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项目编号:
【服务类】
弘毅专家公寓装修工程深度技术服务
招 标 文 件
前海科创投控股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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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十、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其他内容 46
第一章 总则
x项目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并参考有关法规、政策、规章、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2.1 “采购方”:系指前海科创投控股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投标方”,即供应商,是指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评审委员会”是指采购方组建的专门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4 “日期”指公历日。
2.5 “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6 “纸质投标文件”指根据本招标文件模板的要求规范填写,打印输出并盖有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原件。
2.7 “现场投标”指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采购方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8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2.9“项目名称”指本次招标的项目弘毅专家公寓装修工程深度技术服务。
3.1 参加招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具备条件:见招标公告有关资质要求。 4.联合体投标
4.1 除非招标公告中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否则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不予考虑。
4.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
(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于招标公告中所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的某一资质,若联合体各方均具有,则将以联合体各方中最低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在这一资质条件上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的不同资质可优势互补。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方;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方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有资格代表联合体各方签署投标文件,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机构;
(7)参加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不得以分包商或其它形式参与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8)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通用条款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6.踏勘现场
6.1 如有需要,采购方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6.2 未参与现场踏勘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7.招标答疑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对招标文件有限制性、倾向性条款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均应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质疑,视情况予以答复。具体答疑方式请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一章之规定。
第二章 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机构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文件和其他补充修改文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册 通用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 开标
第六章 评标
第七章 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八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九章 合同的授予
第二册 专用条款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关键信息
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表二、投标文件初审表表三、评标信息
第三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8.2 招标活动信息发布及通告:采购方确认招标文件后,采购方在投标截止前五个工作日公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预算金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在投标截止前十五日公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采购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将中标结果通过前海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采购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8.3 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4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方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方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对招标文件有限制性、倾向性条款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均应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答疑截止时间前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质疑,视情况予以答复。具体答疑方式请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一章之规定。
9.2 对于没有提出澄清或者质疑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投诉。
9.3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采购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0.2 招标文件的修改在前海管理局网站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在项
目开标前,投标人有义务上网查看,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
10.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xx(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10.4 采购方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网站公开发布形式或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方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11.1 投标人与采购方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且应以中文为准;
11.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具体内容请详见第二册第五章的相关内容) 13.投标文件格式
13.1 投标文件包括本通用条款第 12 条中规定的内容。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4.投标货币
14.1 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计。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90 个日历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的情况下,采购方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方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此项要求,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
15.3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书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验收及保修结束。
16.投标担保
16.1 本次招投标不设投标保证金。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7.1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除非“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投标人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将不予考虑。
17.2 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除应提交一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
18.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18.1 投标人应当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制作所投招标项目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现场投标。
18.2 纸质投标文件须根据投标文件模板,按照要求编制。
18.3 投标人在利用投标文件模板编制投标文件时须注意:
18.3.1 除模板中要求填写、添加的内容外,不得对其他文字内容做任何改动。如果因操作失误而改动的,以模板中的文字叙述为准。
18.3.2 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
18.3.3 必须完整、准确填写投标文件模板要求填写内容,不能填写如“*、\、[、&、”等特殊字符。模板固定的格式内容和文字叙述,不得改变,如果因改变叙述而与模板的原叙述相冲突者,以模板的叙述为准。
18.3.4 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将可能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进行处理。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1 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分开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19.1.2 密封包上注明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开标时间(指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9.1.3 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第 19.1.1、19.1.2 款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送至采购方。
19.1.4 邮寄、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9.2 投标截止时间
采购方在本通用条款第 19.1.3 款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所规定的时间。
19.3 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通用条款第 19.2 款规定,采购方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0.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书面通知采购方。
20.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通用条款第 19.1 款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0.4 在本通用条款第19.2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期至本通用条款第15 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第五章 开标
21.开标
21.1 采购方将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1.2 开标时,采购方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开标一览表(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除了按照本通用条款第 19 条规定原封退回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文件。
21.3 按照本通用条款第 20 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1.4 无论如何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撤回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21.5 采购方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通用条款第 21.2 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第六章 评标
22.评审会议
22.1 开标会结束后召开评审会议,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
22.2 评审委员会由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 5 人以上(含 5 人)单数,评审专家由采购方通过随机方式从采购方专家库中选取。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评标规则,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
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公正地进行评审和履行职责
22.3 评标、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2.4 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过程和结果。
22.5 评审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审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审因素进行评标。
22.6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
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供应商的确定情况、与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3.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
23.1 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
23.2 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
23.3 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
(1)招标的目的;
(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
(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质、控制价、投标上限价、商务条款;
(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标方法和评审因素;
(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废标条件; 24.独立评审
24.1 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的工作程序。
第七章 评审程序及评标方法
25.投标文件初审
25.1 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5.2 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二章《投标文件初审表》部分。投标人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废标处理。
25.3 对不属于投标文件初审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废标的理由。
26.澄清有关问题
26.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有权做废标处理,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应当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用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受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的内容。
根据本通用条款第 27 条,凡属于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7.错误的修正
27.1 评审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次序排先者优先):
27.2.1 若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7.2.2 若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27.2.3 若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7.2.4 若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7.2.5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7.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给评审带来不便,评审委员会可以接受。
27.4 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8.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评审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
29.评标方法
29.1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标法。
29.1.1 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以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供应商作为候选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9.2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
(请详见第二册第二章表三《评标信息》)
29.3 本项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
(请详见第二册第二章表三《评标信息》) 30.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xx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31.定标
31.1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即指在采购程序中,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为 5 人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31.2 定标方法:
(一)自定法,是指采购方组织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在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定标委员会成员所有投票及意见均采取实名制且应当进行书面记录,作为定标报告的重要内容。具体方式参考《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自定法包括:直接票决法、直线票决法、集体议事法、累积投票法,
直接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候选中标供应商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为中标人。当没有候选中标供应商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候选中标供应商(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候选中标供应商时出现同票的候选中标供应商时,所有同票候选中标供应商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为止。
直线票决法分为一次票决、逐轮票决、先票决后抽签和先票决后竞价四种方式,具体操作:
(1)一次票决:由定标委员会以一次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具体程序为:定标委员会每一个成员都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候选中标供应商按顺序进行排名投票,并以这些排名为基础,在一对一比较中取胜次数最多的候选中标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2)逐轮票决:由定标委员会
以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具体程序为:定标委员会每一个成员都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候选中标供应商进行投票排名,并以这些排名为基础,在一对一比较中取胜次数最多的 2 名或
2 名以上的候选中标供应商确定为进入下一轮表决的投票,并在下一轮表决中重复采用上述排名
表决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3)先票决后抽签:由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方式选取 2 名或者 2 名以上
的候选中标供应商,再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1 名中标供应商。具体程序为:定标委员会每一个成员都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候选中标供应商进行投票排名,并以这些排名为基础, 在一对一比较中取胜次数最多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选取 2 名或 2 名以上的候选中标供应商,再通过随机抽签
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4)先票决后竞价:由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方式选取 2 名或者 2 名以上的候
选中标供应商,再通过竞价方式确定 1 名中标供应商。具体程序为:定标委员会每一个成员都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候选中标供应商进行投票排名,并以这些排名为基础,在一对一比较中取胜次数最多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选取 2 名或 2 名以上的候选中标供应商,再通过二次竞价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在上述表决过程中,当出现平局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在出现平局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再次进行排名投票表决;如再次出现平局,则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集体议事法是指,定标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集体商议决策确定中标供应商,由定标委员会主任最终确定。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全部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累积投票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每个成员都持有等同于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 100 倍的分值,定标委员会成员既可用所有的分值集中投给某一个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也可将分值分散投给全部或者部分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按最终得分多少确定中标供应商,即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本项目采购方组成定标委员会后通过【直接票决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抽签法,是指候选中标供应商产生后,由采购方授权代表按照随机抽签的方式在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具体操作:抽签小组原则上由采购方授权代表和采购项目招标机构工作人员组成。由采购方授权代表在抽签会现场,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大号中标或小号中标(随机抽取的号码在 1~15号间的为小号中标;随机抽取的号码在 16~30 号间的为大号中标);按照候选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递交签到的先后顺序,由采购方授权代表在 30 个号码中进行抽签,每次抽签摇出的号码放回抽
签机继续抽签程序。若出现两位或以上投标人摇中相同最大(大号中标)或最小(小号中标)号,则在摇中相同最大或最小号的投标人中继续下一轮抽签,直至决出中标人。
(三)竞价法,是指候选中标供应商产生后,由采购方委托招标机构组织候选中标供应商进行二次竞价,最终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供应商。
具体操作为:候选中标供应商授权代表于评审结束后首个工作日(具体时间详见招标公告)递交授权书及密封的二次竞价表(见招标文件定标表格)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由竞价小组按递交的先后顺序宣布二次竞价,以竞价最低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二次竞价的价格高于首轮投标报价、未按要求递交二次竞价表,视为放弃二次竞价,其二次竞价按首轮投标报价为准。有两家或以上候选中标供应商竞价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时,以评标时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供应商,供应商竞价最低报价相同且综合得分相同的,采用抽签方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抽签方法与 30.2 定标方法(二)抽签法中的具体操作相同。竞价小组原则上由采购方授权代表和采购项目招标机构工作人员组成。
31.3 本项目采用的定标方法:
(请详见第二册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32.中标结果
32.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标结束后,采购方将在前海管理局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为 3 天。供应商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反映。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该评标结果。
32.2 评审委员会不直接向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或者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也不退还投标文件。
33.中标通知书
33.1 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公示期内无人投诉,采购方将通知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
33.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八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34.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
34.1 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重新组织采购。
34.2 重新组织采购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
(1)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2)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34.3 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重新按公开招标流程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组成评审委员会等组织采购活动。
34.4 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采购方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可不另行制作谈判文件,采购方可就原招标文件中资质、技术及评标方法等变动情况向拟谈判对象发出谈判邀请,与原招标文件具同等效力,变动部分以谈判邀请文件为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供应商的原投标文件转为谈判应答文件。
35.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35.1 谈判小组
35.1.1 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后,评审委员会重新抽取也可继续采用评审委员会。
35.1.2 谈判前,谈判小组将对各供应商的谈判应答文件进行审查,当谈判应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谈判,具体内容见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初审表的《资格性检查表》部分以及谈判邀请中相应的变动部分。
35.2 谈判程序
35.2.1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和谈判小组成员填写谈判登记表,并交验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的谈判代表身份证原件)。
35.2.2 谈判小组主持人宣布谈判规则和谈判纪律。
35.2.3 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将就以下谈判内容跟供应商进行谈判:
(1)项目方案;
(2)报价;
(3)其它相关事项。
原招标文件或谈判邀请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通过采购方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5.2.4 谈判小组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各供应商对其谈判应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重要问题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
35.2.5 允许供应商在谈判结束之前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内容进行澄清、修改或完善,或对项目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
35.2.6 供应商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修改,都应形成文字材料,并经供应商谈判授权人签字认可。
35.2.7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它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或者其他信息;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有两次更改机会;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后更改及书面承诺。
35.2.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的谈判结果作废标处理,具体内容见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初审表的《符合性检查表》部分以及谈判邀请中相应的变动部分。
35.2.9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应答文件、谈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对供应商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估与比较,提出书面评审意见。
35.2.10 谈判小组将对谈判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35.3 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
35.3.1 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评标方法要比照最低评标价法规定执行。如确因实际情况需要采用其他评标方法的。原招标文件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以外的评标方法,转为竞争性谈判后,评标方法应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35.3.2 对公开招标失败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项目,谈判小组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综合各家供应商最终的方案、服务和投资等谈判结果并按本通用条款第 29.1.1 款的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
35.3.3 若要采用其他评标方法的,必须经采购方批准,谈判小组按批准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谈判邀请文件中应注明批准的评标方法。
36.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36.1 谈判小组
36.1.1 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后,评审委员会可重新抽取也可继续采用评审委员会。
36.1.2 谈判前,谈判小组将对单一来源供应商的谈判应答文件进行审查,当谈判应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谈判,具体内容见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初审表的《资格性检查表》部分以及谈判邀请中相应的变动部分。
36.2 谈判程序
36.2.1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和谈判小组成员填写谈判登记表,并交验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的谈判代表身份证原件)。
36.2.2 谈判小组主持人宣布谈判规则和谈判纪律。
36.2.3 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将就以下谈判内容跟供应商进行谈判:
(1)项目方案;
(2)报价;
(3)其它相关事项。
原招标文件或谈判邀请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通过招标机构通知供应商。
36.2.4 谈判小组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谈判应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重要问题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
36.2.5 允许供应商在谈判结束之前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内容进行澄清、修改或完善,或对项目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
36.2.6 供应商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修改,都应形成文字材料,并经供应商谈判授权人签字认可。
36.2.7 谈判小组与单一来源供应商进行谈判。供应商有两次更改机会;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后更改及书面承诺。
36.2.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谈判结果作废标处理,具体内容见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初审表的《符合性检查表》部分以及谈判邀请中相应的变动部分。
36.2.9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应答文件、谈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对供应商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估与比较,提出书面评审意见。
36.2.10 谈判小组将对谈判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36.3 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
36.3.1 单一来源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原招标文件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以外的评标方法,转为竞争性谈判后,评标方法改为最低评标价法。谈判小组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对供应商最终的方案、服务和投资等谈判结果按本通用条款第 29.1.1 款的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
第九章 合同的授予
37.合同授予标准
37.1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中标人。 38.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8.1 采购方保留在截标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3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9.1 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与采购方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书可参考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四章规定的合同样本(合同条款在定标后进一步细化完善);
39.2 中标人如不按本本通用条款第 39.1 款的规定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应当予以赔偿,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9.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未采购方同意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
(转包)给他人;
39.4 采购方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可以协商调整合同非原则性条款。
40.履约担保
40.1 本次招投标不设履约保证金。
41.项目质疑受理程序
41.1 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1.2 项目质疑受理程序:
41.2.1 采购方统一对外受理项目质疑资料。受理程序需要审核的资料:供应商提供书面的质疑函件(原件且加盖公司公章)以及相关质疑内容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前海科创投控股有限公司就“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标识项目策划及概念设计采用公开征集供应商简易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专业供应商积极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编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弘毅专家公寓装修工程深度技术服务 |
标的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
预算金额 | x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60 万元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定标方法 | 自定法:直接票决法 |
标书获得办法 |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投标人可在前海管理局官网(信息公开-招标公告栏目) |
投标方式 | 将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密封并在 2021 年 3 月 5 日 10 时 00 分前送达(现场递交)至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梦海大道 4008 号前海深港创新中心A 组团 4F联系人:xx 联系方式:0755-88986116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格式及附件中的《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内等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在格式及附件中的《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4)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投标人在在格式及附件中的《承诺函》中作出承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报价要求 | x次投标为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包括了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而发生的全部 费用。 |
联系方式 | 采购方信息: 名 称:前海科创投控股有限公司联 系 人:xx 电 话:18588427944 |
前海科创投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26 日
第二章 关键信息
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第一册 条款号 | 内 容 | 说明及规定 |
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100% | |
2 | 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 | 小写:RMB600,000.00 元 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 |
3 | 2.10 | 项目名称 | 弘毅专家公寓装修工程深度技术服务 |
4 | 投标报价 | 见投标人投标函 | |
5 | 3.1 | 投标人的资质(格)要求 | 见招标公告中有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内容 |
6 | 16.1 | 投标保证金 | x次招标不设投标保证金 |
7 | 19.1 | 投标文件正副本 |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附电子光盘,内容采用 PDF 格式) |
8 | 服务期限 | 见后述招标有关要求 | |
9 | 29.2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具体评审细则详见第二册第二章“评标信息” |
31.2 | 定标方法 | ■自定法:直接票决法 | |
10 | 14.1 | 投标币种 | 人民币 |
11 | 4.1 | 联合体投标 | x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 | 15.1 | 投标有效期 |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3 | 17.1 |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 不允许 |
14 | 购买标书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 | |
15 | 6.1 | 现场踏勘 | x项目是否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 口是 ■否 |
16 | 7.1 | 采购方对招标文件的澄 清或修改、答疑的期限 | 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上网浏览有关本项目的补充 公告等信息 |
17 | 19.1 | 投标文件的投递地址 | 详见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 |
18 | 19.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 年 3 月 5 日 10:00 |
19 | 2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2021 年 3 月 5 日 10:00 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梦海大道 4008 号前海深港创新中心 A 组团 4F |
注:如“第一册 通用条款”与“第二册第三章 招标项目需求”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第二册第三章 所述内容为准。 |
表二、投标文件初审表
资格性检查表 | |
序号 | 检查内容 |
1 |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资质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 资质要求,其中未列示的资质要求不得导致废标) |
符合性检查表 | |
序号 | 检查内容 |
1 | 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
2 | 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
3 | 招标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项目投标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 上的投标方案 |
4 | 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限额 |
5 |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按规定又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
6 | 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成本,且不能做出合理说明 |
7 |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或交货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
8 | 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9 | 未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或《商务条款偏离表》的 |
10 |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 |
1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表三、评标信息
x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总得分前三名投标供应商作为候选中标供应商进入定标程序。
候选中标供应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项目实施方案优劣顺序排列。
评审委员会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进行评审、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评分。
评委会在评标时,按照以下量化的评审因素,对进入该阶段评审的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
较:
评分细则表
评分项及评分规则 | 权重 | |||
一、商务部分 | 10 |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 评分方式按公式计算 | |||
二、综合实力部分 | 35 | |||
序 号 | 内容 | 权 重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类似项目业绩 | 20 | 评审内容: 1. 提供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截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接酒店或公寓类装饰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类业绩,每份得 5 分,最高得 10分;不提供不得分。 2. 提供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截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接酒店或公寓类服务项目业绩,每份得 5 分,最高得 10 分;不提供不得分。 同一业绩不可同时得分,只能按一份业绩得分。本项最高得 20 分。 证明文件: 提供服务过的案例服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公告纸质文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 | 专家打分 |
要求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 法辨认的,不得分。 | ||||
2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 | 5 | 评分内容: 投标单位拟投入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 7 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和驻场人员): 1、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不少于 1 人 (工程技术专业); 2、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电气工程专业毕业人员不少于 1 人; 3、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室内与环境设计专业毕业人员不少于 1 人; 4、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均需有酒店领域工作经验,并至少参加过三个或以上星级酒店项目的管理工作。 同时满足以上四项得 5 分,满足三项得 4 分,满足 两项得 3 分,其他不得分。 证明文件: 1、提供团队成员名单同时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劳动合同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2、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及学历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得分依据。 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 要求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3 | 拟安排的驻场咨询人员情况 | 10 | 评分内容: 投标单位拟投入驻场工程师不少于 3 人: 1、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少于 1 人; 2、持有土木工程专业学士学位人员不少于 1 人; 3、电力系统自动化控制专业毕业人员不少于 1 人; 4、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毕业人员不少于 1 人; 5、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不少于 1 人 (建筑工程专业); 6、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不少于 | 专家打分 |
1 人(建筑工程专业); 7、持有国际PMP 项目管理认证证书人员不少于 1 人; 8、持有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助理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人员不少于 1 人(建筑施工专业); 满足以上八项得 10 分; 满足以上七项得 8 分; 满足以上六项得 6 分; 满足以上五项得 5 分;其他不得分。 证明文件: 1、提供团队成员名单同时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劳动合同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2、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及学历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4、有要求提供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 要求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
三、技术服务部分 | 55 | |||
序 号 | 内容 | 权 重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实施方案 | 35 | 评审内容:提供深度技术服务方案,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深度技术服务方案,进行横向比较:方案内容需包含:服务职责及服务内容,服务内容需有设计管理、施工管理、验收及调试的具体管理内容。 方案内容完整,实施可能性强评为优 ,得 35 分;方案内容完整,实施可能性弱评为良,得 25 分; 方案内容不完整,实施可能性弱评为一般,得 15 分; 方案内容不完整,无实施可能性评为差,得 0 分。 | 专家打分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 15 | 评审内容: 根据投标文件对本项目服务特点的相关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现状分析;2.项目管理工作的重点及难点; 3.项目管理及推进的建议措施等)进行评分。 | 专家打分 |
评分标准: 1.优:内容完整充实,重点难点分析准确清晰,应对措施合理性强,得 15 分; 2.良:内容完整,重点难点分析较为准确,应对措施合理性较强,得 10 分; 3.中:内容较完整,重点难点分析和应对措施合理性一般,得 5 分; 4.差:内容不完整,重点难点分析不明确或不合理,得 0 分。 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供材料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 断的不得分。 | ||||
3 | 服务承诺 | 5 | 评审内容:投标人需承诺合同期内配合采购单位的工作,按采购方的要求提供服务。投标人需结合项目情况进行承诺,评委根据承诺内容进行横向比较。服务期满但项目未验收时,提供 3 个月的免费服务 延期,得 5 分; 其它情况得 0 分。 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合同期内配合招标单位的服 务承诺函,格式自拟。 | 专家打分 |
注:
1.每一项的得分均不能超过该项最高分值。
2.缺项则该项为 0 分。
3.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为针对项目具体情况设置项目,累加满分为 100 分。
4.综合以上分析比较,评委会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书面的量化评定。
第三章 招标项目需求
重点提示:
1. 招标文件澄清、质疑的说明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第 9 条“招标文件的澄清、质疑”的规定,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对招标文件有限制性、倾向性条款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均应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答疑截止时间前在书面通知采购方。对于没有提出澄清或者质疑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投诉。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标,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弘毅专家公寓项目软装饰工程位于前海合作区桂湾片区二单元 05 街坊听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线沿线物业。 该栋建筑共 36 层,其中弘毅专家公寓总建筑面积 25000 平米,包含首层大堂以及 3 至 15 层、17 层至 29 层的标准层。本项目为前海管理局配建物业。现状为毛坯房,正在进行硬装装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弘毅专家公寓装修工程深度技术服务
2.预算金额(最高支付上限)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600,000.00)
3.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前海管理局配建物业。一层公共区域包括两部分:东侧为轻餐饮餐厅和厨房(建筑面积约 160 ㎡),西侧公寓大堂及值班室(建筑面积约 150 ㎡);三层为后勤服务用房;四层为餐厅及会议室。
4.服务属性:非长期服务项目。
(三)需求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室内设计管理工作(装饰、软装、二次机电), 包括设计技术咨询、方案审核、施工图审核。 | 1 | 项 | |
2 | 室内装修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包括技术管 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甲供材料管理。 | 1 | 项 | |
3 | 组织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及机电系统调试 | 1 | 项 |
二、技术服务要求
1.对项目室内装修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进行深度技术咨询服务;
2.负责项目单位编制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3.项目招标后,确定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并按照进度计划严格落实项目各项管理工作;
4.组织样板房施工,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管,样板房完成后进行评估审核,并出具样板房审核验收意见书;
5.负责项目装修施工全流程的监督及管理工作;
6.项目完成后对组织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书;
7. 投入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 7 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和驻场人员),安排驻场团队人员不少于 3
人。
三、商务要求
1.项目服务期限:服务至 “弘毅专家公寓装修工程”项目实施并验收合格为止,服务期限暂定为 6 个月。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核对无误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30%作为预付款。
合同签订 120 个自然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该阶段工作报告及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甲方核对无误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35%作为第二期款。
合同签订 180 个自然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该阶段工作报告及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核对无误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30%作为第三期款。
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该阶段工作报告及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核对无误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5%作为第四期款。
3.验收要求:搭建项目驻场管理团队、全方位实施现场项目管理(包括质量、进度、安全、资料文档、应急管控)、公寓相关设计方案审核、一次/二次机电对接、造价预算审核、协助组织现场会议、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机电系统调试验收、竣工验收。
4.售后服务要求:对公寓装修施工出现质量等问题,顾问服务单位提供全称免费咨询。
5.报价要求:服务费合计不得高于 60 万元,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6.超出服务期约定:实际服务期超出约定期限时(即服务期满 6 个月但项目未验收合格),乙方可赠送三个月的延期免费服务,如三个月的延期免费服务结束时项目仍未完成验收,则超出部分服务期按照每月 10 万元计算服务费。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密封袋封条格式
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 (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备注:本封条应粘贴在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的密封袋封面。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含税投标报价上限价 (元) | 投标报价(含税) | 投标报价增值税 税率(%) | 服务期 | 备注 |
大写: 小写: |
注:1.投标人根据《投标报价一览表》要求,分别填报含税报价及所采用的增值税税率; 2.所填报的增值税税率应与中标后所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税率相同;
3.含税投标报价不应超过含税投标报价上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4.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5.“交货期”指合同生效之日起,多少个日历天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要求。
6.投标人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
7、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含正本和副本)应分开独立密封包装。开标一览表未按规定签字、盖章、密封将导致废标。
8.若开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或负责人)(签名):投标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评标指引表 二、声明及承诺函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投标函
六、分项报价清单表七、供应商情况介绍
八、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九、商务条款偏离表
十、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其他内容
一、评标指引表
(置于投标文件的首页)
为方便参与该项目的评委专家的评标,快速找到评标事项与该项目投标文件所对应的位置,请投标人参照下表格式,编制本项目评标指引表。
项目评标指引表
一、资格性检查指引 | ||||
序号 | 资格性检查项目 | 证明文件 | 起止页码 | |
1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营业执照 | ||
… | ||||
二、符合性检查指引 | ||||
序号 | 符合性检查项目 | 说明 | ||
1 | 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 不存在 | ||
2 | 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 不存在 | ||
3 | 招标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 | 不存在 | ||
4 | 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限额 | 不存在 | ||
5 |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按规定又无法确定哪个 是有效报价 | 不存在 | ||
6 | 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成本,且不能做出合理说明 | 不存在 | ||
7 |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或交货期不满足招标文 件规定的 | 不存在 | ||
8 | 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 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不存在 | ||
9 | 未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或《商务条款偏离表》的 | 不存在 | ||
10 |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 | 不存在 | ||
1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不存在 | ||
三、综合评分指引 | ||||
评分类别 | 评分项目 | 对应章节 | 起止页码 | |
技术部分 | ||||
商务部分 | ||||
二、声明及承诺函
声明
致前海科创投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工作,做出xxxx:
1.我公司已完全理解该项目招标公告所列明的全部条件,亦保证我公司完全符合本项目的投标条件。
2.我公司严格按照贵方提供的标书样本填写和提交相关内容,保证所提交的投标资料全部真实有效,并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放弃提出对招标文件误解的权利。
以上声明若有违反,一经查实,本人和本公司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承诺函
致前海科创投控股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我公司已清楚,提供虚假承诺或者被有关单位确认为侵犯知识产权的,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我公司承诺,如《商务条款偏离表》或《技术规格偏离表》所填写“偏离情况”与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不符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追究责任,一年内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我公司承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
我公司承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内等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
我公司承诺,未有在“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承诺,如中标本项目不进行分包、转包。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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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致前海科创投控股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近三年在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七)恶意投诉的;
(八)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九)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十)履约检查不合格或者评价为差的;
(十一)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我司存在以上情形,被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 57 条处罚、或者上述行为超出法定追诉时效未被追诉、或者上述情节轻微未给予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的行政处罚,我司自愿承担虚假应标以及其他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项目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投标、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 本证明书要求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后的原件方为有效;
2.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前海科创投控股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 授权 (被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
目编号) 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被授权人(签名):
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要求投标人提供有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私章)和加盖公章后的原件方为有效;
2.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五、投标函
致:前海科创投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发布的(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为),本人经我方法定代表人授权正式代
表投标人(投标人的名称),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据此函,本人代表投标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是真实的。本人承诺:
(1)我方愿以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我们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清楚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5)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信方式: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手机、传真或电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
投标单位(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六、分项报价清单表
格式自拟。
七、供应商情况介绍
(一)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二)评标信息相关证明文件 1.综合实力部分
2.技术服务部分
八、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签章):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技术要求 | 投标技术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满足招标文 | 填写说明:此项投标人必 | |||
件“第二册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 | 须完全响应满足,请投标 | |||
二、技术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 | 人于“投标文件响应”栏 | |||
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人中 | 中填写“投标人完全响应 | |||
1 | 标后被发现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第 二册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二、技术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册第 三章招标项目需求二、技 | ||
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签订 | 术要求”的全部内容”即 | |||
合同,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可; | |||
无需另行编制填写内容。 |
备注:
1、“招标技术要求”一栏应填写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三章“二、技术服务要求”的内容;
2、“投标技术响应”一栏必须详细填写投标产品的具体参数,并应对照招标技术要求一一对应响应;
3、“偏离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九、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目录 | 招标商务需求 |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 偏离情况 | 备注 |
1 | 项目服务期限 | 服务至“弘毅专家公寓装修工 程”项目实施并验收合格为止,暂定 6 个月。 | |||
2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进的的 30%作为预付款。 合同签订 120 个自然日后支付 合同金额的 35% 作为第二期款。 合同签订 180 个自然日后支付 合同金额的 30% 作为第三期款。 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支付合 同金额的 5%作为第四期款。 | |||
3 | 验收要求 | 搭建项目驻场管理团队、全方位实施现场项目管理(包括质量、进度、安全、资料文档、应急管控)、公寓相关设计方案审核、一次/二次机电对接、造价预算审核、协助组织现场会议、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机 电系统调试验收、竣工验收。 | |||
4 | 售后服务要求 | 对公寓装修施工出现质量等问题,顾问服务单位提供全称免 费咨询。 | |||
5 | 报价要求 | 服务费合计不得高于 60 万元, 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
备注:1.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一栏应填写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三章“三、商务要求”的内容; 2.“偏离情况”栏中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 “无偏离”。
3.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一栏填写投标商务条款的主要内容摘要。
十、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其他内容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协议书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第一章 服务内容
第1条 服务概述: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在深圳前海合作区的弘毅大厦公寓项目提供装修工程深度技术顾问服务。
第2条 项目体量:x 25000 ㎡
第3条 服务内容:根据甲方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受甲方委托提供项目装修施工过程的现场项目技术管理支持服务工作,协助甲方完成精装修工程的实施管理,包括:
搭建项目驻场管理团队(不少于 3 人)、全方位实施现场项目管理(包括质量、进度、安全、资料文档、应急管控)、公寓相关设计方案审核、一次/二次机电对接、造价预算审核、协助组织现场会议、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机电系统调试验收、竣工验收。
第二章 服务的期限、费用及支付
第4条 x合同服务期为 6 个月,自 2021 年 3 月 日至 2021 年 9 月 日止。
第5条 x顾问咨询服务费用为:每月服务费¥ 元 ,合计 ¥ 元(大写:人民币 元
整 )。(含税)。
第6条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核对无误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30%作为预付款。
2) 合同签订 120 个自然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该阶段工作报告及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核对无误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35%作为
第二期款。
3) 合同签订 180 个自然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该阶段工作报告及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核对无误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30%作为第三期款。
4) 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该阶段工作报告及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核对无误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5%作为第四期款。
乙方收款账户:公司全称:
开户行:帐 号:
第三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7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如下:
1) 甲方委派 作为甲方代表,乙方只向甲方代表负责。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告知各阶段技术顾问服务工作的开展进程及内容;
3) 甲方须为乙方驻场服务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及相关设备支持;
4) 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所拥有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种信息和资料,为乙方在项目所在地开展技术顾问服务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和帮助。
第8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如下:
1) 乙方委派 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服务内容的统筹与实施。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深度技术顾问服务工作,并合理要求甲方提供深度技术顾问服务工作开展所需要人力、物力或技术协助等条件。
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
3) 乙方须勤勉尽职的履行深度技术顾问服务工作,及时就技术顾问服务工作的开展向甲方报告。
第四章 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第9条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10%,如造成对方其他损失或侵犯对方其他合法权益的,则守约方除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外仍有权就前述其他损失向违约方追偿。
第10条 合同签订且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顾问服务后,如因甲方原因不予继续履行合同的,
甲方根据乙方在该阶段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费用。
第11条 如甲方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深度技术服务费,则每逾期一日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的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万元。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有关阶段的深度技术服务费,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直至收到甲方有关阶段深度技术服务费后才开展下个阶段的工作。
第12条 如甲方不能提供乙方技术顾问服务工作所需的资料或协助,则由此造成的技术顾问服务工作延误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章 其他
第13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分歧,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依法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4条 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5条 x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约授
权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以下为签字页,无合同正文)
甲 方(甲方): 乙 方(乙方):
甲方(甲方)代表签字: xx(乙方)代表签字:
公 章: 公 章:
日 期: 日 期:
合同附件
附 1、xx诚信协议书; 附 2、劳务工维稳承诺书;
附一:
xx诚信协议书
甲方(全称):前海科创投控股有限公司乙方(全称):
为加强xx建设,规范双方的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xx从业的各项要求,双方签订本xx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xx从业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定。
(二)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及本协议条款,自觉履行权利和责任。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xx制度,开展xx教育,公布监督部门和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倾向,有权利和义务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六)发现对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应及时向指定的监督部门举报控告,也有权向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举报控告。
(七)双方应互相配合,积极开展xx教育、学习和宣传活动,有配合对方履行本协议的责任。
(八)一方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xx宣传教育责任的,另一方有权利和责任要求对方履行和督促改进。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一)甲方作为项目的建设单位,全面负责项目开发建设的进度、质量和资金管理,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
(二)甲方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变更规划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或改变项目开发建设的投资规模、变更工程量等;不得违反规定与项目承担单位商谈项目施工、资金拨付、工程验收、工程质量处理、工程决算等事项,也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决定。
(三)甲方人员不得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购买合同约定以外的商品、物品、设备和服务等。
(四)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接受项目承担单位违反法规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股份等各种财物;不得索要、接受项目承担单位违反法规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
(五)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接受乙方对个人或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的馈赠、赞助、费用报销、装修、旅游、疗养、健身以及各种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六)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接受项目承担单位为本人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提供工作的安排、照顾和便利等;本人及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不得从事与项目承担单位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与施工、劳务等经济活动。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一)乙方作为项目的施工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与规范,依照合同负责承担项目开发建设工程的进度、质量、资金控制。
(二)乙方不得违反规定变更规划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或改变项目开发建设的投资规模、变更工程量等;不得违反规定与建设单位商谈项目施工、资金拨付、工程验收、工程质量处理、工程决算等事项,也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决定。
(三)乙方不得接受建设单位要求购买合同约定以外的商品、物品、设备和服务等要求。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法规向甲方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股份等各种财物;不得违反法规向甲方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乙方不得对甲方人员个人或其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提供馈赠、赞助、费用报销、装修、旅游、疗养、健身以及各种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六)乙方不得为甲方人员个人的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提供工作的安排、照顾和便利等;不得接受甲方人员个人及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从事与项目承担单位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与施工、劳务等经济活动的要求。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由甲方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二)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的,由乙方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
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五条监督与联络
甲方指定由 作为甲方执行本协议的监督部门,监督电话: (办公时间),指定 为廉政联络员,通讯地址: 。
乙方指定由作为乙方执行本协议的监督部门,监督电话:(办公时间),指定为廉政联络员,通讯地址:。
第六条本协议书作为项目开发建设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双方签署工程合同的同时签署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准。
第七条 协议份数
x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其中双方监督部门各留存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附二:
劳务工维稳承诺书
致:前海科创投控股有限公司
为保护劳务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工人工资,本单位xxxx: 1、我单位按照《劳动法》规定足额按时支付工人工资。
2、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资行为,造成劳务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甲方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单位名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