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备案号 J22065137-4780 招 标 编 号 HBT-14210201-222196 项 目 名 称 武汉市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 采 购 人 武汉市水务局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市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备案号 | J22065137-4780 |
招 标 编 号 | HBT-14210201-222196 |
项 目 名 称 | 武汉市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 |
采 购 人 | 武汉市水务局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二〇二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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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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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采购(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武汉市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的投标。
2、请你单位于(北京时间,下同)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标书发售室)持本投标邀请书、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
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9月9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2年8月22日17:00时前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并明确是否准备参与投标。
招 标 人:武汉市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汉口沿江大道 211 号 地 址:xxxxxxxxx000xxxxx
xxxx
x x:000000 邮 编 :430000
联 系 人:xx 联 系 人:xx、xx、xx 电 话:(027)82786409 电 话:15807146668
传 真:/ 传 真:/
2022年 8 月15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 | 采购人 | 名 称:武汉市水务局 地 址:武汉市汉口沿江大道211号联 系 人:xx 电 话:82786409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联系人:xx、xx、xx 电话:00000000000 | |
1.2 | 项目名称 | 武汉市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 |
PPP项目投资额 | 1、项目投资金额: 纳入本PPP项目投资建设范围的仅为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武发改审批服务[2022]8号),xx湖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总投资约4982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47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6296万元(含建设用地费暂列37243万元),预备费33686万元,专项费用暂列2250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016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53万元。 2、项目资本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15〕51 号),本项目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项目资本金设定为总投资的20%,暂以 99654.60 万元计,最终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为准。 3、资金来源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设定为50000万元,中标社会资本方股权占比 90%,即为45000万元;政府出资方股权占比为10%,即为 5000万元。项目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注册资本到位50%,即 25000万元;18个月内到位剩余50%,即25000万元。社会资本方与碧水 集团按照出资比例实际缴纳注册资本。 |
(2)注册资本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由中标社会资本方筹集,筹集时间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逐步到位。项目资本金为非债务性资金,采用货币出资方式,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比例逐年到位。项目资本金外的其余资金由社会资本方及项目公司负责融资与筹 集,政府方出资代表不承担融资责任。 (3)本项目外部融资占项目总投资的80%。 | ||
项目规模 | x项目包括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运营维护,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 1、项目建设内容 x项目建设内容为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 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包含红旗湖片区初雨污染治理工程、藏龙岛片区初雨污染治理工程、庙山片区初雨污染治理工程、大桥湖片区初雨污染治理工程、湖泊内源污染控制工程。 (1)红旗湖片区初雨污染治理工程 新建地下式红旗湖初雨调蓄池,占地面积约 0.84 万平方米, 规模约 5.6 万立方米;地面绿化和铺装及建设生产用房等。新建DN600~2200 初雨管道约1.44千米,分流xx四路排水箱涵初雨,调蓄后输送至汤逊湖污水处理厂。 (2)藏龙岛片区初雨污染治理工程 ①藏龙岛地下净水厂工程 新建地下式藏龙岛污水处理厂和光谷大道初雨调蓄池,占地面积约2.25万平方米,污水处理规模约10万吨/天,初雨调蓄规模约1万立方米;地面建设生态公园,面积约7.2万平方米,包括绿化和铺装等,其中管理和服务建筑面积约0.5万平方米。新建 DN1500初雨管道约0.26千米、DN800~1000 污水管道约8.21千 x,收集谭湖路初雨、藏龙岛污水泵站和流芳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后输送至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泵房。 藏龙岛污水处理厂和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拟并联运行,旱季污水处理规模分别为7万吨/天、15万吨/天;雨季污水+初雨处理规模分别为污水7万吨/天+初雨3万吨/天、污水15万吨/天+初雨5万吨/天。 ②油坊xxx雨调蓄工程 新建地下式油坊xxx雨调蓄池,占地面积约0.76万平方米, |
规模约4.6万立方米;地面绿化和铺装及建设生产用房等。新建 DN500~2000初雨管道和2×B×H=2×4.2m×2m 初雨箱涵合计约 2.55千米,收集油坊陈河及凤凰园初雨,调蓄后输送至藏龙岛污水处理厂。 (3)庙山片区初雨污染治理工程 ①庙山初雨调蓄池及水质净化厂工程 新建地下式庙山水质净化厂和庙山初雨调蓄池,占地面积约 3.83万平方米,初雨处理规模约3.5万吨/天,初雨调蓄规模约7万立方米;地面绿化和铺装及建设生产管理用房等,其中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0.1万平方米。新建地下式庙山初雨提升泵站,占地面积约0.27万平方米,规模约2.4立方米/秒;地面绿化和铺装及建设生产用房等。新建 DN600~2000初雨管道约11.7千米,收集汤逊湖庙山沿岸、向阳港、幸福港初雨。 ②麻雀湖生态净化工程 构建麻雀湖湿地示范区面积约108.4万平方米,其中水生植物面种植积约99.6万平方米,进一步净化初雨,修复生态。 (4)大桥湖片区初雨污染治理工程 ①黄金桥初雨调蓄工程 新建地下式黄金桥初雨调蓄池,占地面积约0.79万平方米,规模约3 万立方米; 地面绿化和铺装及建设生产用房等。新建 DN500~ 2200初雨管道约4.85千米,收集黄金桥河沿岸初雨,调蓄后输送至江夏污水处理厂。 ②香榭湾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 沿香榭湾湖岸截污改造混流排口5处、新建生态护岸约2.67千米、生态缓冲带约4.16万平方米,建设沙咀湖湿地示范区约 35.7万平方米。 (5)湖泊内源污染控制工程 对外汤主湖东北部等7块湖区约623万平方米清淤疏浚约203万立 方米;生态改造沿湖剩余的50个DN≥1m 雨水排口;建设智能分流井、给排水、电气等配套设施。 |
2、本项目运营维护包括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运营维护、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运营维护。本项目进入运维期时,实际的运营维护内容及范围可由政府方根据届时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1)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 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已采用EPC 模式进行建设,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武发改审批服务[2021]12 号),一期工程总投资核定为74646.73万元。已通过其他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目前正在施工中。本PPP项目仅纳入一期工程运营维护。运营维护内容为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包括:沿湖排口截污改造运营维护、红旗湖生态净化工程运营维护。 1)沿湖排口截污改造运营维护 ①管网、泵站等运营维护 x项目对新建的污水管网10043m,污水管径为:DN200~ DN800,为小、中型管;雨水管网1578m,雨水管径为:DN400~ DN2000,为小、中、大、特大型管进行运营维护;同时对项目涉及的 1座1500立方米/d、8座1000立方米/d、12座500立方米 /d一体化泵站进行运营维护。 ②智能柔性分流井及下开堰式截流井(分流井)运营维护 运营维护范围包括智能柔性分流井共 29 座,下开堰式截流井 (分流井)共 44 座。 2)红旗湖生态净化工程运营维护 ①水面保洁 对 137 公顷的净化湿地系统进行水面保洁,包括清除水面漂浮物、打捞水中杂物。 ②植物养护管理 对 83 万平方米沉水植物、10.23万平方米挺水植物进行养护管理,包括植物修剪、收割、病虫害防治等。 ③水生动物的管理与维护 对投放的172.5立方米控藻浮游动物、30850尾肉食鱼类及57.6吨底栖动物进行管理与维护水生动物的维护主要包括:鱼类群落结构的优化和调整,杜绝入侵种的侵入,水生动物疾病的预 防和治疗, 底栖动物及虾类群落结构的维护等。 |
④曝气增氧机养护管理 对 16 套活水促流设备进行养护管理,定期保养和维修,包括:拆开增氧机主体部分潜水电泵,对所有部件进行清洗,去除水垢和锈斑,检查其完好度,及时整修或更换损坏的零部件;更换密封室内和电动机内部的润滑油等。 (2)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 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运营维护内容包括:藏龙岛地下净水厂及配套管线运营维护,调蓄池、水质净化厂及配套初雨管线运营维护,生态净化工程运营维护,湖泊内源污染控制工程运营维护,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 1)藏龙岛地下净水厂及配套管线运营维护 地下净水厂运营维护内容包括区域内旱流污水、初期雨水处理以及污泥处理;水质与工艺的检测与监测;机械设备的使用与维修, 日常运行的记录与分析;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制度的建立与实施;配套设施的运行以及维修养护;项目范围内的保洁等。 2)调蓄池、水质净化厂及配套初雨管线运营维护 ①调蓄池运营维护 对红旗湖初雨调蓄池(规模5.6万立方米)、光谷大道初雨调蓄池(规模1万立方米)、油坊xxx雨调蓄池(规模4.6万立方米)、庙山初雨调蓄池(规模7万立方米)、黄金桥初雨调蓄池 (规模3万立方米)进行运营维护。 ②水质净化厂运营维护 水质净化厂运营维护内容包括区域内初期雨水处理、污泥处理;水质与工艺的检测与监测;机械设备的使用与维修,日常运行报来的记录与分析;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制度的建立与事实;配套设施的运行以及维修养护;项目范围内的保洁等。 ③初雨管线运营内容 初期雨水截流系统维护内容主要包括:截流井及潜污泵运营维护、污水及雨水管道运营维护等。 截流井及潜污泵运营维护包括截流井内浮渣及井底淤泥清理、 智慧运营维护平台、定期巡检。污水及雨水管道运营维护包括雨水(包括合流)管道、污水管道、排水暗沟、xx出口、排水 |
明渠及排水河道、泵站的运营维护。 | |||
3)生态净化工程运营维护 | |||
生态净化工程运营维护主要包括麻雀湖面积108.4万平方米生态 | |||
湿地系统管理维护。 | |||
生态湿地运营维护内容主要包括:大型水生植物的管理维护、 | |||
水生动物的管理与维护、水面保洁及垃圾清运、蓝藻防控、水 | |||
质监测、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和维护、曝气增氧机等机械设备工 | |||
艺养护、长效管理系统建立。 | |||
4)湖泊内源污染控制工程运营维护 | |||
①生态修复运营维护 | |||
生态修复示范区运营维护内容主要包括大型水生植物的管理维 | |||
护、水生动物的管理与维护、水面保洁及垃圾清运、生态监 | |||
测、应急处理五个方面。 | |||
②排口生态化改造运营维护 | |||
对本次工程中改造的50处管径在1000mm以上的大型排口进行运 | |||
营维护,包括日常维护清理、浮床及水生植物维护、曝气设备 | |||
管护等。 | |||
项目地点 | 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范围为汤逊湖流域, 流域总面积 | ||
240.48km2,行政区划涉及江夏区、洪山区和东湖xx区。 | |||
招标范围 | x次招标范围为:武汉市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的社会资 | ||
本。 | |||
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为新建项目、汤逊湖流域综 | |||
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已采用EPC 模式实施,结合二期工程的融 | |||
运作方式 | 资、建设、运营维护需求以及一期工程的运营维护需求,本项 | ||
1.3 | 目拟采用建设- 运营- 移交( BOT)( 二期工程) +委托运营 | ||
采购需求 | (OM)(一期工程)。 | ||
本项目存在一定的运营收入,项目公司通过藏龙岛净水厂、体 | |||
项目回报 | 育公园使用者付费获得一定的补偿,但经营性收入不足以覆盖 | ||
机制 | 项目全部建设和运维成本及合理回报,需要政府方提供可行性 | ||
缺口补助。因此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 |||
建设标 | |||
准、运营 | 满足第四章项目边界条件中“产出说明”所述要求 | ||
维护标准 |
1.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所有承担施工任务各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所有承担勘察任务各方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各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2)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数量合计不得超过7家(含7家)。联合体一旦组建,联合体成员(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为准)不得更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融资、建 设、运营、维护、移交等责任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统筹 |
协调、整体推进项目投融资建设工作、项目公司组建工作、项目移交工作。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实施机构签订合作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并均为项目公司股东。 (3) 信誉要求: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如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申请 人须提供声明函; | ||
1.4.2 | 是否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并进 行资格后审 | x项目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
1.4.3 | 联合体 | x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数量合计不得超过7家(含7家)。联合体一旦组建,联合体成员(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为准)不得更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责任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项目投融资建设工作、项目公司组建工作、项目移交工作。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实施机构签订合作合同,就中标项目 承担连带责任,并均为项目公司股东。 |
1.8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9 | 答疑会 | 组织 |
1.9.1 | 答疑会时间、地点 | 2022年8月23日15时 00 分 地点: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十五号开标评标室 注:1、请参加答疑会的投标人代表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入场(由联合体牵头方统一出具即可);2、投标人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条要求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答疑文件,该截止时间后将不再接受新提交的答疑文件。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 年 8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投标邀请书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180 日止。 |
3.5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一份(U 盘) |
4.1.2 | 封套上写明 | 采购人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汉口沿江大道 211 号采购人全称:武汉市水务局 武汉市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地址: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 117 号(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 |
4.2.6 | 采购人通知延后投 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 年9月9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 117 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5.2.1 | 开标程序 | (1)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自行检查各自投标文件 (2)开标顺序:投标文件送达顺序的逆序 |
6.1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1)评审小组由项目实施机构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7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 2/3。评审专家中至少应当包含1名财务专家和1名法律专家。项目实施机构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项目的评审。 (2)评审专家产生方式: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 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 |
6.3.1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6.3.2 | 评审小组推荐候选 社会资本排序的人数 | 推荐不少于 3 家社会资本,并列明排序 |
7.3 | 签订合作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30 天内。 |
9.5 | 行政监督部门 | 名称:武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 1499 号 电话:000-0000000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1.1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采购人”和“供应商”、“项目实施机构”和“社会资本( 竞争者)”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 “投标人”进行理解。 |
11.2 | 最高限价 | x项目投标报价分为以下三个部分,投标人各项报价超过以下任何一项最高限价要求的,投标均为无效: (1)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不低于9%;(即“1-建安工程费下浮率”超过91%为无效投标) (2)可用性资产回报率不高于5.7%(运维合理利润率与中标社会资本方投标竞价确定的可用性资产回报率保持一致,合作期内不作调整) (3)年度运营成本(含税)控制数不高于9343.71万元(年度运维成本(含税)控制数不含项目结构性大修或设备重置、更新引起的大修(因工程质量造成的大修、重置和更新应由项目 公司承担)、地下净水厂膜更换的费用。) |
11.3 | 代理服务费 | (1)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社会资本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参照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的55%支付中标服务费。 (2)交费时间:中标社会资本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支付上述代理费用后,领取中标通知书。 (3)银行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xxxxxxxx x:000000000000000 xx:308521015186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社会资本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基本情况
1.2.1 本项目的 PPP 项目投资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项目的项目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项目的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需求
x项目招标范围、运作方式、项目回报机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4.1 投标人应是收到采购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2 是否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并进行资格后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允许其参与投标,需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后审。
1.4.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要求和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 联合体各方有同类资质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招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5) 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 在招标过程中,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踏勘现场
1.8.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
1.8.2 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
1.8.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8.4 招标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 答疑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澄清。答疑会后,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第 2.2.1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投标邀请书;
(2) 投标人须知;
(3) 评审办法;
(4) 项目边界条件
(5) 投标文件格式;
(6) 项目合同文件;
(7) 项目基础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统称为“澄清修改文
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有责任保证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有责任保证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构成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及附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 投标函及附件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四、联合协议书(联合体适用)
五、保密承诺书
六、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组织机构框图
三、财务状况表
四、投标人曾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五、投标人获奖情况
六、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商务文件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一、项目公司组建方案
二、项目融资方案及财务管理方案
(1) 财务方案概述
(2) 计算清单
(3) 融资方案
(4) 运维成本分析
(5) 财务分析
(6) 资金使用计划
三、项目勘察、设计方案四、项目建设方案
五、项目运营方案
六、项目移交工作方案七、合同条款响应
八、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技术文件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联合体投标的,在签署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前提下,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除备注里特别注明外,其他文件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的要求填写相应报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投标函”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投标人所报的可用性资产回报率(运维合理利润率与中标社会资本方投标竞价确定的可用性资产回报率保持一致,合作期内不作调整)、建安工程费下浮率、年度运营成本
(含税)控制数的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条。
3.2.4 本项目不承诺固定回报。投标人应在考虑收回投资及获得合理回报的前提下,通过测算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PPP 合作期内其所承担的各种风险。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但更新材料不得更改资格申请文件中的实质性响应材料(如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协议条款等);
3.4.2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或由于其他任何情况,导致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或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时,投标人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对上述情况进行如实说明,否则,招标人一经查实,将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 评审小组在评标阶段对提交更新和补充资料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不能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或影响本次招标的公正性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4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签署合同后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从社会资本方履约担保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 PPP 合作期、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 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正文内容需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或者使用印章、签名章代替。
3.5.4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或者使用印章、签名章代替。
3.5.5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者使用印章、签名章代替。
3.5.6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正本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
3.5.7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5.8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9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采购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正本扫描件、PDF格式)应密封提交。
4.1.2 投标文件的内层或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印章或签字章,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4.2.5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5 款的要求签字或盖单位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将按照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或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5.2 开标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开标一览表的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
(7) 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 开标会议结束。
5.2.2 若采购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质疑,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质疑,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采购人宣读的内容。
6. 评标
6.1 评审小组
(1) 评审小组的组成: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7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 2/3,且至少包含 1 名财务专家和 1 名法律专家。
(2) 评审专家产生方式: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审办法
x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分值,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 评审小组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社会资本排名,评审小组推荐中标候选社会资本排名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3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3.4 评审小组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说明情况。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PPP 项目采购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应当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负责采购结果确认前的谈判和最终的采购结果确认工作。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及数量由项目实施机构确定,但应当至少包括财政预算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代表,以及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家。涉及价格管理、环境保护的 PPP 项目,谈判工作组还应当包括价格管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代表。评审小组成员可以作为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参与采购结果确认谈判。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应当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社会资本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及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候选社会资本即为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
确认谈判不得涉及项目合同中不可谈判的核心条款,不得与排序在前但已终止谈判的社会资本进行重复谈判。
7.2 中标通知
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确定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并将预中标、成交结果和根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补遗文件和确认谈判备忘录拟定的项目合同文本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项目合同文本应当将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投标(响应)文件中的重要承诺和技术文件等作为附件。项目合同文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可以不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 2 个工作日内,将中标、成交结果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同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7.3 签订合同
7.3.1 采购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内,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 PPP 合同。本项目要求中标社会资本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政府方要求提交投资竞争保函。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 PPP 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社会资本退还投资竞争保函。
7.3.3 PPP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单位章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生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 PPP 合同上签署并加盖单位章。
7.3.4 采购人应当在 PPP 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 PPP 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但 PPP 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8.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 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 中标候选社会资本均未与采购人签订 PPP 合同的;
(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9. xxx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社会资本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社会资本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 政府采购活动的询问、质疑、投诉
9.5.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9.5.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但投标人的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9.5.3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9.5.4 质疑受理工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进行,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9.5.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质疑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将按照本章第 2.2 款、第 2.3 款规定办理。对质疑的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已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规定进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政府采购政策
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等。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评审办法
x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社会资本。
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价格部分得分高的顺序确定排名,若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则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排序推荐。
2. 评审标准
2.1 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附表”。
2.1.2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附表”。
2.1.3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各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附表”。
2.2.2 评分标准
各评分因素的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
3.1.1 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1.2 本项目已进行资格预审,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均已通过资格审查,特殊情况处理详见投标须知第3.4 款。
3.2 综合评分
3.2.1 评审小组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评分。
3.2.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或者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如有),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3.2.3 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分细则详见《评审办法附表》。
3.2.4 汇总全体评审小组成员对各投标人的打分并计算算术平均值,即投标人的综合评审得
分。
3.2.5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xx、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审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采购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评审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澄清和说明并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评审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判定其投标无效。
如投标人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应提供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充分说明低于上述各项定量指标为合理的,并经过评审小组确认,可视为未低于成本报价。
1)提供该投标人在近三年中已完成一个类似 PPP 项目(采购内容和合同金额与本项目相似)的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考虑价格变化因素后,与本次投标报价情况近似,同时应提供项目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表明该投标人已按投标报价及合同约定圆满完成,并未发生投标人原因而增加的费用。
2)提供该投标人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就本项目签订的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5年期以上LPR(本招标文件暂按5年期以上LPR为4.45%考虑)的长期贷款合同,或其自有资金证明(该自有资金应不包括项目资本金中应由社会资本方缴纳的金额)
(详见评审标准附件 B 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3.5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因审查内容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6 政府采购政策优惠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附件 C: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3.7 评标结果
3.7.1 评审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并按“评审办法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社会资本。
3.7.2 评审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评审程序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资格审查 | x项目已进行资格预审,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均已通过资格审查,特殊情况处理详见 投标须知3.4 款。 |
初步评审 |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若投标文件部分内容采用的格式与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细微偏差,但评审小组审核后认为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可以视为满足要求。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印章或签字章,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 项规定 5. 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7. 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详细评审 | 1. 投标人承诺投入的项目资本金(包括总额、首期到位资本金以及资本金全部到位时间等)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的承诺) 2. 资金筹集方案(或融资方案)合理可行,措施可靠,能保证按时到位;(投标人应提供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的承诺) 3. 投标报价合理可行,论证充分; 4. 建设期、建设标准、运营维护标准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的承诺) 5. 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谈判条款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投标人应提供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的承诺) |
分值构成及得分计算方法 | 投标人总得分=价格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价格部分:30分 商务部分:35分 技术部分:35分 |
中标候选人推荐规则 | 评审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办法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并推荐中标候选社会资本。 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价格部分得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若价格部分得分也相 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排序确定排名。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 (9分)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不低于9% 1. 根据投标人所报建安工程费下浮率报价,评标价=1-建安工程费下浮率报价; 2. 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且最低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3. 其他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依据以下公式计算: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9%×100 | ||
可用性资产回报率不高于5.7%(运维合理利润率与中标社会资本方投标竞价确定的可用性资产回 | |||
报率保持一致,合作期内不作调整) | |||
1 | 报价评审 (30 分) | 可用性资产回报率 (18分 ) | 1. 根据投标人所报可用性资产回报率报价,评标价=1+可用性资产回报率报价; 2. 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且最低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3. 其他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依据以下公式计算: 可用性资产回报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8%×100。 注:投标人所投报可用性资产回报率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5年期以上LPR(本招标文件按5年期以上LPR为4.45%考虑),应提供投标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就本项目签订的低于全国银 |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5年期以上LPR的长期贷款合同,或其自有资金证明(该自有资金应不包括 | |||
项目资本金中应由社会资本方缴纳的金额)。 | |||
年度运 | 年度运营成本(含税)控制数不高于9343.71万元(年度运维成本(含税)控制数不含项目结构性大修或设备重置、更新引起的大修(因工程质量造成的大修、重置和更新应由项目公司承担) 、地下净水厂膜更换的费用。) 1. 根据投标人所报年度运维成本报价,评标价=年度运维成本报价; 2. 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且最低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满分; 3. 其他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依据以下公式计算: 年度运维成本上限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100 | ||
营成本 | |||
(含税 | |||
)控制 | |||
数(3分 | |||
) | |||
根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资产负债率情况进行评分: | |||
资产负债率 70%以下(含),得 4 分; | |||
资产负 | 资产负债率 70%-75%(含),得 2 分; | ||
债率(4 | 资产负债率 75%-80%(含),得 1 分; | ||
分) | 资产负债率高于 80%,0 分; | ||
注:以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评审依据。因企业成立年限的原因无法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 | |||
务报告的,可提供资产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或净资产审计专项报告。 | |||
根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责任方的获奖荣誉进行评分。近五年所承建项目获得过国家级 | |||
商务评审 (35分) | 获奖荣誉(6分 ) | 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满分3分。证明材料: (1)“近五年”: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的上述奖项不重复计分; (4)证明材料能清晰反映和体现上述评审指标,未提供完全或不清晰可辨认或经评审认定无法判定其响应评审因素要求的,不得分。 | |
根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勘察、设计责任方的获奖荣誉进行评分。近五年所承担工程获得国 家级勘察设计奖项的,每个0.5分,此项最高得3分。 | |||
(1)“近五年”: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 |||
(2)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 |||
(3)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的上述奖项不重复计分; | |||
(4)证明材料能清晰反映和体现上述评审指标,未提供完全或不清晰可辨认或经评审认定无法 | |||
判定其响应评审因素要求的,不得分。 |
一、PPP项目业绩 | |||
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五年承担过PPP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 | |||
2、以上单个PPP项目业绩的建设内容同时包含污水处理厂工程、调蓄池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的, | |||
每有一个加1分,最多加3分。 | |||
本项满分9分。 | |||
注: | |||
1、“近五年”: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2、“业绩证明材料”:(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2)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 | |||
件;(3)如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无法体现建设内容的,则需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 |||
二、设计业绩 | |||
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责任的成员近五年承担过水环境类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 | |||
分,满分2分。以上单个设计业绩的建设内容同时包含污水处理厂工程、调蓄池工程和生态修复 | |||
工程,每有一个加1分,最多加2分。 | |||
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责任的成员近五年承担设计业绩的建设内容包含处理规模10x | |||
m3/d及以上的地下污水处理厂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 | |||
本项满分6分。 | |||
注: | |||
1、“近五年”: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2、水环境类指建设内容包含污水厂工程或截污工程或污水管网工程或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或雨污 | |||
分流工程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 | |||
3、“业绩证明材料”:(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2)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 | |||
件。(3)如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无法体现建设内容的,则需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 |||
4、同一业绩不得重复参与第1项和第2项的评分。如提供同一业绩参与第1项和第2项的评分,则 | |||
企业业绩(25分) | 按第1项评分标准计分。 | ||
三、施工业绩 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责任的成员近五年承担过水环境类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以上单个施工业绩的建设内容同时包含污水处理厂工程、调蓄池工程和生态修复 | |||
工程,每有一个加1分,最多加2分。 | |||
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责任的成员近五年承担施工业绩的建设内容包含处理规模10x | |||
m3/d及以上的地下污水处理厂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 | |||
本项满分6分。 | |||
注: | |||
1、“近五年”: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2、水环境类指建设内容包含污水厂工程或截污工程或污水管网工程或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或雨污 | |||
分流工程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 | |||
3、“业绩证明材料”:(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2)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 | |||
件。(3)如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无法体现建设内容的,则需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 |||
4、同一业绩不得重复参与第1项和第2项的评分。如提供同一业绩参与第1项和第2项的评分,则 | |||
按第1项评分标准计分。 | |||
四、运营业绩 | |||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承担运营责任的成员近五年具有水环境类运营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满 | |||
分4分。 | |||
注: | |||
1、“近五年”: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2、水环境类指项目内容包含污水厂工程或截污工程或污水管网工程或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或雨污 | |||
分流工程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 | |||
3、“业绩证明材料”: | |||
(1)申请人直接负责项目运营的,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 | |||
(2)申请人的全资或控股单位负责项目运营的,除提供项目合同外,还需提供能够证明申请人 | |||
与该运营单位股权关系的证明材料。 | |||
(3)项目合同无法体现运营内容的,则需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项目公司组建方案进行评审,主要从以下方面: | |||
1、项目公司的组建计划、组建流程; | |||
2、项目公司的组织结构设置、股东数量及出资责任等; | |||
项目公司组建方案 (3分) | 3、拟派驻项目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的层级设置、岗位职责及分工、人员配备、人员到位时间等 ,项目公司组建的管控措施,及投标人认为保障项目公司组建计划顺利实施的其他措施。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此项满分3分,内容如存在缺陷每处扣 0.5 分,最低可扣 至 0 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上述评审内容中的缺陷指项目公司组建计划存在如下情况: “不合理”(对公司组建计划中存在明显和项目采购需求相悖的情况等不合理情形) | ||
“不全面”(针对本次 PPP 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展开论述等不全面情形) | |||
“不具体”(简单解读不具针对性,并未结合本次 PPP 采购项目做详细的论述或提出解决方案 | |||
等不具体情形)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投(融)资方案进行评审,主要从以下方面: | |||
1、根据项目投资需求和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制定出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应能满足项目建设资金 | |||
投入计划和资金需求,资金来源应合法可靠、充足、及时,应提供有关融资方的资产负债情况、 | |||
承诺函或融资协议等证明文件,并提供各项风险的应对措施; | |||
2、在投(融)资方案中须明确投标人拟在项目公司中投入注册资本的比例及到位时间、融资出 | |||
资比例等内容;投标人拟投入项目公司的自有资金(项目资本金)情况; | |||
3、融资计划:融资方式、融资金额、融资期限、融资交割计划、融资进度安排、借还款计划等 | |||
融资方 | ; | ||
案(3 | 4、提供资金筹措的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详细说明该预案的可行性,以及投标人认为项目投( | ||
分) | 融)资计划实施的其他保障措施。 | ||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此项满分3分,内容如存在缺陷每处扣 0.5 分,最低可扣 | |||
至 0 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上述评审内容中的缺陷指投资(融资)方案存在如下情况: | |||
“不合理”(对投资(融资)计划阐述不明确、表述不清晰等不合理情形) | |||
“不全面”(结合本次 PPP 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对投资(融资)计划展开论述的不全面 | |||
情形) | |||
技术评审 (35分) | “不具体”(只做了简要分析,并未结合本次 PPP 采购项目做详细的论述或提出解决方案等不 具体情形)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财务分析及管理方案进行评审,主要从以下方面: 1、项目(含运营期)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财务管理方案制度; 2、财务分析:至少包括总投资、投资计划、运营成本明细和融资利率、融资期限及还款方式等 | |||
; | |||
3、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管理方式,结合资金筹措情况,对项目合作期内的收入、成本(费用) | |||
、直接收益和间接收益的、折旧摊销、利息等进行测算; | |||
财务管 | 4、设施移交期预测:①设施移交前的设备检测、维护、修复费用②设施移交前的资料移交等费 | ||
理方案 | 用,及投标人认为适用本项目的其他财务分析管理方案。 | ||
(3分) |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此项满分3分,内容如存在缺陷每处扣 0.5 分,最低可扣 | ||
至 0 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上述评审内容中的缺陷指财务分析管理方案存在如下情况: | |||
“不合理”(对财务分析管理方案阐述不明确、表述不清晰等不合理情形) | |||
“不全面”(结合本次 PPP 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对财务分析管理方案展开论述的不全面 | |||
情形) | |||
“不具体”(只做了简要分析,并未结合本次 PPP 采购项目做详细的论述或提出解决方案等不 | |||
具体情形)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勘察、设计方案进行评审,主要从以下方面: | |||
1、结合项目背景及需求,提出对项目的理解; | |||
2、勘察设计重难点分析; | |||
3、项目总体勘察方案; | |||
4、项目总体设计方案; | |||
勘察、 | 5、质量进度保障措施; | ||
设计方 | 6、针对勘察设计方案的合理化建议。 | ||
案(7分 |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此项满分7分,内容如存在缺陷每处扣 0.5 分,最低可扣 | ||
) | 至 0 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 | ||
上述评审内容中的缺陷指勘察设计方案存在如下情况: | |||
“不合理”(对勘察设计重难分析、方案阐述不明确、表述不清晰等不合理情形) | |||
“不全面”(结合本次 PPP 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勘察设计方案展开论述的不全面情形) | |||
“不具体”(只做了简要分析,并未结合本次 PPP 采购项目勘察设计深度做详细的论述或提出 | |||
解决方案等不具体情形)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评审,主要从以下方面: | |||
1、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 |||
2、结合项目背景及需求,进行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 |||
3、明确建设期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及人员配备计划; | |||
4、明确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等; | |||
5、建设质量目标及保障措施; | |||
6、工期进度计划、关键节点进度、工期保障措施; | |||
建设方案(8分 ) | 7、安全生产、xx施工、环境保护管理方案; 8、施工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9、投标人认为符合本项目建设需要的其他实施方案; 10、投标人认为符合本项目建设需要的合理化建议。 | ||
根据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此项满分8分,内容如存在缺陷每处扣 0.5 分,最低可扣至 0 | |||
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 | |||
上述评审内容中的缺陷指项目建设方案存在如下情况: | |||
“不合理”(对建设管理目标体系、施工计划阐述不明确、人员配置表述不清晰等不合理情形) | |||
“不全面”(针对本次 PPP 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展开论述等不全面情形) | |||
“不具体”(简单解读不具针对性,并未结合本次 PPP 采购项目做详细的论述或提出解决方案 | |||
等不具体情形)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运营实施方案进行评审,主要从以下方面: | |||
1、运营管理的组织机构、岗位要求及职责,运营维护制度,运营保障措施; | |||
2、主要调蓄及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方案(污水及雨水的调蓄与处理、配套设施的运行及维护、 | |||
机械设备的使用与维修等); | |||
3、管网、泵站维护方案(日常维护及突发故障的应急维护预案等); | |||
4、生态修复与湿地维护方案(水面日常维护、水生物及植物养护等); | |||
项目运营方案 (7分) | 5、合作期满恢复性大修方案等; 6、投标人认为适用于项目运营的其他实施方案。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此项满分7分,内容如存在缺陷每处扣 0.5 分,最低可扣 至 0 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 | ||
上述评审内容中的缺陷指运营实施方案存在如下情况: | |||
“不合理”(对运营实施方案阐述不明确、表述不清晰等不合理情形) | |||
“不全面”(结合本次 PPP 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对运营实施方案展开论述的不全面情形 | |||
) | |||
“不具体”(只做了简要分析,并未结合本次 PPP 采购项目做详细的论述或提出解决方案等不 | |||
具体情形)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移交工作方案进行评审,主要从以下方面: | |||
1、移交工作的移交流程与程序、移交范围、移交标准等工作方案; | |||
2、移交前的大修计划、质量标准; | |||
项目移交工作方案(2分) | 3、验收交接及后期人员培训计划等; 4、其他保障措施。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此项满分 2 分,内容如存在缺陷每处扣 0.5 分,最低可 扣至 0 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上述评审内容中的缺陷指移交工作方案存在如下情况: “不合理”(对移交工作方案阐述不明确、表述不清晰等不合理情形) | ||
“不全面”(结合本次 PPP 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对移交工作方案展开论述的不全面情形 | |||
) | |||
“不具体”(只做了简要分析,并未结合本次 PPP 采购项目做详细的论述或提出解决方案等不 | |||
具体情形) | |||
合同条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 | ||
款响应 | 此项满分2分,内容如存在缺陷每处扣0.2分,最低可扣至0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 | ||
(2分) | 上述评审内容中的缺陷指对其他可变的内容存在偏离或未完全响应的情形。 |
评审标准附件 A:无效标条件集中列示
A0.总 则
x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的条件,是本章“评审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的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前附表和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1. 无效投标的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判定其投标无效:
A1.1 在资格评审、初步评审、详细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审办法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A1.2 不按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A1.3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①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即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②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③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④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⑤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⑥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A1.4 评审小组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A1.5 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判定为无效投标情形的。
评审标准附件 B: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B0.总 则
x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3.4 项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合理性进行评审和判断时,适用本附件所规定的办法。
B1.启动报价合理性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
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前提下,评审小组应当启动并进行本办法所规定的评审,以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为合理报价:
B1.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资格评审、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阶段,不存在无效投标的情形;
B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评审、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报价,出现如下情况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可用性投资回报率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5 年期以上 LPR
(本招标文件暂按 5 年期以上 LPR 为 4.45%考虑);
(2)评审小组认定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B2.澄清、说明或补正
评审小组汇总对投标报价合理性的疑问的,启动“澄清、说明或补正”程序,发出问题
澄清通知并附上质疑问卷,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澄清和说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B3.判断投标报价是否合理标准
B3.1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澄清和说明并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合理。投标人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应提供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投标人在近三年中已完成一个类似PPP项目(采购内容和合同金额相似)的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考虑价格变化因素后,与本次投标报价情况近似,同时应提供项目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表明该投标人已按投标报价及合同约定圆满完成,并未发生投标人原因而增加的费用。
(2)提供投标人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就本项目签订的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5年期以上LPR(本招标文件暂按5年期以上LPR为4.45%考虑)的长期贷款合同,或其自有资金证明(该自有资金应不包括项目资本金中应由社会资本方缴纳的金额)。
B3.2评审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以自有人工和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的澄清和说明。
评审标准附件 C: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C1. 总则
C1.1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相关政策。本项目执行如下政府采购政策,评标过程中,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C1.2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C2. 中小企业评审优惠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C2.1 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由该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并提供本
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
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经评审小组审核,将根据财库〔2020〕46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10%的价格扣除,扣除部分计入政府采购政策价格优惠扣除额进行价格分计算。
C2.2 当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本项扣除优惠的例外情况: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 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C3 监狱企业评审优惠
C3.1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支持监狱企业的发展,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享受如下政府政策评审优惠:
C3.2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C3.3 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经评审小组审核,将在评审时的价格对监狱企业提供的服务报价给予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C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优惠
C4.1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发展,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享受如下政府政策评审优惠:
C4.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本项
目服务,并提供本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经评审小组审核,将在评审时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C5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优惠(本项目不适用)
C6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优惠(本项目不适用)
C7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政策规定(本项目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投标产品执行如下政府采购政策
C7.1 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投标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C7.2 进口产品范围
⑴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关境是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 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⑵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xx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这些区域仅在关税待遇及贸易管制方面实施不同于我国关境内其他地区的特殊政策,但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因此,凡在海关特殊监
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目下进口产品。
⑶ 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
第四章 项目边界条件
一、项目背景
2019年12月19日,武汉市河湖流域水环境“三清”行动指挥部印发《武汉市“三湖三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方案明确要紧紧围绕“开门治水”、“流域治理”、 “市级统筹、分级负责”的治水理念,以“清源、清管、清流”三清行动方案为抓手,以南湖、北湖、汤逊湖、xxx、巡司河、机场河(简称“三湖三河”)为突破口,创新流域水环境治理投融资模式,全面推进“三湖三河”水环境治理,坚决打好全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社会经济和水环境协调发展。xx湖是方案中提出要重点治理的湖泊水体。
汤逊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目标为:近期目标(2021年),主湖(内汤主湖、外汤主湖)水质主要指标稳定V类;中期目标(2025年),主湖(内汤主湖、外汤主湖)水质主要指标达到Ⅳ类;远期目标(2035年),汤逊湖水质达到Ⅲ类,实现水功能区划管理目标,湖泊生态系统得到恢复。本项目为汤逊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子项。
汤逊湖水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及系统的工程,围绕汤逊湖水环境治理目标,需在流域内着力实施污水厂网提质增效、面源污染防治、内源污染治理、湖泊水生态修复及环湖缓冲带建设、排水防涝、水系构建等工程。为长效维护管理汤逊湖水环境,需引入专门公司对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进行建设运营维护,为后期汤逊湖流域治理实现系统化运营奠定基础,本项目在此背景下提出。
二、建设及运维内容
x项目包括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运营维护,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
1、项目建设内容
x项目建设内容为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
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包含红旗湖片区初雨污染治理工程、藏龙岛片区初雨污染治理工程、庙山片区初雨污染治理工程、大桥湖片区初雨污染治理工程、湖泊内源污染控制工程。
(1)红旗湖片区初雨污染治理工程
新建地下式红旗湖初雨调蓄池,占地面积约0.84万平方米,规模约5.6万立方米;地面绿化和铺装及建设生产用房等。新建DN600~2200初雨管道约1.44千米,分流xx四路排水箱涵初雨,调蓄后输送至汤逊湖污水处理厂。
(2)藏龙岛片区初雨污染治理工程
①藏龙岛地下净水厂工程
新建地下式藏龙岛污水处理厂和光谷大道初雨调蓄池,占地面积约2.25万平方米,污水处理规模约10万吨/天,初雨调蓄规模约1万立方米;地面建设生态公园,面积约7.2万平方米,包括绿化和铺装等,其中管理和服务建筑面积约0.5万平方米。新建DN1500初雨管道约0.26千米、DN800~1000污水管道约8.21千米,收集谭湖路初雨、藏龙岛污水泵站和流芳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后输送至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泵房。
藏龙岛污水处理厂和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拟并联运行,旱季污水处理规模分别为7万吨/天、15万吨/天;雨季污水+初雨处理规模分别为污水7万吨/天+初雨3万吨/天、污水15万吨
/天+初雨5万吨/天。
②油坊xxx雨调蓄工程
新建地下式油坊xxx雨调蓄池,占地面积约0.76万平方米,规模约4.6万立方米;地面绿化和铺装及建设生产用房等。新建DN500~2000 初雨管道和2×B×H=2×4.2m×2m初雨箱涵合计约2.55千米,收集油坊陈河及凤凰园初雨,调蓄后输送至藏龙岛污水处理厂。
(3)庙山片区初雨污染治理工程
①庙山初雨调蓄池及水质净化厂工程
新建地下式庙山水质净化厂和庙山初雨调蓄池,占地面积约3.83万平方米,初雨处理规模约3.5万吨/天,初雨调蓄规模约7万立方米;地面绿化和铺装及建设生产管理用房等,其中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0.1万平方米。新建地下式庙山初雨提升泵站,占地面积约0.27万平方米,规模约2.4立方米/秒;地面绿化和铺装及建设生产用房等。新建DN600~ 2000初雨管道约11.7千米,收集汤逊湖庙山沿岸、向阳港、幸福港初雨。
②麻雀湖生态净化工程
构建麻雀湖湿地示范区面积约108.4万平方米,其中水生植物面种植积约99.6万平方米,进一步净化初雨,修复生态。
(4)大桥湖片区初雨污染治理工程
①黄金桥初雨调蓄工程
新建地下式黄金桥初雨调蓄池,占地面积约0.79万平方米,规模约3万立方米;地面绿化和铺装及建设生产用房等。新建DN500~ 2200初雨管道约4.85千米,收集黄金桥河沿岸初雨,调蓄后输送至江夏污水处理厂。
②香榭湾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
沿香榭湾湖岸截污改造混流排口5处、新建生态护岸约2.67千米、生态缓冲带约4.16万平方米,建设沙咀湖湿地示范区约35.7万平方米。
(5)湖泊内源污染控制工程
对外汤主湖东北部等7块湖区约623万平方米清淤疏浚约203万立方米;生态改造沿湖剩
余的50个DN≥1m雨水排口;建设智能分流井、给排水、电气等配套设施。 2、项目运营维护内容
x项目运营维护包括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运营维护、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运营维护。本项目进入运维期时,实际的运营维护内容及范围可由政府方根据届时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1)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
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已采用EPC模式进行建设,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武发改审批服务[2021]12号),一期工程总投资核定为74646.73万元。已通过其他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目前正在施工中。本PPP项目仅纳入一期工程运营维护。运营维护内容为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包括:沿湖排口截污改造运营维护、红旗湖生态净化工程运营维护。
1)沿湖排口截污改造运营维护
①管网、泵站等运营维护
x项目对新建的污水管网10043m,污水管径为:DN200~DN800,为小、中型管;雨水管网1578m,雨水管径为:DN400~DN2000,为小、中、大、特大型管进行运营维护;同时对项目涉及的1座1500m3/d、8座1000m3/d、12座500m3/d一体化泵站进行运营维护。
②智能柔性分流井及下开堰式截流井(分流井)运营维护
运营维护范围包括智能柔性分流井共29座,下开堰式截流井(分流井)共44座。 2)红旗湖生态净化工程运营维护
①水面保洁
对137公顷的净化湿地系统进行水面保洁,包括清除水面漂浮物、打捞水中杂物。
②植物养护管理
对83万平方米沉水植物、10.23万平方米挺水植物进行养护管理,包括植物修剪、收割、病虫害防治等。
③水生动物的管理与维护
对投放的172.5立方米控藻浮游动物、30850尾肉食鱼类及57.6吨底栖动物进行管理与维护水生动物的维护主要包括:鱼类群落结构的优化和调整,杜绝入侵种的侵入,水生动物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底栖动物及虾类群落结构的维护等。
④曝气增氧机养护管理
对16套活水促流设备进行养护管理,定期保养和维修,包括:拆开增氧机主体部分潜水电泵,对所有部件进行清洗,去除水垢和锈斑,检查其完好度,及时整修或更换损坏的零部件;更换密封室内和电动机内部的润滑油等。
(2)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
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运营维护内容包括:藏龙岛地下净水厂及配套管线
运营维护,调蓄池、水质净化厂及配套初雨管线运营维护,生态净化工程运营维护,湖泊内源污染控制工程运营维护,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
1)藏龙岛地下净水厂及配套管线运营维护
地下净水厂运营维护内容包括区域内旱流污水、初期雨水处理以及污泥处理;水质与工艺的检测与监测;机械设备的使用与维修,日常运行的记录与分析;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制度的建立与实施;配套设施的运行以及维修养护;项目范围内的保洁等。
2)调蓄池、水质净化厂及配套初雨管线运营维护
①调蓄池运营维护
对红旗湖初雨调蓄池(规模5.6万m3)、光谷大道初雨调蓄池(规模1万m3)、油坊xxx雨调蓄池(规模4.6万m3)、庙山初雨调蓄池(规模7万m3)、黄金桥初雨调蓄池(规模3万m3)进行运营维护。
②水质净化厂运营维护
水质净化厂运营维护内容包括区域内初期雨水处理、污泥处理;水质与工艺的检测与监测;机械设备的使用与维修,日常运行报来的记录与分析;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制度的建立与事实;配套设施的运行以及维修养护;项目范围内的保洁等。
③初雨管线运营内容
初期雨水截流系统维护内容主要包括:截流井及潜污泵运营维护、污水及雨水管道运营维护等。
截流井及潜污泵运营维护包括截流井内浮渣及井底淤泥清理、智慧运营维护平台、定期巡检。
污水及雨水管道运营维护包括雨水(包括合流)管道、污水管道、排水暗沟、xx出口、排水明渠及排水河道、泵站的运营维护。
3)生态净化工程运营维护
生态净化工程运营维护主要包括麻雀湖面积108.4万平方米生态湿地系统管理维护。
生态湿地运营维护内容主要包括:大型水生植物的管理维护、水生动物的管理与维护、水面保洁及垃圾清运、蓝藻防控、水质监测、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和维护、曝气增氧机等机械设备工艺养护、长效管理系统建立。
4)湖泊内源污染控制工程运营维护
①生态修复运营维护
生态修复示范区运营维护内容主要包括大型水生植物的管理维护、水生动物的管理与维护、水面保洁及垃圾清运、生态监测、应急处理五个方面。
②排口生态化改造运营维护
对本次工程中改造的50处管径在1000mm以上的大型排口进行运营维护,包括日常维护
清理、浮床及水生植物维护、曝气设备管护等。
三、项目合作期
PPP项目合作期限的选择,主要考虑因素是政府财政支付能力和项目投资收益。根据项目运作方式和付费机制的不同,项目合作期限的规定方式也不同,按现有政策、规范要求,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一般不超过30年。
鉴于本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项目,为保持社会资本方经营积极性和稳定性,合作期限不宜过短,同时考虑流域治理的整体性,拟定本项目整体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维期27年。
四、项目投资规模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15〕 51号),本项目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资本金设定为总投资的20%,暂以99654.60万元计,最终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为准。本项目外部融资占项目总投资的80%。
项目资本金为非债务性资金,采用货币出资方式,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比例逐年到位。项目资本金外的其余资金由社会资本方及项目公司负责融资与筹集,政府方出资代表不承担融资责任。
五、产出说明
x项目产出包括公共产品和服务,公共产品是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的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公共服务是为工程提供符合相关运营维护标准的项目运营以及设施的养护维修,包括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运营维护、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运营维护。
1、项目产出满足的规范和标准
(1)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 1)一期工程建设移交标准:
一期移交项目设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的技术、安全和环保标准,并处于良好的运营状况。一期工程移交需完成竣工验收并经政府部门确认。
2)运营维护标准:必须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201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试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湖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DB42/T1124-2015)等文件。若国家或地方出台新的工程质量规范性文件,以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为准。
(2)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
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完成以后达到的主要产出有调蓄池、地下净水厂及配套管线、水质净化厂及配套初雨管线等。
本项目公共产品达到的建设标准以及相应的运营维护标准达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最新的规定:
1)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2015年版))、《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2018)等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若国家或地方出台新的工程质量规范性文件,以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为准。本项目应达到的具体建设标准如下:
①调蓄池
设计规模:红旗湖调蓄池规模5.6万m3、光谷大道调蓄池规模1万m3、油坊陈河调蓄池规模4.6万m3、庙山调蓄池规模7万m3、黄金桥调蓄池规模3万m3。
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主体结构的安全等级:二级;
抗震设防烈度: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05g;设计地震分组:第一组;
抗震设防类别:主要水处理构筑物,变配电建筑物,生产线构、建筑物应为重点设防类(乙类),其余一般构、建筑物为标准设防类(丙类);
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抗震等级:重点设防类建筑物为三级,标准设防类建筑物为四级;
构、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丙级;
水池类构筑物构建正截面的受力裂缝控制等级:三级;最大裂缝宽度限制Wlim=0.20mm。
②地下净水厂
设计规模:藏龙岛地下净水厂旱季处理规模7万m3/d,雨季处理规模10万m3/d。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
结构安全等级:一级;
抗震设防类别:污水处理厂主要水处理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
(乙类),其余附属建(构)筑物为标准设防类(丙类);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的建(构)筑物按7度采取抗震措施,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为三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的建(构)筑物按6度采取抗震措施,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为四级;
一般建(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裂缝控制等级为三级,构筑物最大裂缝宽度限制值为≤0.2mm,建筑物最大裂缝宽度限值为≤0.3mm(一类环境)或0. 2mm (二a类环境);盛
水构筑物的轴拉和小偏拉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裂缝控制等级为二级。
③水质净化厂
设计规模:庙山水质净化厂规模为3.5万m³/d;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
结构安全等级:一级;
抗震设防类别:主要水处理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乙类),其余附属建(构)筑物为标准设防类(丙类);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的建(构)筑物按7度采取抗震措施,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为三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的建(构)筑物按6度采取抗震措施,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为四级;
一般建(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裂缝控制等级为三级,构筑物最大裂缝宽度限制值为≤0.2mm,建筑物最大裂缝宽度限值为≤0.3mm(一类环境)或0. 2mm (二a类环境);盛水构筑物的轴拉和小偏拉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裂缝控制等级为二级。
2)运营维护标准:必须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2011)、《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湖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DB42/T1124-2015)等文件。若国家或地方出台新的工程质量规范性文件,以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为准。
地下净水厂设计进、出水水质如下表,通过汤逊湖厂尾水排江管道排入东港、最终排入长江。
表5-1地下净水厂进出水水质标准
污染物 | 进水浓度 (mg/L) | 出水浓度 (mg/L) | 去除率(%) |
CODcr | ≤350 | ≤30 | ≥91.4 |
BOD5 | ≤130 | ≤6 | ≥95.4 |
SS | ≤200 | ≤10 | ≥95.0 |
TN | ≤38 | ≤15 | ≥60.5 |
NH3-N | ≤30 | ≤1.5 | ≥95 |
TP | ≤4 | ≤0.3 | ≥92.5 |
水质净化厂设计进、出水水质如下表,出水经湿地处理后排入汤逊湖。
表5-2水质净化厂进出水水质标准
污染物 | 进水浓度 (mg/L) | 出水浓度 (mg/L) | 处理程度(%) |
CODcr | 210 | ≤80 | 61.9 |
SS | 200 | ≤20 | 90 |
TP | 3 | ≤0.5 | 83.3 |
3)服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和省市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流域治理的服务质量标准。
4)安全xx施工与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安全生产确保合格,达到省级(含)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杜绝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xx施工确保合格,达到省级(含)以上xx施工(环境保护)样板工地。
2、项目效益产出
(1)经济效益
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将产生巨大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生态环境的改善将大大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程实施后,湖泊水质将得到全面改善,良好的湖泊复合生态系统将步入良性循环;进而促进人与自然、人与城市、人与人的和谐相处,不仅为城市湖泊水质逐步向好提供保障,还将提升江夏、洪山、东湖xx等区域乃至武汉城市品位,带动和促进xx交通、旅游、商业、房地产等全面协调发展。本项目属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可以增加公共产品供给,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在项目生命周期内能有效利用社会资本方投入从而减少财政新增债务支出,并且通过专业建设及运营维护,社会资本方能得到合理的利润,从而达到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的合作共赢。
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要更优越的水环境来支撑。但是传统的水环境治理方法和治理的强度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求,如果不积极实践治水新理念,探索和实施适合该地区实际、从根本上、长期性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方式方法,我们将可能面临着水质恶化难以逆转、水环境容量完全丧失、生物多样性难以恢复、饮用水安全难以保障、水功能目标难以实现、优良的水生态系统难以维持的xx形势。因此实施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2)环境效益
项目实施是修复水体质量,实现汤逊湖水功能目标,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武汉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明确提出,要把武汉建设成为“江湖相济、河渠通连、水质达标、生物多样、系统稳定、景观优美、人水和谐”的滨水生态城市,并提出了相应的阶段目标。武汉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建设滨水生态城市、不断优化人居环境、加强环境保护、节约利用资源的目标,污染负荷总量削减10%以上,河流、湖泊水质达标率 60%以上的工作目标。这些都进一步明确了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的目标。根据国家《水
功能区管理办法》要求,武汉水功能区划中制定了相应湖泊水质管理目标。目前汤逊湖未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随着城市建设速度的不断加快,汤逊湖水质仍呈下降的趋势,要达到国家水功能区划的目标,任务仍十分繁重,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
项目实施有效帮助恢复生物多样性,重建优良水生态。从生态角度看,目前汤逊湖地区属于生态亏空区域,由于湖泊水环境持续得不到改善,自然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需要外部自然生态系统的强力补给,外界自然优良的生态系统向生态亏空区域进行“营养”输入,“以强补弱、以优带劣、增强活力”,形成良性循环的水网生态区。动态水网的建立,增强了湖泊的自净能力,水质的改善,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有毒有害物质通过食物链的传输与富集,降低了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最终重建动植物生长、栖息、繁殖场所,再现自然生态天堂。因此项目实施,恢复生态多样性,建立优良的水生态系统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
(3)社会效益
x项目涉及汤逊湖片区将近240平方公里,项目的建设运营不仅有利于改善汤逊湖水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更能有效改善环境,对吸引更多的国内外资金、技术和人
才促进等都有具有重大意义,其次通过改善、美化居住环境,从而提高沿线居民的健康水平也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本项目是贯彻武汉市政府“四水共治”的需要,xx湖是“四水共治”工作方案中提出要优先治理的湖泊水体,工程的实施,将极大的改善汤逊湖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以水文化为依托、将生态意识与环境意识、水文化意识与城市网络、悠久历史与现代生活结合起来,实现人水和谐的人居理念,使武汉市山、水、绿地组成的水环境生态景观与历史文化景观相得益彰,构建具有特色的滨水生态城市,有利于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六、项目运作方式
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为新建项目、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已采用EPC模式实施,结合二期工程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需求以及一期工程的运营维护需求,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二期工程)+委托运营(OM)(一期工程)。
七、投融资结构
(一)项目投融资结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15〕 51号),本项目xx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资本金设定为总投资的20%,暂以99654.60万元计,最终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为准。本项目外部融资占项目总投资的80%。
项目资本金为非债务性资金,采用货币出资方式,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比例逐年到位。项目资本金外的其余资金由社会资本方及项目公司负责融资与筹集,政府方出资代表不承 担融资责任。
(二)融资责任及债务主体
项目建设运维所需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项目公司应根据需要及时开展融资方案设计、机构接洽、合同签订和融资交割等工作,若以项目收益权做担保或质押未能实现顺利融资,社会资本方应采取股东贷款等方式确保项目公司融资工作得以顺利完成,社会资本方承担最终的融资责任和融资风险。项目实施机构应做好监督管理工作,防止企业债务向政府转移。
(三)融资方式
社会资本方可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4]60号)的规定,在取得政府方许可批准的前提下可将项目收益权等作为本项目的融资质押担保。未经市水务局同意,不得将本项目PPP合同及相应合同债权擅自转让或设置与本项目无关的担保,不得将项目、资产、设备转让和抵押。
八、回报机制
项目回报机制主要说明社会资本方取得投资回报的资金来源,包括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等支付方式。
(一)项目付费机制
x项目存在一定的运营收入,项目公司通过藏龙岛净水厂、体育公园使用者付费获得一定的补偿,但经营性收入不足以覆盖项目全部建设和运维成本及合理回报,需要政府方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因此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二)项目付费方式
1、可行性缺口补助计算
x项目合作期内,每年实施机构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进行绩效考核,最终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可行性缺口补助根据年度建设成本、运维成本及相应合理回报扣除年度使用者付费进行测算。
可行性缺口补助通过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 R × (1+ R )n ⎞
n
A = ⎜ P × 1 1 ⎟×β+ C × (1+ R2 )×β−U
⎝ (1+ R1 ) −1 ⎠
A为当年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
P为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基数,以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确定的项目总投资,结合中标社会资本方的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中标报价以及建设期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R1为项目可用性资产回报率,以中标社会资本方的中标报价为准; n为付费年限;
β为当年绩效考核系数;
C为项目当年运营维护成本;
R2为项目运维合理利润率,与中标的可用性资产回报率保持一致;U为当年使用者付费收入。
九、权利义务边界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项目合同文件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函及附件 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注: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处 应填写所有联合体成员名称。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和签字(或盖章)。
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收到并研究了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的招标文件,经研究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后,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投标人名称)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
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件 份,并xxxx:
1、我们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如有)以及相关资料,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180 日止。
2、我方愿以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条款计价,并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应的服务内容和标准。
3、我方承诺: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本次投标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
4、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5、在你方的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我方仍完全满足资格预审时的资格条件,未发生变
化。
6、我们已组成联合体参与此次投标,将严格执行联合体协议里的职责分工,并已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了联合体各方出资额或出资比例,中标成交后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额或出资比例均不变动(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7、如果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采购人签订 PPP 项目合同,并按照采购人接受的投标文件承诺认真组织实施合同,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8、在签订和执行正式合同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你方的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应构成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约。
9、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10、我们同意: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基础资料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我们仅有权将其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参考,除此之外的任何使用或留用或复制或转让、提供给第三方的行为均是侵权行为。并承诺:如果我们有侵权行为,愿接受采购人按侵权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程度进行索赔。
11、我们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注: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处应填写所有联合体成员名称。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和签字
(或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 | 报价 |
1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 | ( )% (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 |
2 | 可用性资产回报率 | ( )% (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 |
3 | 年度运营成本(含 税)控制数 | ( )万元/年 (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 |
说明:
本项目投标报价分为以下三个部分,投标人各项报价超过以下任何一项最高限价要求的,投标均为无效:
(1)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不低于 9.00%;(即“1-建安工程费下浮率”超过 91%为无效投标)
(2) 可用性资产回报率:不高于5.7%
(3) 年度运营成本(含税)控制数:不高于9343.71万元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注: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处 应填写所有联合体成员名称,由联合体牵头人xx和签字(或盖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其行为我方均予以认可,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牵头人盖章出具即可,相关信息均填写牵头人信息。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资格预审和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盖章(文件中明确要求各方须盖章的除外)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签署、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牵头人: (单位名称),职责为:总体负责,包括项目公司组建工作、项目移交工作,以及承担□投融资责任,□设计责任,
□勘察责任,□建设责任,□运营维护责任,□移交责任;□其他 (请填写)
成员一: (单位名称) ,承担□投融资责任,□设计责任,□勘察责任,
□建设责任,□运营维护责任,□移交责任;□其他 (请填写)
成员二: (单位名称),承担□投融资责任,□设计责任,□勘察责任,□建设责任,□运营维护责任,□移交责任;□其他 (请填写)
......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 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武汉市水务局: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 自愿参加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的公开招标活动,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采购人将向我们提供包括招标文件在内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相关资料和信息的保密工作,我们郑重承诺如下:一、相关资料和信息的定义
x保密协议所称的“相关资料和信息”指本项目招标阶段所涉及到的采购人的所有内部信息,采购人提供给投标人的相关资料与信息,本项目招标阶段中产生的任何数据、资料、报告,及投标人因投标人参与本项目而得知或掌握的采购人信息与资料(包括技术信息及资料、管理信息及资料和其他相关信息及资料),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子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
二、保密义务
1、投标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相关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透露、泄露、披露、扩散相关资料和信息,包括互联网传播和扩散;或以其他不当方式使用、处理相关资料和信息。
2、相关资料和信息只能被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投标之目的,投标人不得将其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3、除投标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员工外,投标人不能将相关资料和信息透露给其他任何人(包括投 标人内部员工)。相关资料和信息只能向与本保密协议约定的目的直接相关的员工作披露,该员工为了本保密协议约定的目的对该等资料和信息的了解是十分必要的,同时,投标人应确保获得该资料和信息的每个员工将遵守本保密协议之所有条款。
4、投标人保证告知参与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遵守本保密协议,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参与本项目的员工和外聘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5、投标人保证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和信息,无论相关资料和信息以何种形式存在也无论其载体为何;
6、投标人保证遵守本保密协议,如有违反投标人将承担违约责任。三、违约责任
1、一旦发生相关信息与资料遗失、公开或损坏的,投标人应在 1 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同时
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或减轻影响;此外,投标人应当在事发后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
采购人说明有关情况。
2、若投标人违反保密协议的保密义务,则应当按照采购人的指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违约行为予 以补救,并有义务配合有关调查工作。若投标人的违约行为给采购人或利益相关方造成损害的,投 标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包括采购人或利益相关方遭受的损失、防止损失 扩大支出的费用、采购人因调查投标人违约行为支出的调查费、律师费等;若投标人行为触犯法律,则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3、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投标、谈判及合同签署过程中,向采购人所提交的一切书面文件,其效力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构成约束。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保密期限
自本保密承诺落款之日起,只要项目信息一直处于保密状态,保密期限即为无期限地永久保密。
五、其他
1、保密协议自投标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投标人同意并确认,本保密协议书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因履行本保密协议书所发生的或与本保密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友好协商解决未果,则任何一方有权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根据仲裁时适用的仲裁规则仲裁,若双方争议不在法定可仲裁范围,则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处 应填写所有联合体成员名称,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和签字(或盖章)。
1、投标人应提供详细评审要求提供的相关承诺,格式自拟,承诺书应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盖章和签字
(或盖章);
2、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内容:商务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处应填写所有联合体成员名称,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和签字
(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企业类型 |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
净资产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证明材料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等,财务数据以2021年度数据为准;
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上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各自公章或仅由牵头人盖章均可。
叙述或附图表示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如有)。
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上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各自公章或仅由牵头人盖章均可。
项目或指标 | 单位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一、注册资本 | x元 | |||
二、净资产 | x元 | |||
三、长期投资 | x元 | |||
四、总资产 | x元 | |||
五、固定资产 | x元 | |||
六、流动资产 | x元 | |||
七、速动资产 | x元 | |||
八、流动负债合计 | x元 | |||
九、负债合计 | x元 | |||
十、营业收入 | x元 | |||
十一、净利润 | x元 | |||
十二、现金流量净额 | x元 | |||
其中: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万元 | |||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万元 | |||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万元 | |||
十三、主要财务指标 | ||||
1.资产负债率 |
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后应附: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或扫描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附件的数据相一致;
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上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各自公章或仅由牵头人盖章均可。
附表:近五年业绩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1 | 项目名称 | |
2 | 项目工程所在地 | |
3 | 建设规模 | |
4 | 投资总额(万元) | |
5 | 承担该项目的内容 | □投资 □建设(施工) □投资、建设(施工) □项目建设管理 □其它(请投标人自行据实填写): |
6 | 实施主体(如果投标人为联合 体,填写具体承担第5项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名称) | |
7 | 项目实施情况 | □在建 □已完工 |
8 | 业主地址、联系人、办公电话 | |
注:其他项目按此表样式填写。 |
注:1、 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上表投标人名称处应填写所有联合体成员名称,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和签字(或盖章)。
2、 证明材料按《第三章 评审办法》—评审办法附表对应要求提供。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根据提供的证明材料加盖各自公章或牵头人加盖公章均可。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 期 : 年 月 日
序号 | 获奖项目名称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机构) | 获奖日期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上表投标人名称处应填写所有联合体成员名称,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和签字(或盖章)。
2、 证明材料按《第三章 评审办法》—评审办法附表对应要求提供。联合体参与投标的, 根据提供的证明材料加盖各自公章或牵头人加盖公章均可。
格式自拟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内容:技术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投标人名称处应填写所有联合体成员名称,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和签字(或盖章)。
包括但不限于:
1、 项目公司的组建计划、组建流程;
2、 项目公司的组织结构设置、股东数量及出资责任等;
3、 拟派驻项目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的层级设置、岗位职责及分工、人员配备、人员到位时间等;
4、项目公司组建的管控措施,及投标人认为保障项目公司组建计划顺利实施的其他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 1、财务方案概述
我们已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完整的财务方案(附后)并承诺:本概述已完整准确地体现了财务方案各部分之核心内容,如存在概述与财务方案主体内容不一致之处,以后者为准。
(对财务方案内容进行概述)
注:投资方案需满足建设资金投入计划和需求。 2、计算清单
a)投资估算依据 b)投资估算表
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在本方案中列明联合体各方出资额或出资比例,中标成交后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额或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融资方案(按本文件中对融资方案组成的要求详细列明)
a) 融资结构资本结构:[**]/[**](股本资金/债务资金)
我们承诺在被选定为中选投标人后,将按规定与 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并保证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和项目建设资金按照项目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及时、足额到位。
b) 股本资金金额、股权比例和到位时间
单位:万元
股本金来源 | 占总股本金的百分比 | 数额(人民币) | 到位时间 |
总计 | 100% |
c)债务融资计划
单位:万元
年份 | 中长期贷款期初余额 | 新增贷款 | 贷款还本 | 贷款付息 |
1 | ||||
2 | ||||
…… | ||||
备注 | 中长期贷款利率 | 中长期贷款年限 | 年 |
d)融资渠道 (请提供有关融资机构的承诺函及信用支持证明) C)融资过程中,各种风险的防范及应对措施
4、运维成本分析
5、财务分析
a) 财务模型及测算报表
b) 其他补充内容(投标人可以在此部分补充认为重要的其他内容)
6、资金使用计划
按照建设进度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并应提出为实现该计划而采取的保证措施、资金使用计划分析合理。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投标人名称处应填写所有联合体成员名称,由联合体牵头人xx和签字
(或盖章)。
包括但不限于:
1、结合项目背景及需求,提出对项目的理解;
2、勘察设计重难点分析;
3、项目总体勘察方案;
4、项目总体设计方案;
5、质量进度保障措施;
6、针对勘察设计方案的合理化建议。
包括但不限于:
1、 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2、 结合项目背景及需求,进行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3、 明确建设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及人员配备计划;
4、 明确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等;
5、 建设质量目标及保障措施;
6、 工期进度计划、关键节点进度、工期保障措施;
7、 安全生产、xx施工、环境保护管理方案;
8、 施工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9、 投标人认为符合本项目建设需要的其他实施方案;
10、投标人认为符合本项目建设需要的合理化建议。
包括但不限于:
1、运营管理的组织机构、岗位要求及职责,运营维护制度,运营保障措施;
2、主要调蓄及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方案(污水及雨水的调蓄与处理、配套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机械设备的使用与维修等);
3、管网、泵站维护方案(日常维护及突发故障的应急维护预案等);
4、生态修复与湿地维护方案(水面日常维护、水生物及植物养护等);
5、合作期满恢复性大修方案等;
6、投标人认为适用于项目运营的其他实施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
1、移交工作的移交流程与程序、移交范围、移交标准等工作方案;
2、移交前的大修计划、质量标准;
3、验收交接及后期人员培训计划等;
4、其他保障措施。
对项目合同文件接受情况的xx(投标人是否接受项目合同各项条款内容的明确xx,如有偏离,请按下表格式进行填写)
序号 | 招标文件所列合同文件条款号 | 是否接受 | 建议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投标人名称处应填写所有联合体成员名称,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和签字(或盖章)。
格式自拟
详见 招标文件附件 1-《武汉市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合作合同》
详见 招标文件附件 2-《武汉市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合同(简版)》
注:《武汉市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合同(简版)》中带“★”的条款为不可谈判条款。
1、招标文件附件 1 《武汉市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合作合同》
2、招标文件附件 2 《武汉市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合同(简版)》
3、招标文件附件3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武发改审批服务[2022]8 号)
4、招标文件附件4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市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