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2022-2024年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桂林灌阳分公司标包15第三次招商项目
招商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2022 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 招商公告
1.1 招商条件
x项目:2022-2024年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桂林灌阳分公司标包15第三次招商项目,招商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具备招商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参与应答。
1.2项目概况
现采用公开招商的方式对考核退场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桂林灌阳分公司标包15进行第三次招商。
1.2.1我方在保持营业厅自控的前提下,通过引商入店或委托加盟的合作模式,由中选商在营业厅的业务办理区\终商销售区\生态区\异业区等进行合作,期间根据招商方要求办理相关业务,期间必须承诺厅内年度主要产品销售及完成招商方业务指标,招商方给予品牌、物流和供货等方面的支撑。
1.2.2招商方负责整体管理营业厅,负责提供营业台席、营销宣传、业务激励、VI标准装修等资源支持,对进驻合作商进行业务及服务考核,支付整体业务业务激励;保留厅经理(值班经理)或渠道经理负责现场管理、考核及业务指导。
1.2.3中选商负责安排营业员入驻受理台席\生态区\异业区\终端区开展所有产品销售和服务工作,并按相关约定支付进驻营业厅租金、电费、设备租用等费用。
1.2.4营销方案及业务激励政策按招商方当期最新业务激励标准要求执行。
1.2.5 招商方对厅内宣传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台席卡、桌贴、灯箱、灯柱等)统一把控管理,合作商如需更换厅内宣传资源需征求招商方审核同意。
1.3 招商标包划分
共包含12个厅店(其中城区3个,灌阳9个),详见附件1。
1.4 合作期限
x次招商引入中选商的合作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截至新一轮招商结果公布之月或因甲方经营方向优化而停止该项目之日起终止合作合同。
1.5联合体/代理商应答
1.6 应答人资格要求
1.6.1 仅限入围商应答,入围商包含:终端公司、铁通公司、黑金商家、市级白金商家、市级黄金。
1.6.2供应商应自己承担项目的服务,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以转包、分包、委托等方式给第三人,不接受代理商或中介机构申请报名。(需提供承诺书)
1.6.3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应答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需提供承诺书)
1.6.4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需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1.6.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并注明该人为应答单位法人及加盖公章),如为授权委托应答,必须提供相应加盖公章或手印并签字的授权文件。
1.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7 项目报名和招商文件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应答人,请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于北京时间2022年12月21日9时至2022年12月27日18时 (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招商方了解有关信息并领取招商文件。
1.8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18时00分,提交到项目联系人处,详见1.9联系方式。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1.9 联系方式
x次招商有关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招商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毅峰南路18号
商务/技术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1.10 监督人员联系方式
招商管理部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市场经营部
电话: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xx00x
xx:000000
第二章 应答人须知
2.1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x表关于要招商的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应答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招商人/招商方名称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2-2024年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桂林灌阳分公司标包15第三次招商项目 |
招商组织形式 |
自行招商 |
招商方式 |
公开招商 |
招商文件的澄清 |
所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在应答截止日期 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招商人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商文件的组成 |
第一章 招商公告 第二章 应答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招商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五章 评审方法 第六章 应答文件 |
联合体 |
不允许 |
应答预备会 |
不召开 |
应答有效期 |
自应答截止时间起90 天。 |
备选应答方案 |
不允许 |
应答文件份数 |
应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纸质应答文件) |
应答截止时间 |
应答截止时间:2022 年12 月 27日 18时00 分(北京时间) |
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
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地点:广西桂林市七星区毅峰南路18号 |
应答保证金(可选) |
本项目不涉及 |
公开唱价 |
该项目不涉及 |
应答文件袋应 写明内容 |
(1)招商人; (2)招商项目名称; (3)应答单位; (4)应答标包号; (5)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
评审方法 |
一、综合评分法 评分方案由四大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一)商务部分(60分,占比60%)。 商务部分评分子项目包括:与移动合作的授权店数量(10分)、历史销售移动系统指定终端销量(15分)、历史移动系统新入网发展量(10分)、历史移动系统宽带发展量(10分)、历史引商入店及委托入驻数量(5分)、历史星级平均积分(10分)。
承诺季度指定移动系统终端销量(7分)、承诺季度移动系统新入网发展量(5分)、承诺季度移动系统宽带发展量(5分)、承诺季度融合业务发展量(5分)、承诺季度厅店业务收入(4分)、承诺缴纳季度租金(3分)、承诺执行我公司管理要求(2分)、重点承诺项目(9分)
1.统计在招商公告发布月份往前推一年之内合作商名下渠道(渠道与我公司签署的合同主体为合作商或合作商子公司)发生不良合作记录的次数(每个渠道每发生一次均计入一次),按发生次数扣0.1分/次。 2.不良合作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实名制、涉诈、核实存在养卡行为、终端套利、中标营业厅合作但单方面不进驻(含备选商)或违约违规提前退出(含考核退出,退出一个厅算一次)。 (五)否决项 1.应标时合作商在中国移动全网社会渠道不良信用信息库中为“黑名单”的,取消竞标资格。 2.应标时合作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名单中的,取消竞标资格。 3.参选过程中恶意围标、串标(按照中国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的定义)被举报且查实,取消竞标、中选、进驻资格。 |
标包划分 |
划分1个标包包含12个厅店(其中城区3个,灌阳9个) |
中选商家公示媒介 |
中国移动官网(http://xxx.00000.xx) |
签订书面合同 |
与中选商家签订合作协议 |
履约保证金 |
一、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 (一)市区厅不低于2万、县城不低于1万、乡镇不低于0.5万元(标包包含多个厅,则标包按照每个厅应缴纳保证金的合计收取);终端公司可不缴纳保证金。 (二)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统一缴纳至各分公司收入户中。 (三)合作商保证金收据由分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并做台账记录。(待合作期满后合作商无违规及违约行为时再退回保证金;扣罚时如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扣除,则从业务激励中扣除)。 二、履约保证金扣罚规则 扣罚金额与季度绩效得分完成情况挂钩,若未达到相应绩效得分则需要扣减金额,具体如下: (一)季度周期内考核绩效得分未达到75分,扣减金额=50%保证金。 (二)季度周期内考核绩效得分为[75,90)分,则按完成区间进行线性扣罚,扣减金额=履约保证金 *(1-季度考核绩效分/90)。 (三)季度周期内考核绩效得分≥90分,则无需扣减保证金。 三、履约保证金扣罚操作流程 当合作商季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时,需要扣减一定金额,具体过程如下: 市公司计算出店厅考核季度需要扣罚的金额,由各单位根据当期业务激励实际结算金额导入业务激励扣罚,如出现扣罚金额大于业务激励实际结算金额时,则导入的扣罚金额为业务激励实际结算金额,剩余未扣罚金额在保证金进行扣罚,要求代理商在10个工作日交到公司基本户,若代理商未按时缴纳剩余未扣罚金额,要求代理商退场并不退还其保证金。同时各分公司在季度考核得分确定的15个工作日内函报在业务激励系统导入扣罚金额及保证金扣罚金额,并提供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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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租金及水电费 |
一、中选商家需支付营业厅中选标包租用场地租金、水电费。 (一)租金起评值的设置 1.招商时设置租金起评值,由合作商对租金进行承诺,纳入招商评分体系。 2.委托加盟厅基础值为整厅租金的15% 。 3.如合作过程中,因商圈、人流量变化、门面搬迁或续租等因素,分公司可以通过签报的形式对租金进行微调,原则上不能低于租金起评值。 (二)租金上限值的设置 挑战值为整厅租金100%。 (三)水电费收取 委托加盟厅水电费由合作商自理。 (四)租金、水电费缴纳流程 1.以季度为单位收取,进驻当月缴纳当季度的租金及水电费;后期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缴纳当季度的租金及水电费。缴纳至分公司收入户中。 2.合作商在存入租金及水电费时,需按缴纳项目分别存入,并按要求备注“XXX代理商XXX厅XXX年XXX季度/水电费/租金”。 3.如主动要求退出或因考核不合格提前离厅情况,需在退场前的7个工作日内将所产生的租金和水电缴纳完整,否则不退还保证金并缴纳违约金。 4.如遇我方原因终止合同,则按合同要求退还租金。 营业厅租金及水电情况详见附件1。 |
标包规则 |
中选标包的商家合作期内必须进驻标包区域内新增营业厅,否则需退出合作。如一个区域涉及多个标包,则由距离最近的中标商进驻。 |
业务考核标准 |
详见附件1。 |
2.2 招商人及项目名称
招商人、项目名称: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2.3 项目的确定和资金来源
招商人的本次招商项目已经批准,资金已落实。
2.4 应答人资格
2.4.1应答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有本次招商项目的相应资质和符合生产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商项目及所要求的售后服务的供应商,为参加本次招商活动的合格应答人。
2.4.2 应答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4.3 应答人应承担应答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5 应答费用
不论应答的结果如何,应答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准备和参与应答有关的费用。
2.6 招商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招商公告
第二章 应答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招商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五章 评审办法
第六章 应答文件
2.7 招商文件的澄清
2.7.1应答人对招商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招商人对招商文件进行澄清。
2.7.2招商人应当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招商文件的应答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7.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应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招商人应当相应顺延应答截止时间。
2.7.4招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通知所有购买招商文件的应答人,招商人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修改文件。
2.7.5所有关于招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招商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招商文件、招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8 招商文件的修改
2.8.1 在招商文件要求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招商人可以对招商文件进行修改。
2.8.2 招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应答人,应答人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修改文件。
2.9 应答文件的构成
2.9.1 应答函
2.9.2应答一览表
2.9.3xx诚信承诺书
2.9.4合同条款偏离表
2.9.5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姓名身份证明
2.9.6授权书
2.9.7承诺函
2.9.8其他(按招商文件应答人须知、技术规格要求、评审办法涉及需提供的有关文件)
2.10 应答文件的编写
2.10.1应答人应按照招商文件的内容编写应答文件,并对招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凡属于非实质性响应或应答文件产生重大偏差均会造成应答作废。凡属于细微偏差的将会由评审委员会做出不利于应答人的评审。
2.10.2应答人必须对招商文件中的 “合同条款前附表”、“技术规格要求”中的内容进行点对点应答。一般写明“满足”或“不满足”,需要说明的特殊部分,另注明在附件中解释。应答人应认真阅读招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应答人没有按照招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应答书没有对招商文件主要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应答人将承担可能导致应答作废的风险。
2.10.3 应答人提交的应答文件以及应答人与招商人就有关应答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应答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外国语言,但相应内容应译成中文(简体),在解释应答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中文繁简体语义、词义有不同解释的,按中国大陆中文简体的通常解释。
2.11 关于优惠条件
x项目不允许报优惠价。
2.12 应答报价
应答人应在应答单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的承诺完成量及服务。
2.13证明应答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2.13.1供应商资质包括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需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3.2供应商应自己承担项目的服务,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以转包、分包、委托等方式给第三人,不接受代理商或中介机构申请报名(需提供承诺书)。
2.13.3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应答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需提供承诺书)。
2.13.4 仅限入围商应答,入围商包含:终端公司、铁通公司、黑金商家、市级白金商家、市级黄金。
2.1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该人为应答单位法人及加盖公章),如为授权委托应答,必须提供相应加盖公章或手印并签字的授权文件。
2.14 应答保证金
x项目不涉及应答保证金。
2.15 应答文件的有效期
2.15.1应答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招商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应答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应答文件。应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应答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应答。
2.15.2在原定应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应答人提出延长应答有效期的要求。
2.16 备选应答方案
x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2.17应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17.1应答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编制正、副各一份应答文件。
2.17.2应答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章。
2.17.3应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确认。
2.17.4应答文件每页要求由应答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应答文件中“应答一览表”等重要表格以及凡出现应答人单位落款的地方必须盖单位公章。
2.18应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8.1 应答人应将“应答一览表”单独密封作为内层包封单独提交,并在包封上标明“应答一览表”字样。应答人应将应答文件的正本、副本密封在外层包封。包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章或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
2.18.2外层包封应写明招商人名称和地址、合同名称、项目名称、招商编号、并注明公开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18.3在外层包封上应写明应答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应答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2.18.4现场提交应答文件时,招商人应对符合招商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应答文件进行签收。
2.18.5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答文件退还给应答人。
2.19应答文件的提交、送达
2.19.1应答人必须在应答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将应答文件提交至应答人须知前附表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2.19.2招商人按应答须知第2.8的规定修改招商文件后,可以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推迟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商人与应答人以前在应答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应答截止时间。
2.1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2.20应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0.1应答人递交应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向招商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应答文件的书面要求并进行修改或撤回。在应答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和撤回应答文件。
2.20.2应答人的修改或撤回书面要求和修改后的应答文件,应按本须知第2.19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外层包封标明“修改”字样)。
2.21公开开标
2.21.1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或招商人委托的公证部门对应答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书面要求的应答文件不予开封。
2.21.2应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无效的情况将不予开封:
(1)应答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2)应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应答文件;
(3)国家及部委法律法规中有关无效应答的其他情况。
2.21.3公开开标时,招商人当众宣布参加本次招商的应答人个数及应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应答的“应答一览表”中的内容,“应答一览表”一般包括:应答人名称、应答总报价、交货期以及招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2.21.4公开招商内容填写在“开标记录表”中,由主持人、招商人、记录人以及其他在场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2.22评审由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进行
2.22.1评审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
2.22.2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保密。
2.23应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2.23.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应答人对所提交的应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作为评审报告的一部分。评审委员会不接受应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23.2xx、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应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应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3评审委员会对应答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应答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
2.24 应答文件的审核
2.24.1评审委员会将审查应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24.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与应答人进行澄清更正;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应答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应答将被拒绝。
2.24.3对于应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等的微细偏差,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应答人进行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微细偏差作出不利于该应答人的评审,量化标准应当在招商文件中规定。
2.24.4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委员会要审查每份应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应答应该是与招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性条文没有重大偏离的应答。对招商文件中加“※”或重体字标明的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重大偏离,将导致应答作废。
2.24.5公开招商之后,应答人不得要求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应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应答。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应答将被评审委员会视为应答作废:
(1)没有按照招商文件要求提供应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应答担保有瑕疵;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3)业绩不满足招商文件要求的;
(4)应答文件载明的招商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6)应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商文件的要求;
(7)应答文件附有招商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不符合招商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24.5评审委员会只对符合上述要求的应答进行评价和比较。
2.25 评审方法
评审方案采用综合评分法,包括商务部分(60分)、价格部分(40分)、扣分项、否决项。详见附件1。
2.26 关于标包划分
标包划分情况详见附件1。
2.27 相关人员的接触
2.27.1中选人确定后,招商人或委托招商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选人。
2.27.2中选通知书是招商应答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2.27.3中选通知书对招商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招商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28中选通知书
2.28.1评审委员会根据第五章规定的评审办法完成评审,并根据得分排名推荐中选候选人。
2. 28.2中选候选人名单将在应答人须知前附表所载明的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3日。
2. 28.3中选人确定后,招商人或委托招商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选人。
2. 28.4中选通知书是招商文件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2. 28.5中选通知书对招商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招商方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29 签订书面合同
2.29.1招商人在中选通知书中载x与中选人签订书面合同的时间地点,招商人与中选人不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29.2招商人在发送中选通知书的同时,将把招商文件中提供的合同格式连同签订合同的相关事宜同时发送给中选人。
2.29.3招商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按招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招商人与中选人可以就合同的其他事项,签订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的一部分。
2.30 履约保证金
2.30.1中选人在收到招商人的中选通知书后,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以银行保函格式或招商方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招商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2. 30.2 如果中选人没有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招商人有权取消该中选,招商人与中选人已经签订合同的,招商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中选人赔偿招商人的其他损失。在此情况下,招商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选候选人,或重新招商。
2. 30.3市区厅不低于2万、县城不低于1万、乡镇不低于0.5万元(标包包含多个厅,则标包按照每个厅应缴纳保证金的合计收取);终端公司可不缴纳保证金。
2. 30.4履约保证金扣罚规则:
2. 30.4.1季度周期内考核绩效得分未达到75分,扣减金额=50%保证金。
2. 30.4.2季度周期内考核绩效得分为[75,90)分,则按完成区间进行线性扣罚;扣罚金额=履约保证金 *(1-季度考核绩效分/90)。
2. 30.4.3季度周期内考核绩效得分≥90分,不扣罚保证金。
第三章 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甲方 |
名称、地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公司桂林灌阳分公司标包15第三次招商项目】 |
乙方 |
|
履约保证金 |
市区厅不低于2万、县城不低于1万、乡镇不低于0.5万元(标包包含多个厅,则标包按照每个厅应缴纳保证金的合计收取);终端公司可不缴纳保证金。具体详见2.30。 币种:人民币 形式:转账或现金缴纳到县公司收入户 |
合作方式 |
1、乙方利用甲方自有营业厅进行产品销售,同时大众厅必须承诺年度指定移动系统终端销量、承诺年度移动系统新入网发展量、承诺年度移动系统宽带发展量、承诺年度融合业务发展量、承诺年度厅店业务收入。承担营业厅的终端销售、业务办理、生态产品、异业、资金物流、销售人员的管理等工作,支付进驻营业厅每月租金和水电费;甲方将给予场地、营销案、宣传、业务激励等方面的支持。 2、乙方接受并服从乙方对其承诺终端销量,承诺新入网发展量,承诺宽带发展量、承诺终端发展量、融合业务发展量、承诺年度厅店业务收入等若干指标的考核。 3、合作方式:根据我公司要求办理相关业务。 |
付款方式 |
1、根据国家“营改增”政策要求,如交易事项纳入增值税应税范围的,合作商应当向我 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合作商拒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作商应赔偿我公司税款损失。
2、合作商按我公司的要求向我公司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作商承诺其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我公司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合作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合作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3、合作商应在接到我公司开票要求后开具发票,并须在开具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至我公司,我公司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合作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合格的,应在接到我公司要求后的【7】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达至我公司,合作商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合作商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我公司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同时,我公司有权要求合作商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我公司损失的,合作商还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包括不限于出现合作商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发票次数达【3】次的、合作商违约给我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合作商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我公司可终止合同,合作商应赔偿我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合作商在我公司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公司引商入店合作。
5、合作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发票的,合作商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合作商应按我公司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合作商应向我公司支付合同总价【2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我公司损失的,合作商还应予以赔偿;合作商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我公司将不予退还;我公司终止合同,合作商在我公司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公司委托加盟合作。
6、合作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我公司不能抵扣的,合作商应向我公司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我公司损失的,合作商还应予以赔偿。合作商未按我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的,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7、营销方案及业务激励政策按甲方当期最新业务激励标准或标包归属地公司要求执行,按月支付给代理商。 |
质量和服务 |
乙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严格按照国家“三包”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进行销售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不得销售翻新机、山寨机、不符合国家三包规定的终端、以及其他运营商制式手机。乙方应遵循诚信经营,不得通过欺诈行为骗取业务激励,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因欺诈行为获得的业务激励,已支付的将有权追回。 |
伴随服务 |
乙方应提供的伴随服务有: (1)要求100%登网。 (2)服从甲方在管理、服务、人员管理方面及经营业务的相关要求。 |
故障响应 |
售后服务遵循“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厂家售后服务中心无法解决的售后问题,则由销售商负责协调厂家处理,无法协调则由销售商负责。因售后服务引发的投诉则按我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违规扣罚方式 |
1、甲方按乙方承诺完成量的完成情况按季度进行考核,对未完成承诺完成量的乙方,将扣罚乙方履约保证金或按合作协议约定的扣罚方式和扣罚金额。乙方必须在10个工作日交到我公司基本户。 注:(1)合作期间如甲方因上级公司政策或其它原因需停止合作,导致进驻期不足考核期时长的,甲方在终止合作月对乙方不进行考核。 (2)按自然季度考核,如进驻不满一个自然季度则第一个自然季度暂不考核。 2、当乙方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或发生其他违规行为时,将扣除一定的保证金;保证金差额需在扣罚次月10日前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缴纳。 3、保证金扣罚后无需退出合作的,应补齐保证金差额方可继续合作。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合同条款约定。 |
争议的解决 |
友好协商/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3.1 说明
x合同条款是招商人(以下简称甲方)和应答人(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条款,并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
3.2 标的
乙方按招商文件规定自行承诺的业务量。
3.3 技术要求
乙方应按招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3.31乙方负责进驻营业厅的业务办理、售后服务的职责。
3.32乙方遵守并接受甲方规定的任何形式的社会渠道管理办法(如渠道巡检考核办法)及服务质量考核要求等。
3.33乙方需配合甲方开展各项业务类营销,如双机营销、中高端高危客户营销、校园营销,节假日促销等;需服从及配合甲方的市场统筹管理、调配工作。
3.34乙方承诺排他经营,与甲方公司签订排他协议。
3.35乙方承诺,在受理终端补贴类营销活动(例如银行卡担保购机、预存话费优惠购机等)时,必须开具足额合法增值税发票。
3.4 质量及人员保证
3.4.1乙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严格按照国家“三包”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进行销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3.4.2销售机型管控:乙方不得销售翻新机、山寨机、不符合国家三包规定的终端;只允许销售5G手机,允许销售合约机和裸机,不得销售其他运营商合约计划捆绑的终端以及其他运营商制式手机,不得销售三码、五码机,一经发现,招商方有权终止合作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4.3乙方应遵循诚信经营,不得通过欺诈行为骗取业务激励,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因欺诈行为获得的业务激励,已支付的将有权追回。
3.4.4乙方人员配备:(业务主管)入驻1个月内完成配置,未到位按1万/月扣罚;1个季度内完成承诺的营业人员数及配置营销车、行销人员,如在一个季度内数量低于承诺值累,则分别按3000元/人(营业员)、2200元/人(行销人员)进行扣罚。
3.4.5乙方销售人员在着装、用语、行为等方面符合甲方相关服务规范。
3.5付款方式及发票给出方式
3.5.1双方约定,在甲方“营改增”试点后,若交易事项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拒不履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由此造成甲方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金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3.5.2对于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在开票之后【7】个工作日内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现错误的,乙方应接到甲方要求后的【7】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甲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6保密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这些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甲方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3.7违约责任
3.7.1甲方按乙方承诺完成量的完成情况按季度进行考核,对未完成承诺完成量的乙方,将扣罚乙方履约保证金或按合作协议约定的金额。
注:(1)合作期间如甲方因上级公司政策或其它原因需停止营业厅合作商合作,导致进驻期不足考核期时长的,甲方在终止合作月对乙方不进行考核。
(2)按自然季度考核,如进驻不满一个自然季度则第一个自然季度暂不考核。
3.7.2当乙方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或发生其他违规行为时,将扣除一定的保证金;保证金差额需在扣罚次月10日前补充存入市公司基本户中。
(3)当乙方季度考核不达考核标准,将扣除一定的保证金。操作流程详见2.1应答前附表。
3.7.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包括不限于出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发票次数达【3】次的、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在甲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招商活动。
3.7.4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乙方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将不予退还;甲方终止合同,乙方在甲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招商活动。
3.7.5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7.6保证金扣罚后无需退出合作的,应补齐保证金差额方可继续合作。
3.7.7乙方应保证所有产品、宣传、服务、终端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均为移动业务范围,不允许销售或提供其它电信运营商的产品、服务、宣传、终端等销售工作,如因乙方在合作期内有销售、宣传其它运营商产品或服务等行为,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款项中扣除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出现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3.7.8如因乙方经营假冒、伪劣、违法的产品,严重损害甲方声誉,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取消其合作资格并扣除违约保证金。
3.7.9如因乙方违规经营、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客户投诉以及客户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负责解决,并按社会渠道管理办法、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等进行相应的扣罚。出现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3.7.10 乙方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无出现重大客户投诉及升越级投诉等,发现有上述行为并没有做出说明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3.7.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合同法约定
3.8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四章 招商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4.1 招商需求一览表
4.1.1关于划分标包:
具体标包划分及承诺完成量详见附件1。
4.2合作时间说明
4.2.1合作商应在2023年1月1日入驻。
4.2.2合作商合作开始时间以实际进驻营业厅时间为准。
4.2.3 为统一营业厅合作商的管理,本次营业厅合作商合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或下一批资格入围审核结果公告之日止。
4.2.4按合作代理商合同生效月进行考核,中途不能出现恶意退出现象,一经发现,邀请方有权终止合作、不给予业务激励结算及扣除50%履约保证金,最晚进驻时间不能晚于发送中选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内,邀请方完成组织工号配置,应答方完成保证金缴纳、人员招聘、岗前培训),否则邀请方有权提前终止合作。
4.3合作保证金及考核扣罚、退出规则
合作保证金:市区厅不低于2万、县城不低于1万、乡镇不低于0.5万元(标包包含多个厅,则标包按照每个厅应缴纳保证金的合计收取);终端公司可不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统一缴纳至分公司收入户中。
考核扣罚:扣罚金额与季度绩效得分完成情况挂钩,若未达到相应绩效得分则需要扣减金额,具体如下:
1.季度周期内考核绩效得分未达到75分,扣减金额=50%保证金。
2.季度周期内考核绩效得分为[75,90)分,则按完成区间进行线性扣罚,扣减金额=履约保证金 *(1-季度考核绩效分/90)。
3.季度周期内考核绩效得分≥90分,则无需扣减保证金。
退出机制(合作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保留要求其退出和启用备选合作商进行替补的权利并扣除标包保证金的50%):
(一)全区统一规则
1、厅内销售的终端未优先使用终端公司可供货源,且未使用智慧厅店系统及聚合支付统一收银系统,实现线上线下终端进销存及“四流”全掌控。
2、不服从进驻标包管理片区内新增空置的自有营业厅并接受相关考核。
3、不服从我公司对于厅内投入人员数量、区域布局、规划、建设、运营及装修、承担营业厅前台风险金账户资金预存、驻厅区域营业执照办理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4、不配合我公司对营业厅新的运营规划(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区域回收、经营区域、考核内容及业务/服务代理范围调整等)。
5、不配合厅店内终端和智家硬件同一主体运营的管理要求。
6、不执行我公司新政策调整相关要求。
7、未在属地市配备至少一名专职且常驻地市的管理人员,负责移动公司业务对接。针对有进驻标包有包含乡镇厅店的,未按要求同时在属地县级配备至少1名管理人员。
(二)违规类(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如出现严重侵害客户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不知情业务办理等),违反实名制,养卡,业务办理弄虚作假、存在诈骗行为,媒体曝光或社会影响极坏的违规事件等,除单方面终止合作外,并按照社会渠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合作期间出现重大客户投诉,或连续3起升越级投诉。
3、合作商因业务违规,根据相关管理规定需要清退。
( 三)违约类
连续2个季度考核(考核周期为自然季度),考核未到达75分。
未在约定时间内入驻(正常运营)。
签定合同之日起,未按承诺进行终端产品展陈及销售累计达30天。
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水电等费用且拖欠金额达到已缴保证金,在催缴通知下达10日不进行整改。(四)服务质量类(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进驻商未遵循诚信经营,通过欺诈行为骗取业务激励,除解除合同外并不予支付因欺诈行为获得的业务激励,已支付的将有权追回。
不服从移动在管理、服务、人员管理方面及经营业务的相关要求。
(五)其他
铁通公司直接进驻的多次招商流标后的厅店,以及个别位置偏远、效益低、无终端销售能力的乡镇厅店,考核内容及方法同其他合作商一致,如考核不达标只进行履约保证金的扣罚,可不退出。
4.4其它要求
4.4.1可开展终端、生态、异业等产品销售。
4.4.2 终端销售合作商负责进驻营业厅的终端售前供货、售中营销、售后服务的职责。
4.4.3展陈销售的5G制式手机原则上要求市区、县城营业厅不低于20款,乡镇营业厅不低于12款。允许销售合约机和裸机,不得销售同业者合约计划捆绑的终端,不得销售三码、五码机、翻新机,一经发现,邀请方有权终止合作,并对该代理商追缴相应的损失赔偿。
4.4.4要求终端销售合作商在厅内销售机型的价签,须按我公司给出的销售指导价统一标注,不允许出现同一营业厅内,同款机型价签标注不同销售价。
4.4.5不得销售翻新机、山寨机、三码、五码机等不符合国家三包规定的终端、以及其他运营商制式手机。
4.4.6合作商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严格按照国家“三包”等维护
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进行销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遵循“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承接自行销售的终端售后服务工作
4.4.7要求100%登网。
4.4.8人员配备要求:入驻1个月内完成业务主管配置,未到位按1万/月扣罚;营业员不少于承诺的营业人员数及配置营销车、行销人员,如在一个季度内数量低于承诺值累,则分别按3000元/人(营业员)、2200元/人(行销人员)进行扣罚。
4.4.9新建渠道要求:入驻半年内完成新建,未完成按1万/月/点扣罚。
4.4.10 遵守并接受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组织的任何形式的社会渠道管理办法及服务质量考核要求等。
第五章 评审办法
5.1评审原则
5.1.1评审时,以招商文件指定的评分方式为依据计算。
5.1.2按承诺新入网业务量,承诺家庭宽带新增业务量,承诺终端销售量按约定的计分标准进行评分,投标值小于等于基准值或大于挑战值,则视为无效应答;
5.2评审程序
5.2.1采用综合评估法。
(1)首先进行符合性检查,全部符合要求的应答文件进入详细评审。
(2)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应答人进行商务部分、价格部分、技术部分、扣分项评审: 评审委员根据招商文件的要求以及应答文件的应答进行独立评审打分。
(3)算术性评审,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核查应答人报价组成是否出现明显计算错误(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与应答人进行澄清更正;若应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按照招商文件的价格计算方法计算出每个应答人的价格得分。
(4)评分汇总计算排名:将各评审专家对每个应答人的评分相加平均,计算出每个应答人的商务部分、价格部分、扣分部分的最后分数,与每个应答人的价格得分相加后计算出每个应答人的最终综合得分,评审委员会以每个应答人的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列出每个应答人的排名顺序,根据每个应答人的排名顺序推荐出中选候选人。
5.3评分方法
序号 |
评选因素 |
评选标准 |
页码 |
1 |
供应商资质 |
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需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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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承诺书 |
供应商应自己承担项目的服务,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以转包、分包、委托等方式给第三人, 不接受代理商或中介机构申请报名(需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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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承诺书 |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应答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包含按移动公司规范要求支付自营厅进驻区域每月租金、电费等(需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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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承诺书 |
1、承诺竞标时未在中国移动全网社会渠道不良信用信息库中为“黑名单”。 2、应标时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名单中。 3、参选过程中不进行恶意围标、串标(按照中国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的定义)。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5、我方将自己承担项目的服务,不将项目全部或部分以转包、分包、委托等方式给第三人。 6、我方将自行承担应答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包括按照移动公司规范要求支付租金及水电费、垃圾费等)。 7.合作商承诺在厅内销售的终端需优先使用终端公司可供货源,且在营业厅内使用智慧厅店系统及聚合支付统一收银系统,实现线上线下终端进销存及“四流”全掌控,否则移动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8.服从进驻标包管理片区内新增空置的自有营业厅并接受相关考核,否则移动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9.服从我公司对于厅内投入人员数量、区域布局、规划、建设、运营及装修、承担营业厅前台风险金账户资金预存、驻厅区域营业执照办理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否则移动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10.如我公司对营业厅有新的运营规划(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区域回收、经营区域、考核内容及业务/服务代理范围调整等),提前30日告知合作商后,合作商需无条件配合,否则移动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11.服从厅店内终端和智家硬件原则上应为同一主体运营的管理要求,否则移动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12.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最新政策执行,否则移动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13.承诺进驻我公司营业厅后,在属地市配备至少一名专职且常驻地市的管理人员,负责移动公司业务对接。针对有进驻标包有包含乡镇厅店的,未按要求同时在属地县级配备至少1名管理人员。 否则我公司有权终止所有营业厅的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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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并注明该人为应答单位法人及加盖公章),如为授权委托应答,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
|
要求必须提供的文件均必须提交,提交的文件必须要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能参与评分。
5.3.2采用综合评价法
综合评价中,商务部分占比60%,价格部分占比40%,扣分项及否决项。
5.4 中选标准
5.4.1符合以下条件的、被评审委员会综合评价排名前列的应答人为中选人:
(1)评审小组通过综合评价法,每个标包按照应答得分6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排序,由综合得分排名第1的应答商中选,剩余未中选的有效应答商按得分高低作为备选应答商。仅有1位应答人的,资质符合且承诺任务符合最低要求可评分确定合作商。
(2)相同得分情况下给予差异化优先进驻权:在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进驻权由高至低分别为终端公司、铁通公司、黑金商家、市级白金商家、市级黄金,同级别又同分的商家则按照鹏程商户综合评估得分从高至低排名。
(3)同一应答商在同一批招商中中选地市的标包数量不高于不超过3个,如超3个,则按分公司规模(同一县分按标包号先后)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取标包。超出标包数的有效应答则成为第一备选。终端、铁通公司不受此条限制。
(4)针对流标标包(含中选商、备选商均不进驻),可重新组合厅店按标包针对入围商开展第三次招商,如再流标,可由市公司将标包拆分为按单厅对非入围商一同开展招商(评审标准、流程参照营业厅招商合作标准制定,招商方案、结果须经市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审议通过),如仍然流标,可由终端公司/铁通公司/自有人员直接进驻,由终端公司进行统一供货。
第六章应答文件
应答文件密封件内外封套格式:
应答文件密封件外层封套格式
2022-2024年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桂林灌阳分公司标包15第三次招商项目 应答文件 应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私章) 应答人地址: 应答标包号:
年 月 日 |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2022-2024年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桂林灌阳分公司标包15第三次招商项目 应答文件 (正本/副本)
应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私章) 应答人地址: 应答标包号:
年 月 日 |
6.1 应答函
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2022-2024年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桂林灌阳分公司标包15第三次招商项目,应答人 x x x 作为我方应答者正式授权被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次应答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应答文件,正、副本各1份,包括如下等内容:
应答函
资格证明文件
应答承诺销售量一览表
xx诚信承诺书
合同条款偏离表
经营者姓名/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书
授权书
承诺函
其他(按招商文件应答人须知、技术规格要求、评审办法涉及需提供的有关文件)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宣布同意如下几点:
1、应答人将按招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应答人已详细审解读全部招商文件。
3、遵从本应答有效期为90天。
4、如果在公开开标后我方在应答有效期内撤回应答,或提供虚假的文件和材料,或中标后不进驻的,将按照贵方要求,缴纳与招商文件中履约保证金最低缴纳标准相等数额的人民币金额。
5、我方承诺,与贵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我方不是贵方的附属机构。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应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我方承诺:我方不得将本次招商或合同的有关资料向第三方透露。
8、在整个招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若中选,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与本应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邮编:
传真电话电子邮箱:
应答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6.2 应答一览表
应答人名称:
招商项目:2022-2024年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桂林灌阳分公司标包15第三次招商项目
标包/标段:
6.2.1应答表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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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有意向进驻贵公司营业厅开展业务发展,对有意向的标包和区域承诺任务值详细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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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分公司 |
包含区域 |
营业厅 |
承诺季度缴纳租金(元) |
承诺年度终端销量 |
承诺年度入网量 |
承诺年度宽带量 |
承诺年度融合业务量 |
承诺厅店年度业务收入 |
承诺人员数 |
重点承诺项目 |
举例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选项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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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填写应答标包时注意:选择应标的标包需正确填写各项承诺值,未填写承诺值或应答标包内任一厅店的承诺值低于该厅的基础值,否则该承诺项得分为0;如超挑战值则取挑战值,后期缴纳也挑战值缴纳。重点承诺项目需根据标包类型整体承诺,不可单项承诺,仅填写承诺选项,承诺则按相应得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说明〕:此表应按“应答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密封单独提交。
6.3 xx诚信承诺书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为确保招商活动公平、公开、公正开展,推进xx诚信建设,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保障招商活动中各方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在参与中国移动招商工作时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xx、诚信的原则,恪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并抵制不xx、不诚信行为。
二、严格杜绝以下行为:
(一)给予或以借用等名义向利害关系人提供财物;
(二)向利害关系人提供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向利害关系人赠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四)支付应由利害关系人负担的费用或报销票据;
(五)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资质证明、资信证明、财务证明等材料;进行虚假承诺、夸大产品或服务性能和质量等指标;泄露中国移动商业秘密;与其他单位相互勾结、串通,用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竞争者,干扰公平竞争;
(六)其他影响招商活动公平、公开、公正开展及损害中国移动经济利益、形象和声誉的不xx、不诚信行为。
三、我公司在参与中国移动招商活动过程中,如利害关系人存在违反有关规定、有失公平或以各种形式向我方及我方人员索取各种利益的行为,我公司将及时向中国移动工作团队的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部门举报或投诉,也可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
四、根据中国移动关于特定关系人与特定事项申报的规定,中国移动招商相关人员将对是否与潜在供应商存在特定关系人、特定关系及请托事项进行申报。我公司将配合中国移动以上相关规定,不隐瞒与中国移动招商相关人员存在的特定关系人及特定事项,并承诺如存在虚假的情况,愿意接受中国移动的相应处罚。
五、我公司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将全力支持、配合中国移动有关部门对有关不xx、不诚信行为的调查。
六、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自愿接受中国移动依据中国移动相关规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施对我公司进行严肃处理: 在中国移动内网公示、取消参选/中选资格、列入负面清单、长期终止与我公司合作等。
我公司不xx、不诚信行为造成中国移动经济损失和损害中国移动社会形象或声誉的,由我公司予以赔偿。
七、本xx诚信承诺书经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八、xxx诚信承诺书的效力范围既包括招商阶段的行为,也包括合同签订及履行阶段的行为。
九、本承诺书以上所称利害关系人主要包括中国移动招商有关工作人员、招商有关工作人员亲属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招商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等。
十、本xx诚信承诺书一式三份,由中国移动执两份,承诺方执一份。
十一、中国移动监督检查部门举报及投诉渠道:
公司招商监督电话设置地点:广西桂林市七星区毅峰南路18号,号码为:13507733311(罗女士)/18877335188(张先生),接听时间:09:00-12:00,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应答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签字)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6.4 合同条款偏离表
合同条款偏离表
应答人名称: 标包:
序号 |
招商文件条目号 |
招商文件的合同条款 |
应答文件的合同条款 |
说明 |
1 |
履约保证金 |
全部 |
全部 |
|
2 |
合作方式 |
全部 |
全部 |
|
3 |
付款方式 |
全部 |
全部 |
|
4 |
质量和服务 |
全部 |
全部 |
|
5 |
伴随服务 |
全部 |
全部 |
|
6 |
故障响应 |
全部 |
全部 |
|
7 |
违规扣罚方式 |
全部 |
全部 |
|
8 |
争议的解决 |
全部 |
全部 |
|
|
|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 应答人应按照招商文件要求,根据“合同条款”内容逐条点对点作出全面应答。完全满足的内容,应答“满足”,对响应有差异的,应答“不满足”或“部分满足”,回答是“部分满足”的,应答人应提供详细的解释说明。
6.5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姓名身份证明
应答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职务: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应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应答人: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说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若应答人所在地区工商管理部门不颁发证书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6 授权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应答人名称)授权我单位(职务或职称)(姓名)为我单位本次应答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采购项目应答活动的一切事宜。该授权代理人做出的所有承诺说明,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承担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招商项目结束止,特此授权。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手机号码: 邮箱:
应答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授权委托书所签发的代理期限必须涵盖代理人所有签字为有效的时间。
2、委托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3、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买卖。
4、代理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参加应答,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招商人。
6.7 承诺函
[说明] 应答人就以下内容提供相关承诺函: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我方就应答招商项目2022-2024年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桂林灌阳分公司标包15第三次招商的要求的相关资格检查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竞标时未在中国移动全网社会渠道不良信用信息库中为“黑名单”。
2、应标时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名单中。
3、参选过程中不进行恶意围标、串标(按照中国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的定义)。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5、我方将自己承担项目的服务,不将项目全部或部分以转包、分包、委托等方式给第三人。
6、我方将自行承担应答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包括按照移动公司规范要求支付租金及水电费、垃圾费等)。
7.合作商承诺在厅内销售的终端需优先使用终端公司可供货源,且在营业厅内使用智慧厅店系统及聚合支付统一收银系统,实现线上线下终端进销存及“四流”全掌控,否则移动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8.服从进驻标包管理片区内新增空置的自有营业厅并接受相关考核,否则移动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9.服从我公司对于厅内投入人员数量、区域布局、规划、建设、运营及装修、承担营业厅前台风险金账户资金预存、驻厅区域营业执照办理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否则移动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10.如我公司对营业厅有新的运营规划(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区域回收、经营区域、考核内容及业务/服务代理范围调整等),提前30日告知合作商后,合作商需无条件配合,否则移动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11.服从厅店内终端和智家硬件原则上应为同一主体运营的管理要求,否则移动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12.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最新政策执行,否则移动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13.承诺进驻我公司营业厅后,在属地市配备至少一名专职且常驻地市的管理人员,负责移动公司业务对接。针对有进驻标包有包含乡镇厅店的,未按要求同时在属地县级配备至少1名管理人员。
否则我公司有权终止所有营业厅的合作。
应答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 期:
6.8其他
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应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按招商文件应答人须知、技术规格要求、评审办法涉及需提供的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