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350122]FJXFZB[TP]2024001-1
合同编号:[350122]FJXFZB[TP]2024001-1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 连江县琯头镇中心卫生院
住所地: xxxxxxxxx000x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传真:
乙方: 四川易力达净水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 xxxxxxx0000x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
根据项目编号为[350122]FJXFZB[TP]2024001-1 的 血透反渗透水处理机系统、血透室整体管路改造及旧水机房设备迁移、小循环配套采购(二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组成部分
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二、合同标的
单价(元):276,800.00 数量:1.00 单位:台 总金额(元):¥ 276,800.00
品目编码 | A02322100 | 品目名称 | 体外循环设备 |
采购标的 | 血透反渗透水处理机系统 | 品牌 | 力达 |
产地类型 | 国内 | 国别(地区) | 中国 |
产品属性 | 无 | ||
规格型号 | LDM-IV-B |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陆仟捌佰元整 ( ¥276,800.00 )三、合同金额
3.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陆仟捌佰元整 (¥276,800.00 元);
3.2合同总价组成:无;
3.3其他需说明事项:无;四、合同标的交付
4.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4.4供货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产品,其技术指标、型号须符合相关要求。供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原装进口产品(设备)交货时须提供中文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装箱单、商检证明等资料。制造编号与包装箱编号应一致。
(2)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除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另有要求外,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应当参照财政部办公厅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
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无
(4)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5)其他供货要求:无
五、质量标准及要求
5.1质量标准及要求
(1)乙方应确保所有产品质量均需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
(2)其他质量要求无
5.2节能环保产品要求无
5.3质量保证范围、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范围:自项目验收正式交付医院使用之日起,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质保内所有硬件免费保修
、所有软件终生免费升级、上门维修服务及零配件更换均免费。(乙方承诺设备自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1年,在质保期内,由于元件缺陷或设备缺陷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并更换相关零配件,基于原水、使用频率、工作量以及需要达到的水质要求导致的相关耗材不包含在质保范围内。)
(2)本合同乙方所供应的货物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售后服务应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约定执行,具体如下:
①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设备,合同包1、合同包2提供 1年(国家或厂家对设备或配件另有约定更长免费保修期限的从其约定)原厂免费保修和软件升级服务。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
➁.供应商在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 2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报采购人备案,x 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如质保期内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供应商无条件换货;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被采购人在验收合格日起半年内累计有五次以上投诉质量方面相关问题等影响采购方正常使用的,供应商需无偿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半年内累计有十次以上投诉质量方面相关问题等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还应予以赔偿。供应商视自身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③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供应商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④为保证采购人设备的正常运行,供应商应根据设备运行状况提供每年4次以上的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和每年1次以上的定期较准,并提供详细检测清单的维修报告。设备发生故障维修及保养事件,必须到设备部门备案登记。维护保养的次数与内容、更换维修备件的数目需详细记录,相关文件交采购人存档。各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质保期和售后服务承诺。
➄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供应商应在设备使用地区指定有维修能力的代理机构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质保期后出现故障,并只能收取配件成本费,不收取上门维修费及差旅费。如遇供应商兼并或代理商不再代理该产品, 供应商需做好移交手续,原合同和协议一切条款继续有效
5.4商品安全责任
商品安全责任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无
六、安装调试、验收及退、换货
6.1安装调试、验收应按照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 1)合同签订后,由供应商负责将合同规定的设备数量送到安装地点,设备通过采购人确认后,由供应商指派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
。采购人将安排专人配合,并提供安装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 2)供应商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调试,并向采购人安排的工作人员介绍设备功能。
( 3)设备安装、调试的完工期须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
( 4)验收标准:设备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供应商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 5)到货验收:设备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供应商和采购人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设备、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供应商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产品验收标准、技术资料、系统安装手册、系统管理员手册、用户使用手册、出厂明细表(装箱单)、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和试验方法、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其它应提交的资料等)、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
(6)最终验收: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
签名。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设备质量有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若供应商提供产品一直无法通过采购人最终验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在此期间,供应商在采购人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 不邀请。 ☐ 邀请,具体如下:
6.3本项目是否邀请专家参与验收:
☐ 不邀请。 ☐✓
邀请,具体如下:
6.4本项目是否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 不邀请。 ☐ 邀请,具体如下:
6.5履约验收: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相关材料验收。
6.6退、换货:无
6.7其他:无
七、资金支付方式、条件和时间
期次 | 支付金额(元) | 计划支付日期 | 收款人 | 支付说明 |
合同签订后,全部货物交 | ||||
1 | 249,120.00 | 2024-08-31 | 四川易力达净水设备有限公司 | 货并最终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提供相应发票,达到 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 |
付合同总金额的90.0%。 |
期次 | 支付金额(元) | 计划支付日期 | 收款人 | 支付说明 |
2 | 27,680.00 | 2025-02-28 | 四川易力达净水设备有限公司 | 正常运行6个月后,成交人提供相应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
八、履约保证金无
九、合同期限无
十、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交付的合格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2%的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情形无
10.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每周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60天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2)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还须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交货、安装、培训、维修、保养等服务,甲方可采取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及罚金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约定继续履行的补救办法,同时按延期天数双倍延长保修期。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赔偿费均按每周迟交设备的投标报价或合同成交价百分之五(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设备的
投标报价或合同成交价的百分之二十(2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
权选择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货、退款及交纳赔偿金、罚金,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其他违约情形无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保密条款
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12.2其他无
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
13.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3.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合同其他条款
无
十五、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5.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甲方叁份,乙方壹分份;副本0份,无
15.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
15.6其他无
十六、合同附件中标通知书
甲方(采购人): 连江县琯头镇中心卫生院(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xxx
纳税人识别号:1235012248834720XG
开户银行:无账号:无
乙方(中标或成交人): 四川易力达净水设备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 xx
纳税人识别号: 91510124MA6CMNBA32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光支行账号:1001300001052379
签订地点:连江县琯头镇中心卫生院
签订日期:2024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