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JCQ2022-181)
廉江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房产及土地租赁项目
公开竞价书
(项目编号:ZJCQ2022-181)
委托单位(盖章确认):廉江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2022 年 6 月 8 日
目 录
附件一:合同样本及相关资料 20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公告
(2022)产权第 181 号
受廉江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委托,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租赁以下产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廉江市木片公司位于廉江市石岭镇沙塘的房地产共三个标的租赁权及廉江市长青水果场的 10 宗土地租赁权,租赁期限均为
5 年。详见《公开竞价书》(ZJCQ2022-181)。
二、月租金起拍价:详见《公开竞价书》(ZJCQ2022-181)《竞租资料情况表》,租赁期限(5 年)内,租金不设浮动及递增。
三、竞买保证金金额:详见《公开竞价书》(ZJCQ2022-181)《竞租资料情况表》;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 年 6 月 27 日 16时止(以到账为准),超时缴纳无效;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买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报名后,通过网上银行将竞买保证金缴入竞买标的对应的子账户(具体账号由电子交易系统随机生成,意向竞买人须严格按照电子交易系统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后果自负。缴纳保证金后,请及时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缴纳情况,确保后续流程可正常参加。如出现任何关于保证金子账户的问题造成无法正常缴纳保证金的,请及时联系组织方联系人处理)。未办理网上银行的竞买人,请提前自行办理。
特别注意:请各意向竞买人采用网银转账或柜台银行卡(存折)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其他方式缴纳保证金,可能会导致退款异常,后果自负。
四、竞价开始时间:2022 年 6 月 28 日 10 时起。
五、相关说明:详见《公开竞价书》(ZJCQ2022-181)本次竞价活动交易条件及相关信息,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发布。
竞买用户注册、报名、缴纳保证金及竞价,请登录“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 电子交易系统” 办理, 电子交易系统登录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
组织方(交易中心)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0000-0000000委托方(国资公司)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联系地点:xxxxxxxxxx 0 xxxxx 0 x 0 x窗口。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 年 6 月 8 日
一、 公开竞价项目说明
本次公开竞价的标的为廉江市木片公司位于廉江市石岭镇沙塘的房地产共三个标的租赁权及廉江市长青水果场的 10 宗土地租赁权,租
赁期限均为 5 年。详见《公开竞价书》(ZJCQ2022-181)及后附《竞租资料情况表》。
房地产概况:标的一,原住宅办公楼为混合结构四层房屋,房屋一面临路,临遂六公路(国道 325 线)。房屋外观稍旧,门窗破损,水电明装,成新率一般。房屋由多个单间及套间组成,出租建筑面积约 918 平方米,不含第二层楼东面 3 共约 142 平方米房屋。除上述三间房屋用作单位办公用房,其余房屋状态均为闲置中;标的二,车库,为砖木结构平房,外墙抹灰,屋面为砖瓦,部分已脱落,该房屋较残旧,出租建筑面积约为 75 平方米,现状为闲置中;标的三,彩钢瓦厂
房和空地,空地该彩钢瓦厂房系原承租户搭建,占地面积共约 11000
平方米,为钢结构平房,外墙有 0.5 米砖砌墙,其余墙面和棚顶为钢结构,大开间,层高约为五米,现出租用作厂房、仓库、车间等,原租赁期限已届满。厂房xx有 6836 平方米空地,与厂房合为一个标的出租。
林地概况详见下表:
林地概况表
序 号 | 林地位置 | 林地面积 (亩) | 林地证号 | 林地概况 |
1 | 二队果科所山岭内 | 5.5 | 廉林证字(2004)第 002796 号 | 证载林种为经济林,主要树种为龙眼,四至为林地,不临路,距离县道 X678 线较近,位于林权证所属地块范围内,现状为种植桉树。证载林地所有权及使用权权利人均为长青水果场。 |
2 | 二队果科所山岭内 | 3 | 廉林证字(2004)第 002796 号 | 证载林种为经济林,主要树种为龙眼,四至为林地,不临路,距离县道 X678 线较近,位于林权证所属地块范围内,现状为种植桉树。证载林地所有权及使用权权利人均为长青水果场。 |
3 | 七队黎头咀山岭内 | 4 | 廉林证字(2004)第 002793 号 | 证载林种为经济林,主要树种为龙眼,东、南、北面至林地,西至县道 X678 线公路,位于林权证所属地块范围内,现状为种植桉树。证载林地所有权及使用权权利人均为长青水果场。 |
4 | 二队竹高田排岭北旁 | 10.8 | 廉林证字(2004)第 002797 号 | 证载林种为经济林,主要树种为龙眼,东、南、北面至林地,西至道岛场道路,位于林权证所属地块范围内,现状为种植桉树。证载林地所有权及使用权权利人均为长青水果场。 |
5 | 二队风炉岭内 | 2 | 廉林证字(2004)第 002797 号 | 证载林种为经济林,主要树种为龙眼,东、南、北面至林地,西至道岛场道路,位于林权证所属地块范围内,现状为种植桉树。证载林地所有权及使用权权利人均为长青水果场。 |
6 | 二队铁厂大岭尾 (果科所岭内) | 2 | 廉林证字(2004)第 002796 号 | 证载林种为经济林,主要树种为龙眼,西、南、北面至林地,东至县道 X678 线公路,位于林权证所属地块范围内,现状为种植桉树。证载林地所有权及使用权权利人均为长青水果场。 |
7 | 二队道班岭内 | 2 | 廉林证字(2004)第 002796 号 | 证载林种为经济林,主要树种为龙眼,西、南、北面至林地,东至县道 X678 线公路,位于林权证所属地块范围内,现状为种植桉树。证载林地所有权及使用权权利人均为长青水果场。 |
8 | 十二队铁厂大岭尾 (即果科所岭内) | 6 | 廉林证字(2004)第 002796 号 | 证载林种为经济林,主要树种为龙眼,四至为林地,不临路,位于林权证所属地块范围内,现状为种植桉树。证载林地所有权及使用权权利人均为长青水果场。 |
9 | 十二队铁厂大岭尾 (即果科所岭内) | 6.5 | 廉林证字(2004)第 002796 号 | 证载林种为经济林,主要树种为龙眼,四至为林地,不临路,位于林权证所属地块范围内,现状为种植桉树。证载林地所有权及使用权权利人均为长青水果场。 |
10 | 七队田头社岭内 | 9 | 廉林证字(2004)第 001269 号 | 证载林种为经济林,主要树种为龙眼,四至为林地,不临路,位于林权证所属地块范围内,现状为种植桉树。证载林地所有权及使用权权利人均为长青水果场。 |
木片公司土地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廉府国用 1997字第 1600601/0015429 号,土地使用者为廉江市木片公司(第一车间),土地权属清晰,地上房屋尚未办理产权证明。廉江市长青水果场 10 宗林地均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证载宗地分别位于青平镇、石颈镇、长山镇及长青水库江排水闸东南,林地权属清晰。如本项目租赁过程中出现房屋、土地、林地权属争议纠纷、出租面积争议纠纷、土地四至界址争议纠纷、房屋瑕疵争议纠纷等,由委托方、承租方双方自行协调处理,触犯法律法规的,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处置行为批文:廉江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关于廉江市木片公司资产评估、招租请示的批复》(廉国资〔2022〕9 号,2022 年 1 月 7日)、《关于廉江市木片公司调整资产出租月租金的批复》(廉国资
〔2022〕85 号,2022 年 5 月 9 日)、《关于廉江市长青水果场土地出租的批复》(廉国资〔2021〕52 号,2021 年 8 月 3 日、廉国资〔2021〕 70 号,2021 年 9 月 7 日、廉国资〔2021〕76 号,2021 年 9 月 17 日、廉国资〔2021〕107 号)、《关于调整廉江市长青水果场土地出租年限的通知》(廉国资〔2022〕51 号,2022 年 3 月 18 日)、《说明》(2022年 6 月 1 日)。
以上 13 个标的实行单个分拆竞拍(分零出租),标的租赁具体信息详见湛江德诚百润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报告》(xxx百润房评字【2022】第 022202 号,2022 年 2 月 23 日)、广东千福田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粤千福田资
评报字[2022]0525B001 号,2022 年 5 月 25 日)、本《公开竞价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样本等相关资料。
以上林地、厂房及空地具体出租面积、经营(种植)现状、所在具体位置及维护(装修、保养、开发)等情况请意向方自行前往现场查勘了解或致电委托方详询,如表述有差异以实际现状为准。如意向方自行前往现场查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人身财产安全等责任由意向方自负,请各意向方知悉。
二、 相关要求及说明
1、承租方租赁标的物可用于除会造成环境污染、存在安全隐患之外的合法经营;
2、承租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
3、租金按月支付,按先交付后使用原则执行。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须先交第一个月租金给委托方,以后每个月的租金为当月 10 日前缴清;
4、竞得人在签订合同之时须一次性缴交三个月租金额给委托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5、承租人交清第一个月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于租期开始计算之日,委托方将标的物交付承租方管理及使用;
6、承租方自行对场地进行物业管理,委托方不再向承租方收取除合同条款约定租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7、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物转租、分租或
以任何方法方式允许他人使用租赁标的物;租赁经营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因承租方的过错造成损坏的,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并赔偿因此给委托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合同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9、因国家建设用地、政府规划、引进项目用地、企业改制、企业资产被法院拍卖原因,委托方有权收回房屋场地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租赁双方均不属违约,双方不负任何责任;
10、成交后,中标方(成交方)须按照本《公开竞价书》规定的时限内到组织方处领取《成交确认书》及按时到委托方处与委托方签订《土地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完毕后,须提交原件一份(或复印件一份加盖委托方公章)到组织方处办理竞价保证金退还手续,否则将不予退还成交方所缴交的全额竞买保证金;
11、未尽事宜按本《公开竞价书》、《土地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报名参与竞价者及竞得人视为接受本《公开竞价书》、《土地房屋租赁合同》(样本)(详见附件一《合同样本及相关资料》)所有条款,竞买人须仔细阅读相关内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如有疑问需在本《公开竞价书》规定的时限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2、本项目木片公司标的已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进行第二次竞拍
后无人报名流拍,现进行第三次竞拍,本次对部分标的物价格进行调整,其他不作改变,请各意向竞买人知悉。
一、有关说明
1、委托方(出租方):廉江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2、组织方(产权交易机构):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竞价人(竞标人、竞买人、竞租人):是指按照组织方或委托方的要求,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取得参与竞价活动资格的意向竞买人。
4、中标方(中标人、竞得人、买受人):是指被确定为中标者的竞价人。
5、“产权” 是指财产所有权以及相关的经营权、使用权、处置权等财产权益。
二、标的
廉江市木片公司位于廉江市石岭镇沙塘的房地产共三个标的租赁权,租赁期限 5 年。租赁期限(5 年)内,租金不设浮动及递增。
相关情况见下表:
竞租资料情况表
标的 序号 | 租赁标的名称 | 出租(建筑) 面积(㎡) | 月租金起拍价 (元) | 竞买保证金 (元) | 备注 |
1 | 住宅办公楼租赁权 | 约 918 | 3970 | 20000 | / |
2 | 车库租赁权 | 约 75 | 210 | 10000 | / |
3 | 彩钢瓦厂房及空地租赁权 | 厂房:11000空地:6836 | 38320 | 100000 | 厂房系由原承租户搭建 |
标的 序号 | 租赁标的名称 | 出租(林地) 面积(亩) | 年租金起拍价 (元) | 竞买保证金 (元) | 备注 |
4 | 二队果科所山岭内林地租赁 权 | 5.5 | 825 | 5000 | 林地 分零 出租,不 并出 租。每行对 应一 个标 的, 5000 元保证金只能投一个标的,不能兼投。 |
5 | 二队果科所山岭内林地租赁 权 | 3 | 450 | 5000 | |
6 | 七队黎头咀山岭内林地租赁 权 | 4 | 600 | 5000 | |
7 | 二队竹高田排岭北旁林地租 赁权 | 10.8 | 1620 | 5000 | |
8 | 二队风炉岭内林地租赁权 | 2 | 300 | 5000 | |
9 | 二队铁厂大岭尾(果科所岭 内)林地租赁权 | 2 | 300 | 5000 | |
10 | 二队道班岭内林地租赁权 | 2 | 300 | 5000 | |
11 | 十二队铁厂大岭尾(即果科所 岭内)林地租赁权 | 6 | 858 | 5000 | |
12 | 十二队铁厂大岭尾(即果科所 岭内)林地租赁权 | 6.5 | 930 | 5000 | |
13 | 七队田头社岭内林地租赁权 | 9 | 1287 | 5000 |
三、竞投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竞价前已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络注册【若以公司(企业)、单位、个体户身份注册,注册时须上传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若以个人(自然人)身份注册,注册时须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等相关证明材料。无论以何种身份注册,上传的证明材料均须与注册时填写的主体信息一致】及报名手续(报名时须在报名资料上传一栏上传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等电子版证照),报名时所需上传资料与注册时所需资料一致),缴纳了竞买保证金。竞买用户注册、报名、缴纳保证金及竞价,请登录“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办理, 交易系统登录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 (本竞价书后附
《用户手册》,具体操作方法请自行阅读了解或来电咨询,联系电话: 0000-0000000/3585867/3585833)。
3、非本人或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竞价活动相关手续需提供授权委
托书并附上经办人/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竞买保证金标准、缴纳时间、方式及处置约定竞买保证金金额:详见《竞租资料情况表》。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 年 6 月 27 日 16 时止(以到账为准),
超时缴纳无效。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买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报名后,
通过网上银行将竞买保证金缴入竞买标的对应的子账户(具体账号由电子交易系统随机生成,意向竞买人须严格按照电子交易系统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后果自负。缴纳保证金后,请及时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缴纳情况,确保后续流程可正常参加。如出现任何关于保证金子账户的问题造成无法正常缴纳保证金的,请及时联系组织方联系人处理)。
特别注意:请各意向竞买人采用网银转账或柜台银行卡(存折)
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其他方式缴纳保证金,可能会导致退款异常,
后果自负。缴纳保证金后,请及时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缴纳情况,
确保后续流程可正常参加(“保证金缴纳”项“状态”列中显示“已
缴费”则表示报名成功,否则请及时联系组织方联系人处理)。
保证金处置约定:非中标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次日起约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其签订同及完成相关手续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组织方发布竞价活动《成交确认
书》后中标人未在 10 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同视为中标人违约,其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经审查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而参与竞价的,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人在知悉竞价标的现状并承诺满足上述交易条件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间内,以网络报价方式进行竞价,以增价方式产生唯一最高报价。标的 1 加价幅度为每月人民币壹佰元(¥100 元/月)的 1
至 10 整数倍(首次报价可为起始价);标的 2 加价幅度为每月人民币
壹拾元(¥10 元/月)的 1 至 10 整数倍(首次报价可为起始价);标的
3 加价幅度为每月人民币xx元(¥500 元/月)的 1 至 10 整数倍(首
次报价可为起始价);标的 4-13 加价幅度为每年人民币贰拾元(¥20
元/年)的 1 至 10 整数倍(首次报价可为起始价)。
(二)竞价人应按照网络竞价系统设定的程序和要求参与竞价,具体操作见《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手册》(附件二)。竞价时,网络竞价系统界面会显示当前最高价、报价历史等内容。当某一竞价人提出报价后,如在网络竞价系统界面的报价记录中显示“本人最高”时,则表示自己的报价为最高报价(如果竞价项目存在保留价,
竞价人可决定是否在自己是最高报价人的基础上,连续出价);如在
网络竞价系统界面的报价记录中显示“非本人最高”时,则表示自己的报价低于最高报价,此时竞价人应决定是否再次报价进行竞价。
整个动态竞价的过程由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组成。自由竞价阶段中,竞价人可以对竞价标的进行充分报价,其报价高于现有最高报价(首次报价可为起始价)方为有效报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
后网络竞价系统将自动进入预定的 300 秒限时竞价阶段,网络竞价系统将根据预先设定的限时周期自动延时,若限时周期内无人再报价的,则当前报价即视为最高报价,报价人即视为最高报价方,系统将自动终止报价程序。若在预定的限时周期有竞价人继续报价,则此新报价为当前有效报价,系统将重新进入 300 秒限时周期。如此循环,直至没有新的有效报价,由此产生最高报价和最高报价方。
报价后无法撤回,请竞价人慎重报价。报价高于其他竞价人前次报价时,前次报价自动失效。相同报价由首先被网络竞价系统确认的
报价为有效报价。
(三)最高报价和最高报价方经组织方公示(公示期 5 个工作日,从竞价结束次日算起。公示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并无有效异议,且最高报价方经审查符竞买资格的,组织方出具《成交确认书》确认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最高报价方为中标方。最高报价方不具备竞买资格的,其竞买结果将被撤销,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四)竞买人对竞价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质疑(须实名制),逾期不予受理。
最高报价方于公示期满后自行到xxxxxxxxxx 0 x天润
中心 5 楼 7 号窗口领取《成交确认书》,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同【最高报价方以公司(企业)、单位、个体户身份竞价的,领取时须携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资料复印件(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以个人(自然人)身份领取的,领取时须携带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盖指摸);授权他人领取的,领取时须额外携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签字盖指摸)】。
六、竞价程序
(一)咨询阶段。意向竞买人可联系委托方(联系人: xxx电话:00000000000)查询标的物的有关情况,若有疑问,需在 2022
年 6 月 27 日 16 时 0 分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须实名制,逾期不予受
理),否则即视为认同本《公开竞价书》所有内容。
(二)注册、报名、资格审查阶段。竞买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注册账号(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
完成注册流程后,前往报名界面,根据项目名称及编号找到本项目,点击后方“报名”二字进入报名界面。进入后,点击对应标的(在对应方框里打√)进行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报名资料(电子版证照),点击下方按钮即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完成上述步骤后,等待系统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即可进行下一步程序,如审核结果为不通过可在截止时间前修改资料重复提交,竞买人须预留充足时间用于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缴交保证金时间截止后不可再提交审核,未通过审核的竞买人丧失缴纳竞买保证金及参与竞买资格。
(三)缴纳竞买保证金阶段。竞买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成功
并通过审核后,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即 2022 年 6 月 27 日 16 时 00
分 00 秒)前通过网上银行将竞买保证金缴入竞买标的对应的子账户并
到账(具体缴纳账号由电子交易系统随机生成,意向竞买人须点击电子交易系统对应栏目生成随机的保证金子账户,并严格按照保证金子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后果自负。缴纳保证金后,请及时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缴纳情况,确保后续流程可正常参加。电子交易系统如显示状态为已缴纳(已缴费),即代表缴纳成功。如缴纳不成功或出现任何关于保证金子账户的问题造成无法正常缴纳保证金的,请及时联
系组织方联系人处理)。未办理网上银行的竞买人,请提前自行办理。
缴纳不成功或逾期到账的,将无法进入竞价程序参与竞价。
(四)网络竞价阶段。网络竞价阶段分为自由竞价阶段、限时竞价阶段。具体为:
1、自由竞价阶段:2022 年 6 月 28 日 10 时 0 分至 10 时 30 分,
该段时间为正式报价时间,竞价人所报价格产生法律效力。
2、限时竞价阶段:每次限时周期为 300 秒,首次限时周期从 2022
年 6 月 28 日 10 时 30 分起计算,出价次数不限。若在预定的限时周
期有竞价人继续报价,则此新报价为当前有效报价,系统将再延时 300秒,如此循环,直至没有新的有效报价(系统倒计时结束,无人出价为止)。若在预定的限时周期(300 秒内)无人继续报价,本阶段将在 10 时 35 分结束,上一个阶段最终报价为最高报价。
(五)竞价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自备终端(电脑)登录网络竞价系统正式报价,报价结束后,可通过系统查看竞价结果。
(六)竞价人应亲自参加竞价,若竞价人不能参加,可委托代理人参加,不参加者不影响竞价结果。
(七)竞投违约的处置:组织方发布竞价活动《成交确认书》后中标人未在 10 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同视为中标人违约,按中标人自动弃标处理,其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七、本次竞价的基本要求
(一)竞价人愿承担所有参与竞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竞价人自愿参加竞价,对本次竞投中存在的风险自行承担责任。
八、特别约定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方有权暂停、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
1、网络竞价服务器机房网络、互联网络或组织方网络中心出现故障的;
2、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3、因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期结束时间或限时竞价周期等设置错误的;
4、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5、在网络竞价结果公示期内,有竞买人提出书面异议,认为交易系统存在不正常情形影响其报价,经核实的;
6、其他组织方认为需要暂停、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发生以上异常情形下网络竞价系统产生的竞价结果,组织方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组织方有权确认异常状态下竞价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此报价也是继续竞价时的起始价),非最终成交价;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竞价人,非最终中标人。
(二)网络竞价活动暂停或中止后,组织方有权决定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方式及具体时间,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规则如下:
1、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竞价,重新竞价起始价为相关标的原设定的竞价底价。
2、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继续竞价起始价为竞价异常
时网络竞价系统显示的最高有效报价。
重新竞价或继续竞价时,竞价人应按组织方公告的方式及时间参加继续竞价;如竞价人未按组织方安排的方式及时间参加继续竞价,将视为该竞价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且不影响竞价结果;如继续竞价时无人应价,则确认继续竞价前的最高报价为成交报价,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人。最终成交结果以组织方确认为准。
(三)在交易过程中,经委托方(转让方)申请或有权机关通知,组织方核实后,有权决定中止或终结交易;在中止交易期间,经委托方(转让方)申请或有权机关通知,组织方核实后,作出恢复、延长中止期限或终结交易的决定。
(四)组织方作出网络竞价中止、恢复、延长中止期限或终结交易的决定以及后续竞价安排,将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告,请相关竞买人自
行留意。
九、附则
1、本次交易标的按现状处置,组织方对交易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
责任。竞价人须仔细阅读本竞价书中的规定要求,遵守项目公告。
2、竞价人对自己的竞价注册账户的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价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产权交易机构竞价网络或服务器的用户,在该网络或服务器上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是竞价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价人负责,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责任。
3、若因竞价人自身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导致其无法正常报价,
组织方不承担责任。
4、如出现特殊情况,而本竞价文件不能解决时,组织方可提出召开临时会议,会议所做出的决定与本竞价文件基本原则不矛盾的前提下,具同等效力。
5、本公开竞价书解释权归委托方。
附件一:同样本及相关资料。
附件二:《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手册》(下载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xxx?xxx0000)。
附件一:合同样本及相关资料
土地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为了充分利用原有空置房屋土地资源发展经济,盘活国有资产,乙方通过竞标,取得本合同租赁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租赁标的物土地和房屋的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标的物的位置、面积及租赁标的物交付,经营业务范
围
1.1 租 赁 标 的 物 的 位 置 : 位
于 。
1.2 租赁标的物:面积约 平方米的房屋和面积约 平方米的土地。
1.3 经营范围:乙方租赁标的物可用于除会造成环境污染、存在安全隐患之外的合法经营。
1.4 经营方式: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
1.5 乙方交清履约保证金及第一个月的租金后,在租赁期限开始计算之日,甲方把所上述标的物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5 年,共 60 个月;自 20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止。即每年的 月 日至次年的 月 日为一个租赁年。
第三条 租金、履约保证金或其它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上述租赁标的物每月租金共为 元,一个租赁年租金共为 元, 年的租金共为 元。
3.2 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对场地进行物业管理,且甲方承诺不再向乙方收取除本合同条款约定租金以外任何费用。
3.3 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本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支付 3 个月租金 元(¥ 元)给甲方作履约保证金。租赁期届满并且乙方不存在违约,乙方应按原移交财产额如数完好交回给甲方;甲方应在乙方将租赁标的物移交完毕后 1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3.4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终止的,乙方已按时缴纳租金且未发生冲抵事项或已补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应一次性不计息退还保证金,但乙方单方申请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或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3.5 付款时间:租金按月支付。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先交第一个月的租金给甲方,以后每个月的租金为当月 10 日前交清,逾期不交或不缴足租金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6 其它费用:
3.6.1 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支付因土地使用权或房产所有权而产生的国家或地方规定的任何税收和费用,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费。
3.6.2 乙方自行申请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费用按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由乙方自行申报缴付。
3.6.3 甲方同意并协助乙方办理水电装表到户,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发生的物业管理、水电、卫生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交。
3.6.4 租赁期间因乙方所发生的一切税收、工商管理费、环保、联防、治安、暂住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交,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3.6.5 乙方职员工资、相关设施的维护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第四条 租赁标的物的装修和添建、加装、改造和安全责任。
4.1 乙方应合理使用所租赁的房屋,租赁期间房屋如有损坏、灭失或非正常价值减损,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委托有关部门修复到正常使用状态,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保证交回甲方时是完好无损的。
4.2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应保护现有设施完好。如需装修、添建、加装和改造,应书面报告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实施,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届满,装修、添建、加装和改造物等无偿移交归甲方所有。
4.3 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对租赁标的物作出不
影响主体结构(或主要功能)的添建、加装和改造,但法律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的,乙方应当依法履行法定的报批手续;乙方擅自对租赁标的物进行添建、加装和改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承担费用对租赁标的物进行装修、添建、加装和改造,但乙方对装修、添建、加装和改造物不具有所有权,只享有在租赁期内使用权。
4.4 租赁期间,乙方是租赁标的物的管理使用人,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在使用租赁标的物及进行装修、添建、加装和改造过程中,均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甲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双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租赁标的物发生治安、消防或其他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5 租赁期满或甲方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收回租赁标的物时,乙方在租赁期间的装修物或经甲方同意在承租空地上投资新建的房屋及其他所有的装修、添建、加装和改造物等物品的所有权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拆除。
4.6 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标的物,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不得利用租赁标的物从事非法经营或其他非法活动。
4.7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物转租、分租或以任何方法方式允许他人使用租赁标的物。
4.8 乙方应对租赁标的物进行正常的维护、修缮、检修和检查,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甲方按本合同 1.5 条款约定将租赁标的物交付给乙方。
5.1.2 甲方保证拥有该租赁标的物的出租权,若因权属纠纷而影响乙方使用的,甲方应负责处理。
5.1.3 甲方应为乙方正常经营需办理证、照提供必要的协助。
5.2 乙方责任:
5.2.1 乙方在租赁标的物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及时办理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以及其它相关的许可证明,并提供给甲方存查。
5.2.1 乙方在租赁期间,拥有自主经营权,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经营责任(包括一切安全生产责任)、债权债务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2.2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租金及其他本合同中明文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
5.2.3 租赁经营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2.4 租赁期间内,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人需要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并且承租人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自己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如果承租人利用此房进行不正当的经营或者违法活动,出租方有权无条件地立刻收回房屋,如果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5.2.5 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 3 日内,将租赁标的物土地、房屋和租赁期间的装修物或经甲方同意新建的房屋及其他所有的装修、添建、加装和改造物等物品交还给甲方;甲方需保留的除外,如有未经甲方同意未搬走之物品,则属于乙方遗弃物由甲方处理,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仍可以向乙方追偿;乙方即使对租赁物进行了装修、添建、加装和改造,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赔偿或补偿;甲方对乙方的装修、添建、加装和改造等不作任何补偿,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拆除的,则属乙方违约,乙方除应修复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5.2.6 乙方在收到甲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发出的解除或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标的物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将租赁标的物无偿移交给甲方,否则,属乙方违约;甲方除可不予返还乙方已缴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外,甲方按原租金标准收取占用期间的租金,因逾期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6.1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如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变更或解除的,甲方有权解除并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6.2 租赁期间,租赁标的物所有权被第三方起诉而被法院拍卖、或因抵押而造成相关纠纷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解除终止本合同,甲乙双方均不属违约。
6.3 若发生地震、水灾、台风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房产损毁不
能正常使用,则乙方应承担费用并负责尽快修复。在房产修复期间,乙方免交租赁款及其它相关费用,待房产恢复使用后继续计算租金和费用,合同有效期相应顺延。若不可抗力发生,或法律法规的变更,且短期内无法排除致使合同不宜继续履行(以相关部门出具意见为准),则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解除终止本合同而无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合同如本款所述解除终止时,双方应按实际使用天数即时结清一切费用。当不可抗力发生,遭受事故的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有关情况。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因此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的损失,属甲方的由甲方承担,属乙方的由乙方承担。但解除本合同之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回应,否则,视为同意解除本合同。乙方没有书面通知甲方的,按合同正常履行处理。
6.4 租赁期内,乙方有以下所述情形之一的,属于乙方违约,甲方可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可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便将租赁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2)利用租赁的标的物进行非法经营或非法活动的;
(3)拖欠租金累计 30 日,仍未付清该费用的;
(4)未经甲方同意转租的;
(5)未办理合法营业执照或其他原因被市场监管部门勒令停业的;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解除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
(7)法律规定可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6.5 租赁前甲方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租赁期间乙方经营所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负责。
6.6 租赁期届满,乙方应把甲方原有的财产归还给甲方,如租赁期间甲方财产受到损失后由乙方补缺配置的,都归甲方所有,由乙方单方面新置的动产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约定甲方可单方解除或终止的情形外,如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7.2 租赁期间,乙方如不按时交清租金,则按欠款总额每日 5%计付违约金给甲方;超过 30 日不交清所欠租金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合同,不退回履约保证金给乙方;甲方邀请第三方在场见证清
点收回租赁标的物,发现损坏的,甲方可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甲方收回租赁标的物时造成乙方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并不退回履约保证金给乙方,乙方应继续支付欠缴租金和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它约定
9.1 因国家建设用地、政府规划、引进项目用地、企业改制、企业资产被法院拍卖原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场地并解除合同,但甲方应提前 15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 60 日内搬清。由此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属违约,双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收回房屋后经清点租赁标的物没有损坏的,甲方将履约保证金和收到未到时间履行完毕的部分租金在 15 日内退回给乙方。政府拆迁补偿属甲方的租赁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修、加装和改造、搭建部分)则属甲方所有,而乙方对本合同中的全部不动产均不获得补偿。
9.2 合同期届满之日或乙方逾期 30 日届满之日不交清所欠租金的,或本条第 9.1 条款通知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本协议解除之日,乙方应在上述届满日起 3 日内,将租赁标的物内的动产等物品撤出,逾期乙方不撤离的物品,视为乙方的弃置物。甲方有权无需通过诉讼等方式即可强制收回租赁标的物,并对上述规定的弃置物享有占有、处分权,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损失的权利。如发现租赁标的物或设施被损坏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9.3 本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违约,甲方则可没收乙方提交的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尔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通知的 3 日内补交 元合同履约保证金,拖欠租金的,还应补交租金和利息(按应补交租金额每日 0.06%计算利息);否则,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租赁标的物和乙方投资装修、添建、加装和改造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并进一步追讨乙方拖欠的租金和利息
(按应补交租金额每日 0.06%计算利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9.4 续约:本合同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9.5 甲乙双方不会因签署本合同构成任何合资、雇佣或代理的关系。
9.6 乙方提供之营业执照内容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9.7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执行中出现不可抗力等外因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作补充协议加以明确。
9.8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1 份交由廉江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备案,1 份交至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9.9 由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制定乙方已认可的有关招租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产权竞买人)
2022 年 5 月
目录
综合系统
1、 操作系统:windows 7 及Windows7 以上 2、 办公软件:office 2010、Adobe Reader 3、 浏览器:推荐 IE 11 版本
4、 新系统咨询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5、 新系统 Q 群:419264981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注册账号 2、主体信息登记 3、数字证书办理 4、主体身份申请 5、办理申请身份的相关业务
1、 启动“浏览器”软件,在计算机桌面上找到浏览器图标双击;
2、 输 入 湛 江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门 户 网 站 网 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通过页面右侧平台入口登录或直接输入交易系统登录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选择【用户名登录】的登录方式,填写“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或使用数字证书扫码登录。
2、 系统登陆页面点击“用户注册”。
3、 查看注册说明并“同意”。
4、 选择主体类型并点击“下一步”(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公司性质的竞买人选择“法人”主体类型,个人性质的竞买交易选择“自然人”。注意:注册时请按照营业执照上类型选择(合资、独资、国有、私营、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制、有限责任、自然人投资等类型均请选择法人。),请确定后再注册。主体类型不可更改。
5、 填写注册信息确认无误点击“完成注册”(必须真实一致)。
6、 输入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点击“登录”。
1、 综合管理-主体信息登记。
2、 填写登记信息并保存(必须真实一致,组织机构等一系列企业证件在这里面添加,资质及人员在主体身份申请时添加)。
3、 点击“确认信息完善”(所有信息填写完准确无误后在进行点击)。
根据主体信息填写情况选择性的信息变更。 1、 主体信息变更-添加。
2、 勾选需要变更的信息,填写变更后的信息并“保存”。
3、 提交审批,提交之后审批自动通过后即变更成功。
根据注册用户的企业类型申请主体身份。
1、 选择自身主体身份点击“申请”(根据所需要投的标来进行身份的开通)。
2、 添加企业资质(选择产权竞买人的不需理会此项,直接点击网页左上方绿色方框“确认完善该身份信息”即可),选择资质等级及其填写他信息并点击“保存”(添加资质的时候可以选择主项资质和其他资质,其他资质多数不作为投标所需的必须资质,如有可以添加)。
3、 选择主项资质(如果是综合类资质就把综合类资质包括的所有专业、专项、行业等资质逐一添加,系统不提供综合类资质的选项),按照企业资质证书上的资质逐条添加并保存(资质证书上面有几项资质就添加几项资质,要把所有证书上有的专业、专项、行业资质都添加,添加不全影响投标报名)
注意: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如果有岩土工程专业甲乙级的也要根据实际资质在系统中添加岩土工程(分项)中的资质)。
资质证书上有几项就必须要添加几项,类似下图的显示才正确。
4、 添加企业证书,填写信息点击“保存”(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行等,如果证书上没有发证日期与截止日期可以和营业执照上日期一致或是自己定义个日期就可以,不影响投标)。
5、 添加执业人员信息,填写人员信息及选择执业资格名称并点击“保存” 。
6、 全部添加之后点击“确认信息完善”(确认信息完善之后审核自动通过,如果修改内容点击“资质上传”,重新提交审核后修改的内容生效)。
注意:审批状态是“审核中”的无法添加资质,需要审核人审核通过或是之后才可添加。
7、 审批通过后该身份被开通,在操作栏出现对应系统与功能(点击上面的“产权”可查看公告和报名等操作)。
点击“产权”按钮进入产权竞买页面
1、查看近期网上竞价的相关公告内容。
2、 点击“转让公告”按钮可“查看”公告内容。
3、可查看公告内容以 PDF 打开,交易附件下载相关的招标资料。
4、点击项目名称可查看该项目的相关信息
1、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进行报名,点击“报名”按钮。
2、点击“同意”接受让意向申请书。
3、 填写真实的信息,点击“保存”。
4、报名成功后(可以参加”网上竞价”),该项目会进入到“已报名项目”中。会有报名信息查看、回执、撤销报名等操作。
5、点击“报名信息查看”,查看报名时填写的信息。
6、点击“回执”可以将报名的回执单下载打印。
7、点击“撤销报名”,在报名截止之前都可进行撤销报名,重新进行报名。
点击“保证金缴纳按钮,”并点击“保证金子账号”。注意:请根据标段谨慎进行保证金缴纳,并核对开户行、账户、和子账号。(如有多个标段需要分别对不同的标段生成保证金子账号 进行逐一交付)
1、参与网上竞价点击“报价”按钮进入报价页面。(如网页提示拦截页面请选取信任该网页来进入页面)
2、未缴纳保证金或是缴费金额不足在参与竞价时会提示不能进行竞价。(建议:保证金缴纳最好在竞价前一天进行缴纳防止因未缴纳保证金而不能参与竞价)
3、第一位报价者第一次报价时可以使用“起始价报价”按钮,随后“起始价报价”按钮消失,报价金额等于当前最高报价+(竞价幅度*倍数),提交报价后将无法撤销,请慎重报价。(每 次报价最高出价倍数为 10 倍,可进行多次报价)
4、出价之后最高报价会显示当前最高的出价金额,“报价记录”中会显示所有的报价金额, “我的报价记录”中会记录自己的一个报价情况。
5、当自由竞价结束进入延时竞价时,每有一个用户进行报价时,报价时间将会自动循环延时竞价时间(当延时竞价还剩 1 分钟时系统会在 1 分钟内提示 3 次剩余时间出价时间),直到无人出价后时间走完系统会提示竞价结束并给出最高竞价方的结果。
温馨提示:
1、为保证稳定安全的使用本系统,请使用 IE8.0 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本“竞价平台”(推荐 IE 11 版本)。
2、为避免注册、报名人员过于集中导致报名失败,建议在报名截止时点前提前报名。
3、特别注意:缴纳保证金后,请及时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缴纳情况,确保后续流程可正常参加(“保证金缴纳”项“状态”列中显示“已缴费”则表示报名成功,否则请及时联系组织方联系人处理)。
4、“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咨询电话: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