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NJMUZB3012022018 (JG066022X92315)
南京医科大学医疗电子嵌入式
开发系统实验箱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NJMUZB3012022018 (JG066022X92315)
南京医科大学
2022年6月
目 录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8
南京医科大学就医疗电子嵌入式开发系统实验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相应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医疗电子嵌入式开发系统实验箱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NJMUZB3012022018(JG066022X92315)
二、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9.425万元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二)该项目一律采用人民币报价(包干价),其他币种报价不予接受,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三)如为进口设备,需提供免税报价。
四、投标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注:分别提供纸质材料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提供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时间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进口设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信息及方式
1、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以上网页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联系人: x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信息
(一)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年6月2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6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2室
(二)开标时间:2022年6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xxxxxxxxxx00xxxxxxxXx00xxx0x
(x)投标文件接收要求: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在标书封面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逾期送达及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逾期送达及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四)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必须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需要现场澄清的问题,投标商代表未到场书面澄清确认的,后果自负。
七、投标保证金
x次招标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一)投标文件未加盖公章、法人或者授权代表未签字;
(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
(三)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
(四)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五)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x老师 电话:000-00000000
项目需求方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地址: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明达楼108室(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
十、其他
1、本项目在南京医科大学网发布公告。
2、投标人应当从南京医科大学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不安排现场勘查和标前会议;
4、本次招标不需要提供样品。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 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x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5)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8.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南京医科大学校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资信证明文件、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等部分。
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 投标人应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11.3 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 投标人应提交根据采购项目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5 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样品、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2、供货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12.3 有关费用处理
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进口设备一律采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外贸代理费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2.4 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5 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和投标货物说明
13.1 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3.2 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3.3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4.1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4.2 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4.3 培训计划;
14.4 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5.2 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5.3 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必须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6、投标保证金
x项目无须缴纳保证金。
17、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8.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1)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
(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 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9.2 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0.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1.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 采购人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未现场参加的授权代表视为同意开标,如有需要现场澄清而未到场的授权代表后果自负。
22.2 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采购人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
22.4 采购人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记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
22.5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2.6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23、评标
23.1 开标后,采购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3.2 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
23.3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4.投标的澄清
24.1 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4.2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4.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5、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5.1 无效投标条款
(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
(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总预算及分项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1)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5.2 废标条款: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定标
26、确定中标单位
26.1 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确定中标人;
26.2 采购人将在“南京医科大学校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6.3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向采购人、评审专家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26.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7、质疑处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8、中标通知书
28.1 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8.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29. 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9.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9.3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其他
30、样品
项目要求提供样品的,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负责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人的样品将及时退还。
未中标人自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撤回样品,采购人可自行处理,后果自负。
31、本项目由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政府采购库内专家抽取、开评标事宜。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技术参数
▲1.CPU:双架构,四核Cortex-A17,主频不低于1.8GHz;Cortex-M3,主频不低于72MHz;
2.RAM:不少于2GB,FLASH:不少于16GB;
3.10.1寸显示屏,分辨率:不低于1280*800,支持双屏异显;
4.高清HDMI输出接口:支持;
5.电容触摸屏:不少于5点触摸;
6.以太网:支持千兆有线以太网;
7.RTC:内部实时时钟;
8.飞梭:至少支持xx编码、右旋编码和按下编码;
9.矩阵键盘:不少于3*3独立按键矩阵键盘;
10.系统按键包括POWER、RECOVER和RESET;
11.USB接口:至少4路;
12.USB OTG接口:至少1路;
13.USB转TTL调试串口:至少1路;
14.RS232串口:至少1路;
15.拨动开关:不少于4个;
16.独立按键:不少于2个;
17.蓝牙:串口蓝牙;
18.Wi-Fi:SDIO Wi-Fi;
19.USB摄像头接口:支持;
20.音频:支持咪头输入、耳机输出、扬声器输出;
▲21.配套资料:提供电路原理图、源码,以及实验PPT、配套实验、教学视频和实验教材;
二、功能需求
1.监护仪模拟:提供类监护仪软件,可通过飞梭和触摸进行模块功能选择;
2. 数据通讯:从机给主机发送按键、飞梭、拨动开关等信号,主机并做相应处理;主机可以控制从机LED灯亮灭;
3.通讯协议:配有Android版本的通讯协议接口以及Android程序设计规范纸质版文件;
▲4.扩展接口:系统可以通过该接口用USB线与信号采集设备进行通讯,信号采集设备采集到的人体体温、呼吸、心电、血氧和血压信号进行分析和处理;
▲5.扩展设备:支持对应人体生理等生物医学信号采集测量装置接入;
▲6.至少可以完成以下生理参数测量和显示实验,体温测量与显示实验、呼吸监测与显示实验、心电监测与显示实验、血氧监测与显示实验、血压监测与显示实验。
三、服务要求
1.技术培训:卖方负责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进行集中培训,使其能熟练掌握仪器的各项性能(包括硬件和软件)。在仪器使用集中培训以后,若买方仍有技术问题,卖方在任何时候,都应在48小时以内提供详细技术方案并予以解决。
2.保修期:免费质保期1年,终身维修,自验收合格次日起算,并提供相关承诺书。质保期内发生任何设备损坏,所需要的维修费用(包括零部件费用、维修费用)均由卖方承担(人为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
3.维修响应时间:卖方应在国内有专门负责的维修工程师或技术支持工程师。卖方应在2小时内电话响应,在24小时内对用户的服务要求提出解决方案,经确认如有需要,技术人员须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重大问题或其他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否则卖方应赔偿相应损失。
4.卖方免费提供由专业工程师现场指导的移机服务,并安装、调试。
四、安装要求
1.按照国家现行行业规范标准进行安装,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产品,投标人应提供相关制造商标准。
2.设备安装调试:仪器到货后,卖方在接到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派人前往负责该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操作培训,直至达到各项验收指标合格。
五、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进口设备(免税)三个月内、国产设备及进口设备(非免税)一个月内全部设备、材料运抵现场,并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使用
2. 交货方式:中标人在买方指定地点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3. 交货地点:南京医科大学。
4.交付使用要同时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安装记录等,同时提供两份产品使用说明书。
六、其他技术服务需求:
1.供应商须保证本次投标产品系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制成新出厂的产品,且完全与投标文件所述相符。
2.交付使用前发生的产品硬件损坏和不合格,一律退换新品。在质保期开始前三个月内,若发生产品损坏和性能不合格(非使用不当原因造成),除采购人同意修理者外,亦应退换新品。
3.协助在服务器上搭建SDK编译环境。
七、货款支付
货到正常运行后以15天为验收期限,验收期满或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第四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标准
x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小数点保留两位) |
10 |
2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对投标设备的功能、技术方案、技术参数、配置、性能情况是否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价。带▲条款为重要指标,如带▲条款存在负偏离的,每一条负偏离扣3分;其他指标每一条负偏离扣1分;负偏离≥5条的本项不得分。 |
15 |
评委可根据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先进性、匹配性打分。产品性能非常优越、与采购需求匹配性高得10分;产品性能优越、与采购需求较匹配得7分;产品性能一般、与采购需求匹配度较差、产品质量稳定性及可靠性较好的得4分;产品性能、匹配度均不理想,差得1分;未提供0分。 |
10 |
||
评委可根据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可靠性、稳定性以及质量、性能情况打分。产品质量稳定性及可靠性非常优越的得10分;产品质量稳定性及可靠性优越的得7分;产品质量稳定性及可靠性较好的得4分;产品质量稳定性及可靠性欠缺得1分;未提供0分。 |
10 |
||
3 |
设备演示 |
1、需要完成以下演示:共30分,每项5分,效果优得5分;演示效果较完整、效果较好得3分,演示效果基本完整、效果一般的得1分,不演示不得分; (1)监护仪模拟:提供类监护仪软件,可通过飞梭和触摸进行模块功能选择 (2)数据通讯:从机给主机发送按键、飞梭、拨动开关等信号,主机并做相应处理;主机可以控制从机LED灯亮灭 (3)教材和视频:配有实验教材和视频,实验章节合理,实验步骤清晰,贴近生物医疗工程方向 (4)扩展接口和扩展设备:支持接入能够进行生理参数信号采集的设备,并且提供与实验箱进行连接的扩展接口。 (5)扩展通讯:具有扩展设备的通讯协议(串口、蓝牙、wifi等),Android版本的通讯协议接口以及Android程序设计规范纸质版文件 (6)生物医学信号显示:可以在实验箱的显示屏上显示心电、体温、血氧、血压、呼吸波形。 2、未完成上述2项及2项以上演示的则系统演示部分为0分; 3、现场演示要求:每位供应商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演示设备由供应商自备。演示内容须过程完整,严谨、科学、交互性强,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不得出现专业性错误; 4、为保证设备成熟度和可靠性,投标功能演示需要实物演示,其他方式演示的或者未演示的本项不得分。 |
30 |
3 |
实施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是否贴近用户实际需求评分。 实施方案具体、可实施性强、贴近用户需求4分; 实施方案较具体、略有瑕疵3分; 实施方案不详细、不切实际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4 |
4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如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响应时间、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及服务电话等)及培训方案等打分。 完善且贴近采购人需求的得 3分;较完善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得2分;基本完善有少部分不符合得1分,不完善基本不符合采购人需求得0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3 |
5 |
免费质保期 |
项目整体及所有设备满足招标文件免费质保期要求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整机免费质保每增加1年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
3 |
6 |
业绩 |
提供所投同类产品2019年01月01日以来国内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多得15分,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不得分。 |
15 |
合计 |
100 |
说明:
1. 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清晰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原件备查。
2.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2.1 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
3.1 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 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 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
4.1 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日期:
投标函格式
致:南京医科大学
根据贵方的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代表我方 (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我公司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天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开户行名称:
投标人名称:
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人(签字):
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投标、合同签订等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
授权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包号:
项目名称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人民币 小写:¥ |
货物品牌及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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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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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小微企业 |
填“是”或“否” |
其他优惠承诺 |
|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
3、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
投标产品配置及分项报价表
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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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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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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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商务条款偏差表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差)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
原因 |
|
1 |
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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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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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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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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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财务报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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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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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税及社保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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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无重大违法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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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信用中国”查询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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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供货期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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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支付方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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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售后服务及质保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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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南京医科大学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数量及金额
编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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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人民币大写):合计(小写):元 x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以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
二、结算方式
2.1结算方式:(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修改)
A【国产设备及进口设备(非免税)】:货物交付且安装、调试后,并通过验收后一周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付款之前需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相应全额发票。
B【进口设备(免税)】:根据委托代理进口协议,甲方与外贸代理公司( )进行结算。
2.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3乙方指定账户信息:
开户行:________ __
户名: _________ __
账号: _______________
三、交付方式、时间及地点
3.1交付方式:乙方按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指定收货人书面签收,则为完成交付
3.1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3.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4.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根据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进行相应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4.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4.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全新货物,乙方所供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如是进口商品,则需是获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布安全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
5.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xx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更换后仍达不到技术要求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上述货物的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
5.4在质保期内,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___小时内响应,并在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免费予以排除故障、修复或者更换零部件。如未及时维修的,甲方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从合同款中扣除或由乙方承担。
5.5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6 质保期满后,如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仍应在上述时间内响应,派人赶到甲方现场,免费帮助甲方排除故障、修复或者更换零部件;若需购买零部件,乙方可酌情收取成本费,但需免收上门费、人工费等费用。
六、调试和验收
6.1 乙方交货前应对货物全面检查并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列出清单提交甲方,检验的结果亦应随货物交甲方。
6.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
6.3 在安装、调试和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件、缺件,乙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时的投标报价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甲方使用的时间。
6.4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验收。
6.5 设备、材料安装、调试结束,甲、乙双方派员共同验收,达到验收标准则验收合格。验收完毕后出具验收结果报告并经双方签字确认;验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6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聘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作为甲方判断乙方的货物能否通过验收的条件之一,无论是否通过验收,相关检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技术资料
7.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7.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八、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处置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若涉嫌侵权,甲方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赔偿费用,为提起或应付诉讼或仲裁而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
九、违约责任
9.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五违约金。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关安装条件,乙方交付时间顺延。
9.2 甲方无故迟延支付货款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9.4 乙方供给甲方的设备、材料及乙方自己的施工用具,进入甲方工地现场后的保管,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甲方工地现场安装、调试、验收人员的安全、保险、食宿和交通由乙方全权负责。
9.5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9.6 如未能通过验收,乙方所供货物应在验收后一周内运离安装地点,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在验收后一个月内运离,视为乙方放弃该货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包括废物处理),同时,乙方还需支付甲方总货款的10%作为违约金。
9.7 本合同所有货物的制造及安装,都必须由乙方自己或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单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
9.8 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扣减本合同总金额的10%的货款,尾款不足10%的,乙方应当补足。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0.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0.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0.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招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2.3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其他:。
甲方: 南京医科大学 乙方: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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