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DXY2024-004)
政府采购项目
东大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DXY2024-004)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鼎祥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日期: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录
第三章 釆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3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扶风县公安局东大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东大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xxxxxxx.xx/)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5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DXY2024-004
项目名称:东大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76,735.00 元采购需求:
合同包 1(东大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576,735.00 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10,645.00 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智慧派出所信息化建设项目设备 | 1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76,735.00 | 510,64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60 日历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东大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
下:
2-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2-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2-8.《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 年第 16 号;
2-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
020〕15 号);
2-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东大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竞争性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竞争性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2023 年 3 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完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2023 年 3 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谈判(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提供书面承诺);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提供书面承诺)。
时间: 2024 年 05 月 07 日 至 2024 年 05 月 10 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
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xxxxxxx. cn/)
方式:在线获取售价: 0 元
截止时间: 2024 年 05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xxxxxxx. cn/)
时间: 2024 年 05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化投标,不见面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 CA 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x.xxxxx.xxx.xx/)〖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3、供应商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 tp://xxxx.xxxxx.xxx.xx/)〖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
4、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缴纳谈判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x. xxxxx.xxx.xx/)-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前上传电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 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需提前一小时登录陕西省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xxxx://xxxx.xxxxx.xxx.xx/)〖《首页》不见面开标·新〗签到、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供应商须自备配音耳麦,确保询标及报价环节能顺利进行;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详见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新版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演示》及《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见面系统操作手册》。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0 0-0000000。
8、本项目涉及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操作均建议采用 IE 浏览器或 360 极速浏览器兼容模式进行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9、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扶风县公安局
地址:xxxxxxxx 00 x联系方式:0917-5215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鼎祥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海棠风尚 1510 室联系方式:0917-3807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名词解释
1、采 购 人:扶风县公安局
2、监督机构:扶风县财政局
3、采购代理机构:陕西鼎祥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供 应 商: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并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谈判响应文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组成:谈判文件是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包括以下内容:
1-1、竞争性谈判公告
1-2、竞争性谈判须知
1-3、釆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4、商务要求
1-5、合同条款
1-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谈判文件的获取: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出后,有意向的供应商应从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仅作为本次谈判使用。
3、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在政府采购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且澄清、修改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4、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或有质疑的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涉及变更或修正内容在政府采购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谈判响应文件
1、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对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交响应资料。谈判单位不得在其中选项或将其中内容再行分解,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2、合格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竞争性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竞争性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2023年3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完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2023年3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6 ) 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谈判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提供书面承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提供书面承诺)。
以上均为各供应商必备要求,各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须附有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在评审过程中由谈判小组进行评审,无效或缺项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3、限制谈判要求
3-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供应商信用信息:
5-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 (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相关主体信用
记录。
5- 2、信用信息查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a、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b、 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不得用于采购活动以外事项。
5- 4、特别说明:
(1) 供应商如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出现违法失信行为,采购人仍有权利提请谈判小组取消其成交资格;
(2) 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已出具的信用查询结果并不能取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前进行复查。
6、 响应文件的编制
6- 1、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依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内容应包括:
6- 1-1、对谈判响应函格式中内容的响应;
6- 1-2.首次谈判报价一览表。报价货币用人民币,单位为元,精确到分。
6- 1-3、供应商须出具的合格供应商证明文件,证明参加谈判供应商是响应本项目谈判的合格供应商。
6- 2、响应文件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其余页面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作为无效谈判处理。
6-3.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谈
判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署(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请使用“法人 CA 锁 ”进行签章;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地方,请使用“企业 CA 锁 ”进行签章。若导出的 PDF 文件里看不到签章,请尝试使用专用制作软件中的“查看投标文件工具 ”打开未加密的电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重新导出)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递交、开标时解密及二次报价等相关操作。加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和 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应当使用同一 CA,否则将会导致解密失败。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在编制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注:该项目如有变更文件,则应点击“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 ”下载更新后的电子釆购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采购文件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6-4.关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雷同性分析:根据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7月 22 日印发的《关于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开通标书雷同性分析功能的通知》, 在符合性审查环节,将由谈判小组在评标系统中对供应商的电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雷同性分析。
雷同性分析由两项指标组成,分别是“文件制作机器码 ”和“文件创建标识码 ”其中,前者通过验证电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制作设备的特征信息(如 MAC 地址、硬盘序列号、CPU 编号、主板号等),判断电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出自同一台设备。若“文件制作机器码 ”一致,则表明不同供应商的电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出自同
一 台制作设备,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复函》(陕财办采函〔2019〕
18 号),该情形可以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若“文件创建标识码 ”一致,则表示不同供应商使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时,使用同一源工程文件,该情形建议由谈判小组结合项目情况综合判定。
7、响应报价要求
7- 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产品和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进行报价,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上按要求标明各项分类报价、总价、质量等项,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7-2、谈判报价是供应商应在谈判产品单价报价中考虑本次招标所要求的货物、服务且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包括设备费、运输和保险费、装卸费、税金、仓储保管费、 技术培训费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谈判报价表中标明本次货物、服务的所有单项价格和 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谈判总价不得超过给定的采购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7-2-1、本次采购原则上采用两轮报价。
7-2-2、若报价相同,需再次报价,直至产生唯一最低报价,依此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7-3、首次响应报价随响应文件提交。最终报价在谈判后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须用数字认证证书(CA主锁)登陆系统进行最终报价,系统按照评标规则自动评审。
7-4、最终响应报价,在采购内容无实质性变更下,不得高于首次或前次响应报价。对于差异较大的报价,须作出明确的说明。
7-5、谈判后最终的响应报价,一次性包死,在合同洽谈和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7-6、凡因供应商对谈判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7、谈判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8、响应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进入谈判程序。
8、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8-1、供应商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和串通投标。
8-2、必须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进行生产、供货、服务等。
8-3、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内容进行分包实施,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分包部分为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8-4、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相关单位对实施内容、质量、进度、实施方案、价款支付与结算审核等的监督和管理。
8-5、供应商不能以“赠送 ”、“赠予 ”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谈判文件的约束。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的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
9、保证金:
9-1、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前,必须按照谈判组织机构指定方式(对公账户转账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谈判保证金。转账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谈判结束后以转账形式退至供应商对公账户内。
9-2、保证金交纳金额:人民币:10000.00 元(壹万元整)。谈判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基本户转账
谈判保证金账户名称: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营业部
9-2-1、银行保函
必须为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将银行保函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以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须在代理机构和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备案。
9-2-2.基本户转账
必须为供应商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账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缴纳完毕时间),未按规定时间前或按额汇到指定账户的将否决其谈 判。谈判保证金转账完成后,将“转账凭证”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作为保证金缴纳的凭证。
注:转账时必须备注:“东大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谈判保证金”,否则导致的查账延误责任自负。
9-3、供应商未交纳或者未足额交纳或者未按规定时限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谈判的权利。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不能出具谈判保证金的相关证明的,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9-4、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9-5、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并在项目财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纪录名单予以通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9-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9-5-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9-5-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9-5-5、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9-5-6、供应商交纳保证金后,无故不参加竞标活动的。
10、响应文件有效期
10-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九十日历天,在有效期内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合同签订事项。成交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10-2、特殊情况需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供商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电子响应文件可于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提交时,供应商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选择[“首 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我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 在打开的[项目管理] 对话框中选择[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SXSTF),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逾期上传的将被拒绝接收。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14 日09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 宝鸡市) 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baoji.gov.cn/)〖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
谈判会议开始时间:2024 年 05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宝鸡市) 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baoji.gov.cn/)〖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不见面开标。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与解密
1、谈判时,供应商须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在电子交易平台谈判会议现场根据主持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超过系统默认解密时间未解密成功的视为解密失败,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供应商需在解密时间规定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所有供应商解密完成后由开标人员将响应文件导入开评标系统。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1)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的;
(2)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打开的;
(3)供应商拒绝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的;
(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带 CA 锁、或所带 CA 锁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
CA 锁不一致、或沿用旧版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响应文件的;
六、 谈判小组职责及义务
1、谈判小组的组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74 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组建谈判小组。
1-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独立进行评审工作。
1-2、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是评审的依据。在评审中,不得改变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方法和成交条件。
2、 谈判小组职责
2-1、确认竞争性谈判文件;
2-2、确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做出评价;
2-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2-5.编写评审报告;
2- 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3、 谈判小组义务
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2、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3-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七、 谈判及谈判程序
1、谈判程序
开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整个过程受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不见面开标 ”是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实现的供应商在线参与开标的一种组织形式。供应商无需抵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线实现开标、签到、解密、澄清、谈判、二次报价等操作。
1-1、供应商登录:开标前,请各供应商商至少提前半小时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
1-2、主持人宣布开标: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系统将不再接收任何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上传。
1-3、解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收到主持人“开始解密 ”指令后,应使用“加密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 CA 锁(必须是同一把锁)”在线完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断电、断网、系统故障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不见面开标 ”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外,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
1-4、唱标:对于竞争性谈判项目,“不见面开标 ”系统将不展示谈判一次报价。
1-5、开标结束:进入评审环节。
1-6、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后,对有效供应商在线分别进行谈判;
1-7、对有效供应商要求在线提交第二次商务报价,在谈判小组未对谈判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情况下,第二次报价不得超过一次报价;
1-8、谈判小组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
注:①在整体项目结束前供应商请保持在线,评审期间谈判小组可能会要求供应商做相应的澄清,因供应商擅自离席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次商务报价为本谈判活动最终报价;③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所有报价在公示前均不公开宣布。
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宝鸡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 载专 区〗 中 的《 宝鸡 公 共资 源交 易 不见 面开 标 大厅 投标 人 操作 手册 》
( http://ggzy.baoji.gov.cn/fwzn/004003/20231123/d2048104-5dd1-4825-97f0-186c b8450ee5.html。)。
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査
2-1、谈判小组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2-1-1、供应商名称是否与购买谈判文件的单位名称一致;
2-1-2、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盖章签字;
2-1-3、谈判保证金是否有效;
2-1-4、谈判内容是否有重大缺漏项;
2-1-5、谈判报价是否超过最高限价;
2-1-6、谈判有效期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
2-1-7、对谈判文件商务要求是否作了明确且实质性响应;
2-1-8、对谈判文件技术要求是否作了明确且实质性响应;
2-1-9、响应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2-1-10、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谈判情形。
3、 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所有参加谈判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3-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核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成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3、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约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4、最后报价
4- 1、谈判结束后,有效响应供应商不少于 3 家。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2、每轮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供应商须用数字认证证书(CA 主锁)登陆系统进行最终报价, 系统按照评标规则自动评审。
4-3、相同品牌产品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竞争性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在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以上规定处理。
4-4、政府釆购政策评分标准
4-4-1、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
(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 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 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有瑕疵的,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2 供应商所投产品均是中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4-2.监狱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供应商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产品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计算,如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不重复计算。
4-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评分标准
供应商投标产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优惠不重复计算。
4-4-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 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 号) 的有关规定,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节能清单 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标注“★ ”的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的规定,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 ccgp. gov. cn/)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环保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
5、落实政府釆购信用融资有关政策要求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
6、比较与评价
6-1.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修正:
6-1-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6-1-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1-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1-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1-5、文字与图表不一致的,以文字为准;
6- 1-6、响应文件的文字叙述与制造厂商的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不符时,以产品样本
/检测报告为准。
7、 评审标准及方法
7- 1、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应满足:
7-1-1、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
7-1-2、最后报价完整、明细清晰、符合要求;
7-1-3、符合采购需求的质量要求;
7-1-4、符合采购需求的售后服务承诺要求。
7-2、谈判小组从质量和售后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八、确定成交单位
1、 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定成交单位。
2、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报告对评审过程及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复函采购代理机构。
3、 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成交复函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
注: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供与最终上传至平台的电子版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U 盘)二份(按要求签字盖章)。
九、废标
1、废标的情形
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委认定所有谈判报价存在价格不实的现象;
(3)有证据证明有围标现象的发生;
(4)有证据证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37条窜标情形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财政部门指定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十、询问与质疑
1、询问
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投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2、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自身权益收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纸质版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供应商认为谈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 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谈判结束后7日内前,以书面形式(纸质版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1、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招标 公告/成交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有效联系方式等。
2.2、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
(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
(5)质疑书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
(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
5、 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相关规定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6、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有关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 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 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名单,并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43 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46 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十一、合同
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二十五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商谈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谈判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按程序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报请监督机构备案,没收其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评审结果顺序将合同授予下一成交候选人或重新采购。
3、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持合同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保证金退付手续。十二、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有关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国家发改委 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等文件规定收取。
在本招标项目谈判结果公示期满后七日内,由成交单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该项费用中标人应充分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内,采购人不再单独列项支付。
十三、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专家认定所有谈判报价存在价格不实的现象;
除《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 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十四、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 3 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投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2.质疑和投诉
投标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自身权益收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纸质版加盖公章) 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供应商认为谈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谈判结束后7日内前,以书面形式(纸质版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1、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有效联系方式等。
2.2、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或潜在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
(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
(5)质疑书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
(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2.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单位。
2.5、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相关规定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投标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6、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有关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 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或提 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 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7、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43 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
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46 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三章 釆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 | 门禁读卡器 | 支持TCP/IP 有线网络双通信接口,通讯数据采用特殊加密处理存储不少于 2 万笔合法卡、5 万笔刷卡记录 支持反潜回功能、互锁,多重认证,首卡开门功能、超级卡和超级密码开门、在线升级功能、中心远程开门功能 支持读卡器防拆报警、门未关妥报警、门被外力开起报警、开门等待超时报警、胁迫卡和胁迫码报警、黑名单报警、非法卡超次刷卡报警 对下支持 485 和韦根格式支持W26、W34 等多种格式,能无缝兼容第三方韦根接口读卡器 支持普通卡/黑名单/胁迫卡/超级卡等多种卡片类型支持NTP 校时、手动校时、自动校时功能 支持脱机记录保持功能和纪录储存空间不足警告功能具有看门狗设计、防拆设计 主机断电后数据可以永久保存 | 套 | 2 | ||
2 | 磁力锁 | 1、最大静态直线拉力≥280kg(600Lbs) 2、应具有电锁状态指示灯(红灯为开锁状态, 绿灯为上锁状态) 3、应支持锁状态侦测信号(门磁)输出:NO/NC/COM 接点 4、应具有CE/FCC/WEEE/REACH/ROHS 认证 | 套 | 2 | ||
3 | 软包等候椅 | 抗冲击力≥1.5 兆帕,在 125~4000HZ 噪声范围内吸音系数达到 0.9 以上, 其甲醛释放量标准要求≤0.05 ㎎/L。达到国家标准E0 级要求 | 项 | 1 | ||
4 | 手铐金属杆 | 不锈钢材质 厚度不小于 1.5mm | 套 | 2 | ||
5 | 信息采集系统、物品保管系统、办案区高清审讯系统 | 智能随身物品柜 | 随身物品保管柜对接陕西省公安机关智慧法制平台执法办案系统,针对登记的随身物品进行自动存取,不少于 9 门。 板材采用优质镀锌板,厚度不小于 0.8mm,冷加工成型,经酸洗磷化后静电喷塑,确保长期使用不易生锈; 主柜箱门尺寸: 高 350mm 宽 400mm 深 400mm | 套 | 1 | |
6 | 手持金属探测器 | 1、电源:9V 方块电池; 2、测量距离:2-10cm。 | 套 | 1 |
7 | 一体化信息采集仪 | 采集软件支持集成相关采集设备,一站式采集人员基本信息、指纹信息、人像信息、身高体重足长信息、银行卡信息、随身物品信息、信息管理、注册管理、账号维护和采集信息查询功能,采集数据全面符合公安部关于人员基础信息采集数据项和数据质量的标准要求。 1、控制台整体尺寸:不大于 1650mm(L)×850mm(W)×850mm(H) (高度为桌面高度); 2、柜体台面应采用木质面板和钢板结合,冷轧钢板厚度不小于 1.2mm,表面处理符合IP23 级安全保护标准,采用高温高光涂料喷粉处理,涂层厚度:机柜涂层厚度在60μm~80μm 之间,机柜涂层的耐冲击指标≥50Kg.cm (正冲通过),附着力:符合 GB/T9286-98 规定二级以上标准,防刻划、防酸、耐磨、耐用、易清洁。柜体框架应全部采用 Q235 优质冷轧钢板折弯、冲压制作而成,坚固耐用,面板中间可放置显示器; 3、一体机内置可手动或自动控制的升降杆装置(含云台),支持照相设备、补光灯的固定安装;人像采集时, 升降杆装置可根据被照相人身高自动调节照相设备高度至合适高度,具有手动调节按钮,可手动调节高度到合适位置;摄像开始时,补光灯可自动开启,被采集人员的身高、体重、足长数据自动传输至电脑; 4、配备显示器支架,支持液晶显示器的集成安装,可前后大范围旋转调整,整体操作灵活方便,不阻挡民警观察全场的视线,不影响操作显示; 5、一体机工作台所预留的内部位置能够安装工控电脑主机、打印机、指纹采集仪、二代证阅读器、DNA 干燥箱、条码打印机、银行卡采集器、随身 物品采集仪、条码阅读器、照相设备、补光灯等多种设备。 | 台 | 1 | ||
8 | 专用审讯桌 | 实木框架,皮质软包,安全防撞 2 人位 | 台 | 4 |
9 | 示证展台 | 1、不小于 800 万高清自动对焦镜头; 2、支持脱机/联机操作; 3、支持三维翻转拍摄; 4、底座集成按键功能; 5、支持SD 卡; 6、拍摄镜头旋转角度可达到 270°以上; 7、红外线遥控器; 8、内置专业展台软件; 9、支持鼠标操作视频(滚动变倍、漫游); 10、可微距拍摄,可拍摄到 1 元人民币背面底部写的 RMB 字样; 11、支持接口:USB、HDMI、VGA。 | 台 | 4 | ||
10 | 刻录光盘打印一体机 | 配置:专业级DVD 光盘刻录机、喷墨高速盘面打印机网络能力:支持 光盘容量:两个盘槽 20 进,20 出 后置USB3.0 接口,支持数据流工作操作系统 Window 电压:100 - 240 VAC,60/50 Hz, 4.7 - 3.7 Amp. 功率:小于 60 瓦 工作温度:至少支持 16°C 到 30°C储藏温度:至少支持-20°C 到 50°C工作湿度:至少支持 10%到 80% 接口:USB 3.0 | 台 | 1 |
11 | ★全景摄像机 | 1、≥400 万智能变焦半球网络摄像机 2、主码流不小于 2560x1440@25fps,子码流不小于 640x480@25fps,第三码流不小于 1280x720 3、支持最低照度小于等于彩色 0.005lx,黑白 0.0005lx 4、支持不小于 4 倍光学变焦,变焦过程中不会完全虚焦 5、同一静止场景相同图像质量下,设备在 H.264 或H.265 编码方式时,开启智能编码功能和不开启智能编码相比,码率节约大于等于 80% 6、支持智能报警防干扰功能,智能分析行为类型为区域入侵、越界入侵、进入区域、离开区域时;支持声音报警功能,报警声音类型不低于 12 种,并支持导入自定义语音,报警音量和重复次数可设置 7、可对检测区域内不低于 10 个行人进行检测、框选跟踪,、抓拍,可筛选和抓拍最佳人脸图片存储及上报中心,抓拍数量及图片大小可设,可上传全景照 8、支持快捷配置功能,可在预览画面页开启/关闭“快捷配置”页面,支持配置场景参数、常用图像参数、OSD 配置、音视频参数、智能资源分配模式等,并支持恢复默认操作 9、支持至少 1 路报警输入,1 路报警输出,1 路音频输入,1 路音频输出, 1 个SD 卡槽,1 个DC12V 电压输出接口,支持 DC12V 或POE 供电 10、符合IP66 及以上防尘防水及IK10 防暴设计,可靠性高 11、支持GB35114 A 级安全加密 | 台 | 12 | 房间与楼道 |
12 | ★特写摄像机 | 1、≥400 万智能变焦半球网络摄像机 2、主码流不小于 2560x1440@25fps,子码流不小于 640x480@25fps,第三码流不小于 1280x720 3、支持最低照度小于等于彩色 0.005lx,黑白 0.0005lx 4、支持不小于 4 倍光学变焦,变焦过程中不会完全虚焦 5、同一静止场景相同图像质量下,设备在 H.264 或H.265 编码方式时,开启智能编码功能和不开启智能编码相比,码率节约大于等于 80% 6、支持智能报警防干扰功能,智能分析行为类型为区域入侵、越界入侵、进入区域、离开区域时;支持声音报警功能,报警声音类型不低于 12 种,并支持导入自定义语音,报警音量和重复次数可设置 7、可对检测区域内不低于 10 个行人进行检测、框选跟踪,、抓拍,可筛选和抓拍最佳人脸图片存储及上报中心,抓拍数量及图片大小可设,可上传全景照 8、支持快捷配置功能,可在预览画面页开启/关闭“快捷配置”页面,支持配置场景参数、常用图像参数、OSD 配置、音视频参数、智能资源分配模式等,并支持恢复默认操作 9、支持至少 1 路报警输入,1 路报警输出,1 路音频输入,1 路音频输出, 1 个SD 卡槽,1 个DC12V 电压输出接口,支持 DC12V 或POE 供电 10、符合IP66 及以上防尘防水及IK10 防暴设计,可靠性高 11、支持GB35114 A 级安全加密 | 台 | 8 | 参考标准要求,每间讯问室和询问室各配置两台特写摄像机 |
13 | 高保真拾音器 | 灵敏度不低于-41±1dB动态范围 ≥104dB 过载声压 ≥114dB信噪比 ≥85dB 传输距离 ≥1000 米 拾音范围 R≥5 米(1kHz@60dB SPL SN≥30dB) 频率响应不低于 150Hz~20KHz(1kHz@85dB SPL)失真度 ≤1%(1kHz@85dB SPL) 采样率≥ 44.1k(AD/DA 处理器)信号处理 数字音频处理器 音频算法 ANC 降噪算法 工作电压不低于 DC 9~15V电源功耗 ≤1.0W @DC12V 保护电路 雷击保护、电源极性错接保护 安装方式 底座卡扣安装 | 台 | 20 | 每台摄像机须配置一台高保真拾音器 |
14 | 办案区综合管理一体机 | 按照公安部“四个一律”要求,实现派出所办案区入区登记、人身检查、物品暂存、信息采集、吸毒检测、侯问分配管理、智能审讯、出区登记等全流程智能化管理;对接陕西省公安机关智慧法制平台执法办案系统,警情、案件、 前科数据无缝对接,电子台账、电子笔录回传执法办案系统;办案区集成视频、智能审讯、电子签名与捺印;满足流媒体服务,实现办案区内视频流的调度;提供电子证据存储,完成当前办案场所内与案件相关的视频数据、文档附件的存储、审讯同步录音录像、电子签名捺印同步录音录像。此软件可免费在区办案中心使用。 硬件参数: 1、CPU:配置不低于 2 颗英特尔至强银牌 4110 处理器,单颗处理器 2.3GHz主频、20 核 40 线程 2、内存:配置不低于 32G DDR4 内存 3、硬盘:配置不低于 2 块 6t SATA SSD 硬盘 5、网卡:配置不低于 2 个千兆电口,2 个万兆光口 6、RAID 卡:配置高性能 RAID 卡,支持 RAID0/1/5,不低于 2G 缓存,支持超级电容 7、电源:配置冗余热插拔电源 | 套 | 1 | ||
15 | 硬盘录像机 | 不小于 32 路视频接入 不小于 16 盘位 不小于 36T 存储容量 可接驳符合 ONVIF、RTSP 标准及众多主流厂商的网络摄像机支持H.265、H.264 编码的前端设备自适应接入 支持热成像相机的接入、存储、报警 支持最高 1200 万像素高清网络视频的预览、存储、回放支持HDMI 高清 4K 输出 +VGA 高清 1080P 输出 支持 16 个SATA 接口 支持硬盘配额和硬盘盘组两种存储模式,可对不同通道分配不同的录像保存容量或周期 支持IP 设备集中管理,包括 IP 设备参数配置、信息的导入/导出和升级等功能 | 套 | 1 | 所有摄像机视频的后端存储 |
支持智能搜索、回放及备份功能,有效提高录像检索与回放效率支持 16 路多路同步回放 | ||||||
16 | 监视器 | 不小于 22 寸高清监视器 | 台 | 1 | ||
17 | 身高体重仪 | 公安专用身高体重测量仪 | 台 | 1 | ||
18 | 时间温湿度LED 数码屏 | 公安专用时间温湿度LED 显示屏高透光钢化玻璃,铝合金圆角边框 400mm*600mm 北斗卫星授时 | 套 | 4 |
19 | 门禁系统 | ★人脸识别门禁系统 | 操作系统:嵌入式Linux 操作系统; 屏幕要求:不小于 7 英寸触摸显示屏,屏幕比例 9:16,屏幕分辨率大于等于 600*1024; 摄像头要求:配置宽动态双目摄像头,像素不低于 200 万; 认证方式:支持人脸、刷卡、密码认证方式,可外接身份证、指纹功能模块;人脸识别:应采用深度学习算法,支持单人或多人识别(最多 5 人同时认证)功能;支持照片、视频防假;1:N 人脸识别速度≤0.2s,人脸验证准确率 ≥99%; 存储容量:本地支持不少于 10000 人脸库、50000 张卡,15 万条事件记录;硬件接口:至少支持LAN*1、RS485*1、Wiegand * 1(支持双向)、typeC类型USB 接口*1、电锁*1、门磁*1、报警输入*2、报警输出*1、开门按钮 *1、SD 卡槽*1(最大支持 512GB)、3.5mm 音频输出接口*1;通信方式及网络协议:有线网络; 使用环境:不低于IP65,室内外环境均可正常使用; | 套 | 4 | 通往二层办公区入口、通往负一层办案区入口、负一层南侧出口 |
20 | 电控锁 | 1、最大静态直线拉力≥280kg(600Lbs) 2、应具有电锁状态指示灯(红灯为开锁状态, 绿灯为上锁状态) 3、应支持锁状态侦测信号(门磁)输出:NO/NC/COM 接点 4、应具有CE/FCC/WEEE/REACH/ROHS 认证 | 把 | 3 | ||
21 | 综合布线系统 | 超六类网线 | 8 芯 0.58 无氧铜,4N 级OFC 无氧铜 | 箱 | 4 | |
22 | 电源线 | RVV3*1.5 | 项 | 1 | ||
23 | 施工安装 | 所有利旧设备和新设备的施工、安装、调试 | 项 | 1 | ||
24 | 辅材 | 线管、接入交换机、光纤收发器、卡扣、水晶头、轧带等 | 批 | 1 | ||
25 | 办案区专用审讯设备 | 专用讯问椅 | 公检法行业专用讯问椅 不锈钢材质、皮质软包、可固定双手双脚 | 套 | 2 | |
26 | 专用询问椅 | 公检法行业专用询问椅 实木框架,皮质软包,安全防撞 | 套 | 1 | ||
27 | 未成年人询问椅 | 实木框架,皮质软包,安全防撞 | 套 | 1 | ||
28 | 实木椅 | 国产实木定制 | 把 | 8 | ||
29 | 折叠床 | 四折叠收纳,科技布面料、高密度高弹海绵、钢制框架、90cm 宽、190cm 长,带橡胶轮 | 张 | 1 |
30 | 挂机空调 | ≥1.5 匹,壁挂式,变频冷暖型,支持自清洁功能 | 台 | 7 | ||
31 | 标识标牌 | 制度牌 | 按公安标准要求定制,亚克力材料 | 套 | 12 | |
32 | 功能室门牌 | 按公安标准要求定制,亚克力材料 | 套 | 8 | ||
33 | 功能室标语 | 按公安标准要求定制,PVC 材料 | 套 | 2 | ||
34 | 人身安全检查标识 | 按公安标准要求定制,PVC 材料 | 套 | 1 | ||
35 | 墙面处理 | 防水处理 | 防水涂料 | ㎡ | 220 | 楼道和部分房间墙 面 |
36 | 基层处理 | 包含吸音板拆除、墙面铲除、垃圾清运等 | ㎡ | 605 | 楼道和所有房间墙 面 | |
37 | 墙面乳胶漆 | 环保乳胶漆 | ㎡ | 305 | 楼道和民警办公室 墙面 | |
38 | 聚酯纤维吸音板(防撞软包) | 防潮、防撞 抗冲击力不小于 1.5 兆帕,在 125~4000HZ 噪声范围内吸音系数达到 0.9以上,其甲醛释放量标准要求≤0.05 ㎎/L。达到国家标准E0 级要求 | ㎡ | 300 | 6 间房间防撞软包 (2 间询问室、2 间讯问室、1 间侯问室、1 间人身检查室) | |
39 | 基层专用自喷海绵胶 | 外观: 粘稠乳白液体溶解性: 水 固体份: 50±2% PH: 6-8 耐水解性: 佳 伸长率:>200% 拉伸强度:>100Kg/cm² | ㎡ | 300 | 6 间房间防撞软包 (2 间询问室、2 间讯问室、1 间侯问室、1 间人身检查室) | |
40 | 楼梯口封闭 | 不锈钢栅栏 | 不小于 1.0mm 厚度不锈钢 | 套 | 1 | 包含两套不锈钢栅 栏门 |
41 | 走廊南侧封 闭 | 轻质隔墙封闭 | 定制轻质隔墙 内嵌防盗门 | 项 | 1 | 包含防盗门 |
42 | LED 灯 | LED 灯 | 尺寸:600mm*600mm直发光LED 灯珠 无频闪、无暗区 功率不小于 58W | 套 | 8 | 楼道与房间照明亮度提升 |
43 | 电路改造 | 电路改造 | 楼道和所有房间的电路改造 | 项 | 1 | |
44 | 更换门把手 | 隐藏式门把手 | 材质:铝合金+不锈钢,尺寸 200*40MM | 套 | 8 | |
45 | 走廊应急灯 | 应急灯 | 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防腐等级:不低于WF2 防爆标志:不低于ExdIICT4 | 套 | 4 | |
46 | 人身安全检 查帘 | 人身安全检查帘 | 国产定制,尺寸:4000mm*2000mm | 套 | 1 | 人身检查室使用 |
47 | 单向玻璃 | 单向玻璃 | 模氏硬度:≥8;密度:≥2.5 ;厚度:≥20mm,;耐热度:≥200℃ | 套 | 1 | |
48 | 侯问室防爆玻璃隔断 | 防爆钢化玻璃 | 防爆钢化玻璃 厚度不小于 12mm 不锈钢框架 | ㎡ | 20 | 包含不锈钢框架 |
49 | 防爆钢化玻璃门 | 防爆钢化玻璃 厚度不小于 12mm 不锈钢框架 | 套 | 2 | ||
50 | 地弹簧 | 盖板:不锈钢;承重:≥110KG;定位:90°和 115° ;厚度:≥50mm | 套 | 2 |
第四章 商务要求
(一)交货期及地点:
1、交货期:供货协议签订后 60 日历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运输、安装、调试:成交单位负责货物的运输安装及调试。
(三)付款方式:按采购人与成交人所签订合同为准。
(四)产品要求
1、所投产品(软件、硬件)须与采购人现有陕西省公安机关智慧法制平台执法办案系统兼容,设备无缝接入。
2、带★产品需提供产品检测报告;(需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证明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带★产品需提供原商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加盖厂家公章)
(五)项目验收:
1、项目验收分初验和终验:
初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使用单位根据合同对货物的名称、品牌、型号、产品信息、数量等进行检查。
终验:所有货物供货完毕,正常使用 7 天后,由采购人进行终验(最终验收),合格后签发《终验合格单》。
2、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通知后 7 个日历日内确保货物通过验收。
如接到通知后 7 个日历日内验收仍不合格,采购人可提出索赔或取消其供货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将把中标资格授予评审排序下一名的投标单位。
3、验收依据
(1)合同文本及合同补充文件(条款)。
(2)谈判文件。
(3)成交单位的谈判响应文件。
(4)合同货物清单。
(5)国内相应的货物执行标准、规范。
(六)质量保证
1、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原厂授权、代理协议、销售协议等证明材料皆可。)
2、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不少于一年,(提供一年质保服务,7*24 小时电话响应支持。提供一年内免费适配服务)。成交单位承诺的质保时间超过谈判文件要求的,按其承诺时间质保。
3、成交单位承诺的质保期起始时间为终验合格之日。
4、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相关政策。所有货物及辅材必须是未使用过的新产品,质量优良、渠道正当,配置合理。
5、质保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成交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质保期后如需更换零部件,成交单位应以优惠价提供。
(七)运输及方式
1、选择运输风险小、运费低、距离短的运输路线。
2、运输方式:公路或铁路
3、运杂费一次包死在总价内,包括生产厂到施工现场所需的装卸、运输(含保险费)、现场保管费、二次倒运费、吊装费等费用。
(八)技术服务 1、技术资料:
(1)产品合格证;
(2)产品使用说明书(10 万元以上的贵重货物需备双份);
(3)厂家对该产品的出厂配置清单
(4)其它相关资料。 2、现场培训:
每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成交单位必须安排技术人员对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人员进行操作应用及维护保养方面的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基本技能。(培训费由成交单位承担)
3、服务承诺:成交单位应遵照国家规范规定的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作出明确承诺。
(九)合同实施:
1 、成交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日内安排人员与使用单位就送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若未能在交货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延误和一切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和赔偿。
(十)违约责任: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产品或货物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注: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
第五章 合同条款
(以甲乙双方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一、供货合同格式
东大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DXY2024-004 ),由陕西鼎祥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竞争性谈判会议。扶风县公安局(以下简称“买方”)确定(成交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卖方”)为成交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买方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货物名称),并接受了卖方以价格(中标金额大写)(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的产品及服务。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合同条款
2)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1—设备清单
附件 2—质量保证承诺附件 3—售后服务方案
3)成交通知书
4)谈判文件
5)谈判响应文件
3、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货款,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4、考虑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
5、付款方式:按采购人与成交人所签订合同为准。
6、交货期:供货协议签订后 60 日历日内交货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买方肆份,卖方贰份。
8、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名称: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
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卖方名称: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
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谈判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部件或其它材料。
1-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5、“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场地。
1-6、“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1-7、“买方”是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即扶风县公安局。
1-8、“卖方”是指提供本合同内的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即成交单位。
1-9、“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条款、卖方的谈判响应文件承诺条款
所取代的范围。
3、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3-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3-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 3-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3-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 3-1 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4、专利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产品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5、技术规格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必须等同或优于本项目谈判文件《技术规格与要求》所述的标准。若卖方在其谈判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标准优于本项目谈判文件《技术规格与要求》所述标准的,按谈判响应文件的承诺执行。
6、检验和测试
6-1、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测试产品及其部件,以确认所供产品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6-2、检验和测试在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进行。
6-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产品或部件不能满足谈判文件及合同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产品或部件,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产品或部件,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6-4、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商对产品及其部件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验收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6-5、如果在产品使用寿命期内,根据检验结果,发现产品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被证实有缺陷,包含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向卖方提出索赔。
7、包装及运输
7-1、卖方负责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前的所有包装、运输、装卸及保险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7-2、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转中损坏。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漏、防晒、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责任和费用。
7-3、货物的运输方式由卖方自行选择,但包装必须满足货物运输和装卸的要求,保证买方收到的是无任何损伤的货物。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
8、伴随服务
8-1、卖方必须在合同生效后三十 (30)天内向买方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文件(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说明、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等。
8-2、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所有服务,包括本项目谈判文件“商务要求”与“技术规格与要求”中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货物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卖方或制造厂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软硬件升级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8-3、卖方应提供本项目谈判文件“商务要求”和“技术规格与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8-4、如果卖方或制造厂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9、备品备件
9-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品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品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品备件;
(3)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9-2、卖方应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商务要求”和“技术规格与要求”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10、质量保证
10-1、质量保证期为终验合格之日起个月。
10-2、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合同规定厂家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的合格产品。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0-3、根据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所发现的缺陷。
10-4、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0-5、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及时修补缺陷,买方可提出索赔,并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1、索赔
11-1、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0-1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1-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
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货款或从卖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若索赔金额超过未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的,卖方必须用已收货款进行弥补。
12、变更指令
12-1、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交货地点;
(4)卖方提供的服务。
12-2、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
13、合同修改商务要求
除了合同条款第12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4、转让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5、卖方履约延误
15-1、卖方应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商务要求”中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5-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15-3、除合同条款第 19 条规定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 15-2 条的规定
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 16 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16、验收
16-1、项目验收分初验和终验:
初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使用单位根据合同对货物的名称、品牌、型号、产品信息、数量等进行检查。
终验:所有货物(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正常使用一个月后,由采购人进行终验(最终验收),合格后签发《终验合格单》。
16-2、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确保货物通过验收。如接到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验收仍不合格,采购人可提出索赔或取消其供货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将把中标资格授予评审排序下一名的投标单位。
16-3、验收依据
(1)合同文本及合同补充文件(条款);
(2)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响应功能证明材料;
(3)谈判文件;
(4)成交单位的谈判响应文件;
(5)货物清单;
(6)国内相应的货物执行标准、规范。 17、误期赔偿费
除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合同价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1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18、违约终止合同
18-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5.2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误期赔偿费达到最高限额。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18-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17-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
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9、不可抗力
19-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9-2、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9-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2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2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21-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21-2、对卖方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
(2)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22、争议的解决
22-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60)天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提交仲裁。仲裁地点为当地仲裁委员会。
22-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2-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
22-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22-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3、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24、通知
24-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到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24-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25、税款
25-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买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25-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卖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26、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文件格式二、资质证明文件
三、符合性证明文件四、响应方案
注: 响应文件编制说明
1、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照样本格式提供的内容,做出逐一明确的答复;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还可以做其它补充说明。
2、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或盖章),并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响应文件格式
政府采购项目
【正(副)本】
东大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DXY2024-004)
供应商: ( 盖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二、资质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 财务状况报告
3. 社保缴纳证明
4. 税收缴纳证明
5. 信用记录
6. 控股管理关系及非联合体书面承诺
7. 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一)
9.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附件一: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陕西鼎祥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供应商名称) 郑重声明, 我方参加 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 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件二: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陕西鼎祥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权限 | 办理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 | |||
有效期 | 自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
企业信息 | 企业名称 | |||
法定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工商登记机关 |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性别 |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通讯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 ||||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 期: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陕西鼎祥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被授权项目与内容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授权范围 | 全权办理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 | |||
法律责任 | 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
授权期限 | 本授权书自提交供应商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
企业信息 | 企业名称 | |||
法定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性 别 | ||
职务 | 手机号码 | |||
被授权人 | 姓名 | 性 别 | ||
职务 | 手机号码 | |||
通讯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 |||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期:
三、符合性证明文件
(釆购人名称):
1、响应函
我单位收到贵方项目编号(DXY2024-004)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谈判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关于商务条款、技术条款及合同条款。
2、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 我公司的第一次谈判总报价为: 人民币( 大写): (¥: 元),并对其后的谈判报价负法律责任。
3、我方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4、我方已详细阅读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易形成歧义的表述和资料。
5、谈判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谈判,我方愿接受政府采购的有关处罚决定。
6、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且尊重谈判小组的评审结论和结果。
7、我方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若我方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8、有关于本谈判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供应商: (加盖公章)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2、第一次谈判报价表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谈判总报价 (人民币:元) | (小写) |
(大写) | |
交货期 (日历日) | |
质保期 (年) |
说明:1、报价应按总报价填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大小写一致;
2、本表所列各项数据与响应文件其地方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表为准。
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3、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品目名称 | 生产厂家 | 品牌及型号 | 技术参数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价 |
1 | ||||||||
2 | ||||||||
总计: | 大写: 元 | 小写: 元 |
注:1、以上各分项报价明细总计报价合计应与“报价一览表”中的“总价” 一致。
2、供应商必须按本表的格式详细报出谈判报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 以上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设备、材料、安装、调试、运输、保险、税金及相关伴随的全部费用。
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55
4、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供应商承诺书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
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低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承诺单位: (公章)
全权代表: (签字)地 址:
邮 编: 电 话:
年 月 日
6、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 | 谈判文件技术需求 | 谈判响应文件配置、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 | 偏离情况 | 说明 |
注:1、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逐条进行技术响应,未逐条响应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2、偏离说明填写: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
3、凡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条款与谈判文件的技术条款之间存在负偏离(即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7、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 | 谈判文件商务要求 | 谈判响应文件商务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注: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四、响应方案
1、供应商性质及其概况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开户银行 | |||
营业执照号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供应商: (加盖公章)
日 期:
1. 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适用, 请提供, 格式见附件一);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适用, 请提供, 格式见附件二);
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请提供证明材料);
4. 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如适用, 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其他资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 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公章)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公章)日期:
2、技术文件及服务方案
方案说明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拟): 1、供应商基本情况
2、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方案、维保方案等)
3、供货方案
4、对合同条款的响应
5、项目实施人员配置
6、质量保证承诺
7、售后服务方案
8、售后服务承诺
9、提供 2021 年 1 月至今业绩资料(以合同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产品兼容性承诺书
致:扶风县公安局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就 (项目名称)投标产品承诺,我公司为本项目提供产品的软件、硬件能够实现与现有陕西省公安机关智慧法制平台进行数据对接。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