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FCG-AQ-2020-0287)
安丘市人民法院采购专用囚车项目
(项目编号:ZFCG-AQ-2020-0287)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安丘市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0000x
电 话:(0536)8889360
目 录
招标公告 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3
第二章 采购需求… 25
第三章 合同协议条款… 29
第四章 投标相关格式 35
第五章 相关表格… 40
第六章 评标办法 51
安丘市人民法院采购专用囚车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丘市人民法院采购专用囚车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AQ-2020-0287
政府采购编号:SDGP370784202002000301
项目名称:安丘市人民法院采购专用囚车项目预算金额:32 万元
最高限价:32 万元采购需求:已公开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达到验收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11 月 9 日 9 时 00 分至 2020 年 12 月 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方式:(1)供应商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办理诚信入库并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已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无效。已注册的供应商应按照《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的通知》(潍资中发〔2019)6 号)要求,在参与开标前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通过“修改信息”功能重新签署和上传《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模板可在网站首页-“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领取”-下载采购文件。
(2)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还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供应商注册,否则无法正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 年 12 月 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丘分中心第一开标室(安丘市外食街与新安南路交叉口西北角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侧)
本项目实行网上无直播不见面开标,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自行完成解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资格审查证件原件,无需到达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程序:
(1)注册信息:投标人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安丘市”。
(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选择“供应商”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
(3)网上验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丘分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000-0000000。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000-0000000。
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视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
—“综合下载”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
2、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5、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
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6、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丘市人民法院
地 址:xxxxxx 000 x联系方式:0536-4253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xxxxxxx 0000 x联系方式:0536-88893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
电 话:0536-8889360
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一、总则
(一)为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须知。
(二)本须知所指的网上招标投标,是指使用潍坊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标投标行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代理机 构负责网上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网上 招标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管。
(三)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统称为投标人)提交的网上信息采集入库资料进行核实,确认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活动。进入交易平台的企业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当交易平台中文字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
(四)网上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交易平台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工作须知属于招标、采购文件(以下统称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务必阅读并掌握。
二、招标文件获取
网上自行下载。投标人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办理信息采集注
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
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领取”-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操作将自动记录,逾期未在平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
弃,参与投标将被拒绝。
三、CA办理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CA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CA免费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
《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附件中下载。
(二)CA免费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xxxxxx0000x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技术服务窗口,即收即办。
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在线平xxxxxx.xxxxxxxxx.xx注册后按流程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免 费发放工作的通知》。
(三)CA 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2: 00;下午13:00-17:00。窗口免费服务热线:0536—8097130。
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热线:000-000-0000。技术人员7*24小时服务电话:
何工:00000000000;xx:15666226239。
服务监督电话:0536—0000000。
(四)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当在上传投标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
2.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 统一认证平的其他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
3.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限制也不排斥已实现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 统一认证平的任何数字证书产品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正常使用。
四、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
(一)投标人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潍坊版)”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具体制作可参考“潍坊市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及制作工具”(中心网站→ 资料下载→综合下载)。
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000
软件公司客服电话:000 000 0000
(二)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
(三)下载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答疑、澄清和变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或在交易平内发送更正通知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文件格式为.WFCF),投标人需自行从系统中查看并下载,各投标人需及时关注平项目信息变更情况,必须使用最新的 答疑(变更)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CA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CA),投标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有关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明确项目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如果采用,务必仔细核查编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投标人在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编制工程类项目的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使用的造价软件须经过主管部门评测通过,并能与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无缝对接。
3.投报多个标段时,须对每个标段分别制作文件并报价。另外,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应使用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 “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在网上提交加密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储存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以及PDF格式投标文件的U盘或光盘(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和PDF格式投标文件,供投标人使用)。储存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及PDF格式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由投标人自行准备(投标人须保证启用U盘或光盘时能正常读取)。开标前,投标人应将所要求的投标文件一同密封提交。投标人需在U盘或光盘表面粘贴标识,将项目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信息写在标识上。
五、解密投标文件
开标时,投标人应使用CA在规定的解密时间(15分钟)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把CA。
六、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应妥善保管CA,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必须重新用CA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网上招标投标系统:1、CA到期后重新续期;2、CA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二)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携带CA。一个CA在制作投标文件到评标结束期间,仅能为一个项目使用,同时参与多个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办理多个CA。
(三)投标人因CA遗失、损坏、更换、续期、忘记密码等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15分钟)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导致其投标(报价)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均解密失败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导入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继续开标。 若系统识别出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 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并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 被退回,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针对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一致;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投标过程文件(文件格式为.etbp)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述情形一经发现,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突发情况处理
(一)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该投标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造成损坏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
4.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二)项目评审中,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做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或者修改:
1.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造成损坏的;
3.恶意递交澄清或者修改,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
4.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予评审情形的。
(三)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 当事人均应免责:
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
2.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
6.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四)出现突发情况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可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项目暂停,待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网上招标投标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标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项号 | 内容规定 |
1 | 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安丘市人民法院采购专用囚车项目采购人:安丘市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 |
2 | 合同名称:安丘市人民法院采购专用囚车项目合同 |
3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控制价32万元) |
4 | 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日) |
6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7 | 书面答疑(1、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问题,逾期不予受理;2、投标人应及时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查阅相关变更信息,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因未及时查阅答疑文件造成的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被拒绝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截至时间:2020年11月14日17:00;邮箱:xxxxxxxx@000.xxx 投标人如果有问题,请在截至时间之前将问题传至本邮箱,并电话通知查收。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注: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供应商必须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使用最新的澄清文件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 |
8 | 投标文件包括: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 WF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潍 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日9:00地 点:开标前通过系统上传 请各潜在供应商在2020年12月3日9时00分后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在系统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长一般在2分钟左右,若在系统规定时间内非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完成解密的,请及时致电咨询:0536-8097130或8080958。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未携带CA证书、使用非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忘记CA证书密码、CA证 书过期、CA证书未升级、投标人网络故障等。 | |
资格审查及评分办法中涉及到的所有证件不再要求提供原件,须在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中上传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人上传的资格 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 |
的扫描件予以评审和认定。 | |
9 |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日9:00 地 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丘分中心第一开标室 地 址:安丘市外食街与新安南路交叉口西北角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侧 |
10 | 评标原则:综合评审、择优定标,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
1、投标人应认真、全面、综合地阅读、理解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如有任何疑义,应按前附表第7项的规定按时提出,采购人对投标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技术参数有可能会造成限制性或倾向性条款,也应在招标答疑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未提出,则视为对技术参数无任何异议。
2、《开标现场联系表》(招标文件格式中后附表),请供应商务必认真填写并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当天需投标人业绩确认或作出相关解释、澄清等需要联系供应商时均按供应商提供此表信息进行联系,若出现联系方式或邮箱错误等造成联系不上、发送不到等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和证书得分,需要在评审要求的时间(15分钟)内予以确认,投标人对得分有异议的,及时联系代理公司人员,要求评审专家核实。超过规定时间不予确认的或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一、总则
1、项目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通过招标择优选择中标人。
2、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投标人的报价超出采购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资格审查材料的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投标人可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电子营业执照打印件或纸质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评审专家通过
扫描电子营业执照打印件或纸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的二维码,或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真伪。经查询真实的,视同提供了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
加并未授权委托人,可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本项投标文件中提供也视为有效。
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
后审为准。
原件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或者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中标人需承担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中标人须承担公证费,公证费按《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
《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鲁价费发[2017]68号文规定计收(安丘市公证处电话0000-0000000)。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合同协议款第四章 投标相关式第五章 相关表格 第六章 评标办法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评标过程中,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按前附表第7项要求,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子邮件,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招标答疑文件的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上传至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答疑文件下载”区,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7、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代理机构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通知将上传至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答疑文件下载”区,投标人有义
务自行查阅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三、投标报价说明
8、投标价格
投标人的报价包括车辆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送车及车辆验收、保修、备品备件(含常规维修工具)、培训、技术服务费、税费、手续费、利息、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的总和。投标人针对项目要求,制定一个投标方案,要求一次性报价,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备选报价。
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为了便于查看,投标文件请编写目录和页码)
◆ 投标函
◆ 开标一览表(为便于唱标,请单独密封一份交代理机构)
◆ 报价明细表(须注明品牌、型号、产地等内容)
◆ 小、微企业产品明细表(如有)
◆ 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如有)
◆ 监狱或戒毒企业产品明细表(如有)
◆ 车辆技术参数,详细介绍资料(包括图片)、检测报告、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
◆ 投标人2017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表,附合同等复印件
◆ 投标总价内免费提供给采购人的备品备件、易损件明细表
◆ 保修期限和售后服务计划
(1)工期及保修期承诺;
(2)维修技术人员情况;
(3)应急维修时间安排;
(4)保修期外设备维修服务收费标准、主要零件配件报价等;
(5)人员培训计划
◆ 投标人承诺的其它优惠条件等;
◆ 投标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
◆ 列入工信部或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复印件(或网站打印件)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小微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可提供)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提供)
◆ 信用承诺书,附“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或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截图打印页
◆ 按本招标文件要求需提交的其它资料
10、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
11、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 WFTF),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上传。
13、投标时限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限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拒收。
1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
15、开标
在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开标会。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进行检查。
由招标代理机构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再按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的顺序,宣读其投标报价以及采购人认为适当的其它内容。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文件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A、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B、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未盖投标人公章。 C、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D、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E、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F、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G、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评标
17、评标内容的保密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它人泄露。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18、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评标委员会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除了按第19条规定修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不得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算术错误的改正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检查其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修正算术错误的原则是:
(1)如果用数字表示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机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 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按无效标书处理。
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1、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基本评标原则:综评审、择优定标,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评标办法详见第六章。
22、如果所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人的预算,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本次招标废标。
23、评标委员会对落标原因不作说明。八、授予同
24、中标通知书
确定出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中标通知书为同的组成部分。
25、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同。
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同,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标人应当按照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一、采购清单
第二章 采购需求
序号 | 技术项目 | 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基本要求 | ||
1.1 | 功能 | 适用于基层法院对嫌疑人的提审、关押、短途转运的专用车。 | |
1.2 | 工作条件 | 车辆应适应全国自然条件,适应户外作业的需求 | |
1.3 | 必须要求 | 投标单位所投车辆应具备国家发改委目录公告,能在买方所在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特种车上牌照手续。 | |
2 | 底盘要求 | ||
2.1 | 一般结构特征 | ||
2.1.1 | 最高时速 | ≥145KM/h | |
★2.1.2 | 驱动方式 | 前置后驱 | |
2.1.3 | 轮胎 | 后轮必须用单胎(换胎时间短) | |
2.1.4 | 总质量 | ≥3700kg | |
2.1.5 | 车身结构 | 承载式车身 | |
2.2 | 几何参数 | ||
2.2.1 | 外形总长 | ≥5900mm | |
2.2.2 | 外形总宽 | ≥2000mm | |
2.2.3 | 外形总高 | ≥2400mm | |
2.2.4 | 乘员人数 | 7人 | |
2.2.5 | 轴距 | ≥3750mm | |
2.2.6 | 最小转弯半径 | ≤6900mm | |
2.3 | 发动机 | ||
★2.3.1 | 排量(L) | ≤2.2 | |
2.3.2 | 发动机型式 | 柴油,直立四缸高压共轨 | |
2.3.3 | 额定功率 | ≥100Kw | |
2.3.4 | 最大扭矩 | ≥375N.m | |
2.3.5 | 最大转速 | ≥3500rpm | |
2.3.6 | 尾气排放: | 符国V排放标准,通过国家环保部认证 | |
2.3.7 | 邮箱容积 | ≥80L | |
2.3.8 | 最小离地间隙 | ≥195mm | |
2.4 | 发电机 | 发电机发电量≥150A | |
2.5 | 制动 | 采用X型交叉管路四轮蝶刹+ABS8.0(刹车防抱死系统); | |
2.6 | 电路系统 | CAN-BUS(局域网络控制器),通信速率高及时监控,可靠性好,线路 少,节省出更多空间,检修方便; | |
★2.7 | 变速箱 | 六档线控变速器,1倒档变速箱; | |
2.8 | 空调系统 | 前、后舱需配冷暖空调,制冷总量≥10000大卡。 | |
2.9 | 安全辅助系统 | 配备倒车雷达、倒车影像、安全气囊。 | |
3 | 改装要求 |
3.1 | 外观 | ||
3.1.1 | 长排警灯警报器 | ||
3.1.2 | 车身04制警用标识及警蓝 | ||
3.1.3 | 车窗贴玻璃纸 | ||
3.2 | 图像采集系统 | ||
3.2.1 | 硬盘录像机主机(含500G硬盘)1 | ||
3.2.2 | 监控摄像头4个 | ||
3.2.3 | 倒车摄像头1个 | ||
3.2.4 | 二路主机1个 | ||
3.2.5 | 7寸吊屏1个 | ||
3.3 | 照明系统 | ||
3.3.1 | LED光源照明灯3个 | ||
3.4 | 囚室系统 | ||
3.4.1 | 整体囚室3套 | ||
3.5 | 座椅内饰 | ||
3.5.1 | 可折叠警员看护座椅4个 | ||
3.5.1.1 | 囚犯单人座板(带手铐杠)3套 | ||
3.5.1.2 | 驾驶室座椅包皮2个 | ||
3.5.1.3 | 驾驶座后双人座椅包皮1个 | ||
3.6 | 踏板 | ||
3.6.1 | 尾门上车踏板1个 |
二、其他要求
1、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2、投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如不符招标文件要求,将按无效
投标处理。
3、所投车辆必须有产品上牌公告(开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所投车辆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开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此次车辆招标,投标人所报车辆价格包含裸车费、改装费等,并提供车管所挂牌所需要的一切手续。
6、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改装,否则不予验收。三、技术服务要求
1、车辆交付后必须免费派员安装调试并指导使用;
2、提供车辆主要的技术性能参数(列出清单);
3、提供保养、维修操作规程、保修期限以及免费质保期;
4、提供特殊件及配套件的清单、技术参数及生产单位名录;
5、厂方应免费进行技术培训和今后使用中的技术指导。
四、采购内容
车辆的供应、调试、保修及人员培训。五、工期及交付地点
1、工期:签订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达到验收条件。
2、交付地点:安丘市人民法院。六、免费质保期
1、质保期 3 年或 10 万公里,投标单位可承诺更长的质保服务期限。质保期内提供 7*24 小时服务,质保期内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在货物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投标人应能保证使用方更换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货物的正常使用。
七、验收要求
1、货物运抵现场后,招标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同不符,招标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2、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招标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七个工作日内,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招标人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竣工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第三章 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采购人):
乙方(投标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安丘市人民法院采购专用囚车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
款和条件,订立本同。
一、同文本构成
(一)本同条款;
(二)中标通知书;
(三)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
(五)招标文件;
(六)技术规格和要求;
(七)本同附件。
二、供货车辆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及数量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综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1 | |||||||
金 额 计 | 小写: 大写: |
三、同金额
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
大写: 。
四、承包方式和支付方式
1、承包方式:综单价承包。
2、支付方式: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格后付总货款的9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剩余货款(无息)。
五、交货
(一)交货时间
工期:签订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条件。
(二)交货地点 安丘市人民法院。
(三)车辆的现场保管由乙方负责,直至车辆交付使用。六、技术文件
1.乙方应在供货同时向甲方提供所有有关本同执行的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或其它形式的文件资料。
2.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甲方能够正确进行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验收和运作的需要的所有内容。
3.甲方完全按照技术文件的指导进行的任何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验收所引起的系统和车辆或其部件的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4.所有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同价格中。
5.甲方在到货后如发现乙方未提供有关文件,可以推迟付款,直至乙方补齐有关文件。
七、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车辆或车辆的任何一 部分时,免受第双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为执行本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八、伴随服务
1.乙方应对车辆保质期内的车辆质量负责。
2.乙方在车辆试运行期间,必须有一名现场指导人员,负责与甲方联系有关工作。
3.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派员到现场的传真或电报后,必须在2天内派员到达现场。乙方参加调试及试运行人员费用(包括差旅费、住宿费等)已包括在同价内。
4.乙方必须保证在正常操作和保养条件下,车辆的正常使用年限为国家规定使用年限,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车辆在正常使用年限内运行良好。
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车辆如发生故障,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在需方要求时,乙方的技术人员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日之内到现场进行修理。
6.车辆免费保修期和保质期内,乙方免费修理并负责更换有缺陷零件或整机。由于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免费保修期期内的故障保修,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到达现场,乙方不按时到达现场甲方有权请其它单位前来维修,对由此产生的延误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且免费维修保养期顺延。
8.免费保修期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9.乙方须针对车辆的正常损耗,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相关费用必须包括在报价总价之内。
九、验收
1.乙方应负责车辆的检查、测试。
2.到货验收
2.1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由双方清点车辆,双方签署到货验收书。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乙方须及时补齐,如因此造成工期拖延,甲方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在整个安装调试期间,车辆部件(车辆)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安装队伍负责保管。
2.2如有必要,在车辆到商品检验局进行车辆检验时,甲方代表有权到现场共同检验。
2.3车辆的验收:提供车辆的商检证明。
3.现场测试
现场测试前,乙方必须按招标要求提交验收资料供甲方验收组审核,内容包括测试项目、测试方案、检验报告、证明材料等。任何一个车辆在发生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最后的制作工艺有缺陷时,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直至甲方的满意。
4.技术培训
有关驾驶员、维修技工和技术管理人员进行车辆使用、新技术、新装置等的全面技术培训。
5.最终验收格条件
5.1试运行时性能满足全部设计要求。
5.2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至甲方满意。
5.3已提供了同规定的全部车辆的资料。
5.4招标文件规定的培训任务已经完成。
5.5乙方应将调试过程中使用的专用工具转移给甲方使用。十、异议索赔
1.如果发现由于乙方原因产生货物的外部视觉瑕疵或数量不符,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2.事故索赔:乙方雇佣的任何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导致的所有损失、开支或索赔,乙方应对之负责并保证甲方免于上述损失、开支或赔偿。
十一、违约
1.甲方未按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因甲方责任造成货物供应延期的,同工期顺延。
2.乙方不能按同规定的交货时间进行交货,每逾期一天按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交付货物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质量达不到同及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货物并重新发货,其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乙方承担逾期交付违约责任。
4.乙方不履行同条款或只履行部分同条款,或拒绝履行同义务的,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同,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5.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不可抗力
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10 日内提供相应证明。
未履行完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争议
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补充协议
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 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同于年 月日签订,自 生效。
本同一式陆份,正本叁份,甲方、乙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执
壹份;副本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 方:(公章) | 乙 | 方:(公章) |
地 | 址: | 地 | 址: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行 号: 行 号:
年 月 日
安丘市人民法院:
第四章 投标相关格式
1、投标函
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ZFCG-AQ-2020-0287的安丘市人民法院采购专 用囚车项目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投标须知、同条款和其它有关文件后, 我单位决定参加投标。
1、我方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供招标内容。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3、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工作。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同。
5、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数据的真实性、法性、有效性,并同意采购人保留在同签署前对其进行验证的权力。
6、我方愿意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中的收费标准。
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2、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投标总报价(元) | 小写: 大写: |
供货期 | 签订同后 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条件。 |
免费质保期 | 年 |
备注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注:为便于唱标,请单独密封开标一览表一份交招标代理机构。开标一览表密封信封面参考内容:
开标一览表密封信封封口参考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前不准启封(加盖公章)…………
(封口处)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住 所:
成立日期: 年 月 日
营业期限:
姓 名: 性别: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直接复印不可粘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直接复印不可粘贴)
38
4、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章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
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安丘市人民法院采购专用囚车项目(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报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供应商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直接复印不可粘贴)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直接复印不可粘贴)
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相关表格
(以下表格投标人自行设计、扩展,根据情况予以细化)
(一)报价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综单价 (元) | 价(元) | 品牌型号 | 产地产厂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 |||||||||
投标总报价(元) | 小写: 大写: | ||||||||
其中小微企业产品价格小计 | |||||||||
其中节能产品价格小计 | |||||||||
其中环保产品价格小计 | |||||||||
其中监狱或戒毒企业产品价格小计 |
备注:1、综单价及价应包括车辆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送车及车辆验收、保修、备品备件(含常规维修工具)、培训、技术服务费、税费、手续费、利息、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的总和。
2、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清单内容逐项填写,不得漏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同意将上表作为中标公告的附件发布于公开网站。
4、投标人认为投标报价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价格或技术评审得分优惠的,必须在上表的 “其中小微企业产品价格小计”或“其中节能产品价格小计”或“其中环保产品价格小计”或“其中监狱或戒毒企业产品价格小计”进行报价并后附相应明细表,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小、微企业产品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厂家 | 产地 | 综单价 (元) | 数量 | 价(元) |
小、微企业产品报价小计: | 元 | |||||||
如: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厂家、产地、综单价、数量和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 2、所投货物为小、微型企业产品,需按规定格式逐条填写,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文件中提供此表,并附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投标人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予认可。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4、投标文件中没有此表的,不予价格扣除。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厂家 | 产地 | 综单价 (元) | 数量 | 价 (元) | |
节能产品 | |||||||||
1 | |||||||||
2 | |||||||||
3 | |||||||||
… | |||||||||
节能产品报价小计: | 元,其中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 | 元 | |||||||
环保产品 | |||||||||
1 | |||||||||
2 | |||||||||
3 | |||||||||
… | |||||||||
环保产品报价小计: | 元 | ||||||||
备注: 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厂家、产地、综单价、数量和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 2、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评审委员会认定所报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加分。 3、在投标文件中(或开标前)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技术评审加分。属于政府强制采 购节能环保设备范围的不加分。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监狱或戒毒企业产品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厂家 | 产地 | 综单价 (元) | 数量 | 价(元) |
监狱或戒毒企业产品报价小计: 元 | ||||||||
如: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厂家、产地、综单价、数量和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 2、所投货物为监狱或戒毒企业产品,需按规定格式逐条填写,否则不予认可。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参数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技术要求 | 投标技术要求 | 偏离说明 |
注:请在“投标技术要求”栏中写明详细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投标人应如实在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偏离表中”中注明所投产品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偏离情况;未予注明的,视为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在评审及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将被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三)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 | 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在表格备注中注明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2017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表
序号 | 采购人名称 | 同名称 | 同金额 | 签订时间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备注 |
注:1、表后附同的复印件。为了方便评委查看,请在同的原件上标明与本表一致的序号。
2、为了方便现场公示使用,请将此表格在再单独提交一份,与原件和“证件明细表”在开标前一起提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总价内免费提供给采购人的备品备件、易损件明细表
标段: 共 页第 页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存放地点 |
说明:我单位承诺免费赠送以上备品备件,在供货时将备品备件送至采购人保存。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
安丘市人民法院:
投标人全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为 ,
我单位参加ZFCG-AQ-2020-0287(项目编号)安丘市人民法院采购专用囚
车项目(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响应 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对本单位信用情况郑重
承诺如下:
至 年 月 日 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我单位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单与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单,未被列入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联惩戒对象 单中。
若我单位提供虚假承诺,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愿意接受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通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附:“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承诺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八)小微企业声明函
(小微企业可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
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企业称(盖章):日期: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141号)的规定,本单
位为符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
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 称(盖章):日 期:
(十)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安丘市人民法院采购专用囚车项目
项目编号:ZFCG-AQ-2020-0287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0年 月 日
第六章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评分法。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2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此价格的,为无效投标。
一、报价(30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自主报价。自主报价是指投标人在综考虑本单位各项成本费用基础上确定的投标报价。综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
有效报价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编制规定,并符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投标报价。
二、技术性能指标(38分)
1、考查底盘、车身等车辆设备的技术指标协调性、匹配性和可操作性(包括安全部件、功能、运行、安装等方面),描述全面完整得6分,基本全面得4分,简单得2分。
2、考查控制系统及主要设备技术先进、可操作性强,如发动机、底盘主要设备的产地、品牌、型号等,描述全面完整得6分,基本全面得4分,简单得2分。
3、考查车窗、座椅、车门、电气部分、电子信息设施等技术指标规范性和匹配性(包括安全部件、功能、运行、安装等方面),描述全面完整得6分,基本全面得4分,简单得2分。
4、考查车辆的能耗、通风、噪音、环保指数,描述全面完整得4分,基本全面得2分。
5、对所有投标车型车体的长短、宽窄进行综对比评分,评委根据投标车型的长短、宽窄,描述全面完整得6分,基本全面得4分,简单得2分。
6、技术偏离项(10分)
对不满足标“★”项技术参数的,做投标无效处理,其他参数每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
车辆参数以车辆公告参数为准,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设备技术参数与招标要求出现重大偏离,不满足招标要求时,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技术参数偏离表中只填写“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一致”字样的,或照搬技术参数表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三、供货保障(5分)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交货期、保证供货的措施及现实可行性、实施方案、技术人员配备、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等内容,描述全面完整得5分,基本全面得3分,无描述不得分。
四、售后服务(22分)
1、考查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完整性,在车辆及设备保修、维修响应时间,定期回访等方面的承诺,描述全面完整得7分,基本全面得4分,无描述不得分。
2、对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根据培训的范围与程度, 描述全面完整得5分,基本全面得3分,无描述不得分。
3、如果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承诺免费召回维修的,并有召回制度和细则的,描述全面完整得5分,基本全面得3分,无描述不得分。
4、维修人员需具有相应维修能力及资格,能提供相应技术培训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每提供一本得1分,最多5分。证书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员工,严禁借证书投标,以开标时提供的证书和人员2020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准,可以提供以下两种材料之一:(1)登录社保系统网站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2)由社保部门开具证明。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不得分。
五、企业业绩(5分)
考查投标人2017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每项同计1分,本项最多得5分。其中同类项目指囚车类项目。
项目业绩以开标时提供的同为准,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同复印件;同时需填写第五章“投标人2017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不能提供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的不计分。经核查同内容存在虚假情况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进行线上业绩奖项确认,并在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完成业绩确认。代理机构在评标室内通过系统“业绩确认”模块将业绩奖项结果推送至供应商,供应商确认后通过系统推送至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打印
后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和存档。(拟中标人的业绩同时在中标公告中公示)。具体评审,由评委根据以上项目评出分数。以综得分自高向低排
定 次,确定第一 为拟中标人。综得分分数相同的,报价低者优先;综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再按“技术部分”得分自高向低顺序排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人的总报价明显不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的规定时间内(最长30分钟)提供书面的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委员会认定其报价低于
成本报价竞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政策类加分或价格扣除:(一)1、在价格评审项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设备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准。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不得虚报,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2、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根据《三部门联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同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
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二)投标人所报设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节能、环保产品的:
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设备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报价评标总分值×4%×节能、环保设备价格在磋商报价中所占比例);
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设备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性能评标总分值×4%×节能、环保设备价格在磋商报价中所占比例)。
说明:本项计分以投标人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技术评审加分。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设备范围的不加分。
附件:开标联系表
供应商名称 | |
授权委托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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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开标现场联系表》,请供应商务必认真填写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当天需供应商业绩确认或作出相关解释、澄清等需要联系供应商时均按供应商提供此表信息进行联系,若出现联系方式或邮箱错误等造成联系不上、发送不到等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必须保证从开标时间开始至开评标会议结束(代理机构会电话通知)期间联系人联络畅通,随时准备接听电话。 3、本项目业绩确认在系统内发送,请各供应商关注系统业绩确认一栏,收到后及时回复;最终服务承诺将以发送邮箱的方式进行填报。 4、供应商必须保证邮箱输入正确,以保证业绩荣誉顺利确认,评委会业绩荣誉打分完成后会电话通知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接收业绩荣誉确认表,并确认。供应商接收后如有异议的可通过邮箱回复或系统内回复相关质疑,若各供应商无异议,请下载确认表经授权委托人或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扫描 PDF 版或照片回复,也可在公共资源系统内直接回复同意,电话通知后 15 分钟之内无任何回复或期间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供应商的视为供应商同意评审结果,由此造成 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