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人所負債務:(a)費用、(b)違約金、(c)遲延利息、 (d)利息及(e)本金。如有數宗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時,貴行應依中華民國民法第321及
第一條、逾期還款違約金
個人信用貸款契約書
立約人如遲延還本或付息時,同意貴行除按原約定借款利率計算遲延期間之遲延利息外,並得自本金到期日起 (以借款期間屆滿日或視為全
立部約到人期聲日明先已屆於至民國者為準),年依未償還月本金餘額日按攜下回列、約收定受計或收至違貴約行金官網:下逾載期本六契個約月書以詳內細者審按閱原(約契定約借審款閱期利間率至一少成五計日收),且逾充期分超瞭過解六及個確月認以,雙上方約定確實遵守所列各條款。
者,就超過部份按原約定借款利率二成計收,每次違約狀態最高連續收取至逾期270日為止。
第二立條約、人加即速借條款款人茲向凱基商業銀行(以下簡稱「貴行」)辦理個人信用貸款並簽立信用貸款契約書(以下簡稱「本契約書」),雙方約定共同遵守下列條款:一、立約人對貴行任一借款所負之支付一切本息及費用之債務,均應依約定期限如數清償。立約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貴行得酌情縮短借款 壹、一般約期定限事,項或視為全部到期。但貴行依下列第(一)款到第(四)款任一事由為前揭主張時,無須由貴行事先通知或催告;依下列第(五)款到第(
第一條、借款金額
七)款任一事由為前揭主張時,應事先於合理期間以書面通知或催告立約人後,始生縮短借款期限,或視為全部到期之效力:
立約人借款金額為:新臺幣(大寫) 萬元整。
(一)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者。
第二條、借款期間
x借款(二期)依間破產法或消年,費自者民債國務清理條例年聲請和解月、聲請宣日告起破至產民、國經票據交換年所通知拒月絕往來、日停止止。營業,清理債務者。
(立約(人三同)因意立授約權人貴死行亡依實而際其撥繼款承日人期聲及明核為准拋結棄果繼填承載者借。款期間,借款起始日依貴行實際撥款日為準)
第三條、借(四款)因利率刑及事利而息受計沒付收方主式要財產之宣告者。
一、本(五借)任款之何利一息宗按債下務列不勾依選約方支式付計利付息:、費用、其他應付款項者。
□(一(六))立採固約定人利對率貴,行按所年負利債率務,其實%際計資付金利用息途。與貴行核定用途不符者。
□(二(七))受按貴強行制指執數行利或率假(內扣容押如、指假數處利分率或說其明他)加保年全利處率分,致貴%行機有動不計能息受,償嗣之後隨xx者行。指數利率調整,並自調整日起改按調整後之利率計付利息。
□二(、三除)前自項撥七款款日外起,至滿立約人如個有月下之列日情止形,之按一固,定而年貴利率行認有保%全計債付權利之息必,要嗣時後,改得按無固須定事年先利通率知或催告%計立付約利人息,。貴行得隨時縮短借款期限,
□(四或)視自為撥全款部日到起期至滿:
個月之日止,按固定年利率 %計付利息,嗣後改按貴行指數利率加年利率 %機動計息,並隨貴行指數利
(一)立率約調人整,對且貴自行調授整信日往起來改、按所調為整陳後述之或利提率供計之付利資息料。,有虛偽不實或隱匿等違背誠信之行為。
□(五(二))立自撥約款人日於起貴至行滿或其他金個融月機之構日止之,借按款貴如行有指逾數期利、率催加收年、利呆率帳或信%用機卡動有計遭息強;制嗣停後卡改之按情貴行事指發數生利時率。加年利率 %機動計息;並隨貴行
(三)立指約數利人率於調臺整灣,地且區自金調融整機日構起之改無按擔調保整債後之務利歸率戶計後付之利總息餘。額(包括信用卡、現金卡及信用貸款)除以最近一年平均月收入超過貴行主管機
□(六)關自所撥款規日範起之至倍滿數1。2個月之日止,按貴行指數利率加年利率 %機動計息;嗣後自第13個月起,依前次年利率減 %機動計息;嗣後自第 25個月起,依前次年利率減 %機動計息;嗣後自第37個月起,依前次年利率減 %機動計息;嗣後自第49個月起,依前次年利率減
(四)立約人經法院宣告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受輔助宣告之人」。
%機動計息;嗣後自第61個月起至借款全數清償日止,依前次年利率減 %機動計息。但立約人如發生後列「貳、其他約定事項」第一條
(五)其他約定事項:
或第二條事由之一者,同意 貴行自該事由發生日起即停止年利率之減碼,以該事由發生日適用之利率計算至借款全數清償日止。
第三條、抵銷權之行使
□(七)員工貸款約定:按貴行指數利率加年利率 %機動計息;嗣後若立約人因離職(包括但不限於辭職、退休、留職停薪或資遣)或其他原因致已
一、立約人不依本契約書之約定按期攤付本息時,債權債務屆期或依前條規定視為到期,除了基於無因管理或第三人因交易關係委任貴行向
非貴行或中華開發金控集團企業(「中華開發金控集團企業」依貴行定義)員工,立約人同意自前開原因發生後之第一個繳息日起,改依貴行指
立約人付款者外,貴行得將立約人寄存貴行之各種存款及對貴行之其他債權於必要範圍內期前清償,並將期前清償之款項抵銷立約人對
數利率加年利率5%機動計息。並隨貴行指數利率調整,且自調整日起改按調整後之利率計付利息。
貴行所負本契約之債務。
二、利息計算方式:按日計息者,一年(含閏年)以365日為計息基礎,以每日最終貸款餘額乘以約定年利率,再除以365得每日之貸款利息額。
第四條二、、契貴約行類依型前及項借為款抵之交銷付,其抵銷之意思表示應以書面方式通知立約人,其內容應包括行使抵銷權之事由、抵銷權之種類及數額,並以下列順
x借款序契辦約理為抵一銷次:撥付型,立約人同意借款金額扣除一般約定事項第九條之相關費用後,其餘款項由貴行依下列指示撥款時,授權貴行得免憑立約人之存摺、(一取)已款條屆等清支償付期憑者證先,抵逕銷撥,付未至屆立清約償人期下者列後之帳抵戶銷,。即視同對立約人完成款項之交付且收訖無誤。惟立約人提供之銀行、帳號有誤時,立約人授權
貴行得以電話通知或書面方式與立約人進行確認及更正,並同意貴行就更正後之銀行、帳號重新撥付,一經撥(匯)付即視同全部借款款項已交付立約人
(二)抵銷存款時,以存款利率低者先抵銷。
且收訖無誤。
第四條、清償給付之抵充順序
□(一)撥入立約人開立於貴行存款帳戶,帳號 。 (立約人未填載時,立約人同意授權貴行填載)
立約人給付之所有款項(包括第三人代償之給付)或貴行所取償之金額(不論係因抵銷權之行使或擔保品之處分),應依下列優先順序抵償立
□(二)撥入立約人開立於 銀行第 帳號指定帳戶。
約人所負債務:(a)費用、(b)違約金、(c)遲延利息、 (d)利息及(e)本金。如有數宗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時,貴行應依中華民國民法第321及
□(三)撥付代償立約人於一般約定事項第五條指定之金融機構借款(含該貸款帳號下之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各項費用等債務,以下簡稱原借款債務),
322條之規定抵償該等債務。前開數宗債務性質相異者,清償人所提出之給付,得由貴行以有利立約人者,決定其抵充之方法及順序。
如有餘額則撥入□立約人於貴行開立之存款帳戶,帳號 (立約人未填載時,立約人同意授權貴行填載)或□立約人
第五條、住所變更之告知及通知方式
開立於 銀行第 帳號指定帳戶。
第五條一、、委立託約代人償之指住定所金或融機通構訊借處款如切有結變條更款,應即以書面或雙方約定方式通知貴行;貴行之營業所變更時,應即以書面、網站、報紙公告、簡訊或
一、立電約子人郵於件獲等貴方行核式貸,本擇借一款方後式,通茲知委立託約並人授。xxx未行將為本通契知約,之當借事款人金將額有扣關除文一書般於約向定事本項契第約九書條所之載相或關最費後用通後知逕對將方剩之餘款住項所,或依通照訊(一處)發立出約後人,指定經貴行通照常會之下郵列遞指期定代間償即金視融為機到構達所。得之原借款債務金額或(二)貴行查詢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立約人於下列指定金融機構放款餘額及各專案規範代償倍數計
算之金額,撥付至下列指定帳號,且於本項代償金額撥付時,即視同本借款已交付立約人且收訖無誤。
二、立約人同意貴行就本契約書或其他法令規定應為之通知,除本契約書另有約定外,得以書面、E-mail、簡訊或其他電子通訊方式為之,
二、倘原借款債務超過貴行本借款金額時,立約人同意於接獲貴行通知後應立即清償兩者差額或將差額款項存入貴行指定帳戶,由貴行併同撥付清償;
否並則準,用貴前行項即之無規代償定或。撥款之義務,立約人並應賠償貴行因此所衍生之任何損失及成本支出。
第六三條、、立姓約名人及同其意他並事確項認於變代更償之金通額知撥付前,如原借款債務已屆應繳款日,立約人仍須自行繳納該帳款,貴行對任何逾期繳款及因此遲延繳款所生之一切立約利人息因、姓違名約、金印及其章他或費其用他等足均以不影負響任貴何行責權任益。情事發生時,應即以書面將變更情事通知貴行,並辦妥變更或註銷留存印鑑之手續;因電話號
四、代償金額撥付後,倘貴行認為有必要時,得要求立約人於貴行代為清償日起一個月內提供清償證明予貴行,立約人未依約提供清償證明前,貴行得
碼或服務公司變更時,應即以書面或雙方約定方式將變更情事通知貴行。前述通知到達或完成變更或註銷留存印鑑之手續前與貴行所為之交
以圈存方式或其他必要手段限制立約人動用該筆款項。倘立約人未遵守本項約定,而貴行認為有保全債權之必要時,得無須事先通知或催告隨時縮
易,短立本約借人款願期負限其或視責為任全,部如到因期而;造立成約貴人行依損本害項,規並定負償賠還借償款責者任,。貴行同意不收取提前清償違約金。
第七五條、、依委立外約催人收指之示告以知電匯方式匯入立約人指定帳戶時,若有非可歸責於貴行原因致無法當日匯款者,立約人同意貴行得俟原因消滅之當日或次一營業日一、匯立款約。人倘如立發約生人延指定滯帳逾戶期有返誤還遭本退金匯或時利,息立時約,人貴應行於得貴將行通債知務後催儘收速作前業來委辦外理處相理關,手並續應。於債務委外催收前以書面通知立約人。通知內容應依
六、若立約人於金融機構無擔保債務歸戶(含本借款)後總餘額除以立約人最近一年平均月收入之倍數已超逾主管機關之規範,且立約人指定貴行代償之
相關法令規定,載明受委託機構名稱、催收金額、催收錄音紀錄保存期限,及其他相關事項。
原借款債務屬循環動用貸款或信用卡債務或其他循環性信用商品者,立約人應於貴行撥付代償金額日起五個銀行營業日內完成該循環性信用商品之
二、結貴清行銷應戶將或受停委卡託或解機約構作基業本並資提料供公貴佈行於相貴關行證營明業。場倘所立及約人網未站遵。守本項約定,貴行得依本契約[貳、其他約定事項]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款約定無須事先通知或催告即隨時縮短本借款期限或視為全部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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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002 一般個人信貸適用 (2020/11)
七三、、立貴約行人未指依示第貴一行項撥付規代定償通之知金或融受機委構託名機稱構及未帳依號相如關下法:令(立規約定人辦未理填催載時收,,授致xxx約行人依受實損際者代,償貴資行訊應填負載連)
撥 付 帳 號
第八條、委外業務之處銀理行 名 稱
帶賠償責任。
一、貴行依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規定,得將交易帳款收付作業、電腦處理業務或其他與本契約書有關之附隨業務(如資訊系統開發、監控、維護、資料登錄、處理、輸出及辦理業務涉及資料處理之後勤作業、消費性貸款之行銷業務、表單憑證資料之保存、帳款催收及法律程序
、電子通路客戶服務業務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得委外辦理之作業項目),委託適當之第三人(機構)處理。立約人並同意貴行依前述目的將立約人個人資料提供予該第三人,惟貴行依前述規定委外處理業務時,應督促並確保該等資料利用人遵照銀行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保密規定,不得將該等有關資料洩漏予第三人。
二、受貴行委託處理資料利用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立約人權利者,立約人得依民
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向貴行及其委託處理資料利用人請求連帶賠償。
第六條、還款方式
第九條、契據遺失、滅失或毀損之處理方式
一、本借款按下列勾選方式繳付;非採固定利率計息者,本息攤還之金額隨利率調整而調整之。(若採郵局帳戶繳款者,僅限約定每月5日繳付)
立約人對貴行所負之各宗債務,其債權憑證如有遺失、滅失或毀損等情事,立約人願配合貴行通知再立債權憑證提供貴行收執,或依據貴行
□(一)自撥款日起,依本契約借款期間,每壹個月為壹期,依年金法平均攤還本息,並約定每月撥款相當日為繳款日。
帳簿、傳票、電腦製作之單據、債權憑證或往來文件之影印、縮影本等所載金額履行債務。
□(二)自撥款日起,依本契約借款期間,每壹個月為壹期,依年金法平均攤還本息,並約定每月 日為繳款日。立約人同意倘自撥款日起算至第
第十條、立約壹人次貸繳款款後日如未未逾按十時五天依(約含繳)者款,,貴貴行行得將將依繳主款管日順機延關一規個定月報,送首登期錄計財息團日法數人將金因融此聯增合加徵,則信首中期心應信繳用款不項良將xxx於,約而定可之能每影月響應攤立還約本人息現金有額借,款額度之且使立用約及人未明來瞭申於貸辦款其屆他期貸月款份(含可現能金發卡生)繳或款信二用次卡之之情權形益,。並上應述於信貸款用屆不期良時xxx次之清揭償露剩期餘間之請本上金聯餘合額徵、利信息中或心(網及站)違(w約w金w。.xxxx.xxx.xx)「社會
□大(眾三專)區寬」限之期「自資撥款料日揭起露算期限」查詢期。(個月),寬限期內,自撥款日起按借款餘額每壹個月繳息壹次,並約定 □(1) 每月撥款相當日為繳款日或 □(2)
第十一條、指每數月利率說明日為繳款日(立約人同意採此方案還款者,首期繳款日不得晚於次月撥款相當日),自寬限期屆滿日起,每壹個月為壹期,分 一、指數期利依率年構金成法:平參均考攤還臺本銀息、。合庫、土銀、一銀、彰銀、華銀、臺企、中國信託等八家行庫一般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固定利率。
□二(、四調)整員週工期貸:款每約三定:個若月本定借期款調未整攤,還調之整剩日餘期借為款每期年間一加計月立、約四人月年、齡七超月逾、六十十月五之歲五時日,調立整約,人同如意遇依例貴假行日要順求延一至次下全一部營清業償日原。契約貸款或依貴行調
三、指數整利後率之取還樣款日方期式(與如取縮樣短方借式款期:數以、調提整供日擔前保一品個等月)或二雙十方日約當定日方為式指償數還利借率款取,絕樣無日異期議,。如遇例假日順延至下一營業日;依指數利率取樣日
二、貴行應提供立約人借款本息計算方式及攤還表,並應告知網路(xxx.XXXxxxx.xxx) 或其他查詢方式。
期各指數利率構成銀行之一般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固定利率(以中央銀行於指數利率取樣日期當日公告資訊為準),去除利率最高及最
第七條、還低款兩授家權後扣取款平方均式值(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後二位)訂定。
□ 一、指定自貴行開立存款帳戶扣款 (立約人未填載時,立約人同意授權貴行填載)
四、變更指數利率構成銀行之條件:
本借款每期應繳本金及利息金額,立約人同意委託貴行就□一般約定事項第四條第 項約定之存款帳戶(即撥款帳戶) 內,或□立約人開
(一)指數利率構成銀行合併、被合併、消滅、停業、破產、重整或有遭主管機關監管、接管等情形。
立之第 號存款帳戶內,按每期應繳本金、利息或(及) 違約金之金額逕行轉帳繳付,並以立約人於本契約
(二)指數利率構成銀行停止辦理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
書簽名欄位之簽署為授權之證明,無需立約人之存摺、取款條、原留印鑑為之或立約人簽發之支票、本票等支付憑證,若因而發生與第三人間之
( )
(三)指數利率構成銀行短期債信評等低於中華信評twB(或Fitch , Moody´s , Standard&Poor´s 或其他同等信評機構等值評等)。
糾紛等,均與貴行無涉,立約人願負一切責任,倘存款不足繳納應繳本金及利息或 及 違約金之金額時,若就帳戶內現有餘額扣款,立約人承諾
第十二條、將防前制往洗繳錢足及款打項擊且資依恐約負擔逾期之違約金。
□立二約、人指認定知自並其同他意金,融為機防構制存款洗帳錢戶及扣打款擊資助恐怖主義之目的,貴行得依法令及相關自律規範規定進行以下措施:
一、貴立行約於人發依現所立□約填人寫或「關委聯託人轉(包帳括代但繳不費限用於授立權約書人」之之實帳質戶受資益訊人或、□法透定過代台理灣人票據、交被換授所權電人子、化保授證權人系、統擔(保eD物D提A)供授人權、委交託易轉有帳關代繳對服象務例所如約:定
請勾選
x開償立帳於戶之受款人、委託轉帳銀之行受第款人,以下同)為資恐防制法指定制裁帳之號個帳人戶、,法自人立或約團人體委或託外授國權政指府定或之國其際他組金織融認機定構或存追款帳查戶之內恐,怖直分接子撥或轉團支體付者自時動,扣貴繳行貴得行拒本絕信簽用貸約款、每逕期行應暫繳時本停金止及或利終息止及本相契關約費所用載(包之括各違項約交金易及與法業律務訴關訟係費、用減)少,借立款約人額並度同、意縮遵短守借貴款行期之限相或關視規為定全。部到
三、立期約。人應於繳款期限日前完成還款授權扣款方式之設定並將授權扣款金額存入代繳之存款帳戶內,倘因餘額不足扣抵支付貸款之應付款項或因帳號
二、不貴符行等於其定他期原或因不致定無法期如審期查支立付約約人定及之/或扣關繳聯金人額身時分則作不予業轉或帳認付為款必,要貴時行(及包代括繳但之不xxx於機:構懷無疑須立另約行人通知及,/或立關約聯人人須涉以及其非他法繳活款動方、式疑自似行繳洗納錢,、其因此所發生之一切損失及責任概由立約人自行負擔。立約人勾選之上列約定授權扣款方式,需更換繳款轉帳帳戶時,立約人承諾隨即通知貴行並辦
資助恐怖主義活動、或媒體報導涉及違法等),得要求前述人員於貴行所定期間內提供必要個人或公司資料、或對交易性質與目的或資
理變更手續。
金來源進行說明,如立約人或關聯人拒絕或遲延提供前開資料或相關資料及說明未妥適合理,或 貴行依具體事證認為立約人之交易有違
第八條、利率調整通知
反銀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法令、政策或有疑似不法或異常交易、洗錢交易或資恐活動之虞者,貴行得拒絕簽約、逕行暫時停止或
一、貴行應於指數利率調整十五日內將調整後之指數利率告知立約人。
二、前終項止告本知契之約方所式載,之貴行各除項應交於易營與業業場務所關及係網、站減公少告借外款,額雙度方、另縮約短定以借款期限或視為全部之到方期式。告知(以上約定方式得以簡訊通知或書面通知為之),如
第十三條未、約服定務者專,線應以書面通知方式為之(利率調整公告日與實際登錄或收受通知日會有時間上之落差)。
三立、約如人貴如行對未本就契利約率變書動有情疑形義如,期可告與知貴立行約之人服,務利專率線調聯升絡時,。仍貴按行原之約服定務利專率線計如算下利:息、遲延利息;利率調降時,則按調降後之利率計算利息、遲延利
■電息話。:(00)0000-0000或0000-000-000
四■、傳立真約:人(並02得)86請68求-3貴35行3提供本借款按調整後借款利率計算之本息攤還方式及本息攤還表。五■、電倘子借信款箱利(率E-採M其AI他L)約:定ca方ll_式ce者nte,r@其k利gi.率co之m調整準用前四項之規定。
第九條、費用之收取與總費用年百分率
■郵寄地址:xxxxxxxxx000x0x(客戶服務部收)
一、費用收取:立約人同意就本信用貸款之申請支付以下各項費用(包括撥入立約人指定他行帳戶之匯費,並含非因貴行作業疏失退匯後再次匯出之相
■其他:凱基銀行網站(xxx.XXXxxxx.xxx)之「客戶留言」區
關費用),並授權貴行於撥款同時逕自所核貸款項之借款金額中扣除,且貴行無須另行通知。已收取之費用,除因貴行作業疏失外,一
上開資料如有變更,貴行應於營業場所或網站公告。
經收取,立約人不得以提前還款或任何其他理由請求退還。
第十四條、電話錄音
(一)開辦費:新臺幣 元整。 (二)匯費:依財金公司規定收取。(不計入總費用年百分率)
立約人同意貴行及受貴行委任代為處理事務之人皆得就與本契約書各項業務往來有關事項之雙方口頭及電話談話予以錄音,並得自行決定
(三)其他:
二保、存總錄費音用內年容百分之率期:間,在任何爭%訟(程前序述中總,費並用年得百以分該率錄不音等作於為本證筆據借以款資利對率抗,年他百方分或率任計何算利基害準關日係及人日。後年百分率會依實際借款期間、利率調整等因素而變動)。
三、第一項所列費用均以收取一次(匯費以實際匯出次數)為限。且除第一項所列費用之項目與金額外,貴行不得另外收取其他費用。
四、本貸款契約生效後如有申請各項貸款條件變更(包含但不限於調整利率與利息計算方式、展延寬限期、變更借款期限、調整還款方式、調整綁約期)且經貴行核准時,貴行得酌收作業費用,且貴行保有核准與否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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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提前清償違約金
一、貴行依貸款專案內容提供「無限制清償期間」與「限制清償期間」之方案,立約人同意勾選下列方案:
請勾選
□方案一:「無限制清償期間」:立約人同意依一般約定事項第三條第一項第 款計付借款利息,立約人並得隨時償還借款或結清帳戶,無須支付違約金。
□方案二:「限制清償期間」:立約人同意依一般約定事項第三條第一項第 款計付借款利息,並同意自撥款日起一年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依下列方式計付提前清償違約金:
立約人同意本借款自撥款日起六個月(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三%計付違約金;自撥款日起逾六個月至一年(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二%計付違約金。
□方案三:「限制清償期間」:立約人同意依一般約定事項第三條第一項第 款計付借款利息,並同意自撥款日起 個月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依下列方式計付提前清償違約金:
1. 自撥款日起 個月(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 % 計付違約金。
2. 自撥款日起逾 個月至 個月(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 % 計付違約金。
3. 自撥款日起逾 個月至 個月(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 % 計付違約金。
4. 自撥款日起逾 個月至 個月(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 % 計付違約金。
5. 自撥款日起逾 個月至 個月(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 % 計付違約金。二、如有下列情形而提前清償借款者,不在前項計付提前清償違約金之列,不予計收提前清償違約金:
(一) 依法律規定得不予計收者。(二) 應貴行要求提前還款者。(三) 立約人死亡或重大傷殘並取得證明文件者。第十一條、資訊之利用
一、貴行僅得於履行本契約書之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立約人之個人資料及與金融機構之往來資料。但相關法令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者,
不在此限。
請勾選
二、立約人□同意 □不同意(二者擇一勾選;未勾選者,視為不同意。如不同意,貴行將無法提供本項貸款服務)貴行得將立約人與貴行之個人與授信往來資料提供予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受讓 (或擬受讓) 貴行債權債務之人及受貴行遵循相關法令委任代為處理事務之人。但貴行經立約人同意而提供予前述機構之立約人與貴行往來資料如有錯誤或變更時,貴行應主動適時更正或補充,並要求前述機構或單位回覆原狀及副知立約人。
三、立約人提供貴行之相關資料,如遭貴行以外之機構或人員竊取、洩露、竄改或其他侵害者,應儘速以適當之方式通知立約人,且立約人向貴行要求
提供相關資料流向情形時,貴行應即提供立約人該等資料流向之機構或人員名單。
第十二條、倘因本契約涉訟時,雙方同意以臺灣 地方法院或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條款:
第十四條、本借款之「貳、其他約定事項」條列載於次頁,與「壹、一般約定事項」各項條款及本項貸款申請書皆構成契約的一部。
第十五條、立約人同意本契約書內所載之條件須經貴行有權核准層級核可,本契約書方生效力,貴行並保有核准本借款及其條件之權利,不因本契約書之事前簽署而對立約人負有任何承諾義務。
第十六條、本契約書正本乙式貳份,由立約人與貴行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請勾選
□【個別商議條款確認】立約人茲聲明已知悉個人信用貸款契約書之【壹、一般約定事項】第三條(借款利率及利息計付方式)、第五條(委託代償指定金融機構借款切結條款)、第六條(還款方式)、第九條(費用之收取與總費用年百分率)、第十條(提前清償違約金)及【貳、其他約定事項】第二條(加速條款)第二項、第十二條(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是由立約人與貴行個別商議後而成,且已充分瞭解及同意各項個別議定條款構成契約之內容。
此致 凱基商業銀行
(銀行蓋章欄位)
茲聲明上列條文與載於次頁之各項條款均經立約人於合理期間內審閱並充分瞭解及確認,且願確實遵守。
立約人:
(親簽)
身分證統一編號:
日期:中華民國
留存印鑑
簽名亦可,嗣後本人 與 貴行往來憑此留存印鑑即生效力
年
月
日
□同戶籍 □同住宅 □同公司 □另列如下:
契約書 郵寄地址
〈以下由銀行填寫〉
第3頁,共5頁
(第二一聯:客銀戶行留存)
PL002 一般個人信貸適用 (2020/11)
對保人
對保時間
時
分 對保地點
進件單位及
檢核人員
放款帳號
第一條、逾期還款違約金
個人信用貸款契約書
立約人如遲延還本或付息時,同意貴行除按原約定借款利率計算遲延期間之遲延利息外,並得自本金到期日起 (以借款期間屆滿日或視為全
立部約到人期聲日明先已屆於至民國者為準),年依未償還月本金餘額日按攜下回列、約收定受計或收至違貴約行金官網:下逾載期本六契個約月書以詳內細者審按閱原(約契定約借審款閱期利間率至一少成五計日收),且逾充期分超瞭過解六及個確月認以,雙上方約定確實遵守所列各條款。
者,就超過部份按原約定借款利率二成計收,每次違約狀態最高連續收取至逾期270日為止。
第二立條約、人加即速借條款款人茲向凱基商業銀行(以下簡稱「貴行」)辦理個人信用貸款並簽立信用貸款契約書(以下簡稱「本契約書」),雙方約定共同遵守下列條款:一、立約人對貴行任一借款所負之支付一切本息及費用之債務,均應依約定期限如數清償。立約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貴行得酌情縮短借款 壹、一般約期定限事,項或視為全部到期。但貴行依下列第(一)款到第(四)款任一事由為前揭主張時,無須由貴行事先通知或催告;依下列第(五)款到第(
第一條、借款金額
七)款任一事由為前揭主張時,應事先於合理期間以書面通知或催告立約人後,始生縮短借款期限,或視為全部到期之效力:
立約人借款金額為:新臺幣(大寫) 萬元整。
(一)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者。
第二條、借款期間
x借款(二期)依間破產法或消年,費自者民債國務清理條例年聲請和解月、聲請宣日告起破至產民、國經票據交換年所通知拒月絕往來、日停止止。營業,清理債務者。
(立約(人三同)因意立授約權人貴死行亡依實而際其撥繼款承日人期聲及明核為准拋結棄果繼填承載者借。款期間,借款起始日依貴行實際撥款日為準)
第三條、借(四款)因利率刑及事利而息受計沒付收方主式要財產之宣告者。
一、本(五借)任款之何利一息宗按債下務列不勾依選約方支式付計利付息:、費用、其他應付款項者。
□(一(六))立採固約定人利對率貴,行按所年負利債率務,其實%際計資付金利用息途。與貴行核定用途不符者。
□(二(七))受按貴強行制指執數行利或率假(內扣容押如、指假數處利分率或說其明他)加保年全利處率分,致貴%行機有動不計能息受,償嗣之後隨xx者行。指數利率調整,並自調整日起改按調整後之利率計付利息。
□二(、三除)前自項撥七款款日外起,至滿立約人如個有月下之列日情止形,之按一固,定而年貴利率行認有保%全計債付權利之息必,要嗣時後,改得按無固須定事年先利通率知或催告%計立付約利人息,。貴行得隨時縮短借款期限,
□(四或)視自為撥全款部日到起期至滿:
個月之日止,按固定年利率 %計付利息,嗣後改按貴行指數利率加年利率 %機動計息,並隨貴行指數利
(一)立率約調人整,對且貴自行調授整信日往起來改、按所調為整陳後述之或利提率供計之付利資息料。,有虛偽不實或隱匿等違背誠信之行為。
□(五(二))立自撥約款人日於起貴至行滿或其他金個融月機之構日止之,借按款貴如行有指逾數期利、率催加收年、利呆率帳或信%用機卡動有計遭息強;制嗣停後卡改之按情貴行事指發數生利時率。加年利率 %機動計息;並隨貴行
(三)立指約數利人率於調臺整灣,地且區自金調融整機日構起之改無按擔調保整債後之務利歸率戶計後付之利總息餘。額(包括信用卡、現金卡及信用貸款)除以最近一年平均月收入超過貴行主管機
□(六)關自所撥款規日範起之至倍滿數1。2個月之日止,按貴行指數利率加年利率 %機動計息;嗣後自第13個月起,依前次年利率減 %機動計息;嗣後自第 25個月起,依前次年利率減 %機動計息;嗣後自第37個月起,依前次年利率減 %機動計息;嗣後自第49個月起,依前次年利率減
(四)立約人經法院宣告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受輔助宣告之人」。
%機動計息;嗣後自第61個月起至借款全數清償日止,依前次年利率減 %機動計息。但立約人如發生後列「貳、其他約定事項」第一條
(五)其他約定事項:
或第二條事由之一者,同意 貴行自該事由發生日起即停止年利率之減碼,以該事由發生日適用之利率計算至借款全數清償日止。
第三條、抵銷權之行使
□(七)員工貸款約定:按貴行指數利率加年利率 %機動計息;嗣後若立約人因離職(包括但不限於辭職、退休、留職停薪或資遣)或其他原因致已
一、立約人不依本契約書之約定按期攤付本息時,債權債務屆期或依前條規定視為到期,除了基於無因管理或第三人因交易關係委任貴行向
非貴行或中華開發金控集團企業(「中華開發金控集團企業」依貴行定義)員工,立約人同意自前開原因發生後之第一個繳息日起,改依貴行指
立約人付款者外,貴行得將立約人寄存貴行之各種存款及對貴行之其他債權於必要範圍內期前清償,並將期前清償之款項抵銷立約人對
數利率加年利率5%機動計息。並隨貴行指數利率調整,且自調整日起改按調整後之利率計付利息。
貴行所負本契約之債務。
二、利息計算方式:按日計息者,一年(含閏年)以365日為計息基礎,以每日最終貸款餘額乘以約定年利率,再除以365得每日之貸款利息額。
第四條二、、契貴約行類依型前及項借為款抵之交銷付,其抵銷之意思表示應以書面方式通知立約人,其內容應包括行使抵銷權之事由、抵銷權之種類及數額,並以下列順
x借款序契辦約理為抵一銷次:撥付型,立約人同意借款金額扣除一般約定事項第九條之相關費用後,其餘款項由貴行依下列指示撥款時,授權貴行得免憑立約人之存摺、(一取)已款條屆等清支償付期憑者證先,抵逕銷撥,付未至屆立清約償人期下者列後之帳抵戶銷,。即視同對立約人完成款項之交付且收訖無誤。惟立約人提供之銀行、帳號有誤時,立約人授權
貴行得以電話通知或書面方式與立約人進行確認及更正,並同意貴行就更正後之銀行、帳號重新撥付,一經撥(匯)付即視同全部借款款項已交付立約人
(二)抵銷存款時,以存款利率低者先抵銷。
且收訖無誤。
第四條、清償給付之抵充順序
□(一)撥入立約人開立於貴行存款帳戶,帳號 。 (立約人未填載時,立約人同意授權貴行填載)
立約人給付之所有款項(包括第三人代償之給付)或貴行所取償之金額(不論係因抵銷權之行使或擔保品之處分),應依下列優先順序抵償立
□(二)撥入立約人開立於 銀行第 帳號指定帳戶。
約人所負債務:(a)費用、(b)違約金、(c)遲延利息、 (d)利息及(e)本金。如有數宗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時,貴行應依中華民國民法第321及
□(三)撥付代償立約人於一般約定事項第五條指定之金融機構借款(含該貸款帳號下之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各項費用等債務,以下簡稱原借款債務),
322條之規定抵償該等債務。前開數宗債務性質相異者,清償人所提出之給付,得由貴行以有利立約人者,決定其抵充之方法及順序。
如有餘額則撥入□立約人於貴行開立之存款帳戶,帳號 (立約人未填載時,立約人同意授權貴行填載)或□立約人
第五條、住所變更之告知及通知方式
開立於 銀行第 帳號指定帳戶。
第五條一、、委立託約代人償之指住定所金或融機通構訊借處款如切有結變條更款,應即以書面或雙方約定方式通知貴行;貴行之營業所變更時,應即以書面、網站、報紙公告、簡訊或
一、立電約子人郵於件獲等貴方行核式貸,本擇借一款方後式,通茲知委立託約並人授。xxx未行將為本通契知約,之當借事款人金將額有扣關除文一書般於約向定事本項契第約九書條所之載相或關最費後用通後知逕對將方剩之餘款住項所,或依通照訊(一處)發立出約後人,指定經貴行通照常會之下郵列遞指期定代間償即金視融為機到構達所。得之原借款債務金額或(二)貴行查詢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立約人於下列指定金融機構放款餘額及各專案規範代償倍數計
算之金額,撥付至下列指定帳號,且於本項代償金額撥付時,即視同本借款已交付立約人且收訖無誤。
二、立約人同意貴行就本契約書或其他法令規定應為之通知,除本契約書另有約定外,得以書面、E-mail、簡訊或其他電子通訊方式為之,
二、倘原借款債務超過貴行本借款金額時,立約人同意於接獲貴行通知後應立即清償兩者差額或將差額款項存入貴行指定帳戶,由貴行併同撥付清償;
否並則準,用貴前行項即之無規代償定或。撥款之義務,立約人並應賠償貴行因此所衍生之任何損失及成本支出。
第六三條、、立姓約名人及同其意他並事確項認於變代更償之金通額知撥付前,如原借款債務已屆應繳款日,立約人仍須自行繳納該帳款,貴行對任何逾期繳款及因此遲延繳款所生之一切立約利人息因、姓違名約、金印及其章他或費其用他等足均以不影負響任貴何行責權任益。情事發生時,應即以書面將變更情事通知貴行,並辦妥變更或註銷留存印鑑之手續;因電話號
四、代償金額撥付後,倘貴行認為有必要時,得要求立約人於貴行代為清償日起一個月內提供清償證明予貴行,立約人未依約提供清償證明前,貴行得
碼或服務公司變更時,應即以書面或雙方約定方式將變更情事通知貴行。前述通知到達或完成變更或註銷留存印鑑之手續前與貴行所為之交
以圈存方式或其他必要手段限制立約人動用該筆款項。倘立約人未遵守本項約定,而貴行認為有保全債權之必要時,得無須事先通知或催告隨時縮
易,短立本約借人款願期負限其或視責為任全,部如到因期而;造立成約貴人行依損本害項,規並定負償賠還借償款責者任,。貴行同意不收取提前清償違約金。
第七五條、、依委立外約催人收指之示告以知電匯方式匯入立約人指定帳戶時,若有非可歸責於貴行原因致無法當日匯款者,立約人同意貴行得俟原因消滅之當日或次一營業日一、匯立款約。人倘如立發約生人延指定滯帳逾戶期有返誤還遭本退金匯或時利,息立時約,人貴應行於得貴將行通債知務後催儘收速作前業來委辦外理處相理關,手並續應。於債務委外催收前以書面通知立約人。通知內容應依
六、若立約人於金融機構無擔保債務歸戶(含本借款)後總餘額除以立約人最近一年平均月收入之倍數已超逾主管機關之規範,且立約人指定貴行代償之
相關法令規定,載明受委託機構名稱、催收金額、催收錄音紀錄保存期限,及其他相關事項。
原借款債務屬循環動用貸款或信用卡債務或其他循環性信用商品者,立約人應於貴行撥付代償金額日起五個銀行營業日內完成該循環性信用商品之
二、結貴清行銷應戶將或受停委卡託或解機約構作基業本並資提料供公貴佈行於相貴關行證營明業。場倘所立及約人網未站遵。守本項約定,貴行得依本契約[貳、其他約定事項]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款約定無須事先通知或催告即隨時縮短本借款期限或視為全部到期。
第4頁,共5頁
PL002 一般個人信貸適用 (2020/11)
七三、、立貴約行人未指依示第貴一行項撥付規代定償通之知金或融受機委構託名機稱構及未帳依號相如關下法:令(立規約定人辦未理填催載時收,,授致xxx約行人依受實損際者代,償貴資行訊應填負載連)
撥 付 帳 號
第八條、委外業務之處銀理行 名 稱
帶賠償責任。
一、貴行依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規定,得將交易帳款收付作業、電腦處理業務或其他與本契約書有關之附隨業務(如資訊系統開發、監控、維護、資料登錄、處理、輸出及辦理業務涉及資料處理之後勤作業、消費性貸款之行銷業務、表單憑證資料之保存、帳款催收及法律程序
、電子通路客戶服務業務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得委外辦理之作業項目),委託適當之第三人(機構)處理。立約人並同意貴行依前述目的將立約人個人資料提供予該第三人,惟貴行依前述規定委外處理業務時,應督促並確保該等資料利用人遵照銀行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保密規定,不得將該等有關資料洩漏予第三人。
二、受貴行委託處理資料利用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立約人權利者,立約人得依民
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向貴行及其委託處理資料利用人請求連帶賠償。
第六條、還款方式
第九條、契據遺失、滅失或毀損之處理方式
一、本借款按下列勾選方式繳付;非採固定利率計息者,本息攤還之金額隨利率調整而調整之。(若採郵局帳戶繳款者,僅限約定每月5日繳付)
立約人對貴行所負之各宗債務,其債權憑證如有遺失、滅失或毀損等情事,立約人願配合貴行通知再立債權憑證提供貴行收執,或依據貴行
□(一)自撥款日起,依本契約借款期間,每壹個月為壹期,依年金法平均攤還本息,並約定每月撥款相當日為繳款日。
帳簿、傳票、電腦製作之單據、債權憑證或往來文件之影印、縮影本等所載金額履行債務。
□(二)自撥款日起,依本契約借款期間,每壹個月為壹期,依年金法平均攤還本息,並約定每月 日為繳款日。立約人同意倘自撥款日起算至第
第十條、立約壹人次貸繳款款後日如未未逾按十時五天依(約含繳)者款,,貴貴行行得將將依繳主款管日順機延關一規個定月報,送首登期錄計財息團日法數人將金因融此聯增合加徵,則信首中期心應信繳用款不項良將xxx於,約而定可之能每影月響應攤立還約本人息現金有額借,款額度之且使立用約及人未明來瞭申於貸辦款其屆他期貸月款份(含可現能金發卡生)繳或款信二用次卡之之情權形益,。並上應述於信貸款用屆不期良時xxx次之清揭償露剩期餘間之請本上金聯餘合額徵、利信息中或心(網及站)違(w約w金w。.xxxx.xxx.xx)「社會
□大(眾三專)區寬」限之期「自資撥款料日揭起露算期限」查詢期。(個月),寬限期內,自撥款日起按借款餘額每壹個月繳息壹次,並約定 □(1) 每月撥款相當日為繳款日或 □(2)
第十一條、指每數月利率說明日為繳款日(立約人同意採此方案還款者,首期繳款日不得晚於次月撥款相當日),自寬限期屆滿日起,每壹個月為壹期,分 一、指數期利依率年構金成法:平參均考攤還臺本銀息、。合庫、土銀、一銀、彰銀、華銀、臺企、中國信託等八家行庫一般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固定利率。
□二(、四調)整員週工期貸:款每約三定:個若月本定借期款調未整攤,還調之整剩日餘期借為款每期年間一加計月立、約四人月年、齡七超月逾、六十十月五之歲五時日,調立整約,人同如意遇依例貴假行日要順求延一至次下全一部營清業償日原。契約貸款或依貴行調
三、指數整利後率之取還樣款日方期式(與如取縮樣短方借式款期:數以、調提整供日擔前保一品個等月)或二雙十方日約當定日方為式指償數還利借率款取,絕樣無日異期議,。如遇例假日順延至下一營業日;依指數利率取樣日
二、貴行應提供立約人借款本息計算方式及攤還表,並應告知網路(xxx.XXXxxxx.xxx) 或其他查詢方式。
期各指數利率構成銀行之一般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固定利率(以中央銀行於指數利率取樣日期當日公告資訊為準),去除利率最高及最
第七條、還低款兩授家權後扣取款平方均式值(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後二位)訂定。
□ 一、指定自貴行開立存款帳戶扣款 (立約人未填載時,立約人同意授權貴行填載)
四、變更指數利率構成銀行之條件:
本借款每期應繳本金及利息金額,立約人同意委託貴行就□一般約定事項第四條第 項約定之存款帳戶(即撥款帳戶) 內,或□立約人開
(一)指數利率構成銀行合併、被合併、消滅、停業、破產、重整或有遭主管機關監管、接管等情形。
立之第 號存款帳戶內,按每期應繳本金、利息或(及) 違約金之金額逕行轉帳繳付,並以立約人於本契約
(二)指數利率構成銀行停止辦理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
書簽名欄位之簽署為授權之證明,無需立約人之存摺、取款條、原留印鑑為之或立約人簽發之支票、本票等支付憑證,若因而發生與第三人間之
( )
(三)指數利率構成銀行短期債信評等低於中華信評twB(或Fitch , Moody´s , Standard&Poor´s 或其他同等信評機構等值評等)。
糾紛等,均與貴行無涉,立約人願負一切責任,倘存款不足繳納應繳本金及利息或 及 違約金之金額時,若就帳戶內現有餘額扣款,立約人承諾
第十二條、將防前制往洗繳錢足及款打項擊且資依恐約負擔逾期之違約金。
□立二約、人指認定知自並其同他意金,融為機防構制存款洗帳錢戶及扣打款擊資助恐怖主義之目的,貴行得依法令及相關自律規範規定進行以下措施:
一、貴立行約於人發依現所立□約填人寫或「關委聯託人轉(包帳括代但繳不費限用於授立權約書人」之之實帳質戶受資益訊人或、□法透定過代台理灣人票據、交被換授所權電人子、化保授證權人系、統擔(保eD物D提A)供授人權、委交託易轉有帳關代繳對服象務例所如約:定
請勾選
x開償立帳於戶之受款人、委託轉帳銀之行受第款人,以下同)為資恐防制法指定制裁帳之號個帳人戶、,法自人立或約團人體委或託外授國權政指府定或之國其際他組金織融認機定構或存追款帳查戶之內恐,怖直分接子撥或轉團支體付者自時動,扣貴繳行貴得行拒本絕信簽用貸約款、每逕期行應暫繳時本停金止及或利終息止及本相契關約費所用載(包之括各違項約交金易及與法業律務訴關訟係費、用減)少,借立款約人額並度同、意縮遵短守借貴款行期之限相或關視規為定全。部到
三、立期約。人應於繳款期限日前完成還款授權扣款方式之設定並將授權扣款金額存入代繳之存款帳戶內,倘因餘額不足扣抵支付貸款之應付款項或因帳號
二、不貴符行等於其定他期原或因不致定無法期如審期查支立付約約人定及之/或扣關繳聯金人額身時分則作不予業轉或帳認付為款必,要貴時行(及包代括繳但之不xxx於機:構懷無疑須立另約行人通知及,/或立關約聯人人須涉以及其非他法繳活款動方、式疑自似行繳洗納錢,、其因此所發生之一切損失及責任概由立約人自行負擔。立約人勾選之上列約定授權扣款方式,需更換繳款轉帳帳戶時,立約人承諾隨即通知貴行並辦
資助恐怖主義活動、或媒體報導涉及違法等),得要求前述人員於貴行所定期間內提供必要個人或公司資料、或對交易性質與目的或資
理變更手續。
金來源進行說明,如立約人或關聯人拒絕或遲延提供前開資料或相關資料及說明未妥適合理,或 貴行依具體事證認為立約人之交易有違
第八條、利率調整通知
反銀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法令、政策或有疑似不法或異常交易、洗錢交易或資恐活動之虞者,貴行得拒絕簽約、逕行暫時停止或
一、貴行應於指數利率調整十五日內將調整後之指數利率告知立約人。
二、前終項止告本知契之約方所式載,之貴行各除項應交於易營與業業場務所關及係網、站減公少告借外款,額雙度方、另縮約短定以借款期限或視為全部之到方期式。告知(以上約定方式得以簡訊通知或書面通知為之),如
第十三條未、約服定務者專,線應以書面通知方式為之(利率調整公告日與實際登錄或收受通知日會有時間上之落差)。
三立、約如人貴如行對未本就契利約率變書動有情疑形義如,期可告與知貴立行約之人服,務利專率線調聯升絡時,。仍貴按行原之約服定務利專率線計如算下利:息、遲延利息;利率調降時,則按調降後之利率計算利息、遲延利
■電息話。:(00)0000-0000或0000-000-000
四■、傳立真約:人(並02得)86請68求-3貴35行3提供本借款按調整後借款利率計算之本息攤還方式及本息攤還表。五■、電倘子借信款箱利(率E-採M其AI他L)約:定ca方ll_式ce者nte,r@其k利gi.率co之m調整準用前四項之規定。
第九條、費用之收取與總費用年百分率
■郵寄地址:新北市中和xxx路188號3樓(客戶服務部收)
一、費用收取:立約人同意就本信用貸款之申請支付以下各項費用(包括撥入立約人指定他行帳戶之匯費,並含非因貴行作業疏失退匯後再次匯出之相
■其他:凱基銀行網站(xxx.XXXxxxx.xxx)之「客戶留言」區
關費用),並授權貴行於撥款同時逕自所核貸款項之借款金額中扣除,且貴行無須另行通知。已收取之費用,除因貴行作業疏失外,一
上開資料如有變更,貴行應於營業場所或網站公告。
經收取,立約人不得以提前還款或任何其他理由請求退還。
第十四條、電話錄音
(一)開辦費:新臺幣 元整。 (二)匯費:依財金公司規定收取。(不計入總費用年百分率)
立約人同意貴行及受貴行委任代為處理事務之人皆得就與本契約書各項業務往來有關事項之雙方口頭及電話談話予以錄音,並得自行決定
(三)其他:
二保、存總錄費音用內年容百分之率期:間,在任何爭%訟(程前序述中總,費並用年得百以分該率錄不音等作於為本證筆據借以款資利對率抗,年他百方分或率任計何算利基害準關日係及人日。後年百分率會依實際借款期間、利率調整等因素而變動)。
三、第一項所列費用均以收取一次(匯費以實際匯出次數)為限。且除第一項所列費用之項目與金額外,貴行不得另外收取其他費用。
四、本貸款契約生效後如有申請各項貸款條件變更(包含但不限於調整利率與利息計算方式、展延寬限期、變更借款期限、調整還款方式、調整綁約期)且經貴行核准時,貴行得酌收作業費用,且貴行保有核准與否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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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002 一般個人信貸適用 (2020/11)
第十條、提前清償違約金
一、貴行依貸款專案內容提供「無限制清償期間」與「限制清償期間」之方案,立約人同意勾選下列方案:
請勾選
□方案一:「無限制清償期間」:立約人同意依一般約定事項第三條第一項第 款計付借款利息,立約人並得隨時償還借款或結清帳戶,無須支付違約金。
□方案二:「限制清償期間」:立約人同意依一般約定事項第三條第一項第 款計付借款利息,並同意自撥款日起一年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依下列方式計付提前清償違約金:
立約人同意本借款自撥款日起六個月(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三%計付違約金;自撥款日起逾六個月至一年(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二%計付違約金。
□方案三:「限制清償期間」:立約人同意依一般約定事項第三條第一項第 款計付借款利息,並同意自撥款日起 個月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依下列方式計付提前清償違約金:
1. 自撥款日起 個月(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 % 計付違約金。
2. 自撥款日起逾 個月至 個月(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 % 計付違約金。
3. 自撥款日起逾 個月至 個月(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 % 計付違約金。
4. 自撥款日起逾 個月至 個月(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 % 計付違約金。
5. 自撥款日起逾 個月至 個月(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 % 計付違約金。二、如有下列情形而提前清償借款者,不在前項計付提前清償違約金之列,不予計收提前清償違約金:
(一) 依法律規定得不予計收者。(二) 應貴行要求提前還款者。(三) 立約人死亡或重大傷殘並取得證明文件者。第十一條、資訊之利用
一、貴行僅得於履行本契約書之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立約人之個人資料及與金融機構之往來資料。但相關法令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者,
不在此限。
請勾選
二、立約人□同意 □不同意(二者擇一勾選;未勾選者,視為不同意。如不同意,貴行將無法提供本項貸款服務)貴行得將立約人與貴行之個人與授信往來資料提供予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受讓 (或擬受讓) 貴行債權債務之人及受貴行遵循相關法令委任代為處理事務之人。但貴行經立約人同意而提供予前述機構之立約人與貴行往來資料如有錯誤或變更時,貴行應主動適時更正或補充,並要求前述機構或單位回覆原狀及副知立約人。
三、立約人提供貴行之相關資料,如遭貴行以外之機構或人員竊取、洩露、竄改或其他侵害者,應儘速以適當之方式通知立約人,且立約人向貴行要求
提供相關資料流向情形時,貴行應即提供立約人該等資料流向之機構或人員名單。
第十二條、倘因本契約涉訟時,雙方同意以臺灣 地方法院或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條款:
第十四條、本借款之「貳、其他約定事項」條列載於次頁,與「壹、一般約定事項」各項條款及本項貸款申請書皆構成契約的一部。
第十五條、立約人同意本契約書內所載之條件須經貴行有權核准層級核可,本契約書方生效力,貴行並保有核准本借款及其條件之權利,不因本契約書之事前簽署而對立約人負有任何承諾義務。
第十六條、本契約書正本乙式貳份,由立約人與貴行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請勾選
□【個別商議條款確認】立約人茲聲明已知悉個人信用貸款契約書之【壹、一般約定事項】第三條(借款利率及利息計付方式)、第五條(委託代償指定金融機構借款切結條款)、第六條(還款方式)、第九條(費用之收取與總費用年百分率)、第十條(提前清償違約金)及【貳、其他約定事項】第二條(加速條款)第二項、第十二條(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是由立約人與貴行個別商議後而成,且已充分瞭解及同意各項個別議定條款構成契約之內容。
此致 凱基商業銀行
(銀行蓋章欄位)
茲聲明上列條文與載於次頁之各項條款均經立約人於合理期間內審閱並充分瞭解及確認,且願確實遵守。
立約人:
(親簽)
身分證統一編號:
日期:中華民國
留存印鑑
簽名亦可,嗣後本人 與 貴行往來憑此留存印鑑即生效力
年
月
日
□同戶籍 □同住宅 □同公司 □另列如下:
契約書 郵寄地址
〈以下由銀行填寫〉
第3頁,共5頁
(第二一聯:客銀戶行留存)
PL002 一般個人信貸適用 (2020/11)
對保人
對保時間
時
分 對保地點
進件單位及
檢核人員
放款帳號
第一條、逾期還款違約金
個人信用貸款契約書
立約人如遲延還本或付息時,同意貴行除按原約定借款利率計算遲延期間之遲延利息外,並得自本金到期日起 (以借款期間屆滿日或視為全
立部約到人期聲日明先已屆於至民國者為準),年依未償還月本金餘額日按攜下回列、約收定受計或收至違貴約行金官網:下逾載期本六契個約月書以詳內細者審按閱原(約契定約借審款閱期利間率至一少成五計日收),且逾充期分超瞭過解六及個確月認以,雙上方約定確實遵守所列各條款。
者,就超過部份按原約定借款利率二成計收,每次違約狀態最高連續收取至逾期270日為止。
第二立條約、人加即速借條款款人茲向凱基商業銀行(以下簡稱「貴行」)辦理個人信用貸款並簽立信用貸款契約書(以下簡稱「本契約書」),雙方約定共同遵守下列條款:一、立約人對貴行任一借款所負之支付一切本息及費用之債務,均應依約定期限如數清償。立約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貴行得酌情縮短借款 壹、一般約期定限事,項或視為全部到期。但貴行依下列第(一)款到第(四)款任一事由為前揭主張時,無須由貴行事先通知或催告;依下列第(五)款到第(
第一條、借款金額
七)款任一事由為前揭主張時,應事先於合理期間以書面通知或催告立約人後,始生縮短借款期限,或視為全部到期之效力:
立約人借款金額為:新臺幣(大寫) 萬元整。
(一)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者。
第二條、借款期間
x借款(二期)依間破產法或消年,費自者民債國務清理條例年聲請和解月、聲請宣日告起破至產民、國經票據交換年所通知拒月絕往來、日停止止。營業,清理債務者。
(立約(人三同)因意立授約權人貴死行亡依實而際其撥繼款承日人期聲及明核為准拋結棄果繼填承載者借。款期間,借款起始日依貴行實際撥款日為準)
第三條、借(四款)因利率刑及事利而息受計沒付收方主式要財產之宣告者。
一、本(五借)任款之何利一息宗按債下務列不勾依選約方支式付計利付息:、費用、其他應付款項者。
□(一(六))立採固約定人利對率貴,行按所年負利債率務,其實%際計資付金利用息途。與貴行核定用途不符者。
□(二(七))受按貴強行制指執數行利或率假(內扣容押如、指假數處利分率或說其明他)加保年全利處率分,致貴%行機有動不計能息受,償嗣之後隨xx者行。指數利率調整,並自調整日起改按調整後之利率計付利息。
□二(、三除)前自項撥七款款日外起,至滿立約人如個有月下之列日情止形,之按一固,定而年貴利率行認有保%全計債付權利之息必,要嗣時後,改得按無固須定事年先利通率知或催告%計立付約利人息,。貴行得隨時縮短借款期限,
□(四或)視自為撥全款部日到起期至滿:
個月之日止,按固定年利率 %計付利息,嗣後改按貴行指數利率加年利率 %機動計息,並隨貴行指數利
(一)立率約調人整,對且貴自行調授整信日往起來改、按所調為整陳後述之或利提率供計之付利資息料。,有虛偽不實或隱匿等違背誠信之行為。
□(五(二))立自撥約款人日於起貴至行滿或其他金個融月機之構日止之,借按款貴如行有指逾數期利、率催加收年、利呆率帳或信%用機卡動有計遭息強;制嗣停後卡改之按情貴行事指發數生利時率。加年利率 %機動計息;並隨貴行
(三)立指約數利人率於調臺整灣,地且區自金調融整機日構起之改無按擔調保整債後之務利歸率戶計後付之利總息餘。額(包括信用卡、現金卡及信用貸款)除以最近一年平均月收入超過貴行主管機
□(六)關自所撥款規日範起之至倍滿數1。2個月之日止,按貴行指數利率加年利率 %機動計息;嗣後自第13個月起,依前次年利率減 %機動計息;嗣後自第 25個月起,依前次年利率減 %機動計息;嗣後自第37個月起,依前次年利率減 %機動計息;嗣後自第49個月起,依前次年利率減
(四)立約人經法院宣告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受輔助宣告之人」。
%機動計息;嗣後自第61個月起至借款全數清償日止,依前次年利率減 %機動計息。但立約人如發生後列「貳、其他約定事項」第一條
(五)其他約定事項:
或第二條事由之一者,同意 貴行自該事由發生日起即停止年利率之減碼,以該事由發生日適用之利率計算至借款全數清償日止。
第三條、抵銷權之行使
□(七)員工貸款約定:按貴行指數利率加年利率 %機動計息;嗣後若立約人因離職(包括但不限於辭職、退休、留職停薪或資遣)或其他原因致已
一、立約人不依本契約書之約定按期攤付本息時,債權債務屆期或依前條規定視為到期,除了基於無因管理或第三人因交易關係委任貴行向
非貴行或中華開發金控集團企業(「中華開發金控集團企業」依貴行定義)員工,立約人同意自前開原因發生後之第一個繳息日起,改依貴行指
立約人付款者外,貴行得將立約人寄存貴行之各種存款及對貴行之其他債權於必要範圍內期前清償,並將期前清償之款項抵銷立約人對
數利率加年利率5%機動計息。並隨貴行指數利率調整,且自調整日起改按調整後之利率計付利息。
貴行所負本契約之債務。
二、利息計算方式:按日計息者,一年(含閏年)以365日為計息基礎,以每日最終貸款餘額乘以約定年利率,再除以365得每日之貸款利息額。
第四條二、、契貴約行類依型前及項借為款抵之交銷付,其抵銷之意思表示應以書面方式通知立約人,其內容應包括行使抵銷權之事由、抵銷權之種類及數額,並以下列順
x借款序契辦約理為抵一銷次:撥付型,立約人同意借款金額扣除一般約定事項第九條之相關費用後,其餘款項由貴行依下列指示撥款時,授權貴行得免憑立約人之存摺、(一取)已款條屆等清支償付期憑者證先,抵逕銷撥,付未至屆立清約償人期下者列後之帳抵戶銷,。即視同對立約人完成款項之交付且收訖無誤。惟立約人提供之銀行、帳號有誤時,立約人授權
貴行得以電話通知或書面方式與立約人進行確認及更正,並同意貴行就更正後之銀行、帳號重新撥付,一經撥(匯)付即視同全部借款款項已交付立約人
(二)抵銷存款時,以存款利率低者先抵銷。
且收訖無誤。
第四條、清償給付之抵充順序
□(一)撥入立約人開立於貴行存款帳戶,帳號 。 (立約人未填載時,立約人同意授權貴行填載)
立約人給付之所有款項(包括第三人代償之給付)或貴行所取償之金額(不論係因抵銷權之行使或擔保品之處分),應依下列優先順序抵償立
□(二)撥入立約人開立於 銀行第 帳號指定帳戶。
約人所負債務:(a)費用、(b)違約金、(c)遲延利息、 (d)利息及(e)本金。如有數宗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時,貴行應依中華民國民法第321及
□(三)撥付代償立約人於一般約定事項第五條指定之金融機構借款(含該貸款帳號下之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各項費用等債務,以下簡稱原借款債務),
322條之規定抵償該等債務。前開數宗債務性質相異者,清償人所提出之給付,得由貴行以有利立約人者,決定其抵充之方法及順序。
如有餘額則撥入□立約人於貴行開立之存款帳戶,帳號 (立約人未填載時,立約人同意授權貴行填載)或□立約人
第五條、住所變更之告知及通知方式
開立於 銀行第 帳號指定帳戶。
第五條一、、委立託約代人償之指住定所金或融機通構訊借處款如切有結變條更款,應即以書面或雙方約定方式通知貴行;貴行之營業所變更時,應即以書面、網站、報紙公告、簡訊或
一、立電約子人郵於件獲等貴方行核式貸,本擇借一款方後式,通茲知委立託約並人授。xxx未行將為本通契知約,之當借事款人金將額有扣關除文一書般於約向定事本項契第約九書條所之載相或關最費後用通後知逕對將方剩之餘款住項所,或依通照訊(一處)發立出約後人,指定經貴行通照常會之下郵列遞指期定代間償即金視融為機到構達所。得之原借款債務金額或(二)貴行查詢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立約人於下列指定金融機構放款餘額及各專案規範代償倍數計
算之金額,撥付至下列指定帳號,且於本項代償金額撥付時,即視同本借款已交付立約人且收訖無誤。
二、立約人同意貴行就本契約書或其他法令規定應為之通知,除本契約書另有約定外,得以書面、E-mail、簡訊或其他電子通訊方式為之,
二、倘原借款債務超過貴行本借款金額時,立約人同意於接獲貴行通知後應立即清償兩者差額或將差額款項存入貴行指定帳戶,由貴行併同撥付清償;
否並則準,用貴前行項即之無規代償定或。撥款之義務,立約人並應賠償貴行因此所衍生之任何損失及成本支出。
第六三條、、立姓約名人及同其意他並事確項認於變代更償之金通額知撥付前,如原借款債務已屆應繳款日,立約人仍須自行繳納該帳款,貴行對任何逾期繳款及因此遲延繳款所生之一切立約利人息因、姓違名約、金印及其章他或費其用他等足均以不影負響任貴何行責權任益。情事發生時,應即以書面將變更情事通知貴行,並辦妥變更或註銷留存印鑑之手續;因電話號
四、代償金額撥付後,倘貴行認為有必要時,得要求立約人於貴行代為清償日起一個月內提供清償證明予貴行,立約人未依約提供清償證明前,貴行得
碼或服務公司變更時,應即以書面或雙方約定方式將變更情事通知貴行。前述通知到達或完成變更或註銷留存印鑑之手續前與貴行所為之交
以圈存方式或其他必要手段限制立約人動用該筆款項。倘立約人未遵守本項約定,而貴行認為有保全債權之必要時,得無須事先通知或催告隨時縮
易,短立本約借人款願期負限其或視責為任全,部如到因期而;造立成約貴人行依損本害項,規並定負償賠還借償款責者任,。貴行同意不收取提前清償違約金。
第七五條、、依委立外約催人收指之示告以知電匯方式匯入立約人指定帳戶時,若有非可歸責於貴行原因致無法當日匯款者,立約人同意貴行得俟原因消滅之當日或次一營業日一、匯立款約。人倘如立發約生人延指定滯帳逾戶期有返誤還遭本退金匯或時利,息立時約,人貴應行於得貴將行通債知務後催儘收速作前業來委辦外理處相理關,手並續應。於債務委外催收前以書面通知立約人。通知內容應依
六、若立約人於金融機構無擔保債務歸戶(含本借款)後總餘額除以立約人最近一年平均月收入之倍數已超逾主管機關之規範,且立約人指定貴行代償之
相關法令規定,載明受委託機構名稱、催收金額、催收錄音紀錄保存期限,及其他相關事項。
原借款債務屬循環動用貸款或信用卡債務或其他循環性信用商品者,立約人應於貴行撥付代償金額日起五個銀行營業日內完成該循環性信用商品之
二、結貴清行銷應戶將或受停委卡託或解機約構作基業本並資提料供公貴佈行於相貴關行證營明業。場倘所立及約人網未站遵。守本項約定,貴行得依本契約[貳、其他約定事項]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款約定無須事先通知或催告即隨時縮短本借款期限或視為全部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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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002 一般個人信貸適用 (2020/11)
七三、、立貴約行人未指依示第貴一行項撥付規代定償通之知金或融受機委構託名機稱構及未帳依號相如關下法:令(立規約定人辦未理填催載時收,,授致xxx約行人依受實損際者代,償貴資行訊應填負載連)
撥 付 帳 號
第八條、委外業務之處銀理行 名 稱
帶賠償責任。
一、貴行依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規定,得將交易帳款收付作業、電腦處理業務或其他與本契約書有關之附隨業務(如資訊系統開發、監控、維護、資料登錄、處理、輸出及辦理業務涉及資料處理之後勤作業、消費性貸款之行銷業務、表單憑證資料之保存、帳款催收及法律程序
、電子通路客戶服務業務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得委外辦理之作業項目),委託適當之第三人(機構)處理。立約人並同意貴行依前述目的將立約人個人資料提供予該第三人,惟貴行依前述規定委外處理業務時,應督促並確保該等資料利用人遵照銀行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保密規定,不得將該等有關資料洩漏予第三人。
二、受貴行委託處理資料利用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立約人權利者,立約人得依民
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向貴行及其委託處理資料利用人請求連帶賠償。
第六條、還款方式
第九條、契據遺失、滅失或毀損之處理方式
一、本借款按下列勾選方式繳付;非採固定利率計息者,本息攤還之金額隨利率調整而調整之。(若採郵局帳戶繳款者,僅限約定每月5日繳付)
立約人對貴行所負之各宗債務,其債權憑證如有遺失、滅失或毀損等情事,立約人願配合貴行通知再立債權憑證提供貴行收執,或依據貴行
□(一)自撥款日起,依本契約借款期間,每壹個月為壹期,依年金法平均攤還本息,並約定每月撥款相當日為繳款日。
帳簿、傳票、電腦製作之單據、債權憑證或往來文件之影印、縮影本等所載金額履行債務。
□(二)自撥款日起,依本契約借款期間,每壹個月為壹期,依年金法平均攤還本息,並約定每月 日為繳款日。立約人同意倘自撥款日起算至第
第十條、立約壹人次貸繳款款後日如未未逾按十時五天依(約含繳)者款,,貴貴行行得將將依繳主款管日順機延關一規個定月報,送首登期錄計財息團日法數人將金因融此聯增合加徵,則信首中期心應信繳用款不項良將xxx於,約而定可之能每影月響應攤立還約本人息現金有額借,款額度之且使立用約及人未明來瞭申於貸辦款其屆他期貸月款份(含可現能金發卡生)繳或款信二用次卡之之情權形益,。並上應述於信貸款用屆不期良時xxx次之清揭償露剩期餘間之請本上金聯餘合額徵、利信息中或心(網及站)違(w約w金w。.xxxx.xxx.xx)「社會
□大(眾三專)區寬」限之期「自資撥款料日揭起露算期限」查詢期。(個月),寬限期內,自撥款日起按借款餘額每壹個月繳息壹次,並約定 □(1) 每月撥款相當日為繳款日或 □(2)
第十一條、指每數月利率說明日為繳款日(立約人同意採此方案還款者,首期繳款日不得晚於次月撥款相當日),自寬限期屆滿日起,每壹個月為壹期,分 一、指數期利依率年構金成法:平參均考攤還臺本銀息、。合庫、土銀、一銀、彰銀、華銀、臺企、中國信託等八家行庫一般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固定利率。
□二(、四調)整員週工期貸:款每約三定:個若月本定借期款調未整攤,還調之整剩日餘期借為款每期年間一加計月立、約四人月年、齡七超月逾、六十十月五之歲五時日,調立整約,人同如意遇依例貴假行日要順求延一至次下全一部營清業償日原。契約貸款或依貴行調
三、指數整利後率之取還樣款日方期式(與如取縮樣短方借式款期:數以、調提整供日擔前保一品個等月)或二雙十方日約當定日方為式指償數還利借率款取,絕樣無日異期議,。如遇例假日順延至下一營業日;依指數利率取樣日
二、貴行應提供立約人借款本息計算方式及攤還表,並應告知網路(xxx.XXXxxxx.xxx) 或其他查詢方式。
期各指數利率構成銀行之一般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固定利率(以中央銀行於指數利率取樣日期當日公告資訊為準),去除利率最高及最
第七條、還低款兩授家權後扣取款平方均式值(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後二位)訂定。
□ 一、指定自貴行開立存款帳戶扣款 (立約人未填載時,立約人同意授權貴行填載)
四、變更指數利率構成銀行之條件:
本借款每期應繳本金及利息金額,立約人同意委託貴行就□一般約定事項第四條第 項約定之存款帳戶(即撥款帳戶) 內,或□立約人開
(一)指數利率構成銀行合併、被合併、消滅、停業、破產、重整或有遭主管機關監管、接管等情形。
立之第 號存款帳戶內,按每期應繳本金、利息或(及) 違約金之金額逕行轉帳繳付,並以立約人於本契約
(二)指數利率構成銀行停止辦理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
書簽名欄位之簽署為授權之證明,無需立約人之存摺、取款條、原留印鑑為之或立約人簽發之支票、本票等支付憑證,若因而發生與第三人間之
( )
(三)指數利率構成銀行短期債信評等低於中華信評twB(或Fitch , Moody´s , Standard&Poor´s 或其他同等信評機構等值評等)。
糾紛等,均與貴行無涉,立約人願負一切責任,倘存款不足繳納應繳本金及利息或 及 違約金之金額時,若就帳戶內現有餘額扣款,立約人承諾
第十二條、將防前制往洗繳錢足及款打項擊且資依恐約負擔逾期之違約金。
□立二約、人指認定知自並其同他意金,融為機防構制存款洗帳錢戶及扣打款擊資助恐怖主義之目的,貴行得依法令及相關自律規範規定進行以下措施:
一、貴立行約於人發依現所立□約填人寫或「關委聯託人轉(包帳括代但繳不費限用於授立權約書人」之之實帳質戶受資益訊人或、□法透定過代台理灣人票據、交被換授所權電人子、化保授證權人系、統擔(保eD物D提A)供授人權、委交託易轉有帳關代繳對服象務例所如約:定
請勾選
x開償立帳於戶之受款人、委託轉帳銀之行受第款人,以下同)為資恐防制法指定制裁帳之號個帳人戶、,法自人立或約團人體委或託外授國權政指府定或之國其際他組金織融認機定構或存追款帳查戶之內恐,怖直分接子撥或轉團支體付者自時動,扣貴繳行貴得行拒本絕信簽用貸約款、每逕期行應暫繳時本停金止及或利終息止及本相契關約費所用載(包之括各違項約交金易及與法業律務訴關訟係費、用減)少,借立款約人額並度同、意縮遵短守借貴款行期之限相或關視規為定全。部到
三、立期約。人應於繳款期限日前完成還款授權扣款方式之設定並將授權扣款金額存入代繳之存款帳戶內,倘因餘額不足扣抵支付貸款之應付款項或因帳號
二、不貴符行等於其定他期原或因不致定無法期如審期查支立付約約人定及之/或扣關繳聯金人額身時分則作不予業轉或帳認付為款必,要貴時行(及包代括繳但之不xxx於機:構懷無疑須立另約行人通知及,/或立關約聯人人須涉以及其非他法繳活款動方、式疑自似行繳洗納錢,、其因此所發生之一切損失及責任概由立約人自行負擔。立約人勾選之上列約定授權扣款方式,需更換繳款轉帳帳戶時,立約人承諾隨即通知貴行並辦
資助恐怖主義活動、或媒體報導涉及違法等),得要求前述人員於貴行所定期間內提供必要個人或公司資料、或對交易性質與目的或資
理變更手續。
金來源進行說明,如立約人或關聯人拒絕或遲延提供前開資料或相關資料及說明未妥適合理,或 貴行依具體事證認為立約人之交易有違
第八條、利率調整通知
反銀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法令、政策或有疑似不法或異常交易、洗錢交易或資恐活動之虞者,貴行得拒絕簽約、逕行暫時停止或
一、貴行應於指數利率調整十五日內將調整後之指數利率告知立約人。
二、前終項止告本知契之約方所式載,之貴行各除項應交於易營與業業場務所關及係網、站減公少告借外款,額雙度方、另縮約短定以借款期限或視為全部之到方期式。告知(以上約定方式得以簡訊通知或書面通知為之),如
第十三條未、約服定務者專,線應以書面通知方式為之(利率調整公告日與實際登錄或收受通知日會有時間上之落差)。
三立、約如人貴如行對未本就契利約率變書動有情疑形義如,期可告與知貴立行約之人服,務利專率線調聯升絡時,。仍貴按行原之約服定務利專率線計如算下利:息、遲延利息;利率調降時,則按調降後之利率計算利息、遲延利
■電息話。:(00)0000-0000或0000-000-000
四■、傳立真約:人(並02得)86請68求-3貴35行3提供本借款按調整後借款利率計算之本息攤還方式及本息攤還表。五■、電倘子借信款箱利(率E-採M其AI他L)約:定ca方ll_式ce者nte,r@其k利gi.率co之m調整準用前四項之規定。
第九條、費用之收取與總費用年百分率
■郵寄地址:xxxxxxxxx000x0x(客戶服務部收)
一、費用收取:立約人同意就本信用貸款之申請支付以下各項費用(包括撥入立約人指定他行帳戶之匯費,並含非因貴行作業疏失退匯後再次匯出之相
■其他:凱基銀行網站(xxx.XXXxxxx.xxx)之「客戶留言」區
關費用),並授權貴行於撥款同時逕自所核貸款項之借款金額中扣除,且貴行無須另行通知。已收取之費用,除因貴行作業疏失外,一
上開資料如有變更,貴行應於營業場所或網站公告。
經收取,立約人不得以提前還款或任何其他理由請求退還。
第十四條、電話錄音
(一)開辦費:新臺幣 元整。 (二)匯費:依財金公司規定收取。(不計入總費用年百分率)
立約人同意貴行及受貴行委任代為處理事務之人皆得就與本契約書各項業務往來有關事項之雙方口頭及電話談話予以錄音,並得自行決定
(三)其他:
二保、存總錄費音用內年容百分之率期:間,在任何爭%訟(程前序述中總,費並用年得百以分該率錄不音等作於為本證筆據借以款資利對率抗,年他百方分或率任計何算利基害準關日係及人日。後年百分率會依實際借款期間、利率調整等因素而變動)。
三、第一項所列費用均以收取一次(匯費以實際匯出次數)為限。且除第一項所列費用之項目與金額外,貴行不得另外收取其他費用。
四、本貸款契約生效後如有申請各項貸款條件變更(包含但不限於調整利率與利息計算方式、展延寬限期、變更借款期限、調整還款方式、調整綁約期)且經貴行核准時,貴行得酌收作業費用,且貴行保有核准與否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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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002 一般個人信貸適用 (2020/11)
第十條、提前清償違約金
一、貴行依貸款專案內容提供「無限制清償期間」與「限制清償期間」之方案,立約人同意勾選下列方案:
請勾選
□方案一:「無限制清償期間」:立約人同意依一般約定事項第三條第一項第 款計付借款利息,立約人並得隨時償還借款或結清帳戶,無須支付違約金。
□方案二:「限制清償期間」:立約人同意依一般約定事項第三條第一項第 款計付借款利息,並同意自撥款日起一年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依下列方式計付提前清償違約金:
立約人同意本借款自撥款日起六個月(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三%計付違約金;自撥款日起逾六個月至一年(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二%計付違約金。
□方案三:「限制清償期間」:立約人同意依一般約定事項第三條第一項第 款計付借款利息,並同意自撥款日起 個月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依下列方式計付提前清償違約金:
1. 自撥款日起 個月(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 % 計付違約金。
2. 自撥款日起逾 個月至 個月(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 % 計付違約金。
3. 自撥款日起逾 個月至 個月(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 % 計付違約金。
4. 自撥款日起逾 個月至 個月(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 % 計付違約金。
5. 自撥款日起逾 個月至 個月(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 % 計付違約金。二、如有下列情形而提前清償借款者,不在前項計付提前清償違約金之列,不予計收提前清償違約金:
(一) 依法律規定得不予計收者。(二) 應貴行要求提前還款者。(三) 立約人死亡或重大傷殘並取得證明文件者。第十一條、資訊之利用
一、貴行僅得於履行本契約書之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立約人之個人資料及與金融機構之往來資料。但相關法令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者,
不在此限。
請勾選
二、立約人□同意 □不同意(二者擇一勾選;未勾選者,視為不同意。如不同意,貴行將無法提供本項貸款服務)貴行得將立約人與貴行之個人與授信往來資料提供予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受讓 (或擬受讓) 貴行債權債務之人及受貴行遵循相關法令委任代為處理事務之人。但貴行經立約人同意而提供予前述機構之立約人與貴行往來資料如有錯誤或變更時,貴行應主動適時更正或補充,並要求前述機構或單位回覆原狀及副知立約人。
三、立約人提供貴行之相關資料,如遭貴行以外之機構或人員竊取、洩露、竄改或其他侵害者,應儘速以適當之方式通知立約人,且立約人向貴行要求
提供相關資料流向情形時,貴行應即提供立約人該等資料流向之機構或人員名單。
第十二條、倘因本契約涉訟時,雙方同意以臺灣 地方法院或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條款:
第十四條、本借款之「貳、其他約定事項」條列載於次頁,與「壹、一般約定事項」各項條款及本項貸款申請書皆構成契約的一部。
第十五條、立約人同意本契約書內所載之條件須經貴行有權核准層級核可,本契約書方生效力,貴行並保有核准本借款及其條件之權利,不因本契約書之事前簽署而對立約人負有任何承諾義務。
第十六條、本契約書正本乙式貳份,由立約人與貴行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請勾選
□【個別商議條款確認】立約人茲聲明已知悉個人信用貸款契約書之【壹、一般約定事項】第三條(借款利率及利息計付方式)、第五條(委託代償指定金融機構借款切結條款)、第六條(還款方式)、第九條(費用之收取與總費用年百分率)、第十條(提前清償違約金)及【貳、其他約定事項】第二條(加速條款)第二項、第十二條(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是由立約人與貴行個別商議後而成,且已充分瞭解及同意各項個別議定條款構成契約之內容。
此致 凱基商業銀行
(銀行蓋章欄位)
茲聲明上列條文與載於次頁之各項條款均經立約人於合理期間內審閱並充分瞭解及確認,且願確實遵守。
立約人:
(親簽)
身分證統一編號:
日期:中華民國
留存印鑑
簽名亦可,嗣後本人 與 貴行往來憑此留存印鑑即生效力
年
月
日
□同戶籍 □同住宅 □同公司 □另列如下:
契約書 郵寄地址
〈以下由銀行填寫〉
第3頁,共5頁
(第二一聯:客銀戶行留存)
PL002 一般個人信貸適用 (2020/11)
對保人
對保時間
時
分 對保地點
進件單位及
檢核人員
放款帳號
第一條、逾期還款違約金
個人信用貸款契約書
立約人如遲延還本或付息時,同意貴行除按原約定借款利率計算遲延期間之遲延利息外,並得自本金到期日起 (以借款期間屆滿日或視為全
立部約到人期聲日明先已屆於至民國者為準),年依未償還月本金餘額日按攜下回列、約收定受計或收至違貴約行金官網:下逾載期本六契個約月書以詳內細者審按閱原(約契定約借審款閱期利間率至一少成五計日收),且逾充期分超瞭過解六及個確月認以,雙上方約定確實遵守所列各條款。
者,就超過部份按原約定借款利率二成計收,每次違約狀態最高連續收取至逾期270日為止。
第二立條約、人加即速借條款款人茲向凱基商業銀行(以下簡稱「貴行」)辦理個人信用貸款並簽立信用貸款契約書(以下簡稱「本契約書」),雙方約定共同遵守下列條款:一、立約人對貴行任一借款所負之支付一切本息及費用之債務,均應依約定期限如數清償。立約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貴行得酌情縮短借款 壹、一般約期定限事,項或視為全部到期。但貴行依下列第(一)款到第(四)款任一事由為前揭主張時,無須由貴行事先通知或催告;依下列第(五)款到第(
第一條、借款金額
七)款任一事由為前揭主張時,應事先於合理期間以書面通知或催告立約人後,始生縮短借款期限,或視為全部到期之效力:
立約人借款金額為:新臺幣(大寫) 萬元整。
(一)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者。
第二條、借款期間
x借款(二期)依間破產法或消年,費自者民債國務清理條例年聲請和解月、聲請宣日告起破至產民、國經票據交換年所通知拒月絕往來、日停止止。營業,清理債務者。
(立約(人三同)因意立授約權人貴死行亡依實而際其撥繼款承日人期聲及明核為准拋結棄果繼填承載者借。款期間,借款起始日依貴行實際撥款日為準)
第三條、借(四款)因利率刑及事利而息受計沒付收方主式要財產之宣告者。
一、本(五借)任款之何利一息宗按債下務列不勾依選約方支式付計利付息:、費用、其他應付款項者。
□(一(六))立採固約定人利對率貴,行按所年負利債率務,其實%際計資付金利用息途。與貴行核定用途不符者。
□(二(七))受按貴強行制指執數行利或率假(內扣容押如、指假數處利分率或說其明他)加保年全利處率分,致貴%行機有動不計能息受,償嗣之後隨xx者行。指數利率調整,並自調整日起改按調整後之利率計付利息。
□二(、三除)前自項撥七款款日外起,至滿立約人如個有月下之列日情止形,之按一固,定而年貴利率行認有保%全計債付權利之息必,要嗣時後,改得按無固須定事年先利通率知或催告%計立付約利人息,。貴行得隨時縮短借款期限,
□(四或)視自為撥全款部日到起期至滿:
個月之日止,按固定年利率 %計付利息,嗣後改按貴行指數利率加年利率 %機動計息,並隨貴行指數利
(一)立率約調人整,對且貴自行調授整信日往起來改、按所調為整陳後述之或利提率供計之付利資息料。,有虛偽不實或隱匿等違背誠信之行為。
□(五(二))立自撥約款人日於起貴至行滿或其他金個融月機之構日止之,借按款貴如行有指逾數期利、率催加收年、利呆率帳或信%用機卡動有計遭息強;制嗣停後卡改之按情貴行事指發數生利時率。加年利率 %機動計息;並隨貴行
(三)立指約數利人率於調臺整灣,地且區自金調融整機日構起之改無按擔調保整債後之務利歸率戶計後付之利總息餘。額(包括信用卡、現金卡及信用貸款)除以最近一年平均月收入超過貴行主管機
□(六)關自所撥款規日範起之至倍滿數1。2個月之日止,按貴行指數利率加年利率 %機動計息;嗣後自第13個月起,依前次年利率減 %機動計息;嗣後自第 25個月起,依前次年利率減 %機動計息;嗣後自第37個月起,依前次年利率減 %機動計息;嗣後自第49個月起,依前次年利率減
(四)立約人經法院宣告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受輔助宣告之人」。
%機動計息;嗣後自第61個月起至借款全數清償日止,依前次年利率減 %機動計息。但立約人如發生後列「貳、其他約定事項」第一條
(五)其他約定事項:
或第二條事由之一者,同意 貴行自該事由發生日起即停止年利率之減碼,以該事由發生日適用之利率計算至借款全數清償日止。
第三條、抵銷權之行使
□(七)員工貸款約定:按貴行指數利率加年利率 %機動計息;嗣後若立約人因離職(包括但不限於辭職、退休、留職停薪或資遣)或其他原因致已
一、立約人不依本契約書之約定按期攤付本息時,債權債務屆期或依前條規定視為到期,除了基於無因管理或第三人因交易關係委任貴行向
非貴行或中華開發金控集團企業(「中華開發金控集團企業」依貴行定義)員工,立約人同意自前開原因發生後之第一個繳息日起,改依貴行指
立約人付款者外,貴行得將立約人寄存貴行之各種存款及對貴行之其他債權於必要範圍內期前清償,並將期前清償之款項抵銷立約人對
數利率加年利率5%機動計息。並隨貴行指數利率調整,且自調整日起改按調整後之利率計付利息。
貴行所負本契約之債務。
二、利息計算方式:按日計息者,一年(含閏年)以365日為計息基礎,以每日最終貸款餘額乘以約定年利率,再除以365得每日之貸款利息額。
第四條二、、契貴約行類依型前及項借為款抵之交銷付,其抵銷之意思表示應以書面方式通知立約人,其內容應包括行使抵銷權之事由、抵銷權之種類及數額,並以下列順
x借款序契辦約理為抵一銷次:撥付型,立約人同意借款金額扣除一般約定事項第九條之相關費用後,其餘款項由貴行依下列指示撥款時,授權貴行得免憑立約人之存摺、(一取)已款條屆等清支償付期憑者證先,抵逕銷撥,付未至屆立清約償人期下者列後之帳抵戶銷,。即視同對立約人完成款項之交付且收訖無誤。惟立約人提供之銀行、帳號有誤時,立約人授權
貴行得以電話通知或書面方式與立約人進行確認及更正,並同意貴行就更正後之銀行、帳號重新撥付,一經撥(匯)付即視同全部借款款項已交付立約人
(二)抵銷存款時,以存款利率低者先抵銷。
且收訖無誤。
第四條、清償給付之抵充順序
□(一)撥入立約人開立於貴行存款帳戶,帳號 。 (立約人未填載時,立約人同意授權貴行填載)
立約人給付之所有款項(包括第三人代償之給付)或貴行所取償之金額(不論係因抵銷權之行使或擔保品之處分),應依下列優先順序抵償立
□(二)撥入立約人開立於 銀行第 帳號指定帳戶。
約人所負債務:(a)費用、(b)違約金、(c)遲延利息、 (d)利息及(e)本金。如有數宗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時,貴行應依中華民國民法第321及
□(三)撥付代償立約人於一般約定事項第五條指定之金融機構借款(含該貸款帳號下之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各項費用等債務,以下簡稱原借款債務),
322條之規定抵償該等債務。前開數宗債務性質相異者,清償人所提出之給付,得由貴行以有利立約人者,決定其抵充之方法及順序。
如有餘額則撥入□立約人於貴行開立之存款帳戶,帳號 (立約人未填載時,立約人同意授權貴行填載)或□立約人
第五條、住所變更之告知及通知方式
開立於 銀行第 帳號指定帳戶。
第五條一、、委立託約代人償之指住定所金或融機通構訊借處款如切有結變條更款,應即以書面或雙方約定方式通知貴行;貴行之營業所變更時,應即以書面、網站、報紙公告、簡訊或
一、立電約子人郵於件獲等貴方行核式貸,本擇借一款方後式,通茲知委立託約並人授。xxx未行將為本通契知約,之當借事款人金將額有扣關除文一書般於約向定事本項契第約九書條所之載相或關最費後用通後知逕對將方剩之餘款住項所,或依通照訊(一處)發立出約後人,指定經貴行通照常會之下郵列遞指期定代間償即金視融為機到構達所。得之原借款債務金額或(二)貴行查詢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立約人於下列指定金融機構放款餘額及各專案規範代償倍數計
算之金額,撥付至下列指定帳號,且於本項代償金額撥付時,即視同本借款已交付立約人且收訖無誤。
二、立約人同意貴行就本契約書或其他法令規定應為之通知,除本契約書另有約定外,得以書面、E-mail、簡訊或其他電子通訊方式為之,
二、倘原借款債務超過貴行本借款金額時,立約人同意於接獲貴行通知後應立即清償兩者差額或將差額款項存入貴行指定帳戶,由貴行併同撥付清償;
否並則準,用貴前行項即之無規代償定或。撥款之義務,立約人並應賠償貴行因此所衍生之任何損失及成本支出。
第六三條、、立姓約名人及同其意他並事確項認於變代更償之金通額知撥付前,如原借款債務已屆應繳款日,立約人仍須自行繳納該帳款,貴行對任何逾期繳款及因此遲延繳款所生之一切立約利人息因、姓違名約、金印及其章他或費其用他等足均以不影負響任貴何行責權任益。情事發生時,應即以書面將變更情事通知貴行,並辦妥變更或註銷留存印鑑之手續;因電話號
四、代償金額撥付後,倘貴行認為有必要時,得要求立約人於貴行代為清償日起一個月內提供清償證明予貴行,立約人未依約提供清償證明前,貴行得
碼或服務公司變更時,應即以書面或雙方約定方式將變更情事通知貴行。前述通知到達或完成變更或註銷留存印鑑之手續前與貴行所為之交
以圈存方式或其他必要手段限制立約人動用該筆款項。倘立約人未遵守本項約定,而貴行認為有保全債權之必要時,得無須事先通知或催告隨時縮
易,短立本約借人款願期負限其或視責為任全,部如到因期而;造立成約貴人行依損本害項,規並定負償賠還借償款責者任,。貴行同意不收取提前清償違約金。
第七五條、、依委立外約催人收指之示告以知電匯方式匯入立約人指定帳戶時,若有非可歸責於貴行原因致無法當日匯款者,立約人同意貴行得俟原因消滅之當日或次一營業日一、匯立款約。人倘如立發約生人延指定滯帳逾戶期有返誤還遭本退金匯或時利,息立時約,人貴應行於得貴將行通債知務後催儘收速作前業來委辦外理處相理關,手並續應。於債務委外催收前以書面通知立約人。通知內容應依
六、若立約人於金融機構無擔保債務歸戶(含本借款)後總餘額除以立約人最近一年平均月收入之倍數已超逾主管機關之規範,且立約人指定貴行代償之
相關法令規定,載明受委託機構名稱、催收金額、催收錄音紀錄保存期限,及其他相關事項。
原借款債務屬循環動用貸款或信用卡債務或其他循環性信用商品者,立約人應於貴行撥付代償金額日起五個銀行營業日內完成該循環性信用商品之
二、結貴清行銷應戶將或受停委卡託或解機約構作基業本並資提料供公貴佈行於相貴關行證營明業。場倘所立及約人網未站遵。守本項約定,貴行得依本契約[貳、其他約定事項]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款約定無須事先通知或催告即隨時縮短本借款期限或視為全部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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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002 一般個人信貸適用 (2020/11)
七三、、立貴約行人未指依示第貴一行項撥付規代定償通之知金或融受機委構託名機稱構及未帳依號相如關下法:令(立規約定人辦未理填催載時收,,授致xxx約行人依受實損際者代,償貴資行訊應填負載連)
撥 付 帳 號
第八條、委外業務之處銀理行 名 稱
帶賠償責任。
一、貴行依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規定,得將交易帳款收付作業、電腦處理業務或其他與本契約書有關之附隨業務(如資訊系統開發、監控、維護、資料登錄、處理、輸出及辦理業務涉及資料處理之後勤作業、消費性貸款之行銷業務、表單憑證資料之保存、帳款催收及法律程序
、電子通路客戶服務業務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得委外辦理之作業項目),委託適當之第三人(機構)處理。立約人並同意貴行依前述目的將立約人個人資料提供予該第三人,惟貴行依前述規定委外處理業務時,應督促並確保該等資料利用人遵照銀行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保密規定,不得將該等有關資料洩漏予第三人。
二、受貴行委託處理資料利用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立約人權利者,立約人得依民
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向貴行及其委託處理資料利用人請求連帶賠償。
第六條、還款方式
第九條、契據遺失、滅失或毀損之處理方式
一、本借款按下列勾選方式繳付;非採固定利率計息者,本息攤還之金額隨利率調整而調整之。(若採郵局帳戶繳款者,僅限約定每月5日繳付)
立約人對貴行所負之各宗債務,其債權憑證如有遺失、滅失或毀損等情事,立約人願配合貴行通知再立債權憑證提供貴行收執,或依據貴行
□(一)自撥款日起,依本契約借款期間,每壹個月為壹期,依年金法平均攤還本息,並約定每月撥款相當日為繳款日。
帳簿、傳票、電腦製作之單據、債權憑證或往來文件之影印、縮影本等所載金額履行債務。
□(二)自撥款日起,依本契約借款期間,每壹個月為壹期,依年金法平均攤還本息,並約定每月 日為繳款日。立約人同意倘自撥款日起算至第
第十條、立約壹人次貸繳款款後日如未未逾按十時五天依(約含繳)者款,,貴貴行行得將將依繳主款管日順機延關一規個定月報,送首登期錄計財息團日法數人將金因融此聯增合加徵,則信首中期心應信繳用款不項良將xxx於,約而定可之能每影月響應攤立還約本人息現金有額借,款額度之且使立用約及人未明來瞭申於貸辦款其屆他期貸月款份(含可現能金發卡生)繳或款信二用次卡之之情權形益,。並上應述於信貸款用屆不期良時xxx次之清揭償露剩期餘間之請本上金聯餘合額徵、利信息中或心(網及站)違(w約w金w。.xxxx.xxx.xx)「社會
□大(眾三專)區寬」限之期「自資撥款料日揭起露算期限」查詢期。(個月),寬限期內,自撥款日起按借款餘額每壹個月繳息壹次,並約定 □(1) 每月撥款相當日為繳款日或 □(2)
第十一條、指每數月利率說明日為繳款日(立約人同意採此方案還款者,首期繳款日不得晚於次月撥款相當日),自寬限期屆滿日起,每壹個月為壹期,分 一、指數期利依率年構金成法:平參均考攤還臺本銀息、。合庫、土銀、一銀、彰銀、華銀、臺企、中國信託等八家行庫一般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固定利率。
□二(、四調)整員週工期貸:款每約三定:個若月本定借期款調未整攤,還調之整剩日餘期借為款每期年間一加計月立、約四人月年、齡七超月逾、六十十月五之歲五時日,調立整約,人同如意遇依例貴假行日要順求延一至次下全一部營清業償日原。契約貸款或依貴行調
三、指數整利後率之取還樣款日方期式(與如取縮樣短方借式款期:數以、調提整供日擔前保一品個等月)或二雙十方日約當定日方為式指償數還利借率款取,絕樣無日異期議,。如遇例假日順延至下一營業日;依指數利率取樣日
二、貴行應提供立約人借款本息計算方式及攤還表,並應告知網路(xxx.XXXxxxx.xxx) 或其他查詢方式。
期各指數利率構成銀行之一般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固定利率(以中央銀行於指數利率取樣日期當日公告資訊為準),去除利率最高及最
第七條、還低款兩授家權後扣取款平方均式值(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後二位)訂定。
□ 一、指定自貴行開立存款帳戶扣款 (立約人未填載時,立約人同意授權貴行填載)
四、變更指數利率構成銀行之條件:
本借款每期應繳本金及利息金額,立約人同意委託貴行就□一般約定事項第四條第 項約定之存款帳戶(即撥款帳戶) 內,或□立約人開
(一)指數利率構成銀行合併、被合併、消滅、停業、破產、重整或有遭主管機關監管、接管等情形。
立之第 號存款帳戶內,按每期應繳本金、利息或(及) 違約金之金額逕行轉帳繳付,並以立約人於本契約
(二)指數利率構成銀行停止辦理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
書簽名欄位之簽署為授權之證明,無需立約人之存摺、取款條、原留印鑑為之或立約人簽發之支票、本票等支付憑證,若因而發生與第三人間之
( )
(三)指數利率構成銀行短期債信評等低於中華信評twB(或Fitch , Moody´s , Standard&Poor´s 或其他同等信評機構等值評等)。
糾紛等,均與貴行無涉,立約人願負一切責任,倘存款不足繳納應繳本金及利息或 及 違約金之金額時,若就帳戶內現有餘額扣款,立約人承諾
第十二條、將防前制往洗繳錢足及款打項擊且資依恐約負擔逾期之違約金。
□立二約、人指認定知自並其同他意金,融為機防構制存款洗帳錢戶及扣打款擊資助恐怖主義之目的,貴行得依法令及相關自律規範規定進行以下措施:
一、貴立行約於人發依現所立□約填人寫或「關委聯託人轉(包帳括代但繳不費限用於授立權約書人」之之實帳質戶受資益訊人或、□法透定過代台理灣人票據、交被換授所權電人子、化保授證權人系、統擔(保eD物D提A)供授人權、委交託易轉有帳關代繳對服象務例所如約:定
請勾選
x開償立帳於戶之受款人、委託轉帳銀之行受第款人,以下同)為資恐防制法指定制裁帳之號個帳人戶、,法自人立或約團人體委或託外授國權政指府定或之國其際他組金織融認機定構或存追款帳查戶之內恐,怖直分接子撥或轉團支體付者自時動,扣貴繳行貴得行拒本絕信簽用貸約款、每逕期行應暫繳時本停金止及或利終息止及本相契關約費所用載(包之括各違項約交金易及與法業律務訴關訟係費、用減)少,借立款約人額並度同、意縮遵短守借貴款行期之限相或關視規為定全。部到
三、立期約。人應於繳款期限日前完成還款授權扣款方式之設定並將授權扣款金額存入代繳之存款帳戶內,倘因餘額不足扣抵支付貸款之應付款項或因帳號
二、不貴符行等於其定他期原或因不致定無法期如審期查支立付約約人定及之/或扣關繳聯金人額身時分則作不予業轉或帳認付為款必,要貴時行(及包代括繳但之不xxx於機:構懷無疑須立另約行人通知及,/或立關約聯人人須涉以及其非他法繳活款動方、式疑自似行繳洗納錢,、其因此所發生之一切損失及責任概由立約人自行負擔。立約人勾選之上列約定授權扣款方式,需更換繳款轉帳帳戶時,立約人承諾隨即通知貴行並辦
資助恐怖主義活動、或媒體報導涉及違法等),得要求前述人員於貴行所定期間內提供必要個人或公司資料、或對交易性質與目的或資
理變更手續。
金來源進行說明,如立約人或關聯人拒絕或遲延提供前開資料或相關資料及說明未妥適合理,或 貴行依具體事證認為立約人之交易有違
第八條、利率調整通知
反銀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法令、政策或有疑似不法或異常交易、洗錢交易或資恐活動之虞者,貴行得拒絕簽約、逕行暫時停止或
一、貴行應於指數利率調整十五日內將調整後之指數利率告知立約人。
二、前終項止告本知契之約方所式載,之貴行各除項應交於易營與業業場務所關及係網、站減公少告借外款,額雙度方、另縮約短定以借款期限或視為全部之到方期式。告知(以上約定方式得以簡訊通知或書面通知為之),如
第十三條未、約服定務者專,線應以書面通知方式為之(利率調整公告日與實際登錄或收受通知日會有時間上之落差)。
三立、約如人貴如行對未本就契利約率變書動有情疑形義如,期可告與知貴立行約之人服,務利專率線調聯升絡時,。仍貴按行原之約服定務利專率線計如算下利:息、遲延利息;利率調降時,則按調降後之利率計算利息、遲延利
■電息話。:(00)0000-0000或0000-000-000
四■、傳立真約:人(並02得)86請68求-3貴35行3提供本借款按調整後借款利率計算之本息攤還方式及本息攤還表。五■、電倘子借信款箱利(率E-採M其AI他L)約:定ca方ll_式ce者nte,r@其k利gi.率co之m調整準用前四項之規定。
第九條、費用之收取與總費用年百分率
■郵寄地址:新北市中和xxx路188號3樓(客戶服務部收)
一、費用收取:立約人同意就本信用貸款之申請支付以下各項費用(包括撥入立約人指定他行帳戶之匯費,並含非因貴行作業疏失退匯後再次匯出之相
■其他:凱基銀行網站(xxx.XXXxxxx.xxx)之「客戶留言」區
關費用),並授權貴行於撥款同時逕自所核貸款項之借款金額中扣除,且貴行無須另行通知。已收取之費用,除因貴行作業疏失外,一
上開資料如有變更,貴行應於營業場所或網站公告。
經收取,立約人不得以提前還款或任何其他理由請求退還。
第十四條、電話錄音
(一)開辦費:新臺幣 元整。 (二)匯費:依財金公司規定收取。(不計入總費用年百分率)
立約人同意貴行及受貴行委任代為處理事務之人皆得就與本契約書各項業務往來有關事項之雙方口頭及電話談話予以錄音,並得自行決定
(三)其他:
二保、存總錄費音用內年容百分之率期:間,在任何爭%訟(程前序述中總,費並用年得百以分該率錄不音等作於為本證筆據借以款資利對率抗,年他百方分或率任計何算利基害準關日係及人日。後年百分率會依實際借款期間、利率調整等因素而變動)。
三、第一項所列費用均以收取一次(匯費以實際匯出次數)為限。且除第一項所列費用之項目與金額外,貴行不得另外收取其他費用。
四、本貸款契約生效後如有申請各項貸款條件變更(包含但不限於調整利率與利息計算方式、展延寬限期、變更借款期限、調整還款方式、調整綁約期)且經貴行核准時,貴行得酌收作業費用,且貴行保有核准與否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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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002 一般個人信貸適用 (2020/11)
第十條、提前清償違約金
一、貴行依貸款專案內容提供「無限制清償期間」與「限制清償期間」之方案,立約人同意勾選下列方案:
請勾選
□方案一:「無限制清償期間」:立約人同意依一般約定事項第三條第一項第 款計付借款利息,立約人並得隨時償還借款或結清帳戶,無須支付違約金。
□方案二:「限制清償期間」:立約人同意依一般約定事項第三條第一項第 款計付借款利息,並同意自撥款日起一年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依下列方式計付提前清償違約金:
立約人同意本借款自撥款日起六個月(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三%計付違約金;自撥款日起逾六個月至一年(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二%計付違約金。
□方案三:「限制清償期間」:立約人同意依一般約定事項第三條第一項第 款計付借款利息,並同意自撥款日起 個月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依下列方式計付提前清償違約金:
1. 自撥款日起 個月(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 % 計付違約金。
2. 自撥款日起逾 個月至 個月(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 % 計付違約金。
3. 自撥款日起逾 個月至 個月(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 % 計付違約金。
4. 自撥款日起逾 個月至 個月(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 % 計付違約金。
5. 自撥款日起逾 個月至 個月(含)以內提前償還部份借款本金或全部清償借款時,願按償還本金金額 % 計付違約金。二、如有下列情形而提前清償借款者,不在前項計付提前清償違約金之列,不予計收提前清償違約金:
(一) 依法律規定得不予計收者。(二) 應貴行要求提前還款者。(三) 立約人死亡或重大傷殘並取得證明文件者。第十一條、資訊之利用
一、貴行僅得於履行本契約書之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立約人之個人資料及與金融機構之往來資料。但相關法令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者,
不在此限。
請勾選
二、立約人□同意 □不同意(二者擇一勾選;未勾選者,視為不同意。如不同意,貴行將無法提供本項貸款服務)貴行得將立約人與貴行之個人與授信往來資料提供予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受讓 (或擬受讓) 貴行債權債務之人及受貴行遵循相關法令委任代為處理事務之人。但貴行經立約人同意而提供予前述機構之立約人與貴行往來資料如有錯誤或變更時,貴行應主動適時更正或補充,並要求前述機構或單位回覆原狀及副知立約人。
三、立約人提供貴行之相關資料,如遭貴行以外之機構或人員竊取、洩露、竄改或其他侵害者,應儘速以適當之方式通知立約人,且立約人向貴行要求
提供相關資料流向情形時,貴行應即提供立約人該等資料流向之機構或人員名單。
第十二條、倘因本契約涉訟時,雙方同意以臺灣 地方法院或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條款:
第十四條、本借款之「貳、其他約定事項」條列載於次頁,與「壹、一般約定事項」各項條款及本項貸款申請書皆構成契約的一部。
第十五條、立約人同意本契約書內所載之條件須經貴行有權核准層級核可,本契約書方生效力,貴行並保有核准本借款及其條件之權利,不因本契約書之事前簽署而對立約人負有任何承諾義務。
第十六條、本契約書正本乙式貳份,由立約人與貴行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請勾選
□【個別商議條款確認】立約人茲聲明已知悉個人信用貸款契約書之【壹、一般約定事項】第三條(借款利率及利息計付方式)、第五條(委託代償指定金融機構借款切結條款)、第六條(還款方式)、第九條(費用之收取與總費用年百分率)、第十條(提前清償違約金)及【貳、其他約定事項】第二條(加速條款)第二項、第十二條(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是由立約人與貴行個別商議後而成,且已充分瞭解及同意各項個別議定條款構成契約之內容。
此致 凱基商業銀行
(銀行蓋章欄位)
茲聲明上列條文與載於次頁之各項條款均經立約人於合理期間內審閱並充分瞭解及確認,且願確實遵守。
立約人:
(親簽)
身分證統一編號:
日期:中華民國
留存印鑑
簽名亦可,嗣後本人 與 貴行往來憑此留存印鑑即生效力
年
月
日
□同戶籍 □同住宅 □同公司 □另列如下:
契約書 郵寄地址
〈以下由銀行填寫〉
第3頁,共5頁
(第二一聯:客銀戶行留存)
PL002 一般個人信貸適用 (2020/11)
對保人
對保時間
時
分 對保地點
進件單位及
檢核人員
放款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