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及乙方有权制定或调整产品清单及价格,有权制定、变更、修改经销商政策,360制定或修改后的经销商政策通过合作伙伴门户系统(https://e.partne r.360.net)发布,甲方已全部阅读并同意,如甲方后续不同意360或乙方新的产品价格、经销商政策等规定,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明确提出,双方合作立即终止 ;如甲方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未表示异议或甲方仍继续按照《360数字安全集团合作伙伴订单通路管理制度》采购360产品的,视为甲方同意并遵守乙方及360新的产品价格 、经销商政策等规定。...
经销商合作协议
签约级别:【商业银牌经销商】
【】年度-北京
签署日:
甲方:【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乙方:【 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鉴于:
乙方为360数字安全集团商业国代经销商,合法经销360政企安全产品。
乙方同意授权甲方在约定范围内作为商业银牌经销商销售360政企安全产品。
甲方同意遵守乙方及360的经销商政策及服务模式,在约定范围内销售360政企安全产品。
有鉴于此,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合作内容
乙方授权甲方在【 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范围(下称“授权范围”)内推广、销售360政企安全产品。甲方在授权范围内有权以“360数字安全集团商业银牌经销商”的名义向最终客户开展推广、销售工作。
授权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授权为非独家授权。
本协议名称及条款中所述“360”,是指三六零数字安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本协议名称及条款中所述“360政企安全产品”“经销产品”或“产品”,是指360制造或运营的全部分销产品、项目产品及商业标品,是指360数字安全集团商业银牌银牌经销商政策“可销售产品列表”中的产品。
本协议名称及条款中所述“代理”“经销”或“分销”,是商业领域的习惯用语,甲方作为乙方的经销商,以自己的名义销售360政企安全产品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乙双方非法律意义上的委托人或代理人,甲方不得以任何明示或默示方式使客户误解甲方代表乙方。
本协议名称及条款中所述“最终客户”是指:产品或服务的直接使用者。
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当年度向乙方或360采购的产品(以订单或合同签署日为准),计入甲方本年度任务额,本协议、本协议附件以及乙方和360本年度发布的经销商政策等规定同样适用于前述订单与合同。
甲方需完成每个自然季(年)度向乙方采购产品的任务,第一个合作年度具体任务额(即“业绩”,业绩计算标准见360发布的经销商政策)见本协议附件二《任务承诺书》,其余年度具体任务额双方另行签署《任务承诺书》。如甲方未完成当年承诺的年度任务额的60%,或双方就下一年度的任务额未达成一致意见,则从下一年度起,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经销商资格。
价款、交付及结算
产品价格:产品采购方式参照《360数字安全集团合作伙伴订单通路管理制度》,结算价格以甲方与乙方或对应销售主体签署的订单/合同为准,如其他销售主体对甲方有奖励政策的,甲方可享受其奖励政策。
甲方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可根据最终的特殊需求以产品订购单或合同的形式向乙方订购产品。甲方应将前述特殊需求提前书面告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供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已经履行完毕交付义务:
采用快递物流等方式交付的,甲方员工或甲方指定联系人已签收;
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产品进入甲方指定系统;
采用开通服务账户方式交付的,账户开通通知送达甲方;
甲方或甲方指定联系人向乙方书面(包括不限于邮件、传真)确认已收货。
产品所有权及其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后转移至甲方。
如甲方对产品质量或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产品符合合同约定。
本协议项下采购订阅服务的,如无特殊约定,自乙方开通服务之日起开始计算订阅服务期限。
无论甲方自行验收,还是指定第三方进行验收,针对非订阅类的服务,甲方均应在乙方服务完成后5日内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验收合格:
甲方或甲方联系人向甲方书面(包括不限于邮件、传真)确认验收合格;
服务完成后5日内,甲方未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且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
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后,甲方未在5日内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且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
甲方已经实际使用乙方服务或可交付物的部分或全部。
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权利和义务规范授权范围内的市场秩序,并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经销产品的销售及技术支持工作。
乙方将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配合甲方对销售项目进行报备管理、支持工作。
乙方有权在授权范围内自行安排乙方工作人员从事360政企安全产品的销售和业务拓展活动。如甲方基于项目需求,与第三方供应商或集成商合作的,甲方应对其合作的第三方供应商或集成商进行管理。若甲方与其合作的第三方供应商或集成商有任何纠纷的,由甲方自行妥善解决。如甲方合作的第三方供应商或集成商违反乙方政策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60及乙方有权制定或调整产品清单及价格,有权制定、变更、修改经销商政策,360制定或修改后的经销商政策通过合作伙伴门户系统(xxxxx://x.xxxxxxx.000.xxx)发布,甲方已全部阅读并同意,如甲方后续不同意360或乙方新的产品价格、经销商政策等规定,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明确提出,双方合作立即终止;如甲方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未表示异议或甲方仍继续按照《360数字安全集团合作伙伴订单通路管理制度》采购360产品的,视为甲方同意并遵守乙方及360新的产品价格、经销商政策等规定。
基于经销商的管理,即使甲方向360或其他经销商采购360产品,乙方仍享有对甲方的管理权,如该甲方在开展经销业务时,违反乙方或360相关经销商政策的,由乙方直接进行处罚。
尽管甲方会向《360数字安全集团合作伙伴订单通路管理制度》360其他经销商采购产品,但甲方销售该产品仍应遵守360经销商政策,如甲方违反该政策的,乙方有权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处理。
乙方将按照产品订购单或合同规定的售后服务期限对软硬件产品提供以下技术支持:
对合同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远程修复;
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需要更换或维修的,经乙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应更换同型号产品或予以维修,运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乙方书面确认后5日内将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寄回乙方。
售后服务期届满后,甲方若需要乙方继续提供售后技术支持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另行购买维保服务,在维保期限内,乙方将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包括热线受理、远程问题处理、在线技术支持、软件问题修复、故障硬件更换。
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有权以“360数字安全集团商业银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经销产品的合法销售活动。甲方不得在协议规定授权范围以外销售所经销产品,不得以360或360合作伙伴的名义开展双方未合作的业务。
360向甲方签署《360数字安全集团商业银牌经销商授权证书》。甲方确认:360仅基于规范360经销商证书发放之意图而管理证书的签发,甲方与360并未建立直接的合作关系,甲方承诺接受乙方关于经销产品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因本协议履行所发生的纠纷与360无关,由甲乙双方自行解决。
甲方应自觉维护乙方及360的信誉、商誉。
甲方不得擅自向最终用户承诺360无法满足的产品功能、服务等。
甲方根据《360数字安全集团合作伙伴订单通路管理制度》向对应经销商采购360产品的,具体采购价格等内容由甲方参照360指导价与该经销商自行协商。若甲方与该经销商或客户有任何纠纷的,由甲方自行妥善解决。
基于经销商的管理,即使甲方向其他经销商或360采购产品,但乙方仍享有对甲方的管理权,如甲方在开展经销业务时,违反乙方或360相关经销商政策的,由乙方直接进行处罚。
甲方应配备专职的市场销售人员和技术人员,分别负责经销产品的市场销售、产品安装实施、技术支持等工作。
甲方需通过360的业务报备平台进行项目申报,对于通过业务报备平台进行报备审批的销售项目,360给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报备保护期。逾期后,甲方须提交延续报备申请进行再次报备。若未进行延期申请的,项目报备自动失效。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统一宣传资料,向客户进行产品推广。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使用或分发非乙方提供或确认的宣传资料。
甲方应妥善保存与360产品相关的所有经营业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最终客户清单及相关协议、资料)以备乙方及360核查,在360及乙方要求时予以及时提供。
甲方应当合法诚信经营,最大限度地保护乙方及360的利益。甲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攻击竞争对手,进行商业贿赂等。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报告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义务的完成情况,每【三个月】向乙方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反馈其收到的产品质量投诉、产品查询申请等信息,以便乙方能够对上述投诉及查询及时答复并完善或改进产品。
保密信息
甲方同意,除非乙方明示授权或本条另有规定,其不得在与乙方合作期间以及合作结束后的【3】年内进行下述活动:(1)向第三方披露;(2)为甲方的利益或其他方的利益使用;(3)公开保密信息。
前款所述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创造、所有、控制或占有的机密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向甲方披露的有关业务、商业、技术信息和资料(图纸资料、人力资源信息、装置运行经验等),不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或是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而产生的信息,无论该信息的载体如何。
本保密和不使用义务不适用于下述信息:(a)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向有关政府部门公开的信息;(b)在披露时已经处于公共领域的信息或披露后因为公布或其他原因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但是因为甲方违反本协议而进入公共领域的除外;(c)甲方可以合理证明在披露时即已为甲方所占有的信息;(d)甲方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而第三方有权向甲方披露。
为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甲方可向其必要的服务人员、雇员披露保密信息,但甲方应当确保前述人员了解并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如前述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视为甲方违约,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知识产权
360对本协议项下产品享有合法、完整、充分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版权、专利权及商标权等,或者对本协议项下产品有合法、充分的许可。
甲方不得使用与360的商号或商标相似,或容易引起混淆的任何名称或标识;不得淡化、模糊360产品上的商标、标识和品牌(如去掉360产品上的商标等标识和/或在360产品上加注其他与乙方无关的标识)。
经360书面许可,为表明产品来源或制造厂商信息,甲方可以在投标资料、宣传资料、名片、网站等非唯一的、不可转让地使用360的商标、标志等。
除本协议规定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显示、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显示或使用另一方的任何商号、品牌和商标。
甲方不得实施对产品的任何部分做任何复制、更改、演绎、反向工程或反汇编等损害360专有权利的行为。
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未全面或适当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均被视为违约,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一(1)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
甲方或甲方合作的第三方供应商或集成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甲乙双方【已合作产品总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甲方违反知识产权条款;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在协议规定授权范围以外销售产品;
甲方以360或360合作伙伴的名义(包括不限于“360数字安全集团商业银牌经销商”“360合作伙伴”)开展双方未合作的业务;
甲方严重违反乙方及360规定的各项经销商政策,或在市场运作过程中三次以上(含三次)不服从乙方的协调和管理;
甲方破坏360名誉或360产品信誉;
甲方同乙方发生重大利益冲突。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方应按照【已合作产品总额】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如360产品因质量问题发生重大故障的,乙方应按照该产品累计故障时间的二倍延长甲方客户该产品服务时间。甲方同意,除本条款前述约定外,因产品故障乙方不再对甲方其他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规定外,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十(1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外,有权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
双方确认,除本协议有明确约定外,对于因本协议的履行而产生的任何特殊的、间接的或后果性的损害(包括数据损失、利润或收益损失)或是任何警戒性或惩罚性的损害,无论是基于侵权、保证、合同或任何其他法律理论,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总额以直接损害(直接经济损失)为限。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对本协议项下产品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故障产品甲方已支付的价款。
协议终止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双方就甲方任务额未达成一致意见;
甲方进入破产程序或清算程序;
甲方在协议规定授权范围以外销售产品;
甲方以360或360合作伙伴的名义(包括不限于“360数字安全集团商业银牌经销商”“360合作伙伴”)开展双方未合作的业务;
甲方严重违反乙方及360规定的各项经销商政策,如甲方在未授权的范围销售360产品,或在市场运作过程中三次以上(含三次)不服从乙方的协调和管理;
甲方破坏360名誉或360产品信誉;
甲方同乙方发生重大利益冲突;
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使乙方在协议中的预期利益难以实现的。
如因乙方或360经营战略调整或行业经营环境发生变化,乙方有权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但乙方应:
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应提供双方已签署订购单或合同的产品。
授权期限届满,双方未继续合作的。
甲方的公司股权结构、公司管理或控制发生变更,或公司业务经营发生任何实质变化的,应在前述事由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协议解除或终止,甲方应尽最大努力配合乙方做好客户后续服务的交接工作,由乙方或者乙方指定公司继续为客户提供服务。如甲方不予配合的,由此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
本协议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不影响一方依本协议对另一方享有的权利,义务方仍应继续履行相应义务。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
甲方作为360数字安全集团商业银牌经销商的资格立即终止,甲方应立即停止宣传或销售360的产品;
终止日之前签署的产品订购单或非框架合同继续有效。
免责条款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雪灾、战争、恐怖活动、罢工、社会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不可抗力造成的履行迟延或未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对该等履行延迟或未履行承担责任。
双方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友好协商选择解除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三十(30)日】,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受当前、可用的技术和条件所限,乙方无法保证360所提供产品和服务毫无瑕疵或用户资产的绝对安全,但乙方承诺将同360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尽最大努力确保服务的连贯性与安全性。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及360不就下述事项进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服务是连续不中断、即时、安全或不存在错误;
甲方对产品和服务的使用能充分满足甲方的要求;
乙方将会或有能力修正与产品和服务有关的所有缺陷或错误;
产品和服务将与甲方的任何其他硬件、软件、系统、服务或数据兼容;
产品和服务不会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其他乙方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在履行本协议时,乙方仅对甲方负责,对因第三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而给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360产品的第三方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转让、变更
本协议下双方的权利或义务,除非得到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协议。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通知与送达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以及法律要求的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通知、函件等均应以书面形式拟就且必须按以下交付:(a)专人递送;(b)通过正规挂号信;(c)通过正规特快专递寄送;或(d)通过双方约定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
通知均应交付至各方在本末签署栏中载明的联系人信息和送达地址,如以邮寄或快递方式交付,则应采用邮资预付方式,且需要邮政服务机构的收件回执。
通知将在专人递送实际交付当时、挂号信交寄后三(3)天、特快专递交寄后二(2)天以及通过或电子邮件发出后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任何一方均可按照本条款规定,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对方新地址的方式对其通知接收地址进行变更。因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变更一方承担。
本协议约定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因本协议或与之相关的纠纷所进行的诉讼、执行和仲裁等程序。
其他约定
双方应遵守所有可适用的与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指令和政策,采取充分措施保护在服务中获取的所有个人信息,未经许可不会使用、披露、跨境传输或向任何第三方传输任何个人信息,及时报告任何违规事件,并将充分配合遵守对方有关使用、传输、保存、销毁个人信息的要求。
甲方不得使用360产品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如因此导致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管控类产品,为实现产品功能、满足最终用户的业务需求,甲方确认最终用户同意委托乙方对其企业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安装信息、软件路径、企业文件信息、URL网址、网址主机名、网址MD5值等)、员工个人信息(办公环境中产生的网页浏览记录、网络操作日志、文件夹内容等)等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和存储,甲方确认最终用户已获得相应的授权。
甲方应遵守所有适用的中国、中国所参加的国际公约或国际组织的决议或规定,以及其他本协议中产品或服务来源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技术进出口管理、产品进口、出口管制、生产、储存、销售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以下统称“规定”)。甲方承诺:
甲方及最终用户不在相关规定禁止交易名单列表内;
甲方不会以违反相关规定的方式访问或使用本协议产品或服务;
甲方不会自己、允许或协助他人将本协议产品或服务出口或转出口至相关进出口法律禁运的国家或地区,不会允许上述禁运国家或地区的任何个人或实体访问或使用本协议产品或服务;
甲方应负责处理所有与产品/服务出口管制/管理相关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口许可证的申请、货物的装载和运输、出口文件的准备和审查等。如甲方违反出口管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合同违约或被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仅在合同各方之间产生各自独立的合同关系。本协议任何条款均不得被解释为:
在合同各方之间形成合伙关系;
在360与合同各方之间形成导致共同责任或连带责任、补充责任的关系;
使任何一方成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授权一方为另一方招致费用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义务(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协议下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为止。如本协议实际签署日期晚于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起始日,则本协议生效日追溯至已约定的有效期起始日;如在本协议签署之前双方已经开始合同/订单的实际履行,则本协议生效日追溯至合同/订单义务实际开始履行日。
本协议附件、双方就360政企安全产品签署的合同、订购单、乙方发布的产品价格清单及经销商政策等规定均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内容或经销商政策等规定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其效力优先顺序为:最新发布的经销商政策等规定、本协议附件、双方签署的合同、订单、本协议,但如某文件的某部分内容对甲方的约束更为严格,则该文件的该部分内容最优先适用。附件内容如下:
附件一《经销商申请登记表》;
附件二《任务承诺书》;
附件三《季度任务完成情况确认单》;
附件四《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确认单》;
附件五 360经销商政策。
(本行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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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确认和签署 |
乙方确认和签署 |
名称(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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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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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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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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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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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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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经销商申请登记表
经销商申请登记表
经销商基本情况 |
经销区域(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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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经销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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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销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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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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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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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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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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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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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覆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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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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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性质 |
□国企□外资□合资□股份□私营□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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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模 【 】 人 |
销售人员数量: 【 】 人 |
技术支持人员数量: 【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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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人员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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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客户群体: |
□企业□政府□其他: 交通运输 金融 石油化工 水利水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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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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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名称: 经销商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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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审批人: 日期: |
任 务 承 诺 书
甲方承诺在【 】年度(【】年【】月【】日至【】年【】月【】日)内采购项目产品总额不低于【 】万元(此称为年度任务额),并承诺按约定完成季度任务额。
具体任务分解如下表格:
第一自然季度任务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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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自然季度任务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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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自然季度任务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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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自然季度任务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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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任务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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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季度任务完成情况确认单模板
商业银牌经销商合作协议 【】年第【】季度任务完成情况确认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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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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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额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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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季度任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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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确认和签署 |
乙方确认和签署 |
名称(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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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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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确认单模板
商业银牌经销商合作协议 【】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确认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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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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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额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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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任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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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确认和签署 |
乙方确认和签署 |
名称(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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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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