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 分类编码 计量单位 数量 是否进口 分包要求 1 1 档案管理服务 C23200000 项 1 否 不允许分包
编 制 说 明
一、采购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编制采购实施计划,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编制。
二、编制的采购实施计划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 号)要求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三、斜体字部分属于提醒内容,编制时应删除。四、对不适用的内容应删除,并调整相应序号。
一、合同订立安排
本项目预计于 2024 年 7 月至 9 月完成项目招标。
(二)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
通过三方询价,确定嘉峪关市科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 任公司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
(四)采购项目项目预(概)算及最高限价包 1 预(概)算:70 万元
最高限价:62.5224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共一个标包,并且不允许进行分包。
包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 分类编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是否进口 | 分包要求 |
1 | 1 | 档案管理服务 | C23200000 | 项 | 1 | 否 | 不允许分包 |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单一来源采购
□其他采购方式:
选择采购方式的理由:市财政部门审批选择的招标方式。
(2)采购方式是否需要财政部门批准:
□不需要
☑需要,报批安排:已进行申报手续,在甘肃政府采购 网上进行市县采购计划备案,等待财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 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 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2024 年度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 2024 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纳税证明:提供 2024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 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投标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8)本次项目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根据嘉峪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
的通知》(嘉财采字〔2024〕11 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 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
(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5)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5)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
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 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公开方式
□邀请方式,依据:
□最低评标价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 部分 (15 分) | 15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15%×100 2.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标。 3.为了遏制恶意竞标,确保采购需求和科学择优,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必须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保证按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提供材料的承诺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 |
☑综合评分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公开招标项目, 需采用综合评分法,来对投标人的综合实力,项目实施方案,以往的业绩等来综合评定,选出最佳的投标商提供优质服务。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理。 | |||
2 | 商务 部分 (22 分) | 10 | 业绩:投标人提供 2021 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 1 个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注: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盖公章 |
3 | 投标人能够提供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证书的(业务种类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得 3 分 | ||
6 | 投标人所提供人员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得得满分,每提供一项得 2 分(高级档案管理师、高级保密师、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等); | ||
3 | 投标单位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 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 1 分,共计 3 分,(须提供上述认证证书扫 描 件 和 “ 认 证 认 可 业 务 信 息 统 一 查 询 平 台 (xxxx://xx.xxxx.xx/)”的查询截图。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 通过年审,不提供者不得分) | ||
3 | 技术部分(63 分) | 15 | 实施方案: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方案、实施进度计划、项目组织管理及人员安排等内容,根据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 进行评价。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方案、实施进度计划完善、贴合 业务实际,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优于项目要求得 15 分; 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方案、实施进度计划基本合理,基本能够贴 合业务实际,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满足项目要求得 11 分;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方案、实施进度计划不完全满足需求, 不完全能够贴合业务实际,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不完全 满足项目要求,得 7 分;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方案、实施进度 计划不满足需求,不能贴合业务实 际,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 行性不满足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
6 | 人员配备:根据项目情况做出详细的管理组织方案,包括管理结 构、人员情况、人员配置原则等内容进行评审。组织方案设计合 理,安排科学得 6 分;设计不合理,科学性一般,得 3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6 | 设备配置:针对本项目拟投入设备情况及配置情况进行评审,设备优良配置合理得 6 分,设备较好配置较合理得 3 分,设备 配置一般,未提供设备配置情况或配置不合理不得分 | ||
7 | 项目进度计划: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进度安排方案进行评审,项目进度设计合理,安排科学,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7 分, 项目进度设计较合理,能满足项目需求得 4 分,项目进度设计、 安排一般得 1 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设计差不得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0 | 质量控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进行评审,针对项目的服务的质量控制计划及管理措施、质量与成果质量控制档案及管理措施、质量控制流程及保障措施等能能够做到有效辅助提升质量检测效率得 10 分,针对项目质量管理计划、 保障措施、质量控制安排有效得 7 分,针对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保 障措施、质量控制安排一般得 4 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设计差 不得分。 | ||
6 | 培训方案:提供拟投入项目人员培训计划 (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具体操作流程、注意事项) 等,投标人提供的总体培训方案内容清晰、培训内容整体理解准确,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 6 分;总体培训方案内容较为清晰、培训内容整体理解较为准确,能较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 3 分;总体培训方案内容不清晰、培训内容整体理解不准 确,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 ||
8 | 安全保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项目整理环节的安全保密措施、安全保密方案、项目安全制度、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保密管理方案、安全保密措施等进行评审,方案严谨科学有效得 8 分,方案较严谨较科学有效得 5 分,方案一般得 2 分。未 提供不得分。 | ||
5 | 售后及服务承诺: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应详细描述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方式、以及对可能产生档案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法,方案详细、明确、全面能够满足需求的,得 5 分;方案不 详细、不全面,得 2 分。没有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 ||
合计 | 100 |
□买卖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技术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
☑委托合同
□其他: 选择合同类型的理由: 项目本身所需。
□固定总价,要求:
☑固定单价,要求:根据投标人的报价作为合同签订的 依据,扫描文件数量作为结算依据,在项目实施后,原则上不追加资金(实行变更手续的除外)。
□成本补偿,要求:
□绩效激励,要求: 选择定价方式的理由:
档案数字化服务合同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
甲方:
纳税人识别号:地址:
账户号码:开户银行:
乙方:
税务登记证号: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开户行: 账号:
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档案数字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或双方书面同意,否则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所有附录(合称“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内事项的协议,并优先于双方之前就该事项达成的其他所有协议。双方确认其
在同意签署本合同时,并未依赖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声明、保证或其他担保。
第二条 本合同如需修订,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修改合同,方为有效。在修改合同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章 服务内容、范围、地点和时间第三条 服务内容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1 | 档案整理 | 打印档案卷皮、卷内目录和档案盒封面,扫描完毕 后装订、装盒上架; |
2 | 目录建库 | 建立目录数据库要按规范确定著录项,进行人工录 入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 |
3 | 档案扫描 | 对加工的档案进行扫描、图像处理、录入、质检、数据挂接等全部数字化加工服务,提交成品数据光 盘 |
4 | 数字化加工 | 档案扫描 |
5 | 配备监控 | |
6 | 图像处理 | |
7 | 图像存储 |
档案馆档案包含 ,乙方按要求完成档案的整理、建库、扫描、数字化加工等服务。
8 | 数据挂接 | |
9 | 图像稿本标识 | |
10 | 数据质检 | |
11 | 档案装订还原 | |
12 | 档案实体验收入库 | |
13 | 数字化工作文档整理 | |
14 | 项目验收 | |
15 | 数据备份 | |
16 | 成果移交(含整理后档案的运输和入库上架) |
第四条 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序号 1-16 所列举的服务项目,具体详见上述清 单。
第五条 工作场地
乙方在 为甲方提供服务,并应主动接受甲方对工作场地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 服务期限及验收标准
(1)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内: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档案数字化验收标准:档案数字化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和标准化,以保证数字化结果的质量和可靠性。
(3)数字化系统验收标准:包括扫描清晰度、图像质量、数据
准确性、成果完整性、可访问性、格式规范、登录流畅等。
第三章 服务质量要求
第七条 乙方在整个服务过程中应确保甲方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乙方应为档案数字化系统提供 2 年质保期(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提供免费维护、培训、升级等服务)。
第八条 乙方的档案整理服务质量应满足以下标准的要求: (1)GB/T9705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2)GB/T11821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3)GB/T1182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4)GB/T17678.1 CAD 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第一部分:电子文件归档与档案管理
(5)GB/T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6)GB/T50323—2001 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 (7)GB/T50328—2014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8)DA/T13 档号编制规则
(9)DA/T15 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 (10)DA/T18 档案著录规则
(11)DA/T19 档案主题标引规则 (12)DA/T22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13)DA/T28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14)DA/T38 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 (15)DA/T39 会计档案案卷格式
第九条 乙方的档案数字化服务质量应满足以下标准的要求: (1)DA/T31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2)DA/T43 缩微胶片数字化技术规范
第十条 乙方的其他档案管理服务质量应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
第十一条 如果本合同第八、九、十条所提及的标准存在相矛盾之处,以甲方的规定或要求为准。
第四章 服务费用与付款方式
第十二条 分项报价表,合同总额人民币 (小写:¥ 元),以上价格为固定总价,该价格包含的内容应达到合同中的服务要
求。
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电汇)
1.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60%预付款,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结算依据;完成项目总量的 80%后,经甲、乙双方对工作任务量验收并签字确认,甲方支付合同费用总额的 30%作为第二笔进度款,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结算依据;完成全部数字化整理后,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剩余 10%款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合同费用总额的剩余 10%。
2.票据要求:乙方应就本合同约定之业务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若因乙方自身原因或所开票据(发票)本身之问题造成甲方日后发生税收风险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收罚款、滞纳金、货币时间价值等,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保持进一步提起法律诉讼之权利。
3.若乙方变更指定收款账号的,须在付款前 3 日内向甲方出具乙方财务部门书面通知,乙方迟延或拒绝通知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存在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从上述款项中扣除违约金。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有权从上述应付款项中优先受偿。
第五章 甲方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章约定的金额和付款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 甲方应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执行本合同,支持和配合乙方的工作,并为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甲方联系人员: ; 联系电话: 。
第十六条 甲方的委托行为及其他相关档案管理行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于甲方违法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 甲方须尊重并保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第十八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度享有知情权与监督权。
第十九条 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档案整理服务工作或玩忽职守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乙方应当在 7 日内更换相应工作人员。上述被更换的人员无甲方另行批准不得重新参加本项目服务工作。
第六章 乙方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保证已获取并持有提供本合同规定服务所必须具备的所有许可证、执照及批文。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确保甲方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保护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安全,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与甲方约定的档案保管条件、业务操作程序、服务质量标准,开展档案服务。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及甲方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四条 在合同执行期内,乙方负责对项目提供 24 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在 5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最迟在第 2 个工作日内排除错误,2 个工作日内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以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将可能接触到甲方档案内容或数据的员工名 单及相应资质的证件复印件向甲方备案,未向甲方备案的员工不得接 触到甲方档案内容或数据,原已备案员工离职也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服务内容转包给第三方公司。如发现乙方有擅自转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派驻在甲方办公场所整理档案及在后台工作的 人员,在工作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如违反甲方制度或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财物损毁等经济损失,乙方 除应及时调配更换工作人员外,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无论基于何种原因解除本合同,乙方均应在本合同解除之日起7日内归还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且与甲方交接业务技术保障服务工作。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档案数字化工作任务。
第七 保密要求
第三十条 乙方应取得完成本合同服务所必需的相关保密资质。第三十一条 乙方须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或要求员工签订保密承
诺,确保员工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或相关个人隐私。
第三十二条 对于甲方因本合同提供乙方持有或处理的档案(及其他涉密息或敏感信息),乙方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其不被损伤、销毁、丢弃、窃取、删除、更改、摘抄、公布、出版,不被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的组织或个人接触、复制、使用。
第三十三条 乙方保证在收集、持有、处理或使用甲方档案(及其他涉密或敏感信息)时,只用于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服务。
第三十四条 乙方保证只允许已向甲方备案的员工因完成本合同规定服务的需要,而接触、复制或使用甲方档案(及其他涉密或敏感信息);并确保接触、复制或使用该档案(及其他涉密或敏感信息)的乙方员工接受与乙方同样的约束。
第三十五条 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档案(及其他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若被国家司法机关、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要求披露该档案(及其他涉密或敏感信息),须立即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 乙方不得擅自存留甲方的任何档案(及其他涉密或敏感信息)或其任何形式的复制件。
第三十七条 甲方有义务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标准、操作流程、技术方法、软件系统、仪器设备等。
第三十八条 在得知本方员工违反保密规定或协议,导致对方秘密被泄露时,甲方或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对方。
第三十九条 甲方和乙方均应主动接受、积极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保密监督检查和泄露事件
调查取证。
第四十条 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至保密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一方书面解除另一方此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止。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三十条至四十一条规定在本合同到期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八章 知识产权
第四十二条 甲方档案本身所包含的知识产权由原所有人所有。第四十三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服务对甲方档案进行著录、标
引、扫描、摘录、汇编、研究、出版等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第四十四条 由乙方形成的,可脱离于甲方档案或本合同服务内
容而独立存在的知识产权,如商标、软件著作权、专利技术、商业秘密等,归乙方所有。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五条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或乙方知识产权被侵害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由此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和相应间接经济损失。
第四十六条 由甲方原因造成甲方档案丢失、损毁或泄密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配合甲方开展调查取证。
第四十七条
由于甲方原因,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付款时间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服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甲方应承担欠付金额 0.1 %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2 个月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并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服务内容、交付服
务成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金额 0.1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2 个月的,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
第四十八条 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未达要求而导致甲方蒙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未在 2 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护、培训、升级等服务,应向甲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本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
第四十九条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档案被损毁、丢失、泄密或甲方知识产权被侵害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和相应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难以估量的,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或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乙方还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 10%的违约金。
第五十条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档案被损毁、丢失或泄密的重大事件,或使甲方档案面临严重威胁时,每发现一次,乙方应承担 元违约金,发现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 元违约金。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将约定的工作转委托、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随时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五十二条 乙方工作过程中若存在违规服务等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并对违规服务造成的损害恢复和经济赔偿。因违规服务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情形严重的,甲方在获得赔偿的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有权委托第三方履行本合同剩余义务,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
第五十三条 乙方对服务项目未提供 24 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未在 5 小时内到达现场,未最迟在第 2 个工作日内排除错误等情形出现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
第五十四条 乙方服务成果的扫描清晰度、图像质量、数据准确性、数字化结果的质量和可靠性、成果完整性、可访问性、格式规范、登录流畅等未通过甲方验收,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的服务时限不予顺延,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
第五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任一方单方要求解除合 同的,需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对方。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指合同任一方无法合理控制并导致其无法履行本合同承诺或义务的情形。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地震、旱灾、风灾、雨灾、雪灾、雷电、火山、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陷及任何其他自然灾害;(2)战争行为、公敌行为、恐怖活动、暴动、内乱、罢工、恶意损坏、革命、政变、政府干预(包括新法律、法规或法令)。
第五十六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向违约方追偿,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身权益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诉讼财产保全保险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等一切费用。
第十章 争议解决
第五十七条 在求助于外部争议解决机制前,合同双方应试图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
第五十八条 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五十九条 即使存在争议,双方应继续最大程度地履行各自在本合同下的义务。
第十一章 通知与送达
第六十条 双方签章处约定的联系方式为合法有效的唯一送达方式,任何一方变更地址或电话,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相应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的附录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对双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履约验收主体
☑采购人:嘉峪关市医疗保障局
□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第三方专业机构:
□专家:
□服务对象:
□其他:
(2)履约验收时间
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
(3)履约验收方式
档案验收由项目负责人和客户做对接
(4)履约验收程序
项目实施内容全部完成后,由中标单位递交验收申请, 建设单位在收到验收申请的十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5)履约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以招投标内容及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为 依据。
(6)履约验收验收标准
内容符合招标要求,完成采购人预期目标,达到合格标
准。
(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如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由中标单位根据检查要
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进行验收,如整改未完成,则对中
标单位进行考核。
(1)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执行最新的国家政策要
求。
(2)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以变化后的实施环境重
新制定实施方案。
(3)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以满足国家标准为前提, 制定贴近项目的技术方案。
(4)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以预算主管部门要求为
准。
(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回复相关投
诉和质疑,如质疑投诉属实,对质疑投诉事项进行修改。
(6)采购失败应对措施:上报主管部门,重新审批, 重新组织招标。
(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按照政府 采购法执行。
(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及时停止损害行为,并上报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