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无特别说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以下简称“本反馈意见回复”) 中的简称或名称释义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中的相同。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修订稿)
二零二零年九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099 号)已收悉,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人”、“申请人”、“西部材料”)已会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对反馈意见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做以下回复说明。
如无特别说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以下简称“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简称或名称释义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中的相同。
目 录
1.根据申报材料,申请人具有涉军业务。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申请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军工业务;(2)申请人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是否具备相关资质;(3)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军工领域,如涉及,是否完成了相关审批手续;(4)本次非公开发行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及项目组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
2.申请人披露,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中小股东或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2)须明确增资价格和借款的主要条款(贷款利率)。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 9
3.申请人披露,报告期内申请人取得了政府资金补助。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未来若国家及地方政府减少对申请人的资金支持,申请人将如何规避由此对公司发展所造成的风险。请保荐人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1
4.申请人披露,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控股的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也是钛制品行业,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2)对存在相同、相似业务的,申请人是否做出合理解释;(3)对于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申请人是否披露解决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4)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同业竞争;(5)独立董事是否对申请人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发表意见。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对申请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对已存在的同业竞争是否制定解决方案并明确未来整合时间安 排;对已做出的关于避免或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情况及是否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2
5.申请人披露,申请人目前存在未取得房产证以及土地使用权人与房屋建设人不一致的情形。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房屋、土地使用权情况,重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的用途、使用年限及对房屋、土地的处置计划;(2)重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预计何时取得合法的房屋、土地使用权证;(3)申请人使用房屋、土地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其已签署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的情形;(4)是否存在将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房屋、土地租赁给他人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8
6.请申请人以列表方式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和整改情况,并补充说明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管最近 36 个月是否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 12 个月是否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管是否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24
7.申请人披露,报告期内,申请人存在较频繁的关联交易。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对申请人关联交易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以及关联交易对申请人独立经营能力的影响等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如存在违规决策、违规披露等情形的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应当核查整改情况并就上述问题是否影响发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26
8.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 78,500 万元用于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西部材料联合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项目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测算依据及过程,各项投资是否为资本性支出,是否以募集资金投入;(2)募投项目当前建设进展、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会用于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金额;(3)本次募投产品与现有产品的联系与区别,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4)本次新增产能情况,结合在手订单及意向性订
单说明新增产能是否能有效消化;(5)效益测算依据及过程是否谨慎合理。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32
9.申请人前次募集资金净额 91,831.16 万元,其中自主化核电站堆芯关键材料国产化项目和能源环保用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金额差异甚大,变更用于永久补流资金合计 51,093.46 万元,占比 55.64%。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前次募投建设项目均未按承诺实施的原因及合理性,过半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永久补流是否谨慎合理,相关决策程序是否合规,结合本次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本次募投产品具体应用行业发展情况分析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亦存在变更风险。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47
10、最近三年申请人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 7,971.47 万元 、8,395.76 万 元 和
9,480.46 万 元 , 资 本 化 比 例 分 别 为 51.31%、31.83%和 26.82%。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研发投入资本化的具体政策、依据,开题论证与项目结题论证阶段是否具备明确的资本化依据,结合行业特点、公司定位、同行可比公司分析说明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水平及变动是否谨慎合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报告期内资本化项目具体情况。 51
11、申请人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较大,2020 年 1 季度综合毛利率大幅下降,净亏损-2,365.75 万元。其中计入利润的政府补助金额占利润总额 48.31%、34.88%及 32.15%。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在稀有金属材料行业无明显季节性特征的情况下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020 年 1 季度发生净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可比公司一致,结合行业情况、下游需求、市场竞争、公司上半年经营情况等分析说明公司经营环境是否发生改变;(2)申请人最近一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大幅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过去三年同期情况说明是否符合申请人所处行业特点、业务模式特点;
(3)申请人报告期内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对应项目情况,是否属于与资产相关的补助,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63
12、报告期内申请人短期借款金额由 5.67 亿元大幅增至 9.43 亿元,最近一期货币资金
余额 3.17 亿元。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在经营活动现金流良好的情况下短期借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公司业务规模扩展情况是否匹配,报告期内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受限或占用;(2)列表说明公司一年内即将到期的债务本金及利息情况(包括不限于借款类型、本金金额、利息金额、到期时间借款方等),还款安排,并结合公司账面
资金、现金流、银行授信等情况分析说明公司是否面临短期债务风险,是否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76
13、2019 年末申请人应收票据金额 1.71 亿元,应收账款金额 4.83 亿元。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内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并结合同行可比公司对比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标准是否合理,计提结果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80
14、最近三年申请人存货账面余额由 7.82 亿元增至 13.44 亿元,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均大幅增加。请申请人说明在主要产品产能产销近 100%的情况下存货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期末在手订单覆盖情况,结合产品库龄及期后xx情况、同行可比公司情况分析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87
15、最近三年申请人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年均净利润的比例达 210.46%。请申请人说明分红比例显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比例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分红行为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分红行为是否与公司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业务发展需要相匹配。请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并核查说明申请人公司章程与现
金分红相关的条款是否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 94
16、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105
1.根据申报材料,申请人具有涉军业务。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申请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军工业务;(2)申请人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是否具备相关资质;(3)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军工领域,如涉及,是否完成了相关审批手续;(4)本次非公开发行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及项目组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军工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和西诺公司一直从事军工业务,军工业务收入是其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申请人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是否具备相关资质
(一)发行人拥有的军工资质情况
西诺公司和西部钛业已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具备从事军工业务的相关资质。
(二)中介机构拥有军工资质情况
1、现行有效的法规对中介机构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的资质要求
国防科技工业局2019年12月31日发布并于同日实行了《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科工安密〔2019〕1545号)(以下简称“《涉密咨询办法》”)。根据《涉密咨询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涉密咨询办法》发布之日,原《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科工安密〔2011〕 356号)(以下简称“原《办法》”)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科工安密〔2012〕105号)(以下简称“原《细则》”)已同时废止。
现行有效的《涉密咨询办法》删除了原《办法》和原《细则》对于“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提出安全保密条件备案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国防科工局列入《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备案名录》”的规定。根据现行有效的《涉密咨询办法》,自2019年12月31日起,国防科技工
业管理部门不再对中介机构进行保密条件审查及资格备案工作,而是由军工单位对咨服务单位的保密体系、规章制度、技防措施等进行审查,并对咨询服务单位执行保密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报主管单位(部门)备案。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符合《涉密咨询服务保密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发行人及其涉军子公司已按照新实施的《涉密咨询服务保密监督管理办法》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从事涉密业务的条件进行了审查,要求中介机构提供了相关材料,并与中介机构签订了保密协议,并报国防科工办进行了备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新实施的《涉密咨询服务保密监督管理办法》中要求的“具备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涉密业务的条件,按照规定成立保密组织和工作机构、制定完善的安全保密制度,并在涉密人员、涉密场所、涉密载体、涉密项目、协作配套、涉密会议、宣传报道、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等方面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规定和标准。”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人和中介机构具备相关涉军业务资质。
三、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军工领域,如涉及,是否完成了相关审批手续
x次募投项目为“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西部材料联合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该项目涉及军工领域,“西部材料联合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主体为西部材料,不涉及军工领域。
“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涉及军工领域,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主要目的为提高项目实施主体西部钛业的钛合金材料加工能力,募投项目不会导致增加新的军工产品,西部钛业无需重新办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特殊资质审批手续。
根据《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条例》的规定,待本次募投项目涉及军工领域的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后,西部钛业将为新增的军工关键设备设施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四、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本次非公开发行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及项目组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
(一)发行人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科工计【2016】209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需履行军工事项审查流程。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国防科工局正在对西部材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军工事项审查程序。
(二)项目组采取的保密措施
1、制定保密工作方案
中介机构项目组制定了本项目的保密工作方案,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执
行。
2、涉密人员管理
中介机构项目组涉密人员上岗前,接受了各自机构的保密知识培训。其中,
保荐机构对涉密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了严格审查,由项目组根据承担工作任务人员的实际涉密情况提出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初审,初审通过后报保密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转人力资源部存档。
3、涉密载体管理
各中介机构项目组对保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和保存进行严格管理,密品运输、使用、保存严格履行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及相应的保密管理程序;对涉密计算机、内部非涉密信息设备、互联网信息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介质的使用进行严格监控。
综上,项目组已制定保密工作方案,对涉密人员及涉密载体进行严格管理,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验了发行人子公司、本次中介机构的相关军工资质证书;
2、查验了中介机构经办人员的军工涉密培训证书;
3、查验了本次向国防科工局提交的资本运作涉军事项的申请报告;
4、查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5、查看了项目组制订的保密工作方案。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和西诺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军工业务;发行人从事军工业务的子公司具备从事相关军工业务所必需的资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具备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特殊资质审批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需要履行军工事项审查程序且目前国防科工局正在履行军工事项审查程序;相关中介机构已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
2.申请人披露,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中小股东或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2)须明确增资价格和借款的主要条款(贷款利率)。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中小股东或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
由于“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将以西部材料向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提供委托贷款的方式来实施本募投项目,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的中小股东将不与西部材料同比例向西部钛业提供贷款。
二、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增资价格和借款的主要条款(贷款利率)
发行人与西部钛业签订了《关于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委托贷款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对委托贷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及还款等事项做出约定,主要条款如下:
1、委托贷款金额
发行人同意向西部钛业提供不超过48,500万元(含48,500万元)的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为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具体金额、委托贷款发放方式、发放进度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约定。
2、委托贷款用途
协议项下的委托贷款仅用于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3、委托贷款的银行及利率
待发行人实际获得募集资金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实施委托贷款的银行,委托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4、委托贷款期限及还款
委托贷款期限及利息支付、本金还款方式由双方未来签订具体的委托贷款协议进行约定。
三、上述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根据《意向协议》,发行人对西部钛业提供委托贷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贷款利息,利率合理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根据《意向协议》及发行人说明,发行人向西部钛业提供委托贷款的用途仅限于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发行人将促使西部钛业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使用上市公司提供的项目资金,且发行人将对该等使用持续监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新增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可以扩充西部钛业现有产能,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发行人作为西部钛业的控股股东,将按照其持股比例享有募集资金投入西部钛业使用后产生的大部分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发行人向西部钛业以提供委托贷款形式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取得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人员和西部钛业的其他股东,了解募集资金投入实施主体的方式;
2、查阅了相关各方签订的《委托贷款意向协议》;
3、查阅了西部钛业公司章程及工商档案,了解西部钛业的公司治理机制;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通过向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委托贷款的方式,由西部钛业来实施“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募投项目,发行人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贷款利息,其他股东不同比例提供资金,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中,贷款利率的确定原则合理公允,发行人能够有效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实施进程,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链,提升整体业务的生产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申请人披露,报告期内申请人取得了政府资金补助。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未来若国家及地方政府减少对申请人的资金支持,申请人将如何规避由此对公 司发展所造成的风险。请保荐人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未来若国家及地方政府减少对申请人的资金支持,申请人将如何规避由此对公司发展所造成的风险
最近三年,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5,358.25万元、
4,174.76万元和4,378.67万元,分别占同期利润总额的48.31%、34.88%和32.15%。
最近三年,受益于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抓住了行业发展的良好机遇,持续加大产品研发力度,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持续增长,自身盈利不断增加,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持续下降,经营业绩受政府补助的影响逐步减少。
未来若国家及地方政府减少对公司的资金支持,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品质,丰富产品序列,与客户建立长期的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以此规避政府补助减少对公司发展所造成的风险。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了申请人报告期内审计报告、政府补助明细;
2、查阅了申请人所在行业的行业研究报告;
3、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最近三年,发行人通过经营上的努力,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持续增长,自身盈利不断增加,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持续下降,经营业绩对政府补助不存在重大依赖。未来若国家及地方政府减少对公司的资金支持,发行人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品质,丰富产品序列,与客户建立长期的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以此规避政府补助减少对公司发展所造成的风险。
4.申请人披露,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控股的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也是钛制品行业,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2)对存在相同、相似业务的,申请人是否做出合理解释;(3)对于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申请人是否披露解决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4)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同业竞争;(5)独立董事是否对申请人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发表意见。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对申请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对已存在的同业竞争是否制定解决方案并明确未来整合时间安排;对已做出的关于避免或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情况及是否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对存在相同、相似业务的,申请人是否做出合理解释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钛材及锆材、层状金属复合材料、稀贵金属材料、金属纤维及制品、稀有金属装备、钨钼材料及制品六个板块。
公司控股股东西北院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部分企业从事钛或钛制品相关业务
或以钛为原材料,涉及企业主要包括:西部超导及其子公司、西部宝德、西安xx及其子公司、xxxx及其子公司、西安泰金及其子公司、西安欧中。上述企业虽然从事钛或钛制品相关业务或以钛为原材料,但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显著差异,具体分析如下:
(一)西部超导及其子公司不存在经营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西部超导全称为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7月在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8122,西部超导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超导材料以及航空用高端钛合金棒、丝材、锻坯的生产和销售,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主要从事钛板、钛管、锆材的生产和销售。西部超导与西部钛业虽然都从事钛材业务,但两者的产品形态和用途、客户群体、核心工艺、核心生产设备、技术储备、业务定位、发展方向等均存在较大差异,两家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竞争关系。具体分析如下:
1、产品形态、成分、用途不同,相互间不存在替代关系
西部超导的钛材的形态为棒材、丝材,主要用于制作军用飞机的结构件(骨架)、紧固件(螺钉)、航空发动机零部件;西部钛业的钛材的形态为板材、管材,主要用于石油化工装备、核电装备、环保装备、飞机机身(蒙皮)。由于产品用途和性能要求不同,两者生产的产品的具体成分也存在较大差别。由于产品形态和用途不同,两者的产品不存在替代关系,从根本上保证两者不存在实质性竞争关系。
2、主要客户群体不同
西部超导钛合金棒材、丝材、锻坯的客户主要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的下属公司及其配套的航空锻件生产商,如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航模锻有限责任公司、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等军用领域,客户集中度较高。西部钛业板材、管材的客户主要为石油化工装备制造商、核电、环保等客户,下游客户分布较为分散。两者的客户群体存在明显差异。
3、核心工艺、核心生产设备不同
西部超导生产钛合金棒材、丝材、锻坯以锻造工艺为主,核心设备是大型
锻机、精锻机、拉丝机;西部钛业生产钛板、钛管以轧制工艺为主,核心设备是大型板材轧机、轧管机,两者的核心设备存在较大差异。由于所使用的核心设备不同,双方均不具备生产对方产品的能力。
4、技术储备不同
公司与西部钛业在技术方面的储备存在较大差异。西部超导与钛相关的专利主要集中于熔炼和锻造工艺技术以及钛合金棒材、丝材的制备方法,钛合金相关专利中相当大比例的专利为国防专利。西部钛业已取得和在申请的与钛相关的专利主要集中于钛板、钛管的轧制工艺等制备技术。技术储备的差异,决定了两家分别在各自专长的领域发展,不存在竞争关系。
5、两家公司的业务定位、发展方向不同
根据西北院对两家公司定位和规划,西部超导一直以来以航空用钛合金棒材、丝材以及发动机部件为发展方向。西部钛业一直以钛板材、钛管材为发展方向。两家公司业务定位及发展方向不同,不存在竞争关系。
综上所述,西部超导及其子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西部宝德不存在经营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西部宝德的主要产品为金属粉末产品、烧结金属多孔材料及元件,其产品用途、特性、形态与发行人的产品存在较大差异,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
(三)西安xx及其子公司不存在经营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西安xx及其子公司西安思维主要从事钛镍记忆合金、医用钛合金和钛工艺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主要产品为医用钛合金材料,下游客户主要为医疗器械领域的公司;西安思迈主要从事骨科修复用钛材业务;西安思捷主要从事钛鱼竿及其他工艺品业务。该4家公司与发行人的产品用途、特性、形态截然不同,不构成同业竞争。
(四)西安赛隆及其子公司不存在经营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西安赛隆的主要产品为金属粉末及3D打印、制粉相关设备,其中金属粉
末产品主要用于3D打印。西安赛隆的产品用途、形态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不属于同一类产品,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
(五)西安泰金及其子公司不存在经营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西安泰金及其子公司的阳极产品使用钛作为涂层材料,主要用于电化学工业,包括电解、金属加工与处理、电池和燃料电池等,与发行人的产品用途、特性、形态截然不同,不构成同业竞争。
(六)西安欧中不存在经营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西安欧中的主要产品为金属球形粉末,为增材制造用材料,其产品用途、形态和公司的主要产品不属于同一类产品,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西北院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对于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申请人是否披露解决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为避免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未来可能与发行人之间发生同业竞争,西北院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西北院是我国重要的稀有金属材料研究基地和行业技术开发中心。目前已经成为拥有较强综合科技实力的国家级重点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和若干产业化公司组成的大型科技集团,形成了基础和应用研究、工程化和产业化“三位一体”的发展模式。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以科研为主要业务,一直公允地对待各下属企业,将来也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作出不利于发行人而有利于其它下属企业的任何决定。
(2)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及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相同或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情形。
(3)作为西部材料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
业相同、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与西部材料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的绝对或相对的控制权。
(4)若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可控制的企业今后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的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将尽快采取适当方式解决,以防止可能存在的对发行人利益的侵害。
(5)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将对下属控股企业进行规划,明确各控股企业的业务定位和业务方向,并通过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引导各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和优势制定符合实际的业务发展定位和业务发展方向,避免下属各控股企业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行为。
(6)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保证遵循有关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规定,以确保西部材料按上市公司的规范独立自主经 营,保证西部材料的人员独立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资产完整、业务、财务、机构独立,从而保障西部材料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7)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将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促使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8)如因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西部材料造成损失的,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将承担相关责任。”
三、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同业竞争
x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和发展目标而开展,是消除钛材加工环节短板,解决制约产能释放瓶颈的重要举措,募投产品均为现有产品,不存在新增产品种类的情形,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西北院严格执行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对下属控股企业进行规划,明确各控股企业的业务定位和业务方向,并通过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引导各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和优势制定符合实际的业务发展定位和业务发展方向,避免下属各控股企业之间产生潜在的同业竞争行为。
四、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独立董事是否对申请人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
施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针对本次西部材料非公开发行股票,独立董事经过独立判断,对西部材料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及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与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及其控制下的其他企业、经济实体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西北院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该承诺函是不可撤销的,是可行
的。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内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2、获取了独立董事针对同业竞争及避免同业竞争发表的独立意见;
3、查阅了发行人公司章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4、查阅了西北院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的工商资料、业务介绍资料、财务报表。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西北院严格执行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申请人披露,申请人目前存在未取得房产证以及土地使用权人与房屋建 设人不一致的情形。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房屋、土地使用权情况,重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的用途、使用年限及对房屋、土地的处置计划;
(2)重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预计何时取得合法的房屋、土地使用权证;(3)申请人使用房屋、土地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其已签署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的情形;(4)是否存在将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房屋、土地租赁给他人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房屋、土地使用权情况,重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的用途、使用年限及对房屋、土地的处置计划
(一)发行人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 2020 年6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主要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房产证的房产
编号 | 房屋所有 权人 | 座落地址 | 面积(m2) | 用途 | 使用年限 | 房产证编号 | 处置计划 |
1 | 西部材料 | 未央区枣园南岭 25 号 | 2,702.33 | 科研 | 2051 年 3 月 1 日 | 西安市房权证未央区字第1100112008-4-29-1 号 | 正常使用,无处置计划 |
2 | 西部材料 | xx区沣惠南路20 号xx商务广场 A 栋 | 1,269.94 | 办公 | 2041 年 9 月 12 日 | 西安市房权证xx区字第 105010409-20-1-11301 号 | 正常使用,无处置计划 |
3 | 西部钛业 | 泾渭工业园西金路西段15 号 | 37,546.11 | 办公楼、车间、变 电站 | 2057 年 9 月 30 日 | 西房权证高字第 20090330044 号 | 正常使用,无处置计划 |
4 | 天力公司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 业园区西金路 | 23,006.89 | 办公楼、厂房 | 2056 年 4 月 6 日 | 西房权证高字第 20110801137 号 | 正常使用,无处置计划 |
5 | 优xx公 司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 业园区西金路 | 8,966.70 | 厂房 | 2056 年 4 月 6 日 | 西房权证高字第 20110801136 号 | 正常使用,无处置计划 |
编号 | 房屋所有 权人 | 座落地址 | 面积(m2) | 用途 | 使用年限 | 房产证编号 | 处置计划 |
6 | 西诺公司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 x | 0,000.00 | xx | 2066 年 1 月 31 日 | 陕(2017)高陵区不动产权第 1219672 号 | 正常使用,无处置计划 |
7 | 西诺公司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 x | 0,000.00 | xx | 2066 年 1 月 31 日 | 陕(2017)高陵区不动产权第 1219671 号 | 正常使用,无处置计划 |
8 | 瑞福莱公司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xxx路以东泾高北路 以南 | 11,319.23 | 工业 | 2066 年 1 月 30 日 | 陕(2018)高陵区不动产权第 0004996 号 | 正常使用,无处置计划 |
9 | xx 特公司 | 西安经济技术 开发区泾渭工业园 | 10,379.63 | 工业 | 2057 年 4 月 11 日 | 陕(2019)高陵区不动产权第 0014619 号 | 正常使用,无处置计划 |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
序号 | 房屋权利人 | 房屋所占宗地情况 | 宗地所有权人 | 面积(m2) | 用途 | 无法办证 的原因 | 处置计划 |
1 | 西部材料 | 陕(2019)高陵区不动产权第 0014619 号 | xx特公司 | 46,295 | 厂房 | 土地使用权人与房屋建设人不一致 | 房屋继续由现使用人使用,由使用人购买所占宗地,实现土地使用权人与房屋建设 人一致 |
泾渭国用(2008)第 003 号 | 西部材料 | ||||||
高国用(2011)第 64 号 | 天力公司 | ||||||
2 | xx特公司 | 陕(2019)高陵区不动产权第 0014619 号 | xx特公司 | 24,438.74 | 厂房 | 土地使用权人与房屋建设人不一致 | 房屋继续由现使用人使用,由使用人购买所占宗地,实现土地使用权人与房屋建设 人一致 |
泾渭国用(2008)第 002 号 | 西部材料 | ||||||
3 | 西部钛业 | 泾渭国用(2007)第 003 号 | 西部钛业 | 17,128 | 厂房、宿舍 | 新建厂 房,正在办理 | 房产证正在正常办理过程 中,无处置计 划 |
4 | 西诺公司 | 陕(2016)高陵区不动产 权第 0000023 号 | 西诺公司 | 137,698.87 | 技术中心及厂 房 | 新建厂 房,正在办理 | 房产证正在正常办理过程 中,无处置计 划 |
上表中 1、2 项西部材料与xx特公司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主要原因是土地使用权人与房屋建设人不一致。由于公司及子公司处于同一厂区,在厂房建设时为了规划布局的方便,存在个别公司的厂房建设使用了其他关联主体土地的情形,导致土地使用权人与房屋建设人不一致,从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其中,西部材料板带厂房,共使用了三宗土地,具体为西部材料自有土地(泾渭国用(2008)第 003 号)、天力公司土地(高国用(2011)第
64 号)、xx特公司土地(陕(2019)高陵区不动产权第 0014619 号)。xx特公司厂房,共使用了两宗土地,具体为xx特自有土地(陕(2019)高陵区不动产权第 0014619 号)及西部材料土地(泾渭国用(2008)第 002 号)。公司已经制定了解决方案,正在通过土地转让的方式,使上述土地使用权人与房屋产权人一致,进而办理房屋产权证。
上表中 3、4 项西部钛业与西诺公司的房产由于是新建厂房,房产证正在办理过程中。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序 号 | 土地权 利人 | 坐落位置 | 土地使用权证 号 | 土地用 途 | 使用年 限 | 面积(㎡) | 处置计划 |
1 | 西部材料 | 西安市未央区枣园 南岭25 号 | 西未国用(2004出)第 510 号 | 科研 | 2051 年 3 月 1 日 | 5,156.80 | 正常使用,无处置计划 |
2 | 西部材料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业园 | 泾渭国用(2008)第 002 号 | 工业 | 2056 年 4 月 6 日 | 26,582.00 | 被xx特占用建设厂房的部分土地转让给xx特,目前已在主管单位办理,其他土地继续由权利人拥有、使用 |
3 | 西部材料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 业园 | 泾渭国用(2008)第 003 号 | 工业 | 2056 年 4 月 6 日 | 54,569.33 | 正常使用,无处置计划 |
4 | 西部钛业 | 西安经济 技术开发区泾渭工 | 泾渭国用(2007)第 003 号 | 工业 | 2057 年 9 月 30 日 | 128,668.00 | 正常使用,无处置计划 |
序 号 | 土地权 利人 | 坐落位置 | 土地使用权证 号 | 土地用 途 | 使用年 限 | 面积(㎡) | 处置计划 |
业园 | |||||||
5 | 天力公司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业园西金 路 | 高国用(2011)第 63 号 | 工业 | 2056 年 4 月 6 日 | 43,254.50 | 正常使用,无处置计划 |
6 | 天力公司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业园西金路 | 高国用(2011)第 64 号 | 工业 | 2056 年 4 月 6 日 | 34,816.60 | 被西部材料占用建设厂房的部分土地计划转让给西部材料,其他土地继续由权利人拥有、使用 |
7 | xx特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业园 | 陕(2019)高陵区不动产权第 0014619 号 | 工业 | 2057 年 4 月 11 日 | 43,059.33 | 被西部材料占用建设厂房的部分土地计划转让给西部材料,其他土地继续由权利人拥有、使用 |
8 | xx特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业园xx x | x(0000)西安市高陵区不动产权第 0000071号 | 工业 | 2059 年 6 月 4 日 | 17,305.92 | 正常使用,无处置计划 |
9 | 优xx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业园西金 路 | 高国用(2011)第 62 号 | 工业 | 2056 年 4 月 6 日 | 19,469.00 | 正常使用,无处置计划 |
10 | 西诺公司 | xxxxxxxxxxxxxxxxxxx 00 x | x(0000)高陵区不动产权第 0000023 号 | 工业 | 2066 年 1 月 31 日 | 66,002.33 | 正常使用,无处置计划 |
11 | 瑞福莱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高北路中段 18 号 | 陕(2018)高陵区不动产权第 0004996 号 | 工业 | 2066 年 1 月 30 日 | 66,524.33 | 正常使用,无处置计划 |
二、重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预计何时取得合法的房屋、土地使用权证
序 号 | 权利 人 | 房产面积 (m2) | 用途 | 无法办证的原因 | 处置计划 | 预计取得房 产证时间 |
1 | 西部材料 | 46,295 | 厂房 | 土地使用权人与房屋建设人不一 致 | 房屋继续由现使用人使用,由使用人购买所占宗地,实现土 地使用权人与房屋建设人一致 |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 |
2 | xx特公司 | 24,438.74 | 厂房 | 土地使用权人与房屋建设人不一致 | 房屋继续由现使用人使用,由使用人购买所占宗地,实现土地使用权人与房屋建设人一致 |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 |
3 | 西部钛业 | 17,128 | 厂房、宿舍 | 新建厂房,正在办理 | 房产证正在正常办理过程中,无处置计划 |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 |
4 | 西诺公司 | 137,698.87 | 技术中心及厂 房 | 新建厂房,正在办理 | 房产证正在正常办理过程中,无处置计划 |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 |
发行人不存在未取得使用权证的土地,存在 4 项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预计合法取得房产证的时间如下:
三、申请人使用房屋、土地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其已签署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的情形
1、根据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建设事项,不存在因违反建设工程管理方面的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
根据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土地、规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被处罚的情形。
2、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使用的房屋,均为各方自建或自购房屋,上述房屋均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或计划取得房屋产权证,且发行人对上述房屋的使用均按照房屋规划用途使用,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使用房屋的情形。
3、除发行人存在占用部分天力公司、xx特公司土地,xx特公司存在占用部分发行人土地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使用的土地均为各自自有的出让土地,且使用用途符合土地的规划用途,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使用土地的情形。发行人就占用部分天力公司、xx特公司土地以及xx特公司就占用部分发行人土地,均与土地所有权人签署了土地租赁协议,且发行人和xx特公司对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均符合土地的规划用途,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使用土地的情形。
4、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就占用部分天力公司、xx特公司土地以及xx特公司就占用部分发行人土地签署土地租赁合同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就其拥有的土地与其他第三方签署协议或作出承诺,其使用土地行为不存在违反已签署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的情形。
除控股子公司西诺公司将房屋租赁给汉唐检测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就其所拥有的房屋与其他第三方签署协议或作出承诺,其使用房屋行为不存在违反已签署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的情形。
四、是否存在将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房屋、土地租赁给他人的情形
通过核查公司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公司不存在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房屋和土地的情形。公司已就不存在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房屋和土地的情形出具了相关说明。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了申请人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和不动产所有权证;
2、获取了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和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3、查阅了申请人出具的不存在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房屋和土地情形的承诺函,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4、访谈了公司计划管理部负责人,了解厂房未办理房产证的原因、解决方案及最新进展等。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申请人针对未办理房产证的房产,制定了合理合法的计划,相关房产证正处于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使用的房屋、土地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已签署协议或作出的承诺的情形;申请人不存在将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房屋、土地租赁给他人的情形。
6.请申请人以列表方式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和整改情 况,并补充说明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管最近36个月是否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12个月是否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管是否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以列表方式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和整改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项目组公开网络检索查询结果,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保荐机构已在《尽职调查报告》“第十节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之“三、诉讼和对外担保情况”之“(三)行政处罚情况”中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三)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项目组公开网络检索查询结果,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二、补充说明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管最近36 个月是否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12个月是否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管是否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反馈意见的回复出具日,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12个月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发行人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合规证明;
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年度报告、审计报告,重点关注“营业外支出”科目; 3、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裁判文书
网 (xxxx://xxxxxx.xxxxx.xxx.xx) 、 全 国 法 院 被 执 行 人 信 息 查 询 系 统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证 券 期 货 市 场 失 信 记 录 查 询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监管措施与记录处分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证监会官 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中 国 证 监 会 陕 西 监 管 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xxxx://xxx.xxxx.xxx.xx/),并取得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
4、查阅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
5、查阅了公安机关出具的关于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截至本反馈意见的回复出具日,上市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况;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36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12个月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7.申请人披露,报告期内,申请人存在较频繁的关联交易。请保荐机构及 申请人律师对申请人关联交易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信 息披露的规范性、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以及关联交易对申请人独立经营能力的影响等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如存在违 规决策、违规披露等情形的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应当核查整改情况并就上述 问题是否影响发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申请人关联交易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
(一)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接受劳务等有关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0 年 1-6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西北院 | 接受劳务 | - | 207.98 | 619.87 | 612.8 |
采购商品 | 2.28 | 111.65 | 369.58 | 236.37 | |
采购专利权 | - | - | 90 | - | |
西部超导 | 接受劳务 | 4.29 | 81.68 | 0.84 | 0.05 |
采购商品 | 220.72 | 241.25 | - | 159.69 | |
采购设备 | - | - | 84.48 | - | |
西部宝德 | 接受劳务 | - | 2.67 | 65.06 | 8.15 |
采购商品 | 2.35 | 7.95 | 1.47 | 18.29 | |
莱特信息 | 接受劳务 | 7.35 | 74.48 | 28.39 | 48.19 |
采购无形资产 | - | 3.89 | - | - | |
采购商品 | 148.32 | 624.22 | 480.2 | 1,215.89 | |
西安xx | 采购商品 | - | - | - | 0.06 |
接受劳务 | - | - | - | 10.04 | |
西安思捷 | 接受劳务 | - | 8.05 | 30.39 | 26.68 |
采购商品 | 1.06 | - | 1.35 | - | |
西安思迈 | 接受劳务 | - | 16.06 | 101.14 | 12.69 |
采购商品 | 50.49 | 112.31 | 60.3 | - | |
西安思维 | 接受劳务 | - | - | 3.7 | 2.56 |
采购商品 | 0.25 | - | 16.77 | 23.15 | |
西安泰金 | 接受劳务 | - | 6.35 | - | 0.17 |
采购商品 | - | 58.89 | 553.19 | - | |
西部新锆 | 接受劳务 | 0.44 | 32.34 | 36.45 | 1.57 |
采购商品 | - | - | 0.06 | 1.22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0 年 1-6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西安凯立 | 采购商品 | - | 514.68 | 860.03 | 54.27 |
西安赛xx | 接受劳务 | - | - | 63.85 | - |
广州赛隆 | 采购商品 | - | 5.94 | - | - |
汉唐检测 | 采购商品 | - | 12 | - | - |
接受劳务 | 632.41 | 1,651.84 | - | - | |
聚能装备 | 采购商品 | 36.37 | - | 3.97 | - |
西安赛尔 | 采购商品 | - | - | 10.67 | - |
合计 | 1,106.33 | 3,774.23 | 3,481.76 | 2,431.84 |
除西北院、莱特信息、西安凯立和汉唐检测之外,公司向其他关联方发生
的采购金额较小。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如下:
1、公司向关联方西北院采购的主要原因
西北院是我国稀有金属领域的顶尖科研院所之一,拥有部分公司不具备的进口专业检测设备,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通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原材料、中间品及产成品的化学成分和物理特性进行检测,因此公司部分检测项目需委托西北院进行检测。此外,公司在产品熔炼过程中需要用到中间合金添加剂,公司向西北院就近采购,便于及时供货。
2、公司向关联方莱特信息采购商品的主要原因
西安莱特是公司的合格供应商之一,公司打磨过程中需要的涂附磨具以及生产过程中需要的钛制品原材料按照市场价格,就近向莱特信息采购。
3、公司向关联方西安凯立采购商品的主要原因
西安凯立是公司的合格供应商之一,公司为了增强部分钛制品耐强酸强碱的特性,在初步熔炼的过程中需掺入钯粉等原材料,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就近向西安凯立采购。
4、公司向汉唐检测采购检测服务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生产的各类稀有金属材料在生产过程中或者产品出厂前需要进行各项性能参数和质量指标的检测。公司选择汉唐检测作为公司的检测服务机构,主要原因有三点:①汉唐检测系西北院整合旗下优质检测业务而设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是西北地区规模最大、检测实力最强的稀有金属检测机构之一;②汉唐检测与公司的主要子公司处于同一厂区或者位置临近,合作十分便利,能够节约物流交通成本;③公司是汉唐检测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其 30%的股权,支持汉唐检测的业务发展能使公司间接受益。
(二)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有关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0 年 1-6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西北院 | 提供劳务 | 14.83 | 542.05 | 452.84 | 365.4 |
销售商品 | 387.56 | 737.2 | 592.36 | 650.8 | |
西部超导 | 提供劳务 | 2.08 | 6.41 | 533.85 | 239.59 |
销售商品 | 119.59 | 244.13 | 125.86 | 119.17 | |
西安思捷 | 销售商品 | - | - | 0.05 | 3.31 |
西部宝德 | 销售商品 | - | 2.06 | 110.13 | 194.09 |
提供劳务 | - | 126.61 | 181.93 | 24.79 | |
西安泰金 | 提供劳务 | 175.83 | 393.95 | 322.39 | 237.62 |
销售商品 | 284.76 | 1,482.64 | 1,011.64 | 2,237.57 | |
西安赛隆 | 提供劳务 | 24.26 | 14 | 21.71 | 0.34 |
销售商品 | 116.69 | 53.88 | 207.77 | 5.29 | |
西安xx | 提供劳务 | - | - | 0.1 | 0.22 |
销售商品 | - | - | 2.77 | 106.21 | |
西安赛xx | 销售商品 | 1.47 | 11.44 | - | - |
提供劳务 | - | - | 7.05 | 14.62 | |
西安凯立 | 提供劳务 | - | - | 27.77 | 31.14 |
销售商品 | - | 1.27 | - | 11.5 | |
西部新锆 | 提供劳务 | - | 1.07 | 49.21 | 11.63 |
销售商品 | 12.55 | 0.64 | 29.26 | 96.37 | |
西安思迈 | 提供劳务 | 3.02 | 61.06 | 119.47 | 61.41 |
销售商品 | 78.79 | 248.71 | 125.41 | - | |
西安思维 | 提供劳务 | - | - | 1.94 | 2.17 |
九洲生物 | 提供劳务 | - | - | 3.94 | 1.5 |
瑞鑫科 | 提供劳务 | - | - | 10.44 | 4.69 |
销售商品 | 0.37 | 8.2 | 729.3 | 0.14 | |
西安赛尔 | 提供劳务 | 121.70 | 252.28 | 240.4 | 216.37 |
销售商品 | 0.24 | 0.38 | 0.1 | 0.88 | |
西安欧中 | 提供劳务 | - | - | 4.3 | 15.96 |
销售商品 | - | 9.82 | 5.86 | 6.52 | |
莱特信息 | 销售商品 | 1.99 | 2.63 | - | - |
提供劳务 | - | - | - | 0.77 | |
汉唐检测 | 提供劳务 | 37.60 | 108.78 | - | - |
销售商品 | - | 61.58 | - | - | |
稀有金属研究 院 | 提供劳务 | - | 163.9 | - | - |
销售商品 | - | 0.85 | - | - | |
聚能超导 | 销售商品 | - | - | - | 3.32 |
提供劳务 | - | - | - | 0.02 | |
合计 | 1,383.31 | 4,535.54 | 4,917.85 | 4,663.41 |
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所形成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提供劳务、销售商品。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的主要原因:公司的理化中心是西北地区金属材料方面物理、化学性能检测手段最全的单位之一,能够承接绝大部分稀有金属检测业务类型,公司的部分下属子公司也拥有其细分领域先进的检测设备,因此西北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部分金属材料检测项目委托公司进行。2018 年,公司以理化中心的资产出资设立汉唐检测,因此后续年度该部分业务大幅减少。除了检测服务外,由于公司稀有金属材料的加工能力、加工水平、技术实力较强,西北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部分加工需求、技术服务需求也会委托给公司实施。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材料的主要原因:公司在稀有金属领域覆盖比较全面,生产设施较为完备,生产的钛材、金属复合材料等产品较为出色,公司关联方均从事与金属行业相关的研究和生产业务,或者处于公司的下游行业,导致关联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所需的生产原材料等会向公司采购。
二、申请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和信息披露的规范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发行人就 2017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于 2017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经发
行人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 10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发行人就 2018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
经发行人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 10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发行人就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经发行人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
发行人就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经
发行人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的董事会上,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出具书面意见对该等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发行人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行情,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行人关联交易表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关联决议决策制度的规定并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披露。
三、申请人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
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主要分为两大类,即商品采购及接受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大多是大宗金属材料,具有公开的市场价格,因此采用了市场化定价原则。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劳务,主要是向汉唐检测采购检测服务,由于汉唐检测属于独立的检测机构,其按照公开的检测项目收费标准向所有客户提供服务,因此关联采购的定价是公允的。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抽查了同类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就合同采购单价与发行人关联采购单价进行对比,未发现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关联采购价格公允。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主要分为两大类,即商品销售及提供劳务。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参考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价格制定;若涉及交易无非关联方交易情况,则参考同类交易市场价格制定;若不存在同类交易市场价格或同类交易市场价格无法获得,则参考对应交易品类公司毛利率制定价格。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抽查了同类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就合同销售单价与发行人关联销售单价进行对比,未发现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关联销售价格公允。
公司已经如实披露了报告期内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报告期内的其他客户和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对申请人独立经营能力的影响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和劳
务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1.95%、2.57%、2.40%和 1.45%,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劳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99%、2.86%、2.26%和 1.52%,整体占比较低。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劳务及商品等交易事项,均按照市场公允定价,且均在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授权的额度范围内,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经营能力构成影响。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管理层所认定的关联方清单,并根据上市规则的要求,评估管理层对关联方认定的程序及方法。
2、了解关联采购和销售的具体情况,重点了解关联采购和销售的合作方式和商业原因,核查发行人关联方采购和销售是否具备正常的商业理由。
3、对于关联客户和供应商,获取并查阅发行人与其签订的采购和销售合同、订单,查看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约定、交货方式、验收标准及方式、定价情况、结算周期等条款,检查合同条款与非关联方合同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或明显有失公平的合同条款。
4、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采购和销售情况统计表,对比关联采购和销售与第三方的采购内容、采购数量及采购单价等情况,并与市场价格进行对比,核查公司关联方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报告期内,申请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需求,具有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且已经履行了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独立经营能力构成影响。
8.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78,500万元用于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 技术改造项目、西部材料联合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补 充说明:(1)项目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测算依据及过程,各项投资是否为资本性支出,是否以募集资金投入;(2)募投项目当前建设进展、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会用于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金额;(3)本次募投产品与现有产品的联系与区别,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4)本次新增产能情况,结合在手订单及意向性订单说明新增产能是否能有效消化;
(5)效益测算依据及过程是否谨慎合理。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项目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测算依据及过程,各项投资是否为资本性支出,是否以募集资金投入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计划
x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78,500 万元(含本数),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
1 | 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 技术改造项目 | 48,500 | 48,500 |
2 | 西部材料联合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6,500 | 6,5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3,500 | 23,500 |
合计 | 78,500 | 78,500 |
本次 3 个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7.85 亿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 23,500 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 29.94%,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的要求。
(二)“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整体投资构成及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 4.85 亿元,全部使
用募集资金投入,投资构成分为“设备投资”、“建筑工程”和“公辅工程”,均属于资本性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构成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
1 | 设备投资 | 35,800 | 35,800 | 是 |
2 | 建筑工程 | 11,530 | 11,530 | 是 |
3 | 公辅工程 | 1,170 | 1,170 | 是 |
合计 | 48,500 | 48,500 |
2、设备投资明细、测算的依据及过程
x项目设备投资金额为 3.58 亿元,各型设备的采购价格系公司设备采购部门与主要供应商询价或参考公开市场报价得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产地 |
1 | 电弧炉 VAR | 1 | 2,200 | 2,200 | 进口 |
2 | 电弧炉 VAR | 1 | 1,200 | 1,200 | 国产 |
3 | EB 炉 | 1 | 4,750 | 4,750 | 国产 |
4 | EB 炉 | 1 | 17,000 | 17,000 | 进口 |
5 | 电极压机 | 1 | 3,000 | 3,000 | 国产 |
6 | 混料机 | 1 | 820 | 820 | 进口/国产 |
7 | 真空焊箱 | 1 | 440 | 440 | 国产 |
8 | 铣床 | 2 | 270 | 540 | 国产 |
9 | 锯床(立式) | 2 | 90 | 180 | 国产 |
10 | 锯床(卧式) | 2 | 70 | 140 | 国产 |
11 | 重型车床 | 2 | 180 | 360 | 国产 |
12 | 屑料回收线 | 1 | 450 | 450 | 国产 |
13 | 电弧炉坩埚 | 2 | 66 | 1,016 | 国产 |
4 | 60 | ||||
4 | 57 | ||||
4 | 54 | ||||
4 | 50 | ||||
14 | 砂光机 | 2 | 200 | 400 | 国产 |
15 | 高速冷轧管机 | 4 | 180 | 720 | 国产 |
16 | 2 | 240 | 480 | 国产 | |
17 | 其他设备 | 2,104 | |||
合计 | 35,800 |
3、建筑工程、公辅工程投资明细、测算的依据及过程
建筑工程、公辅工程的投资金额分别为 11,530 万元和 1,170 万元,主要依据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考(第三版)》、《建材工业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等政策、法规及本项目的建设需求和特点进行测
序号 | 费用名称 | 单价,元/m2 | 数量,m2 | 金额,万元 |
一、项目建设前期费用 | ||||
1 | 市政设施配套费 | 100 | 18,720 | 187.2 |
2 | 劳保统筹基金(3.55%) | 1,500 | 18,720 | 99.684 |
3 | 绿柏迁移费 | / | / | 8 |
4 | 地面建筑、道路拆除和垃圾清运(含临建) | / | / | 150 |
5 | 地面清表及自然地坪 1.5 米以下垃圾土清运 | 5 | 18,720 | 140.4 |
6 | 配电室临建费 | 20 | ||
7 | 地质勘查 | / | / | 30 |
8 | 文物勘察 | / | / | 10 |
9 | 设计费 | 40 | 18,720 | 74.88 |
10 | 招标代理费 | / | / | 20 |
11 | 审图费 | / | / | 3 |
12 | 交易服务费 | / | / | 3 |
13 | 桩基检测费 | / | / | 10 |
14 | 文物发掘费 | / | / | 100 |
15 | 主体施工监理费 | / | / | 80 |
16 | 消防检测费 | 4 | 18,720 | 7.488 |
17 | 定线检测费 | / | / | 5 |
18 | 室内空气检测费和竣工标牌费 | / | / | 10 |
19 | 影像资料费 | / | / | 5 |
小计 | 964 | |||
二、项目建安费用 | ||||
20 | 桩基工程费 | / | / | 700 |
21 | 黄土外购费 | / | / | 130 |
算,并参考西安市工程造价信息及公司类似工程的实际造价信息,具体情况如下:建筑工程投资概算
序号 | 费用名称 | 单价,元/m2 | 数量,m2 | 金额,万元 |
22 | 主体工程费 | 3,500 | 18,720 | 6,552 |
23 | 内、网安装工程费 | 500 | 18,720 | 936 |
24 | 道路费用(厂门坡道) | / | / | 40 |
25 | 厂房制冷、采暖费用(含所有设备和管网) | 600 | 18,720 | 1,123.2 |
26 | 室外循环水池 | / | / | 450 |
27 | 其他建安费用 | / | / | 635 |
小计 | 10,566 | |||
合计 | 11,530 |
公辅设施投资概算
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一、电力 | ||||
高压配电柜 | KYN28 型 | 12 面 | 10 | 120 |
铜排 | 100*10 | 60 米 | 0.1 | 6 |
高压电缆 | 3*300 | 1300 米 | 0.09 | 117 |
高压电缆 | 3*95 | 1000 米 | 0.06 | 60 |
高压柜搬迁 | KYN28 型 | 24 面 | 0.5 | 12 |
直流屏柜搬迁 | 3 | 3 | ||
干式整流变 | 3150KVA | 2 台 | 30 | 60 |
干式整流变 | 5000KVA | 1 台 | 75 | 75 |
干式整流变 | 3000KVA | 1 台 | 40 | 40 |
干式动力变 | 2500KVA | 1 台 | 30 | 30 |
干式动力变 | 1600KVA | 1 台 | 25 | 25 |
动力变配套低压 柜 | 400V | 19 面 | 13 | 247 |
柴油发电机 | 200KW | 1 台 | 13 | 13 |
小计 | 808 | |||
二、循环水 | ||||
冷水泵 | 扬程 60m,流量 800m³/h | 4 台 | 13 | 52 |
热水泵 | 扬程 40m,流量 800m³/h | 4 台 | 12.5 | 50 |
冷却塔 | 600m³/h | 5 台 | 20 | 100 |
水泵电控系统 | 软启动、柜体 | 1 套 | 30 | 30 |
站内配套阀门、管 件 | 1 套 | 20 | 20 | |
运行监控系统 | 1 套 | 10 | 10 |
小计 | 262 | |||
三、压缩空气 | ||||
变频螺杆式空压 机 | 额定排气压力 0.7MPa、排气量 35m³/min | 2 套 | 50 | 100 |
小计 | 100 | |||
合计 | 1,170 |
(三)“西部材料联合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整体投资构成及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西部材料联合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 6,500 万元,全部使用募集
资金投入,主要包括 4 个实验室的设备购置、安装,以及实验室设备基础、公辅设施和实验室内装,均属于资本性支出。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构成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 是否属于资本性 支出 | |
1 | 传统产业领域升级(熔铸加工、金属深加工及特种板材2个实验 室设备购置及安装) | 3,690 | 3,690 | 是 | |
2 | 新材料领域(环境安全材料及装备、新能源材料2个实验室设备购 置及安装) | 1,650 | 1,650 | 是 | |
3 | 设备基础、公辅设施、实验室内 装 | 1,160 | 1,160 | 是 | |
合计 | 6,500 | 6,500 |
2、实验室设备投资明细、测算的依据及过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总价(万元) |
1 | 真空电子束焊机 | 1 | 550 |
2 | 真空凝壳炉 | 1 | 530 |
3 | 扫描电镜 | 1 | 450 |
4 | 型壳制备(射蜡机、脱蜡釜) | 1 | 360 |
5 | 真空退火炉 | 1 | 360 |
6 | 真空电子束焊机 | 1 | 320 |
7 | 电弧炉(铸件配套) | 1 | 310 |
8 | 电极压机 25MN | 1 | 300 |
9 | 坩埚 | 7 | 260 |
10 | 惯性摩擦焊机 | 1 | 250 |
4 个实验室设备的设备购置费用合计 5,340 万元,采购价格系公司联合技术中心向设备供应商询价得来或者参考市场的公开报价信息,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总价(万元) |
11 | 燃料电池测试系统 | 1 | 180 |
12 | 电弧炉 | 1 | 160 |
13 | 气相色谱仪 | 1 | 120 |
14 | 其他实验室设备 | - | 1,190 |
- | 合计 | - | 5,340 |
3、实验室设备基础、公辅设施和内装的投资明细、测算的依据及过程
资金用途 | 规格 | 数量 (台)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
设备基础 | 凝壳炉 | 1 | 90 | 280 | |
电弧炉 | 1 | 90 | |||
电弧炉 | 1 | 60 | |||
电极压机 | 1 | 40 | |||
公辅设施 | 起重机 | 10T | 2 | 40 | 80 |
起重机 | 1T | 4 | 5 | 20 | |
变电站 | 2500KVA | 2 间 | 80 | 160 | |
变电站 | 1600KVA | 1 间 | 70 | 70 | |
管道管网 | 冷却水塔 | 1 | 50 | 280 | |
厂内管道 | / | 80 | |||
厂外管道 | / | 150 | |||
实验室装饰,共 1500m2 | 实验边台 | 50 | 0.8 | 40 | |
中央实验台 | 15 | 0.8 | 12 | ||
中央试剂架 | 15 | 0.6 | 9 | ||
通风柜 | 10 | 1.5 | 15 | ||
双气瓶柜 | 15 | 0.3 | 4.5 | ||
试剂柜 | 15 | 0.4 | 6 | ||
高温矮台 | 15 | 0.4 | 6 | ||
通风系统 | 10 套 | 0.8 | 8 | ||
通水系统 | 15 套 | 1 | 15 | ||
专用电路系统 | 15 套 | 1 | 15 | ||
实验气路系统 | 15 套 | 0.8 | 12 | ||
恒温恒湿系统 | 5 套 | 5 | 25 | ||
办公桌椅 | 30 套 | 0.3 | 9 | ||
实验室装修 | 15 间 | 5 | 75 | ||
废液处理系统 | 1 套 | 18.5 | 18.5 | ||
合计 | 1,160 万元 |
实验室设备基础、公辅设施和内装总投资为 1,160 万元,采购价格及安装费用系公司联合技术中心向设备供应商询价得来或者参考市场的公开报价信息,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体情况
公司拟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2.35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根据公司现有资金状况以及未来三年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缺口测算。具体如下:
1、营业收入增长测算
最近三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增长率如下:
项目 | 2017 年 | 2018 年 | 2019 年 |
营业收入(万元) | 155,908.98 | 172,015.96 | 200,610.26 |
增长率(%) | 28.50 | 10.33 | 14.25 |
结合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平均值 17.69% ,对未来三年营业收入情况预测如下:
项目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
营业收入(万元) | 236,104.90 | 277,879.73 | 327,045.92 |
增长率(%) | 17.69 | 17.69 | 17.69 |
注:上述预测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三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流动资金需求测算的基本假设
假设公司经营性流动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应付账款、预收款项)与公司的销售收入呈一定比例,即经营性流动资产销售百分比和经营性流动负债销售百分比一定,且未来三年保持不变。
经营性流动资产=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销售收入增长率)×经营性流动资产销售百分比。
经营性流动负债=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销售收入增长率)×经营性流动负债销售百分比。
流动资金占用额=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
3、流动资金需求测算过程及结果
项目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 |
金额(万元) | 占比(%) | 金额(万元) | 金额(万元) | 金额(万元) | |
营业收入 | 200,610.26 | -- | 236,104.90 | 277,879.73 | 327,045.92 |
应收票据 | 17,083.64 | 8.52 | 20,106.31 | 23,663.78 | 27,850.69 |
应收账款 | 48,290.70 | 24.07 | 56,834.93 | 66,890.93 | 78,726.16 |
应收款项融资 | 5,811.29 | 2.90 | 6,839.50 | 8,049.64 | 9,473.89 |
预付款项 | 14,211.03 | 7.08 | 16,725.43 | 19,684.72 | 23,167.61 |
存货 | 132,108.97 | 65.85 | 155,483.45 | 182,993.66 | 215,371.34 |
经营性流动资产 | 217,505.63 | 108.42 | 255,989.62 | 301,282.72 | 354,589.68 |
应付账款 | 41,462.93 | 20.67 | 48,799.10 | 57,433.29 | 67,595.16 |
预收款项 | 13,268.72 | 6.61 | 15,616.40 | 18,379.46 | 21,631.40 |
项目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 |
金额(万元) | 占比(%) | 金额(万元) | 金额(万元) | 金额(万元) | |
经营性流动负债 | 54,731.65 | 27.28 | 64,415.50 | 75,812.75 | 89,226.56 |
流动资金占用额 | 162,773.98 | 81.14 | 191,574.12 | 225,469.97 | 265,363.13 |
流动资金缺口 | 102,589.15 |
根据上述测算,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预计累计产生流动资金缺口 10.26 亿
元。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补充流动资 2.35 亿元,未超过未来三年累计新增流动资金需求,具有合理性。
二、募投项目当前建设进展、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会用于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金额
(一)募投项目当前建设进展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日,“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经完成了土地平整和废土清运工作,并已经对部分核心设备的采购开展招投标工作。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日,“西部材料联合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完成了整体设计和前期准备工作,尚未正式开工建设。
(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 “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西部材料联合技术中
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均为 2 年,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进度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第一年 | 第二年 | 合计 |
1 | 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30,000 | 18,500 | 48,500 |
2 | 西部材料联合技术中心建 设项目 | 3,000 | 3,500 | 6,500 |
(三)本次募集资金是否会用于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金额
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在该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对于本次募投项目无实质性投入。本次募集资金不包括董事会前投入资金,不会用于置换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三、本次募投产品与现有产品的联系与区别,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募投产品与现有产品的联系与区别
“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产品是各类型的钛材及钛合金材料,钛材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分别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48.52%、49.03%和 49.87%。“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是对公司现有钛材业务的追加投入,主要对公司现有钛材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重点解决钛材生产中的熔炼、表面处理和管材轧制环节的设备及产能瓶颈,本次募投产品与现有产品完全一致,不涉及新增产品类型和业务模式转型的情形。
“西部材料联合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完善技术研发硬件条件的重要举措,该项不涉及具体的产品生产问题。
(二)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是对公司现有钛材业务的追加投入。西部钛业是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其拥有一支技术力量雄厚的研发团队,曾承担过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 20 余项,形成了一系列稀有金属加工生产
的专有技术成果,累计申请相关专利 100 多项,经过多年的积累,西部钛业在航空、航天、海洋、兵器、化工及日用消费领域等各个下游领域积累了大量的客户和应用案例,具备实施该项目的技术、人才和客户基础,该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西部材料联合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完善技术研发硬件条件的重要举措。公司一直重视技术研发工作,先后承担国家、部委xx技术研发和重点产业化项目 100 余项,拥有了一支稳定的研发技术队伍,中级以
上职称专职技术人员超过 200 人,在稀有金属熔炼、难熔金属粉末烧结、稀有金属塑性加工、稀有金属复合板制备、金属过滤材料及制品、稀有金属化工装备制备等领域和方向,已开展了长期的研发及产业化技术开发工作,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因此,公司具备实施该项目的技术、人才、经验基础,该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四、本次新增产能情况,结合在手订单及意向性订单说明新增产能是否能有效消化
“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产品为 2,000 吨 EB 板
坯,以及 3,100 吨钛材。2,000 吨 EB 板坯属于中间原材料,全部用于替代现有生产线的外购板坯或者外协熔炼服务,公司的现有业务已经完全能够消化其新增产能。
钛材新增总产能为 3,100 吨,具体产品包括化工用宽厚板、化工及消费品用
钛管材、兵器用低成本钛合金板材、航空用高性能钛合金板材,项目建设期 2年,达产期 3 年,达产第一年产能利用率为 40%,第二年为 70%,第三年为 100%。按照目前的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到账进度,预计募投项目满产年度为 2025 年。
2025 年公司完全消化 3,100 吨新增钛材产能可行性较高,具体分析如下:
(一)钛材行业整体情况及产能消化的可行性
2015 年至今,钛材行业景气度不断上升,行业销量从 2015 年的 3.7 万吨上
升至 2018 年的 5.7 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 15.5%。中信证券研究所预计,受益于
下游领域钛材用量稳定增长,预计 2019-2021 年我国钛材消费量年复合增长率为
10.4%,预计到 2025 年我国钛材用量将超过 11 万吨,规模达到 2018 年的 2 倍。
良好的行业前景为公司募投项目产能消化奠定了行业基础。
2017 年-2019 年,西部钛业营业收入的增速分别为 52.28%、11.95%和
13.05%,最近两年由于西部钛业存在较为明显的产能瓶颈,制约了公司产销量和营业收入的增长。2019 年,西部钛业的钛板、钛管的销量为 3,892.56 吨,鉴于西部钛业是国内排名前三的钛材龙头企业,竞争力较强,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西部钛业产能瓶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并且在生产成本和产品性能上的优势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2020 年以来,公司军品订单爆发式增长,为公司消化募投项目产能奠定了基础。因此,只要未来五年西部钛业的年销售增速达到 11%,则 2025 年西部钛业的钛板、钛管的销量为 7,280.70 吨,较 2019 年增加
3,388.14 吨,能够完全消化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
(二)各细分领域的市场情况
西部钛业的钛材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海洋、兵器、化工及日用消费领域,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在各个下游领域积累了大量的客户和应用案例,为本
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客户基础。同时,2020 年以来,公司军品订单爆发式增长,为公司消化募投项目产能提供了保障。
1、化工领域
化工用钛主要集中在两盐一碱、甲酸、醋酸、蛋氨酸及 PTA 行业,化工用钛的需求增长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随着环保要求的提升,环保装备用钛量快速增长。二是随着化工产品生产工艺技术更新,化工设备更换的需求比较旺盛。三是随着钛材生产成本的降低,钛材成为最佳的替代材料。2019 年化工用钛销量大约 25,000 吨左右,西部钛业市场份额约占 10%,主要以高端化工装备市场为主。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西部钛业形成较强的残钛回收能力以及短流程生产工艺,生产成本明显下降,在化工领域的竞争力明显上升,预计市场占有率可以进一步提升。由于化工市场巨大,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只要有少量提升,均能大幅解决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问题。
2、航空、航天领域
西部钛业参与了几乎全部军工重点项目及型号的研制,并成为合格供应商,随着这些型号的批量投产,会带来航空航天用钛井喷式的增长,将成为西部钛业在航空航天领域的主要收益来源。2020 年以来,西部钛业承接的军工订单大幅增长,产品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从现有的订单情况看,即使募投项目达产,公司航空薄板产能仍处于紧张状态。
3、兵器领域
在兵器领域,快速反应部队和空降部队对于装备减重和轻量化改造的需求十分迫切,钛材在突击车、战车、坦克、枪炮减重和轻量化改造的应用有望在未来几年内爆发,成为行业新的增长点。兵器轻量化改造用钛对成本十分敏感,如果能够实现成本的大幅下降,将能激发海量需求。西部钛业过去几年一直与军方紧密配合,联合研发了多个牌号的兵器用钛合金,技术储备和市场开发走在了行业的前列。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兵器用钛材的低成本生产优势更加明显,为公司打开兵器市场奠定基础。
4、钛制日用消费品领域
随着生产成本的下降以及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作为“太空金属”的钛走入了千家万户。相比不锈钢和铝制日用消费品,钛制消费品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
抑菌性、无重金属元素、重量轻、强度高、耐腐蚀等优点,钛制保温杯、钛制炊具、钛制餐具、钛制茶具等钛制日用消费品逐步普及。过去几年,公司在钛消费品领域进行了全流程布局。在技术方面,西部钛业已经完成钛制消费品所需加工技术的储备,并与多家钛制消费品厂商达成合作。在品牌和渠道方面,控股子公司庄信公司重点打造“庄信钛品”品牌,完成了天猫、京东、xx等线上旗舰店的建设,并与xx、国美等达成线下渠道销售的合作,钛制消费品的销售量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庄信公司自主设计的“红人杯”,以其靓丽的外形以及“网红带货”的销售模式,获得了广大女性客户的认可,成为公司网红爆款产品。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钛消费品的生产成本显著下降,将加大地加快钛制消费品的普及。
钛制消费品的市场一旦打开,其钛材用量巨大。以钛制保温杯为例,目前我国已经是不锈钢保温杯生产大国,每天生产约 500 万只,若产量中有 5%使用钛材,则每天需要钛材约 5 吨,每年消耗量超过 1,800 吨。
(三)公司在手订单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钛材业务的在手订单约为 4.85 亿元,占 2019 年公司钛材业务收入的 55.46%。公司钛材业务在手订单饱满,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及未来产能消化奠定了基础。
五、效益测算依据及过程是否谨慎合理
(一)募投项目效益情况 “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每年新
增销售收入约 5.50 亿元,年新增净利润约 5,753 万元-6,070 万元,项目的回收期
为 7.84 年(含建设期),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11.33%。
(二)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依据及过程
1、募投项目效益的测算过程及结果 “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期 2 年,达产期 3
年份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营业收入 | 22,010.62 | 38,518.58 | 55,026.55 | 55,026.55 | 55,026.55 | 55,026.55 | 55,026.55 | 55,026.55 |
年,达产第一年(T+3)产能利用率为 40%,第二年(T+4)为 70%,第三年(T+5)为 100%,项目效益测算的过程及结果如下:
年份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营业成本 | 20,774.31 | 33,579.71 | 46,144.33 | 46,147.11 | 46,150.03 | 46,153.09 | 46,156.31 | 46,190.30 |
税金及附加 | 145.68 | 151.11 | 167.93 | 277.80 | 402.84 | 402.84 | 402.84 | 402.84 |
销售费用 | 218.77 | 335.36 | 499.42 | 499.42 | 499.42 | 499.42 | 499.42 | 499.42 |
管理费用 | 522.10 | 826.10 | 1,073.45 | 1,091.85 | 1,110.24 | 1,128.63 | 1,147.02 | 1,165.42 |
利润总额 | 349.76 | 3,626.31 | 7,141.42 | 7,010.38 | 6,864.02 | 6,842.57 | 6,820.95 | 6,768.57 |
所得税 | 52.46 | 543.95 | 1,071.21 | 1,051.56 | 1,029.60 | 1,026.38 | 1,023.14 | 1,015.29 |
净利润 | 297.29 | 3,082.36 | 6,070.20 | 5,958.82 | 5,834.42 | 5,816.18 | 5,797.81 | 5,753.29 |
2、营业收入的测算依据
产品类型 | 细分产品 | 销售收入(万元) | 测算依据 |
民品钛材 | 化工用宽厚板、化工及消费品用钛管材 | 29,539.82 | 销售收入=预测销量*产品单价, |
产品单价参考公司2019 年相关产 | |||
兵器用低成本钛合金 | 品实际销售价格区间的基础上, | ||
军品钛材 | 板材、航空用高性能钛 | 22,831.86 | 再综合考虑募投项目产品未来的 |
合金板材 | 档次、性能等确定 | ||
EB 板坯 | - | 26,54.87 | |
合计 | 55,026.55 |
“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项目建设期 2 年,达产期 3 年,达产第一年(T+3)产能利用率为 40%,第二年(T+4)为 70%,第三年(T+5)为 100%。满产年份的收入测算如下:
3、营业成本的测算方法及依据
(1)原材料
原材料主要为海绵钛,根据产品性能的需要,本项目需要采购 2 种类型的海绵钛,测算的采购价格分别为 8 万元/吨、6 万元/吨,该价格参考了可研报告编制时的市场价格,从目前最新采购价格看,该价格属于保守的假设。
本项目建成之后,公司具备残钛回收能力,因此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钛将作为原材料回收利用,用于生产化工用宽厚板材、兵器用低成本钛合金板。
(2)加工费
加工费分为外协加工费以及与现有生产线共同分摊的加工费两类。外协加工
分参考外协供应商的报价,按照加工数量乘以加工单价测算。与现有生产线共同分摊的加工费按照销量进行分摊。
(3)动力费
动力费主要为电费,按照每吨熔炼所需消耗的电力成本乘以实际产量得出。
(4)折旧费
折旧费主要是厂房和设备的折旧,厂房的折旧年限为 40 年,机器设备的折
旧年限为 15 年,与公司现有会计政策一致。
(5)人工费
x项目需要新增一线操作工人 92 名,参考西部钛业 2019 年一线工人的工资
水平,假设每人年均成本为 10 万元左右。
4、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的测算方法及依据
由于本项目属于技改项目,将与公司现有的业务共同分享销售资源和管理资源,因此本项目的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的测算考虑了西部钛业未来十年收入及项目总收入需要投入的费用总额,再按照项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分摊应由项目承担的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
5、各项税率的测算依据
x项目各项税率参考目前的实际税率,假设如下:增值税率为 13%,城乡维护建设税为增值税的 7%,教育费附加为增值税的 3 %,所得税率为 15 %。
综上所述,公司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过程具有合理的依据,测算的效益是谨慎合理的。
(三)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及合理性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项目内容 | 财务内部收益率 (税后) |
000657 | 中钨xx | 2,000 吨/年高端硬质合金棒型材生产线技 术改造项目 | 16.21% |
002378 | 章源钨业 | 年产 400/吨硬质合金钻具(毛坯)项目 | 20.76% |
603799 | 华友钴业 | 年产 5 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用三元前驱 体材料项目 | 17.50% |
平均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 | 18.16% |
本次募投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11.33%,与稀有金属材料加工制造的同行业类似募投项目水平相比,本次募投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水平较为谨慎合理,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项目内容 | 财务内部收益率 (税后) |
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 | 11.33% |
综上,在效益测算过程中,发行人根据下游市场需求,产品价格水平等因素预计项目收入,产品成本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历史水平和行业情况,期间费用测算充分考虑了公司历史费用水平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类似募投项目相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谨慎合理。因此,公司项目收益测算方法、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谨慎合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执行了下列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及测算工作底稿,核查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明细构成及效益测算的谨慎性;
2、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当前进展,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3、查阅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访谈,了解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与区别;
4、查阅发行人在手订单及近年来的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
5、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公司资料并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访谈,了解钛材行业现状及未来趋势,募投产品的订单情况,公司产能消化措施。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投资金额安排合理,募集资金规模合理,拟投入的募集资金用于资本性支出的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发行人对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和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制定了合理计划,本次募集资金不会用于置换董事会前投入。
3、本次募投项目前景良好,公司具备实施募投项目的人才、技术和客户基础,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预计能够有效消化。
4、本次募投项目各项财务测算参考了公司的历史财务数据和实际经营情况,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结果与同类可比公司相比是谨慎合理的。
9.申请人前次募集资金净额91,831.16万元,其中自主化核电站堆芯关键材料国产化项目和能源环保用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 与承诺金额差异甚大,变更用于永久补流资金合计51,093.46万元,占比55.64%。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前次募投建设项目均未按承诺实施的原因及合理性,过半募 集资金变更用于永久补流是否谨慎合理,相关决策程序是否合规,结合本次与 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本次募投产品具体应用行业发展情况分析说明本 次募投项目是否亦存在变更风险。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补充说明前次募投建设项目均未按承诺实施的原因及合理性
1、“自主化核电站堆芯关键材料国产化项目”未按承诺实施的原因 “自主化核电站堆芯关键材料国产化项目”原计划投资 3.5 亿元,由于行业
政策、市场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司对项目的投资金额调减至 1.38 亿元。该项目的投资金额变动的原因如下:本项目目的是实现自主化核电堆芯关键材料国产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核电市场整体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受日本福岛核事故的影响,世界各国放缓了核电站的建设节奏。我国也一度暂停了新增核电项目审批,从 2016 年至 2019 年 4 月,中国核电经历了一次为期三年的“空窗期”,没有一个新项目获得核准,主要是对在运核电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以及发展具有更高经济性及安全性的第三代核电技术。另外,我国从美国引进的第三代核电项目建设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能按照原计划交付。2019 年 4 月,国内新增核电项目重启,后续项目批复的进度预计会是一个逐渐放开的过程。基于以上形势变化,公司不断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和市场走势,为有效控制市场风险,做好短期与中长期市场需求节奏的xx,经过反复论证,通过总投资压缩、设备采购优化降本等方式对项目总投资进行了调整。
2、“能源环保用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未按承诺实施的原
因
“能源环保用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 2.8 亿元,
主要产品用于核电汽轮机组冷凝器,以及火电厂环保脱硫烟囱内衬。2016 年以来,外部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在核电方面,2016 年至 2019 年核电行业经历
了新建项目三年零审批的“空窗期”,导致未来市场需求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火电方面,一是火电新开工项目数量大幅减少,停建缓建项目较多,而正在运行的火电机组利用小时数下降导致效益降低,业主对现有电站烟囱进行脱硫改造意愿下降;二是市场竞争激烈,导致火电市场毛利大幅降低,因此公司拟降低在该市场的市场份额。另外项目原计划新增产能 22,000 吨,由于上述市场需求变
化,故天力公司在现有 15,000 吨产能基础上,通过合理安排生产,并针对现有
生产线薄弱环节,通过增加 5 台全自动表面处理设备、实时焊缝成像系统、20台检测设备等仪器设备,有效突破现有生产瓶颈,大幅提升产品综合性能和可靠性,已基本满足目前市场需求。综上所述,层状金属复合材料的市场前景已无法达到 2015 年募投项目规划决策时所做的预测且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若继续扩产增能,势必带来较大风险。为了控制投资风险,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客观实际情况,公司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经反复慎重研究,决定不再实施能源环保用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剩余部分,并将该项目剩余 2.75 亿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上述项目变更的合理性
综上所述,由于下游核电行业、火电行业在政策层面和市场需求层面发生了重大变化,如果按原计划进行投资,公司将面临着较高的投资风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调减或者整体变更,能够有效避免投资风险,是基于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所做出的的合理选择。
二、过半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永久补流是否谨慎合理,相关决策程序是否合规
1、过半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永久补流是否谨慎合理
2018 年 5 月,公司变更了“能源环保用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 年 10 月,公司调整了“自主化核电站堆芯关键材料国产化项目”,调整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两次募投项目变更用于永久补流资金合计 51,093.46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55.64%。
2017 年-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5.59 亿元、17.20 亿元和 20.06 亿元,由于稀有金属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导致公司的资金需求大幅增加,如果通过银行借款补充营运资金需求,将会增加公司财务负担,减
少净利润,而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则能够有效节约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公司将过半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永久补流是谨慎合理的。
2、相关决策程序是否合规 “能源环保用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变更程序:公司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及 2018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自主化核电站堆芯关键材料国产化项目”的变更程序: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及 2019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综上所述,“能源环保用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和“自主化核电站堆芯关键材料国产化项目”的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过程是合规的。
三、结合本次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本次募投产品具体应用行业发展情况分析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亦存在变更风险。
1、本次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公司拥有钛及钛合金加工材、层状金属复合材料、稀贵金属材料、金属纤维及制品、稀有金属装备、钨钼材料及制品六大业务板块,各业务板块有不同的子公司独立经营。
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属于钛及钛合金加工材业务,由子公司西部钛业实施,主要产品为钛板、钛管,下游应用领域为航空、航天、海洋、兵器、化工及日用消费领域。
前次募投项目“自主化核电站堆芯关键材料国产化项目”属于稀贵金属材料业务,由子公司西诺公司实施,主要产品为核电控制棒及其组件,下游应用领域为民用核电站。
前次募投项目“能源环保用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属于层状金属复合材料业务,由子公司天力公司实施,主要产品为各类层状金属复合板,下游应用领域为核电站、火电站。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分别属于不同的业务板块,由不同的子公司实施,拥有不同的产品类型和下游客户,相互间存在明显差异。
2、本次募投产品具体应用行业发展情况
x次募投项目“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主要产品为钛板、钛管,具体包括化工用宽厚板、化工及消费品用钛管材、兵器用低成本钛合金板材、航空用高性能钛合金板材等,具体应用于航空、航天、海洋、兵器、化工及日用消费领域。关于下游应用行业的发展情况详见问题 8 之“四、本次新增产能情况,结合在手订单及意向性订单说明新增产能是否能有效消化”之“(二)各细分领域的市场情况”。
3、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亦存在变更风险
前次募投项目变更较大,主要因为下游核电行业、火电行业在政策层面或者市场需求层面发生了重大变化。由于本次的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属于不同的产品,拥有不同的行业情况和下游客户,因此导致前次募投项目变更的相关风险不会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
本次募投项目属于技改项目,主要用于解决公司目前生产环节中的多个瓶颈,属于公司的痛点和刚需,并且该项目具体应用于航空、航天、海洋、兵器、化工及日用消费领域,未来前景较好,截至目前不存在可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风险。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执行了下列核查程序:
1、查阅了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查阅了前次募投项目变更的董事会、股东会决策资料,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的专业意见。
3、访谈了公司高管人员,了解前次募集资金变更的行业背景、具体原因,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本次募投项目的行业前景,本次募投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等内容。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公司根据下游行业政策及需求变化所做出的合理调整,能够帮助公司规避投资风险,节约财务费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变更过程合法合规。
3、本次的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具体产品不同,拥有不同的行业情况和下游客户,导致前次募投项目变更的相关风险不会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具体应用于航空、航天、海洋、兵器、化工及日用消费领域,未来前景较好,截至目前不存在可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风险。
10.最近三年申请人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 7,971.47 万元 、8,395.76 万元 和 9,480.46 万 元 , 资 本 化 比 例 分 别 为51.31%、31.83% 和 26.82%。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研发投入资本化的具体政策、依据,开题论证与项目结题论证阶段是否具备明确的资本化依据,结合行业特点、公司定位、同行可比公司分析说明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水平及变动是否谨慎合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报告期内资本化项目具体情况。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研发投入资本化的具体政策、依据,开题论证与项目结题论证阶段是否具备明确的资本化依据
(一)公司关于研发投入资本化的具体政策
发行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即研发费用资本化,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
(二)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序号 | 条件 | 公司判断依据 | 是否满足 |
公司以目前阶段和成果为基础,对研发 | |||
项目的产品功能和性能参数指标可实现 | |||
1 |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性等研发关键要素果进行评审,证明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已具备,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同时公司 准备对研发项目过程产生的不涉及国家 | 是 |
秘密的相关技术申请专利保护,确认完 | |||
成该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
公司的研发项目目标为面向市场,以实 | |||
2 |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现经济利益为目标,与主营业务及产品高度相关,项目具有合理的预期投资收 益,公司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 | 是 |
出售的意图。 | |||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 | 公司结合项目下游需求市场的整体发展趋势等情况、下游市场对产品或技术的需求情况、公司研发项目的产品或技术的竞争实力、公司的竞争地位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认研发项目的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 在市场,具有明确的经济利益流入方式。 | ||
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 | |||
3 | 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 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 是 | |
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 | |||
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 |||
公司具有突出的研发技术实力对研发项 | |||
4 |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 | 目进行技术。截止 2019 年末公司拥有研 发人员 193 名,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13.52%。公司承担了国家、省、市级xx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项目 300 余项,获得多项国家科技经费支持。公司通过自 | 是 |
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 有资金、银行贷款、政府补助等方式为 | ||
公司研发项目提供财务或其他资源进行 | |||
支持。公司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 | |||
其他资源支持完成该项目的成功开发。 |
序号 | 条件 | 公司判断依据 | 是否满足 |
公司设立较为完善的研发内部控制制 | |||
度,对于研究开发的支出进行单独核算, | |||
确保各项目的研发费用能够可靠计量。 | |||
研发项目单独立项,并在财务软件中单 | |||
5 |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 独编制项目编码,单独核算,归集项目研发经费支出。公司将研发过程中产生 的“料、工、费”在实际发生时,按各 | 是 |
个项目实际投入,分别计入在各个研发 | |||
项目中,项目结束时,由研发项目负责 | |||
人以及财务部相关负责人复核研发经费 | |||
归集的完整性以及准确性。 |
(三)开题论证与项目结题论证阶段是否具备明确的资本化依据 1、公司目前内部技术开发的程序如下:
(1)立项:公司根据市场需要,组织行业专家、核心技术人员、市场营销人员对研发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市场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目前具备的技术、人力和设备基础等重点问题进行论证,并形成《研发课题开题论证报告》。公司技术中心负责组织对开题论证报告中技术方案预期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研发经费等内容进行论证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由总经理批准立项。
(2)项目运行:技术研发项目由课题组或项目组负责研究和试验工作,在整个研发过程中,课题组或项目组建立《研发课题记录本》,以日记的形式对每日的工作内容、参与人员、取得成果进行记录。公司技术中心负责对研发项目进行监管。在开发过程中,根据研发的进展情况,形成《研发项目阶段性总结》。
(3)验收:完成研发工作后即项目结题阶段,对取得的技术成果、对应产品的销售订单或意向订单、已申请的专利情况、已发表的论文数量、研究经费使用明细等重要内容进行总结,形成《研发课题结题论证报告》。课题组负责将结题论证报告等文件交由技术中心审核后,交档案室归档。技术中心参与技术指标、产品性能等项目的验收工作。
2、开题论证与项目结题论证阶段项目资本化的依据
公司内部技术开发项目,主要包括调研、立项、预研、开发、试制、中试、小批验证几个环节,具体划分如下:
项目阶段 | 具体环节 |
研究阶段 | 调研→立项→预研 |
开发阶段 | 开发→试制→中试→小批验证 |
(1)项目开题论证阶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研发课题开题论证报告里明确,该课题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并具有完成该研发项目意图。项目或课题完成调研、立项、预研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项目在研究阶段的工作已完成,且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即预计该项目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满足符合市场需求已明确、技术方案已确定和验证、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等条件,经公司开发阶段评审后进入开发阶段,开发阶段发生的支出才能开始资本化。具体流程如下:
① 研发项目完成研究阶段后,项目或课题负责人需对项目开发周期、预计
后续投入资源、预计收益、产品功能和性能参数指标可实现性等研发关键要素进行充分论证;
② 经论证具备可行性后,项目或课题负责人将相关材料汇总至提案申报表并逐级履行审批程序,经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提交公司技术中心;
③ 公司技术中心将对提交申报资料进行评审、论证,认为完成该研发课题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并具有完成该研发项目意图,项目进入开发阶段。
(2)项目结题论证阶段
待研发项目开发阶段结束后,项目或课题负责人将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实际研发成果、对应产品的销售订单或意向订单、已申请的专利情况、已发表的论文数量、研究经费使用明细等重要内容进行总结,形成《研发课题结题论证报告》,
并交由技术中心审核后归档。
在研发课题论证报告中,需要再次核对该项目资本化节点是否符合公司研发项目资本化要求,资本化节点是否准确。具体流程:
① 核对公司开发阶段的研发项目是否已经公司内部领导逐步审批,并经技术中心进行充分论证;
② 确认该研发项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相关的对应产品的销售订单或意向订单是否已签订;
③ 研发支出是否按照项目进行核算,单独设立总账、明细账,研发项目负责人以及财务部相关负责人复核研发经费归集的完整性以及准确性。
二、结合行业特点、公司定位、同行可比公司分析说明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水平及变动是否谨慎合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一)行业特点
按照中国证监会 2012 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西部材料所处的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中的稀有金属材料加工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C3240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稀有金属具有许多独特而宝贵的性能,稀有金属及其合金是现代工程技术中的关键材料和支撑材料之一,它以其独特的性质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稀有金属材料制造行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产品技术含量高,生产工艺复杂。同时,稀有金属材料的工艺不断创新升级,为谋求市场竞争优势,需要企业能够快速地实现产品技术、工艺技术、材料、设备上的创新和整合,这就要求企业在多领域、多学科专业知识技术上有深厚积淀,新进企业很难在短期内实现技术积累。公司主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稀有金属包括钛、锆、铪、钨、钼、钽、铌、金、银、铂等。
(二)公司定位
公司作为新材料行业的领军企业,主要从事稀有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和市场开拓,已发展成为规模较大、品种齐全的稀有金属材料深加工生产基地,拥有钛及钛合金加工材、层状金属复合材料、稀贵金属材料、金属纤维及制品、稀有金属装备、钨钼材料及制品、钛材高端日用消费品
及精密加工制品等八大业务板块,产品主要应用于军工、核电、环保、海洋工程、石化、电力等行业和众多国家大型项目。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科技创新能力的建设和提升,瞄准国家重大工程和国内外高端市场需求,持续完善创新体系和创新机制,在各业务领域都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公司承担了国家、省、市级xx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项目 300 余项,获得多项国家科技经费支持;取得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等多个技术平台;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授权专利 300 多项,制定国家及行业标准 100 多项;获国家、省部级各类奖励
70 余项。公司实施创新驱动,新产品开发取得重大进展,核电用控制棒、化工锆板、钛合金中厚板、大口径薄壁管、金属过滤材料等系列产品保持较高的市场份额。
公司针对市场潜在需求,并结合研发基础和特色,不断拓展和探索新的领域和方向,自主开发了多项专有技术,在金属熔铸加工、特种金属板材加工、金属热轧管材、金属功能材料、金属异形构件、新能源材料、化工新材料及装备等领域和方向已开展了长期的研发工作,具备一定的技术积累。
公司已拥有一支 190 余人的研发人员队伍,主要从事稀有金属材料、耐蚀合金材料等设计、开发及加工,涉及的领域包括航空、海洋、环保、运动、健康、化工、冶金等。公司围绕金属熔铸加工、特种金属板材加工、金属热轧管材、金属功能材料、金属异形构件、新能源材料、化工新材料及装备等新方向组建了专业化的研发团队。公司研发团队拥有丰富的研发经验,理论基础扎实、行业经验丰富。同时,公司积极寻求外部合作,与国内外一些知名大学建立了长期的合作研究及研究生培养关系,研发中心的扩建将进一步推动产、学、研联合机制的发展。
(三)同行业可比公司分析说明
钛材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该业务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的 50%左右,而公司其他板块业务的收入较小,并且这些板块主要竞争对手大多未上市,无法进行同行业比较。因此选取钛材业务的主要竞争对手宝钛股份进行同行业对比分析。报告期内,宝钛股份未进行研发投入资本化,而公司进行了研发投入资本化,主要因为:公司是我国稀有金属新材料行业的领先者,是由重点科研院
项目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9,480.46 | 8,395.76 | 7,971.47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2,542.28 | 2,672.18 | 4,090.3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26.82% | 31.83% | 51.31% |
所转制设立并上市的xx技术企业,依托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在相关领域 50 多年雄厚的科研实力,旨在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由于公司继承了西北院的科研基因,承担了包括第三代核反应堆关键材料、航空航天用高性能钛合金材料、高温烟气除尘环保过滤材料等国家战略性课题,公司在这些研发项目上的投入较大,而这些研发项目都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并且满足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条件,因此公司对这些项目的研发投入进行了资本化。
如上表所示,2017 年-2019 年,公司资本化占研发投入比例逐年下降,主要原因有两点:①由于公司研发项目阶段性不同,随着公司的发展,技术储备越来越强,研发能力不断提高,承担的国家课题及基于生产一线产生的研发项目越来越多,部分项目研发周期较长,近两年公司部分研发项目尚处于研究阶段;②公司结合对过往研发项目的经验,在研发项目进入开发阶段后,更细化和具体的运用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满足资本化的五个条件,在证明拟完成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市场时采用更直接更具体的证据,以此来更谨慎地反映研发活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在细化具体的适用标准后,公司资本化占比在报告期内逐年下降。
三、报告期内资本化项目具体情况
2017 年度-2019 年度研发支出资本化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对应专利 | 专利号 | 研究内容及(预 计)研究成果 | 截至 2019 年 末进度 | 完成时间/预 计完成时间 | 资本化起始 时点 | 资本化起始时点 确认依据 | 资本化金额 (2017 年) | 资本化金额 (2018 年) | 资本化金额 (2019 年) | 累计资本化金额 |
核燃料烧结舟皿用高温钼镧合金批量化制 备技术研究 | 一种稀土钼合金混合粉末的制备方法 | 201811420779.7 | 取得 1 项专利 | 已完成 | 2018 年 12 月 | 2018-4-13 | “研究阶段转开发阶段”评审报告 | 1,385,764.45 | 1,385,764.45 | ||
钛合金反渗透淡化设备技术 研究 | 一种小型模块化反渗透装置 | 201720068577.5 | 发表 2 篇论文; 取得专利 1 项;两项制作规程 | 已完成 | 2018 年 12 月 | 2017-6-1 | “研究阶段转开发阶段”评审报 告 | 1,087,703.87 | 1,087,703.87 | ||
核反应堆用铪管材新工艺的 开发 | 一种堆内中子吸收组件用铪管材的制 备方法 | ZL201711315485. 3 | 取得专利 1 项 | 已完成 | 2017 年 12 月 | 2017-1-1 | “研究阶段转开发阶段”评审报 告 | 5,768,975.06 | 5,768,975.06 | ||
第三代核电反应堆用不锈钢 材料开发 | 一种管材拉拔润滑装置及管材拉拔加 工方法 | ZL201711178584. 1 | 取得专利 1 项 | 已完成 | 2017 年 12 月 | 2017-1-1 | “研究阶段转开发阶段”评审报 告 | 4,585,338.57 | 4,585,338.57 | ||
铂钴永磁合金新工艺的开发 | 一 种 等 原 子 比 的 PtCo 合金金相组织的观察方法 | 201711242353.2 | 取得专利 1 项 | 已完成 | 2017 年 12 月 | 2017-5-1 | “研究阶段转开发阶段”评审报 告 | 1,740,954.95 | 1,740,954.95 | ||
相关组件用不锈钢镍基高温合金批量化制 备技术开发 | 一种高力学性能奥氏体不锈钢不锈钢弹簧丝材的制备方 法 | ZL201811511014. 4 | 取得专利 1 项 | 已完成 | 2018 年 12 月 | 2018-6-1 | “研究阶段转开发阶段”评审报告 | 2,147,474.04 | 2,147,474.04 | ||
航空航天导电 装置用金银铜 | 一种金银铜合金铸 锭的制备方法 | ZL201811510982. 3 | 取得专利 1 项 | 已完成 | 2018 年 12 月 | 2018-5-1 | “研究阶段转开 发阶段”评审报 | 3,681,253.80 | 3,681,253.80 |
项目名称 | 对应专利 | 专利号 | 研究内容及(预 计)研究成果 | 截至 2019 年 末进度 | 完成时间/预 计完成时间 | 资本化起始 时点 | 资本化起始时点 确认依据 | 资本化金额 (2017 年) | 资本化金额 (2018 年) | 资本化金额 (2019 年) | 累计资本化金额 |
合金材料的开 发 | 告 | ||||||||||
核用H 型材产业化技术开发 | 一种铪腐蚀板型检测样及其制备方法 | 201911209130.5 | 取得专利 1 项 | 已完成 | 2019 年 12 月 | 2019-9-1 | “研究阶段转开发阶段”评审报 告 | 3,302,101.66 | 3,302,101.66 | ||
高温超导阻隔层用银及银合金管材制备技 术开发 | 一种纯银管材内表面加工装置及方法 | 201911245771.6) | 取得专利 1 项 | 已完成 | 2019 年 12 月 | 2019-3-1 | “研究阶段转开发阶段”评审报告 | 3,680,400.50 | 3,680,400.50 | ||
金属纤维纱线及制品 | 一种用于金属纤维束上浆的装置 | 201721036254.4 | 发表一篇覆膜文章;取得一项 专利 | 已完成 | 2017 年 12 月 | 2016-4-1 | “研究阶段转开发阶段”评审报 告 | 4,403,550.42 | 4,403,550.42 | ||
高品质超细不锈钢纤维开发 | 一种高目数单层金属网滤芯的焊接方 法 | CN108015392A | 修订工艺规程和企业标准 | 已完成 | 2017 年 12 月 | 2016-4-1 | “研究阶段转开发阶段”评审报 告 | 4,418,106.97 | 4,418,106.97 | ||
高温含尘烟气高效过滤净化系统绿色化制 备关键技术 | 高温气体除尘用高精度金属纤维毡的制备方法 | CN110787534A | 取得专利 1 项 | 已完成 | 2018 年 12 月 | 2017-4-1 | “研究阶段转开发阶段”评审报告 | 8,608,367.91 | 8,608,367.91 | ||
金属纤维毡生产工艺改进 | 高温气体除尘用高精度金属纤维毡的 制备方法 | CN110787534A | 文章两篇,专利 1 项 | 已完成 | 2019 年 12 月 | 2019-7-1 | “研究阶段转开发阶段”评审报 告 | 1,991,793.09 | 1,991,793.09 | ||
金属滤袋除尘 系统模拟实验 | 一种金属纤维毡滤 袋对接结构 | 201921935881.0 | 发表一篇中文 核心期刊 | 已完成 | 2019 年 12 月 | 2019-7-1 | “研究阶段转开 发阶段”评审报 | 1,298,934.93 | 1,298,934.93 |
项目名称 | 对应专利 | 专利号 | 研究内容及(预 计)研究成果 | 截至 2019 年 末进度 | 完成时间/预 计完成时间 | 资本化起始 时点 | 资本化起始时点 确认依据 | 资本化金额 (2017 年) | 资本化金额 (2018 年) | 资本化金额 (2019 年) | 累计资本化金额 |
及设计 | 告 | ||||||||||
深空站用钛合金宽幅板材 | 一种 TC4 钛合金宽幅中厚板材的轧制方法、一种 TC4 钛合金宽幅厚板的轧 制方法 | ZL201310153852. X | 样品实物,制定工艺文件 1 项, 取得专利 2 项 | 已完成 | 2017 年 12 月 | 2016-6-1 | “研究阶段转开发阶段”评审报告 | 2,687,855.52 | 2,687,855.52 | ||
Gr.1 超薄壁管研制及扩大试制注 | 注 1 | 工艺规程 1 项、 内控标准 1 项 | 已完成 | 2017 年 12 月 | 2017-8-1 | “研究阶段转开发阶段”评审报 告 | 4,153,991.44 | 4,153,991.44 | |||
钛合金锻件组织演变研究 | 1. 采用高比例钛残料制备大规格 TC4钛合金铸锭的方法。 2.一种 TC4 钛合金细等轴组织大规格棒材短流程制备方 法。 | ZL201310153033. 5 | 新产品试制总结报告、科研样品、专利 2 项 | 已完成 | 2019 年 12 月 | 2018-8-1 | “研究阶段转开发阶段”评审报告 | 9,019,761.87 | 9,019,761.87 | ||
热处理制度与金属复合板残余应力关系研 究 | 一种大规格薄复层镍基合金/管线钢复合板的制备方法 | ZL201710453074. 4 | 取得 1 项专利 | 已完成 | 2017 年 12 月 | 2017-8- 1 | “研究阶段转开发阶段”评审报告 | 4,979,107.65 | 4,979,107.65 | ||
奥氏体不锈钢正火工艺优化 | 数字射线直接成像的复合材料界面形 貌检测系统及方法 | ZL201710263727. 2 | 取得 1 项专利 | 已完成 | 2017 年 12 月 | 2017-8- 1 | “研究阶段转开发阶段”评审报 告 | 3,789,543.74 | 3,789,543.74 |
项目名称 | 对应专利 | 专利号 | 研究内容及(预 计)研究成果 | 截至 2019 年 末进度 | 完成时间/预 计完成时间 | 资本化起始 时点 | 资本化起始时点 确认依据 | 资本化金额 (2017 年) | 资本化金额 (2018 年) | 资本化金额 (2019 年) | 累计资本化金额 |
氯化聚乙烯用优质锆/ 钢复合板制备工艺开 发 | 一种大平面磨床工作平台及其使用方法 | CN109048652A | 取得 1 项专利 | 已完成 | 2018 年 12 月 | 2018-8- 1 | “研究阶段转开发阶段”评审报告 | 2,307,451.84 | 2,307,451.84 | ||
舰船用高性能铝/ 钢复合板制 备工艺开发 | 一种大平面磨床工作平台 | CN208744545U | 取得 1 项专利 | 已完成 | 2018 年 12 月 | 2018-7- 1 | “研究阶段转开发阶段”评审报 告 | 1,446,381.24 | 1,446,381.24 | ||
高性能锆/ 钢复合板批量化制 备技术开发 | 一种大幅面厚复层锆/钢金属复合板的 制备方法 | 201911215566.5 | 取得 1 项专利 | 已完成 | 2019 年 12 月 | 2019-9-1 | “研究阶段转开发阶段”评审报 告 | 3,225,744.13 | 3,225,744.13 | ||
钛及钛合金表面改性 | 一种钛及钛合金微弧氧化涂层生产工艺 发明 /一种钛合金表面使用微弧氧化溶液制备高温复 合涂层的方法 发明 | 201811343234.0 、 201710818953.2 | 取得专利 2 项 | 已完成 | 2018 年 12 月 | 2018-1-1 | “研究阶段转开发阶段”评审报告 | 2,871,849.76 | 2,871,849.76 | ||
其他 16 项资本 化项目 | 4,375,556.23 | 3,185,590.12 | 2,904,084.14 | 10,465,230.49 | |||||||
合计 | 40,902,980.55 | 26,721,837.03 | 25,422,820.32 | 93,047,637.90 |
注:其中 Gr.1 超薄壁管研制及扩大试制项目,通过优化轧制车速和送进量、设计芯棒与芯杆连接锁节、专用的防插头装置和平头用保护套等工艺技术,实现了本项目径厚比达到了 90~130 的超薄壁管材稳定生产,成为单兵装备轻量化的首选材料,应军方保密要求,本项目未对外申请专利。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采用询问、检查等核查方法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程序如下所示:
1、针对研发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解、穿行测试、控制测试等,以评价企业研发支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获取报告期内研发项目的《研发课题开题论证报告》、《研发课题记录本》、
《研发项目阶段性总结》、《研发课题结题论证报告》了解项目研发内容,获取项目研发进度;
3、对管理层、技术中心进行访谈,判断开发项目是否在研究阶段的工作已完成,且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即预计该项目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满足符合市场需求已明确、技术方案已确定和验证、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等条件,查看公司开发阶段评审文件,获取相关已签订的销售合同或意向订单,已申请或已授权的专利等,判断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是否合适;
4、就研发支出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评价了公司与研发支出的会计政策,检查了公司对研发支出的核算过程、核算内容、核算依据、记账凭证、财务报表披露等内容;
5、从技术中心获取了研发项目主要信息(开题、结题、研发成果等),与会计记录进行比对,检查研发支出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项目,开题论证与项目结题论证阶段均具备明确的资本化依据;
2、根据行业特点、公司定位、同行可比公司情况,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水平及变动谨慎合理,研发投入资本化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1.申请人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较大,2020年1季度综合毛利率大幅下降,净亏损-2,365.75万元。其中计入利润的政府补助金额占利润总额 48.31%、34.88%及 32.15%。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在稀有金属材料行业无明显季节性特征的情况下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020年1季度发生净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可比公司一致,结合行业情况、下游需求、市场竞争、公司上半年经营情况等分析说明公司经营环境是否发生改变;
(2)申请人最近一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大幅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过去三年同期情况说明是否符合申请人所处行业特点、业务模式特点;(3)申请人报告期内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对应项目情况,是否属于与资产相关的补助,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在稀有金属材料行业无明显季节性特征的情况下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及各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构成如下:
单位:%
项目 | 2020 年 1-6 月 | 2020 年 1-3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钛材及锆材 | 12.81 | 3.79 | 15.92 | 14.56 | 8.55 |
层状金属复合材料 | 18.52 | 15.66 | 25.74 | 20.34 | 17.34 |
稀贵金属材料 | 22.24 | 33.29 | 19.75 | 27.81 | 36.39 |
金属纤维及制品 | 26.49 | 21.71 | 34.42 | 31.79 | 31.18 |
稀有金属装备 | 28.92 | -115.00 | 35.36 | 29.31 | 20.68 |
钨钼材料及制品 | -13.37 | -16.20 | -20.83 | -4.40 | 23.83 |
综合毛利率 | 18.14 | 8.02 | 21.54 | 21.26 | 19.91 |
(一)公司业务的季节性情况
受春节因素以及下游大型化工、核电、环保、火电、军工等重大项目及工程通常在一季度开工和采购较少的影响,公司历年一季度的收入规模、利润水平等都处于全年的最低点,除此之外,公司其他季度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二)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公司实现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9.91%、
21.26%和 21.54%,整体稳步上升,主要因为下游化工行业景气度提升,以 PTA为代表的大型化工装置处于建设高峰期,从而拉动了钛材及锆材、层状金属复合材料、稀有金属装备业务的盈利能力的提升。
2020 年 1-3 月,由于一季度的季节性因素叠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为 8.02%,下降幅度较大。2020 年二季度,由于疫情影响消退,公司生产经营步入正轨,毛利率水平明显回升。根据公司 2020 年的半年度报告,2020 年 1-6 月公司综合xxx已经回升至 18.14%。
(三)各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具体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各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水平波动较大,主要是各主要产品所处行业的景气度、产品销售结构变化等因素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钛材及锆材业务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钛材及锆材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8.55%、
14.56%和 15.92%,保持了持续上升的态势,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报告期内,钛材行业处于景气周期,受益于下游大型化工装置建设需求的拉动,行业产销两旺,主要产品价格持续上涨,其中钛板过去三年的价格分别为 105,433.91元/ 吨、111,497.66 元/ 吨和 134,814.13 元/ 吨,钛管过去三年的价格分别为 142,804.38 元/吨、165,816.57 元/吨和 190,786.70 元/吨,均保持上升态势;二是钛材及锆材业务属于重资产型业务,各类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较大,报告期内公司产销规模和销售金额持续增长,过去三年钛材及锆材业务销售收入分别为 6.21亿元、7.15 亿元和 8.74 亿元,销售收入的增长有效摊薄了各项固定成本,提升了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三是受益于高利润率的军工产品的销售金额上升,使得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改善。
2020 年 1-3 月,钛材及锆材业务的毛利率为 3.79%,较 2019 年的 15.92%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受季节性因素影响的正常回落,二是该业务属于重资产业务,固定成本较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使得一季度有效开工天数大幅下降,拖累了整体盈利能力,三是公司此前采购的原材料价格较高,降低了公司的利润空间。2020 年 1-6 月,随着公司生产经营逐步走入正轨,钛材业务毛利率已经回升至 12.81%。
2、层状金属复合材料业务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层状金属复合材料毛利率分别为 17.34%、
20.34%和 25.74%。2018 年和 2019 年毛利率相对较高,主要因为从 2018 年开始,行业进入高度景气期,以 PTA 为代表的大型化工装置处于建设高峰期,高利润率的大型 PTA 项目用层状金属复合材料的销售占比大幅提升。
2020 年1-6 月,层状金属复合材料业务毛利率为18.52%,较2019 年的25.74%
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 2020 年一季度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下游大型 PTA 工程项目建设放缓,导致该季度交付的高利润率产品占比下降;二是因为会计准则变更,公司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运费改为计入了营业成本,由于层状金属复合材料业务的运费占比较大,因此降低了综合毛利率。
3、稀贵金属材料业务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稀贵金属材料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6.39%、
27.81%和 19.75%。报告期内,稀贵金属材料业务的毛利率持续下降,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核电用稀贵金属材料是公司重要利润来源之一,受核电产业政策波动的影响,从 2016 年至 2019 年 4 月我国核电行业经历了一次为期三年的新建核电项目审批的“空窗期”,导致公司高利润率的核电材料业务收入减少,公司为了充分利用产能,加大了部分毛利率低但xx快的金及金铜合金民用产品的市场开发,拉低了整体毛利率水平。二是高附加值的军工用铌及铌合金产品收入下降,且产品结构发生变化。
2020 年 1-6 月,稀贵金属材料业务毛利率为 22.24%,较 2019 年的 19.75%有所上升,主要因为西诺公司上半年承接了军品生产新任务,加大对高附加值军用核材料产品的生产销售。
4、金属纤维及制品业务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金属纤维及制品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1.18%、31.79%和 34.42%,报告期内,该部分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小。2019 年纤维电镀、酸洗,纤维毡铺配、烧结,滤器等生产工序的新购置设备顺利投产,使得切削纤维的产能得到进一步释放,加大了规模效应,有效降低了金属纤维制品的单位成本,使得当年该业务毛利率较 2018 年度上升 3.24 个百分点。
2020 年 1-6 月,金属纤维及制品业务毛利率为 26.49%,较 2019 年的 34.42%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因为一季度受疫情影响,部分环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放缓所致。
5、稀有金属装备业务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稀有金属装备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0.68%、
29.31%和 35.36%。2018 年度毛利率较 2017 年度增加 8.63 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 2018 年度高附加值锆类产品收入占比大幅提升所致;2019 年公司高端核电类
业务大幅增加,使毛利率较 2018 年增加 6.05 个百分点。
2020 年 1-3 月,稀有金属装备业务毛利率为-115.00%,较 2019 年的毛利率由正转负,主要因为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大型装备货物的运输处于半停滞状态,同期开工及完成的销售订单较往年同期大幅度减少,完工订单承担的固定成本较大所致。根据公司 2020 年的半年度报告,2020 年 1-6 月稀有金属装备业务毛利率已经回升至 28.92%。
6、钨钼材料及制品业务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上半年,钨钼材料及制品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3.83%、-4.40%、-20.83%和-13.37%,报告期内该业务毛利率水平下降较为明显,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上半年该业务出现亏损,主要因为行业竞争加剧以及产品更新换代,该业务处于转型期,同时公司从宝鸡搬迁至西安,新生产线投产后,产能不足造成单位产品承担的固定成本增加所致。
二、2020 年 1 季度发生净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一)2020 年 1 季度发生净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一季度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一季度 | 2019 年一季度 | 2018 年一季度 | 2017 年一季度 |
营业收入 | 30,937.51 | 32,231.69 | 27,536.15 | 31,343.11 |
净利润 | -2,365.75 | 255.69 | -312.98 | -382.00 |
营业收入占全 年收入比例 | - | 16.07% | 16.01% | 20.10% |
净利润占全年 净利润比例 | - | 2.19% | -3.04% | -4.18% |
如上表,报告期内,受春节因素以及下游大型化工、核电、环保、火电、军工等重大项目及工程通常在一季度开工和采购较少的影响,公司一季度的业绩情况均为亏损或微利,一季度净利润占全年净利润的比重较小。
2020 年一季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致使全国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因隔离措施、交通管制等防疫管控措施的影响,公司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在短期内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从而使得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
2020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9.09 亿元,同比增长 1.98%,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76.55 万元,同比下降 42.51%。虽然 2020 年 1-6 月净利润整体下降,但是从单季度的趋势看,公司业绩恢复明显。2020 年 4-6 月,公司单季度创造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899.65 万元,高于 2019
年同期的 2,431.14 万元。
综上,公司 2020 年一季度发生净亏损,与公司的历史财务表现和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相符,随着疫情影响的消退,二季度公司生产经营逐步恢复正常,2020 年 1-6 月份公司已经实现盈利。
(二)2020 年 1 季度盈利情况的同行业对比分析
钛材及锆材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该业务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的 50%左右,而公司其他板块业务的收入较小,并且这些板块主要竞争对手大多未上市,无法进行同行业比较。因此选取钛材业务的主要竞争对手宝钛股份进行同行业对比分析。下表为宝钛股份报告期内一季度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一季度 | 2019 年一季度 | 2018 年一季度 | 2017 年一季度 |
营业收入 | 102,053.10 | 114,987.33 | 69,478.19 | 55,873.50 |
净利润 | 5,250.30 | 3,459.37 | -458.99 | -3,527.89 |
营业收入占全 年收入比例 | - | 27.46% | 20.37% | 19.42% |
净利润占全年 净利润比例 | - | 12.33% | -2.79% | -101.02% |
如上表所示,宝钛股份 2017 年和 2018 年一季度的净利润也为亏损。但是
2019 年和 2020 年一季度净利润为正数,并且 2020 年一季度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大背景下净利润逆势增加,与公司的情况并不一致,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宝钛股份近两年承接了大量军品订单,军品订单需要优先保障生产,并且利润率较高,从而抵消了一季度的季节性和疫情影响;二是宝钛股份处于宝鸡市,公司处于西安市,两地对疫情管控程度不同,因此两家企业受疫情影响的程度不同。
三、结合行业情况、下游需求、市场竞争、公司上半年经营情况等分析说明公司经营环境是否发生改变
受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于 2020 年 2 月末才开始复工,因此一季
度的产品生产、市场开拓、订单获取、合同履约、员工及管理层到岗履职、应收
账款回收、现金流状况等均受到一定影响。公司复工后,通过延长上班时间,由双休日改为单休日等措施,尽力弥补由于疫情所耽误的生产任务。同时,由于疫情的缓解,外部经营环境也陆续改善,行业情况、下游需求、市场竞争等也没有明显的变化,从 2020 年二季度起公司已基本恢复正常状态。
根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9.09 亿元,同比增长 1.9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76.55 万元,同比下降 42.51%。虽然 2020 年 1-6 月净利润整体下降,但是从单季度的趋势看,公司业绩恢复明
显。2020 年 4-6 月,公司单季度创造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899.65
万元,高于 2019 年同期的 2431.14 万元。
综上,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属于偶发性的特殊事件,并没有对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下游需求和市场竞争格局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四、申请人最近一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大幅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过去三年同期情况说明是否符合申请人所处行业特点、业务模式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主要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 | 2020 年 1-6 月 | 2019 年 1-6 月 | 2018 年 1-6 月 | 2017 年 1-6 月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2,526.12 | 54,177.67 | 42,809.06 | 36,082.8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84.10 | 920.93 | 11,624.08 | 1,385.8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8,973.97 | 40,633.39 | 25,457.41 | 40,648.6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790.61 | 13,693.91 | 12,154.90 | 9,441.6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61.56 | 3,552.26 | 4,130.60 | 5,291.4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92.56 | 2,784.76 | 2,791.98 | 2,387.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73.89 | -5,204.90 | 10,091.92 | -19,827.01 |
2017 年-2020 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9,827.01 万元、10,091.92 万元、-5,204.90 万元和-13,073.89 万元。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稀有金属材料加工行业,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大型石化工程客户、大型电力和能源工程客户、大型装备客户以及军工类客户,应收账款回款具有季节性,下半年回款相对较多,导致报告期内,除 2018 年外,公司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均为负数。
2020 年上半年,受疫情和春节因素的影响,公司销售回款有所滞后,应收账款上升,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为负。
综上,公司 2020 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大幅为负,与公司的历史财务表现和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公司销售回款滞后,应收账款上升的特殊情况相符。
五、申请人报告期内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对应项目情况,是否属于与资产相关的补助,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2017 年-2020 年 1-6 月,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5,358.25
万元、4,174.76 万元、4,378.67 万元及 2,213.12 万元,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
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如果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2017 年度-2020 年 1-6 月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2017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9 年度 | 2020年 1-6月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新增 1.5 万吨层状金属复合材料生产能力 | 804,828.82 | 779,743.24 | 779,743.24 | 389,871.62 | 与资产相关 |
火力发电厂锅炉尾气用金属滤袋及除尘器生产线技术改造 | 1,539,798.05 | 1,539,798.00 | 1,539,798.00 | 859,899.00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航空用钛合金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2,540,662.24 | 2,540,662.25 | 2,540,662.24 | 1,270,331.12 | 与资产相关 |
核电反应堆用银合金控制棒产业化 | 1,562,666.64 | 1,562,666.64 | 1,562,666.66 | 781,333.32 | 与资产相关 |
稀有难熔金属板带材生产线 | 1,300,000.00 | 1,300,000.00 | 1,300,000.00 | 6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000 吨钛材技改项目 | 806,784.56 | 816,784.56 | 806,784.56 | 403,392.28 | 与资产相关 |
高性能稀土镁合金材料产业化 | 759,440.56 | 759,440.56 | 759,440.56 | 379,720.28 | 与资产相关 |
Ap1000 核电用控制材料国产化 | 566,666.64 | 566,666.64 | 566,666.66 | 283,333.32 | 与资产相关 |
耐 650。C 以上高温钛合金材料项目 | 1,187,781.72 | 3,630,576.92 | 2,307,692.31 | 1,153,846.16 | 与资产相关 |
优质钨钼宽厚板材开发 | 881,640.72 | 881,640.72 | 881,640.72 | 440,820.36 | 与资产相关 |
西安市财政局层状金属项目 | 625,000.00 | 625,000.00 | 625,000.00 | 31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高温含尘烟气高效过滤净化体系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 | 4,956,453.27 | 629,677.32 | 与资产相关 | ||
铁铬铝合金纤维及超微孔金属滤材制备产业化项目 | 958,000.00 | 958,000.00 | 958,000.00 | 589,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尘烟气高效过滤净化系统绿色化制备关键技术 | 280,000.00 | 2,420,000.00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
军民融合反应堆控制材料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 898,972.94 | 2,101,027.06 | 与收益相关 | ||
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建设 | 8,185.92 | 16,009.62 | 1,975,804.46 | 与资产相关 | |
SP700 钛合金薄板研制 | 2,953,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技术产业项目和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 | 700,000.00 | 700,000.00 | 408,333.34 | 与资产相关 | |
高品质超长钛及钛合金铸锭技术提升与产业化重点专项 | 0.00 | 1,473,348.27 | 26,651.73 | 与资产相关 |
项目 | 2017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9 年度 | 2020年 1-6月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自主化核电站堆芯关键材料国产化 | 1,613,962.60 | 686,037.40 | 与资产相关 | ||
钛合金加工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 | 0.00 | 6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海洋石油钻探用高耐蚀钛合金无缝钢管研制 | 1,106,901.11 | 13,098.89 | 与资产相关 | ||
海洋工程TA5 板材制备技术研究、航空用 TC4 厚板产业化、提高Inconel 600 镍合金板材抗晶间腐蚀性能的关键技术研 究 | 558,400.89 | 与收益相关 | |||
超宽幅钛合金薄板研制 | 67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1,442,120.00 | 与收益相关 | |||
西部材料创新金属材料研究与产业化 | 7,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7 年度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计划 | 687,7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7 年度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758,9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7 年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8 年军转民项目补助资金 | 4,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8 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项目销售奖励资金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7 年度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 | 3,3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难熔金属废料高效回收与清洁提取技术及装备 | 654,837.85 | 119,308.09 | 与资产相关 | ||
2018 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 57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50 万属于委托测试专项,5 万xx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 | 5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尘烟气高效过滤净化系统绿色化制备关键技术 | 2,700,000.00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
西安市经开区财政局 2018 年军民融合补短板奖励资金 | 1,6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奖励资金 | 524,1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7 年度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 批计划项目 | 7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项目 | 2017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9 年度 | 2020年 1-6月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企业提速增效奖励名单 | 8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奖励 | 1,7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稀贵金属材料产业项目(一期)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7 年度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6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西安经开财政局 2017 年工业发展专项奖励补贴款 | 8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陕西省工信厅及财政厅产品项目销售奖励资金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7 年下半年稳增长奖励 | 9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下达 2018 年度科技创新专 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 5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8 年度支持产 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 6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拨付 2019 年市科技发展专项(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奖补兑现)资金的通知 | 7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下达 2018 年度科技创新专 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 537,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经开区管委会第一年房租补贴 | 1,12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经开管委会第二年房租补贴 | 1,126,202.40 | 与收益相关 | |||
2019 年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项目销售奖励资金 | 8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西安市财政局 2019 年度区域协调发展项目资金补助 | 1,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62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经开区管委会招商政策奖励资金凯瑞 21 层租金返还 | 2,477,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7 年军民融合奖励资金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再融资奖励款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项目 | 2017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9 年度 | 2020年 1-6月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其他 159 项与收益相关的项目 | 6,463,031.61 | 5,344,772.27 | 7,747,176.30 | 1,935,094.79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 54 项与资产相关的项目 | 4,300,710.42 | 4,293,084.23 | 4,492,780.47 | 2,691,848.56 | 与资产相关 |
合 计 | 53,582,521.68 | 41,747,586.41 | 43,786,684.31 | 22,131,231.30 |
注:由于部分政府文件明确其补助用途一部分用于研发费用,一部分用于构建固定资产,所以出现一项政府补助既与资产相关也与收益相关的情形。
五、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采用查阅、访谈、检查等核查方法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程序如下所示:
1、对发行人的销售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各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原因、2020 年一季度亏损的原因、2020 年一季度经营现金流为负的原因;
2、检查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明细表的编制是否正确;
3、查阅、计算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情况,与发行人进行对比分析;
4、检查相关的政府文件及政府文件的条款,并检查管理层形成有关判断所使用的信息,包括申请和审批文件以及其他与政府部门的沟通文件、银行进账单,以评价管理层所作出的判断;
5、根据政府文件的有关条款,评价公司对政府补助的分类;
6、对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重新计算当年的分摊金额,并与公司已确认的金额进行比较;对于本年度确认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实际已发生的费用与相关政府文件或通知所规定的用于补偿的项目描述进行核对,以评价是否满足确认为当期收益的条件;
7、关注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适当性,关注政府补助资金的拨款单位和资金来源是否与补助文件一致;
8、检查与政府补助有关的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是合理的,与公司的实际经营及行业情况相符;
2、发行人 2020 年一季度发生净亏损,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表现和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相符,发行人的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随着疫情影响的消退,二季度公司生产经营逐步恢复正常,2020 年 1-6 月份公司已经实现盈利;
3、发行人 2020 年 1-6 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大幅为负,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表现和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公司销售回款滞后,应收账款上升的特殊情况相符;
4、发行人对政府补助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2.报告期内申请人短期借款金额由5.67亿元大幅增至9.43亿元,最近一期货币资金余额3.17亿元。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在经营活动现金流良好的情况下短期借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公司业务规模扩展情况是否匹配,报告期内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受限或占用;(2)列表说明公司一年内即将到期的债务本金及利息情况(包括不限于借款类型、本金金额、利息金额、到期时间借款方等),还款安排,并结合公司账面资金、现金流、银行授信等情况分析说明公司是否面临短期债务风险,是否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在经营活动现金流良好的情况下短期借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公司业务规模扩展情况是否匹配,报告期内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受限或占用
(一)在经营活动现金流良好的情况下短期借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公司业务规模扩展情况是否匹配
2017 年至 2020 年上半年的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5.67 亿元、5.47亿元、7.65 亿元和 10.71 亿元,短期借款大幅增加,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保持了快速增长,2017 年-2019 年分别为 15.59 亿元、17.20 亿元和 20.06 亿元,而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日常经营对运营资金的需求量很大,公司通过债权融资来满足业务扩张的资金需求,从而使得短期借款较大且逐年增加。因此,公司短期借款的增加与业务规模扩张相匹配。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2.37 亿元、1.14亿元和 1.44 亿元,虽然经营活动现金流良好,但是由于公司每年都将约 70%的净利润用于分红,因此除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之外,银行借款成为重要的资金来源。
(二)报告期内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受限或占用
2017 年至 2020 年上半年的各期末,公司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4,899.00 万元、8,987.51 万元、15,660.57 万元及 11,653.08 万元,主要为开立保函、信用证保证金、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其他货币资金,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开立保函、信用证保证金 | 3,236.69 | 2,432.12 | 978.08 | 718.74 |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8,046.39 | 12,858.46 | 7,939.43 | 4,180.26 |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 370.00 | 370.00 | 70.00 | - |
合计 | 11,653.08 | 15,660.57 | 8,987.51 | 4,899.00 |
公司的货币资金均用于日常经营,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二、列表说明公司一年内即将到期的债务本金及利息情况(包括不限于借款类型、本金金额、利息金额、到期时间借款方等),还款安排,并结合公司账面资金、现金流、银行授信等情况分析说明公司是否面临短期债务风险,是否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公司一年内即将到期的有息负债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6月 30 日,公司一年内即将到期的有息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 6 月 30 日 |
短期借款 | 107,134.87 |
其中,质押借款 | 12,000.00 |
保证借款 | 29,024.96 |
信用借款 | 66,109.9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00.00 |
其他流动负债-售后回租 | 6,000.00 |
合计 | 113,634.87 |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西部材料短期借款、未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
付款及其他流动负债-售后回租的合计未偿本金金额为 113,500.00 万元,利息为
134.8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借款主体 | 币种 | x金金额 | 利息金额 | 到期日 | 借款类型 |
1 | 西部钛业 | 人民币 | 4,000.00 | 2020/12/23 | 短期借款 -质押 | |
2 | 西安钛业 | 人民币 | 1,000.00 | 2021/4/7 |
序号 | 借款主体 | 币种 | x金金额 | 利息金额 | 到期日 | 借款类型 |
3 | 西部材料 | 人民币 | 1,600.00 | 2020/8/17 | ||
4 | 西部材料 | 人民币 | 2,400.00 | 2020/8/17 | ||
5 | 西部材料 | 人民币 | 3,000.00 | 2020/9/18 | ||
6 | 天力公司 | 人民币 | 1,000.00 | 1.07 | 2021/1/2 | 短期借款 -保证 |
7 | 天力公司 | 人民币 | 2,000.00 | 2.42 | 2021/1/18 | |
8 | 天力公司 | 人民币 | 4,000.00 | 4.83 | 2021/2/12 | |
9 | 天力公司 | 人民币 | 1,800.00 | 0.98 | 2021/6/27 | |
10 | 菲尔特 | 人民币 | 1,000.00 | 1.21 | 2020/9/29 | |
11 | 菲尔特 | 人民币 | 1,000.00 | 1.21 | 2020/10/30 | |
12 | 菲尔特 | 人民币 | 500.00 | 0.53 | 2021/3/30 | |
13 | 菲尔特 | 人民币 | 500.00 | 0.53 | 2021/3/30 | |
14 | 菲尔特 | 人民币 | 1,000.00 | 1.12 | 2021/5/28 | |
15 | 西诺公司 | 人民币 | 1,000.00 | 1.21 | 2020/10/30 | |
16 | 西诺公司 | 人民币 | 1,000.00 | 1.07 | 2021/1/2 | |
17 | 西诺公司 | 人民币 | 1,000.00 | 1.21 | 2021/3/31 | |
18 | 西诺公司 | 人民币 | 2,000.00 | 2.14 | 2021/4/1 | |
19 | 西诺公司 | 人民币 | 4,000.00 | 4.36 | 2021/5/24 | |
20 | 西诺公司 | 人民币 | 1,000.00 | 1.07 | 2021/5/28 | |
21 | 优xx | 人民币 | 900.00 | 0.96 | 2020/10/30 | |
22 | 优xx | 人民币 | 1,000.00 | 1.07 | 2021/1/2 | |
23 | 优xx | 人民币 | 300.00 | 0.32 | 2021/3/20 | |
24 | 西部材料 | 人民币 | 4,000.00 | 4.50 | 2021/3/30 | |
25 | 西部材料 | 人民币 | 15,000.00 | 46.39 | 2020/11/28 | 短期借款 -信用 |
26 | 西部材料 | 人民币 | 3,000.00 | 2.24 | 2021/6/23 | |
27 | 西部材料 | 人民币 | 9,000.00 | 10.88 | 2020/11/22 | |
28 | 西部材料 | 人民币 | 17,000.00 | 19.12 | 2021/3/11 | |
29 | 西部材料 | 人民币 | 20,000.00 | 22.50 | 2021/3/12 | |
30 | 西部钛业 | 人民币 | 1,000.00 | 0.96 | 2021/1/2 | |
31 | 西部钛业 | 人民币 | 1,000.00 | 0.96 | 2021/6/22 | |
32 | 优xx | 人民币 | 250.00 | 2021/1/31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33 | 西诺公司 | 人民币 | 250.00 | 2021/1/31 | ||
34 | 西部材料 | 人民币 | 6,000.00 | 2020/11/5 | 其他流动 负债-售后回租 |
(二)结合公司账面资金、现金流、银行授信等情况分析说明公司是否面临短期债务风险,是否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以及还款安排
1、公司账面资金、现金流、银行授信的情况分析
在经营业绩和经营现金流方面,2017 年-2019 年,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0.91
亿元、1.03 亿元和 1.17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2.37 亿元、1.14亿元和 1.44 亿元,公司盈利稳步增长,经营性现金流持续改善,能够成为公司偿还债务的基础保障。
在货币资金及银行授信方面,公司是陕西省财政厅直属的国有企业,资信实力较强,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3.99 亿元,银行授信
总额度为 33.56 亿元,剩余未使用额度为 20.70 亿元,并且公司与近 20 家银行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目前借款的利率均为基准利率或者在基准利率下浮,公司总体资金实力较强,融资渠道通畅,可以通过银行借款来偿还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
综上,公司不存在短期债务风险,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还款计划及还款安排
公司所处稀有金属材料加工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债务融资为其重要的融资渠道,符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公司将通过再融资募集资金、银行借款等多种偿债方式,有序偿还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
三、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采用询问、检查等核查方法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程序如下所示:
1、对发行人最近一年的主要银行账户的货币资金情况进行了函证;
2、前往各银行营业网点打印了发行人主要银行账户的银行流水明细;
3、收集了发行人的主要借款合同、银行授信明细表;
4、访谈了发行人的财务负责人,了解了货币资金变动的具体原因、主要银行借款的还款计划和安排。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的短期借款变动与业务扩张相匹配;
2、发行人的货币资金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3、发行人不存在短期偿债风险,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3.2019年末申请人应收票据金额1.71亿元,应收账款金额4.83亿元。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内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并结合同行可比公司对比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标准是否 合理,计提结果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补充说明报告期内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一)信用政策
公司根据客户资质、市场口碑、采购金额、合作时间等因素,综合考虑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国内销售客户的信用期一般为开票/签收后3个月-6个月,国外销售客户一般实行先收款后发货的销售模式。公司及时跟踪信用期,催收回款,有效控制坏账风险,报告期内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各期末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及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6.30 | 2019.12.31 | ||||||
金额 | 比例 | 坏账 准备 | 计提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坏账 准备 | 计提 比例 | |
1 年以内 | 64,123.31 | 86.15 | 1,947.47 | 3.04 | 42,282.67 | 81.02 | 1,283.86 | 3.04 |
1-2 年 | 5,570.64 | 7.48 | 598.80 | 10.75 | 5,588.59 | 10.71 | 599.24 | 10.72 |
2-3 年 | 2,420.57 | 3.25 | 440.28 | 18.19 | 2,382.10 | 4.56 | 487.69 | 20.47 |
3-4 年 | 706.15 | 0.95 | 276.58 | 39.17 | 463.54 | 0.89 | 200.76 | 43.31 |
4-5 年 | 442.78 | 0.59 | 289.82 | 65.45 | 445.49 | 0.85 | 300.13 | 67.37 |
5 年以上 | 1,172.60 | 1.58 | 1,172.60 | 100.00 | 1,022.91 | 1.96 | 1,022.91 | 100.00 |
合计 | 74,436.06 | 100 | 4,725.54 | - | 52,185.28 | 100 | 3,894.58 | - |
(续上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比例 | 坏账 准备 | 计提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坏账 准备 | 计提 比例 | |
1 年以内 | 51,953.08 | 78.89 | 1,558.59 | 3.00 | 41,528.00 | 77.34 | 1,245.84 | 3.00 |
1-2 年 | 7,202.18 | 10.94 | 720.22 | 10.00 | 7,137.33 | 13.29 | 713.73 | 10.00 |
2-3 年 | 3,845.58 | 5.84 | 576.84 | 15.00 | 3,100.03 | 5.77 | 465.01 | 15.00 |
3-4 年 | 1,591.70 | 2.42 | 477.51 | 30.00 | 1,067.53 | 1.99 | 320.26 | 30.00 |
4-5 年 | 632.26 | 0.96 | 316.13 | 50.00 | 68.03 | 0.13 | 34.01 | 50.00 |
项目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比例 | 坏账 准备 | 计提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坏账 准备 | 计提 比例 | |
5 年以上 | 626.91 | 0.95 | 626.91 | 100.00 | 795.14 | 1.48 | 795.14 | 100.00 |
合计 | 65,851.72 | 100 | 4,276.20 | - | 53,696.06 | 100 | 3,573.99 | - |
公司的主要客户是大型石化工程、大型能源工程、大型装备及军工客户,大多数都是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或者行业龙头,客户的信用等级高,货款偿付能力强,货款不能回收风险低。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64,123.31万元,约占应收账款余额的 86.15%,一年以上的占比相对较少。
应收账款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历史损失率如下:
账龄 |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历史损失率 |
1 年以内 | 0.43% |
1-2 年 | 3.07% |
2-3 年 | 7.06% |
3-4 年 | 22.27% |
4-5 年 | 51.08% |
5 年以上 | 100.00% |
注:本表中历史损失率指计算应收账款预计信用损失风险时的历史损失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74,609.89 | 52,359.11 | 65,851.72 | 53,696.06 |
期后 3 个月回款金额 | 30,536.00 | 23,056.45 | 35,011.64 | 30,341.88 |
回款比例 | 40.93% | 44.04% | 53.17% | 56.51% |
注:2020年6月30日的期后回款金额为截至2020年8月30日的回款金额。
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回收比例较高。
对于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公司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同时,公司应收账款对象主要为地方国企、大型央企和行业龙头,应收账款出现坏账的风险较低。
二、结合同行可比公司对比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标准是否合理,计提结果是否充分
钛材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该业务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的 50%左右,
而公司其他板块业务的收入较小,并且这些板块主要竞争对手大多未上市,无
法进行同行业比较。因此选取钛材业务的主要竞争对手宝钛股份进行同行业对比分析。
(一)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标准对比情况
1、2018 年度及以前公司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计提政策
(1)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x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
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x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
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 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 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计提比例(%) |
1 年以内 | 3.00 | 3.00 |
1 至 2 年 | 10.00 | 10.00 |
2 至 3 年 | 15.00 | 15.00 |
3 至 4 年 | 30.00 | 30.00 |
4 至 5 年 | 50.00 | 50.00 |
5 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x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等。
公司名称及代码 | 1 年以内 | 1-2 年 | 2-3 年 | 3-4 年 | 4-5 年 | 5 年以上 |
宝钛股份(600456) | 5% | 10% | 15% | 30% | 50% | 100% |
本公司 | 3% | 10% | 15% | 30% | 50% | 100% |
(2)2017年、2018年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如上,除1年以内坏账计提比例公司略低于宝钛股份外,其余计提比例均与宝钛股份一致,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2、2019年1月1日以后公司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计提政策
(1)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组 合 | 内容 | 组合类别 | 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
1 | 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 账龄分析组合 | 按该组合应收款项账龄和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 |
2 |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组合 | 款项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应收政府补助 组合 | |||
其他应收款——应收备用金押 |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组 合 | 内容 | 组合类别 | 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
金保证金组合 |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 联往来组合 | |||
其他应收款——应收暂付款等 组合 |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采用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对照表根据应收账款在预计还款期内观察所得的历史违约率确定,并就前瞻性估计进行调整。观察所得的历史违约率于每个报告日期进行更新,并对前瞻性估算的变动进行分析。
公司名称及代码 | 1 年以内 | 1-2 年 | 2-3 年 | 3-4 年 | 4-5 年 | 5 年以上 |
宝钛股份(600456) | 5% | 10% | 15% | 30% | 50% | 100% |
本公司 | 3.04% | 10.72% | 20.47% | 43.31% | 67.37% | 100.00% |
(2)2019 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预期信用损失率采用迁徙模型计算。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相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上,除 1年以内坏账计提比例公司略低于宝钛股份外,其余计提比例均高于或等于宝钛股份,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3)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结果
2017年-2019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结果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12.31 | 2018.12.31 | 2019.12.31 | ||||||
应收账款 余额 | 计提 坏账 | 计提 比例 | 应收账款 余额 | 计提 坏账 | 计提 比例 | 应收账款 余额 | 计提 坏账 | 计提 比例 | |
宝钛股份 | 80,859.47 | 5,609.47 | 6.94% | 108,059.54 | 7,128.77 | 6.60% | 127,714.31 | 8,118.38 | 6.36% |
本公司 | 53,696.06 | 3,573.99 | 6.66% | 65,851.72 | 4,276.20 | 6.49% | 52,185.28 | 4,068.41 | 7.80% |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标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近,不存在重大差异,且报告期内实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亦相近,坏账计提充分。
(二)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标准对比情况
1、公司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2017 年和 2018 年公司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政策:结合承兑人、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的信用风险,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商业承兑汇票,在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票据发生实际损失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由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公司对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组 合 | 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
银行承兑汇票 | 根据款项性质及付款人信用,参考历史经验,管理层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如无明显迹象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则不计提信用损失 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按照应收款项的组合划分及预期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 |
x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
2、公司应收票据的具体构成
项目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银行承兑票据 | 4,970.26 | 5,021.97 | 21,407.62 | 16,043.27 |
商业承兑票据 | 7,584.06 | 12,568.02 | 5,845.69 | 9,591.21 |
减:坏账准备 | 448.08 | 506.35 | - | - |
应收票据余额 | 12,106.23 | 17,083.64 | 27,253.31 | 25,634.48 |
加:应收款项融资余额 | 7,592.46 | 5,811.29 | - | - |
合计 | 19,698.70 | 22,894.94 | 27,253.31 | 25,634.48 |
3、公司应收票据历史损失率
银行承兑汇票无历史损失率,商业承兑汇票的历史损失率如下:
账龄 |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历史损失率 |
1 年以内 | 0.65% |
1-2 年 | 4.62% |
2-3 年 | 10.63% |
3-4 年 | 33.55% |
4-5 年 | 76.93% |
5 年以上 | 100.00% |
注:本表中历史损失率指计算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预计信用损失风险时
的历史损失率。
4、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 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标准 |
宝钛股份 | 2018 年及以前年度未计提坏账准备,2019 年起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 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本公司 | 2018 年及以前年度未计提坏账准备,2019 年起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商业承兑汇票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 |
如上,公司的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标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5、应收票据坏账计提结果
2017年、2018年,公司与宝钛股份均未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度,公司与宝钛股份的应收票据坏账计提结果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12.31 | ||
项目 | x公司 | 宝钛股份 |
银行承兑票据 | 5,021.97 | |
商业承兑票据 | 12,568.02 | 110,695.30 |
减:坏账准备 | 506.35 | 1,660.43 |
应收票据余额 | 17,083.64 | 109,034.87 |
加:应收款项融资余额 | 5,811.29 | 13,870.35 |
合计 | 22,894.94 | 122,905.22 |
坏账计提比例 | 2.21% | 1.35% |
如上,2017年、2018年,公司与宝钛股份均未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度,公司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比例高于宝钛股份,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应收票据坏账计提结果充分。
三、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采用询问、检查、函证等核查方法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程序如下所示:
1、对发行人的销售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销售业务流程、信用政策及坏账计提政策;获取检查相关内控制度,并对销售业务相
关内控制度执行穿行测试,测试管理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明细表,检查账龄划分是否准确,复核坏账计提金额;根据公司应收票据台账,核查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票据收付款金额和商业汇票的主要客户;
3、获取发行人银行流水,对发行人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和分析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占比情况;
4、查阅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与发行人进行对比分析;
5、复核了公司计算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过程;
6、对主要客户函证了应收账款,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报告期内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结合同行可比公司对比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标准合理,计提结果充分。
14.最近三年申请人存货账面余额由7.82亿元增至13.44亿元,原材料、在 产品、库存商品均大幅增加。请申请人说明在主要产品产能产销近100%的情况 下存货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期末在手订单覆盖情况,结合产品库龄 及期后xx情况、同行可比公司情况分析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说明在主要产品产能产销近 100%的情况下存货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期末在手订单覆盖情况
(一)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存货的各项结构变动情况分析
2017 年-2020 年上半年,发行人各项存货的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原材料 | 43,647.63 | 31.58 | 35,528.10 | 26.43 | 25,325.08 | 28.72 | 34,101.07 | 43.59 |
项目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在产品 | 65,810.75 | 47.61 | 55,883.04 | 41.58 | 47,041.98 | 53.35 | 32,915.84 | 42.07 |
库存商品 | 24,281.65 | 17.57 | 37,617.64 | 27.99 | 13,681.56 | 15.52 | 9,274.60 | 11.85 |
xx材料 | 616.32 | 0.45 | 121.12 | 0.09 | 190.7 | 0.22 | 201.37 | 0.26 |
发出商品 | 3,334.08 | 2.41 | 4,975.55 | 3.7 | 1,875.03 | 2.13 | 1,742.26 | 2.23 |
委托加工物资 | 525.47 | 0.38 | 195.73 | 0.15 | 61.29 | 0.07 | - | - |
受托加工商品 | - | - | 87.3 | 0.06 | - | - | - | - |
合计 | 138,215.90 | 100 | 134,408.48 | 100 | 88,175.63 | 100 | 78,235.14 | 100 |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增长最大的存货种类分别为库存商品、原材料及在产品。报告期内,虽然发行人许多产品都接近 100%的产销率,但是 2019
年钛板、钛管、锆材、钛/钢复合板等几个销售金额较大的品种并没有保持 100%
的产销率,从而导致 2019 年库存商品金额增加较多。
(二)最近三年一期存货金额增长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2017 年-2020 年上半年,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 78,235.14 万元、88,175.63 万元、134,408.48 万元及 138,215.90 万元,呈现持续上涨的趋势。
2018 年较 2017 年增长率为 12.71%,主要因为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了 10.33%,存货相应增长。2019 年公司存货较 2018 年增长率为 52.43%,增幅较大。2020年 6 月末,存货余额较 2019 年末变化不大。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分业务的存货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9 年度增加额 | 占比 |
钛材及锆材 | 73,707.30 | 45,207.68 | 28,499.62 | 62% |
层状金属复合材料 | 17,812.97 | 11,815.03 | 5,997.94 | 13% |
金属纤维及制品 | 8,481.19 | 4,637.90 | 3,843.28 | 8% |
稀有金属装备 | 5,071.18 | 1,861.47 | 3,209.71 | 7% |
稀贵金属材料 | 8,129.26 | 5,093.52 | 3,035.73 | 7% |
钨钼材料及制品 | 2,728.33 | 2,015.46 | 712.87 | 1% |
其他 | 18,478.26 | 17,544.56 | 933.70 | 2% |
合计 | 134,408.48 | 88,175.63 | 46,232.85 | 100% |
如上表所示,公司存货 2019 年较 2018 年增长的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钛材及锆材业务、层状金属复合材料业务、金属纤维及制品业务、稀有金属装备业务板块的存货增长所致。
其中,2019 年钛材及锆材业务的存货变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9 年度增加额 |
原材料 | 19,729.53 | 7,889.38 | 11,840.15 |
在产品 | 30,546.76 | 27,563.65 | 2,983.11 |
库存商品 | 21,651.38 | 7,981.70 | 13,669.68 |
发出商品 | 1,661.02 | 1,772.95 | -111.93 |
委托加工物资 | 48.40 | - | 48.40 |
受托加工物资 | 70.22 | - | 70.22 |
合计 | 73,707.30 | 45,207.68 | 28,499.62 |
钛材及锆材业务的存货 2019 年较 2018 年增长的幅度较大,主要有以下三方
面原因:①由于 2019 年原材料海绵钛的价格上涨较快,而公司在手订单也大幅增加,尤其是军品生产任务增加较多,为了降低采购成本,增强议价能力,公司加大了海绵钛的集中采购,因此原材料存货相对较多。②2019 年末库存商品余额较大,一是因为山东某化工客户的超过 1 亿元的大额订单在 2019 年末时还处
于供货期内,产品尚未最终交付,二是 2019 年为了控制资金风险,公司改变了与部分下游客户的结算方式,部分库存商品采用款到发货的方式与客户结算,因此当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同比下降,但存货同比上升明显。③与公司的经营策略有关,公司采取 “缩短交货周期、提升客户服务质量”的竞争策略,例如公司平时储备各型号的板坯和管坯半成品,接到客户订单后,直接轧制成最终产品,将交货期缩短至 30 天以内,大幅提升公司的客户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由于 2019年行业产销两旺,为了应对客户的不同类型需求,以及解决公司部分产品产能不足的问题,公司加大储备了各型号钛板材及管材的半成品及库存商品,导致存货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
2019 年层状金属复合材料业务的存货变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9 年度增加额 |
原材料 | 7,357.63 | 5,270.32 | 2,087.32 |
库存商品 | 5,522.33 | 4,050.33 | 1,472.00 |
发出商品 | 1,971.52 | - | 1,971.52 |
在产品 | 2,943.38 | 2,494.38 | 449.00 |
委托加工物资 | 18.11 | - | 18.11 |
合计 | 17,812.97 | 11,815.03 | 5,997.94 |
层状金属复合材料业务的存货 2019 年较 2018 年增长的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下游行业景气程度不断提升,带动公司生产和销售规模创历史新高,
使得公司该板块存货余额有所增加;二是与公司经营策略及产品结构调整有关,报告期内公司钛钢复合板产品结构及下游客户发生变化,由火电烟囱内衬用钛钢复合板产品转型为化工动力用钛钢复合板产品,受益于下游化工领域炼化项目大量投产,公司在手订单充裕,因此需要储备一定的原材料及半成品。三是 2019
年底有部分在途商品,下游客户未验收确认,导致 2019 年末发出商品金额较大。
2019 年金属纤维及制品业务的存货变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9 年度增加额 |
原材料 | 2,344.00 | 2,679.09 | -335.09 |
在产品 | 4,904.66 | 1,850.34 | 3,054.32 |
库存商品 | 306.63 | 102.08 | 204.55 |
发出商品 | 925.90 | 6.39 | 919.51 |
合计 | 8,481.19 | 4,637.90 | 3,843.28 |
金属纤维及制品业务的存货 2019 年较 2018 年增长的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高温烟气除尘等环保领域用的金属过滤材料销量大幅上升,公司产品结构由单纯提供过滤材料变成提供过滤组件、成套环保设备和环保工程总包服务转变,该转变使得公司半成品储备增多。此外,2019 年底有部分发出商品,下游客户未验收确认,导致 2019 年末发出商品金额较大。
2019 年稀有金属装备业务的存货变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9 年度增加额 |
原材料 | 2,927.49 | 1,547.04 | 1,380.45 |
在产品 | 2,096.28 | 253.15 | 1,843.13 |
库存商品 | 7.46 | 0.00 | 7.46 |
委托加工物资 | 39.96 | 0.00 | 39.96 |
受托代销商品 | 0.00 | 61.29 | -61.29 |
合 计 | 5,071.18 | 1,861.47 | 3,209.71 |
稀有金属装备业务的存货 2019 年较 2018 年增长的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承接了能够满足未来几年业务发展的大额订单,因此加大了原材料和在产品的备货。
(二)期末在手订单覆盖情况
2020年6 月末,发行人的存货余额为 13.82 亿元,2020年6 月末的在手订
单为 11.44 亿元,因此发行人的在手订单能够较好地覆盖存货,由于发行人还在持续经营并承接新的订单,发行人的存货能够保持良好的xx。
二、结合产品库龄及期后xx情况、同行可比公司情况分析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一)公司产品库龄情况
2017-2020 年 6 月末,公司分产品类别存货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产品类别存货余额 | ||||
公司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钛材及锆材 | 75,062.87 | 73,707.30 | 45,207.68 | 40,988.43 |
层状金属复合材料 | 10,345.43 | 17,812.97 | 11,815.03 | 10,183.18 |
金属纤维及制品 | 9,724.65 | 8,481.19 | 4,637.90 | 2,097.54 |
稀有金属装备 | 11,273.71 | 5,071.18 | 1,861.47 | 1,940.81 |
稀贵金属材料 | 10,416.45 | 8,129.26 | 5,093.52 | 5,889.85 |
钨钼材料及制品 | 2,751.66 | 2,728.33 | 2,015.46 | 1,799.77 |
其他 | 18,641.14 | 18,478.26 | 17,544.56 | 13,121.71 |
合计 | 138,215.90 | 134,408.48 | 88,175.63 | 76,021.28 |
如上表所示,公司存货基本都为各类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不存在保质期或时效性,因此公司在日常核算中没有对存货库龄进行区分。
(二)公司存货期后xx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期后xx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6 月 30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
账面余额 | 期后 3 个月 | 结转率 | 账面余额 | 期后 3 个月 | 结转 率 | 账面余额 | 期后 3 个月 | 结转率 | |
原材料 | 43,647.63 | 29,677.34 | 67.99 | 35,528.10 | 21,846.53 | 61.49 | 25,325.08 | 16,482.70 | 65.08 |
在产品 | 65,810.75 | 33,171.20 | 50.40 | 55,883.04 | 35,255.17 | 63.09 | 47,041.98 | 27,959.34 | 59.43 |
库存商品 | 24,281.65 | 18,164.59 | 74.81 | 37,617.64 | 28,447.69 | 75.62 | 13,681.56 | 13,681.56 | 100.00 |
xx材料 | 616.32 | 348.15 | 56.49 | 121.12 | 104.22 | 86.05 | 190.7 | 137.2 | 71.94 |
发出商品 | 3,334.08 | 3,334.08 | 100 | 4,975.55 | 4,975.55 | 100 | 1,875.03 | 1,875.03 | 100 |
委托加工物资 | 525.47 | 202.24 | 38.49 | 195.73 | 152.53 | 77.93 | 61.29 | 51.88 | 84.65 |
受托加工商品 | - | - | - | 87.3 | 87.3 | 100 | - | - | - |
合计 | 138,215.90 | 84,897.60 | 61.42 | 134,408.48 | 90,868.98 | 67.61 | 88,175.63 | 60,187.70 | 68.26 |
注:2020年6月30日的期后结转金额为截至2020年8月30日的结转金额。
如上表所示,公司的存货在期后保持良好的结转。
(三)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为:
报告期各期末,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各类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确定的方法如下:
1、对于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公司原材料基本都通过加工成产成品后销售,直接用于出售的原材料较少;
2、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公司库存商品、半成品、外购商品通常按照单个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原材料、xx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和包装物由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一般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分产品类别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产品类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 | ||||
公司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钛材及锆材 | 1,979.97 | 1,686.23 | 1,039.97 | 2,056.56 |
层状金属复合材料 | 271.87 | 328.21 | - | - |
金属纤维及制品 | - | - | - | - |
稀有金属装备 | - | - | - | - |
稀贵金属材料 | 24.79 | 24.93 | 23.38 | 35.45 |
钨钼材料及制品 | 260.14 | 260.14 | 63.16 | 121.85 |
合计 | 2,536.77 | 2,299.51 | 1,126.52 | 2,213.86 |
如上表所示,公司存在跌价情形的存货主要为钛材及锆材,其他业务由于存货金额较小、报告期及未来的盈利能力较强、在手订单较为充足等原因,存货发生跌价的金额较少。
(四)同行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钛材及锆材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该业务的存货占公司存货的 50%以上,
而公司其他板块业务的存货较小,这些板块报告期盈利能力较强,存货跌价可能性较小,并且这些板块主要竞争对手大多未上市,无法进行同行业比较。因此选取钛材业务的主要竞争对手宝钛股份进行存货的同行业对比分析。
公司钛材及锆材业务主要由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负责运营,报告期各期末,
西部钛业及宝钛股份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 项目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宝钛股份 | 存货跌价准备 | 4,403.58 | 4,451.12 | 4,624.37 | 4,931.69 |
跌价占原值比例 | 1.98 | 2.07 | 2.41 | 2.60 | |
本公司-西部钛业 | 存货跌价准备 | 1,979.97 | 1,686.23 | 1,039.97 | 2,056.56 |
跌价占原值比例 | 2.64 | 2.29 | 2.29 | 5.02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宝钛股份相比,除 2018 年度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略低于宝钛股份外,其余年度均高于宝钛股份,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综上所述,从在手订单覆盖情况、发行人的存货跌价计提政策、存货的期后xx情况、存货跌价准备的同行公司对比情况分析,发行人的存货跌价计提是充分和合理的。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构成明细,分析存货变动原因;
2、获取发行人 2019 年末和 2020年6 月末存货在手订单覆盖情况及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年6 月末存货期后结转数据;
3、了解发行人主要产品生产模式、销售模式;
4、查阅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及具体计提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存货构成合理,在手订单能够覆盖大部分存货,订单均正常履行,存货期后xx情况良好,存货xx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近,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15.最近三年申请人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年均净利润的比例达210.46%。请申请人说明分红比例显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比例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分红行为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分红行为是否与公司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业务发展需要相匹配。请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并核查说明申请人公司章程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条款是否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
【回复】
一、请申请人说明分红比例显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比例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分红行为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分红行为是否与公司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业务发展需要相匹配
(一)分红比例显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比例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元
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9 年 | 42,541,427.40 | 61,465,474.93 | 69.22% |
2018 年 | 42,541,427.40 | 60,316,522.82 | 70.53% |
2017 年 | 38,287,284.66 | 54,074,793.61 | 70.80%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 123,370,139.46 | ||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8,618,930.45 |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0.46% |
公司自 2007 年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资本性支出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坚持与股东共赢,为股东提供持续的分红回报。
自上市以来,公司的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平均为 65.96%,其中最近三年平均为 70.18%,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行为符合公司上市以来的一贯政策。并且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例一直未超过 100%,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需求。因此,公司的现金分红比例是合理的。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分红行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合规
《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规定 | 报告期内分红情况 | 是否符合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 (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发行人 2018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并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进行现金分红;发行人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并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进行现金 分红;发行人 2020 年 5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 2020 年 7 月 9 日进行现金分红。 | 是 |
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并如实披露公司利润分配特 别是现金分红信息。 | 1、公司报告期内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均经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同意后通过;独立董事均对分红预案发表明确意见。 | 是 |
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分红、发放股票股利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当公司满足本制度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时,需就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因素进行说明。公司原则上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 公司报告期内均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 是 |
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公司在实现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 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此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210.46%,不少于此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的比例规定。 | 是 |
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规定及报告期执行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规定 | 报告期内分红情况 | 是否符合 |
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 | ||
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讨论时, | ||
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 ||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 ||
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 | ||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
(1)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 ||
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或公司发展阶段不 易区分,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 | 公司现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比例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符合差异化分红政策第 2 条的规定。 | 是 |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 ||
达到 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 | ||
根据具体情形确定。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 | ||
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 ||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 | ||
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 | ||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
《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规定 | 报告期内分红情况 | 是否符合 |
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 | 1、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分别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分别提交 2017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分别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后实施。 发行人 2017 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度股东大会、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方式均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均听取了中小股东的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三年均盈利且均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 |
理性进行充分研究和论证,并经董事会、监事会 | ||
审议通过后,形成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 | ||
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采取现场与网络 | ||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 | ||
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 ||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及其决策程序等事宜,独 | ||
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 | ||
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 ||
会审议。 | 是 | |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 | ||
应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 ||
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 | ||
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切实 | ||
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 | ||
2、如公司当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红预 案的,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 | ||
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 ||
及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 | ||
开披露。 | ||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及决策程序: | ||
1、如遇外部经营环境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 | ||
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 | ||
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2、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由董事会详细论证后作出决议,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提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 是 |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应当采取现场及 | ||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经出席股东大会 | ||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规定 | 报告期内分红情况 | 是否符合 |
有关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 | ||
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 |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年度报告中详细 | |
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 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 | |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 况,说明符合本章程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 是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并由监事会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报由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充分考虑了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报告期内分红行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发行人报告期内利润分配决策情况如下:
项目 |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
董事会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 |
监事会 |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 |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 |
独立董事意见 |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上述方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上述方 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 |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未来三年 (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项目 |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
东大会审议。 | |||
股东大会 |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
(三)分红行为是否与公司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业务发展需要相匹
配
1、分红行为和公司盈利水平相匹配公司报告期内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率 |
2019 年度 | 4,254.14 | 6,146.55 | 69.21% |
2018 年度 | 4,254.14 | 6,031.65 | 70.53% |
2017 年度 | 3,828.73 | 5,407.48 | 70.80% |
合计 | 12,337.01 | 17,585.68 | 70.15% |
由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内各期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处于相对较高水平, 但未超过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坚持与投资者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的理念,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公司也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在保证公司投资、经营所必须的资金后,一直采取较高比例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
综上,公司分红行为和盈利水平相匹配,公司具备相应的分红能力。
2、分红行为和公司现金流状况相匹配
发行人报告期内现金分红与现金流、货币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9 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3,828.73 | 4,254.14 | 4,254.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724.67 | 11,386.01 | 14,356.44 |
现金分红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的比例 | -16.14% | 37.36% | 29.63% |
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 | 21,285.21 | 25,251.39 | 34,953.71 |
现金分红占各期末货币资金总 额的比例 | 17.99% | 16.85% | 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