检查 2、性能检查 3、脆弱性检查 4、常规检查 5、应用服务器检查 6、中间件检查 7、系统业务检查 5.1.2.3. 响应支持服务 提供服务热线服务,针对日常咨询、故障问题、专项任务、数据统计、服务投诉等服务请求进行统一登记,并根据事件的性质、类别、等级进行判断,分派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对事件处理全流程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服务请求得到及时的响应与处理,定期形成分析总结报告。 5.1.2.4. 重要时刻保障 对重要时刻,包括重大政治活动、重要会议、节假日等,制定重要时刻运维保障方案,进行值守保障、预防性健康检查和深度巡检,落实监控部署措施,主动发现系统异常、业务风险、安全隐患等情况,及时进行干预和处理。 特殊时期和节假日期间值守。在特殊时期和节假日期间安排人员进行值守,针对重保范围内前置机设备和软件系统的系统业务量、系统状态、性能状态、磁盘空间、服务状态、错误日志等方面进行7×24重点监控,并每天加强巡检及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和处理 ;每天以微信、邮件等形式告警信息通过短信邮件实时推送相关负责人员。 5.1.2.5. 应急保障 5.1.2.5.1. 制定应急预案 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如软件故障应急预案、系统应急预案、信息数据损坏应急预案等。包括: 1、软件故障应急预案 2、应用系统应急预案 3、信息数据损坏应急预案 5.1.2.5.2. 开展应急演练 为提高系统安全及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水平,支撑汕尾市政务数据主管部门按照制定好的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补充、完善。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补充修订应急预案。主要包括: 1、先期处置 2、启动预案 3、应急处置 4、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2.6. 版本同步 当标准版系统在省市范围内更新系统版本时,在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营中心支撑下,汕尾市分节点完成系统升级工作,确保省市版本保持同步,一般包括下述10个步骤: |
1、确定系统升级目标。 2、调研系统使用情况 3、分析系统升级需求 4、设计需求实现方案 5、开发系统升级功能 6、测试环境升级部署 7、测试环境升级测试 8、升级功能操作培训 9、生产环境切换上线 10、生产环境用户验证 5.1.2.7. 运行维护报告 运行维护报告需包括:常规报告、专项报告。 5.1.3. 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运维服务 运维服务的范围是为保障本项目部署的地市汕尾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正常运行而开展的运行维护工作。 5.1.3.1. 日常维护 (一)制定日常维护方案 针对系统进程、系统/数据接口、系统/数据权限、系统/数据资源、业务保障等设定维护项 ,合理安排维护计划。 (二)具体维护内容。 具体日常维护内容包括:日志管理服务、配置管理服务、响应支持服务、故障处理服务、软件系统优化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日志管理服务 提供对分析平台日志采集、存储、对接等日常运维管理工作,配合相关单位数据日志需求和审计工作,定期做日志内容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演练。 2、配置管理服务。 提供配置管理服务。使分析平台的配置信息得到有效、完整、可追溯的记录归档和维护。包括软件及其运行环境中所有系统和配置信息。 3、故障处理服务。 当发生故障时,按照故障定级和处理流程,及时响应,快速抢通故障点,尽早恢复业务,将故障对业务所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在处理完毕后清理现场,提供故障处理简报。 4、软件系统优化。 提供系统优化服务,针对数据增多、用户数据持续增加、系统运行缓慢等问题,提供系统性能测试,对系统性能、参数等进行相应调整和优化服务。 5.1.3.2. 例行巡检 (一)制定例行巡检方案 针对性能容量、可用性、可连续性、可管理性等方面设定巡检项,合理安排巡检计划。通过日常检查分析,提前发现系统的故障异常、软件告警、潜在问题、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置 。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对所涉及的应用程序、操作系统等方面例行巡检。检查过程中同步记录运行数据,如若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应即时进行登记,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
进行处理并跟进处理情况,定期形成巡检报告。
(二)具体巡检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功能检查、性能检查、脆弱性检查、系统业务检查。
5.1.3.3. 响应支持服务
针对日常咨询、故障问题、专项任务、数据统计、服务投诉等服务请求进行统一登记,服务热线根据事件的性质、类别、等级进行判断,分派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对事件处理全流程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服务请求得到及时的响应与处理,定期形成分析总结报告。
5.1.3.4. 重要时刻保障
对重要时刻,包括重大政治活动、重要会议、节假日等,制定重要时刻运维保障方案。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和深度巡检,落实监控部署措施,主动发现系统异常、业务风险、安全隐患等情况,及时进行干预和处理。运维人员根据重要时点保障要求进行驻场值守保障。
5.1.3.5. 应急保障
5.1.3.5.1. 制定应急预案
统筹建立软件故障应急预案、系统应急预案、信息数据损坏应急预案等,支撑汕尾市政务数据主管部门按照制定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5.1.3.5.2. 开展应急演练
为提高系统安全及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水平,支撑汕尾市政务数据主管部门按照制定好的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补充、完善。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补充修订应急预案。主要包括:
1、先期处置
2、启动预案
3、应急处置
4、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3.6. 变更服务
主要是对系统运行所需IT资源进行调整与系统发布。具体变更服务流程包括:
1、根据接口调整、链路调整等需求,配合填写变更单,发起变更申请。
2、对变更的方案进行评审,填写操作步骤和回滚方案等,提交上级审批。
3、审批通过后判断是否需要审批变更方案。
4、变更实施完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5.1.3.7. 运行维护报告
运行维护报告需包括:常规报告、专项报告。
5.1.4. 系统运行维护响应要求
根据《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分节点建设项目技术方案的通知》(粤政数函〔2021〕62号)中政务大数据中心分节点标准版系统运维运营服务
、试点地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建设及运维运营服务,为保障系统稳定运行,运行维护单位需提供及时对故障进行处理、根据故障等级提供相应的响应要求。系统故障定级及响应要求如下:
表格 系统故障定级及响应要求
故障等级 | 等级定义 | 响应人员配置 | 响应要求 |
1.第一级服务平台由地市系统运维管理中心(系统变更、系统优化服务、重大保障服务)运维人员组成;
2.第二级运维小组由系统巡检运维人员、故障处理运维人员组成; 3.第三级支持小组由运维团队的业务开发团队和专家组成。
重大故障 | 影响范围:整体 大数据中心不可用、关键业务受损或无法响应。 |
影响程度:对业务产生重大的、不可接受的影响 ,且没有替代方案,或影响重要业务的开展,但通过人为干预或规避可以在有限 的时间内运行 | |
紧急程度:非常 紧急。 | |
优先级:一级 | |
严重故障 | 影响范围:部分大数据中心系统或功能无法正常使用,影响到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核心功能可 用。 |
影响程度:部分系统或功能中断,但是有变通的解决方案;出现部分系统或功能无法使用,但核心系统或功 能不受影响。 | |
紧急程度:紧急 | |
优先级:二级 | |
影响范围:对非关键功能造成业 务无法使用。 |
1.运维服务原则:先业务恢复,后故 障修复,按优先级排序处理 2.运维服务时限:故障处理时限≤30 分钟; 3.运维服务传报等级:1)当重大故障时间≥30分钟,维护人员应报告给其上级技术总监; 2)当重大故障时间≥1小时,维护人员应实时上报给服务对象(政务单位)及运维单位副总,由运维团队协调专业人员及时赴现场处理; 3、当重大故障时间≥4小时,运维人员需实时上报服务对象的政务主管单位及给单位总经理,由运维团队协调应用系统开发人员、合作供应商,应用开发商等专家全程配合、分工协作立即赴故障现场处理。 4、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于12 小时内提供应急解决方案。 |
1.运维服务原则:先业务恢复,后故障修复,按优先级排序处理 2.运维服务时限:故障处理时限≤1 小时; 3.运维服务传报等级:1)当严重故障时间≥1小时,维护人员应报告给其上级技术总监; 2)当严重故障时间≥4小时,维护人员应实时上报给服务对象(政务单位)及运维单位副总,由运维团队协调专业人员及时赴现场处理; 3、当严重故障时间≥8小时,运维人员需实时上报服务对象的政务主管单位及给单位总经理,由运维团队协调应用系统开发人员、合作供应商,应用开发商等专家全程配合、分工协作立即赴故障现场处理。 4、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于24 小时内提供应急解决方案。 |
1.运维服务原则:先业务恢复,后故障修复,按优先级排序处理 2.运维服务时限:故障处理时限≤24 |
6.1. 管理运营服务 x项目管理运营服务范围包含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数据需求管理系统、数据服务管理系统、数据资源管理系统、粤政图平台标准版系统部署服务、地市数据库初始化、共享交换平台部署服务等。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分节点统一标准版系统部署为一次性服务。(以下内容包含在管理运营服务但不限于) 6.1.1. 标准版系统部署服务 按照省政务数据主管部门关于政务大数据中心省市一体化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现状调研 、级联部署设计、部署实施服务、培训实施服务工作。具体功能点及部署、省市级联模式 、流程以省政务数据主管部门提供进行最终部署的产品版本为准。 6.1.1.1. 功能简介 x项目按照省政务数据管理局标准版部署要求开展地市分节点部署工作,各系统具体功能如下,具体功能点以省政务数据主管部门提供进行最终部署的产品版本为准。 6.1.1.1.1. 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功能 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包含PC端与手机端,省级节点作为服务统一入口和数据资产展示窗口,用于开展政务数据资源查询、申请、统计分析、应用成效展示,以及数据服务的管理、审核、授权和共享等一站式服务。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须对接或集成数据需求管理系统、数据目录管理系统、数据资源管理系统、数据服务管理系统、共享交换平台等,提供统一目录、统一需求、统一服务前台。各级政务部门登录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后 ,需求单位可浏览数据资源目录,查询所需数据资源和服务,提出数据需求申请,数源单位可审批本部门数据共享工单。政务数据主管部门可对本地区数据资源进行管理,查看数据应用成效。 考虑地市运营需要,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分为前台、后台两个模块部署。前台模块统一部署在省级节点,包含系统首页、编目挂接、单位云盘、资料下载、应用成效、实用工具等通用功能;后台模块部署在地市分节点,主要面向地市系统管理员、部门管理员及地 |
影响程度:有其他功能方式选择 ,可以接受延期维护;不影响服务整体交付;不 影响生产环境。 | 小时; 3.运维服务传报等级:1)当一般故障时间≥24小时,维护人员应报告给其上级技术总监; 2)当一般故障时间≥32小时,维护 人员应实时上报给服务对象(政务单 | ||
一般故障 | 紧急程度:非紧 | 位)及运维单位副总,由运维团队协 | |
急。 | 调专业人员及时赴现场处理; 3、当一般故障时间≥48小时,运维人员需实时上报服务对象的政务主管 | ||
单位及给单位总经理,由运维团队协 | |||
调应用系统开发人员、合作供应商, | |||
优先级:三级 | |||
应用开发商等专家全程配合、分工协 | |||
作立即赴故障现场处理。 4、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于72 小时内提供应急解决方案。 |
市运营人员,包含轮播图配置、工具配置、资料发布配置、机构管理、用户管理等管理功 能,按地市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差异化配置,如“轮播图”的调整、上传、删除、修改,“实用工具”的配置和调整等,打造本地风格的门户。 6.1.1.1.2. 数据需求管理系统功能 数据需求管理系统用于开展数据共享需求申请、审核与处理,跟踪共享情况,评估数源部门的共享效能,实现政务数据需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支撑全省范围内的数据资源对接和流转。 考虑地市运营需要,数据需求管理系统分为前台、后台两个模块部署。前台模块统一部署在省级节点,全省统一制定数据的供需对接流程,确保政务数据在跨层级、跨部门间的高效共享;后台模块部署在地市分节点,主要承担市级数据的自动化质检及自动化共享功能 ,实现数据从数源部门自动调度至需求部门,减少供需对接流程中的人工操作,降低数据泄露的风险,提高数据共享的效率。 数据需求管理系统地市节点后台主要包括需求调度配置、与外部系统对接等功能。外部系统包括数据服务管理系统、数据服务目录管理系统、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共享交换平台。通过需求调度配置和系统对接,支撑数据质检和数据共享工作。 6.1.1.1.3. 数据服务管理系统功能 数据服务管理系统基于两级部署的数据服务总线,为各类政务应用提供统一、高可用、高质量的数据服务接口,满足多场景需要,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服务调用和业务协同。 数据服务管理系统包括数据服务总线、服务构建模块,不支持地市二次开发改造。数据服务总线具备多云兼容适配能力、异构级联能力,支持多样化服务类型接入,实现多样化服务能力输出,功能包括请求受理、访问控制、服务控制、协议转换、指标采集、日志采集 、服务路由、文件传输、加密传输。服务构建模块可新增、修改、授权、发布数据服务,同时管理数据封装、接口封装,并且可基于库表数据自动生成服务(构建、授权、发布) 。 6.1.1.1.4. 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功能 数据资源管理系统作为SAAS工具服务,采用多租户管理模式,为地市各部门提供安全隔离的数据管理与治理工具。用户可以申请开通租户使用,多渠道接入数据源,治理成果经验可以有效共享互通,避免重复建设。数据资源管理系统服务于元数据管理、数据标准管理 、数据开发、数据对账、任务调度管理、数据质量检查等全流程管理工作,通过对数据开展清洗、整合、转换、对账、稽核等治理工作,提升数据管理效率和水平。 功能包括元数据管理模块、数据质量管理模块、数据标准管理模块、数据开发模块、数据对账模块、任务调度模块、系统管理模块、系统配置管理,不支持地市二次开发改造。 6.1.1.1.5. 粤政图平台功能 粤政图平台为全省各部门提供基于空间业务数据的所见即所得的应用,是政务外网环境下的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空间业务应用平台。粤政图平台提供空间地理数据的在线申请、审批、应用,实现地图数据产品化、地图功能工具化、业务应用可视化。 粤政图平台可提供地图服务、要素服务、矢量切片服务、数据透视服务、其他服务,覆盖土地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公路及附属设施、港口码头、文化活动场所、教育等33个主题领域,各地市可申请使用。目前已上架292个地图产品,其中省级地图产品226个, 地市地图产品66个。 |
粤政图平台功能模块中个性制图、地图工具、统计分析功能可以根据地市的个性化需求进行二次开发改造,其余模块不可二次开发改造。 6.1.1.2. 部署实施内容要求 6.1.1.2.1. 地市需求调研 1、系统现状调研 服务内容包括调研我市大数据相关已建、在建或规划建设的系统相关情况,包含投入使用时间、系统技术架构、系统功能、覆盖范围、承建单位信息、运维单位信息、运营单位信息、运行或应用概况等。 2、数据现状调研 服务内容包括调研我市整体数据情况,包含已有基础库建设情况、基础库设计情况、数据量、信息类、数据使用场景需求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名称、发布状态等。 6.1.1.2.2. 标准版系统基础部署 6.1.1.2.2.1. 系统部署步骤 标准版系统基础软件部署的基本步骤主要包括:步骤一:硬件配置。 步骤二:基础软件安装配置。 步骤三:网络策略申请、配置。步骤四:前后端应用部署。 步骤五:负载均衡配置。 步骤六:系统内容初始化。步骤七:配置测试环境。 6.1.1.2.2.2. 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后台部署 6.1.1.2.2.2.1. 服务目标及成果 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后台模块部署在地市分节点,面向地市系统管理员、部门管理员及地市运营人员,包含: 1、轮播图配置:前台【轮播图】模块的调整、上传、删除、修改。 2、工具配置:前台【实用工具】地市模块内容的配置和调整。 3、资料发布配置:支撑前台地市资料下载的后台配置功能,支持新增/修改/删除/排序专区 ,支持新增/修改/删除/排序具体的资料内容,支持资料的预览和下载功能。 4、机构管理:管理系统内本市的机构数据,包括机构简称、机构目录编码、角色等 5、用户管理:为各单位用户配置对应的角色权限。 按本地市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差异化配置,如“轮播图”的调整、上传、删除、修改,“实用工具”的配置和调整等,打造本地风格的门户。 6.1.1.2.2.2.1.1. 配置管理 一、轮播图配置功能描述: a.可对门户首页轮播图进行包括新增、修改、移动、预览、删除操作。二、工具配置 功能描述: a.工具配置 ——首页【应用工具】模块内容的配置和调整,控制应用工具内的小应用工具的图标、位置、内容等。支持调整小工具的位置; |
b.【状态】为“启用”的工具才在前台页面进行展示,其他状态下不展示; c.【新增】的应用工具默认排在最后,且列表不做分页。 三、资料发布配置功能描述: a.对前台资料下载模块的下载专区及专区里的内容进展增删改等操作配置; b.可对专区内容进行编辑管理,支持上传文件,支持对内容列表进行排序 6.1.1.2.2.2.1.2. 系统管理 一、机构管理功能描述: a.左侧机构树为统一身份认证机构树,可通过节点名称搜索对应机构节点;点击机构树某节点,右侧列表上方title展示当前节点路径,机构列表显示当前节点下的所有机构;(如:点击广东省,展示广东省下所有机构); 系统管理员(省超管):展示完整的机构树; 地市超管:展示所属地市节点下的机构树,根节点为XX市;(如汕尾市的地市超管,根节点为:“汕尾市”) 区县超管:展示所属区县节点下的机构树,根节点为XX区;(如城区的区县超管,根节点为:“城区”) b.编辑机构目录编码后,机构的用户列表(补充完目录编码,相当一在系统中添加了这个机构,才会将下级用户对该节点进行绑定): 机构下用户范围为机构路径下所有无其他下级机构的用户,即在当前机构的路径下,若存在(用户创建的)其他下级机构,则用户范围不包含这部分下级机构下的用户; 若当前机构的路径上级已有(用户创建的)其他上级机构,则将当前机构路径下的用户从上级机构中删除,并作为本机构的用户; c.进入当前页面,默认显示当前根节点下的所有机构列表,“广东省”及其下二级机构节点 (地市、省委..)不作为机构在右侧列表中展示; d.机构列表排序按“从浅到深”排序,即点击“省政府”,优先展示省政府下一级机构节点,再展示下二级、下三级 ; e.点击【用户权限管理】进入对应机构的用户权限管理页面(导航栏不用切换); f.【角色列表】点击弹出角色列表弹窗,可以增加和删除当前机构所拥有的角色,需机构已有【机构目录编码】才可以配置角色(才有该弹窗的按钮)。 二、用户管理功能描述: 为部门下的用户配置角色权限; 左侧竖直列表显示该机构拥有的角色列表,可通过角色名称模糊搜索角色;右侧机构title=机构名称+“(”+机构路径+")"; 点击选中某一角色,右侧列表展示已有该角色授权的所有用户信息;列表字段: 【用户姓名】:用户的姓名;取自统一身份认证; 【联系方式】:用户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取自统一身份认证; 【授权时间】:用户被授予当前角色的时间,精确到天; tips:全部用户中显示用户角色列表的最新修改时间; |
【操作】:包括【删除授权】和【操作日志】; 【删除授权】:点击弹出确认弹窗,确认后删除当前角色对该用户的授权; 【操作日志】:点击新开页面进入操作日志页面,默认检索展示当前用户的操作日志;检索字段:【用户姓名】【联系方式】模糊搜索; 6.1.1.2.2.2.2. 服务内容 6.1.1.2.2.2.2.1. 地市系统现状调研 对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门户系统现状进行调研并分析其系统部署需求,调研工作主要调研大数据需求管理系统、广东省大数据目录系统等系统对接门户系统的页面展示和接口对接需求,结合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门户系统后台的配置管理和系统管理模块功能,梳理需迁移割接的存量目录及接口情况,为省市级联部署方案提供现状参考。 6.1.1.2.2.2.2.2. 省市级联部署设计 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门户系统后台省市级联部署设计工作主要结合前期调研情况,进行省市门户系统、数据目录系统、需求管理系统等的页面展示和接口对接设计,并形成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门户系统后台省市级联部署方案。 6.1.1.2.2.2.2.3. 省市系统级联部署 x项省市级联主要根据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门户系统后台与大数据需求管理系统、数据目录系统、门户系统等系统的对接需求编制的设计方案进行级联部署实现级联管理及业务流程运行。 6.1.1.2.2.2.2.4. 系统部署实施服务 x项工作主要根据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门户系统后台的运行和级联需求进行硬件配置(CP U、内存、堡垒机、VPN的申请和配置)、软件安装配置(JDK、MYSQL、Nginx的安装配置)、网络策略配置(省市外网的策略放通)、前后端应用部署(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门户系统后台自动化部署脚本编写)、负载均衡配置(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门户系统后台智能调度算法配置)等实施内容。 6.1.1.2.2.2.2.5. 省市级联运行测试 x项省市级联运行测试,主要针对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门户系统后台的硬件配置、软件安装配置、网络策略配置、前后端应用部署、负载均衡配置等部署内容和与多个系统的页面展示和接口对接实施进行联调测试,确保接入流程和运行结果正常。 6.1.1.2.2.2.2.6. 地市培训实施服务 针对地市使用系统开展培训,进行问题答疑处理,达到独立进行系统操作、日常管理等工作。 6.1.1.2.2.2.2.7. 沟通协调及项目管理服务 x项服务涉及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门户系统后台的硬件环境、软件环境、网络环境、前后端应用和负载均衡策略的调研、设计、实施、测试、培训全流程,项目周期预计5个月。系统与大数据需求管理系统、大数据目录系统等多个省级、市级系统关联度高,管理复杂度高,需1名专职项目经理跟进。 完成省市一体化相关系统级联设计、部署、测试、上线大致需要4.4个月,整个项目管理需要中级项目经理1名。 6.1.1.2.2.3. 数据需求管理系统后台部署 6.1.1.2.2.3.1. 服务目标及成果 |
数据需求管理系统后台模块部署在地市分节点,主要承担地市数据的自动化质检及自动化 共享功能,实现数据从数源部门自动调度至需求部门,减少供需对接流程中的人工操作,降低数据泄露的风险,提高数据共享的效率。 数据需求管理系统地市节点后台主要包括需求调度配置、与外部系统对接等功能。外部系统包括数据服务管理系统、数据服务目录管理系统、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共享交换平台。通过需求调度配置和系统对接,支撑数据质检和数据共享工作。 1、需求调度配置:程序层面的配置,主要是需求系统与外部系统对接,包括如数据汇聚接口地址、服务构建接口地址、数据资源管理系统接口; 2、数据汇聚工具:支撑数据共享过程中的数据的汇聚和交换。 6.1.1.2.2.3.2. 服务内容 6.1.1.2.2.3.2.1. 地市系统现状调研 调研工作主要调研地市大数据需求管理系统对接省大数据目录系统、大数据门户系统、省大数据需求管理系统的需求工单和目录数据项对接需求,结合需求管理系统的相应功能,为数据需求管理系统省市级联部署方案提供现状参考。 6.1.1.2.2.3.2.2. 省市级联部署设计 大数据需求管理系统省市级联部署设计工作主要结合前期调研情况,针对大数据需求管理系统与省大数据目录系统、大数据门户系统、省大数据需求管理系统的需求工单和目录数据项等对接需求,形成大数据需求管理系统的省市级联部署方案。 6.1.1.2.2.3.2.3. 省市系统级联部署 x项省市级联主要针对大数据需求管理系统与省大数据目录系统、大数据门户系统、省大数据需求管理系统的需求工单和目录数据项等对接需求编制的设计方案进行级联部署实现级联管理及业务流程运行。 6.1.1.2.2.3.2.4. 系统部署实施服务 x项工作主要根据大数据需求管理系统的运行和级联需求进行硬件配置(CPU、内存、堡垒机、VPN的申请和配置)、软件安装配置(JDK、MYSQL、Nginx的安装配置)、网络策略配置(省市外网的策略放通)、前后端应用部署(大数据需求管理系统自动化部署脚本编写)、负载均衡配置(大数据需求管理系统智能调度算法配置)等实施内容。 6.1.1.2.2.3.2.5. 省市级联运行测试 x项省市级联运行测试,主要针对大数据需求管理系统的硬件配置、软件安装配置、网络策略配置、前后端应用部署、负载均衡配置等部署内容和与多个系统的页面展示和接口对接需求进行联调测试,确保接入流程和运行结果正常。 6.1.1.2.2.3.2.6. 地市培训实施服务 针对地市使用系统开展培训,进行问题答疑处理,达到独立进行系统操作、日常管理等工作。 6.1.1.2.2.3.2.7. 沟通协调及项目管理服务 项目涉及大数据需求管理系统的硬件环境、软件环境、网络环境、前后端应用和负载均衡策略的调研、设计、实施、测试、培训全流程,项目周期预计5个月。系统与省大数据需求管理系统、省大数据目录系统、大数据门户系统等多个省级、市级系统关联度高,管理复杂度高,需1名专职项目经理跟进。 6.1.1.2.2.4. 数据服务管理系统部署 6.1.1.2.2.4.1. 服务目标及成果 |
数据服务管理系统包括数据服务目录管理子系统、数据服务总线、数据服务运行监控子系统、结构化数据服务构建工具。 ▲数据源配置功能:对数据源的增加、删除,添加数据源字段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源编号、数据源名称、数据源类型、IP、端口、数据库用户名、数据库密码等(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发布环境配置功能:针对接口发布时,所选择的发布环境参数进行配置,包括发布环境、参数(IP、端口)。可对已有的发布环境数据可进行修改和删除。添加发布环境字段包括发布环境、环境类型、数据服务平台域名、服务平台节点IP、端口等(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接口管理功能:新增接口分为三种类型,即新增接口(数据封装)、新增接口(省级)、新增接口(国家)。进入接口新增页面,填写必填字段,选择输入输出参数和筛选条件后即可生成接口数据。(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6.1.1.2.2.4.1.1. 数据服务总线 数据服务总线支持省、市乃至区县多层级级联,通过部署数据服务总线,完成市级平台与省级平台级及其余20个地市的市级平台级联。同时数据服务总线具备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多云兼容适配能力 适配各种云平台组件环境,实现云内、跨云的服务互通;可结合云平台提供快速横向扩展 ,充分应对不定时,不可预估的请求访问,保障服务调用高可靠、高可用和高性能。异构级联能力 总线支持异构其他服务总线;支持省、市乃至区县多层级级联。自主产权、持续更新 完全自主研发的民族服务中间件软件产品,有多年电子政务行业的深耕实践,在通用型企业服务总线基础上,深度结合政府行业特点进行本地化改造及可持续版本升级迭代。 服务代理安全透明 为应用与服务之间提供相互独立的服务安全代理,从而使请求方开发商、服务方开发商无需额外考虑安全保障问题,服务总线提供进一步的身份鉴权、访问控制、服务传输控制等功能,保障安全可靠的端到端服务。 服务接入多样化 可支持丰富的服务类型接入,实现多样化服务能力输出,支持数据接口类的服务接入(如 :信息查询服务、信息核查服务、小批量数据比对服务、信息订阅服务等),支持数据交换类的服务接入(如:数据订阅服务),支持业务协同类的服务接入(如:信息接收服务 )。 数据服务总线的基本功能包括:请求受理、访问控制、服务控制、服务路由、协议转换、文件传输、加密传输、指标采集、日志采集和跨服务总线级联功能。 6.1.1.2.2.4.2. 服务内容 6.1.1.2.2.4.2.1. 地市系统现状调研 对数据服务管理系统的数据资源配置、服务方案配置、服务接口发布、服务执行引擎、请求受理、访问控制、服务控制、服务路由、协议转换、加密传输、指标采集、系统请求受理、访问控制等模块涉及的相关信息化现状、需求现状进行调研,并分析其系统的数据资源配置、服务方案配置等模块的部署需求,梳理需迁移割接的存量目录及接口情况。 6.1.1.2.2.4.2.2. 省市级联部署设计 数据服务管理系统省市级联部署设计工作主要结合前期调研情况,进行服务构建、服务管 |
6 | 理、请求受理、访问控制功能设计,并形成数据服务管理系统省市级联部署方案。 6.1.1.2.2.4.2.3. 省市系统级联部署 x项省市级联主要根据数据服务管理系统与大数据需求管理系统、广东省大数据目录系统 、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大数据门户系统省政务大数据平台相关等系统的对接需求编制的设计方案进行级联部署实现级联管理及运行流程。 6.1.1.2.2.4.2.4. 系统部署实施服务 x项工作主要根据数据服务管理系统的运行和级联需求进行硬件配置(CPU、内存、堡垒机、VPN的申请和配置)、软件安装配置(JDK、MYSQL、Nginx的安装配置)、网络策略配置(省市外网的策略放通)、前后端应用部署(数据服务管理系统自动化部署脚本编写 )、负载均衡配置(数据服务管理系统智能调度算法配置)等实施内容。 6.1.1.2.2.4.2.5. 省市级联运行测试 x项省市级联运行测试,主要针对数据服务管理系统的硬件配置、软件安装配置、网络策略配置、前后端应用部署、负载均衡配置等部署内容和与多个系统的页面展示和接口对接需求进行联调测试,包括:数据资源配置、服务方案配置、服务接口发布、服务执行引擎 、请求受理、访问控制、服务控制、服务路由、协议转换、加密传输、指标采集、系统请求受理、访问控制等模块,确保接入流程和运行结果正常。 6.1.1.2.2.4.2.6. 地市培训实施服务 针对地市使用系统开展培训,进行问题答疑处理,达到独立进行系统操作、日常管理等工作。 6.1.1.2.2.4.2.7. 沟通协调及项目管理服务 x项服务涉及数据服务管理系统的硬件环境、软件环境、网络环境、前后端应用和负载均衡策略的调研、设计、实施、测试、培训全流程,项目周期预计5个月。系统与大数据门户系统、大数据目录系统等多个省级、市级系统关联度高,管理复杂度高,需1名专职项目经理跟进。 完成省市一体化相关系统级联设计、部署、测试、上线大致需要4个月,整个项目管理需要中级项目经理1名。 6.1.1.2.2.5. 数据资源管理系统部署 6.1.1.2.2.5.1. 服务目标及成果 数据资源管理系统主要分为元数据管理、数据标准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开发管理、数据对帐管理、统一任务调度、系统管理配置等功能模块。具体每一个功能模块的说明如下: 功能模块 功能描述 主要功能点 元数据管理 提供采集元数据,构建数据血缘关系、元数据详情查询,并可以进行数据血缘及数据影响分析 元数据采集、元数据检索查询、元数据变更信息管理、元数据分析 数据标准管理 提供数据元、代码集及标准文档录入、可以进行标准审核发布及标准详情查询 数据元管理、代码集管理、标准审核 数据质量管理 提供质量规则及模板管理、可以进行质量检核任务配置,查询任务监控及质量报告 质量规则管理、质量模板管理、质量检核任务管理、质量报告管理 数据开发管理 提供数据导入、数据清选、数据整合的功能组件,可以进行作业管理、转换管理及任务监控 数据导入、数据清选、数据整合、作业管理及转换管理 数据对帐管理 提供数据对帐规则配置、可以进行对帐任务配置,查询对帐结果及告警监控 |
数据对帐规则配置、数据对帐任务开发、数据对帐报告查询、对帐结果监控告警 统一任务调度 提供各类数据任务统一调度配置,可以查询任务运行监控及进行资源配置 任务看板、任务管理配置、监控告警、日志管理、资源管理 系统管理配置 提供帐号、角色、权限的统一管理配置,可以进行数据源的统一管理,并可查询系统操作日志 帐号权限管理、数据源管理、操作日志管理 ▲元数据管理:提供采集元数据,构建数据血缘关系、元数据详情查询,并可以进行数据血缘及数据影响分析。功能点包括元数据采集、元数据检索查询、元数据变更信息管理、元数据分析;(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数据标准管理:提供数据元、代码集及标准文档录入、可以进行标准审核发布及标准详情查询。功能点包括数据元管理、代码集管理、标准审核;(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数据质量管理:提供质量规则及模板管理、可以进行质量检核任务配置,查询任务监控及质量报告。功能点包括质量规则管理、质量模板管理、质量检核任务管理、质量报告管理 ;(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数据开发管理:提供数据导入、数据清选、数据整合的功能组件,可以进行作业管理、转换管理及任务监控。功能点包括数据导入、数据清选、数据整合、作业管理及转换管理; (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数据对帐管理:提供数据对帐规则配置、可以进行对帐任务配置,查询对帐结果及告警监控。功能点包括数据对帐规则配置、数据对帐任务开发、数据对帐报告查询、对帐结果监控告警;(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统一任务调度:提供各类数据任务统一调度配置,可以查询任务运行监控及进行资源配置 。功能点包括任务看板、任务管理配置、监控告警、日志管理、资源管理;(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多租户控制台:提供租户配置管理、租户授权管理,可以进行租户数据统计分析。功能点包括租户配置管理、租户授权管理、租户统计分析;(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6.1.1.2.2.5.2. 服务内容 6.1.1.2.2.5.2.1. 数据质量分析及元数据管理子系统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地市系统现状调研、省市级联部署设计、省市系统级联部署、系统部署实施服务、省市级联运行测试、地市培训实施服务、沟通协调及项目管理服务。 6.1.1.2.2.5.2.2. 任务调度子系统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地市系统现状调研、与关联系统、数据库对接设计、关联系统、数据库对接部署、系统部署实施服务、系统对接运行测试、地市培训实施服务、沟通协调及项目管理服务。 6.1.1.2.2.5.2.3. 数据对账子系统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地市系统现状调研、与关联系统、数据库对接设计、关联系统、数据库对接部署、系统部署实施服务、系统对接运行测试、地市培训实施服务、沟通协调及项目管理服务。 6.1.1.2.2.5.2.4. 数据开发及ETL子系统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地市系统现状调研、与关联系统、数据库对接设计、关联系统、数据库对接部署、系统部署实施服务、系统对接运行测试、地市培训实施服务、沟通协调及项目管理服务。 |
6.1.1.2.2.6. 粤政图平台分节点部署 6.1.1.2.2.6.1. 服务目标及成果 粤政图产品是一套面向政府用户提供的地理信息数据共享平台产品,实现各种不同层次在线地理信息共享服务能力。提供地图超市、地图工具、统计分析、应用定制等产品能力,协助用户基于粤政图实现数据的共享应用、在线地图制作、应用定制、统计分析联系等系列应用。 “粤政图”平台地市节点作为省级平台节点的拓展延申和分级平台管理节点,主要提供地图处理和应用上架功能模块。具体说明如下: 6.1.1.2.2.6.1.1. 功能说明 一、地图处理 (1)地图处理服务包括地图浏览、查询统计、数据编辑、数据制图、数据库连接、数据入库、拓扑工具、数据检查、分析工具、转换工具、瓦片工具等功能 ▲地图浏览:支持浏览矢量数据、影像数据、栅格瓦片、地理信息服务多种数据类型,支持浏览多种数据格式查看。提供丰富的地图符号对矢量数据中的点线面要素进行配图处理,同时也可以根据要素的属性特征采用单个符号、唯一值渲染、分级符号等方式实现数据符号化,获得美观的效果。(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拓扑工具:支持拓扑检查,包括点拓扑、线拓扑和面拓扑检查。(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 ▲瓦片工具:提供栅格切片、矢量瓦片切片、矢量瓦片字体管理、矢量瓦片样式管理等工具 。(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2)应用上架服务包括产品管理、推送管理、用户管理、服务目录管理、服务列表展示、服务查询、服务发布、服务授权、服务监控、服务日志、服务分析、系统管理功能。 ▲服务日志:查看服务日志列表,支持按关键字、操作类型、服务类型、起止时间、日志类型等方式筛选服务日志。提供日志备份和日志删除功能。(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服务监控:提供对服务访问次数、访问流量的监控。并支持根据关键字搜索服务。(需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6.1.1.2.2.6.2.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地市系统现状调研、省市级联部署设计、省市系统级联部署、系统部署实施服务、省市级联运行测试、地市培训实施服务、沟通协调及项目管理服务。 6.1.1.3. 交付成果要求 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门户系统后台 1个数据需求管理系统后台 1个 数据服务管理系统 1个数据资源管理系统 1个粤政图平台分节点 1个 6.1.1.4. 地市培训实施服务 6.1.1.4.1. 培训思路 针对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分节点的部署内容,通过对使用系统的所有相关人员开展分角色 、针对性的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材料和课件、在线指导,实现系统管理和使用人员都能学会如何使用并熟练操作系统,确保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分节点部署工作后在各类业务场景下得到有效使用。 |
6.1.1.4.2. 培训对象与内容 (一)针对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数据需求管理系统、数据服务管理系统、粤政图平台的操作应用开展培训及在线指导。 1、系统管理员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后,管理员可独立完成系统权限管理与配置,解决用户反馈的一般问题,承担日常安全管理职责。 培训内容:系统体系结构、系统配置、系统管理、系统使用、账号权限管理与配置、管理员日常安全管理等。 2、普通用户(含项目运营人员) 培训目的:熟练掌握所涉及系统操作,确保数据使用安全。 (二)针对数据资源管理系统的培训。 1、系统管理员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可以独立完成系统租户管理与配置,解决用户反馈的一般问题,承担日常安全管理职责。 2、普通用户(含项目运营人员) 培训目的:熟练掌握所涉及系统操作,确保数据使用安全。 3、运维人员培训 培训目的:熟练掌握系统的运维操作技巧,可解决各类系统故障,确保系统使用稳定及信息安全。 6.1.1.4.3. 培训方式 系统部署、调试完成后,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进行分场次的集中培训;提供针对性的培训教材和课件,讲解相关培训内容,并进行实操指导,保障参加培训各类用户能够最终完全熟悉掌握相应的培训内容,达到相应的培训目的。 6.1.1.4.4. 交付成果要求提供地市培训不少于6场。 6.1.2. 数据库初始化服务 为实现省、市两级数据中心数据库互联互通、同步更新,支持地市建立省市对应的数据库 ,通过政务大数据中心省级节点的共享交换服务,将法人单位数据、社会信用数据、空间地理数据、电子证照数据、“互联网+监管”数据、网上办件数据等六大数据库的属地化数据回流到对应的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分节点,并基于回流数据,完成相应的初始化建库工作,实现省级数据资源在地市共享和落地,满足地市业务场景需求。 地市政务数据主管部门需做好数据回流相关保障工作,工作要求如下: 1、应承担省级回流数据管理的主体责任; 2、应在申请省级数据回流前开展自查并提交安全责任承诺书。 6.1.2.1. 服务内容 6.1.2.1.1. 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初始化 根据《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 省市一体化 数据同步管理规范》要求,按照属地原则,将省级节点回流到地市前置机的法人单位数据库表交换至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分节点,同时开展初始化建库服务。 实现法人单位基础数据回流主要有以下流程: 1、回流基础环境准备 |
2、确定数据回流范围 3、配置数据同步任务 4、地市核验 5、数据库初始化 6、支撑地市编目挂接 6.1.2.1.2. 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初始化 政务大数据中心省级节点关联汇聚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有关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的信息,包括道路、河道、建筑物、基础设施、房屋等。以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矢量电子地图、遥感影像、地名地址、地势晕渲图)为基础,整合土地、矿产、水利、林业、生态环境、交通等专题空间数据,建设统一的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 按属地化原则,将政务大数据中心省级节点可回流的水利、土地、林业、生态环境、矿产 、河流、湖泊等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数据进行裁剪,回流到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分节点,并开展数据初始化,最终建立地市的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 实现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回流主要有以下流程: 1、回流基础环境准备 2、按行政区划进行地图数据裁切 3、将数据推送至地市ftp服务器 4、地市政务数据主管部门核验 5、完成数据库初始化 6、支撑完成省级回流数据编目挂接 6.1.2.1.3. 社会信用基础信息库初始化 根据《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 省市一体化 数据同步管理规范》要求,按照属地原则,将省级节点回流到地市前置机的社会信用数据库表交换至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分节点,同时开展初始化建库服务。 参照法人单位基础数据回流实施流程,实现社会信用基础数据回流。 6.1.2.1.4. 电子证照基础信息库初始化 根据《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 省市一体化 数据同步管理规范》要求,按照属地原则,将省级节点回流到地市前置机的电子证照数据库表交换至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分节点,同时开展初始化建库服务。 参照法人单位基础数据回流实施流程,实现电子证照基础数据回流。 6.1.2.1.5. “互联网+监管”信息库初始化 依据属地原则,将省级节点回流到地市前置机的“互联网+监管”数据库表交换至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分节点,同时开展初始化建库服务。 参照法人单位基础数据回流实施流程,实现“互联网+监管”数据回流。 6.1.2.1.6. 政务服务网办件过程信息库初始化 依据《广东政务服务网办件过程数据采集规范》(GDZW 0013-2020),根据业务发生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将省级节点回流至地市前置机的共享库汇聚的国垂系统办事过程表、省垂系统的办事过程表交换至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分节点,同时开展初始化建库服务。 参照法人单位基础数据回流实施流程,实现国垂、省垂网上办件数据回流。 6.1.2.2. 交付成果要求 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初始化 1个 |
社会信用基础信息库初始化 1个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初始化 1个电子证照基础信息库初始化 1个 “互联网+监管”信息库初始化 1个 政务服务网办件过程信息库初始化 1个 6.1.3. 共享交换平台部署服务 6.1.3.1. 服务内容 6.1.3.1.1. 共享交换平台主节点部署服务 共享交换平台包括管理端和执行器,管理端包括对外用户交互操作界面和内部配置管理端两个功能模块,集开发、调试、配置、部署、执行、监控、日志、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管理端器通过调用执行器进行任务的调度执行。共享交换平台按照“两级平台、三级管理”的模式建设,省市两级共享交换平台分别基于本级政务大数据中心的数据资源开展数据共享交换,包含数据交换管理、数据交换监控管理、数据交换安全管理功能模块。可打通和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数据需求管理系统和数据目录管理系统流程,实现用户在数据目录管理系统编目数据目录资源,数据需求管理系统订阅数据需求等场景的联动,自动生成对应共享交换任务,完成相应数据的汇聚、挂接与交换,实现省市共享信息同步、数据互通。 为支撑本地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地市分节点的运营服务,本地市可自主选择部署共享交换平台主节点(包含共享交换总管理端和1个执行器运营服务),不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于增加执行器,开展原有平台交换任务的迁移重构(共享交换迁移服务)、运维运营服务等费用,可由本项目的运维运营服务费用支出。 6.1.3.1.1.1. 前期准备 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主节点部署服务前期准备包括部署环境准备、配置信息及资料准备工作 。 部署环境准备:至少准备mongodb集群、zookeeper集群、共享交换平台管理端、共享交换平台执行器系统。 配置信息及资料准备工作:共享交换平台部署前,市政数局需要求原共享交换平台厂商配合准备原有共享交换作业相关资料。 6.1.3.1.1.2. 功能模块 共享交换主节点由共享交换管理端、资源库、Mongodb集群、Zookeeper集群、代理集群 、对外API管理六大核心部分组成。 6.1.3.1.1.3. 部署实施要求 共享交换平台包括管理端和执行器,管理端包括对外用户交互操作界面和内部配置管理服务端两个功能模块,集开发、调试、配置、部署、执行、监控、日志、管理等功能于一体 。管理端器通过调用执行器进行任务的调度执行。 根据实际业务量和场景进行执行器的规划和部署,执行器规划主要从以下两个角度去考虑 : 1、保证足够执行器能够及时处理市共享交换的任务。 2、对于跨网跨域不能直连数据库的场景需要部署执行器到数据库指定白名单的服务器环境 ,确保防火墙设置好,能够让部署的执行器访问源或者目标数据库,才能保证数据正常的 |
从源表抽取或者插入目标表。 6.1.3.1.2. 共享交换平台执行器运营服务 基于地市的需求,为地市提供共享交换平台标准版(管理端+1个执行器)以外的执行器运营服务。 共享交换平台包括管理端和执行器,管理端包括对外用户交互操作界面和内部配置和管理的服务端两个功能模块,集开发、调试、配置、部署、执行、监控、日志、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管理端器通过调用执行器进行任务的调度执行。 6.1.3.2. 交付成果要求 本地部署共享交换平台系统 1个共享交换平台执行器 1个 6.1.4. 省市系统级联对接 6.1.4.1. 数据服务管理系统省市级联 为推动全市数据服务资源的一体化应用,将分散割裂、重复繁杂、格式多样的数据服务、证照服务、地图服务等多种类型的服务规范进行整合,统一服务接口及服务方式,实现省市两级数据服务管理系统级联。 数据服务管理系统的省市级联主要体现为应用系统接入、数据服务注册、数据服务授权的级联。 6.1.4.2. 数据资源管理系统省市级联 数据资源管理系统进行省市两级的级联对接,实现统一的数据标准与数据质量检验规则的省市同步的能力。 6.1.4.3. 粤政图平台省市级联 粤政图平台省市级联主要是地图产品数据接口的同步,粤政图平台地市分节点的地图产品上架后将自动推送到省级平台,同时省级平台的地图产品也可按需回流到地市分节点。 6.1.4.4. 系统测试 系统运行测试由系统部署实施服务方开展,项目验收测试由地市政务数据主管部门另行开展,在第三方服务费用中支出。 (一)在测试前需确保已完成以下两点: 1、被测系统已在政务云部署完毕,同时完成内部调试,确保具备上线运行条件; 2、被测系统相关的全部服务器已加入到测评跳板机可访问的白名单中。 (二)系统测试一般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负载测试、强度测试、安全性测试、配置测试、故障恢复测试、文档测试、用户界面测试。 | ||
7. 数据处理服务 7.1. 大数据中心分节点运营服务 7.1.1. 数据资源发布服务 7.1.1.1. 服务目标 支撑数源部门开展数据资源汇聚挂接,进行数据质量检测后,将权威可靠的数据资源目录发布至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开展门户个性化需求配置展示、账号权限配置管理、7*2 4小时客服等运营工作。具体工作包括: (一)数据资源发布支撑 依托前置机将库表数据形成数据资源目录并发布。主要包括: 1、支撑部门数据编目 |
2、确定或制定数据质量检测规则 3、开展数据质量检测 4、信息资源目录发布 5、政务数据主管部门审核 (二)系统租户及账号管理 支撑汕尾市政务数据管理部门开展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数据资源管理系统的个性化需求配置展示、账号或租户权限申请的审批、配置开通、管控、维护清理等工作。具体工作包括用户账户、权限、组织架构的新增、变更、删除;按照最小原则,依据流程分配系统的账号、租户和权限;对登录日志和权限进行定期安全审查。并提供7*24小时客服服务 。 7.1.1.2. 服务内容 7.1.1.2.1. 数据资源目录编目支撑 7.1.1.2.1.1. 数据编目支撑 支撑数源部门数据编目。根据需求评估审核结果及数源部门编目需求,支撑信息类涉及的信息资源编目,协助数据源部门进行新增编目和变更编目(如归属部门或处室调整、信息类名称及属性的变更等)的实施支持服务。 7.1.1.2.1.2. 数据目录检查及反馈修正 (1)数据目录规范性检核。包括信息类规范、信息项规范等,提高部门编目的质量,满足资源目录的规范性要求。 (2)与数源部门沟通反馈修正数据目录规范性问题(需沟通协调并反馈检查)。 7.1.1.2.1.3. 维护信息类和挂接表对应关系 统一信息类和挂接表的管理,维护信息类和数据挂接表之间的对应关系,保障编目与挂接的一致性。 7.1.1.2.1.4. 数据目录挂接表的枚举值维护 协助数源部门维护信息类及数据挂接表的枚举值含义及一致性对应关系,需要探查分析代码字段的数据,并与厅局沟通确认。保障代码数据的可理解性。 7.1.1.2.1.5. 信息类样本数据生成 依据信息类及每个信息项的业务场景及含义,并分析业务数据(包含每个信息项的数据查询理解,数据敏感性分析),生成信息类及挂接数据的样本数据,提升信息类的易理解性 。 7.1.1.2.2. 结构化数据汇聚 7.1.1.2.2.1. 部门侧前置机挂接支撑 (1)指导或创建前置机数据表; (2)数据挂接规范性问题解答支撑。 7.1.1.2.2.2. 部门侧前置机挂接检查及反馈 专项工作的数据挂接检查及反馈,由于专项工作涉及外部标准规范,涉及到部门对规范的理解,以及外部标准规范的变更,多疑有个多次反馈的过程。 (1)数据挂接规范性检核; (2)与数源部门沟通反馈修正挂接表规范性问题。 7.1.1.2.2.3. 前置机数据汇聚 (1)依据信息类及前置机表结构,在汇聚库创建对应表结构; |
(2)开发前置机到汇聚库的交换作业; (3)对复制到汇聚库的结果进行对账,包括数据条数、数据大小等进行核对、检验。 7.1.1.2.3. 数据质量检测 (1)梳理业务校核规则。比如空值率及空值户的详细信息;存在其他问题的具体信息编码及内容。 (2)根据核验规则进行核验,并输出核验结果。 7.1.1.2.4. 系统租户及账号管理 支撑汕尾市政务数据管理部门开展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数据资源管理系统的个性化需求配置展示、账号或租户权限申请的审批、配置开通、管控、维护清理等工作。具体工作包括用户账户、权限、组织架构的新增、变更、删除;按照最小原则,依据流程分配系统的账号、租户和权限;对登录日志和权限进行定期安全审查。并提供7*24小时客服服务 。 7.1.1.3. 交付成果要求 提供数据资源发布服务 150个/年信息类,按三年运营,数据资源发布服务信息类共450个 。 7.1.2. 数据共享服务 7.1.2.1. 服务目标 数据共享服务主要依托汕尾市分节点系统,进行数据共享需求跟踪、反馈及交换实施,根据需求以库表、接口、文件等形式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具体工作包括: (一)如以库表方式提供给需求部门使用。包括:需求跟踪及反馈、数据交换、数据交换对账、联调测试。 (二)如以数据服务接口提供给需求部门调用。包括需求跟踪及反馈、接口封装、服务测试、服务接入、联调测试。 7.1.2.2. 服务内容 7.1.2.2.1. 数据需求整理 协助用户进行业务需求到数据需求的转换。 7.1.2.2.2. 数据需求申请 支撑省直部门、汕尾市以部门的名义录入数据共享需求申请,支撑包括对同层级跨层级,信息类信息项,省内数据国家接口等数据共享请求。 7.1.2.2.3. 需求分析 (1)分析需求信息类是否编目、是否挂接、是否需要签署共享协议、数据是否更新,新数据来源分析、是否国家接口、是否公安厅数据等。 (2)制定需求实施计划 负责对用户需求进行数据现状分析,制定需求实施计划。对于国家接口需要在国家共享平台进行数据申请和沟通反馈,对于公安厅数据提交公安厅数据申请和沟通反馈等。 7.1.2.2.4. 汇报材料整理及分析结果反馈 根据需求分析结果,提供汇报材料给管理方,并支撑其进行需求审核。 7.1.2.2.5. 支撑数源部门进行审核和授权支撑数源部门进行需求审核和授权。 7.1.2.2.6. 需求跟踪管理 |
协助用户进行业务需求到数据需求的转换。 需求跟踪管理、应用成效持续收集、协助管理方提交各类管控材料。 负责对用户需求进行跟踪管控,针对各种维度提供汇报材料,参与项目实施会议,进行客户回访,负责应用成效收集及现场验证确认。 7.1.2.2.7. 数据交换ETL 对需求数据进行清洗、转换、集成和加载配置,并进行内部测试。 7.1.2.2.8. 数据交换对账 对数据条数、数据大小、时间戳、主键、流水号等进行核对、检验,对对账异常的情况进行分析与跟踪,可进行实时、定时、盘点等方式对账。 7.1.2.2.9. 联调测试 负责与数据使用部门进行库表交换联调测试,并对联调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跟踪解决,编写 《关于汕尾数据需求实施情况报告》。 7.1.2.2.10. 出口审计 编写数据使用授权材料,与管理方进行沟通汇报,配合数据管理方完成数据授权及数据出口审计。 7.1.2.3. 交付成果要求 数据共享服务 120个/年信息类,按三年运营,数据共享服务信息类共360个。 7.1.3. 数据专项工作支撑服务 7.1.3.1. 数据普查专项支撑服务 7.1.3.1.1. 普查前期支撑服务 7.1.3.1.1.1. 服务目标及成果 为协助汕尾市政数局进行组织、收集、整理工作,需编制数据普查工作方案,明确数据梳理的工作方法和普查工作流程,编制普查内容模板,制定数据普查的填报标准或规范,编制工作指引,以指导各单位高效、规范地开展项目工作。 预计全市约65个单位,平均每个单位约3-4个系统,每个系统约50个资源目录,具体以实际普查结果为准。 7.1.3.1.1.2. 服务内容 (1)编制数据普查工作方案 包括工作目标,普查范围,确立工作计划,编制数据梳理建账立目工作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和各方分工,明确具体工作流程和步骤等。 (2)数据普查指引方案 包括数据普查工具使用、数据普查常见Q&A等。 7.1.3.1.2. 工作组织及培训支撑 7.1.3.1.2.1. 完成全市信息化系统初始化梳理 7.1.3.1.2.1.1. 服务目标及成果 为落实省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完成全市数据普查信息化系统摸查,并结合我市政务工作部署情况,协助局领导完成全市立项系统梳理,统一按照系统字段指引批量导入系统,作为全市信息化系统初始化“底数”。 7.1.3.1.2.1.2. 服务内容及人员配置全市预计65个单位。 每个单位需与管理方进行沟通调研系统情况。 |
7.1.3.1.2.2. 跟踪指导各部门填报并解决问题 7.1.3.1.2.2.1. 推进部门填报信息化系统、权限账号配置 推动全市部门进行初始化“底数”系统字段完善,包含系统背景功能介绍、上传相关立项方案与系统功能截图等完成自建的信息化系统填报。同步完成未在“底数”中自建或是使用非财政建设系统的录入,及完成部门相关提单权限账号配置(正式文件任务下达、工作部署会议、系统操作培训及在线指导、各部门提单权限配置、跟踪问题进展、按需指导操作) ,各部门报送本部门建设的信息化系统。全市预计65个单位。 7.1.3.1.2.2.2. 自建系统数据资源和需求目录填报 部门完成信息系统录入并审核发布后,统筹各部门完成自建系统支撑产生的一切资源目录数据及需求目录数据,包括文字、数字、图表、图像、音频、视频、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等各类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资源,同步并完成资源目录、需求目录数据关联系统。同步协助部门完成目录审核全流程账号权限配置(部门处室审核接口人、处室审核人、部门审核接口人、部门审核人账号权限配置)。 全市预计200个系统。每个系统需收集系统数据资源信息,指导部门录入数据资源和需求信息。 7.1.3.1.2.2.3. 垂直系统数据资源和需求目录填报 各部门完成自建系统资源及需求目录数据填报后,需陆续开展填报使用省垂、国垂系统数据填报。协助全市部门完成使用省垂、国垂系统产生的一切资源目录数据,包括文字、数字、图表、图像、音频、视频、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等各类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资源,及完成资源目录、需求目录数据系统关联(数据关联相关省垂、国垂系统)。 7.1.3.1.2.3. 信息系统初审 依据各部门完善并提交的信息系统,协助局领导依据审核标准规范、审核要点等完成全市信息化系统的审核,并发布至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数据普查中,其中不符合审核规范的信息系统需驳回至部门,并联系指导部门依据驳回意见进行整改。 全市预计65个单位。每个单位需收集单位信息,审核单位录入的信息系统信息 7.1.3.1.2.4. 数据资源和需求目录初审 7.1.3.1.2.4.1. 自建系统数据资源和需求目录初审 部门完成自建系统资源及需求数据填报后,协助局领导进行资源及需求目录的审核。严格按照省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的标准规范进行审核,结合数据填报的实际情况,落实资源及需求目录发布,实现本汕尾市系统支撑数据共享。(资源与需求目录审核、指导部门整改 、定期统计等)。 全市预计200个系统。 每个系统需收集系统数据资源信息,指导部门录入数据资源和需求信息 7.1.3.1.2.4.2. 垂直系统数据资源和需求目录初审 部门完成垂直系统资源及需求数据填报后,同步开展数据目录审核。协助局领导进行资源及需求目录的审核,审核规范严格按照省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数据填报的实际情况,落实资源及需求目录审核与发布。(资源与需求目录审核、指导部门整改、定期统计等)。 7.1.3.1.2.4.3. 无系统支撑的资源和需求目录初审 结合省部署数据普查工作数据目录范围,统筹跟进全市部门完成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无系统 |
支撑产生的一切资源目录数据,包括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字、数字、图表、图像、音频、视频、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等各类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资源,及完成需求目录数据录入。(数据梳理、无系统关联说明)。 全市预计65个单位。 每个单位需与管理方进行沟通调研无系统支撑的数据情况,收集无系统支撑的数据项,指导业务部门将无系统支撑的数据资源录入数据普查系统。 7.1.3.1.2.5. 数据普查结果物收集和整理 7.1.3.1.2.5.1. 数据资源及需求目录数据审核 部门完成所有资源及需求目录填报之后(包含无系统支撑数据),完成审核,不符合标准规范需驳回至部门,并联系指导整改,相关数据需说明应用场景及无系统支撑的情况说明 。 全市预计10000个数据资源目录。 7.1.3.1.2.5.2. 全市三张清单填报检查及监督 依据以上部门填报的信息系统、资源目录、需求目录数据及审核情况,协助局领导完成全市部门三张情况填报情况。 提供汕尾市政务数据普查咨询服务,按时高质完成三张清单自查梳理、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目录常态化维护等工作。 完成3张清单的实施进度和情况汇总。 7.1.3.2. 数据建库支撑服务 在基础库、主题库、专题库完成业务逻辑分析、数据清洗、数据关联、确定映射关系、数据开发合并等工作的基础上,为基础库、专题库、主题库提供数据发布、数据共享、数据治理工具、技术支撑服务。 需提供数据发布支撑服务、数据共享支撑服务、数据治理工具支撑服务、技术支撑服务。 7.1.3.3. 第三方考核支撑服务 针对国家、省的第三方考核进行专项支撑服务 7.1.3.3.1. 数据发布支撑服务提升第三方考核的政务数据挂接率 根据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中已发布且共享类型为无条件共享或有条件共享的信息类,与汕尾市各部门的普查数据结果、省回流数据进行比对,将本地存在的信息类进行发布到数据目录系统,以提升第三方考核的政务数据挂接率。 7.1.3.3.2. 数据发布支撑服务提升办件质量 第三方考核的办件质量主要有事项覆盖率和办件质检通过率,本项目可为本市提高事项覆盖率和办件质检通过率提供数据发布、数据共享、数据治理工具、技术支撑服务。主要包括:数据发布支撑服务、数据共享支撑服务、数据治理工具支撑服务、技术支撑服务。 7.1.4. 共享交换平台运营服务 7.1.4.1. 服务内容 7.1.4.1.1. 共享平台和前置机迁移调研服务 完成共享平台和前置机摸底调研,包括共享平台的前置机部署情况、接入部门情况等。 1、共享平台和10个节点的部署情况调研,包括网络环境、部署主机环境、应用环境等信息。 2、接入部门情况调研,对接入部门的对接人和部门负责人等信息进行调研。 7.1.4.1.2. 已挂接数据资源迁移服务 |
围绕本地已编目挂接的数据资源,支撑汕尾市完成数据资源目录及对应数据资源的迁移、质检工作,确保汕尾市分节点标准版系统数据资源目录与实体数据的一致性、准确性。具体的步骤如下: 1、确定数据迁移范围 2、将原实体数据资源迁移至质检库 3、编制质检规则 4、数据质量检核 5、目录迁移 7.1.4.1.3. 存量共享交换任务迁移服务 根据汕尾市需要规划和增加执行器,并完成原有共享交换平台的存量交换任务的迁移。按需支撑现有部署于各单位前置机的存量交换服务迁移汕尾市政务云;将原有共享交换平台的存量交换服务迁移至新共享交换平台;对数据交换进行对账、实时监测、数据纠错等。 7.1.4.1.4. 数据服务接口重构服务 根据旧共享交换平台的原有数据服务接口迁移需求,依托数据服务管理系统,开发重构数据共享、数据应用所需的数据服务接口,具体工作包括: 1、服务开发与配置 2、数据服务挂接 3、接口内部测试 4、数据服务接口文档编写及测试样例 5、接口质量监控 7.1.4.1.5. 前置库迁移服务 前置库迁移服务。按需支撑现有部署于各单位前置机的存量交换服务迁移汕尾市政务云。 7.1.4.1.5.1. 迁移规划 迁移规划服务,主要包括迁移顺序、迁移流程、迁移方案设计、迁移方案评审、资源开通 、迁移实施、迁移验收、安全整改。 7.1.4.1.5.2. 迁移实施 7.1.4.1.5.2.1. 软件迁移 7.1.4.1.5.2.2. 迁移内容 迁移内容包括汕尾市前置库、部门前置库系统软件。 7.1.4.1.5.2.3. 实施结果 迁移完成后,提供测试报告,配合完成安全测评,上线运行 7.1.4.1.5.2.4. 安全整改 根据信息化项目安全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从项目功能、性能、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着手,项目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满足项目上线要求及后续安全稳定运行需要。 7.1.4.1.5.2.5. 数据迁移 7.1.4.1.5.2.6. 实施内容 完成汕尾市前置库、资源中心、部门前置库数据迁移,在迁移过程中,保留原数据,完成整体数据迁移并通过校验、割接后,可停用原有数据。 |
7.1.4.1.5.2.7. 实施方案 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设计合理的迁移方案,设计迁移步骤,落实迁移责任人及数据验证人,对迁移过程进行测试认证,并在割接时执行数据迁移操作。 7.1.4.1.5.2.8. 实施结果 割接过程中,完成数据迁移工作后,由用户协调开发集成商对数据完整性、一致性进行性验证,其中为保障业务迁移过程和迁移后试运行期间的业务应急恢复能力,应保留或高于原业务备份策略和数据灾备能力,根据验证结果,执行后续操作。 7.1.4.1.5.3. 迁移割接 根据迁移难度等级设计对应的割接实施环节,定义各环节操作内容,分配责任人,编排时间计划。 7.1.4.1.5.3.1. 割接准备 割接准备工作包括项目成员确立、割接环境检查、网络环境检查、应用环境清理、上线安全评测、发函请求配合. 7.1.4.1.5.3.2. 割接公告 割接公告包括割接工作通告、配合工作提醒、停机公告。 7.1.4.1.5.3.3. 停机备份 停机备份工作包括原数据库停机。 7.1.4.1.5.3.4. 数据迁移 数据迁移工作包括全量数据备份、全量数据还原、增量数据备份、增量数据还原。 7.1.4.1.5.3.5. 数据验证 数据验证工作包括数据库服务启动、索引和执行计划等检查、数据一致性检查、数据库存储过程执行检查验证。 7.1.4.1.5.3.6. 割接结果判定 割接结果判定包括工作结果汇总和割接结果判定两部分。 7.1.4.1.5.3.7. 割接结果公告 割接结果公告包括割接结果通告、关联人员通知、业务恢复公告。 7.1.4.1.5.3.8. 原有数据处理 对原有环境的程序和数据进行清理。 7.1.4.1.5.3.9. 原有资源处理 配合对原有环境的各项资源进行回收清理。 7.1.4.1.5.3.10. 迁移验收 配合完成系统迁移割接验收。 7.1.4.2. 交付成果要求 共享平台和前置机迁移调研服务15天已挂接数据资源迁移服务339信息类存量共享交换任务迁移服务 662个 数据服务接口重构服务 0个 前置库迁移服务 10个 7.1.5. 数据治理管理服务 7.1.5.1. 数据管理规章制度服务 7.1.5.1.1. 大数据中心运维运营规章制度 |
大数据中心团队需建立运维运营工作机制,需明确运营运维所需的工作流程、落实大数据中心运营运维的相关部门、人员、角色及其相关职责。 7.1.5.1.2. 大数据中心运维运营管理要求 根据《中国ITSS白皮书(第二版)》,ITSS涉及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服务管控、服务运营等业务领域,包含了IT服务的规划设计、部署实施、服务运营、持续改进和监督管理等全生命周期阶段应遵循的标准 7.1.5.2. 数据评估服务 7.1.5.2.1. 配合省做好数据治理成效评价 配合省级做好大数据中心所需的数据治理成效评价工作,为省级开展汕尾市数据治理成效评价提供相关评估材料。 7.1.5.2.2. 配合省做好数据安全审计 配合省级做好大数据中心数据安全审计工作,为省级开展汕尾市大数据中心数据安全审计提供相关审计材料。 7.1.6. 基础数据治理服务 7.1.6.1. 大数据治理设计服务 7.1.6.1.1. 服务目标及成果要求 1) 服务目标 基于不同来源的业务数据,根据平台整体数据标准化要求和数据治理相关要求,分析规划汇集库的各类数据的探查结果,完成接入方案设计、数据流向设计、汇集库设计。 2) 服务成果 实现大概对600张各类数据表的分析规划设计,完成600类数据的探查报告,完成600类数据的流向设计,完成汇集库的设计工作,具体各类数据表数量成果以实际项目落地需求为准 7.1.6.1.2. 数据探查设计服务 探查的设计服务,主要依托于数据内容探查工具,人工注册需要内容探查的数据对象,开发内容探查方案,调用数据内容探查引擎,对数据资源进行业务及数据上的内容探查,生成数据内容探查报告,提供数据流设计使用。 探查方案主要是内容探查来源数据存储位置、提供方式、总量和更新情况、业务含义、字段格式语义和取值分布、数据结构、数据质量等,以达到认识数据的目的,为数据定义提供依据。 7.1.6.1.2.1. 接入方式探查服务 通过对来源表的环境、来源系统、存储位置、访问要求、提供方式等维度进行探查,为数据接入规则定义和数据处理、组织提供依据。 7.1.6.1.2.2. 数据内容探查服务 针对具体字段的数据内容进行探查,来识别其代表的业务含义和数据统计情况。 7.1.6.1.2.3. 数据元探查 根据字段名字及内容,探查字段的确切语义,并与数据元标准进行映射。 7.1.6.1.2.4. 数据类型及格式探查 对字段数据类型和数据格式进行探查,形成的探查结果为数据定义提供输入。 7.1.6.1.2.5. 命名实体探查 通过探查识别字段内容中人名、地名、机构名、证件号、手机号、车辆号码、银行账号等 |
7 | 命名实体,可为数据处理中结构化提取、关联提取等环节提供数据处理依据。 7.1.6.1.2.6. 数据集探查服务 针对来源数据集表名、引用数据元素情况,探查数据集是否是标准数据集。探查数据更新频度、数据量、增量情况等,为数据接入、处理和组织提供依据。 7.1.6.1.2.7. 数据质量探查服务 探查字段中不符合规范的数据,给后续数据清洗规则的制定提供依据。 探查字段中不合理的信息,为后续数据清洗规则的制定提供依据。探查问题分类一般包括代码字典表问题、数据类型问题、数据值逻辑问题、归一化原则问题、数据格式问题、必填项为空等。对每次探查结果记录并形成报告。 7.1.6.1.3. 数据流向设计工程服务 数据流向设计的工程作业实施服务,主要依托于数据流设计工具,选择需要数据流设计的数据对象,开发数据流设计方案,调用数据流设计引擎,定义数据处理过程中需要添加的数据质量检核规则、数据核销对账类型、数据提取、数据清洗规则等,生成每一数据表的数据处理可视化方案。 7.1.6.1.3.1. 数据格式定义设计 根据数据探查中业务探查和字段探查的结果,人工使用相应的工具建立源数据中原始字段项与标准数据元的映射关系以及原始字典代码集与规范化字典代码集的映射关系。 7.1.6.1.3.2. 数据读取策略设计 根据数据探查中接入方式探查的结果,人工使用相应的工具定义源数据从源系统中的读取策略。 7.1.6.1.3.3. 数据提取策略设计 按照业务需求,人工使用相应的工具定义从来源数据提取所需数据的策略。来源数据包括原始来源数据、汇集库、专题库和业务库。 7.1.6.1.3.4. 数据清洗策略设计 按照数据格式定义要求及业务需求,人工使用相应的工具定义数据的清洗策略,以生成满足标准及质量要求的数据。 7.1.6.1.3.5. 数据关联策略设计 按照业务需求,人工使用相应的工具定义数据的关联策略,为后续的关联回填、关联提取提供策略支撑。 7.1.6.1.3.6. 数据比对策略设计 按照业务需求,人工使用相应的工具定义数据的比对策略,即明确比对源与比对目标之间的比对条件。 7.1.6.1.3.7. 数据标识策略设计 按照业务需求,人工使用相应的工具定义数据的标识策略,明确数据标识时所使用的标签规则。 7.1.6.1.3.8. 数据分发策略设计 根据不同应用场景下的数据分发需求,人工使用相应的工具定义数据的分发策略。 7.1.6.1.3.9. 数据质量核检规则设计 依据政务大数据治理标准规范的要求,人工使用相应的工具定义数据资源的质量核检规则 。 数据质量检测涉及记录完整性检查、属性完整性检查、关系完整性检查、格式有效性检查 |
、值域有效性检查、逻辑合理性检查、主键唯一性检查、数据唯一性检查、接入及时性检查、更新及时性检查等十种检测内容。 7.1.6.1.3.10. 数据服务设计 结合数据组织,人工使用相应的工具定义数据的查询检索、比对订阅、模型分析、数据推送等服务策略及服务条件。 7.1.6.1.4. 汇集库设计服务 7.1.6.1.4.1. 汇集库建库思路构建 通过预处理将接入的数据加载到汇集库中,数据格式按照标准化的形式进行保存,对于无法完成标准化的字段(在数据元素标准中找不到对应且新增元素标准审核不予通过的),则不能进行丢弃,应该按照原始字段进行保存,原始字段表述的信息可以通过对应的资源目录进行查看。 7.1.6.1.4.2. 汇集库数据存储设计实施 在数据接入的时候人工分析根据数据部署定义选择将数据保存到离线数据仓库中,即可以将数据进行序列化之后加载到分布式文件系统中进行存储。并通过开放计算平台,用户可以根据实际业务场景需求,开发特定的数据模型,运用数据仓库技术对数据进行挖掘分析 。分析完成的结果可以输出到分布式并行数据库或者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中进行使用。 7.1.6.1.4.3. 汇集库标准层实施 标准层的工程作业实施,主要是对贴源层的数据进行数据清洗,如去空,经过规则函数校验,如身份证18位校验,经过代码标准化以及关联字段回填,通过身份证号,回填性别、出生日期,根据的规则校验的结果,将垃圾数据放入垃圾库,对正常以及瑕疵数据进入标准库。 7.1.6.2. 大数据基础治理服务 7.1.6.2.1. 服务目标及成果要求 (1)服务目标 基于不同来源的业务数据,根据平台整体数据标准化要求和数据治理相关要求,完成数据接入、数据处理、数据对标、数据对账,建立汕尾节点的大数据治理标准,具备多类型、多来源、海量数据接入、处理、管控和服务的能力,加强政务基础数据治理,确保基础数据的权威性和基准性,为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应用提供支撑。 (2)服务成果要求 实现大概对600张各类数据表的接入、处理、对标、对账,并形成质量报告。实现对日常数据的调度运营,建设完成汇集库。编制完成数据汇集规范、数据服务规范、应用建设规范、安全管理规范。 7.1.6.2.2. 数据接入服务 根据政务大数据治理的建设思路,遵循《广东省政务大数据 数据治理技术规范》规范要求 ,且政务大数据中心接入的数据来源众多、种类丰富、结构各异,这些数据全部汇集接入汇集库,因此接入汇集库应该采取清晰、合理的方式去组织。对于不同来源的数据,需要按照其数据来源进行清晰的标识,包括表名标识、表元数据标识等;对于不同种类的数据 ,应该采取不同的存储机制进行存取,便于数据的溯源和使用。 7.1.6.2.3. 数据处理服务 数据处理服务主要包括数据提取、数据清洗、数据关联、数据比对、数据标识和数据分发 |
服务,按表编排、配置数据对应定义规则后,通过调试、执行方案来完成数据处理操作以 及对应环节的结果检查,确保处理过程正确执行,为后续的数据组织和数据服务提供支撑 。 7.1.6.2.4. 数据标准化服务 数据标准化处理人工服务主要是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使数据能满足政务统一制定的标准方便数据以后对应用的支持,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数据元管理服务 2、数据源注册管理服务 3、数据对象注册管理服务 4、应用系统注册管理服务 5、依标建库服务 6、信息代码注册管理服务 7、字段标准化服务 8、代码标准化服务 7.1.6.2.5. 汇集库建设服务 汇集库建设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应用需求调研服务 2、应用需求确认服务 3、元数据库设计服务 4、元数据库建设服务 5、汇集库设计服务 6、汇集库建设服务 7、日志库设计服务 8、日志库建设服务 9、问题库设计服务 10、问题库建设服务 11、应用场景需求变更调整服务 7.1.6.2.6. 数据质量管理服务 为保证质量管理过程的持续改进,确保所有已知的错误在系统中不重复发生,建立完善的数据质量文档体系,整个原始库内的数据质量活动都应有完善的纪录,最终依次建立或完善质量考核体系,在数据的全生命周期实现数据质量的保障与管理。 7.1.6.2.6.1. 数据质量核检策略定义服务 依据政务大数据治理规范中的要求,梳理、分析待核验源数据或数据资源在数据读取、数据清洗、数据分发和数据存储阶段进行数据质量核验所需涵盖的规则,并针对性制定出质量核检策略。质量核验策略定义至少应包含核检对象描述、质量核检策略描述、质量核检指标描述等内容。 7.1.6.2.6.2. 数据质量检核服务 数据质量检核包括接口数据检查、关键指标稽核、处理过程检查、及处理环境检查四个方面服务。 7.1.6.2.6.3. 问题处理及跟踪服务 提供问题处理及跟踪服务,包括数据处理过程监控服务、数据稽核服务、问题管理服务、 |
质量问题处理服务、质量处置报告服务。 7.1.6.2.7. 治理结果抽验服务 治理后的数据,需要对每xx数据治理结构抽查验证,每一类数据治理结束后需要配套数据验证方案,对照治理方案,对治理后的数据根据大数据标准要求以及数据实际应用开展数据验证工作,比如数据代码标准化、数据关联性、数据完整性、数据逻辑性、数据空值率等方面进行验证。此验证服务不仅仅是检查数据,也是间接的对各类工具功能的正确性 、稳定性的检查和验证。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抽样检查、验证。 主要包括:数据代码标准化成果检查服务、数据关联准确性成果检查服务、数据完整性成果检查服务。 7.1.6.2.8. 数据对账工程实施服务 数据对账的工程作业实施服务,针对数据条数、数据大小、数据指纹进行核对和检验。对账完需销账,对账异常需记录日志。具体的实施工作如下: 1、数据接入对账实施 2、数据分发对账实施 3、对账单制作实施 7.1.6.2.9. 数据调度运营服务 7.1.6.2.9.1. 数据源配置 1)数据源配置信息 提供数据源的接入配置管理,对多种数据源进行分类。 2)数据源分层分域 在系统中进行层域划分,构建数据流向层次或数仓简单架构。 3)数据源所处层域划分 对配置的数据源进行层域划分,以便在数据地图上展示 7.1.6.2.9.2. 调度任务管理 调度任务管理主要包括:任务状态、任务类型、调度方式、调度配置信息。 7.1.6.2.9.3. 系统日志 系统操作日志:记录用户在系统中的各种操作,便于审计查询。 7.1.6.2.9.4. 审核流程配置 1)审核流程基础信息: 对系统中需要审核的流程例如数据元、数据集等操作,进行审核人配置。可查询审核流程的基础信息;配置不同流程的归属部门。 2)审核维护信息: 对审核流程状态的操作;对审核流程流转等配置维护。 7.1.6.2.10. 数据管理运营服务 7.1.6.2.10.1. 系统监控管理 系统监控管理包括任务监控、任务运行历史、任务告警相关信息。 7.1.6.2.10.2. 数据地图 数据地图主要包括: 1、可视化数据流向信息 2、可视化数据源统计信息 3、可视化数据表血缘关系信息 |
7.1.6.2.10.3. 用户管理 数据治理子系统的角色、用户、权限、参数管理如下: 1、地区管理信息 2、部门基础信息 3、用户登录账号基础信息 4、用户角色信息 5、账号角色对应信息 6、角色种类信息 7、访问限制信息 8、表权限操作信息 9、用户组管理信息 10、节假日管理信息 11、数据权限信息 7.1.6.2.10.4. 数据归档管理 通过业务元数据管控和管理元数据管控,将目录关联到数据库表后,再通过技术元数据管控和操作元数据管控,管理各类数据的生命周期,按业务重要性降低、使用频率减少、在线存储变长等原则,依次进行在线存储、移除到历史数据区、进行数据归档的工作。主要包括: 1、在线存储 2、移除到历史数据区 3、进行数据归档 7.1.6.2.10.5. 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对接与外部系统的对接如下: 1、数据治理系统的用户认证对接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现数据治理系统的用户统一身份认证。 2、元数据管理子系统、数据质量管理子系统对接前置库及基础库,实现对前置库及基础库的元数据管理,并对前置库及基础库进行数据质量检查。 7.2. 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运营服务 7.2.1. 范围与要求 在满足绩效考核目标的情况下,根据汕尾当地业务需求开展专题建设。 7.2.2. 专项数据治理服务 7.2.2.1. 服务目标及成果要求 7.2.2.1.1. 服务目标 依托于实际应用,根据应用的需要量身创建各类不同的专题库,实现伸缩性强、灵活快捷的创建和加载,为业务系统提供最大程度、高效快捷的数据支撑。专项数据治理是基础数据治理的延伸,是服务与某一专门领域的数据治理成果。 7.2.2.1.2. 服务成果要求 结合已经建设的汇集库数据(贴源层、标准层),根据业务场景和实际需要,提炼专项数据治理场景,构建专题数据库。 7.2.2.2. 专项数据治理分析 7.2.2.2.1. 服务内容 |
专题库是面向全局使用需求建立的各类数据应用模型,是采用多种数据处理技术,由多种数据库形态存在的各类数据库,各类专题库之间物理或逻辑上保持独立,但逻辑上相互关联。 专题库根据业务应用的特殊诉求,通过二次抽取将数据“重构”组建为业务专题库。 专题库建库的基础要求是保障按业务属性抽取的数据与源头数据一致,因此汇集库无法直接支撑大数据中心对各类业务提供完善的数据与应用服务,为了确保“管用分离”与“应用创新发展”,由此专题库的设计就变得尤为必要,专题库的建库可按照专题应用业务模型,通过二次抽取整合的方法,建立形成专题应用资源库,满足上层业务的发展需要。 7.2.2.3. 专题库设计 专题库是按照专题应用业务模型,通过二次抽取整合的方法,建立形成面向特定业务应用需求的专题应用资源库,满足各业务的应用需要。 包括数据模型设计、逻辑结构设计和物理结构设计。 7.2.2.3.1. 数据模型设计 专题库建设包括专题库初始化时的建标、建库、建模、数据字典等工作,以及数据库环境参数配置等。 建标:包括专题库内的业务操作中的参建单位代码、业务操作代码、数据元编号、文件名与XML文件命名规范、时间表示规范、优先级表示规范等。 数据字典:包括专题数据的相关数据字典。 索引库建模:按照专题库的数据内容、存储和管理方式建立相应的目录和索引指标体系。 7.2.2.3.2. 逻辑结构设计 专题库将打通各参建单位的网络通路,按照相关数据标准规范汇集,遵循“权威数据采集自权威部门”的原则存储,通过对数据进行清洗、转换、联审、关联等整合处理后形成规范的专题数据资源,为专题库提供良好的数据基础。 7.2.2.3.3. 物理结构设计 包括用户和权限设计、物理数据模型设计等内容。根据各专题数据的涉及内容,制定相应的策略。 7.2.2.4. 专题库建设服务 专项数据治理服务为分析专题应用建设提供专项数据治理支撑,专题库建设服务包含全市各部门6个专题库建设,可参考档案专题库、标签库、全文检索库、人口信息核查库、统计分析专题库、政务服务专题库,项目建设以实际部门需求应用为准。 7.2.3. 分析专题应用 7.2.3.1. 专题需求调研 7.2.3.1.1. 服务目标及成果 开展专题应用需求调研,通过业务调研及需求分析,明确分析主题的业务现状、业务场景 、专题目标、专题范围、数据源等。调研结果应由专题相关业务部门逐项进行确认,以指导后续专题指标、模型的构建。 7.2.3.1.2. 服务内容 7.2.3.1.2.1. 需求调研 对专题进行需求分析,明确分析主题的业务现状、业务场景、专题目标、专题范围、数据源等。 |
7.2.3.1.2.2. 需求分析 对专题进行需求分析,明确分析主题的业务现状、业务场景、专题目标、专题范围、数据源等。 7.2.3.1.2.3. 需求澄清 专题相关业务部门逐项对调研结果进行确认,指导后续专题指标及模型的构建工作。 7.2.3.2. 专题指标设计 7.2.3.2.1. 服务目标及成果要求 根据业务场景开展主题设计和指标设计。 (1)主题设计:根据分析目标,结合政务行业职责及业务场景,确定主题。 (2)指标设计:根据各主题领域,分级分类设计指标,并说明指标口径及依据。 7.2.3.2.2. 服务内容 7.2.3.2.2.1. 主题设计 分析专题指标设计目标,结合政务行业职责及业务场景,确定主题;制定初步主题设计方案;开展专题主体设计工作。 7.2.3.2.2.2. 指标设计 专题指标设计(专题指标数据量不超过30个);根据各主题领域,分级分类设计指标,确定指标口径及依据。 7.2.3.3. 数据整合服务 7.2.3.3.1. 服务目标及成果要求 依托政务大数据中心的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及其他大数据中心系统的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具,完成从各类数据源到汕尾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专题库的开发实施工作,具体包括:数据整合思路、数据整合要求、数据整合服务流程。 7.2.3.3.2. 服务内容 7.2.3.3.2.1. 数据采集实施 制定数据采集实施方案,开展数据采集实施工作。 7.2.3.3.2.2. 数据处理实施 梳理各部门数据之间的关联关系,对数据进行深度关联整合、比对分析,开展数据处理实施工作。 7.2.3.3.2.3. 数据整合服务开展数据整合服务。 7.2.3.4. 数据建模服务 7.2.3.4.1. 服务目标及成果要求 结合实际需求,利用政务大数据中心海量数据资源及接入的外部大数据资源,通过构建数据模型,实现信息深度挖掘加工和智能化处理,助力提升汕尾市的业务应用能力,应包括模型建立、测试验证、模型输出及应用等。 7.2.3.4.2. 服务内容 通过构建数据模型,实现信息深度挖掘加工和智能化处理,助力提升汕尾市的业务应用能力,应包括模型建立、测试验证、模型输出及应用等(专题分析建模数量不超过10个)。 7.2.3.5. 数据服务封装 7.2.3.5.1. 服务目标及成果 将建立的数据模型以数据服务接口的方式进行共享,应包括数据服务开发配置、数据服务 |
挂接、数据服务接口内部测试、数据服务接口文档编写、测试样例提供、数据服务接口维护、质量持续监控与问题诊断等。 7.2.3.5.2.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数据服务开发配置 2、数据服务挂接 3、数据服务接口内部测试 4、数据服务接口文档编写 5、测试样例提供 6、数据服务接口维护 7、质量持续监控与问题诊断 7.2.3.6. 专题可视化设计 7.2.3.6.1. 原型设计 7.2.3.6.1.1. 服务目标及成果要求 专题原型设计涉及需求调研、业务梳理、需求分析、架构设计、版面设计、原型输入等方面的工作,输出主题图和卡片。 7.2.3.6.1.2. 服务内容 需求调研、业务梳理、需求分析、架构设计、版面设计、原型输入等方面的工作,输出主题图和卡片。可视化原型设计,需求方交流(专题可视化页面5个)。 主要开展需求调研、业务梳理、需求分析、架构设计、版面设计、原型输入等方面的工作 ,输出主题图和卡片。 7.2.3.6.2. 页面设计与实施 7.2.3.6.2.1. 服务目标及成果要求 可视化页面设计与实施服务内容主要包含页面框架搭建、可视化图表实施、数据接入、联调和发布,生成的可视化页面须提供开放接口支持与可视化管理中枢对接,支持其对页面的调用。包括:页面框架搭建、可视化图表实施、数据接入、联调、发布。 7.2.3.6.2.2. 服务内容 工作主要包括页面框架搭建、可视化图表实施、数据接入、联调和发布。 7.2.3.6.3. 可视化对接服务 7.2.3.6.3.1. 服务目标及成果要求 可视化对接到可视化大屏、粤政易、可视化中枢工作。 7.2.3.6.3.2. 服务内容 主要开展工作主要包括页面框架搭建、可视化图表实施、数据接入、联调和发布。 7.2.3.7. 分析专题场景 每年提供两个应用分析,按三年大数据中心平台运营服务,提供六个场景应用,满足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大数据决策专题应用的需求,可参考以下专题应用,项目建设以实际部门需求应用为准。 7.2.3.7.1. 政务服务专题应用 政务服务分析应用将重点围绕汕尾智慧服务新大厅,基于对服务事项标准、办件服务过程 、服务成果效能的全过程监控分析,提供从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到服务落地及其服务优化成效的闭环监督管理。为政府供给侧服务、服务存在问题跟踪监控,促进责任主体部门落实 |
业务优化再造、业务系统功能改造,提升本地区政务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主要包括:群众满意度指数模型、办事关联分析、“四个统一”智能服务、群众办事难点赌点分析四大方面。 7.2.3.7. “粤系列”专题应用 为“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粤系列紧紧围绕社会公众和企业办事需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粤系列为企业和民众更好的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同时积累大量用户活跃度数据,基于平台使用数据状况对粤商通、粤政易、粤省事三个平台展开深层次的数据分析,根据平台各自的特色指标进行可视化呈现,能够为领导快速发现平台发展的缺陷和优势,及时做出管理决策措施。具体数据展示指标以实际项目落地需求为准。 主要包括粤商通、粤政易、粤省事三大应用。 7.2.3.7.3. 民情地图专题应用 依托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不断丰富民情地图在民生服务、城乡管理、村居事务、智慧党建、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善美村居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共建共治共享的政府治理新模式,不断提升政府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主要包括: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返贫监测专题。 7.2.3.7.4. 营商环境专题应用 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为手段,对数据进行挖掘、分析、融合、应用,从点到面,对营商环境在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如“善美店小二”,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指尖办理多项服务的优质体验),在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估,凸显工作亮点,弥补工作缺陷,以数据可视化、评估报告等方式为决策层提供直观的依据,为进一步优化本市域营商环境提供支持。 主要包括:营商环境评分模型、工程建设项目分析、中介服务分析专题。 7.2.3.7.5. 智慧人社专题应用 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通过“互联网+人社”,实现决策科学、管理精准化、服务人本化,实现业务支撑和数据价值释放,人社的统计数据对于服务决策、研究政策、支撑事业发展 、用数据分析研判形势,推进“智慧人社”服务再上新台阶。 主要包括:人社电子档案袋应用、人才供需状况分析与预测专题。 7.2.3.7.6. 综合展示专题应用 通过数据展示,对数据普查、数据汇聚共享情况、中心库建设情况、用户访问情况进行呈现。具体数据展示指标以实际项目落地需求为准。 大屏中心位置呈现整个汕尾市各区县数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实际资源数量、系统数量以及提交的需求单数量,并进行各机构单位系统数量的排名以及资源数量、需求数量的排名,根据对比分析了解目前各单位部门数据信息建设基本情况,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需求,进一步摸清政务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资源底数,帮助政府部门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系统,推动“数据上云,服务下沉”,更好支撑改善民生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是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我省“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 普查全市资源数据情况后,再通过中心库概况模块直观了解目前政数局的各种中心库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法人库的数据量、法人库的数据项;信用库的数据量、信用库的数据项 |
;互联网+监管的数据量和数据项;空间地理的数据项和数据量;网办库的数据项和数据量 ;电子证照的数据库和数据项;并展示网办库办结数量排名前15的事项名称以及行局名称以及电子证照调用次数排名前15的证照名称和行局名称。通过呈现中心库建设现状以及中心库事项调用情况,推动各行局办事效率,提升政务效能。 数据汇聚共享情况主要是分为三个部门,一是呈现政数局数据汇聚情况,主要通过目前汇聚数据量、编目信息类、以及各月汇聚信息类增长趋势来直观表现共享交换平台目前的使用率以及贡献度在不断提升;二是呈现数据挂接情况,通过了解各单位挂接信息数以及挂接率,督促各单位挂接数据信息目录,推进基础数据的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共享;三是呈现数据共享交换情况,通过了解接入共享平台部门数、发布数据资源主题数、数据需求总数、部门累计共享使用次数以及接入共享交换平台数据量排行靠前的行局,推进全市数据共享业务,有效解决“以谁的数据为准、能否共享、如何共享”等问题。 用户访问情况主要呈现平台实名注册用户数、累计访问次数、覆盖部门数以及本月新增用户数、本月新增访问次数,并通过时间维度展示用户访问趋势,通过该部分数据快速了解平台使用情况,从数据方面展现平台的活跃性以及平台的实用性。 7.2.3.8. 培训服务 为了满足不同用户不同层次的培训需求,需提供现场培训或远程在线学习相结合的培训。 7.2.3.9. 交付成果要求 每年提供两个应用分析,按三年大数据中心平台运营服务,提供六个场景应用,包括专题需求调研、专题指标设计(一级指标数据总数18个,二级指标总数60个,末端指标总数3 00个)、数据整合服务、数据建模服务、数据服务封装、专题可视化设计(可视化总数6个大屏)、培训服务等。 | ||
8 | 8. 等级保护测评配合需求 x项目系统需配合测评单位每年开展一次等保2.0(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三级测评工作,并根据评估意见完成整改直至通过等保测评 。 | |
9 | 9. 商用密码测评配合需求 x项目系统需配合测评单位按照《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 00 000-0000)开展密码测评工作,并根据评估意见完成整改直至通过密码测评。 | |
10 | 10. 验收要求 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投标人提交交付申请,按照采购人实际要求的基本功能、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完成验收。验收通过后正式上线。 |
11 | 11. 项目培训要求 培训对象包括综合窗口人员、各级部门审批人员、系统管理员等,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6场次培训,日常提供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业务远程解答(QQ、电话)及技术支持。 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培训场地进行针对管理用户、操作用户、系统管理员三个层面的培训,并提供详细的培训手册。 对于所有培训,投标人必须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的培训讲师和相应的辅导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必须是中文,否则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的翻译。 投标人应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所用的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培训套材。所有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书写。 投标人应将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但不包括场地费、人员交通费、住宿费等)及 各项支出列入报价明细表,所有的费用应分别报价并计入投标总价。 | |
12 | 12. 项目运营运维要求 投标人保证提供常设7×24小时热线服务和3年的运维服务(其中,大数据分析平台首年运维服务免费)。接到维护通知后,工作台运维工程师10分钟内响应,应在2小时内到现场,并在4小时 x解决问题(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事故除外)。对于在短时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投标人需要立即提供应急措施和应急方案。 ★投标人需提供针对人员资质的承诺函。 本项目共需提供3年6人驻场服务,其中,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市分节点运营服务中派驻2名驻场人员,大数据中心分析平台运营服务派驻2名驻场人员,系统运维维护响应2名现场驻点人员。人员资质要求如下: |
人员
类 数
型 量 要求
中
1、本科或以上学历,计算机、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
级
2、1年以上政务信息系统项目需求分析、方案设计或咨询工作经验;
运 2
3、具备优秀的文档能力,使用文字、图示清楚地表达架构意图,能够熟
维 人
练编写各类技术文档;
人
4、沟通的能力及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员
1. 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1年以上数据分析相关的行业经验
;
中
13. 项目管2理. 要熟求悉一种或多种数据库操作;级
项目经理具3备. 熟研练究掌生握学数历据,查同询时语具言有S国Q家L开认发证技或术者,行可业以认进可行的复相杂应SQ的L数语据句库编或写大和数ET据L
运 2
资质证书(开包发含。但不限于以下类型证书,1.MCM认证,2.Adaptive,3.DP2解决方案
营 人
专家认证,44.具.IB有M国数家据认库证,或5.者OR行A业C认LE可数的据相库应专的家数认据证库,或6.大软数考据数资据质库证类书的(资包质含,但7.人
神通、金仓不等限国于产以数下据类库型认证书证,书1).M。CM认证,2.Adaptive,3.DP2解决方案专家认
员
项目综合管证理,:在4.本IB项M数目实据施库过,程5.中O必RA须C严LE格数认据真库做专好家项认目证管,理工6.作软;考数据库类的资质
项目范围管,理7:.神在项通目、启金动仓时等细国分产工数作据内库容认并证严证格书确)定
目的实施范围, 如有变动需征求
采购人的意1见.,计并算获机得或采相购人关的专许业可本;科或以上学历,3年以上数据分析相关的行业经验项目进度管;理:应采用分阶段建设的方式,提供完善的进度计划并定期核实项目的进展程
13 度高,阶段建2设. 成熟果悉和一检种验或结多果种及数时据向库采操购作人报;告进展情况;
项级目质量管理3.:熟中练标掌人在握项数目据进查展询过语xxx应SQ遵L守开质发量技管术理,计可划以的进内行容复。杂SQL语句编写和ETL
投运标人2应根开据发上
项目管理要求,结合本单位的项目管理体系情况,提出适合于本项目特
点营经过人优化4的. 项熟目悉管数理据体挖系掘,的保障原项理目和的算顺xx。实施,达到项目服务质量要求。中标人必须接人受采购人5对.具于有项目国的家管认理证和或监者督行,业及认时可向的采相购应人的提数交各据种库设或计大方数案据、资实质施证方书案(、包计含划但、报员告等项目不文限档于。对以于下采类购型人证对书项,目1实.M施C过M认程中证指,出2.的Ad问a题pt,iv应e,3该.积DP极2给解予决答方复案并专解家决认。
对于采购人证提,出的4.整IB改M数要
,库应,该5.服O从RA并C实LE施数整据改库措专施家。认项证目设,计6.方软案考、数实据施库方类案的和资进质度
计划应经过,采7购.神人通的审、核金同仓意等后国才产能数付据诸库实认施证,证重书要)的。实施环节应取得采购人的同意后才能进行,实施过程项目质量应接受采购人的随时检查。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说明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汕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
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x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x项目共1个采购包 |
2 | 开标方式 | 现场电子开标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
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 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 支票提交方式: 无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供应商应保证该优先步骤 (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U盘(或光盘) 1 份。 供应商保证该后备步骤。二、纸质投标文件: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6 份。 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投标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请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3家 |
12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1: 1家 |
13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14 | 项目兼投兼中规 则 | 兼投兼中:本项目兼投兼中。 |
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6 | 代理服务费 | 不收取。 |
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不收取 |
18 | 其他 |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采购包1:否 |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x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x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 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7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
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
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 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投标客户端编制同时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6603828032
邮箱:swxxzx3371912@163.com地址:xxxxxxxxxxxxxxxx:00000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0x政府采购监管科
电 话:0660—3310721
邮 编:516600
传 真:0660—3310721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
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 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节点项目建设(2021-2023年)):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对外发布。
(2)对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4.8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节点项目建设(2021-2023年)):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本项目服务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 | 6% | 投标(响应)供应商报价给予 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见价格扣除比例),即:评标(评审)价=核实价-小微 企业产品核实价×C1 |
2 | 节能、环保产品 | —— | 1% | 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1%-5%的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根据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项目中的重要 性、所占比重等因素确定。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系统抓取并记录到供应商与同项目(采购包)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存在使用相同MAC地址或网络IP地址的计算机设备进行响应及投标上传操作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节点项目建设(2021-2023年)):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 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 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前15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 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节点项目建设(2021-2023年)):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投标/响应函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 |
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 书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3 | 报价要求 |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
4 | 投标报价 | 报价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的 |
5 | 其他要求 | 是否优于或等于商务要求 |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表三详细评审表:
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40.0分技术部分50.0分 报价得分10.0分 | |
项目理解(背景、现状、目标) (3.0分) | 1.能准确理解本项目的建设背景、建设目标,详细完整的描述现状情况得 3分。 2.能较准确理解本项目的建设背景、建设目标,较详细完整的描述现状情况得 2 分。 3.基本理解本项目的建设背景、建设目标,基本描述现状情况得 1 分。 4.不理解本项目的建设背景、建设目标,现状情况描述不详细、不完整得 0 分。 | |
总体设计 (5.0分) | 1.方案总体设计对本项目的总体要求充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大数据中心汕尾市分节点与省级平台之间边界清晰,大数据中心汕尾市分节点和汕尾市大数据分析平台的系统架构和功能架构合理得 5分。 2.方案总体设计对本项目的总体要求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系统与现有业务系统间边界较清晰,系统架构和功能架构较合理得 2分。 3.方案总体设计对本项目的总体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系统与现有业务系统间边界不清晰,系统架 构和功能架构不合理得 0 分。 | |
服务方案 (8.0分) | 对大数据中心汕尾市分节点的部署和运维运营服务方案、汕尾市大数据分析平台部署建设和运维运营方案进行综合评价,重点对产品功能完整性、部署步骤安排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1.方案内容完善或优于需求,设计合理 、可行,得8分; 2.方案内容较为完善,设计较合理、较可行,得 4 分; 3.方案内容基本完善,设计一般合理、基本可行,得 2分; 4.方案内容欠缺或不响应,得 0 分。 | |
产品功能响应情况 (12.0分) | 结合用户需求,对招标文件标示“▲”的重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完全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的,得12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 分,扣完即止。 | |
技术部分
省市系统级联对接 (3.0分) | 大数据中心汕尾市分节点中,数据服务管理系统、数据资源管理系统、粤政图平台进行省市级联对接。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对广东省政务大数据平台数据服务管理系统、数据资源管理系统、粤政图平台建设现状、应用功能的理解程度,深刻阐述与广东省政务大数据平台的数据服务管理系统、数据资源管理系统、粤政图平台系统的对接解决方案,获取数据资源、形成业务协同。 1.对接方案详细完整、理解程度高,得 3 分; 2.对接方案较详细完整、理解程度较高,得 2 分; 3.对接方案基本详细完整、基本理 解,得 1 分; 4.对接方案不完整或无,理解程度低,得 0 分。 |
省市系统级联对接 (3.0分) | 大数据中心汕尾市分节点和汕尾市大数据分析平台,与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政务侧)对接。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对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建设现状、应用功能的理解程度,深刻阐述与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对接解决方案,实施系统对接,调用统一身份认证服务,实现单点登录 ,须提供接口说明。 1) 分析详细完整、理解程度高,得 3 分; 2) 分析较 详细完整、理解程度较高,得 2 分; 3) 分析基本完整、理解程度一般, 得 1 分; 4)分析不完整或无提供,理解程度低,得 0 分。 |
省市系统级联对接 (3.0分) | 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省市级联对接。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对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现状、应用功能的理解程度,深刻阐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省市级联对接的解决方案,实现省市数据共享交换功能。 1) 分析详细完整、理 解程度高,得 3 分; 2) 分析较详细完整、理解程度较高,得 2 分; 3) 分析基本完整、理解程度一般,得 1 分; 4)分析不完整或无提供,理解程度低,得 0 分。 |
培训实施服务 (3.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培训进行综合评价。 1.方案优于项目需求,完整、周详、可行,得 3分; 2.方案符合项目需求,较完整、较周详、较可行,得 2 分; 3.方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基本完整、基本可行,得 1 分; 4. 方案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无提供,不完整、不可行,得 0 分。 |
投标人进行系统演示,内容及分值(共10分)如下: 演示内容一:演示数据服务管理系统中结构化数据服务构建工具的接口管理功能。 功能1:【新增接口】,选择【新增接口(数据封装)】,填写相关信息,选择输入输出参数和筛选条件后生成接口数据。 成功得0.5分,否则不得分。 功能2:【修改接口】,进入修改接口页面,修改相关信息;成功得0.5分,否则不得分。 功能3:选择某个接口,点击【授权】,弹出授权列表,可在列表中查看此接口目前的授权情况。点击【添加授权】,填入相关信息后完成授权。支持对已授权数据的修改和删除; 成功得0.5分,否则不得分。 功能 4:在接口列表中,通过【发布】功能,进行接口的实例发布;成功得0.5分,否则不得分。 演示内容二:演示数据服务管理系统中结构化数据服务构建工具的配置管理功能。 功能5:【新增数据源】,填写数据源编码、数据源名称、数据源类型、数据源url等信息; 成功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功能6:【添加发布环境】新增数据,对已有的发布环境数据可进行修改和删除。成功得0.5分,否则不得分。 演示内容三:演示粤政图中空间数据管理工具的地图浏览功能。 功能7:选择加载的地图文件,选择当前 |
系统演示 (10.0分) | 视图中显示。成功得0.5分,否则不得分。 功能8:选择放大,缩小,漫游图标,执行相应操作。成功得0.5分,否则不得分。 演示内容四:演示粤政图中空间数据管理工具的多边形查询功能。 功能9:选择多边形查询。成功得0.5分,否则不得分。 功能10:在地图中绘制多边形。成功得0.5分,否则不得分。 演示内容五:分析平台的文件接入,将本地的excel、c sv、txt文件导入系统创建数据库表 功能11:通过【上传文件】浏览本地文件,选择“.xlsx、.xls、.csv、.txt”格式的文件,能够支持多达5个文件上传,excel文件支持sheet页选择。正确配置库表信息完成后保存,进行文件上传并创建数据库表。成功建表得0.5分,否则不得分。 演示内容六 :分析平台的指标建模:通过拖拽算子构建指标建模数据流 功能12:进入 【数据模型管理】新建数据模型,成功进入数据流编排画布得0.5分, 否则不得分。 功能13:拖动【数据源】算子到画布中,选择已接入数据源表 ,查看预览数据表内容,成功预览得0.5分,否则不得分 功能14:拖动【聚合】算子到画布中,选择分组的字段,选择聚合列,选择聚合方式,查看聚合后数据表内容,成功预览得0.5分,否则不得分。 功能15:预览模型计算结果,可以看到算子流执行日志,成功后可以预览结果,成功预览得0.5分,否则不得分。 演示内容七:分析平台的机器学习建模:通过向导式自动化机器学习构建机器学习模型 功能点16:新建机器学习模型,通过建模向导进行数据准备。准备数据步骤主要为模型提供训练数据集,支持选择当前用户样本库数据表,支持导入文件形成数据表。支持查看数据表的数据详情,查阅数据详情,成功预览得0.5分,否则不得分。 功能点1 7:【探索特征】步骤,系统运行探索特征作业,计算特征的 “缺失值、不同值、标签相关性、平均值、方差”等指标,可以查看数据直方图,成功得 0.5分,否则不得分。 功能点18:【训练模型】步骤,系统运行训练模型作业,支持设置停止策略、特征交叉、特征筛选、作业调度、数据比例等要素,启动模型训练任务,成功得0.5分,否则不得分。 功能点19:【评估模型】步骤,查看该模型的评估概览信息,可点查看评估图表和评估完整指标,包括F1得分、AUC PR、AUC ROC、Accuracy(准确率)、Preci sion(精确率)等指标,成功得0.5分,否则不得分。 功能点20:评估模型可直接创建模型预测作业,填写作业配置和任务配置,可查看作业记录 ,成功得0.5分,否则不得分。 说明:1、投标人需自行携带演示设备(投影仪除外)和准备演示相关网络环境。2、投标人系统演示,演示时间不 | |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市级政务大 | ||
2018年至今同类业绩经验 (10. | 数据中心运营相关的项目经验的,每个项目得1分,满分10分。 说明:投 | |
0分) | 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合同不能重复得分,未按 | |
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投标人综合实力 (13.0分) | 1、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三级或以上认证的,得1分; 2、投标人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满足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和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的,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3、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 全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 4 、投标人具有数据中心门户、数据资源目录、数据需求管理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5、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电子政务优秀案例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说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 供的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资质 (5.0分) | 项目负责人资质情况: 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 2、具有 PMP 证书的得1分; 3、具有 ITIL 证书的得1分; 4、具有硕士研究生 (含)以上学历得2分,具有本科(含)以下学历的不得分。 | |
项目团队成员资质 (12.0分) | 投标人有稳定的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的资质情况: 1、具有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2、具有高级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1分; 3、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6分; 4、具有高级系统架构师证书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1分; 5、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 如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按一个证书计分(得分最高项)。 说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须提供该人员为投标人员工的证明文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 标的唯一依据。 |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 同 书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
电话: 传真 : 地址:
乙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根据 项目 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 。
2.
……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1.委托服务期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止。五、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 内付款:
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 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 款总服务费的 (-%)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 (-%),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 (-%),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 日内付给乙方。
4.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
六、知识产权归属七、保密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xx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
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九、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甲方(盖章): 代表: | 乙方(盖章): 代表: | |
签定地点: | ||
签定日期: | 年 |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
开户名称: | ||
银行帐号: | ||
开 户 行: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进行查
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
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1501-2021-02278采购项目编号:441501-2021-02278
所投采购包:第 包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四、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
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一、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二、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三、附件
格式一:
投标函
致: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你方组织的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节点项目建设(2021-2023年)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441501-2021- 02278],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节点项目建设(2021-2023年)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xx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代表姓名: 职 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 发商) | 制造商企 业类型 | 节能 产品 | 环保标志 产品 | 认证证书 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占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五: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x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节点项目建设
(2021-2023年)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441501-2021-02278]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七:
投标保证金
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详见资格性条款要求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格式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
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