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浙江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
浙大工〔2020〕18 号
中国教育工会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工会活动有关合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工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大学合同管理(试行)》(浙大发〔2018〕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x实施细则所称合同,是指中国教育工会浙江大
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工会)、中国教育工会浙江大学各院级委员会(以下简称各院级工会)因开展工会活动需要,以校工会或各院级工会名义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二章 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 校工会为学校工会活动有关合同的主管部门,负责主管范围内合同的归口管理工作,按照合同主管部门的相应
职责要求做好合同各项管理工作。
第四条 校工会以“中国教育工会浙江大学委员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校工会既是合同主管部门同时也是合同承办单位。校工会法定代表人是工会活动有关合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校工会10万元以上大宗物品及节日慰问品采购的合同审批签字。按照学校“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合同管理体制,校工会法定代表人授权校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领域有关的合同进行审批签字,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五条 校工会负责对各院级工会活动有关合同进行归口管理和监督评估。校工会授权各院级工会为合同承办单位,可在组织开展工会文体、春秋游、疗休养等各类工会会员集体活动中,直接以各院级工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由各院级工会主席负责审批签字,并在订立合同后、工会活动经费报销时递交校工会备案归档。
第六条 校工会、各院级工会应建立合同台账,校工会办公室、各院级工会应及时填写合同台账登记表,全面、连续地掌控合同履行过程。
第三章 合同的分类
第七条 工会各类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且科学规范。工会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一)学校、校工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主要用于工会节
日慰问品、活动xxx、服务的采购等。
(二)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统一制订的合同示范文本。主要用于疗休养、春秋游活动等。
(三)其他合同。主要指小额零星采购及服务等有关合同。
第四章 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 合同订立前校工会、各院级工会应当请法律专业人士对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完备、严密。
第九条 合同订立前,合同承办单位应仔细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与履约能力情况,原则上应要求对方出具相应的法人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书、经营许可证书、资产负债表、银行资信证明、机构或者企业的章程、授权委托书、承办人员的个人身份证明等能够证明其身份、资信的文件,必要时可要求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十条 合同审批和签订程序如下:
(一)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对外签订合同时:以校工会名义对外签约的,由校工会内设部门相关负责人起草合同文本,经分管主席审查同意后方可签订。以各院级工会名义对外签约的,由各院级工会经办人员起草合同文本,经各院级工会主席审议同意后方可签订。但对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条款有所改变或增减条款时,合同文本签订前仍须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未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对外签订合同时:以校工会名义
对外签约的,由校工会内设部门相关负责人起草合同文本,经合法性审查、分管主席审查同意后方可签订。以各院级工会名义对外签约的,由各院级工会经办人员起草合同文本,经合法性审查、各院级工会主席审议同意后方可签订。
第十一条 未经校工会法定代表人同意或授权,校工会各内设部门、各院级工会和个人均不得以校工会、各院级工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 对外签订的合同原则上不少于一式肆份。交合同相对方一份,校工会内设部门或各院级工会留存一份,校工会办公室备案一份,工会财务档案室归档一份。
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变更和终止
第十三条 在合同履行环节中,校工会、各院级工会应对合同的履行情况、履行进度的进行跟踪管理,建立合同履行情况评估制度,定期对合同履行的总体情况,特别是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分析评估发现合同履行中存在的不足,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十四条 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异常情况,包括情势变更、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有足够证据表明其可能违约、需要变更
(解除)合同或发生履约争议等情形,经办人员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必要时应及时咨询学校法律事务办公室,请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参与处理,加强法律风险防范。
第十五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合同
订立时的审批程序通过后,方可办理。
第六章 合同的用印、登记、编号、备案和归档
第十六条 以校工会名义签订的合同使用校工会对外印章,并严格遵守校工会印章使用规定。以各院级工会名义签订的合 同使用各院级工会印章,并做好使用登记台账。超过两页的合 同文本必须加盖骑缝章。
第十七条 校工会、各院级工会应当建立合同连续登记、编号制度,按年度将合同文本及所有与合同有关的完整资料交校工会财务档案室归档。
第十八条 校工会的合同由校工会办公室登记、编号、归档。各院级工会合同随各院级工会活动经费报销时交校工会登记、编号、归档,各院级工会留底一份,并做好登记、保管工作。第十九条 校工会应将归口管理范围内签订的所有合同通
过信息化管理或其他方式向法律事务办公室备案,方便法律事务办公室查询各合同主管部门归口管理领域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x实施细则由中国教育工会浙江大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x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校工会货物采购合同范本
2. 校工会服务采购合同范本
附件一
使用指引: 本范本适用于以工会经费采购相关货物的示范文本。使用本范本对外签约时, 本处指引内容应删除。
工会货物采购合同
供方: | 合同编号: |
需方: | 合同签约地: |
签约日期: |
经过供需双方协商,就需方向供方采购 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
合同标的: (单位:人民币 元)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产地 | 计量单位 | 单价 | 数量 | 合计金额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注:交货地点和需方地址: 第二条:质量保证
1、质量功能标准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定,以及供方提供的技术指标中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2、供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技术规格、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规格参数、样品不符,需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供方承担。
3、供方保证其所供商品系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如果供方所供商品与第三方出现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供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合同签订后,供方须将所供商品安全运至指定地点。
供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需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2、在所供商品交付使用时,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提供产品合格证和必备的附件。
3、交货日期为 。第四条:验收
供方将所供商品运至交货地点,由需方负责验收。如发现有重大的质量问题,双方均同意提请国家法定检测机构鉴定,如检测结果证明产品无质量问题,需方承担检测费用;如检测结果证明产品有质量问题,供方承担检测费用,供方同意需方无条件退货并支付给需方货款总价 20%的赔偿金。
第五条:服务
1、供方在接到需方的订单后及时处理并反馈订单处理信息。
2、供方提供门对门的快速送货服务,由此所发生的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需方另行承担。第六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支付方式:货物运抵安装现场清点无误且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货款,同时供方开具发票。需方在收货后如发现货物内在质量问题,仍有权向供方主张退换货。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供方逾期 30 日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供方逾期交货达 30 日,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
4、凡属质量、数量等问题,供方需负全部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5、遇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解决。第八条:争议解决
针对本合同内容或本合同履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供方、需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执贰份,需方执贰份。
供方:(公章) | 需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
(签字) | (签字) |
地址: | 地址:xxxxxxxxxx 000 x |
xx: | xx:000000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农行浙大支行紫金港分理处 |
帐号: | 帐号:19042201040001681 |
统一信用代码:81330000779391104H 发票抬头:中国教育工会浙江大学委员会 |
3、谈判记录等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相关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附件二
工会服务采购合同
供方: | 合同编号: |
需方: | 合同签约地: |
签约日期: |
经过供需双方协商,就供方向需方提供 服务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服务项目清单及合同价格
合同标的: (单位:人民币元)
服务内容 | 地点 | 计量单位 | 单价 | 数量 | 合计金额(含税)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第二条:服务质量保证
1.供方保证本合同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行业规定,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如果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与第三方出现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供方承担。
2.供方须具备执行相关服务的资质及能力,保证合同中所提供的的服务符合需方对场地、设备、技术保障等相关服务要求,并保证质量、安全及效果。
3.供方在接到需方的服务需求后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信息。
4.需方具体服务要求见详细清单并作为合同附件。
5.需方配合供方在服务期间的协调工作,以便供方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第三条:服务时间、地点
1.服务日期: 。
2.服务地点: 。
第四条:验收
需方在服务结束后进行服务验收并确认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无误及质量、效果等合格。服务期间,需方对供方的服务有不满意之处,有权提出改进建议,供方应及时改进。
供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需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第五条:服务款的支付
服务结束并验收合格后,需方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服务款,同时供方开具发票。第六条: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供方逾期 30 日不能履行合同的,还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需方还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前的服务不计费。
2.需方逾期支付服务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偿付逾期款项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凡属服务质量、数量等问题,造成需方重大损失与影响的,供方须负全部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需方律师费用等由供方负责。
4.遇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解决。第七条:争议解决
针对本合同内容或本合同履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供方、需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执贰份,需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谈判记录等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相关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供方:(公章) | 需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
(签字) | (签字) |
地址: | 地址:xxxxxxxxxx 000 x |
xx: | xx:000000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农行浙大支行紫金港分理处 |
帐号: | 帐号:19042201040001681 |
统一信用代码:81330000779391104H 发票抬头:中国教育工会浙江大学委员会 |
4.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均为合同的变更,提出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阐明理由,经供、需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