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 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若在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③ 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
杭州xx国际机场
供水站、航空器污水站等场所
药剂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二Ο二三年 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杭州xx国际机场供水站、航空器污水站等场所药剂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如下:
序号 |
名称 |
种类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食用面粉 |
|
特二粉 25KG/包 |
吨 |
10 |
|
2 |
台式浊度仪校准液 |
哈希 |
Cat.2662105-CN |
套 |
1 |
|
3 |
在线浊度仪标准溶液 |
哈希 |
Cat.2660153-CN |
瓶 |
1 |
1L |
4 |
pH7±0.02缓冲溶液 |
哈希 |
Cat2283549 |
瓶 |
1 |
500ML,黄瓶 |
5 |
pH10.01±0.02缓冲溶液 |
哈希 |
Cat2283649 |
瓶 |
1 |
500ML,蓝瓶 |
6 |
固定底物技术酶底物法试剂 |
科立得 |
00-00000-00 |
支 |
30 |
|
7 |
复合酶底物法检测菌落总数(培养基) |
xx士 |
00-00000-00 |
瓶 |
10 |
不需要分配盘 |
8 |
在线余氯仪进液管 |
哈希 |
5444300 |
盒 |
1 |
|
9 |
游离氯试剂 |
哈希 |
Cat.2105569 |
袋 |
2 |
200小包 |
10 |
食品级氯化钠 |
|
|
吨 |
0.5 |
|
11 |
聚合氧化铝(PAC) |
|
25KG/包 |
吨 |
0.1 |
|
12 |
聚丙烯酰胺(PAM) |
|
25KG/包 |
吨 |
1 |
|
13 |
S3000-COD-0-YHIl(铬试剂) |
聚光 |
20g/L&500mL/瓶&SIA-3000试剂瓶(500ML) |
批 |
6 |
有效期18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2-3次配送 |
14 |
S3000-COD-0-CH(银试剂) |
聚光 |
14g/L&1000mL/瓶&SIA-3000试剂瓶(1000ML) |
批 |
6 |
有效期36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2-3次配送 |
15 |
S3000-COD-0-JZ(校正液) |
聚光 |
250ma/L&250m瓶&透明方形塑料瓶 |
批 |
6 |
有效期9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4-5次配送 |
16 |
0-COD-0-JZ(校正液) |
聚光 |
2500mg/L&250mL/瓶&透明方形塑料瓶 |
批 |
6 |
有效期9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4-5次配送 |
17 |
S3000-COD-0-JZ(校正液) |
聚光 |
500mg/L&100mI瓶 |
批 |
6 |
有效期9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4-5次配送 |
18 |
氨氮S3000-NH3N-SH-XS(显色剂) |
聚光 |
400mL/瓶 |
批 |
6 |
|
19 |
氨氮S3000-NH3N-SH-YH(氧化剂) |
聚光 |
400mL/瓶 |
批 |
6 |
|
20 |
氨氮S3000-NH3N-S-S(酸熔液) |
聚光 |
10% (v/v) &250mL/瓶&SIA-3000试剂瓶(250mL) |
批 |
6 |
有效期18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2-3次配送 |
21 |
氨氮S3000- NH3N -0-JZ(校正液) |
聚光 |
25.0 mg/L; 透明方形 |
批 |
6 |
|
22 |
氨氮S3000-NH3N-0-JZ(校正液) |
聚光 |
50ma/L&100 mL/瓶 |
批 |
6 |
|
23 |
氨氮S3000-NH3N-0-JZ(校正液) |
聚光 |
1000mg/L&1000mL/瓶&透明方形朔料瓶 |
批 |
6 |
|
24 |
总磷S3000-TP-O-YH(氧化剂) |
聚光 |
40g/L&500mL/瓶&SIA-3000试剂瓶(500ML) |
批 |
6 |
有效期9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4-5次配送 |
25 |
总磷S3000-TP-O-HY(还原剂) |
聚光 |
100 g/L; 150mL/瓶; SIA-3000试剂瓶(250 mL) |
批 |
6 |
|
26 |
总磷S3000-TP-0-XS(显色剂) |
聚光 |
400 mL/瓶;SIA-3000试剂瓶(500 mL) |
批 |
6 |
|
27 |
总磷S3000-TP-0-JZ(校正液) |
聚光 |
5.0 mg/L; 250 mL/瓶;透明方形塑料瓶(250 mL) |
批 |
6 |
|
28 |
总磷S3000-TP-0-JZ(校正液) |
聚光 |
10 mg/L: 100 mL/瓶: SIA-3000试剂瓶(250 mL) |
批 |
6 |
|
29 |
总磷S3000-TP-0-JZ(校正液) |
聚光 |
500 mg/L;1000 mL/瓶;透明方形塑料瓶 |
批 |
6 |
有效期12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3-4次配送 |
30 |
WCS3000-PH-0-BZ |
|
PH=4.01、6.86、9.18&1000 mL/瓶&透明方形塑料瓶&成套试剂&2M |
批 |
6 |
|
31 |
絮凝剂 |
|
硫酸铝 |
吨 |
0.5 |
|
32 |
pH剂 |
|
碳酸钠溶液 |
吨 |
0.2 |
|
33 |
消毒剂 |
|
含氯消毒片 |
吨 |
0.2 |
|
备注:1、二次配送后,支付前期所配送药剂费用,后期所有药剂配送完毕后支付剩余费用。2、所有采购药剂均需为最长有效期,否则甲方有权拒收。3、常规药剂按需分1-2次配送。由于个别药剂有效期短,根据甲方要求分多次配送。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1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按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的中间价换算),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1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按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的中间价换算),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如营业执照未登记注册资本的,须另外提供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自行公示的出资实缴情况,附相关公示网页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③ 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④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并加盖公章,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⑤近年(合同签订时间或部分供货期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具有投标同类产品的1个(含)以上合同金额≥10万元销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xx)、修改文件通过网络下载方式发放。
4.2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杭州xx机场有限公司主页招投标信息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4.3 补充(答疑、xx)、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20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派专人于2023年09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送至杭州xx国际机场航安路动力部水务室办公楼201室,逾期无效;若采用投递(邮寄)方式的,请于2023年09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递至杭州xx国际机场航安路动力部水务室办公楼201室,逾期无效。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主页等媒介上发布
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主页:xxxx://xxx.xxxxxxxxx.xxx
0.xxxx
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提出,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重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投标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招标监督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xx国际机场内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 |
1.1.3 |
招标项目名称 |
杭州xx国际机场杭州xx国际机场供水站、航空器污水站等场所药剂采购项目目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见“招标公告”相应内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相应内容 |
1.3.2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最快交货时间和详细的交货计划。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经验、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自报竞争性交货期,但不得超过招标人明确的计划交货期。一旦中标,该交货期即为合同交货期。整个项目交货期安排应服从招标人要求。 |
1.3.3 |
交货地点 |
杭州xx国际机场内 |
1.3.4 |
技术性能指标 |
见“用户需求书”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见“招标公告”相应内容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9.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投标预备会召开前48小时 形式:xxxxxxxxxxxxxx000000000@xx.xxx |
1.9.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网络下载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一)形式及资格等符合性内容 (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仅限于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供货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包括具体条文前用“★”标示的) (6)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7)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与他人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弄虚作假的; (8)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 (9)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要求。 涉及本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3.1第2至4款,若投标人采用承诺方式的,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若查询结果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或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商务标符合性内容 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 2.报价评审时,投标人拒绝按以下条款修正的:ⅰ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将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ⅱ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并调整单价;ⅲ当合价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总价为准,调整相关合价。 3.投标文件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 4.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的: ⅰ投标人所报的投标综合单价(如有修正,按修正后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ⅱ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折扣优惠报价,不接受任何赠送和选择性报价;ⅲ投标人递交的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中的投标总价必须一致。 5.不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 (三)技术标符合性内容 1.采用的验收标准和方法、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要求的; 2.不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标注“★”的条款。 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
1.1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 |
1.11.4 |
偏差 |
不允许负偏离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2023年09月20日09:00前,请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word版本的文件)的方式提交至招标人如下邮箱:000000000@xx.xxx。 过期的疑问招标人有权不予解答。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可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发布,发布网站:杭州xx机场有限公司主页招投标信息栏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有权主动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发布,发布网站: 杭州xx机场有限公司主页招投标信息栏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合同内所有费用投标人须统一提供“销售货物”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国家规定)。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中的投标总价必须一致。 2、投标人所报投标总价应为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产品供货及相关送货服务等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 3、产品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品种和数量,填报相应的“综合单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表中填报的综合单价应是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并完成“用户需求书”要求的相关服务所有费用的综合单价,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4、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内容,均被认为已经包含在投标综合单价中。 5、投标人所报的投标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除合同约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如合同履行期长、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增购和变更等)。 6、投标人(如中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货物清单和报价将是签订合同的唯一依据,其报价在本次投标有效期内不能发生改变。如有改变,招标人将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7、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8、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折扣优惠报价,不接受任何赠送和选择性报价。 9、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10、其它须在报价中考虑的因素: (1)本项目在供货期间(如有),应注意保护好招标人现有成品,如有损坏,须无条件修复至招标人满意,各投标人须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并计入投标总价且一次性包干。 (2)投标人供货过程中需自行负责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自行解决与现场人员的劳务关系纠纷,可能产生的费用计入投标总价。 11、投标报价如有漏项,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即在评标时,按照最不利原则予以修正,但在签订合同时,认为这些漏项或者缺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其他部分中,不再单独计价,也不因此增加合同价格。 |
3.3.1 |
投标有效期 |
不少于12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名: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杭州市空港城支行 帐号:1202050209904601740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回单复印件等应注明投标人户名、开户行、账号等信息装订于投标文件内,且须额外单独封装一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送达。 不要求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条款按第四章“合同条款”)。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若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年内禁止参与招标人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并由招标管理部门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4、定标前招标人有权派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时选用的投标业绩进行核察,以确认其业绩真实情况,中标候选人必须积极配合业绩核察,如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标管理部门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无 有,具体要求: 以下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必须提供投标人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出具且需体现最近三个月中任何一个月(最近三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日当月的前三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的时间要求。投标文件中可使用社保证明的复制件但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印章); ☐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4、符合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业绩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体现关键信息,如无法体现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5、投标承诺书。 以上涉及的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业绩证明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业绩证明原件备查。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必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若投标文件中未附上述资料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资料原件送到的,属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相关证明资料缺少或无效处理。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20 年至20 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2020年 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20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日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
3.7.4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在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和盖章处,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投标文件中的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文件包装在一个(或多个)密封袋内,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资料装订于投标文件内,且须额外单独封装一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送达。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杭州xx国际机场内 杭州xx国际机场供水站、航空器污水站等场所药剂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2023年09月20日09时00分时 (即开标时间)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09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 |
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按照后送达先开的顺序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行组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杭州xx机场有限公司主页招投标信息栏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此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公示期限:招标人自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在杭州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为3日,公示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10%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限: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不要求 |
7.7.4
|
签订合同 |
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和内容等予以增加或者减少,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保留接受或者拒绝任何投标和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 |
10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凡具有《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行为之一的,属于串通投标。评标中,发现有投标文件存在《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行为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否决,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项目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专家应将有串通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材料及时移交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且列入招标人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无效标处理的结果。 2、定标前招标人有权派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时选用的投标业绩进行核查,以确认其业绩真实情况,中标候选人必须积极配合业绩核察,如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且列入招标人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中标合同与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签订。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之处,以投标人前附表为准。 |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在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 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离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用户需求书;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招投标信息栏http://www.hzairport.com/tender/index.html)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公告(补充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招投标信息栏http://www.hzairport.com/tender/index.html)发布的招标文件修改公告(补充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投标人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出具且需体现最近三个月中任何一个月(最近三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日当月的前三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的时间要求。投标文件中可使用社保证明的复制件但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印章);
(3)联合体协议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4)投标报价表;
(5)投标保证金;
(6)商务和技术偏离表;
(7)分项报价表;
(8)资格审查资料;
①投标人一般情况及有关证明投标人法律地位的文件(附营业执照、相关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相关产品鉴定证书等);
②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以及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或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
③制造商资格声明;
(9)技术支持资料;
①产品供货范围(包括产品数量、型号规格、产地、品牌),其他详细清单(需说明产地、品牌);
②技术参数、结构及性能特点等产品技术规格书;
(10)投标单位优势及其他;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5)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 “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2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所需材料(装订于投标文件内,且须额外单独封装一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送达):
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回单复印件;
②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表(格式详见附件五)。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投标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导致取消中标资格的;
(3)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中标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
(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产品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 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用户需求书、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及社会保险证明,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投标文件”字样,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1.4 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以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项的要 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未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视作默认开标结果。
5.1.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随身携带下列资料提交招标人
(1)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投标人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出具且需体现最近三个月中任何一个月(最近三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日当月的前三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的时间要求。投标文件中可使用社保证明的复制件但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印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亦可);
(2)投标保证金收执证明或汇款凭证或银行回单(装订在投标文件内亦可)。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 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 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6 履约保证金
7.6.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总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条款按第四章“合同条款”)。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7.7.4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有权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等予以增加或者减少,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保留接受或者拒绝任何投标和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偏高,招标人无法接受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经符合性评审投标人少于三个且不具备竞争性的,招标人不再另行发布流标公告,重新招标或新一轮的招标公告即表示本项目上一轮招标已流标。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若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年内禁止参与招标人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 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 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地点:招标中心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 签名 |
投标人代表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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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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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唱标人: 记录人: 监标人: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航安路动力部水务室办公楼201室。
评标委员会
年 月 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本中标通知书为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本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一经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
|
招标人名称 |
|
中标人名称 |
|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期限 |
收到本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 |
其他需说明内容 |
|
联系人:郭佳佳 联系电话:0571-86662596
特此通知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表
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表
致: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了贵方招标项目 ,在此我方说明, 请按下表账户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户名 |
|
账户开户行行号 |
|
账号 |
|
账户所在省市 |
|
开户行 |
|
账户所在城市 |
|
保证金金额 |
大写: 小写: |
||
账户性质 |
基本账户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
备注 |
◎以上信息将仅作为本次招标结束后保证金退还的依据,项目结束后将依据以上信息退还此次招标的保证金,请认真填写,确保保证金顺利退回; ◎如开户行、账号有所变动请及时与我方联系人联系更正。以免造成保证金退还延迟情况; ◎如因上述账户信息有误或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丢失等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行组建。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和内容
(一)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三)投标文件的资信、业绩评审;
(四)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
(五)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
(六)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的询问核实;
(七)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
(八)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评审细则
(一)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下列审查项所需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认定,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作否决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仅限于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5)供货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包括具体条文前用“★”标示的)
(7)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8)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与他人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弄虚作假的;
(9)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要求。
涉及本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3.1第2至4款,若投标人采用承诺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若查询结果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或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询标
(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2)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
(3)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三) 报价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报价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或各分项合计)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或各分项合计)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当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单位少于三家时(不包括三家),应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是否具有竞争性,如果有竞争性,则评标继续进行。
(四)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2、当有效投标文件只有一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是否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规定,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
五、完成评标报告
(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询标澄清纪要(若有);
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5、推荐中标候选人;
6、其他建议。
六、定标
1、招标人将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在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推荐的排序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文件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部分,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
3、如发生投诉争议等情况时,经查实中标候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且该行为在评标时是无法发现和确认的,招标人可以在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推荐的排序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4、招标人对评标、定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
供水站、航空器污水站等场所药剂
采购合同
甲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住所地: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
乙方:
住所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就【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供水站、航空器污水站等场所药剂采购项目】(以下简称“货物”)采购事宜,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金额
品名 |
种类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单价(元,不含税) |
单价(元,含税) |
合价(元,含税) |
食用面粉 |
|
特二粉 25KG/包 |
吨 |
10 |
|
|
|
|
台式浊度仪校准液 |
哈希 |
Cat.2662105-CN |
套 |
1 |
|
|
|
|
在线浊度仪标准溶液 |
哈希 |
Cat.2660153-CN |
瓶 |
1 |
1L |
|
|
|
pH7±0.02缓冲溶液 |
哈希 |
Cat2283549 |
瓶 |
1 |
500ML,黄瓶 |
|
|
|
pH10.01±0.02缓冲溶液 |
哈希 |
Cat2283649 |
瓶 |
1 |
500ML,蓝瓶 |
|
|
|
固定底物技术酶底物法试剂 |
科立得 |
98-17506-00 |
支 |
30 |
|
|
|
|
复合酶底物法检测菌落总数(培养基) |
爱德士 |
98-05761-01 |
瓶 |
10 |
不需要分配盘 |
|
|
|
在线余氯仪进液管 |
哈希 |
5444300 |
盒 |
1 |
|
|
|
|
游离氯试剂 |
哈希 |
Cat.2105569 |
袋 |
2 |
200小包 |
|
|
|
食品级氯化钠 |
|
|
吨 |
0.5 |
|
|
|
|
聚合氧化铝(PAC) |
|
25KG/包 |
吨 |
0.1 |
|
|
|
|
聚丙烯酰胺(PAM) |
|
25KG/包 |
吨 |
1 |
|
|
|
|
S3000-COD-0-YHIl(铬试剂) |
聚光 |
20g/L&500mL/瓶&SIA-3000试剂瓶(500ML) |
批 |
6 |
有效期18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2-3次配送 |
|
|
|
S3000-COD-0-CH(银试剂) |
聚光 |
14g/L&1000mL/瓶&SIA-3000试剂瓶(1000ML) |
批 |
6 |
有效期36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2-3次配送 |
|
|
|
S3000-COD-0-JZ(校正液) |
聚光 |
250ma/L&250m瓶&透明方形塑料瓶 |
批 |
6 |
有效期9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4-5次配送 |
|
|
|
0-COD-0-JZ(校正液) |
聚光 |
2500mg/L&250mL/瓶&透明方形塑料瓶 |
批 |
6 |
有效期9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4-5次配送 |
|
|
|
S3000-COD-0-JZ(校正液) |
聚光 |
500mg/L&100mI瓶 |
批 |
6 |
有效期9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4-5次配送 |
|
|
|
氨氮S3000-NH3N-SH-XS(显色剂) |
聚光 |
400mL/瓶 |
批 |
6 |
|
|
|
|
氨氮S3000-NH3N-SH-YH(氧化剂) |
聚光 |
400mL/瓶 |
批 |
6 |
|
|
|
|
氨氮S3000-NH3N-S-S(酸熔液) |
聚光 |
10% (v/v) &250mL/瓶&SIA-3000试剂瓶(250mL) |
批 |
6 |
有效期18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2-3次配送 |
|
|
|
氨氮S3000- NH3N -0-JZ(校正液) |
聚光 |
25.0 mg/L; 透明方形 |
批 |
6 |
|
|
|
|
氨氮S3000-NH3N-0-JZ(校正液) |
聚光 |
50ma/L&100 mL/瓶 |
批 |
6 |
|
|
|
|
氨氮S3000-NH3N-0-JZ(校正液) |
聚光 |
1000mg/L&1000mL/瓶&透明方形朔料瓶 |
批 |
6 |
|
|
|
|
总磷S3000-TP-O-YH(氧化剂) |
聚光 |
40g/L&500mL/瓶&SIA-3000试剂瓶(500ML) |
批 |
6 |
有效期9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4-5次配送 |
|
|
|
总磷S3000-TP-O-HY(还原剂) |
聚光 |
100 g/L; 150mL/瓶; SIA-3000试剂瓶(250 mL) |
批 |
6 |
|
|
|
|
总磷S3000-TP-0-XS(显色剂) |
聚光 |
400 mL/瓶;SIA-3000试剂瓶(500 mL) |
批 |
6 |
|
|
|
|
总磷S3000-TP-0-JZ(校正液) |
聚光 |
5.0 mg/L; 250 mL/瓶;透明方形塑料瓶(250 mL) |
批 |
6 |
|
|
|
|
总磷S3000-TP-0-JZ(校正液) |
聚光 |
10 mg/L: 100 mL/瓶: SIA-3000试剂瓶(250 mL) |
批 |
6 |
|
|
|
|
总磷S3000-TP-0-JZ(校正液) |
聚光 |
500 mg/L;1000 mL/瓶;透明方形塑料瓶 |
批 |
6 |
有效期12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3-4次配送 |
|
|
|
WCS3000-PH-0-BZ |
|
PH=4.01、6.86、9.18&1000 mL/瓶&透明方形塑料瓶&成套试剂&2M |
批 |
6 |
|
|
|
|
絮凝剂 |
|
硫酸铝 |
吨 |
0.5 |
|
|
|
|
pH剂 |
|
碳酸钠溶液 |
吨 |
0.2 |
|
|
|
|
消毒剂 |
|
含氯消毒片 |
吨 |
0.2 |
|
|
|
|
不含税价格合计(元) |
|
|||||||
税金(元) |
|
|||||||
价税合计(元) |
人民币大写 元,¥ .00 |
备注:1、二次配送后,支付前期所配送药剂费用,后期所有药剂配送完毕后支付剩余费用。2、所有采购药剂均需为最长有效期,否则甲方有权拒收。3、常规药剂按需分1-2次配送。由于个别药剂有效期短,根据甲方要求分多次配送。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增值税税率为【 】%,不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 】,税额为人民币【 】。
2.2 本合同总金额已包括货物价格、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税费、利润、材料费、试验费、装卸费、货物减震、二次搬运、保管、到货验收、组装就位(包括组装就位所需的材料)、成品保护费(含现场装修装饰成品保护)、调试、试运行、验收以及第三方检验费、专利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深化设计费、海关费、进口手续费、售后服务费、水电费、技术资料的提交费用、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等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除本合同总金额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2.3 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本合同不含税总金额固定不变,不因交货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成本价格的变动而做任何调整。若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引起的增值税税率变化的,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合同总金额变更为原合同不含增值税货物价格与调整后税率计算税额的合计金额。
三、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3.1 交货期限:【一年】
3.2 交货方式:【根据甲方要求分次交付】,由乙方负责运输至交货地点。
3.3 交货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动力部水务室办公楼】。
四、技术资料
4.1 乙方应在交付合同货物时同时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该等技术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清单】。若涉及进口货物还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商检证明、海关进口关单复印件等相关单据。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间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以及全部技术资料的,方视为完成交付义务。如资料不全的,视为乙方未完全履行交付义务,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4.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或用作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要求该等人员履行同等的保密义务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要范围而使用。如因乙方或前述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人员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3乙方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应保证清晰、完整、统一、准确、正确,能满足合同货物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若乙方提供的货物本身或其设计有缺陷或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乙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等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程返工或货物报废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或修理,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货物包装及运输
5.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按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进行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5.2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2】小时内必须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接货。
5.3 货物及相关技术资料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经甲方签收后视为交付。货物交付甲方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前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灭失、短少、毁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4 货物包装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退货或更换包装合格的货物,因此导致逾期完成交付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货物验收
6.1 乙方交货前应对货物作出全面检查和对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的条件依据。
6.2 在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的当天,由甲方【郭佳佳】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甲方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外观检查,货物外观、随附技术资料符合甲方要求的,给予签收,但甲方签收货物并不视为对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或质量的认可。如外包装有破损、货物外观有损坏或者技术资料不全的,则甲方有权不予签收。
6.3 甲方应在签收后【7】日内就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并不代表甲方对乙方交付货物质量的认可。若甲方发现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相关要求的,应在签收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异议之日起【7】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或与甲方协商处理,或在【7】日内直接按甲方要求进行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合同总金额,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未作出书面答复或负责处理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在上述异议期及货物质量问题的处理期间,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且无需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上述异议期满,如甲方未提出任何异议的,则视为货物最终验收合格,甲方应向乙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确认书。
6.4 如根据相关法规或地方规定,需国家相关部门验收的,还需国家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且取得当地相关部门发放的使用许可证后,方可视为乙方交付的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在质保期内,甲方保留例行送检通过之外随时抽检的权利,检验机构为政府法定检验机构。对于货物的任何技术及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并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5 最终验收合格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以及售后服务责任。
七、货款支付
7.1 货款结算:
7.2.1 最终验收合格确认书经甲方签署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结算资料,经甲方对合同结算款审核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至乙方指定账户。
7.2.2 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于质保期满且由甲方确认乙方已经履行完毕且保修义务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后【15】工作日内一并无息支付。
7.2.3 乙方遵守本合同约定以及附件所列各项合规管理要求是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货款的必要前提,否则甲方有权暂缓付款,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免费质保期及服务内容
8.1乙方应为货物提供【12】个月的免费质保期,自甲方签署验收合格确认书之日起计算。免费质保期内产生的工时费、零部件费等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2 免费质保期内由于非甲方原因发生的故障或损坏,乙方免费提供维修和备件直至货物性能、状态等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可以正常安全使用为止,免费质保期自货物达到正常标准之日起重新计算。如无法修复,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由甲方退还乙方所供货物,乙方退还甲方支付的相应的货款,同时应承担因该货物而产生的费用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3 在免费质保期内,并委派维修人员在接到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维修,直到货物恢复正常。
8.4 免费质保期届满的【30】日前,乙方负责对货物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和维护,并提交甲方验收。甲方验收认可并不免除乙方对于验收认可后发生的但尚在免费质保期内的货物故障或损坏的维修、退换货义务。
九、有关货物的保证
9.1 乙方保证其所供应的货物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货物质量标准,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或因质量瑕疵而导致的安全隐患,且为未经使用的全新原厂正品货物。若乙方提供的货物属于质量伪劣货物或者假冒货物或者乙方存在欺诈甲方的情况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2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障碍或瑕疵。如因乙方提供货物存在权属纠纷或担保物权等权利限制或瑕疵而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就甲方遭受的该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3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如因乙方违反本条保证并导致甲方遭受其他第三方索赔或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就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4 乙方承诺不在相关国家的受控主体清单上,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符合相关国家的出口管制规定,甲方使用或转售本合同项下货物并不会违反中国及其他国家的进、出口管制规定。如因乙方违反本条保证而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就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转包或转让
10.1 本合同项下甲方采购的货物,必须由乙方直接供应;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全部或部分转让、转包、分包给第三方供应,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如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转让、分包和转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经甲方同意的转让、分包和转包,由乙方对第三方的合同义务、合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1.1 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货款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所支付的违约金合计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
11.2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或技术资料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每日【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达【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前述日计标准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上述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3 乙方所交货物的外观、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或要求乙方更换货物;乙方因更换货物而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支付相应货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11.4 因乙方提供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须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该等损害导致甲方先行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须在甲方赔偿范围内全额向甲方作出赔偿。
11.5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维保服务的,或维保质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相应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停工、第三方索赔等损失;并且,甲方亦有权选择直接解除本合同,对货物进行退货。
11.6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票面信息有误、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1.7 乙方违反本合同附件所约定的甲方各项合规管理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支付相应货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上述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8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因乙方违约而应向甲方赔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本合同项下事宜进行招标以及因合同解除而重新进行招标的费用、重新招标的中标价格与本合同价格的差价损失、因采购迟延而导致的经营损失以及甲方为主张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一切成本和支出。
11.9 对于本合同项下乙方应支付的赔偿款或违约金,甲方有权优先从履约担保、质保金或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仍不足的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十二、不可抗力
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对方寄送有关官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争议解决
13.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十四、通知
14.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请求、主张、要求及其他通信均须采用书面形式以中文语言发出。
14.2 如任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按照以上方式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否则上述地址认为有效送达地址。
14.3 按照本条款发出的通知,在以下时间视为已被收件方收到:(i) 以电子邮件发出的通知,在发送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已收到;或 (ii) 以快递发出的通知,在发送之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被视为已收到。
14.4 上述地址适用于本合同项下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
十五、合同组成
15.1 本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及附件;(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如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进行解释。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6.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包含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16.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修改。
16.4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伍】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
16.4.1 保密承诺书
16.4.2 廉洁承诺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
乙方: |
地址: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或 |
或 |
授权代表: |
授权代表: |
签字日期: |
签字日期: |
附件1:保密承诺书
保密承诺书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司”):
鉴于我司与贵司拟订立《【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供水站、航空器污水站等场所药剂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并建立业务合作伙伴关系。贵司在上述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将向我司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贵司合法所有。为对上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我司特就保密事宜向贵司出具以下承诺:
一、保密信息的范围
1.1 本承诺书提及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贵司向我司披露、我司从贵司获得或我司在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过程中知晓的与主合同项目有关或因主合同项目产生的任何贵司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设计资料、机场安防信息、各设备材料技术参数、相互函电、合同内容,以及任何未公布的贵司项目招标信息、技术规格书、材料(设备)备选推荐品牌库信息等,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都作为贵司的保密信息。
1.2 贵司同意我司的保密承诺不适用于下述情形:(1)在贵司向我司根据本承诺书披露信息之前,在没有违法本承诺书的情况下,贵司的保密信息已经为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或(2)我司能提供书面证据证明我司从贵司收到保密信息前已经从其他途径合法地获知该资料。
二、保密承诺
2.1对于贵司的保密信息,我司应严格予以保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我司为保护其自有商业保密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保护该保密信息。
2.2. 除法律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未经贵司书面同意,我司不得将贵司的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3 除用于履行与贵司的主合同之外,我司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贵司的保密信息,且不复制该等保密信息。我司应仅向为实现主合同目的而需要知悉贵司保密信息的我司员工、中介机构、第三方工作人员披露贵司保密信息并与该等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就贵司的保密信息,我司应要求该等人员承担不低于本承诺书所规定之程度的保密义务。
2.4 一旦我司发现未经授权使用或披露贵司保密信息的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形,我司应立即通知贵司。我司应与贵司合作,协助贵司重新取得对该等保密信息的控制,并防止他人进一步未经授权而使用该等保密信息。
2.5 我司可以根据法院命令或政府机构的要求对贵司的保密信息做出披露,但须立即书面通知贵司该等命令或要求,以便贵司可以有机会对该等被要求的披露进行抗辩。在任何情况下,我司应保证该等被要求的披露仅限于在法院命令或政府机构所要求的限度和范围内。
三、保密信息的返还及处理
3.1 保密信息属贵司的专有财产。本承诺书并不产生明示的或暗示的权利转让或权利许可,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实用新型和设计专利、注册设计、版权、模板或商标以及前述权利的申请权。任何时候,只要收到贵司的书面要求,我司应立即归还全部与贵司保密信息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包含该等贵司保密信息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制件或摘要。
3.2 如果该保密信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我司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删除或销毁并向贵司提供已经完成删除或销毁的有效证明。
四、保密期限
我司的保密义务自我司获知贵司保密信息之日起至该等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五、违约责任
我司如违反本承诺书,贵司有权要求我司立即停止侵权和进一步的对外泄露或滥用,并要求我司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并有权终止贵司与我司双方正在执行的其他合同,而贵司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除此之外,贵司有权扣除合同金额10%作为违反保密承诺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贵司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我司违约行为造成的贵司利益减少,该等利益包括直接利益损失(指销量、利润减少及开发费用损失)与间接利益损失(指无形资产的价值减少)以及贵司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翻译费等费用),我司另行赔偿。贵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对我司的违约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
由于本承诺书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贵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其他
本承诺书经我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包含签章)并加盖我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盖章:【 】
日期:【 】
附件2:廉政承诺书
廉政承诺书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司”):
鉴于:贵司与我司拟订立《【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供水站、航空器污水站等场所药剂采购项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并建立业务合作伙伴关系。为了更好地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双方订立的合同,维护各自内部正常的管理秩序,防止滋生各种腐败行为,促使双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我司特就廉政事宜向贵司出具以下承诺:
廉政承诺
我司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以及行业的廉政建设规定,并组织宣传,形成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
如贵司发现我司及我司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时,有义务提醒并有权利制止,必要时有权向我司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向当地纪律监察部门举报(我司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571-86661113】)。
我司应建立健全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廉政建设管理部门,公布举报电话,严格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我司应从国家和集体利益出发,共同促进各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自觉遵守贵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
我司及其工作人员承诺:
不以任何形式,无论是主动或是被动的,向贵司有关人员或贵司聘请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造价咨询、审计、评标专家、顾问等中间机构、第三方人员赠送无论有价或无价的礼金、礼物、酬金、代币券、回扣、中介费、咨询费、好处费等利益、收益或条件;或就上述内容作出任何暗示、许诺、允诺;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审图等第三方)有关人员赠送无论有价或无价的礼金、礼物、酬金、或其它代币券、回扣、中介费、咨询费、好处费等利益、收益或条件;
不以任何名义为贵司有关人员报销应由贵司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图审等第三方)有关人员报销应由贵司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不向贵司有关人员提供宴请、旅游、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施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图审等第三方)有关人员提供宴请、旅游、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不为贵司有关人员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施工方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图审等第三方)有关人员提供的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不为贵司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或便利条件;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图审等第三方)有关人员提供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或便利条件。
违约责任
2.1 我司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约定条款的,我司应按党、政管理权限和党纪、政纪的处罚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报请司法机关处理。
2.2 如我司违反本承诺书项下廉洁自律承诺,贵司有权:
2.2.1 立即取消我司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实施资格;
2.2.2 扣除我司在主合同项下合同金额10%作为违反廉洁自律承诺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贵司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贵司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贵司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翻译费等费用)的,我司仍将承担实际损失赔偿责任;
2.2.3 拒绝我司在一定时期内参与贵司其他项目或经营活动的投标、服务。
争议解决
由于本承诺书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贵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其他
本承诺书经我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包含签章)并加盖我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盖章:【 】
日期:【 】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用户需求书
招标人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地提出对药剂的需求,并对所要求提供的药剂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位、交货期、交货地点、有效成分含量等作出说明。鉴于供货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文件之一,指代主体名称宜采用甲方和乙方分别表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中标人。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如下:
序号 |
名称 |
种类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食用面粉 |
|
特二粉 25KG/包 |
吨 |
10 |
|
2 |
台式浊度仪校准液 |
哈希 |
Cat.2662105-CN |
套 |
1 |
|
3 |
在线浊度仪标准溶液 |
哈希 |
Cat.2660153-CN |
瓶 |
1 |
1L |
4 |
pH7±0.02缓冲溶液 |
哈希 |
Cat2283549 |
瓶 |
1 |
500ML,黄瓶 |
5 |
pH10.01±0.02缓冲溶液 |
哈希 |
Cat2283649 |
瓶 |
1 |
500ML,蓝瓶 |
6 |
固定底物技术酶底物法试剂 |
科立得 |
98-17506-00 |
支 |
30 |
|
7 |
复合酶底物法检测菌落总数(培养基) |
爱德士 |
98-05761-01 |
瓶 |
10 |
不需要分配盘 |
8 |
在线余氯仪进液管 |
哈希 |
5444300 |
盒 |
1 |
|
9 |
游离氯试剂 |
哈希 |
Cat.2105569 |
袋 |
2 |
200小包 |
10 |
食品级氯化钠 |
|
|
吨 |
0.5 |
|
11 |
聚合氧化铝(PAC) |
|
25KG/包 |
吨 |
0.1 |
|
12 |
聚丙烯酰胺(PAM) |
|
25KG/包 |
吨 |
1 |
|
13 |
S3000-COD-0-YHIl(铬试剂) |
聚光 |
20g/L&500mL/瓶&SIA-3000试剂瓶(500ML) |
批 |
6 |
有效期18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2-3次配送 |
14 |
S3000-COD-0-CH(银试剂) |
聚光 |
14g/L&1000mL/瓶&SIA-3000试剂瓶(1000ML) |
批 |
6 |
有效期36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2-3次配送 |
15 |
S3000-COD-0-JZ(校正液) |
聚光 |
250ma/L&250m瓶&透明方形塑料瓶 |
批 |
6 |
有效期9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4-5次配送 |
16 |
0-COD-0-JZ(校正液) |
聚光 |
2500mg/L&250mL/瓶&透明方形塑料瓶 |
批 |
6 |
有效期9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4-5次配送 |
17 |
S3000-COD-0-JZ(校正液) |
聚光 |
500mg/L&100mI瓶 |
批 |
6 |
有效期9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4-5次配送 |
18 |
氨氮S3000-NH3N-SH-XS(显色剂) |
聚光 |
400mL/瓶 |
批 |
6 |
|
19 |
氨氮S3000-NH3N-SH-YH(氧化剂) |
聚光 |
400mL/瓶 |
批 |
6 |
|
20 |
氨氮S3000-NH3N-S-S(酸熔液) |
聚光 |
10% (v/v) &250mL/瓶&SIA-3000试剂瓶(250mL) |
批 |
6 |
有效期18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2-3次配送 |
21 |
氨氮S3000- NH3N -0-JZ(校正液) |
聚光 |
25.0 mg/L; 透明方形 |
批 |
6 |
|
22 |
氨氮S3000-NH3N-0-JZ(校正液) |
聚光 |
50ma/L&100 mL/瓶 |
批 |
6 |
|
23 |
氨氮S3000-NH3N-0-JZ(校正液) |
聚光 |
1000mg/L&1000mL/瓶&透明方形朔料瓶 |
批 |
6 |
|
24 |
总磷S3000-TP-O-YH(氧化剂) |
聚光 |
40g/L&500mL/瓶&SIA-3000试剂瓶(500ML) |
批 |
6 |
有效期9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4-5次配送 |
25 |
总磷S3000-TP-O-HY(还原剂) |
聚光 |
100 g/L; 150mL/瓶; SIA-3000试剂瓶(250 mL) |
批 |
6 |
|
26 |
总磷S3000-TP-0-XS(显色剂) |
聚光 |
400 mL/瓶;SIA-3000试剂瓶(500 mL) |
批 |
6 |
|
27 |
总磷S3000-TP-0-JZ(校正液) |
聚光 |
5.0 mg/L; 250 mL/瓶;透明方形塑料瓶(250 mL) |
批 |
6 |
|
28 |
总磷S3000-TP-0-JZ(校正液) |
聚光 |
10 mg/L: 100 mL/瓶: SIA-3000试剂瓶(250 mL) |
批 |
6 |
|
29 |
总磷S3000-TP-0-JZ(校正液) |
聚光 |
500 mg/L;1000 mL/瓶;透明方形塑料瓶 |
批 |
6 |
有效期12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3-4次配送 |
30 |
WCS3000-PH-0-BZ |
|
PH=4.01、6.86、9.18&1000 mL/瓶&透明方形塑料瓶&成套试剂&2M |
批 |
6 |
|
31 |
絮凝剂 |
|
硫酸铝 |
吨 |
0.5 |
|
32 |
pH剂 |
|
碳酸钠溶液 |
吨 |
0.2 |
|
33 |
消毒剂 |
|
含氯消毒片 |
吨 |
0.2 |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必须提供投标人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出具且需体现最近三个月中任何一个月(最近三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日当月的前三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的时间要求。投标文件中可使用社保证明的复制件但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印章。
四、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五、商务和技术偏离表
六、投标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廉洁自律承诺书
九、保密承诺书
十、投标单位优势及其他
十一、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表(若有)
十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产品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交货期为发出供货指令后 日历天内。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我方承诺:
(1)我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我方在规定期限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我方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我方注册资金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我方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包括澄清函和修改文件(若有)、所有已提供的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司已完全理解上述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放弃提出任何误解或不明作为抗辩的权利。
8. 我方同意按照你方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有关的任何其它数字或资料,并对贵方可能不接受最低报价及任何报价表示理解。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五、商务和技术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 |
|
|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投标报价表
总则
一旦投标人对本投标报价表作出报价并为招标人所接纳后,本投标报价表就成为一份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来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
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有税项。如买方根据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获减免税或退税,利益完全归买方。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所有招标文件,填报自己理解并认为正确的报价。除合同规定的调整外,投标人对实际工作及工作量的差异的索赔将不获考虑。
本投标报价表中所有金额和单价以人民币结算。
本投标报价表中的金额应包括在项目整个实施过程中,根据合同所需要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本总则上列各条中提及的“投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作为“卖方”。
投标报价表包含以下各表
(1)投标报价汇总表
(2)药剂分项报价表
6.1 投标报价汇总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供水站、航空器污水站等场所药剂采购项目 |
投标总价 |
大写: 小写: |
注:此表的投标总价系所有需招标人支付的投标金额总数,投标总价中已包含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税费。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2 投标报价分项表
品名 |
种类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单价(元,不含税) |
单价(元,含税) |
合价(元,含税) |
食用面粉 |
|
特二粉 25KG/包 |
吨 |
10 |
|
|
|
|
台式浊度仪校准液 |
哈希 |
Cat.2662105-CN |
套 |
1 |
|
|
|
|
在线浊度仪标准溶液 |
哈希 |
Cat.2660153-CN |
瓶 |
1 |
1L |
|
|
|
pH7±0.02缓冲溶液 |
哈希 |
Cat2283549 |
瓶 |
1 |
500ML,黄瓶 |
|
|
|
pH10.01±0.02缓冲溶液 |
哈希 |
Cat2283649 |
瓶 |
1 |
500ML,蓝瓶 |
|
|
|
固定底物技术酶底物法试剂 |
科立得 |
98-17506-00 |
支 |
30 |
|
|
|
|
复合酶底物法检测菌落总数(培养基) |
爱德士 |
98-05761-01 |
瓶 |
10 |
不需要分配盘 |
|
|
|
在线余氯仪进液管 |
哈希 |
5444300 |
盒 |
1 |
|
|
|
|
游离氯试剂 |
哈希 |
Cat.2105569 |
袋 |
2 |
200小包 |
|
|
|
食品级氯化钠 |
|
|
吨 |
0.5 |
|
|
|
|
聚合氧化铝(PAC) |
|
25KG/包 |
吨 |
0.1 |
|
|
|
|
聚丙烯酰胺(PAM) |
|
25KG/包 |
吨 |
1 |
|
|
|
|
S3000-COD-0-YHIl(铬试剂) |
聚光 |
20g/L&500mL/瓶&SIA-3000试剂瓶(500ML) |
批 |
6 |
有效期18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2-3次配送 |
|
|
|
S3000-COD-0-CH(银试剂) |
聚光 |
14g/L&1000mL/瓶&SIA-3000试剂瓶(1000ML) |
批 |
6 |
有效期36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2-3次配送 |
|
|
|
S3000-COD-0-JZ(校正液) |
聚光 |
250ma/L&250m瓶&透明方形塑料瓶 |
批 |
6 |
有效期9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4-5次配送 |
|
|
|
0-COD-0-JZ(校正液) |
聚光 |
2500mg/L&250mL/瓶&透明方形塑料瓶 |
批 |
6 |
有效期9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4-5次配送 |
|
|
|
S3000-COD-0-JZ(校正液) |
聚光 |
500mg/L&100mI瓶 |
批 |
6 |
有效期9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4-5次配送 |
|
|
|
氨氮S3000-NH3N-SH-XS(显色剂) |
聚光 |
400mL/瓶 |
批 |
6 |
|
|
|
|
氨氮S3000-NH3N-SH-YH(氧化剂) |
聚光 |
400mL/瓶 |
批 |
6 |
|
|
|
|
氨氮S3000-NH3N-S-S(酸熔液) |
聚光 |
10% (v/v) &250mL/瓶&SIA-3000试剂瓶(250mL) |
批 |
6 |
有效期18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2-3次配送 |
|
|
|
氨氮S3000- NH3N -0-JZ(校正液) |
聚光 |
25.0 mg/L; 透明方形 |
批 |
6 |
|
|
|
|
氨氮S3000-NH3N-0-JZ(校正液) |
聚光 |
50ma/L&100 mL/瓶 |
批 |
6 |
|
|
|
|
氨氮S3000-NH3N-0-JZ(校正液) |
聚光 |
1000mg/L&1000mL/瓶&透明方形朔料瓶 |
批 |
6 |
|
|
|
|
总磷S3000-TP-O-YH(氧化剂) |
聚光 |
40g/L&500mL/瓶&SIA-3000试剂瓶(500ML) |
批 |
6 |
有效期9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4-5次配送 |
|
|
|
总磷S3000-TP-O-HY(还原剂) |
聚光 |
100 g/L; 150mL/瓶; SIA-3000试剂瓶(250 mL) |
批 |
6 |
|
|
|
|
总磷S3000-TP-0-XS(显色剂) |
聚光 |
400 mL/瓶;SIA-3000试剂瓶(500 mL) |
批 |
6 |
|
|
|
|
总磷S3000-TP-0-JZ(校正液) |
聚光 |
5.0 mg/L; 250 mL/瓶;透明方形塑料瓶(250 mL) |
批 |
6 |
|
|
|
|
总磷S3000-TP-0-JZ(校正液) |
聚光 |
10 mg/L: 100 mL/瓶: SIA-3000试剂瓶(250 mL) |
批 |
6 |
|
|
|
|
总磷S3000-TP-0-JZ(校正液) |
聚光 |
500 mg/L;1000 mL/瓶;透明方形塑料瓶 |
批 |
6 |
有效期120天,根据甲方要求分3-4次配送 |
|
|
|
WCS3000-PH-0-BZ |
|
PH=4.01、6.86、9.18&1000 mL/瓶&透明方形塑料瓶&成套试剂&2M |
批 |
6 |
|
|
|
|
絮凝剂 |
|
硫酸铝 |
吨 |
0.5 |
|
|
|
|
pH剂 |
|
碳酸钠溶液 |
吨 |
0.2 |
|
|
|
|
消毒剂 |
|
含氯消毒片 |
吨 |
0.2 |
|
|
|
|
不含税价格合计(元) |
|
|||||||
税金(元) |
|
|||||||
价税合计(元) |
人民币大写 元,¥ .00 |
备注:1、三次配送后,支付前期所配送药剂费用,后期所有药剂配送完毕后支付剩余费用。2、所有采购药剂均需为最长有效期,否则甲方有权拒收。3、常规药剂按需分1-2次配送。由于个别药剂有效期短,根据甲方要求分多次配送。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资金 |
|
成立时间 |
|
|
注册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员工总数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网址 |
|
传真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电话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 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
近三年营业额 |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 |
|
|||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 有的资质证书 |
|
|||
备注 |
|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 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
(二)投标人一般情况
企业名称 |
|
主管部门 |
|
|||||||
经济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
|||||||
单位简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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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优势 及 特 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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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概 况 |
职工总人数 |
人 |
工程技术人员 |
人 |
||||||
生产工人 |
人 |
销售人员 |
人 |
|||||||
固定 资产 |
万元 |
资金 性质 |
生产性 |
万元 |
||||||
非生产性 |
万元 |
|||||||||
流动 资金 |
万元 |
资金 来源 |
自有资金 |
万元 |
||||||
银行贷款 |
万元 |
|||||||||
经营 范围 |
|
|||||||||
经 济 指 标 |
年份 |
营业额(万元) |
||||||||
|
|
|||||||||
|
|
|||||||||
|
|
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相关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相关产品鉴定证书等。
(三)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万元或等值外币(按投标截止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万元或等值外币(按投标截止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如营业执照未登记注册资本的,须另外提供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自行公示的出资实缴情况,附相关公示网页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证明
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若在中标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五)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在中标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并加盖公章,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制造商资格声明
名称及概况:
制造商名称:
总部地址:
电传/传真/电话号码: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实收资本: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
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
净值:
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
制造商在中国的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有的话)
(1) 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 生产的项目 年生产能力 职工人数
本制造商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商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主要零部件名称
本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近3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出口销售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国内销售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近三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部件名称 供应商
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制造商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有的话):
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制造商名称 (公章)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八)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项目 业主 |
关键信息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关键信息出现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合同价 |
合同签订时间 |
业主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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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注:本表只需填写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和“评标办法”业绩评分要求的业绩,并附有关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投标产品近年(合同签订时间或部分供货期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的销售业绩一览表
业绩名称 |
项目业主 |
货物数量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价 |
业主单位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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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只需填写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和“评标办法”业绩评审标准的业绩。附业绩的销售合同。
(十)投标人提供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一览表
序号 |
资料名称 |
共 页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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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表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填写。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近年财务状况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十二)近年(合同签订时间或部分供货期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产品名称 |
|
规格和型号 |
|
项目名称 |
|
买方名称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 |
|
备注 |
|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十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八、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廉洁自律承诺书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我单位响应贵公司项目招标要求,参加项目投标。在投标过程中及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贵司招标文件要求,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和保证:
一、不以任何形式,无论是主动或是被动的,向贵公司有关人员或贵公司聘请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审计、评标专家、顾问等中介机构、第三方人员赠送无论有价或无价的礼金、礼物、酬金、或其它代币券、回扣、中介费、咨询费、好处费等利益、收益或条件;或就上述内容作出任何暗示、许诺、允诺;
二、不以任何名义为贵公司有关人员或项目第三方人员报销应由贵公司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贵公司有关人员或项目第三方人员提供宴请、旅游、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贵公司有关人员或项目第三方人员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贵公司有关人员或项目第三方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或便利条件;
六、严格遵守国家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杜绝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七、若发现贵公司有关人员或项目第三方人员有故意设置障碍或推诿刁难我方人员参与正常投标项目建设活动以索要好处等行为,我单位将及时向贵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71-86661113。
八、如违反上述廉洁自律承诺,贵公司有权:
(1) 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实施资格;
(2) 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贵公司进行项目建设或其它经营活动;
(3) 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承诺人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或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九、保密承诺书
鉴于我方愿成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公司”)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候选人,为机场公司提供【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供水站、航空器污水站等场所药剂采购项目】项目的服务。在上述业务来往过程中,机场公司可能向我方提供经营、业务、服务等有关的文件、资料、软件等信息,为维护机场公司的利益,我方就保密事宜做出如下承诺:
1.商业秘密
1.1商业秘密是指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一切专有、不对外公开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经营信息(发展规划、运营状况、客户资源、货源情报、投融资计划、开发计划、标书等);
(2)管理信息(管理方法、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合同管理、纠纷管理等);
(3)产品及技术信息(设计及图纸、样品及服务、技术方案、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计算机程序等);
(4)财务信息(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流动资金、成本核算等);
(5)我方单独或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和我方共同为机场公司开发、设计、生产的产品、资料及相关信息;
(6)其他机场公司未对外公开的有关营运、计划、航班数据、标准、开发、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控制和租赁的资料和数据等信息以及对供应商的管理文件。
1.2、机场公司向我方披露商业秘密可以通过数据、文字及记载这些内容的文件、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录音等视听形式体现,或者是通过参观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开发的设备、运营程序而眼见的。我方一旦接触商业秘密,应立即采取保密措施。除非机场公司书面同意解禁该秘密,机场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为永久。
1.3、对于上述提及的商业秘密,不能仅因为公开发表的文章或资讯中包含其内容,就认为是可对外公开的特殊情况。
1.4、以下资料不属于本承诺所指的商业秘密:
(1)我方从机场公司拟获悉之前已持有的我方无需承担保密义务的机场公司有关资料(但通过其它违约或侵权行为而获得的资料除外);
(2)已经公开或已成为常识性的资料,且该等公开并非因违反本承诺所致。
2、我方承诺将严格保密,维护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的利益。在未获得机场公司同意前,我方不得复印或以其他形式复制任何商业秘密,或者从任何由机场公司设计的装置上窃取任何商业秘密。我方不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不在任何场所使用商业秘密。我方承诺只有在在履行机场公司合约时才有权使用该等商业秘密,并只向为履行机场公司合约需要了解的员工披露相关商业秘密,并促使员工自接触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之日起,即能清楚地了解并自觉遵守其应尽的保密责任。若我方员工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本承诺所述的保密责任,则视为违反了本承诺。
3、当合同履行完毕、合同终止或经机场公司要求,我方应立即返还或根据机场公司书面要求销毁所有含有商业秘密或我方在接触商业秘密后而产生的资料,以及由我方持有的任何复制品。
4、无论在双方签订任何商务合同之前、存续期间及以后,我方均当遵守法律和本承诺约定,严格保守机场公司的商业秘密。未经机场公司同意,不得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的以下方式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或以任何理由、任何目的非法侵犯机场公司的商业秘密:
(1)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2)为机场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
(3)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系统、电子邮箱、论坛等计算机网络系统上传递、转发、抄送、发布、谈论和传播商业秘密;
(4)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向亲属、朋友以及与工作无关人员泄露商业秘密,或在公共场所谈论商业秘密;
(5)擅自将属于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携带、传递、寄运出机场公司办公场所或国(境)外。
(6)未经机场公司同意就以任何方式私自保存、截留含有机场公司商业秘密的任何形式资料、文件和物品的复印件、复制品、副本。
(7)将含有机场公司商业秘密的产品、技术或其他资料、信息向第三人销售、使用或以任何方式提供。
5、我方依法根据司法机关、侦查机关、或政府机构的合法指令而透露有关资料不属于违反保密义务。此情况之下,我方必须在透露之前通知机场公司,使机场公司有机会采取合法措施进行答辩与解释;并且我方应只得透露法律上要求透露的部分机密资料。
6、我方发生上述违约行为时,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有权要求我方立即停止侵权和进一步的对外泄露或滥用,并要求我方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并有权终止甲乙双方正在执行的其他合同,而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我方已理解和承认,任何违反本承诺的对外泄露或擅自使用商业秘密,将对机场公司(包括机场公司关联公司)系统造成很难估计的、无法弥补的损害。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1)因我方侵权行为造成的机场公司利益减少,该等利益包括直接利益损失(指销量、利润减少及开发费用损失)与间接利益损失(指无形资产的价值减少);(2)因我方侵权行为导致机场公司调查、维权等所花费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交通费、公证费、鉴定费、通讯费、律师费等)。
8、违约责任
8.1因我方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造成机场公司的一切损失,我方应当全部予以赔偿。
8.2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下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赔偿损失外,还应依据合同向机场公司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9、本承诺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因履行本承诺书发生争议,则双方均有权向机场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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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投标单位优势及其他
十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