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编号HXZX2020-BS-C- 004号采购文件及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委托方(简称“甲方”)和受托供应商(简称“乙方“)双方就此次成交的和丰楼一楼、三楼报告厅装修工程项目的成交事 宜,签订本合同书。
甲方(甲方):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地址:xxxxxx000x
xx(xxx):苏州顺上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地址:xxxxxxxx000x0x(xxxxxxx209/211)
根据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编号HXZX2020-BS-C-004号采购文件及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委托方(简称“甲方”)和受托供应商(简称“乙方“)双方就此次成交的和丰楼一楼、三楼报告厅装修工程项目的成交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和丰楼一楼、三楼报告厅装修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工程内容:
和丰楼一楼、三楼报告厅装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6.工程承包范围:
和丰楼一楼、三楼报告厅装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二、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伍万捌仟元整(¥:1158000.00元);
五、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x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x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十、签订地点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x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合同一般条款
一、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
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采购文件。
有关图纸。
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率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供的服务,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的要求。
根据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维修养护服务进行验收,如果服务的质量与合同不符或证
实服务的质量有缺陷的,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服务质量保证期均自服务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
三、对项目服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对项目服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服务质量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
xxx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四、合同价款和支付
合同价款和支付
x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付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款项:
合格的发票。
考核证明。
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五、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合同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中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服务不合格从而造成不良后果,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六、索赔
索赔
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在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乙方同意退服务,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保险费、检验费。
用重新提供的服务来弥补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七、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采购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乙方提供履约保函,则应按照第三章所给定格式或甲方可接受的其他格式提供。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三天内退回。
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合同的解除
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有些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九、合同的生效
合同的生效
x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采购单位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生效。
十、争议解决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施工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合同份数
x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未尽事宜
x合同未经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解释。
合同的特殊条款
1、合同价款及调整:
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机械设备、利润、税金及政策规定的各项应有的全部费用。投标单位应确认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并计入总报价。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确需调整合同金额的,经市财政局批准同意后,根据追加的采购计划签订补充合同,但全部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超过部分财政部门不予安排资金。在履行合同时,发生工程变更的,按照工程变更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要求进行审计。
施工总工期为4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因承包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按每延误一天处以10000元进行罚款。
2、工程预付款、进度:
(1)工程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根据《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涉及工程招投标标书制作有关格式条款的通知》(xxx字〔2007〕10 号),工程验收通过后支付到应付工程款的70%(绿化工程为60%),应付工程款=合同价款+审计后的变更价款,在未经审计的情况下,应付工程款=合同价款。项目竣工结算经过审计后,除质量保证金之外,按审计的结算金额支付;
(3)工程验收通过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凭汇款凭证至财务处开具收据,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的14天内退回履约保证金(无息),凭借财务处开具的收据。
(4)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年。
(5)工程保修期:本工程的保修期为2年。
3、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1)甲供材料、设备无。
(2)乙供材料、设备全部乙供。
4、本工程为财政投资项目,以审计机构审定结果为建设项目价款结算依据;
5、工程施工期间涉及安全由乙方全部负责,涉及安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6、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凡因施工单位责任,经验收达不到合格要求,必须返工到合格并承担因返工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7、承包人应当办理有关施工现场交通、环卫、施工噪声等管理手续,若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8、工程未交付之前,承包人应自始至终对成品进行保护和防止丢失。
9、如工程结(决)算核减金额超过送审总价的7%,则其结算、决算审计费用的浮动部分中,超过7%部分按核减造价4%计算确定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10、(1)追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2)原合同金额10%以内的追加费用,限于原合同内工程清单数量调整增加的工程费用,原合同外工程内容不得计入。
小额工程在履行合同时,发生工程变更的,按照工程变更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要求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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