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卡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给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 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具有境内外消费、分期付款、取现、转账结算、代收付、存款有息(限特定产品),在境内(不含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下同)发卡银行营业网点柜台、智能柜台、ATM或存取款一体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缤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