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TJL-ZB20240902
吉林省高速公路通信基站建设第一批工程宏站配电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YTJL-ZB20240902
招 标 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
使 用 说 明
一、本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为基础,结合本项目工程施工的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而成,两者应结合使用。
二、凡本招标文件规定内容以外的部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为准。
目录
第一卷
招标公告
吉林省高速公路通信基站建设第一批工程宏站配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吉林省高速公路通信基站建设第一批工程宏站配电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经营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通信基站建设第一批工程宏站配电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吉林省。
2.3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宏站配电工程(第一批)单项工程,位于双嫩高速、鹤大高速、铁科高速、京哈高速、珲乌高速、长深高速、吉黑高速、延长高速沿线,共计82个点位;建设方式为新建。
主要工程量:
新建30kVA柱式变电站71座,安装计量开关箱82台;新建12米水泥杆324基;新建10kV架空线路42.12km,新建10kV电缆线路31.25km;新建0.4kV电缆线路亘长13.20km;新建高压隔离开关82台,柱上真空断路器72台,新建跌落式熔断器71组。
2.4计划工期:有效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括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满足以下资质、业绩、项目经理、财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资质要求: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中标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10千伏及以上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自有人员,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具有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成彩色清晰的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xxxxxxxxxxxxxxxxx@000.xxx),并在邮件中标注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取得联系,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无误后潜在投标人需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潜在投标人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确认收到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0000x
邮政编码:130022
联 系 人:曲胜
电 话:15044018898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x0xx0x000x
邮政编码:130119
联 系 人:xxx
电 话:13578666182、1894654027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①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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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招标人 |
招 标 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0000x 联 系 人:曲胜 电 话:15044018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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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x0xx0x000x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578666182、18946540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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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项目名称 |
吉林省高速公路通信基站建设第一批工程宏站配电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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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建设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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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资金来源 |
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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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出资比例 |
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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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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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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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计划工期 |
有效工期6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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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行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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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
安全目标 |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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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中标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10千伏及以上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自有人员,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具有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xx.xx/)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其他要求: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最低要求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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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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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情形 |
本项(9)~(12)目修改为: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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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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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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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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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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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分 包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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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偏 离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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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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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 形式:将要求澄清的内容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以下邮箱,同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查收。 收件邮箱:xxxxxxxxxxxxxxxxx@000.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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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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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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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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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形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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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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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工程量清单的 填写方式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使用造价软件计算并填写工程量清单。 补充: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的文件名命名规则: 标段——(投标人名称) 在U盘的表面应显著标识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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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报价方式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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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是否接受调价函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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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28950646元(其中含暂列金额 0 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中含临时占地及永久占地费用。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规费、安全xx施工费、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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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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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5万元 (1)若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应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六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银行应为地市级分、支行或以上级别。 (2)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3)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转入并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银行:吉林德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亚泰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0710 3330 1101 5200 0438 82 银行转账业务备注栏填写:“吉林省高速公路通信基站建设第一批工程宏站配电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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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 |
(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 (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4)在退还投标保证金利息前,投标人应提供保证金利息发票; (5)以保函或其他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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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其提交了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才能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返还时不需要投标人提交相关资料(投标人索要利息的,需提供增值税发票);投标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需提供投标人的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如投标人单位名称发生变化,需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如投标人开户行发生变化,需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新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证明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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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
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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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的年份要求 |
自2021年1月1日起(以竣工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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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 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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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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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
签字或 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2)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 (3)工程量清单格式中明确要求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和(或)加盖执业印章之处,必须由注册造价工程师亲笔签名和(或)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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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
投标文件 副本份数 |
1.副本1份(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并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另提供投标文件副本5份)。 2.提交电子版文件,存储载体为U盘,至少应包括: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电子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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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书脊上应明确标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投标的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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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封套上写明 |
投标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xxxxxxxxxxxxxx0000x 吉林省高速公路通信基站建设第一批工程宏站配电工程施工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YTJL-ZB20240902 在2024年10月9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保函封套: 招标人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xxxxxxxxxxxxxx0000x 吉林省高速公路通信基站建设第一批工程宏站配电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 招标编号:YTJL-ZB20240902 在2024年10月9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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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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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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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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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 (5)开标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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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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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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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中标通知 |
中标通知书: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 中标结果通知:详见中标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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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现金、支票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10%的签约合同价 其他要求: (1)采用现金、支票形式时,应由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各区域分公司指定账户。 (2)若采用担保机构出具保函时,出具保函的担保机构应为招标人备案合格并具有相应的担保能力的担保机构,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应保证保函真实有效,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 (3)采用银行保函时,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出具,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应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田邮政储蓄银行”六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很行开具,银行应为地市级分行以上级别,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真实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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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监督部门 |
行政监督: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人事纪检部 电 话:0431-85532865 地 址:xxxxxxxxxxxxxx0000x 邮 编:13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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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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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重要事项 |
1.如发现有围标、串标行为,将列入招标人内部黑名单。 2.中标人未能按招标人要求及进度方案组织施工的,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现有投标人是否具有竞争性,决定是否继续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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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 公示期限:3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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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
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 公告期限: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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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用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应将此费用摊入报价之中。参考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差额费率计算乘以下表中的系数为本合同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电汇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的以下账户: 账户名: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银行:吉林德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亚泰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0710 3330 1101 5200 0438 82 财务联系人及电话:xx/13578673115
|
附件1: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最低要求 |
项目总工 |
1 |
(1)投标人自有人员①; |
质检员 |
1 |
(1)投标人自有人员; (2)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或电力相关岗位资格证书。 |
财务负责人 |
1 |
(1)投标人自有人员; (2)具有会计专业初级职称。 |
专职安全员 |
1 |
(1)投标人自有人员;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及附表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3)类似工程经验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4)项目经理资格与业绩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若以上均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排序先后。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联合体 |
未采用联合体投标 |
||
分包 |
未采用分包 |
||
权利义务 |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项目管理机构:15分 投标报价:50分 其他评分因素:5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如果参与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以百分数表示)保留两位小数,如**.**%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1) |
A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3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5分) |
布置及规划完整、合理得5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最低得0分。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5分) |
施工方法先进、合理、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得5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最低得0分。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2分) |
有计划和措施,符合开竣工日期要求,施工横道图或网络图合理得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最低得0分。 |
||
资源配备计划(3分) |
计划合理、满足施工要求得3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最低得0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5分) |
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过程、检验检测,质量通病防治等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满足施工要求得5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最低得0分。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5分) |
合理、全面、有效得5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最低得0分。 |
||
环保、水保、xx施工、文物保护体系与保证措施(5分) |
合理、全面、有效得5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最低得0分。 |
||
2.2.4 (2) |
B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15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5分) |
满足最低资格要求得3分,每担任过1项10千伏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加2分,最多加2分。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5分) |
满足最低资格要求得3分,每担任过1项10千伏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加2分,最多加2分。 |
||
其他主要人员 (5分) |
其他主要人员配备齐全,人员有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满足施工要求,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比较,优得5-4分,良得3-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投标文件内附相应人员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信息真伪由评标专家登录其提供的有效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 |
||
2.2.4 (3) |
C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50分) |
投标报价 (50分) |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0.5。 投标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 |
2.2.4 (4) |
D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5分) |
类似工程经验 (5分) |
满足最低资格要求得3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已验收合格的10千伏及以上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每增加1项有效业绩加1分,最多加2分。 |
注: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及附件、附表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附件”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具体化或补充,或提出的替代办法。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2 发包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1.1.3 工程和设备
1.1.3.9 永久占地包括: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和交底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7天内。发包人在任何情况下没能按时提供图纸,可能造成计划延误或费用增加时,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对工程安排作出适当的调整,以消除这样的可能性,而不应向发包人提出其他要求。发包人应完善自己的工作,避免出现上述情况。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1份。承包人要求更多的图纸份数时,自行印制,费用自理。承包人自行准备施工所需的规范。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部施工图设计。
1.6.4 承包人文件
(1)承包人确认所承包的全部工程均达到质量标准,移交的工程资料齐备后,应写出申请竣工验收报告,提交产权人总体验收,此报告应同时提交发包人。
(2)竣工验收时,要首先核查承包人应移交的工程资料和施工记录。
A 电力工程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开、竣工报告;
设计变更通知;
材料代用清单;
材料、加工件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报告;
施工试验报告;
施工缺陷处理明细表及附图;
发包人、产权人与承包人往来的技术文件;
跨越赔偿协议书、赔偿清单及付款收据复印件;
青苗赔偿协议及清单、付款收据复印件;
其他资料。
B 电力施工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基础工程施工检查记录表;
杆塔工程施工检查记录表;
导、地线压接、补修施工检查记录表;
架线弛度施工记录表;
跳线安装记录表;
附件安装记录表;
接地施工记录表;
交叉跨越施工记录表;
线路开关施工记录表;
电缆工程施工记录表;
真空断路器施工记录表;
箱式变压器施工记录表;
风偏、对地危险点开挖施工记录表;
通道处理检查记录表;
其他资料。
(3)承包人提供竣工图2套。
(4)移交的工程资料和施工记录必须齐全、真实、整洁,必须按档案管理要求执行,装订整齐,一式2份,并要求提交1套电子版竣工资料。
(5)施工记录必须按原始记录填写,经现场质量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并签署意见。
(6)工程资料不全或施工记录不能如实反映施工的实际情况,则不能组织验收。
(7)发包人在收到申请验收报告后的二十日内无特殊原因必须组织验收。验收结束后要作出质量评价。现场验收的顺序、办法由发包人确定。
(8)竣工验收现场检查结束后,发包人立即向承包人提交缺陷单,并商定复查时间,承包人应组织足够的力量在限期内消除缺陷,发包人应及时组织复查。
(9)经验收复查合格,并交付全部工程资料后,即应办理草签竣工验收文件。若此时线路无带电条件,则由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负责保管,保管期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竣工之日起6个月,若时间还需延长,发包人将对延长保管期间另付费用。
(10)电力线路工程质量没有达标投产(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即认为承包人的工程未按合同工期按期竣工。
(11)从裁定未达竣工标准之日起至申请重新验收的报告递交到启动验收委员会之日止的时间为延期竣工时间,每延误一天对承包人处10000元罚款。如果第二次验收仍不达标将加倍处罚。
(12)经过72小时试运行,消除了运行中发现的缺陷后,办理正式移交签字手续。
(13)启动验收委员会在试运行结束后,对全工程的建设质量作出最终评价。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10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承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
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10.2 场外交通
承包人应自行调查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承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
1.10.3 场内交通
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
2. 发包人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2提供施工条件
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须的条件,由承包人自行设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照吉林省档案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编制竣工资料。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一)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
①本项目10KV外电改造施工涉及的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工程,临时占地、永久占地,10KV外电改造及其配套设备的施工和安装,线路属地专项验收配合、线路调试及试运行,相关交接手续办理等工作,以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项目用地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项目红线用地图。
②承包人承包的工作内容为上述工程范围内的如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a、全部本体基础、杆、塔、架线及附件、电缆、线路开关、真空断路器、变压器、地埋式光缆(含军用光缆)等工程拆迁、安装的施工及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其他费用等,负责运行单位提供的标志牌、警示牌、相序牌的安装,工程相关试验、检测等工作。
b、提供施工所需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及其它施工资源。
c、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d、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等。
e、为保证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所要采取的各种措施,以及为保证正常施工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
f、青苗赔偿、施工临时占地、永久占地、植被恢复、跨越公路、河流批件等,以及为了正常施工所需办理的一切手续。向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单位转交拆迁赔偿等必要的原始资料和凭证;线路通道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和吉林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等。
g、配合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线路参数测试、系统调试、保证线路畅通及移交前的维护。
h、声像资料、竣工资料的归档、组卷与移交。
i、竣工后两年内的质量保证及五年的工程保修。
j、配合政府财政审计。
③如本项目有超资质范围施工作业时,承包人应协调具有满足要求的资质企业完成本项目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作业。
④承包人负责组织协调电力线路改造工程所属行管部门的验收,负责相关手续(包括更名过户)的办理。
⑤投标人冬季施工增加费(如发生)。
⑥以上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⑦在合同工期内如无法按发包人制定的进度计划完成改造任务或影响相应主体工程施工进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已完工程经验收合格后计量支付。承包人因终止合同发生的相关费用不予以补偿。履约保证金的返还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农民工工资
①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以及当期核报的人工工资数 ,将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承包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公示30日后可依法注销专用账户,账户内余额归承包人位所有。
②严格执行用工合同制、实名制。 承包人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建立并依法保存用工管理资料。未与承包人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③全面实行承包人代发工资制度。承包人应依法约定代发工资的相关责任、程序等。
④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规范告示牌设置位置和内容,原则上应当在驻地主要出入口和农民工集中住宿区的醒目位置设置告示牌。
⑤严格执行建立劳资专管员制度。 承包人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将农民工工资管理有关工作落实到人,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加强内部管理,将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纳入日常工作。
(三)其他义务
承包人应负责本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和征地拆迁工作,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或支付,此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单独支付。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除发包人特殊要求外,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代表承包人接收工程款或向发包人借款除外)等方面工作,由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全面负责。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5天。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发包人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发包人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发包人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如承包人在接到更换通知14天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2.6如果继任项目经理无法胜任岗位职责,并因此导致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应由承包人承担。
3.5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增加:
(4)本工程竣工验收后,由于客观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交付竣工工程的,则由承包人负责免费保管,保管期限定为六个月,超过此保管期限的,发包人应支付保管费用,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期限及返还: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后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承包人拒绝按照本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有权从竣工付款证书中扣留相应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或者直接将履约担保金额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
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承包人自身协调能力等原因未按招标要求完成合同内应完成的施工内容,将按双方协商意见扣留部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开户,并与发包人、银行共同签订《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接受发包人和银行对资金的监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授权进行本合同工程开户银行工程资金的查询。发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应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不得转移或用于其他工程。发包人的期中支付款将转入该银行所设的专门账户,发包人及其派出机构有权不定期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限期改正,否则,将终止支付,直至承包人改正为止。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均由监理人自行设置,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承担。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1.1符合国家、行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在工程建设期间,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和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各种现行有关安全及质量标准的文件规定,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7.工期和进度
7.3 开工
7.3.1开工准备
(一)本项目要求开工日期是合同签定5日内开工,在此日期之前,承包人应完成开工准备,具备开工条件后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并获得发包人批准并开工。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工,不能改变工程的竣工日期。
(二)开工的先决条件:
⑴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已通过承包人总工程师组织的审查,并提交给发包人,且获得其批准;
⑵工程各项管理制度已经制订,并可以落实到工程实施中;
⑶基础及接地施工的技术资料已经完备,并在施工人员中进行了技术交底;
⑷基础材料砂、石、水泥、砼配合比、钢筋等,已经过检查和必要的试验并且合格;
⑸基础材料和加工预制已经落实,具备连续施工的条件;
⑹工程组织机构、劳动力配备和特殊工种的培训能满足施工需要;
⑺工程施工机具已到达施工现场,且状况良好;
⑻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
⑼施工驻地、材料站已布置妥善,生活、通信设施基本配套;
⑽承包人在工程所在地的施工注册已经完毕(如需要)。
承包人施工准备完备后,应提交开工报告,由发包人或其代表批准后发回。
7.5 工期延误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即使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如果受影响的工程并非处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则承包人无权要求延长总工期。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扣减人民币10000元,最高扣减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施工计划延误合同工期达1个月以上,发包人除按上述原则扣款外,有权终止合同。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是指项目所在地30年以上一遇的罕见气候现象(包括龙卷风、暴雨、台风、洪水等对工程破坏严重的气候条件)。
7.9提前竣工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
8.材料与设备
8.2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预制件也由承包人加工。
(2)承包人所采购的材料、加工预制件所使用的原材料及其制成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相应专业部颁标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以及设计技术要求,承包人应对其质量负完全责任,如有不合格的材料和制品承包人必须负责更换并完全负责更换费用。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加工的预制件必须有完备的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并向发包人提供复印件,如果不符合规定,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在工程中使用。
(4)承包人在现场加工制作的预制件,必须首先征得发包人及产权人的同意,严格按图加工制作,并应有相应的材料检验合格的证明。
(5)承包人选定的砂、石、水、水泥、水泥掺加剂、钢筋、砼试块等必须按规范规定抽样,送到至少是省建委批准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工程中使用的材料与送检样品必须一致。
(6)承包人采购的水泥必须是经过发包人及产权人同意的生产厂家,承包人要按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制定水泥的采购、运输、保管、使用等管理办法,在工程中实施。
(7)必要时,发包人和产权人有权到承包人选定的供货厂检查材料质量。
(8)承包人应将自购材料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副本提交发包人及产权人备案。
(9)承包人须制定并执行材料使用追溯制度,建立材料计划及管理台账,明确材料来源及使用情况,事先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核备,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并随时接受发包人核查 。
8.6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发包人认为应该对质量和技术指标等进行控制的材料与设备均可要求承包人报送样品,或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到供货厂家确认。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或租用临时设施的费用,如需要临时占地,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承包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及承担相应的临时占地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至临时占地使用前状况,履行复垦验收程序并通过复垦验收。
8.8.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无
9.试验与检验
增加:
9.5检测
施工及验收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消防设施、防雷、防静电等试验检测费用(含应由第三方检测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试验检测合同及要求应满足地方行业管理部门要求。
10.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本款补充:
(6)不对如下变更作价格调整:
①承包人因施工原因自己要求并征得设计、产权人及发包人同意的设计修改而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减少。
②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已对以下内容(包括不仅指)按规定标准完成而进行了全面、准确报价,具备整体合理性,承包人不得依据某一项或某几项费用有偏差而要求对合同单价和总价进行调整。
a 施工用临时道路及临时场地、临时占地、永久占地、青苗赔偿、特殊跨越措施补助费、线路的二次设计、线路属地派出监理及监督人员(如有)、线路属地专项验收配合费、达标投产及评优工作配合费、线路调试及试运行费、电力线路停电(停网)损失补偿费、施工措施费、过桥过路费、冬季施工增加费等,以及为开展上述工作根据规定(包括地方文件规定)所缴纳的各种税费、工作协调费、跨越高压线停电损失费等。
b承包人按规定办理各种施工手续所需费用,办理电力工程所属行管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的验收及相关手续(包括更名、过户、产权)的费用。
c 工程至竣工验收为止期间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
d 工程中间检查、竣工验收等发生的费用。
③由于征地、砍树等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架线、通信线路方式发生改变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④未经发包人的事先同意,承包人必须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竣工图原则上应与经审查后的施工图保持一致。承包人擅自变更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而获取利润视为其获得不当得利,发包人有权在合同价中扣除其不当得利,并处以不当得利二倍金额处罚。
10.3 变更程序
增加:
10.3.4 设计变更程序、分类及审批原则按发包人发布的文件执行。
10.4 变更估价
10.4.1变更估价原则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无。
10.7暂估价
本工程不设暂估价。
10.8暂列金额
本工程不设暂列金额。
11.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包括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在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及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出现波动时,合同价格不做调整。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包括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在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及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出现波动时,合同价格不做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第10条执行。
12.2预付款
发包人不支付预付款。
12.3计量
12.3.1计量原则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12.3.2计量周期
本项约定为:按月计量,根据工程进度、筹款情况等在建设期内支付。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增加:
12.4.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本项修改为:
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及《吉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吉人社联〔2021〕208号)。
12.5支付账户
发包人将合同价款支付至承包人在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开立的承包人账户,项目资金专户存储和管理使用,同时进行独立账务核算。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2 竣工验收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支付10000元人民币,时间自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起到移交工程之日止,按天计算。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的56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单和份数:按发包人有关规定执行。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发包人有关规定执行。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或保修期结束证书签发后14天内 。
承包人的最终结清以财审审定值为准。
15. 缺陷责任与保修
15.2.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承包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扣留。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对保函的要求同履约保证金要求,且按照发包人批准的格式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的工程款。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方式:
在发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28天内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或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1)本项目保修期为5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承包人可不在工地留有办事人员和机械设备,但必须随时与发包人保持联系,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自费进行修复。
(2)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
(3)工程保修期终止后28天内,监理人签发保修期终止证书。
(4)若承包人不履行保修义务和责任,则承包人应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接到书面通知后7天内。
16. 违约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第(7)目修改为: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或承包人以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方式获取中标的;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承包人发生第16.2.1(1)、(7)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合同,并有权视情节轻重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对承包人已完工程的未支付部分,作为违约金不予支付,将承包人列入发包人设立的黑名单,并将其行为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的,按签约合同价1%/次扣缴承包人违约金;
(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按签约合同价1%/次扣缴承包人违约金;
(4)承包人违反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按该材料或设备的重置价值向发包人提交违约金;
(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每逾期一天支付10000元人民币。
(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签约合同价1%~3%的金额扣缴承包人违约金;
(7)承包人在建设期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签约合同价1%~10%的金额扣缴承包人违约金。
(8)承包人必须在竣工验收前完成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凡未及时编制出合格的竣工文件,即视为未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承包人每迟交1天向发包人提交1万元违约金。
以上违约金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除(1)目以外的其他处罚,即使交纳了违约金,承包人仍应按合同规定继续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义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因投保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及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
18.3 其他保险
承包人应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因投保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及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不同意。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项目法人公司注册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一 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应与发包人指定的银行签署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内容在保证本项目资金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由三方共同商定)
工程资金监管协议
发 包 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办银行:(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促进(项目名称)的顺利实施,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同时为承包人提供便捷有效的银行业务服务,根据(项目名称)合同条款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资金管理的内容
(1)乙方为完成(项目名称)工程成立的项目经理部在丙方开设基本结算户;
(2)甲方应将按合同规定将工程款汇入乙方在丙方开设的账户;
(3)乙方应将流动资金及甲方所拨付资金专项用于(项目名称);
(4)丙方应为乙方提供便捷有效的银行业务服务,并接受甲方委托对乙方在丙方开设的基本结算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甲方的权责
(1)按照(项目名称)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在发现乙方将本项目资金挪用、转移时,甲方有权中止工程支付,直至乙方改正为止;
(3)不定期审查丙方对乙方的资金使用监督情况,如丙方不能履行其责任,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
(4)在乙、丙双方发生争议时,甲方应负责协调、解决。
3.乙方的权责
(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后,乙方应尽快在丙方开设基本结算户;
(2)确保本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发生挪用、转移资金的现象;保证不通过权益转让、抵押、担保承担债务等任何其他方式使用基本结算户的资金;
(3)办理材料、设备等采购业务金额在万元以上的,应出示购货合同、协议和发票;在办理总额超过万元以上的采购业务时,应将合同、协议和发票复印件送丙方备案;购买应急材料、设备时可先办理支付手续,但事后必须补备有关资料;
(4)用银行转账支票办理支付款项时,必须将转账支票送交丙方,由丙方负责办理支票转付手续;
(5)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附甲方批准分包的文件;
(6)向上级单位缴纳管理费、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摊销费等款项时,应附上级单位出具的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4.丙方的权责
(1)成立(项目名称)工程资金管理服务小组,明确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压票”现象;
(2)根据乙方提供的购货合同、协议和发票,检查其所购材料、设备是否用于(项目名称)工程建设,对本标段以外的购货款项,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3)根据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及支付文件,检查其支付款项是否符合有关条件,向分包单位以外单位的支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4)根据乙方提供的上级单位出具的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办理管理费、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摊销费等款项的支付;对超出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以外的支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5)定期将乙方前一个周期的支付情况,整理后书面报送甲方;乙方复印备案的材料一并送甲方。
5.甲、乙、丙三方都应履行保密责任,不得将其他两方的业务情况透露给三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6.本协议有效期自乙方在丙方开户起,至工程交工验收甲方向乙方颁发交工验收证书后结束。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牵头,三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正本三份、副本份。合同三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经办银行:(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廉政合同格式
廉政合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 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 标段的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 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承包人的义务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2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3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 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
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格式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通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通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通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四:履约担保金格式
如采用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之日止。①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编制的,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中标且签订合同,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3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1.4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5其它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暂列金额须按招标人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修改。
2.投标报价说明
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设备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及利润等。
2.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4“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2.5由于需要返工、修理和维修而增加的任何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6拆除的设备、设施等属于产权人,承包人无权处置。
3.补充计量与支付说明
3.1用于或安装在本合同工程的设备和线缆等的调试、试验,其费用含在相应报价中。
3.2施工临时用水、电、临时便道(含便桥)、临时用地(含树木迁移)、通讯等三通一平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场区内的临时线路、临时用水管线其费用含在报价中;其他临时费用均含在报价中,不在报价中单列。
3.3施工用临时道路及临时场地、青苗赔偿、临时占地费、永久占地费、特殊跨越措施补助费、线路的二次设计(如有)、线路属地派出监理及监督人员(如有)、线路属地专项验收配合费、达标投产及评优工作配合费、线路调试及试运行费、电力线路停电(停网)损失补偿费、施工措施费、过桥过路费等,以及为开展上述工作根据规定(包括地方文件规定)所缴纳的各种税费、工作协调费、跨越高压线停电损失费等均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不单独计量。
3.4承包人负责电力工程所属行管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的验收及相关手续(包括更名、过户、产权)的办理,其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3.5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包含在各分项报价中,不单独报价。
3.6施工需办理的各项手续及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1.投标人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采用工程造价软件计算生成、打印以及导出下述各种报价相关表格:
(1)投标总价封面
(2)投标总价扉页
(3)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7)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9)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0)暂列金额明细表
(1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单价及调整表
(12)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表
(13)计日工表
(1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5)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16)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2.招标代理机构会将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的电子文件发送到投标人指定邮箱,投标人可以自行下载。
第二卷
第六章 图纸(另册)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和吉林省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在实施过程中,如颁发新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时,则执行要求高的标准。
第四卷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吉林省高速公路通信基站建设第一批工程宏站配电工程施工 标段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不适用)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安全目标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本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
企业资质: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日 期: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通信基站建设第一批工程宏站配电工程施工
序号 |
条款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1.1.2.8 |
姓名: 注册编号: |
|
2 |
工期 |
1.1.4.3 |
计划工期: |
|
3 |
分包 |
3.5 |
不允许 |
|
4 |
质量标准 |
5.1.1 |
合格 |
|
5 |
缺陷责任期 |
15.2.1 |
24个月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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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二、授权委托书①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吉林省高速公路通信基站建设第一批工程宏站配电工程施工(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三、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
四、投标保证金
(一)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二)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格式如下。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吉林省高速公路通信基站建设第一批工程宏站配电工程(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
人民币 (大写)。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方。你方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三)若采用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按担保公司规定的格式执行,但关键内容不得更改。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格式编写。
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
(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
(3)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4)资源配备计划
(5)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
(6)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
(7)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与保证措施
(8)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与保证措施
(9)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 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 工部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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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 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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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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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现场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位置 |
需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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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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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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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均须填入此表,至少包括:项目经理1人,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1人,质检员1人,财务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1)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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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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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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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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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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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本工程任职 |
项目经理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级 |
建造师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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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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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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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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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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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项目经理简历表应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经理业绩证明。
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名称、项目经理的姓名、合同金额。
2.上述内容中如某一证件正在年检或换证,需年检部门及换证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方可确认。
3.所有证明材料必须要清晰、字迹清楚。
项目经理承诺书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吉林省高速公路通信基站建设第一批工程宏站配电工程(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我单位中标后可以按时到岗。
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出现行贿受贿等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等行为;
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及严重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记录;
项目经理提供的所有证件、业绩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中标后,项目经理将按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要求,按时到岗,在岗履职,全力配合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项目经理: (签字)
年 月 日
(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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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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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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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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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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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和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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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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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的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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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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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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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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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业 绩 及 担 任 的 主 要 工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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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应附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相应岗位证书或职称证、养老保险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上述内容中如某一证件正在年检或换证,需年检部门及换证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方可确认。
3.所有复印件必须要清晰、字迹清楚。
4.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名称、技术负责人的姓名、合同金额。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不适用)
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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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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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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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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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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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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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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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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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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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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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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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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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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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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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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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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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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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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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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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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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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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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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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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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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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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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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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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上述内容中如某一证件正在年检或换证,需年检部门及换证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方可确认。
2.所有材料必须要清晰、字迹清楚。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在本说明后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并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
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备注: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
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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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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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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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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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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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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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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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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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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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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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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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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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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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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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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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后附加盖公章的业绩扫描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名称、竣工时间、合同金额等。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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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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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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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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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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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合同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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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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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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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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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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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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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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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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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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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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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如无诉讼和仲裁情况,请投标人出具一份承诺书,格式自拟,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六)投标人的信誉情况
项目 |
投标人情况说明 |
是否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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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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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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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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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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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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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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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应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以下证明材料:
a.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b.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c.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此原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十、其他材料
①a.“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本章正文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的,均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未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本章正文内容为准。
b.“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件表格同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①“投标人自有人员”指投标人为其申报社会保险登记,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②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暖通、给排水、电气、机械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等专业职称。
③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他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职称。
①本条内容可修改为:“本担保自(生效日期)之日起生效,至(失效日期)之日失效。”如发包人接受履约保函采用固定有效期,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应增加保证承包人在履约保函失效日前向发包人出具后续阶段履约保函的约束性条款,直至发包人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之日为止。
①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