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HBYZLC-2020089
威县 2020 年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有机肥购买及施用服务等)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HBYZLC-2020089
采购人:威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xxx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零二零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 第五章 采购数量及规格第六章 评标办法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范本)
第八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威县2020年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有机肥购买及施用服务等)
项目概况
威县 2020 年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有机肥购买及施用服务等)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xxxx://000.000.000.000:0000/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 14 点 1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BYZLC-2020089
项目名称:威县 2020 年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有机肥购买及施用服务等)
预算金额:929.41 万元,其中物化投入部分 209.41 万元,社会化补助部分 720 万元。
最高限价:929.41 万元,其中物化投入部分 209.41 万元,社会化补助部分 720 万元。
采购需求:物化投入部分购买有机肥 4870 吨;社会化补助部分服务标准化梨园 15000
亩:a.每亩施用(采购)腐熟牛粪 5.5 方或羊粪 2.5 方;b.施肥方式为机械开沟施肥,沿梨树行双侧开沟,宽×深规格≥30 厘米×30 厘米;c.施肥均匀,回填覆土平整。
合同履行期限:50 日历天
x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需货物及所要求的服务。(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不允许投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搜索企业名称,在页面上点击“信息打印”,文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0 年 11 月 5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1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在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xxxx://000.000.000.000:0000/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2020 年 11 月 26 日 14 点 1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xxxx://000.000.000.000:0000/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报名须知:
1.登录系统时,请必须使用火狐或者谷歌浏览器。
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威县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xxxx://000.000.000.000:0000/#/)。
3. 未经资格确认( 注册登记) 的投标人, 请前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e) 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0319-3250118。
4.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需要使用企业 CA,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 CA 官网(xxxx://xxx.xxxxx.xxx)进行咨询办理,具体事宜可联系 18631901603。
5.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威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xxxx://000.000.000.000:0000/#/)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 , 投 标 人 可 通 过 威 县 公 共 资 源 全 流 程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xxxx://000.000.000.000:0000/#/)在线参与开标。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进行报名,并且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制作投标文件并点击提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
3.投标人请在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3.183.161.219:8090 下载中心下载工具、操作手册、演示视频。
重要提示:
本 项 目 采 用 网 上 电 子 开 评 标 , 请 投 标 人 在 威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123.183.161.219:8090)下载中心下载工具、操作手册、演示视频,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视频》。
对于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均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供应商请随时关注网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威县光明西路 70 号
联系方式:xxx 0319-61621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xxx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邢台市南园路
联系方式:xxx 187309633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1873096334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名 称: 威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威县光明西路 70 号联系人: xxx 电 话: 0319-6162134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 河北xxx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邢台市南园路 联系人:xxx 电 话:18730963346 |
3 | 采购项目名称 | 威县 2020 年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有机肥购买及施用服务 等) |
4 | 采购文件编号 | HBYZLC-2020089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6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7 | 采购内容 | 物化投入部分购买有机:4870 吨;社会化补助部分服务标准化梨园 15000 亩:a.每亩施用腐熟牛粪 5.5 方或羊粪 2.5 方;b.施肥方式为机械开沟施肥,沿梨树行双侧开沟,宽×深规格≥30 厘米×30 厘米;c.施肥均匀,回填覆土 平整。 |
8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9 | 供货时间、地点 |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50 天内完成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10 |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 质量要求:合格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
11 | 联合体投标 | x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 年 11 月 26 日 14 时 10 分 |
14 | 投标有效期 |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5 | 投标保证金 | 响应保证金递交方式的范围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响应人可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鼓励响应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参与采购活动。 保证金金额:150000 元。 1.保证金需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交纳,不允许以现金形式交纳,否则无效。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 17:00 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交至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不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保证金收据。 磋商保证金递交至: 户名: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账号:100404976701 交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行交款事由:( 项目 标段)投标保证金 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000-0000000 0.电子投标保函。响应人可登录威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 “电子投标保函”按钮,在线确认企业信息并选择担保机构无抵押开具电子保函。开具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方法见《电子投标保函 操作手册》。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注: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件,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 账户信息扫描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 ||
16 | 投标最高限价 | 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929.41 万元; 超出投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
17 | 签字盖章 |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印章)。 |
18 |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文 件) |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
19 | 投标文件的装订(纸质 文件) | 正本和副本分别胶装。 |
20 |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纸质文件) |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 本”字样。 |
21 | 投标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标注(纸质文 件)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 |
22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综合评分法 |
23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时间:2020 年 11 月 26 日 14 时 1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000.000.000.000:0000/#/) |
24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0 年 11 月 26 日 14 时 1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000.000.000.000:0000/#/) |
25 | 开标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威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招标人对已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二次解密; (6)投标人对开标记录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记录; (7)开标结束。 注: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
26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 求 | ( 1)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招标货物中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 ,产品的价格、技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术和商务等指标,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及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产品目录》中的货物和服务。且以最新、有效的清单(目录)为准。 (3)为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4)对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5)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商用密码相关资质;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 (6)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 (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采购文件具体规定。 (8)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采购文件具体规定。 (9)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 文件具体规定 | ||
27 | 全流程电子标相关标准 | 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加盖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电子印章,封面盖章即视为全本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已在指定位置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在指定位置盖章或签字。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原件的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招标文件中,如有投标人须知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 致的情况,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28 | 其它要求 | x项目为网上电子开评标,投标人自愿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请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并且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其递交的数据电子文件相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存档备案使用。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现场开标(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不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可通过互联网参与在 线开标。 |
29 | 开标补救措施 | 电子交易系统补救措施 投标人无法使用 CA 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时,可以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生成的解密字符串进行解密。 |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1.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河北xxx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威县农业农村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工作的河北xxx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3. 合格的投标人
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需货物及所要求的服务。2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不允许投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搜索企业名称,在页面上点击“信息打印”,文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投标人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5)采购项目及要求;
(6)评标办法;
(7)合同主要条款。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6.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投标人。
7.现场考察
7.1 若投标人需对拟投标供货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 投标货币
x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 联合投标
x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知识产权
12.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3.1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认定);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其他投标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2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投标报价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可先到拟投标供货、安装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供货现场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
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供货安装时间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2)投标报价包括货物本体费、各种税费、相关费用(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人员培训费、保险费)以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3)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3.3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本次采购产品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要求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
(2)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技术要求偏离表;
(4)产品彩页资料;(如有)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4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说明投标产品的质保期、质保期内的质保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
(2)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4.投标文件格式
14.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5.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交纳,不允许以现金形式交纳,否则无效。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交至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不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保证金收据。
15.2 投标保证金信息:
户名: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3001658308050511347
交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行(威县建行)交款事由:( 项目 标段)投标保证金
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000-0000000、3250118
15.3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5.4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5.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到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原件一份后五个工作日内预予退还。
15.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适用纸质文件)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字、盖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
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7.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
17.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适用纸质文件)
18.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
18.2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应同时封装于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单位公章)。
18.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中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0.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
标。
四、开标和评标 21.开标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
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1.3 开标时,投标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4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投标函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 评标
22.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
22.2 评委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18号令)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22.3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2.4 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5 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2.6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2.7 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了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五、定标
23. 定标原则
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24. 定标程序
24.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4.2 确定的中标人,应在指定网站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4.3 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25.中标通知书
25.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 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3 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本项目拒绝合同分包形式履行合同。
27.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8. 履行合同
28.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8.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9. 验收
投标人应给出项目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验收由采购人、中标人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验收完毕由采购人及中标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名。
七、投标纪律要求
30.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八、支付货款
31. 申请支付
供货完成经验收合格、审计结算后付至项目审定金额的 97%,剩余项目审定金额的 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九、质疑和投诉
32、详细规定见《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十、其他
33、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标准计取。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威县 2020 年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有机肥购买及施用服务等)
投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采 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 (法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印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一、投 标 函
(招标人):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项目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我方所投产品的单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数量: ,总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注:电子投标文件系统请填报单价金额。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订后
天内完成项目的供货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产品质量达到 标准。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人民币 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5、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6、我方已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没有任何含糊不清或误解招标文件的质疑。我方同意从采购人规定的投标日期起遵循我单位所有承诺。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本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电 话:传 真:
日 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xx):
日期:
说明:若是中小企业则需提供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企业主管部门认定证明。若不是中小企业则不需要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 单 位 , 且 x 单 位 参 加 单 位 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期:
说明: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说明: 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环保、节能产品证书或公告
x投标人提供的是节能或环保产品,须提供与投标产品相对应的证书或公告界面,并作出明显备注,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二、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投资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
成立时间:经营期限:
营业执照注册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投资人)居民身份证号: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投资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自愿参加开标会的,现场须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核查。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投资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投资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投标活动, 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xx)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请在此附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正面及反面的复印件
注:委托代理人自愿参加开标会的,现场须单独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核查。
三、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单价 | 小写:大写: |
投标总价 | 小写: 大写: |
数量 | |
供货时间 | |
供货地点 | |
质量标准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四、投标产品报价明细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性能指标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投标总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
合计 |
注:投标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对本表进行细化和补充或另附细化后的分项价格报价表。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五、商务偏离表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及其影响 |
1 | 《投标文件》份数 | ||
2 | 《投标文件》构成 | ||
3 | 供货时间 | ||
4 | 供货地点 | ||
5 | 质量标准 | ||
6 | 投标有效期 | ||
7 | 其他条款 | ||
… |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六、投标人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完成项目质量 | 备注 |
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如有)。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
七、规格、技术指标响应偏离表
序号 | 产品名称及型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对货物(设备)性能的影响 |
注: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及指标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八、供货方案及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供货周期保证措施、技术培训方案、售后服务及承诺等内容
九、其他资料
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下载信息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执或电子投标保函
5、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各投标人应提交上述全部资料并将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红色印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交以上资料复印件的,按无效标处理。
第五章 采购数量及规格
补助 环节 | 建设内容 | 单价 | 合计金额 | 规 格 参 数 | 备注 |
物化投 | 鼓励梨园种植主体就 | 附后 | |||
入补助 | 近购买有机肥,每亩施 | ||||
用 1 吨,补助面积 4870 亩,合计 4870 吨。 | |||||
社会化 服务补 | 推行“ 规模养殖场+有 机肥企业或社会化服 | 附后 | |||
助 | 务组织+标准化梨园” 模式。开展有机肥积造 | ||||
(生产)、施用全过程 服务面积 15000 亩。 | |||||
合计 |
一、物化投入部分购买有机肥参数:
1.主要参数:
a.外观:外观颜色为灰色或褐色,大小均匀,无恶臭,无机械杂质;
b.技术指标:有机质含量(以干基计)≥45%;总养分(N+P2O5+K2O)含量(以干基计)≥5% 水分(游离水)含≤30%;PH 为 5.5—8.0;
c.重金属限量指标:总砷(As)(以烘干基计)≤15、总汞(Hg)(以烘干基计)≤2、总铅(Pb)(以烘干基计)≤50、总镉(Cd)(以烘干基计)≤3、总(Cr)(以烘干基计)≤150
d.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菌群数指标应符合NY884 的要求。
e.包装标识:用覆膜编织袋或塑料编织袋衬聚乙烯内袋包装。包装袋上标
注产品名称、商标、有机质含量、总养分含量、标准号、登记证号、企业名称、厂址。其余按GB18382 规定执行。
f.运输贮存:贮存与干通风处,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潮、防晒、防爆裂。 2.供货方应将有机肥运输到采购方指定梨园。
二、社会化补助部分有机肥(熟牛或羊粪)积造、施用到梨园
1..采购内容:开展有机肥施肥到园 15000 亩(采购方指定梨园)。
2..主要标准:a.每亩施用腐熟牛粪 5.5 方或羊粪 2.5 方;b.施肥方式为机械开沟施肥,沿梨树行双侧开沟,宽×深规格≥30 厘米×30 厘米;c.施肥均匀,回填覆土平整。
第六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评委委员会成员的三分之二。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第一至第三名;
(4)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 评标程序
2.1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供应商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3. 定标及定标程序
(见第二章第 23、24 条)
4. 评标方法
4.1 综合评分法
4.2 评分说明:
(1)由评委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等评审内容进行综合比较打分,评委打分表作为招
标归档资料保存。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人在报价明细表中,须对拟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政策的投标产品及报价单独作分类汇总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以及制造商的企业类型(中型、小型或微型)。投标人未按此项要求列明或汇总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评价该投标人是否享受小微企业折扣政策。
中小企业的认定,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证明文件。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是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5)招标货物中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 ,产品的价格、技术和商务等指标,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及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产品目录》中的货物和服务。且以最新、有效的清单(目录)为准。
(6)招标货物中如涉及国家强制认证应当符合国家强制认证制度,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理解该文件。
(7)对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5. 评标细则及标准
5.1 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业绩、售后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因素。
5.2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独立依据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和方法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5.3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
性偏离。
5.3.1 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重大偏离: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了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3.2 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1) 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2)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3)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4) 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5)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
(6)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投标文件有上述(1)--(4)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投标文件制作不规范。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4 综合评分法: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投标报价 | 30 | 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资格审查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单价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单价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 价)*价格权值*100 | 0-30 分 |
2 | 技术性能参数 | 20 | 产品规格性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 15.1-20 分 |
产品规格性能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提供部分相应的的证明文件 | 8.1-15 分 | |||
产品性能不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性能一般,且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 0-8.0 分 | |||
3 | 实施组织方案 | 15 | 实施组织方案,项目管理制度,产品安装和调试的主要技术措施,质量保证等科学、完善。 | 10.1-15 分 |
实施组织方案,项目管理制度,产品安装和调试的主要技术措施,质量保证等比较科学、完善。 | 5.1-10.0 分 | |||
实施组织方案,项目管理制度,产品安装和调试的主要技术措施,质量保证等不够完善 | 0-5.0 分 | |||
4 | 产品质量保障措施 | 15 | 产品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完善 | 10.1-15 分 |
产品质量保证措施较为科学、完善 | 5.1-10.0 分 | |||
产品质量保证措施一般,不够完善 | 0-5.0 分 | |||
5 | 供货时间保障措施 | 10 | 供货计划科学、合理、完善可行 | 7.1-10 分 |
供货计划较为完善可行,能满足实际使用 | 0-7.0 分 | |||
6 | 售后服务承诺 | 10 | 质保期内、期后的售后服务承诺细致、周到,措施完善 | 7.1-10 分 |
质保期内、期后的售后服务承诺措施较为完善 | 0-7.0 分 |
6.计算错误的修改
6.1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6.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xx地履行职责。
7.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7.4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7.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7.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8.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8.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8.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8.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8.5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
8.6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范本)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随机配件 | 交货期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撕裂、无划伤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且最迟应在 年 月 日前全部完成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
供货完成经验收合格、审计结算后付至项目审定金额的 97%,剩余项目审定金额的 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
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xx) 乙方: (xx)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签约日期: | 年 月 日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第八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