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E22ZX-002LZY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柳林监狱 2022年大宗物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FE22ZX-002LZY
招标人: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柳林监狱招标代理: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柳林监狱 2022 年大宗物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层或 xxxxxxxxxxxxx@000.xx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5 月 9 日上午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FE22ZX-002LZY
项目名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柳林监狱 2022 年大宗物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48.00 万元最高限价:548.00 万元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北京市监狱管 | ||||
理局清河分局 | 548.00 | 干职食堂食材及相关杂品、罪犯食堂食材及 | ||
1 | 柳林监狱 2022 | (服务期内参考 | 1 | 相关杂品、罪犯用品采买和干职慰问品所需 |
年大宗物品采 | 预算) | 物资采购的供应管理 | ||
购及配送服务 |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单位;
(2) 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同等证件;
(3)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
生产许可证》等具备同等效力的证明;
(4) 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声明”,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信用信息为准;
(5) 不同投标人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 投标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活动的有关规定。
三、 获取招标文件
2022 年 4 月 16 日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xxxxxxxxxxxxxx 0 x 0 x
方式: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方可购买。(也可将上述资料及汇款凭证截图发至 xxxxxxxxxxxxx@000.xxx,线上报名购买)
售价:500 元。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 年 5 月 9 日上午 09: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01 会议室(xxxxxxxxxxxxxx 0x)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本公告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2.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4. 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5. 合同履行期限:2022 年 8 月 1 日起——2023 年 5 月 31 日止。预算金额为参考预算。
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7. 账户信息:
户名: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和平街支行银行账户:0200 2053 1920 0005 445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柳林监狱(本级)地 址:天津市宁河区京山线茶淀站清河农场
联 系 人:x警官
电 话:010-53862630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 0 x邮 政 编 码 :100013
电 话:010-64204200、13164282404
联 系 人:xx、苏工
E - mail :xxxxxxxxxxxxx@000.xxx
序号 | 内 容 |
1 | 采 购 人: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柳林监狱地 址:天津市宁河区京山线茶淀站清河农场联 系 人:x警官 电 话:010-53862630 |
2 | 采购机构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 0 x联 系 人:xx、苏工 电 话:010-64204200,13164282404 |
3 | 预算金额:5,480,000.00 元 |
4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单位; (2) 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同等证件; (3)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具备同等效力的证明; (4) 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声明”,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信用信息为准; (5) 不同投标人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 |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内容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6) 投标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活动的有关规定。 | |
5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xxx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以支票、电汇、或保函等形式提交。 递交方式:若采用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应当在 2022 年 5 月 8 日下午 16:00 前汇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并将保证金汇款凭证发至邮箱: xxxxxxxxxxxxx@000.xxx); 户名: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支行银行帐号: 0000000000000000000 如使用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 请投标人优先以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 |
6 | 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 |
7 |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文件 1 份(文件格式为 PDF 和 WORD)。 |
8 | 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5 月 9 日上午 09:00 分(北京时间)。 |
9 | 开标时间:2022 年 5 月 9 日上午 09: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01 会议室(xxxxxxxxxx xxxx 0 x) |
10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11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12 | 履约保证金:10%,详见合同条款。 |
1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小写:¥4.916 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万玖仟壹佰陆拾元整)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 中标 人应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支票或电汇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逾期支付或支付金额不足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14 | 大宗物品采购电商平台投标人接单系统服务费用说明.详见用户技术需求附 件 4 |
15 |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 |
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盖公章)。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3.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型、微型企业的,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2%-3%)的价格扣除。(不适用) 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盖公章)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
1. 相关说明
1.1 “采购人”是指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地 址”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 “投标人”是响应本次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企业或单位。投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资格条件,方可参加本次投标。
1.3 “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机构)是指依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依法设立并取得采购资格证书、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中介组织。本招标文件中采购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采购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 “招标采购单位”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1.5 “中标投标人”是指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程序获得招标项目的企业或单位。
1.6 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采购单位许可,不得将本招标项目转包。
2. 资金来源
2.1 本次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预算资金为 5,480,000.00 元。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4.1 招标文件除本款下述内容外,还包括所有按照本须知第 6.1 款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招标文件共七章,所用文字均为中文。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用户技术需求 第七章 评标标准及方法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3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备,如有缺页或附件不全等情况发生,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 24 小时内及时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予以补齐,否则后果自负。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投标人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澄清要求传真(同时发电子版)至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视情况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与投标人均受该澄清文件的约束。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收到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采购机构确认收悉,,若无回函确认,则视同放弃投标/已收到修改通知。
6.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6.4 采购机构发出的补充通知若前后存在不一致,以后发者为准。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8.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信封:为方便现场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 “附表 2、投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单独密封于开标信封中,随同投标文件一起单独递交。
(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附表 1——投标书(格式)
附表 2——开标一览表(格式)附表 2-1 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附表 2-2 项目团队配备情况表
附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表 4——合同条款偏离表(格式)附表 5——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附表 6——资格证明文件
6-1 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其他主体证件的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2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3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具备同等效力的证明
6-4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6-5 投标人信用声明
附表 7——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
附表 8——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格式)
*附表 9——保密及防疫承诺(格式)附件 10——业绩一览表
附件 11——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
(3)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主要内容(详见第六章):
8.2 除上述 8.1 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所有文件。
8.3 投标人应按上述第 8.1、8.2 条的内容与要求和第五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8.4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第 8.1 条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印刷清晰整洁,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不允许采用活页夹装订。
9.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同时,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还将被认为是能够全面达到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合格标准的报价。
9.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工作任务,投标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9.3 投标人的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完善的方案设计,采购人不再承担与此相关的其他费用。
9.4 本项目设报价限额:详见投标一览表。
10. 投标保证金
10.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组成的一部分。
10.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投标人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买方签订合同的;
10.3 投标保证金按前附表形式提交: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按投标无效。
10.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10.5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 10.1 和第 10.3 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6 采购人若依据本须知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若投标人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11. 投标有效期
11.1 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2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将被视为放弃本次投标。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2.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和相应份数的副本及电子文件(U 盘或光盘文件格式为 PDF 和 WORD。投标人必须保证 U 盘或光盘的可读性,否则将按照废标执行)。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件”。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除外。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2.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12.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3.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文件分别密封,且在包装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字样。
13.2 为方便现场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 “附表 2、投标一览表”、保证金缴纳证明单独密封于一个开标信封中,随同投标文件一起单独递交,并在信封上注明“投标一览表”、“保证金缴纳证明”,在信封的密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3.3 投标保证金除以电汇形式提交之外的,即可以提前递交,也可以在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13.4 所有封装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和“在(开标日期、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3.5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 “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3.6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且有权拒收。
13.7 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4. 投标截止时间
14.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地址。
14.2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4.3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4.4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办理。
15.1 投标人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标要求,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5.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送达。
15.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5.4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1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公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
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未参加开标仪式的投标人代表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16.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6.3 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16.4 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未签字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17. 组建评标委员会
17.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产品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
17.2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18. 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8.1投标文件的初审。
18.1投标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只有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星号条款等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有一项不满足要求的按废标处理,详见附表)。
18.2 投标文件的xx与澄清。
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进行澄清,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自己的意见对该投标文件作出相应判断和决定,该判断和决定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无权对该判断和决定提出任何质疑。
2)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不能作出令人信服的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经评标委员会判定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9.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19.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可能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19.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主要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9.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 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应交未交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资质要求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全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中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处没有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除外);
(6)经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签字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7)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不满足 “用户技术需求”中主要内容和超出偏差范围的;
(9)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产品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10)投标总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11)经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的。
(12)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3)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20. 比较与评价
20.1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0.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0.3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
20.4 评标标准及方法: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20.5 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依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投标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投标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如有虚假,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1.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1.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投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人员透露。
21.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1 根据综合评分法,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3. 确定中标投标人
23.1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并作出排序,总得分最高
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将被确认为中标投标人。
24.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4.2 因不可抗力或中标投标人不能履约、不愿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投标人签订合同的权利。
25. 中标通知书
25.1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5.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6. 签订合同
26.1 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投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投标人或重新招标。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26.2 中标投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中标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6.3 招标文件、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7. 质疑
27.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按要求购买并收到招标文件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7.2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可以按规定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
27.3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27.4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27.5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对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
27.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投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投标人;否则应当重
27.7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本章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待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甲方合同编号: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柳林监狱大宗物品采购及配送服务合同
甲方: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柳林监狱(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京山线茶淀站柳林监狱(天津) 邮编:300481电话:
传真: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年 月日 有限公司关于 的招标文件和招标结果( 项目编号: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作事项
乙方在甲方委托 组织的
项目公开招标中中标,甲方干职食堂食材及杂品、罪犯和所管人员食堂食材及杂品、罪犯及所管人员的采买物品、干职慰问品从乙方进行集中采购(简称 “大宗物品采购”),包括:副食调味品、畜禽肉类、蛋制品、果蔬、水产品、粮油、豆制品、饮品、休闲食品、慰问用品、日用百货等。乙方供应时商品品类、规格、商品质量、包装形式等按甲方需求提供,在保证商品质量的同时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制定供
应价格,并采取价格协商机制,遇市场供需发生严重失衡导致商品价格波动时双方协商制定价格。在出现自然灾害、社会事件、重大安保等情形时,乙方应全力做好应急保障工作,避免出现供应不及时的情况。
第二条 合同标的
一、服务商产品范围:乙方根据招标文件需要为甲方提供的本项目产品。包括名称、数量、品牌、型号、单价、单位、金额等并与投标文件相关条款保持一致。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相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质量检验(检疫)证明。有专利、注册商标标识的,还应提供国家颁发的有关证明。
二、商品数量
交货品种、规格、数量以甲方发出的订单为准(特殊情况下可以先行电话通知后补订单)。
三、商品价格
(一)合同总价以实际发生为准。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报价系税后价格,已包含:所有税额以及负责将商品送至甲方所指定地点的运费等一切费用。
(二)定价原则:
1、蔬菜、鲜果、蛋品类、畜禽肉类、粮油、冻货、乳制品等商品,对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www.cjbj.net.cn)公示批发价的平均价浮动 %,由市局运维公司变价对标,每天定价。
2、调料类商品,对标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www.cjbj.net.cn)公示的平均价平价销售,不加价,由市局运维公司变价对标,每周定价。
3、罪犯采买物资、节日慰问品、保洁及日用品等商品,实行清单等定制化管理,一个招标周期内保持价格不变。
4、甲方所需商品不是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厂家出厂价为报价基点,不能通过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完全对标确定价格,以及未包含在清单定制化管理范围的产品,由甲、乙双方参考同类产品京津两地公开市场价(如大型超市零售价、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价格)协商议价确定,议价商品最终定价不得高于当地市场零售价。
5、遇市场供需发生严重失衡导致商品价格波动时,双方协商制定的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零售价。
(三)所有商品品类及价格,必须在“北京市监狱(戒毒)管理局大宗物品集采电商平台”上线,通过平台线上操作。
第三条 商品质量
一、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可以执行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可以执行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或者地方标准的,可以执行乙方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是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没有国家、地方、企业标准的,应执行甲方制定的质量标准。
二、乙方应提供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检验报告和一些商品应具备的生产合格证明。
三、国家或地方有卫生检疫规定的,乙方应按规定进行检疫;并向甲方提供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检疫报告。
四、若甲方在订货前要求乙方事先提供商品样品的或双方在订货前约定品种及规格的,乙方所供商品必须与样品或约定的相符。
五、乙方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六、乙方应保证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内 100%合格率。
(一)如甲方在实际使用和未使用的商品中发现该批次商品部分质量不合格,甲方负责对未使用的该批次商品进行封存,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对该批次商品实行 100%退换货,同时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二)乙方如发现提供给甲方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主动召回。
第四条 包装、条码
一、乙方所供商品的内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内外包装上应使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商标、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SC 认证标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
二、内外包装上标明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一致,并不得使用手写的方式。三、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包装应使用无毒、清洁的材料。
四、乙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造成货物损坏或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五条 交货、运输及验收一、交货
(一)交货地点:按照甲方指定要求交货。
(二)交货时间:按照甲方、乙方在实际履行中另行确定交货时间。
(三)乙方收到甲方订单不可超量或少量交货、更不可发错货,乙方发货过程出现错误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四)属于多发、错发商品,甲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 3 日内通知乙方,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通知甲方,并进行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 3 天内答复乙方,甲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六)乙方提供的商品须依以下允许收货的保质期限发货。 1、规定保质期的商品:
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时,乙方须保证其保质期限未过 1/3。 2、规定无保质期的商品:
a 蔬菜、鲜果、禽蛋、鲜肉类商品到达甲方所在地时,应保持其新鲜度,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应退换货。
b 水产类商品到达甲方所在地时,应保持其鲜活,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应退换货。
(七)疫情防控或安保期间,乙方配送人员需按照甲方规定要求提供相应检测等报告或材料。
二、运输
(一)交货、退换货期间,由乙方负责运输、装卸。所发生的运输、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运输工具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三)所有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均需采用冷链运输。三、验收、检验
(一)验收
1、验收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到货后,甲方应当及时安排质检、保管人员持单位采购人员打印签字的采购订单逐一对照商品的品名、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检疫)报告和第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甲方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甲方无法在 8 小时内验收完毕
的,应当在出具的收货凭证上注明待验收,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所有权及风险转移时点:甲方对乙方提供商品完成验收且验收合格,乙方将商品交付甲方,甲方出具收货凭证时转移。
(二)检验
1、商品内在质量由乙方负责,但甲方对商品内在质量存在质疑时,乙方同意甲方将该商品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可对乙方提供的商品进行多次的定期或不定期抽样送检,送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不合格的则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使用过程中由政府专门机构依有关规定进行的质量跟踪检验,如检验部门收取费用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4、由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商品,检验后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上述检验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甲方需提供政府专门检验机构合法收费凭证和检验报告单,并以凭证金额向乙方结算。
第六条 退、换货
一、乙方提供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可以随时提出 100%退货,乙方应无条件的接受退货,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二、乙方提供的商品在甲方验收期间出现包装不整、残缺和经检验为不合格商品,乙方无条件接受退货或换货。
三、乙方供应的商品,在甲方无实际使用和接近到期,由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全部商品退货或换货。
四、甲方应当在保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一以上时提出退、换货。
五、甲方退、换货应当向乙方发出退、换货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应当于收到通知 后 2 天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 5 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如乙方 逾期不答复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下列情形下,乙方有权拒绝退货:
(1)甲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毁损、变质或过期的;
(2)甲方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等事由的。第七条 商品损耗
一、商品在到达甲方后,验收过程中存在着一定比例质量抽检的样品损失,乙方愿
意承担损耗,并补足损耗部分。
二、商品在到达甲方后的仓储、加工制作过程中存在着一定比例的自然损耗及质量抽检的样品损失,乙方愿意承担损耗,并补足损耗部分。
三、乙方应按实际自然损耗补足损耗部分。第八条 对帐
一、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 次。
二、对帐日期为:全部为每月的 日,如遇节假日可提前或延后。
三、对帐日期间,双方以乙方出具的有效采购订单、入库单、退货单等为依据,按时进行对帐,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如因乙方原因在规定的日期不能提供以上有效票据支持的对账单的,甲方有权拒付缺失对帐单部分的货款。
第九条 结算
一、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二、甲方以下列方式结算货款:转账支票、网上银行支付。
三、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从上月的 日开始至当月 日发生的货款,每年 12月份延至年底结算。
四、付款日期:对帐日期间。
乙方所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国税部门未通过认证,乙方应在 5 日内更换。
五、如果半年内乙方未向甲方提供商品,甲乙双方应将未结货款以转账支票或网上银行支付形式予以清算,包括甲方未付乙方的款项,也包括由于退货造成乙方欠甲方款项。
六、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对未付货款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
七、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为:开户行: 银行账号: 开户行行号: 第十条 权益保护
一、乙方保证所提供之商品具有合法的生产、销售或授权生产、销售。如乙方提供的商品因为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全部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全部承担。
二、乙方销售的所有商品必须按照国家“三包”之规定提供退、换货、赔偿等服
务。
三、因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造成侵害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权益的,乙
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一切法律责任。
四、由于清河地区远离城区,要求乙方具有一定的物资储备能力,用于物资周转以及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储备物资应满足甲方要求)。
第十一条 反商业贿赂约定
一、甲、乙双方均反对索贿、行贿及其它不正当交易行为。乙方承诺,不向甲方人员提供赠送礼品、现金、餐饮等任何形式的利益。
二、若甲方发现乙方以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方式取悦甲方工作人员,以获取订单、更有利的价格或虚报送货量,或降低商品质量,或缩短付款期限时,甲方将有权立即终止和直接解除合同,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
三、如有甲方工作人员要求乙方给付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书面检举,并提供相关证据。对乙方的检举,甲方应给予保密。
第十二条 保密义务
一、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本合同关于保密条款内容永久有效,不受该合同效力及期限限制。
二、乙方严禁以任何方式收集、泄露甲方有关监狱和罪犯的一切信息。
三、乙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关于甲方监狱和罪犯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保证不披露给任何其他个人或机构。
四、如发生泄密,乙方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告知甲方,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五、甲方有权因乙方泄密直接解除本合同,不构成违约。因乙方泄密造成的任何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第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作为招标的发包人,出现争议时,甲方与乙方根据《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相关约定进行解决。
二、甲方负责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考核供应商工作,及时反馈购销双方的合法诉求,及时协调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三、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因甲方上级政策或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导
致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向乙方付款,甲方需通知乙方,且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如遇特殊情况甲方临时急需部分物品而乙方又不能及时供货的,甲方有权到其他供应商处购买。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乙方应全力优先保证甲方供应,如乙方确实无法按时供应或价格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甲方有权选择其他供应商供货。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和营业场所及其产品的销售方式提出改进建议。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七、甲方的单位名称、地址、业务电话、业务联系人等如有更改,甲方有义务在合理期间书面或其他方式通知乙方。因甲方未通知乙方,影响甲方相关业务的,甲方无追究乙方违约的权利。
第十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二、乙方应具备接入操作使用电商平台的能力,并负担因接入使用电商平台所产生的费用。
三、乙方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其工作人员以公司或私人名义向甲方行贿。四、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全力配合甲方完成采购供应任务。
五、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六、乙方给甲方的供应价格应与招标文件中关于价格的约定一致。
七、针对甲方的特殊行业性质,乙方应相对固定服务甲方的管理员、业务员、驾驶员、财务人员等。如乙方更换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业务员、公司名称、地址、电话、收款账户等信息应及时书面或其他方式通知甲方,如未通知造成任何一方损失,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无权将本合同项下权利转让。
九、若未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无权将本合同相关义务进行分包、转包第三人。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自签约日起 15 日内须向甲方交纳 合同金额的 10% 履约保证金,如不交纳,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形式:转账支票、网上银行支付。
二、在双方合作期间,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赔偿款;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赔偿款的,赔偿款不足部分,乙方应自接到甲方赔偿通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以现款形式补足。
(一)乙方供应假冒伪劣、三无商品和应具备 SC 许可认证而无认证、假认证、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商品的。
1、甲方未使用的,按甲方自乙方购买货物的价格计算,按假一赔一处理;
2、甲方已使用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按甲方自乙方购买货物的价格计算,按假一赔十处理;
3、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二)乙方主动召回有问题商品的。
1、甲方未使用的,乙方可不进行赔偿,并不按违约论处;
2、甲方已使用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乙方应按销售价格从甲方手中进行回购,无法回购的要对甲方进行原价赔偿,但不按违约论处;
3、造成人身伤害的,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三)其他因乙方商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甲方实际发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四)乙方提供的商品有欺诈行为的,按《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三、履约保证金被依约扣除的,乙方应于扣除之日起 15 天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四、甲方将对乙方的服务按统一标准进行考核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管理,考
核按月进行,如当月得分低于 80 分,每低 1 分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2%作为惩罚(扣除后
的履约保证金下月初应由乙方补足),如出现得分低于 60 分的情况,除扣除履约保证
指标 | 考核要素及标准 |
价格要求 | 保证电商平台商品齐全,不得缺货断货,出现一种商品缺货断货扣 2 分。 |
针对网上没有公开价格商品或临时新增采买物资,及时提供市场价参考及报价依据、 产品图片等,出现一次未能及时提供情形扣 2 分。 | |
结算单列示单价与网上发布价格(厂家定价)按调价率调整后的价格一致,每出现 一次错误扣 3 分,扣完为止。 | |
配送 要求 | 送货准时,所需物资按照约定时间一并送达,每出现一次半小时以内延误扣 3 分, 延误一小时扣 10 分,若发现未使用报备人员送货的情形扣除 10 分。 |
金外,给予警告和整改提醒,如后续服务期间再次出现得分低于 60 分的情况,甲方将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扣除乙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对于未能涵盖的损失部分,甲方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乙方索赔。
要求送货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运输搬运文明,运送人员野蛮搬装或与对 接工作人员起争执,出现一次扣 4 分。 | |
商品不能按照订单配送时,提前与甲方联系,出现错送漏送,当天能补送的一次扣 2 分。当天不能补齐的一次扣 5 分。 | |
配送物品与要求的采购清单无差错,出现一次错误扣 2 分。 | |
送货单据、结算凭证打印清晰,品目齐全,出现一次问题扣 2 分。 | |
商品质量 | 产品来源合规,可提供产品采购单或供货协议等产品来源证明,供货产品与合同签订时的拟定品牌一致,产品证件(如 SC 许可、检验检疫合格证齐全),产品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其他验收标准,否则每发现一次质量问题扣 10 分,且乙方应及时 更换问题产品,如未能及时更换直接扣除 20 分。 |
送货无缺斤短两情况,若短缺分量达到该类食材单次配送数量 5%以上,出现一次扣 5 分 | |
产品包装完整,符合甲方指定要求,每出现一次问题扣 2 分。 | |
要求设专人负责电商平台数据维护及相关对接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数据资料,如出现数据上报不及时情形发现一次扣 2 分,如出现联系人无法联络到的 情形扣 4 分。 | |
科学管理 | 运输车辆、仓库、周转箱保持清洁无异味,定期消毒,每发现一次问题扣 3 分,扣 完为止 |
针对配送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及甲方提出的整改建议,虚心接受,及时补正,不及时 整改者扣 4 分,及时整改但效果不明显扣 1 分。 |
五、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 60 天内,如乙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在抵扣甲方受到的损失后无息退还乙方,若保证金不够抵扣,乙方应根据甲方“赔偿通知”补足。
六、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向另一方支付实际损失 30%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如乙方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除负责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该问题商品该次销售总额的 10 %的违约金。
八、乙方拒不送货、中途断货或不能保证供货的,按本次订单商品总额的 10 %支付违约金。
九、乙方将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
或接货人外,按逾期交货处理。
十、乙方应当确保提供的各种证件和发票符合本合同约定。如因乙方提供假证件、假发票等,使甲方受到牵连,被执法部门处罚或给第三人造成损害,乙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十一、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书面和口头异议后,应在 3 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甲方意见,甲方有权采取追究违约责任等相关措施处理。
十二、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验货的,每延误 1 日,按逾期收货总额的 10 %支付违约金。
十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收货的,按本次订单商品总额的 10 %支付违约金。十四、甲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10 %的违约金。十五、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对帐、结算并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拖延 1 日
按应支付货款的 2 %支付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对帐、结算并向乙方支付货款的,甲方不构成违约。
十六、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 10 天内主动汇给守约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乙方不得出现拒不送货、中途断货或不能保证供货等行为,如因乙方出现上述行为造成甲方正常工作秩序受到影响的,甲方除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外,有权终止合同,重新选择新的供应商。
二、遇有国家政策调整或甲方上级机关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等因素,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出现如下任一情形,一经查实,甲方将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乙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对于未能涵盖的损失部分,甲方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乙方索赔:
1、乙方挂靠其他公司,转包配送份额,借用其他公司开票走账。
2、乙方不得违反甲方关于监管安全的规定。
3、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出现发票造假、恶意抬价、刁难蛮横、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不法违规行为。
4、因乙方提供的食材造成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
5、乙方工作人员与甲方业务人员、餐饮公司运营人员乱拉关系,有不法利益往来的。
四、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不得用于担保、融资等非双方约定事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采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九条 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止。
二、如本合同已到期,但甲方仍然下达订单且乙方接受的,为确保双方合作的延续性,视为原合同继续履行,本合同有效期自然顺延,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条 其他
一、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所述“损失”/“经济损失”/“全部损失”/“实际损失”/“赔偿责任”,除另有具体约定为,均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赔偿金、可预期利益损失、商业信誉、产品声誉损失、行政罚款、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调查取证等合理、必要的支出。
五、招标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若本合同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主。
六、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七、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六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 | 法定代表人或 |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
签订日期: | 年 | 月 | 日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目 录
附表 1——投标书(格式)
附表 2——开标一览表(格式)附表 2-1 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附表 2-2 项目团队配备情况表; 附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表 4——合同条款偏离表(格式)附表 5——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附表 6——资格证明文件
6-1 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其他主体证件的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2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3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具备同等效力的证明
6-4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6-5 投标人信用声明
附表 7——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
附表 8——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格式)
*附表 9——保密及防疫承诺(格式)附件 10——业绩一览表
附件 11——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
附表1 投标书(格式)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
(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 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招 标 编号:项 目 名称:
投标人 名称 | 投标总价 | 投标保证金 (有/无) | 交货期 | 投标声 明 |
第一部分 商品采买配送服务中蔬菜水果 | ||||
类、蛋品类、猪肉类、鸡肉类、牛羊肉类、 | ||||
粮油类、新鲜水产类、冻货类、乳制品类 | ||||
调价率: % 注:本项调价率不得超过 3% | ||||
第一部分 商品采买配送服务中调料类调 | ||||
价率: | ||||
% 注:本项调价率不得超过 0% | ||||
第二部分 罪犯采买物资及配送投标人品 | ||||
综合单价: | ||||
元 | ||||
第三部分 节日慰问品、保洁及日用品采 | ||||
购及配送投标人品综合单价: | ||||
元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为方便唱标,投标人应将此表单独密封于开标信封中,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单独递交。
2、单独递交的此表如与投标文件正本中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为准。
附表2-1 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企业名称 | 成立日期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资本 | 企业类型 | |||
批准登记机关 | 组织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营业期限 | |||
资质类型 | 资质等级 | |||
主营业务 | ||||
地 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行号 | ||||
银行账号 | ||||
电 话 | 传 真 | |||
邮 箱 | 邮 编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表 2-2 项目团队配备情况表
拟担任工作 | 姓名 | 学历 | 身份证号 | 从业资格 | 相关工作年 限 |
(担任本项目的所有专职人员,包括配送等项目团队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本单位社保证明、3 次新冠疫苗接种凭证;配送人员需额外提供健康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3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招 标 编号:项 目 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
3-1 餐厅原材料采买及配送服务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统一、唯一的调价率 | 报价及质量标准(参考标准) | 投标品牌(或产品来源) |
1 | 蔬菜水果类 | % | 参考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www.cjbj.net.cn)上公示批发价的平均价及质量 | |
2 | 蛋品类 | |||
3 | 猪肉类 | |||
4 | 鸡肉类 | |||
5 | 牛羊肉类 | |||
6 | 粮油类 | |||
7 | 新鲜水产类 | |||
8 | 冻货类 | |||
9 | 乳制品类 | |||
10 | 调料类 | % |
注:
1、本表中投标人须在投标品牌列明确拟供货产品的品牌、厂家信息,其余分项若无法明确品牌,应明确供货来源(渠道);
2、要求采用厂家最大规格供货,即同类产品有多个包装规格的,以最大规格产品作为报价及后续供货依据。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3-2 罪犯采买物资及配送服务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商品名称 | 规格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洗护类 | |||||
1 | 香皂 | 115g | 1 块 | ||
2 | 洗衣粉 | 260g | 1 袋 | ||
3 | 洗衣皂 208g | 208G | 1 块 | ||
4 | 洗衣液 | 500g/袋 | 1 袋 | ||
5 | 洗涤灵 500g | 500G | 1 瓶 | ||
6 | 卫生纸 | 1*10 卷 | 1 包 | ||
7 | 毛巾 | 78*33cm,蓝色 | 1 块 | ||
8 | 塑料衣架 | 塑料,46*16 厘米,五支装 | 1 件 | ||
9 | 脸盆 | 39*15 厘米,蓝色,优质塑 料 | 1 个 | ||
10 | 刷牙杯 | 9*10 厘米,蓝色 | 1 件 | ||
11 | 皂盒 | 11*8 厘米,蓝色 | 1 件 | ||
12 | 牙膏 140g | 140G | 1 件 | ||
13 | 牙刷 | 硅胶柄,长 12 厘米,蓝色 | 1 件 | ||
14 | 旭日洗鞋刷 | 塑料柄,长 20 厘米,蓝色 | 1 件 | ||
15 | 剃须刀 | 电动,5 号电池 | 1 件 | ||
16 | 小蛇皮袋 | 无 | 1 件 | ||
17 | 大蛇皮袋 | 无 | 1 件 | ||
18 | 大宝SOD 蜜 100ml | 100ml | 1 瓶 | ||
19 | 洗发水 | 200ml | 1 瓶 | ||
20 | 沐浴露 | 200ml | 1 瓶 | ||
21 | 花露水 | 180ml | 1 瓶 | ||
22 | 梳子 | 无 | 1 件 | ||
23 | 水杯 | 容量约 630ml | 1 件 | ||
24 | 水杯 | 太空杯,容量约 800ml | 1 件 | ||
25 | 指甲刀 | 608C(QH) | 1 件 |
26 | 洗澡巾 | 20*14 厘米 | 1 件 | ||
27 | 电动理发器 | 无 | 1 件 | ||
28 | 饭盆 | 18.5*15 厘米,塑料,白色 | 1 只 | ||
29 | 饭勺 | 密胺树脂,长 13 厘米,白色 | 1 件 | ||
30 | 绵柔感 410 夜用卫生 巾 | 410 夜用 4 片 | 1 袋 | ||
31 | 绵柔日用纤巧卫生巾 | 日用纤巧 10 片 | 1 袋 | ||
32 | 丝薄柔滑护垫无香 | 40 片 | 1 袋 | ||
33 | 杀虫气雾剂 | 400ML | 1 瓶 | ||
服装类 | |||||
34 | 女士纯棉秋裤L 码 | L | 1 件 | ||
35 | 女士纯棉秋裤XL | XL | 1 件 | ||
36 | 女士纯棉秋裤XXL | XXL | 1 件 | ||
37 | 女士纯棉秋衣L 码 | L | 1 件 | ||
38 | 女士纯棉秋衣XL | XL | 1 件 | ||
39 | 女士纯棉秋衣XXL | XXL | 1 件 | ||
40 | 女三角内裤L 号 | L | 1 件 | ||
41 | 女三角内裤XL 号 | XL | 1 件 | ||
42 | 女三角内裤 2XL 号 | XXL | 1 件 | ||
43 | 女士内衣B80 | B80 | 1 件 | ||
44 | 女士内衣B85 | B85 | 1 件 | ||
45 | 女士内衣B90 | B90 | 1 件 | ||
46 | 女士内衣B95 | B95 | 1 件 | ||
47 | 女士内衣B100 | B100 | 1 件 | ||
48 | 纯棉内衣套装L | L | 1 件 | ||
49 | 纯棉内衣套装XL | XL | 1 件 | ||
50 | 纯棉内衣套装 2XL | 2XL | 1 件 | ||
51 | 纯棉内衣套装 3XL | 3XL | 1 件 | ||
52 | 男士保暖内衣L 号 | L | 1 件 |
53 | 男士保暖内衣xL 号 | XL | 1 件 | ||
54 | 男士保暖内衣 2XL 号 | 2XL | 1 件 | ||
55 | 男士保暖内衣 3xL 号 | 3XL | 1 件 | ||
56 | 男士保暖内衣 4XL 号 | 4XL | 1 件 | ||
57 | 男士保暖内衣 5xL 号 | 5XL | 1 件 | ||
58 | 男士保暖内衣 6XL 号 | 6XL | 1 件 | ||
59 | 男三角内裤XL 号 | XL | 1 件 | ||
60 | 男三角内裤 2XL 号 | 2XL | 1 件 | ||
61 | 男三角内裤 3XL 号 | 3XL | 1 件 | ||
62 | 男平角内裤 2XL 号 | 2XL | 1 件 | ||
63 | 男平角内裤 3XL 号 | 3XL | 1 件 | ||
64 | 男士平角内裤 4XL 号 | 4XL | 1 件 | ||
65 | 男士平角内裤 5XL 号 | 5XL | 1 件 | ||
66 | 纯棉三角内裤 5XL 号 | 5XL | 1 件 | ||
67 | 纯棉三角内裤 6XL 号 | 6XL | 1 件 | ||
68 | 36#囚单鞋(男) | 36 | 1 双 | ||
69 | 37#囚单鞋(男) | 37 | 1 双 | ||
70 | 38#囚单鞋(男) | 38 | 1 双 | ||
71 | 39#囚单鞋(男) | 39 | 1 双 | ||
72 | 40#囚单鞋(男) | 40 | 1 双 | ||
73 | 41#囚单鞋(男) | 41 | 1 双 | ||
74 | 42#囚单鞋(男) | 42 | 1 双 | ||
75 | 43#囚单鞋(男) | 43 | 1 双 | ||
76 | 44#囚单鞋(男) | 44 | 1 双 | ||
77 | 45#囚单鞋(男) | 45 | 1 双 | ||
78 | 46#囚单鞋(男) | 46 | 1 双 | ||
79 | 47#囚单鞋(男) | 47 | 1 双 | ||
80 | 48#囚单鞋(男) | 48 | 1 双 | ||
81 | 36#囚单鞋(女) | 36 | 1 双 |
82 | 37#囚单鞋(女) | 37 | 1 双 | ||
83 | 38#囚单鞋(女) | 38 | 1 双 | ||
84 | 39#囚单鞋(女) | 39 | 1 双 | ||
85 | 40#囚单鞋(女) | 40 | 1 双 | ||
86 | 41#囚单鞋(女) | 41 | 1 双 | ||
87 | 42#囚单鞋(女) | 42 | 1 双 | ||
88 | 43#囚单鞋(女) | 43 | 1 双 | ||
89 | 36#囚拖鞋 | 36 | 1 双 | ||
90 | 37#囚拖鞋 | 37 | 1 双 | ||
91 | 38#囚拖鞋 | 38 | 1 双 | ||
92 | 39#囚拖鞋 | 39 | 1 双 | ||
93 | 40#囚拖鞋 | 40 | 1 双 | ||
94 | 41#囚拖鞋 | 41 | 1 件 | ||
95 | 42#囚拖鞋 | 42 | 1 袋 | ||
96 | 43#囚拖鞋 | 43 | 1 袋 | ||
97 | 44#囚拖鞋 | 44 | 1 双 | ||
98 | 45#囚拖鞋 | 45 | 1 双 | ||
99 | 46#囚拖鞋 | 46 | 1 双 | ||
100 | 47#囚拖鞋 | 47 | 1 双 | ||
101 | 48#囚拖鞋 | 48 | 1 双 | ||
102 | 纯棉单鞋垫 38 | 38 | 1 双 | ||
103 | 纯棉单鞋垫 39 | 39 | 1 双 | ||
104 | 纯棉单鞋垫 40 | 40 | 1 双 | ||
105 | 纯棉单鞋垫 41 | 41 | 1 双 | ||
106 | 纯棉单鞋垫 42 | 42 | 1 双 | ||
107 | 纯棉单鞋垫 43 | 43 | 1 双 | ||
108 | 纯棉单鞋垫 44 | 44 | 1 双 | ||
109 | 纯棉单鞋垫 45 | 45 | 1 双 | ||
110 | 纯棉单鞋垫 36 | 36 | 1 双 |
111 | 纯棉单鞋垫 37 | 37 | 1 双 | ||
112 | 36#棉鞋 | 36 | 1 双 | ||
113 | 37#棉鞋 | 37 | 1 双 | ||
114 | 38#棉鞋 | 38 | 1 双 | ||
115 | 39#棉鞋 | 39 | 1 双 | ||
116 | 40#棉鞋 | 40 | 1 双 | ||
117 | 41#棉鞋 | 41 | 1 件 | ||
118 | 42#棉鞋 | 42 | 1 袋 | ||
119 | 43#棉鞋 | 43 | 1 袋 | ||
120 | 44#棉鞋 | 44 | 1 双 | ||
121 | 45#棉鞋 | 45 | 1 双 | ||
122 | 46#棉鞋 | 46 | 1 双 | ||
123 | 47#棉鞋 | 47 | 1 双 | ||
124 | 48#棉鞋 | 48 | 1 双 | ||
125 | 男袜(厚) | 厚男袜 | 1 双 | ||
126 | 男袜(薄) | 薄男袜 | 1 双 | ||
127 | 女袜(厚) | 厚女袜 | 1 双 | ||
128 | 女袜(薄) | 薄女袜 | 1 双 | ||
129 | 毛巾被 | 单人 | 1 件 | ||
130 | 毛毯 | 单人型 | 1 件 | ||
131 | 16 开信纸 21 页双格 | 16 开 | 1 件 | ||
132 | 22 开牛皮软皮本 | 22 开 | 1 件 | ||
133 | A4 黑格信纸 50 页 | A450 页 | 1 件 | ||
134 | 联通电话卡 20 元 | 无 | 1 件 | ||
135 | 联通电话卡 30 元 | 无 | 1 件 | ||
136 | 墨汁 100g | 100G | 1 件 | ||
137 | 扑克 | 无 | 1 盒 | ||
138 | 邮资信封 1.6 元 | 1.6 元 | 1 套 | ||
139 | 电池 5 号两粒装 | 5#2 粒 | 1 件 |
140 | 电池 7 号两粒装 | 7#2 粒 | 1 件 | ||
食品类 | |||||
142 | 清香牛肉 100g | 100G | 1 袋 | ||
143 | 酱肘子 100g | 100G | 1 袋 | ||
144 | 豆腐干五香味 100g | 100G | 1 袋 | ||
145 | 五香卤鸡腿 90g | 90G | 1 袋 | ||
146 | 榨菜(鲜味)70g(低 糖) | 70G | 1 袋 | ||
147 | 橄榄菜 450g | 450G | 1 瓶 | ||
148 | 香菇酱香辣味 40g | 40G | 1 袋 | ||
149 | 牛奶原味 100g | 100G | 1 袋 | ||
150 | 茉莉花茶 100g | 100G | 1 袋 | ||
151 | 全脂奶粉 400g(无糖) | 400G,内有独立小包装 | 1 袋 | ||
152 | 全脂甜奶粉 400g | 400G,内有独立小包装 | 1 袋 | ||
153 | 红烧牛肉面五连包 100g*5 | 100G*5 | 1 袋 | ||
154 | 咸鸭蛋 55g | 55G | 1 袋 | ||
155 | 什锦果味硬糖 120g | 120G | 1 袋 | ||
156 | 清真牛肉风味香肠 400g | 400G | 1 袋 | ||
157 | 清真红烧牛肉面五连 包 | 103G*5 | 1 袋 | ||
158 | 老茶馆茉莉花茶 100g | 100G | 1 袋 | ||
159 | 豆奶 460g | 460G,内有独立小包装 | 1 袋 | ||
160 | 苹果 5 斤 | 5 斤 | 1 袋 | ||
161 | 香蕉 5 斤 | 5 斤 | 1 袋 | ||
162 | 桔子 5 斤 | 5 斤 | 1 袋 | ||
163 | 鸭梨 5 斤 | 5 斤 | 1 袋 |
3-3 节日慰问品、防护(防疫)用品、保洁及日用品采购及配送服务分项报价表
序 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节日慰问品 | |||||
1 | 大米 | 5kg,优质东北香米 | 1 件 | ||
2 | 食用油 | 5l,一级花生油 | 1 件 | ||
3 | 食用油 | 5l,一级玉米油 | 1 件 | ||
4 | 面粉 | 5kg,高筋精粉 | 1 件 | ||
5 | 杂粮 | 3.2KG,8 种 | 1 件 | ||
6 | 牛奶 | 利乐盒装,250ml*12 | 1 件 | ||
7 | 常温酸奶 | 利乐盒装,200ml*12 | 1 件 | ||
8 | 咖啡 | 15g*60 | 1 件 | ||
9 | 熟食 | 酱肘子、松仁小肚、四喜 丸子、天福蒜肠、香辣鸡翅,1950G | 1 件 | ||
10 | 面包 | 果子面包 245g | 1 件 | ||
11 | 面包 | 黄金堡法式软丝面包 300g | 1 件 | ||
12 | 面包 | 法式小面包,奶香味 1500g | 1 件 | ||
13 | 饼干 | 100G 袋装 | 1 件 | ||
14 | 矿泉水 | 500ml*12 | 1 件 | ||
15 | 宝矿力 | 500ml*16 | 1 件 | ||
16 | 脉动 | 600ml*12 | 1 件 | ||
17 | 消毒纸巾 | 10 包 100 片 | 1 件 | ||
18 | 卫生抽纸 | 超韧 3 层 150 抽软抽纸巾 *24 包 | 1 件 | ||
19 | 方便面 | 开心桶 红烧牛肉桶面 12 桶,103G/桶 | 1 件 | ||
20 | 榨菜 | 80g*20 袋 | 1 件 |
21 | 八宝粥 | 360G*12 罐 | 1 件 | ||
22 | 洗发水 | 600ml | 1 件 | ||
23 | 酸梅汤 | 300ml*9 | 1 件 | ||
24 | 冰棍 | 冰工厂,10 只装 | 1 件 | ||
25 | 冰棍 | 双棒,10 只装 | 1 件 | ||
26 | 冰棍 | 76 克*6 支 | 1 件 | ||
27 | 洗衣液 | 1KG 桶装 | 1 件 | ||
28 | 苹果 | 5KG/箱 | 1 件 | ||
29 | 梨 | 5KG/箱 | 1 件 | ||
30 | 香蕉 | 5KG/箱 | 1 件 | ||
31 | 桔子 | 5KG/箱 | 1 件 | ||
32 | 鸡蛋 | 5KG | 1 件 | ||
保洁及日用品 | |||||
1 | 商用型擦手 纸 | 230*230,200 抽*包 | 1 件 | ||
2 | 纸杯 | 100 个/包 | 1 件 | ||
3 | 抽纸 | 200 抽 | 1 件 | ||
4 | 抽纸 | 盒装 3 层 100 抽 | 1 件 | ||
5 | 卫生纸 | 10 卷/提 | 1 件 | ||
6 | 洗手液 | 500 克瓶装 | 1 件 | ||
7 | 香皂 | 115 克 | 1 件 | ||
8 | 透明皂 | 202 克 | 1 件 | ||
9 | 大黑垃圾袋 | 100*110,50 只 | 1 件 | ||
10 | 小号垃圾袋 | 50*60,50 只 | 1 件 | ||
11 | 茶叶 | 袋茶,100 袋/盒 | 1 件 | ||
12 | 空气清新剂 | 喷雾瓶 320ML | 1 件 | ||
13 | 海绵拖把 | 40 公分 | 1 件 | ||
14 | 藏香 | 檀香盘香,12 小时 20 盘 | 1 件 | ||
15 | 84 消毒液 | 500ML 瓶装 | 1 瓶 |
16 | 84 消毒液 | 3.7kg | 1 瓶 | ||
17 | 韩国布 | 50*65CM | 1 件 | ||
18 | 毛巾 | 提缎加厚,70*34cm | 1 件 | ||
19 | 洗衣粉 | 1000 克/袋 | 1 件 | ||
20 | 洗衣粉 | 1.36kg*6 袋/包 | 1 包 | ||
21 | 洗衣粉 | 260g*20 袋/包 | 1 包 | ||
22 | 脸盆 | 塑料 38CM | 1 件 | ||
23 | 脸盆 | 塑料 43CM | 1 件 | ||
24 | 碧丽珠 | 330ML | 1 件 | ||
25 | 餐巾纸 | 100 抽*包 | 1 件 | ||
26 | 塑料杯 | 250ML | 1 件 | ||
27 | 一次性杯子 (塑料) | 240ml,100 只装 | 1 件 | ||
28 | 一次性水杯 (纸) | 大号 270ML*100 只 | 1 件 | ||
29 | 一次性口罩 | 10 个/包 | 1 件 | ||
30 | 雨伞 | 76cm10 骨加固 | 1 件 | ||
31 | 塑料笤帚簸 箕 | 套装 | 1 件 | ||
32 | 拖鞋 | 塑料软底,36-44 型 | 1 件 | ||
33 | 雨靴 | HXL807 黑色高筒 | 1 件 | ||
34 | 橡胶手套 | 大号 | 1 件 | ||
35 | 马桶刷 | 塑料 | 1 件 | ||
36 | 洁厕灵 | 500ML | 1 件 | ||
37 | 洗涤灵 | 500ML | 1 件 | ||
38 | 水桶 | 17L | 1 件 | ||
39 | 湿纸巾 | 10 片独立装 | 1 件 | ||
40 | 蚊香器 | 蚊香片加热器 | 1 件 | ||
41 | 蚊香片 | 72 片+加热器 | 1 件 |
42 | 液体蚊香器 | 液体蚊香加热器 | 1 件 | ||
43 | 电热蚊香液 | 168 晚,1 瓶 | 1 件 | ||
44 | 驱蚊液 | 双瓶/盒 | 1 件 | ||
45 | 驱蚊器 | 器+双液 | 1 件 | ||
46 | 驱蚊喷雾剂 | 600ML | 1 件 | ||
47 | 无味杀虫剂 | 600ml | 1 件 | ||
48 | 蚊香 | 10 盘+2 装 | 1 件 | ||
49 | 苍蝇贴纸 | 无 | 1 件 | ||
50 | 苍蝇拍 | 塑料 | 1 件 | ||
51 | 尘推 | 商用大号 | 1 件 | ||
52 | 尘推套 | 1 件 | |||
53 | 墩布(拧水) | 自拧水 | 1 件 | ||
54 | 刮水器 | 1 件 | |||
55 | 粘鼠板 | 硬纸板可折叠 6 张/盒 | 1 件 | ||
56 | 纸篓 | 8.3L 塑料 | 1 件 | ||
57 | 长把笤帚 | 高粱 | 1 件 | ||
58 | 大扫把 | 竹制 | 1 件 | ||
59 | 芳香球 | 10 个/包 | 1 件 | ||
60 | 火碱 | 油污清洁剂,5 斤装 | 1 件 | ||
61 | 钢丝球 | 五只装 | 1 件 | ||
62 | 大卷卫生纸 | 大盘纸原生木浆 90*210mm | 1 卷 | ||
63 | 塑料喷壶 | 1.5 升 | 1 件 | ||
64 | 神奇巾 | 超细纤维吸水 40*40cm | 1 件 | ||
65 | 反光外协服 | 网布马甲 | 1 件 | ||
66 | 环卫马甲 | 棉 | 1 件 | ||
67 | 手提编织袋 | 70*50*24 | 1 件 | ||
68 | 洗衣液 | 2kg | 1 件 | ||
69 | 洗衣液 | 3kg | 1 件 |
70 | 洗衣液 | 5kg | 1 件 | ||
71 | 柔顺剂 | 3kg | 1 件 | ||
72 | 衣领净 | 500g | 1 件 | ||
73 | 清洁块 | 1*20/包、1*4 包 | 1 件 | ||
74 | 一次性手套 | 加厚透明塑料 PE 薄膜 150 只装 | 1 件 | ||
75 | 一次性乳胶 手套 | 橡胶、乳胶材质 | 1 件 | ||
76 | 整理箱 | 45L | 1 件 | ||
77 | 整理箱 | 58L | 1 件 | ||
78 | 整理箱 | 65L | 1 件 | ||
79 | 蓝色塑料菜 筐 | 带眼、加厚塑料 60.5*42.5*30cm | 1 件 | ||
80 | 蓝色塑料菜 筐 | 带眼、加厚塑料 71.5*48.5*37.5cm | 1 件 | ||
81 | 白色塑料筐 | 98*74*65 | 1 件 | ||
82 | 白色塑料筐 | 103.5*68*54 | 1 件 | ||
83 | 塑料桶 | 直径 50cm*高 70cm | 1 件 | ||
84 | 雨衣 | N211-2A | 1 件 | ||
85 | 特需拖把 | 塑料杆 | 1 件 | ||
综合投标单价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 如果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可另页描述。
附表4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 □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页码)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注:
1. 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2. “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5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注:
1. 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投标无效。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3. 其中商务要求如无偏离可响应“所有商务要求 所有商务响应内容 无偏离”,有偏离需逐条说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6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6-1 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其他主体证件的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2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3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具备同等效力的证明
6-4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6-5 投标人信用声明
6-1 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其他主体证件的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或印鉴):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说明: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6-3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具备同等效力的证明
6-4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一)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 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六) 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七) 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5 投标人信用声明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我公司以及我公司投标货物与服务的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招标采购单位或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我公司完全接受由此查询的结果,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附表 7——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如需)
致: (买方名称)
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10%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 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名 公章
附表 8——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未声明或未附本声明视同非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说明: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选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参选;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参选人必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参选。非面向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参选人如是小微企业,可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按第一章 20.5 条的说明执行评审价格扣除。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表 9——保密及防疫承诺(格式)
关于本项目的保密情况,我单位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承担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 10 年。
二、我方严禁我单位任何人员,以任何方式收集、泄露甲方有关监狱和罪犯的一切信息。
三、我方同意对所有关于甲方监狱和罪犯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保证不披露给任何其他个人或机构。
四、如发生泄密,我方无论故意与过失,会立即告知甲方,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五、甲方有权因我方泄密直接解除本合同,不构成违约。因我方泄密造成的任何后果和责任由我方承担,甲方可以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六、我单位人员、提供的商品及服务严格按照当地及贵单位防疫措施执行。(包括按照甲方规定要求提供相应检测等报告或材料)
投标人(盖章):
日期:
附表10——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户名称 | 合同金额 | 用户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 合同签订日期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或授权人(签字或):
注:(投标人应按照评分标准中对于合格业绩的要求,附合同复印件,评委保留对上述资料原件审核的权力)。
(自拟格式,包括不限于,公司荣誉、各类证书、项目整体方案等。投标人应针对评分标准中的各项要求,逐条应答。)
一、项目背景
为加强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柳林监狱所需物资采购供应管理,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食品安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按公开招标流程对食堂所需生活物资、罪犯采买和 干职慰问品所需物资采买及配送服务进行招标,本次采购遵循“节约成本、优化服务、保证质量、保障基本权益、服务监管改造”的原则。
二、项目情况说明
为位于天津市宁河区清河农场的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柳林监狱提供符合要求的所需物资及配送服务。
三、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3.1 采购需求
3.1.1 采购内容:
(1)餐厅原材料采买及配送服务:包含两个食堂日常所需蔬菜、水产、鲜果、鲜肉、禽蛋类、冻货、调料、粮油,以及采购方提出的其它食材或用品。
(2)罪犯采买物资及配送服务:罪犯采买物资实行清单定制化管理,包含罪犯日常生活必需品、包装食品及其他物资。
(3)干职慰问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针对需要集中采买的干警慰问品、保洁及日用品,实行采购。
3.1.2 采购标准:
3.1.2.1 餐厅原材料采买及配送服务:质量要求:
食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卫生质量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确保配送的货物安全、卫生。配送时每批次必须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所有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必须提供其生产商通过认证的 SC 许可。
所有食材的来源必须清晰,确保配送原料可追溯、票证齐全,手续完备。
清真类食材、食品应在外包装上标明“清真”字样。
3.1.2.1.1 各种肉类、水产及冻品
⚫ 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
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分割的猪肉每次送货时要有本地分割肉销售凭据,鲜猪肉每日新鲜、无异味。
⚫ 鲜肉[白条猪],去头、去蹄、去板油、去内脏。
⚫ 中标人供应的肉类产品必须在本地相关主管部门报备,否则采购人可拒绝收货。
⚫ 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 产品供货时,须提供肉联厂供货凭证并在“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大宗物品集采电商平台”上传。
⚫ 产品供货时,须提供当批次猪和鸡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文件,并在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大宗物品集采电商平台上传。
⚫ 肉类供货时,须提供厂家进货发票,方便电商平台作为统一定价参考。
⚫ 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猪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含)以内(室温 20℃)。
⚫ 各种鲜肉类的自然(基准)含水量:猪肉 62.1%,牛肉 63.3%,羊肉 63.1%,鸡肉 60.9%。同时猪肉、牛肉、鸡肉的含水量不得>77%,羊肉含水量不得>78%。
(如国家或地区有新标准,按最高标准执行)。
3.1.2.1.2 瓜果蔬菜、调料辅料类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辅料、调料类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 指 标(mg/kg) |
甲胺磷 | 不得检出 |
甲拌磷 | 不得检出 |
氧化乐果 | 不得检出 |
甲基对硫磷 | 不得检出 |
呋喃丹 | 不得检出 |
百菌清 | ≤1.0 |
多菌灵 | ≤0.5 |
汞(以 Hg 计) | ≤0.01 |
铅(以 Pb 计) | ≤0.2 |
砷(以 As 计) | ≤0.5 |
氟(以 F 计) | ≤0.5 |
硝酸盐(以 NaNO3 计) |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
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 ≤4 |
(2)具体感观要求:
⚫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 各类菜品具体要求: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应当来自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3.1.2.1.3 米面粮油类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 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 要提供SC 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
物品进入仓库。
⚫ 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 中标人在供货时,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供货凭证材料。
⚫ 中标人须提供厂家进货发票,方便作为统一定价参考。
(2)执行标准:
⚫ 米类执行标准:GB2762-2012 GB2761-2011 GB2763-2014 GB1354—2009
⚫ 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碎米总量≤17% (国家标准:≤35%)
小碎米总量≤2% (国家标准:≤2.5%)不完善粒≤3.5% (国家标准:≤4.0%)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检验项目 | 单位 | 标准要求 |
镉(以 Cd 计)≤ | mg/kg | 0.2 |
汞(以 Hg 计) ≤ | mg/kg | 0.02 |
六六六(以成品粮计) ≤ | mg/kg | 0.05 |
滴滴涕((以成品粮计) ≤ | mg/kg | 0.05 |
黄曲霉毒素 B1≤ | ug/kg | 10 |
⚫ 油类执行标准:
GB 2716-2018 《食用调和油》国家标准
检验项目 | 单位 | 标准要求 |
透明度 | ----- | 透明 |
气味、滋味 | ----- | 气味、口感较好 |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 | ----- | Y:40;R:5.0 |
水分及挥发物≤ | % | 0.10 |
杂质≤ | % | 0.10 |
酸价≤ | MgKOH/g | 1.0 |
过氧化值≤ | Meq/kg | 12 |
烟点≥ | ℃ | ----- |
冷冻试验(℃冷藏 5.5h) | ----- | ----- |
GB1534-2017 《花生油》国家标准
检验项目 | 标准要求 | |
一级 | 二级 | |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25.4mm) ≤ | 黄 15;红 1.5 | 黄 25;红 4 |
气味,滋味 | 具有花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 |
透明度 | 澄清、透明 | |
酸值(KOH)/(mg/g)≤ | 1.0 | 2.5 |
水分及挥发物/(%)≤ | 0.10 | 0.15 |
不溶性杂质(%)≤ | 0.05 | 0.05 |
微量析出物, | ||
无析出物,罗维朋比色 | 罗维朋比色; | |
加热试验(280℃) | 黄色值不变, | 黄色值不变, |
红色值增加小于 0.4 | 红色值增加小于 4.0, | |
蓝色值增加小于 0.5 | ||
溶剂残留量/(mg/kg) |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
过氧化值/(m mol/kg) ≤ | 6.0 | 7.5 |
(3)油类质量要求:
⚫ 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
⚫ 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3.1.2.1.4 干货类: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散装豆类需提供生产厂家 营业执照、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3.1.2.2 罪犯采买物资及配送服务、慰问品及保洁及日用品采购及配送服务:
(1)安全要求:所供产品包装及商品必须钝化、塑化,不得包含玻璃、金属制品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如:女用内衣不应带金属材质。
(2)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完好、全新的物资,相关物资应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必须具有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等。
(3)配送产品必须均在保质期或使用期限内,严禁变质过保、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商品。
3.2 报价要求
3.2.1 餐厅原材料采买及配送服务:
1)以调价率的方式报价,调价率即以规定的基础价为基准,进行上浮或者下浮的百分比,食材价格=基础价*(1+调价率),投标人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投标人按调价率报价,蔬菜类、蛋品类、冻货类、水产类、猪肉类、牛羊肉类 、 鸡 肉 类 、 粮 油 类 、 乳 制 品 类 、 调 料 类 以 北 京 创 价 市 场 价 格 信 息 网
(http://www.cjbj.net.cn)的同种商品公示批发价的平均价作为报价基点。(注:关于食材报价基准详见附表 1);此外,要求采用厂家最大规格供货,即同类产品有多个包装规格的,以最大规格产品作为报价及后续供货依据;所有商品必须是市场流通规格,不接受特制商品或定制商品。
(3)最高限价:蔬菜类、蛋品类、冻货类、水产类、猪肉类、牛羊肉类、鸡肉类、 粮油、乳制品类的最高上浮百分比为 3%,调料类禁止上浮(即最高上浮百分比为 0)。故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上述相对应的最高上浮百分比,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应分别报出附表 1:食材报价基准表中序号 1~9 项类食材统一、唯一的调价率;序号 10 调料类食材统一、唯一的调价率。
此调价率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报出,且不得更改。在本项目供货、服务期限内保持有效。
5)定价办法:
蔬菜类、蛋品类、冻货类、水产类、猪肉类、牛羊肉类、鸡肉类、粮油类、乳制品类、调料类采取每日定价方式。采购人每日以在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上公示批发价的平均价作为基础价(详见附表 1:食材报价基准表),按照中标人所报的相应产品调价率,确定当日采购食材的价格,并在采购方的“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大宗物品集采电商平台”上公布。如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上没有,再采取市场询价后双方议价方式确
认,议价商品最终定价不得高于当地市场零售价。
3.2.2 罪犯采买物资及配送服务:
1)罪犯采买物资实行清单定制化管理,要求投标人根据列明的采购清单进行报价
(采购货物清单详见附件 2 罪犯采买物资清单),投标时应提供产品规格、产品图片样本,供货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产品,如因特殊原因必须更换产品,必须报请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更换。对于未包含在清单中的产品,参考清单同类产品价格和同类产品公开市场价议价确定。
2)中标人应尽量避免缺货,如偶尔出现缺货或不足,应于 48 小时内补足。实际物资品类和存储量应与电商平台的情况相对应,库存量应实事求是,要根据需求量备足物资。
3)采取综合单价的方式报价,投标人应在第五章“投标一览表”中填报综合单价,综合单价=第五章“罪犯采买物资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所有产品的单价之和。
3.2.3 干职慰问品采购及配送服务:
1)要求投标人根据列明的采购清单进行报价。(采购清单详见附表慰问品、防护
(防疫)用品、保洁及日用品清单)
2)采取综合单价的方式报价,投标人应在第五章“投标一览表”中分填报综合单价,综合单价=第五章“慰问品、防护(防疫)用品、保洁及日用品清单采购及配送服务分项报价表”中所有产品的单价之和。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必须是全新的。
4)对于未包含在清单中的产品,参考清单同类产品价格和同类产品公开市场价议价确定。
3.3 食品安全要求:
提供 100%安全食品,并达到质优、物美、价廉的合格食品,不得提供以下食品(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货商负责):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品。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猪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
3.4 食材新鲜度要求:
1、规定保质期的商品:
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时,乙方须保证其保质期限未过 1/3。 2、规定无保质期的商品:
A 蔬菜、鲜果、禽蛋、鲜肉类商品到达甲方所在地时,应保持其新鲜度,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应退换货。
B 水产类商品到达甲方所在地时,应保持其鲜活,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应退换货。
3.5 配送频率及时间要求
1、投标人应及时、准确保障所需物资,保持 24 小时通讯畅通。餐厅食材配送实行
隔日配送制,原则上不低于每周 3 次,务必于约定时间将食材送至指定地点;其他物资
集中采购在 3 天之内完成,零星采购应最晚于次日送货到指定单位。
2、采购方因特殊情况需加送食材时,投标人务必按需准时送达,不得推诿延误。
3、投标人应详细计划安排配送工作,防止误点错送,针对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建立完善的应急保障机制以确保物资供应。
4、分拣打包要求:投标人应将每名罪犯购买的物资进行分拣打包,打包容器应耐磨、防水、卫生安全、不得含有可能对人身造成伤害的物品,具体标准由采购人确认。针对每个单位每次采购的慰问品进行分拣打包,打包容器应耐磨、防水、卫生安全、不得含有可能对人身造成伤害的物品,具体标准由采购人确认。
5、配送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3.7 配送要求
1、投标人应为资质完备、信誉良好的守法公司,不得有任何关于食品安全、涉贿违法、服务恶劣的不良记录。
2、投标人应管理正规、承接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部门的配送任务,具备丰富的为大单位配送服务经验,熟悉监狱配送要求,有能力高质量的按需配送采购方所需食材。
3、投标人应具备食材封闭保鲜配送的专用车辆及设备,在车辆限号时能够安排符合要求的其它车辆替换。
4、投标人须安排该公司正式员工按时配送,要求固定人员(可采用轮班制),人员信息须提前报至相关部门备案,员工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违法犯罪记录,持有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热情服务、遵规守法,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临时紧急配送调换的处置能力。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配送人员须提供 7 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5、投标人须保证能够对采购人安排专车配送,车辆信息需要提前在采购人单位备案,如有调整提前通知采购人,若因临时更换车辆人员导致无法进入配送现场,投标人需要承担无法按时送货导致的全部责任。
6、投标人须具有配送、分拣打包的能力,且须独立完成配送及分拣打包工作,不得挂靠其他公司,不得转包配送份额,具备合法完备的税务开票能力,禁止借用其他公司开票走账。
7、配送人员不得单独与罪犯接触,不得与罪犯谈论任何与商品无关的信息,不得私自答应任何罪犯提出的条件。
3.6 验收及检验要求验收:
到货后,采购方应当及时安排质检、保管人员按照订购商品的品名、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检疫)报告之规定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中标人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调整更换,采购方也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采购方无法在 8 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在出具的收货凭证上注明待验收,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中标人负责物资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包装、仓储等费用)。
检验:
1、涉及到检验检疫的产品,中标人需提供每批次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疫情防控期间,中标人应按采购方要求提供相应物品的溯源材料和检验报告。
2、商品内在质量由中标人负责,但采购方对商品内在质量存在质疑时,中标人同意采购方将该商品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由中标人承担。
3、采购方可对中标人提供的商品进行多次的定期或不定期抽样送检,送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采购方承担,不合格的则由中标方承担。
4、采购方在商品销售过程中由政府专门机构依有关规定进行的质量跟踪检验,如检验部门收取费用的,检验费由中标人承担。
5、由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商品,检验后合格的,检验费由中标人承担。
上述检验应由中标人承担的费用,采购方需提供政府专门检验机构合法收费凭证和检验报告单,并以凭证金额向中标人结算。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单位在技术规格中参照的品牌型号以及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
四、对账
1、双方确认的对账周期为:每月 1 次。
2、对账日期为:全部为每月的 25 日
3、对账日期间,双方以采购方出具的有效书面入库单、退货单为依据,按时进行对账,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如因中标人原因在规定的日期不能提供对账单的,采购方有权拒付缺失对账单部分的货款。
五、结算
1、中标人在结算时,应向采购人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自产的蔬菜和鲜蛋类商品可凭税务部门认可的有效收购凭证进行结算。
2、采购人以下列方式结算货款:转账支票、网上银行支付。
3、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从上月的 25 日开始至当月 24 日发生的货款,每年 12 月份延至年底结算。 4、付款日期:对账日期间。
中标人所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国税部门未通过认证,中标人应在 5 日内更换。
六、其他服务要求
(一)供货车辆及人员进入监区的要求
1、供货车辆及人员要固定,各项信息需提前在监狱备案,确需更换的,要提前通知监狱。
2、配合监狱责任警察做好登记、制证等准备工作。
3、穿区别服接受武警、监管区大门值班警察、安检人员的安全检查。
4、在监管区服从监狱警察管理,在监管区内不得单独行动,不得私自与他人接触。
5、车辆进入监管区指定位置时,要求司机熄火、关车窗、锁车门,车头背向监狱大门方向。
6、严禁携带违规物品(如手机、现金、香烟、打火机等)进入监区。
7、配送人员不得单独与罪犯接触,不得与罪犯谈论任何与商品无关的信息,不得私自答应任何罪犯提出的条件。
(二)疫情防控措施
供应商服务人员、提供的商品及服务严格按照当地及采购人防疫措施执行。
(三)其他
1、投标人如在配送过程中出现发票造假、恶意抬价、刁难蛮横、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不法违规行为时,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应具备接入操作使用“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大宗物品集采电商平台”的能力,并负担因接入使用“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大宗物品集采电商平台”所产生的费用(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4 大宗物品采购电商平台投标人接单系统服务费用说明)。
3、如采购方因采用投标人提供的食材,所造成饮食安全上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作出相关赔偿。
4、配送人员应遵守法律,尊重行规,不得与采购方业务人员、餐饮公司运营人员乱拉关系,不得有任何不法利益往来,一经发现,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予以相应处罚。
5、配送人员严禁泄露采购方信息,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签定保密承诺书。
6、采购人有专门的“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大宗物品集采电商平台”统一管理物资采购,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与该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并负责按采购
人要求及时提供物资数据和图片等。
7、如遇政策变更,采购人因机构变动导致布局调整,出现增容或人员减少导致采购规模大幅扩大或缩减的情况,供货商必须具备相应供货能力,要求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自身供货能力,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作出承诺,采购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遵守相关甲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执行各项防疫要求。
9、如遇到政策、制度变更,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进行调整。
10、以下采购附表中的商品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中纳入的,且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商品及服务,将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
11、供应商具备实体经营,遇见疫情等特殊情况有稳定的供货渠道和保障能力,能够安排专人专车负责配送。
七、考核及惩罚条款
1、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服务按统一标准进行考核管理,具体考核工作由签署购销合同的下属各单位直接负责。
2、出现如下任一情形,一经查实,采购人将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扣除中标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及当月服务费作为赔偿,对于未能涵盖的损失部分,采购人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中标人索赔:
(1)中标人挂靠其他公司,转包配送份额,借用其他公司开票走账。
(2)中标人的配送人员单独与罪犯接触,私自答应罪犯提出的条件。
(3)中标人在配送过程中出现发票造假、恶意抬价、刁难蛮横、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不法违规行为。
(4)因中标人提供的食材造成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
(5)中标人工作人员与采购方业务人员、餐饮公司运营人员乱拉关系,有不法利益往来的。
3、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管理,考核按月进行,如当月得分低于 80 分,每低 1 分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2%作为惩罚(扣除后的履约保证金下月初应由中标人补足),如出现得分低于 60 分的情况,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给予警告和整改提醒,如后续服务期间
再次出现得分低于 60 分的情况,采购人将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扣除中标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及当月服务费作为赔偿,对于未能涵盖的损失部分,采购人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中标人索赔。
指 标 | 考核要素及标准 |
价格要求 | 保证电商平台商品齐全,不得缺货断货,出现一种商品缺货断货扣 2 分。 |
针对网上没有公开价格商品或临时新增采买物资,及时提供市场价参考及报价依据、 产品图片等,出现一次未能及时提供情形扣 2 分。 | |
结算单列示单价与网上发布价格(厂家定价)按调价率调整后的价格一致,每出现 一次错误扣 3 分,扣完为止。 | |
配送要求 | 送货准时,所需物资按照约定时间一并送达,每出现一次半小时以内延误扣 3 分, 延误一小时扣 10 分,若发现未使用报备人员送货的情形扣除 10 分。 |
要求送货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运输搬运文明,运送人员野蛮搬装或与对 接工作人员起争执,出现一次扣 4 分。 | |
商品不能按照订单配送时,提前与甲方联系,出现错送漏送,当天能补送的一次扣 2 分。当天不能补齐的一次扣 5 分。 | |
配送物品与要求的采购清单无差错,出现一次错误扣 2 分。 | |
送货单据、结算凭证打印清晰,品目齐全,出现一次问题扣 2 分。 | |
商品质量 | 产品来源合规,可提供产品采购单或供货协议等产品来源证明,供货产品与合同签订时的拟定品牌一致,产品证件(如 SC 许可、检验检疫合格证齐全),产品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其他验收标准,否则每发现一次质量问题扣 10 分,且乙方应及时 更换问题产品,如未能及时更换直接扣除 20 分。 |
送货无缺斤短两情况,若短缺分量达到该类食材单次配送数量 5%以上,出现一次扣 5 分 | |
产品包装完整,符合甲方指定要求,每出现一次问题扣 2 分。 | |
要求设专人负责电商平台数据维护及相关对接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数据资料,如出现数据上报不及时情形发现一次扣 2 分,如出现联系人无法联络到的 情形扣 4 分。 | |
科学管 理 | 运输车辆、仓库、周转箱保持清洁无异味,定期消毒,每发现一次问题扣 3 分,扣 完为止 |
针对配送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及甲方提出的整改建议,虚心接受,及时补正,不及时 整改者扣 4 分,及时整改但效果不明显扣 1 分。 |
八、服务期限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10 个月。2022 年 8 月 1 日起——2023 年 5 月 31 日止。
附表 1:食材报价基准表
序号 | 名称 | 统一、唯一的调价率 | 基础价及质量标准(参考标准) |
1 | 蔬菜水果类 | % | 参考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上公示批发价的平均价及质量 |
2 | 蛋品类 | ||
3 | 猪肉类 | ||
4 | 鸡肉类 | ||
5 | 牛羊肉类 | ||
6 | 粮油类 | ||
7 | 新鲜水产类 | ||
8 | 冻货类 | ||
9 | 奶制品类 | ||
10 | 调料类 | % |
说明:
1、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址链接: http://www.cjbj.net.cn/
2、以上价格浮动不超过 3%,调料类禁止上浮(即最高上浮百分比为 0)。
附表 2 罪犯采买物资清单
序号 | 商品名称 | 规格 | 数量 |
洗护类 | |||
1 | 香皂 | 115g | 1 块 |
2 | 洗衣粉 | 260g | 1 袋 |
3 | 洗衣皂 208g | 208G | 1 块 |
4 | 洗衣液 | 500g/袋 | 1 袋 |
5 | 洗涤灵 500g | 500G | 1 瓶 |
6 | 卫生纸 | 1*10 卷 | 1 包 |
7 | 毛巾 | 78*33cm,蓝色 | 1 块 |
8 | 塑料衣架 | 塑料,46*16 厘米,五支装 | 1 件 |
9 | 脸盆 | 39*15 厘米,蓝色,优质塑料 | 1 个 |
10 | 刷牙杯 | 9*10 厘米,蓝色 | 1 件 |
11 | 皂盒 | 11*8 厘米,蓝色 | 1 件 |
12 | 牙膏 140g | 140G | 1 件 |
13 | 牙刷 | 硅胶柄,长 12 厘米,蓝色 | 1 件 |
14 | 旭日洗鞋刷 | 塑料柄,长 20 厘米,蓝色 | 1 件 |
15 | 剃须刀 | 电动,5 号电池 | 1 件 |
16 | 小蛇皮袋 | 无 | 1 件 |
17 | 大蛇皮袋 | 无 | 1 件 |
18 | 大宝 SOD 蜜 100ml | 100ml | 1 瓶 |
19 | 洗发水 | 200ml | 1 瓶 |
20 | 沐浴露 | 200ml | 1 瓶 |
21 | 花露水 | 180ml | 1 瓶 |
22 | 梳子 | 无 | 1 件 |
23 | 水杯 | 容量约 630ml | 1 件 |
24 | 水杯 | 太空杯,容量约 800ml | 1 件 |
25 | 指甲刀 | 608C(QH) | 1 件 |
26 | 洗澡巾 | 20*14 厘米 | 1 件 |
27 | 电动理发器 | 无 | 1 件 |
28 | 饭盆 | 18.5*15 厘米,塑料,白色 | 1 只 |
29 | 饭勺 | 密胺树脂,长 13 厘米,白色 | 1 件 |
30 | 绵柔感 410 夜用卫生巾 | 410 夜用 4 片 | 1 袋 |
31 | 绵柔日用纤巧卫生巾 | 日用纤巧 10 片 | 1 袋 |
32 | 丝薄柔滑护垫无香 | 40 片 | 1 袋 |
33 | 杀虫气雾剂 | 400ML | 1 瓶 |
服装类 | |||
34 | 女士纯棉秋裤 L 码 | L | 1 件 |
35 | 女士纯棉秋裤 XL | XL | 1 件 |
36 | 女士纯棉秋裤 XXL | XXL | 1 件 |
37 | 女士纯棉秋衣 L 码 | L | 1 件 |
38 | 女士纯棉秋衣 XL | XL | 1 件 |
39 | 女士纯棉秋衣 XXL | XXL | 1 件 |
40 | 女三角内裤 L 号 | L | 1 件 |
41 | 女三角内裤 XL 号 | XL | 1 件 |
42 | 女三角内裤 2XL 号 | XXL | 1 件 |
43 | 女士内衣 B80 | B80 | 1 件 |
44 | 女士内衣 B85 | B85 | 1 件 |
45 | 女士内衣 B90 | B90 | 1 件 |
46 | 女士内衣 B95 | B95 | 1 件 |
47 | 女士内衣 B100 | B100 | 1 件 |
48 | 纯棉内衣套装 L | L | 1 件 |
49 | 纯棉内衣套装 XL | XL | 1 件 |
50 | 纯棉内衣套装 2XL | 2XL | 1 件 |
51 | 纯棉内衣套装 3XL | 3XL | 1 件 |
52 | 男士保暖内衣 L | L | 1 件 |
53 | 男士保暖内衣 xL | XL | 1 件 |
54 | 男士保暖内衣 2XL | 2XL | 1 件 |
55 | 男士保暖内衣 3xL | 3XL | 1 件 |
56 | 男士保暖内衣 4XL | 4XL | 1 件 |
57 | 男士保暖内衣 5xL | 5XL | 1 件 |
58 | 男士保暖内衣 6XL | 6XL | 1 件 |
59 | 男三角内裤 XL 号 | XL | 1 件 |
60 | 男三角内裤 2XL 号 | 2XL | 1 件 |
61 | 男三角内裤 3XL | 3XL | 1 件 |
62 | 男平角内裤 2XL 号 | 2XL | 1 件 |
63 | 男平角内裤 3XL 号 | 3XL | 1 件 |
64 | 男士平角内裤 4XL | 4XL | 1 件 |
65 | 男士平角内裤 5XL | 5XL | 1 件 |
66 | 纯棉三角内裤 5XL | 5XL | 1 件 |
67 | 纯棉三角内裤 6XL | 6XL | 1 件 |
68 | 36#囚单鞋(男) | 36 | 1 双 |
69 | 37#囚单鞋(男) | 37 | 1 双 |
70 | 38#囚单鞋(男) | 38 | 1 双 |
71 | 39#囚单鞋(男) | 39 | 1 双 |
72 | 40#囚单鞋(男) | 40 | 1 双 |
73 | 41#囚单鞋(男) | 41 | 1 双 |
74 | 42#囚单鞋(男) | 42 | 1 双 |
75 | 43#囚单鞋(男) | 43 | 1 双 |
76 | 44#囚单鞋(男) | 44 | 1 双 |
77 | 45#囚单鞋(男) | 45 | 1 双 |
78 | 46#囚单鞋(男) | 46 | 1 双 |
79 | 47#囚单鞋(男) | 47 | 1 双 |
80 | 48#囚单鞋(男) | 48 | 1 双 |
81 | 36#囚单鞋(女) | 36 | 1 双 |
82 | 37#囚单鞋(女) | 37 | 1 双 |
83 | 38#囚单鞋(女) | 38 | 1 双 |
84 | 39#囚单鞋(女) | 39 | 1 双 |
85 | 40#囚单鞋(女) | 40 | 1 双 |
86 | 41#囚单鞋(女) | 41 | 1 双 |
87 | 42#囚单鞋(女) | 42 | 1 双 |
88 | 43#囚单鞋(女) | 43 | 1 双 |
89 | 36#囚拖鞋 | 36 | 1 双 |
90 | 37#囚拖鞋 | 37 | 1 双 |
91 | 38#囚拖鞋 | 38 | 1 双 |
92 | 39#囚拖鞋 | 39 | 1 双 |
93 | 40#囚拖鞋 | 40 | 1 双 |
94 | 41#囚拖鞋 | 41 | 1 件 |
95 | 42#囚拖鞋 | 42 | 1 袋 |
96 | 43#囚拖鞋 | 43 | 1 袋 |
97 | 44#囚拖鞋 | 44 | 1 双 |
98 | 45#囚拖鞋 | 45 | 1 双 |
99 | 46#囚拖鞋 | 46 | 1 双 |
100 | 47#囚拖鞋 | 47 | 1 双 |
101 | 48#囚拖鞋 | 48 | 1 双 |
102 | 纯棉单鞋垫 38 | 38 | 1 双 |
103 | 纯棉单鞋垫 39 | 39 | 1 双 |
104 | 纯棉单鞋垫 40 | 40 | 1 双 |
105 | 纯棉单鞋垫 41 | 41 | 1 双 |
106 | 纯棉单鞋垫 42 | 42 | 1 双 |
107 | 纯棉单鞋垫 43 | 43 | 1 双 |
108 | 纯棉单鞋垫 44 | 44 | 1 双 |
109 | 纯棉单鞋垫 45 | 45 | 1 双 |
110 | 纯棉单鞋垫 36 | 36 | 1 双 |
111 | 纯棉单鞋垫 37 | 37 | 1 双 |
112 | 36#棉鞋 | 36 | 1 双 |
113 | 37#棉鞋 | 37 | 1 双 |
114 | 38#棉鞋 | 38 | 1 双 |
115 | 39#棉鞋 | 39 | 1 双 |
116 | 40#棉鞋 | 40 | 1 双 |
117 | 41#棉鞋 | 41 | 1 件 |
118 | 42#棉鞋 | 42 | 1 袋 |
119 | 43#棉鞋 | 43 | 1 袋 |
120 | 44#棉鞋 | 44 | 1 双 |
121 | 45#棉鞋 | 45 | 1 双 |
122 | 46#棉鞋 | 46 | 1 双 |
123 | 47#棉鞋 | 47 | 1 双 |
124 | 48#棉鞋 | 48 | 1 双 |
125 | 男袜(厚) | 厚男袜 | 1 双 |
126 | 男袜(薄) | 薄男袜 | 1 双 |
127 | 女袜(厚) | 厚女袜 | 1 双 |
128 | 女袜(薄) | 薄女袜 | 1 双 |
129 | 毛巾被 | 单人 | 1 件 |
130 | 毛毯 | 单人型 | 1 件 |
131 | 16 开信纸 21 页双格 | 16 开 | 1 件 |
132 | 22 开牛皮软皮本 | 22 开 | 1 件 |
133 | A4 黑格信纸 50 页 | A450 页 | 1 件 |
134 | 联通电话卡 20 元 | 无 | 1 件 |
135 | 联通电话卡 30 元 | 无 | 1 件 |
136 | 墨汁 100g | 100G | 1 件 |
137 | 扑克 | 无 | 1 件 |
138 | 邮资信封 1.6 元 | 1.6 元 | 1 盒 |
139 | 电池 5 号两粒装 | 5#2 粒 | 1 套 |
140 | 电池 7 号两粒装 | 7#2 粒 | 1 支 |
食品类 | |||
142 | 清香牛肉 100g | 100G | 1 袋 |
143 | 酱肘子 100g | 100G | 1 袋 |
144 | 豆腐干五香味 100g | 100G | 1 袋 |
145 | 五香卤鸡腿 90g | 90G | 1 袋 |
146 | 榨菜(鲜味)70g(低糖) | 70G | 1 袋 |
147 | 橄榄菜 450g | 450G | 1 瓶 |
148 | 香菇酱香辣味 40g | 40G | 1 袋 |
149 | 牛奶原味 100g | 100G | 1 袋 |
150 | 茉莉花茶 100g | 100G | 1 袋 |
151 | 全脂奶粉 400g(无糖) | 400G,内有独立小包装 | 1 袋 |
152 | 全脂甜奶粉 400g | 400G,内有独立小包装 | 1 袋 |
153 | 红烧牛肉面五连包 100g*5 | 100G*5 | 1 袋 |
154 | 咸鸭蛋 55g | 55G | 1 袋 |
155 | 什锦果味硬糖 120g | 120G | 1 袋 |
156 | 清真牛肉风味香肠 400g | 400G | 1 袋 |
157 | 清真红烧牛肉面五连包 | 103G*5 | 1 袋 |
158 | 老茶馆茉莉花茶 100g | 100G | 1 袋 |
159 | 豆奶 460g | 460G,内有独立小包装 | 1 袋 |
160 | 苹果 5 斤 | 5 斤 | 1 袋 |
161 | 香蕉 5 斤 | 5 斤 | 1 袋 |
162 | 桔子 5 斤 | 5 斤 | 1 袋 |
163 | 鸭梨 5 斤 | 5 斤 | 1 袋 |
附表 3:慰问品、防护(防疫)用品、保洁及日用品清单
3-1:慰问品、防护(防疫)用品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1 | 米 | 5kg,优质东北香米 | 1 件 |
2 | 食用油 | 5l,一级花生油 | 1 件 |
3 | 食用油 | 5l,一级玉米油 | 1 件 |
4 | 面粉 | 5kg,高筋精粉 | 1 件 |
5 | 杂粮 | 3.2KG,8 种 | 1 件 |
6 | 牛奶 | 利乐盒装,250ml*12 | 1 件 |
7 | 常温酸奶 | 利乐盒装,200ml*12 | 1 件 |
8 | 咖啡 | 15g*60 | 1 件 |
9 | 熟食 | 酱肘子、松仁小肚、四喜丸子、天福蒜 肠、香辣鸡翅,1950G | 1 件 |
10 | 面包 | 果子面包 245g | 1 件 |
11 | 面包 | 黄金堡法式软丝面包 300g | 1 件 |
12 | 面包 | 法式小面包,奶香味 1500g | 1 件 |
13 | 饼干 | 100G 袋装 | 1 件 |
14 | 矿泉水 | 500ml*12 | 1 件 |
15 | 宝矿力 | 500ml*16 | 1 件 |
16 | 脉动 | 600ml*12 | 1 件 |
17 | 消毒纸巾 | 10 包 100 片 | 1 件 |
18 | 卫生抽纸 | 超韧 3 层 150 抽软抽纸巾*24 包 | 1 件 |
19 | 方便面 | 开心桶 红烧牛肉桶面 12 桶,103G/桶 | 1 件 |
20 | 榨菜 | 80g*20 袋 | 1 件 |
21 | 八宝粥 | 360G*12 罐 | 1 件 |
22 | 洗发水 | 600ml | 1 件 |
23 | 酸梅汤 | 300ml*9 | 1 件 |
24 | 冰棍 | 冰工厂,10 只装 | 1 件 |
25 | 冰棍 | 双棒,10 只装 | 1 件 |
26 | 冰棍 | 76 克*6 支 | 1 件 |
27 | 洗衣液 | 1KG 桶装 | 1 件 |
28 | 苹果 | 5KG/箱 | 1 件 |
29 | 梨 | 5KG/箱 | 1 件 |
30 | 香蕉 | 5KG/箱 | 1 件 |
31 | 桔子 | 5KG/箱 | 1 件 |
32 | 鸡蛋 | 5KG | 1 件 |
3-2:保洁及日用品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1 | 商用型擦手纸 | 230*230,200 抽*包 | 1 件 |
2 | 纸杯 | 100 个/包 | 1 件 |
3 | 抽纸 | 200 抽 | 1 件 |
4 | 卫生纸 | 10 卷/提 | 1 件 |
5 | 洗手液 | 500 克瓶装 | 1 件 |
6 | 香皂 | 115 克 | 1 件 |
7 | 透明皂 | 202 克 | 1 件 |
8 | 大黑垃圾袋 | 100*110,50 只 | 1 件 |
9 | 小号垃圾袋 | 50*60,50 只 | 1 件 |
10 | 茶叶 | 袋茶,100 袋/盒 | 1 件 |
11 | 空气清新剂 | 喷雾瓶 320ML | 1 件 |
12 | 海绵拖把 | 40 公分 | 1 件 |
13 | 藏香 | 檀香盘香,12 小时 20 盘 | 1 件 |
14 | 84 消毒液 | 500ML 瓶装 | 1 件 |
15 | 韩国布 | 50*65CM | 1 件 |
16 | 毛巾 | 提缎加厚,70*34cm | 1 件 |
17 | 洗衣粉 | 1000 克/袋 | 1 件 |
18 | 脸盆 | 塑料 38CM | 1 件 |
19 | 碧丽珠 | 330ML | 1 件 |
20 | 餐巾纸 | 100 抽*包 | 1 件 |
21 | 塑料杯 | 250ML | 1 件 |
22 | 一次性杯子(塑料) | 240ml,100 只装 | 1 件 |
23 | 一次性水杯(纸) | 大号 270ML*100 只 | 1 件 |
24 | 一次性口罩 | 10 个/包 | 1 件 |
25 | 雨伞 | 76cm10 骨加固 | 1 件 |
26 | 塑料笤帚簸箕 | 套装 | 1 件 |
27 | 拖鞋 | 塑料软底,36-44 型 | 1 件 |
28 | 雨靴 | HXL807 黑色高筒 | 1 件 |
29 | 橡胶手套 | 大号 | 1 件 |
30 | 马桶刷 | 塑料 | 1 件 |
31 | 洁厕灵 | 500ML | 1 件 |
32 | 洗涤灵 | 500ML | 1 件 |
33 | 水桶 | 17L | 1 件 |
34 | 湿纸巾 | 10 片独立装 | 1 件 |
35 | 蚊香器 | 蚊香片加热器 | 1 件 |
36 | 蚊香片 | 120 片装 | 1 件 |
37 | 液体蚊香器 | 液体蚊香加热器 | 1 件 |
38 | 电热蚊香液 | 168 晚,1 瓶 | 1 件 |
39 | 驱蚊喷雾剂 | 600ML | 1 件 |
40 | 苍蝇拍 | 塑料 | 1 件 |
41 | 尘推 | 商用大号 | 1 件 |
42 | 尘推套 | 无 | 1 件 |
43 | 墩布(拧水) | 自拧水 | 1 件 |
44 | 刮水器 | TP+TPR 材质 | 1 件 |
45 | 粘鼠板 | 硬纸板可折叠 6 张/盒 | 1 件 |
46 | 纸篓 | 8.3L 塑料 | 1 件 |
47 | 长把笤帚 | 高粱 | 1 件 |
48 | 大扫把 | 竹制 | 1 件 |
49 | 芳香球 | 10 个/包 | 1 件 |
50 | 火碱 | 油污清洁剂,5 斤装 | 1 件 |
51 | 抽纸 | 盒装 3 层 100 抽 | 1 件 |
52 | 洗衣粉 | 1.36kg*6 袋/包 | 1 包 |
53 | 洗衣粉 | 260g*20 袋/包 | 1 包 |
54 | 脸盆 | 塑料 43CM | 1 件 |
55 | 蚊香片 | 72 片+加热器 | 1 件 |
56 | 驱蚊液 | 双瓶/盒 | 1 件 |
57 | 驱蚊器 | 器+双液 | 1 件 |
58 | 无味杀虫剂 | 600ml | 1 件 |
59 | 蚊香 | 10 盘+2 装 | 1 件 |
60 | 苍蝇贴纸 | 无 | 1 件 |
61 | 钢丝球 | 五只装 | 1 件 |
62 | 大卷卫生纸 | 大盘纸原生木浆 90*210mm | 1 卷 |
63 | 塑料喷壶 | 1.5 升 | 1 件 |
64 | 神奇巾 | 超细纤维吸水 40*40cm | 1 件 |
65 | 反光外协服 | 网布马甲 | 1 件 |
66 | 环卫马甲 | 棉 | 1 件 |
67 | 手提编织袋 | 70*50*24 | 1 件 |
68 | 洗衣液 | 2kg | 1 件 |
69 | 洗衣液 | 3kg | 1 件 |
70 | 洗衣液 | 5kg | 1 件 |
71 | 柔顺剂 | 3kg | 1 件 |
72 | 衣领净 | 500g | 1 件 |
73 | 清洁块 | 1*20/包、1*4 包 | 1 件 |
74 | 一次性手套 | 加厚透明塑料 PE 薄膜 150 只装 | 1 件 |
75 | 一次性乳胶手套 | 橡胶、乳胶材质 | 1 件 |
76 | 整理箱 | 45L | 1 件 |
77 | 整理箱 | 58L | 1 件 |
78 | 整理箱 | 65L | 1 件 |
79 | 蓝色塑料菜筐 | 带眼、加厚塑料 60.5*42.5*30cm | 1 件 |
80 | 蓝色塑料菜筐 | 带眼、加厚塑料 71.5*48.5*37.5cm | 1 件 |
81 | 白色塑料筐 | 98*74*65 | 1 件 |
82 | 白色塑料筐 | 103.5*68*54 | 1 件 |
83 | 塑料桶 | 直径 50cm*高 70cm | 1 件 |
84 | 雨衣 | N211-2A | 1 件 |
85 | 特需拖把 | 塑料杆 | 1 件 |
大宗物品采购电商平台投标人接单系统服务费用说明
一、投标人端口服务费说明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现行大宗物品采购业务均依托“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大宗物品集采电商平台”保障,实现线上采购验收、实时价格更新、价格监管和数据留痕备查。
其中投标人用于接单验收、维护数据的投标人接单系统按财政预算开支“谁使用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由各单位大宗物品投标人向系统运营公司支付技术服务费。取费依据和取费标准已经专家论证合理,取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投标人接单系统服务费定价
业务系统分类 | 单价 | 服务期限 | 服务内容 |
1 号食堂 | ¥4,000 | 1 年 | 账号授权、部署维护、数据维护、投标人自 有第三方软件对接适配 |
2 号食堂 | ¥4,000 | 1 年 | 账号授权、部署培训、数据维护、投标人自 有第三方软件对接适配 |
罪犯个采 | ¥2,000 | 1 年 | 账号授权、部署培训、数据维护、数据脱敏 |
序号 | 单位 | 配置数及单价 | 预算小计 | ||
1 号食堂 (¥4,000) | 2 号食堂 (¥4,000) | 罪犯个采 (¥2,000) | |||
1 | 柳林监狱 | 1 | 1 | 1 | ¥10,000 |
注:按业务系统分类,没有该项业务的单位,投标人也无需支付该项费用。二、各单位投标人接单系统服务费预算明细
注:以各单位实际业务为准,没有该项业务的单位,投标人也无需支付该项费用。
为规范评标工作程序,切实做好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特制定本评标标准和方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公布第 87 号令及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
二、评标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通过评标,推荐能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确能履行合同且经评审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三、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四、评标程序、评标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一)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有一项不满足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有一项不满足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中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中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四)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中标候选投标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
按顺序排列。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议。每个评委独立评分,评委评分保留 2 位小数(价格部分得分保留 2 位小数)。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
值为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保留 2 位小数。通过评标,推荐能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确能履行合同且经评审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五)节能、环保产品(本项目不涉及)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遇国家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调整,以调整后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如采购人所采购的设备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如采购人所采购的设备不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中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按照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得分规则加分。
分类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A、报价部分 45 分 | A1 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报价 | 18 | 蔬菜水果类、蛋品类、猪肉类、鸡肉类、牛羊肉类、粮油类、水产类、+冻货类、乳制品类 蔬菜水果类、蛋品类、猪肉类、鸡肉类、牛羊肉类、粮油类、水产类、+冻货类、乳制品评标基准调价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合计调价率最低的评标调价率。 评标调价率=(1+蔬菜水果类、蛋品类、猪肉类、鸡肉类、牛羊肉类、粮油类、水产类、+冻货类、乳制品类调价率)。 合格投标人的有效价格得分=(最低的评标调价率)/(投标人的 评标调价报价率)×18%×100 |
5 | 调料类 评标基准调价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合计调价率最低的评标调价率。 评标调价率=(1+调料类调价率) 合格投标人的有效价格得分=(最低的评标调价率)/(投标人的评标调价报价率)×5%×100 | ||
A2 罪犯采买物资及配送服务报价 | 15 | 第二部分罪犯采买物资及配送服务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第二部分罪犯采买物资及配送服务综合单价 合格投标人的有效价格得分=第二部分罪犯采买物资及配送服务评标基准价/第二部分罪犯采买物资及配送服务综合单价×15% ×100 | |
A3 节日慰问品、保洁及日用品采购及配送服务报价 | 7 | 第三部分节日慰问品、保洁及日用品采购及配送服务评标基准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第三部分节日慰问品、保洁及日用品采购及配送服务综合单价 合格投标人的有效价格得分=第三部分节日慰问品、保洁及日用品采购及配送服务评标基准价/第三部分节日慰问品、保洁及日 用品采购及配送服务综合单价×7%×100 | |
B、技术部分 40 分 | B1 项目需求分析及服务管理整体设想 | 10 | 针对本项目服务管理的整体设想、特点及难点把握、服务方案及服务指标承诺等: 项目特点和难点归纳准确,熟悉监狱物资采买配送要求,建议或措施得当,方案及承诺全面完整、明确、合理、可行,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0 分; 建设特点和难点归纳较准确,了解监狱物资采买配送要求,建议或措施较得当、较合理,方案及承诺较完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8 分; 建设特点和难点归纳一般,对监狱物资采买配送要求有一定了 解,建议或措施一般,方案及承诺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得 6 分; |
建设特点和难点归纳不准确,不熟悉监狱物资采买工作要求,建议或措施无针对性,方案及承诺不完整且实用性较差,得 4 分;建设特点和难点归纳差,不熟悉监狱物资采买工作要求,建议或措施完全没有针对性,方案及承诺不完整且实用性差,得 2 分; 方案缺失,措施不力或未提供,得 0 分。 | |||
B2 产品选型方案 | 6 | 针对招标文件技术需求餐厅原材料采买及配送服务,要求投标人详细列明服务期内拟供货食材的品牌、规格及产品质量: 品目齐全,规格明确,选型产品市场应用广泛,品牌认可度高得 4 分; 品目规格齐全,选型产品市场应用有限,品牌认可度一般得 3 分;品目规格基本完整,选型产品市场应用较少,品牌认可度较低得 1 分; 品目规格不完整,选型产品市场应用少或未提供,得 0 分; | |
拟提供罪犯采买物资、慰问品、防护(防疫)用品、保洁及日用品商品品牌市场应用广泛,品牌认可度高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 |||
B3 餐厅原材料采买服务 方案(货源质量保证措施) | 5 | 要求投标人针对各类食材的货源管理提出针对性保障措施,阐述进货渠道、长期合作方情况(如供货协议等)、进货单据管理、质量控制措施等。 阐述清晰,货源充足,进货渠道正规,管理科学得 5 分; 阐述完整,货源较丰富,进货渠道有保障,管理正规得 3 分; 货源渠道有限,管理基本满足要求得 1 分; 货源渠道不明,管理不规范或未提供,得 0 分; | |
B4 餐厅原材料采买服务方案(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及检验检疫管理措施、验 | 4 | 要求投标人针对各类食材提出针对性的安全卫生及检验检疫管理措施,验收及退换货管理措施: 管理措施可实施性强,验收及退换货方案具体明确得 4 分; 管理措施可实施性较强,验收及退换货方案基本合理,得 3 分; 管理措施可实施性一般,有验收及退货方案得 2 分; 方案不完整,措施可实施性较差,验收及退货方案不明确或未提 |
收及退换货 管理) | 供,得 0 分; | ||
B5 罪犯采买物资服务方案 | 4 | 要求投标人根据罪犯采买清单要求提供采买及配送服务采购的物品品种齐全、数量充足、品质优良经久耐用、验收及退换货方案具体明确,得 4 分; 采购的物品品种齐全、数量充足、品质较优良、有验收及退换货方案,得 2 分; 采购的物品品种齐全、数量充足、品质一般、有验收及退换货方案,得 1 分; 采购的物品品种齐全、数量充足、品质较差、验收及退换货方案 不明确或未提供,得 0 分; | |
B6 应急采买服务方案 | 5 | 要求投标人提供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应急采买,提供保障方案:方案完整,供货渠道稳定,各类保障措施齐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5 分; 方案基本完整,供货渠道稳定,保障措施不够全面,较满足采购需求得 3 分; 方案不够完整,供货渠道及保障措施一般,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 1 分; 方案不全面,各类保障措施不全面或未提供,得 0 分; | |
B7 特色服务方案 | 3 | 要求投标人根据监狱大宗物资采买及配送要求,提出特色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电商平台管理、其他特色服务承诺等。 服务承诺针对性强,可实施性强,符合监狱采购需求得 3 分; 服务承诺针对性一般,基本适合监狱采购特点得 2 分; 服务承诺针对性较差,不适合监狱采购特点得 1 分; 未提供特色服务承诺得 0 分。 | |
B8 配送方案及服务响应 | 3 | 要求投标人根据第六章列明的三类采买配送商品,提出具体的配送工作安排、时效承诺。 |
承诺 | 各类商品配送工作安排合理,及时高效,优于招标要求得 3 分; 各类商品配送工作安排较好,时效承诺满足招标要求 2 分; 部分商品配送工作安排不适应监区管理要求,整体时效承诺基本满足招标要求,得 1 分; 部分商品配送工作安排不适应监区管理要求,时效承诺不满足招 标要求或未提供,得 0 分。 | ||
C、商务部分(15分) | C1 仓储能力 | 6 | 投标人具有实体经营场所的,可提供的自有或租用的经营场所、库室面积情况,要求提供房屋产权或租赁合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横向比较仓储面积且能满足采购需求,按照 6 分、4 分、2 分三档打分。 没有具备实体经营场所的本项不得分。 |
C2 配送车辆情况 | 2 | 要求投标人提供针对本次服务内容可提供的自有配送车辆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日常配送车、冻品冷藏车、保鲜冷藏车等),要求提供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用途,并附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或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车辆配置数量充足,分类功能齐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2 分 车辆配置数量较多,分类功能较齐全,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 1 分; 车辆配置数量一般,分类功能有欠缺,或未提供的得 0 分。 | |
C3 服务人员配置 | 2 | 要求投标人针对本次服务内容提供具体的人员配置方案,包括配送人员、管理人员、各项职能岗位设置等,要求提供人员姓名、身份证号、人员情况简介、学历证、专业资格证书及最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人员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岗位配置全面得 2 分; 人员数量较多,结构基本合理,岗位设置不够全面得 1 分; 人员数量较少,结构不合理或未提供,得 0 分。 | |
C4 同类项目案例 | 2 | 投标人近二年内(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做过的同类项目(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案例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明细内容页、关键章节及双方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签 |
订合同或服务期为准),每个有效案例得 1 分,该项最高得 2 分。 |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 | |||
C5 投标人履 | 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1 | |||
约能力 | 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 项均满足得 1 分,少 1 | ||
项扣 0.5 分,少 2 项及以上不得分。 | |||
投标人仓库或实体门店到配送地点的距离:(若以上商品配送仓 | |||
库或实体店为多个地点,以最远的配送距离作为评审标准); | |||
C6 投标人距离 | 2 | 0-15(不含)km 的得 2 分 15-30(不含)km 的得 1 分; 30km 以上的得 0 分。 | |
距离以驾车导航距离为准,须提供高德地图导航截图并加盖公 | |||
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