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MSL2024-057)
恩平市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 户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JMSL2024-057)
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目 录
第五部分 恩平市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托管协议(参考范本) 47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受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委托,就“恩平市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概况
恩平市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 00 x 00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SL2024-057
项目名称:恩平市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其他服务 | 恩平市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服务 | 1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若自然人投标的)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财
务状况报告或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投标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 3 号)执行;(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保险监管机构改革后有新政策的,以新政策为准)批准设立,在恩平市辖区范围内取得营业执照并依法设立总行、分行或支行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提供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应当具有企业年金基金托管资格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若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行)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投标人财务稳健,其法人机构的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率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提供其法人机构的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率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以投标人所属的法人机构公开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政策性银行除外)]。各指标标准为:
①根据 2024 年 1 月 1 日《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8%;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适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监督管理办法》,其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
②依据《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 号),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为不低于 120%;
③根据银保监会 2018 年下发《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2018 年 3 号令),流动性覆盖率应达到 100%。资产规模小于 2000 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不需提供流动性覆盖率指标数据及相关证明文件;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 39 条,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将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8)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况:①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存在违反廉政承诺或其经办人员有廉政违纪违法行为的,或擅自对外提供有关社保收支信息或账户信息并经查实的;或本银行系统发生涉及资金管理重大问题;或不配合社保部门相关管理规定监督检查的;②2023 年度内被银行业监管机构认定存在重大金融风险或重大内控管理事件的。(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 年 5 月 21 日至 2024 年 5 月 27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 00 x 000)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邮购须另加 5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 年 6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xxxxxx 00 x 000)。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自然人投标的);
2、金融许可证;
3、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质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前三项文件的复印件和第 4 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交我单位核对。我单位在核对后会收取前三项的复印件和第 4 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二)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4 年 6 月 18 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 址:xxxxxx 0 x社保局 联系方式:0750-7810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 00 x 000联系方式:0750-3503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13828036903;0750-3503593(财务)
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20 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1、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恩平市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服务项目。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
2、 投标人应对本服务项目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所有系统的软件和硬件环境、银行规模、营业网点分布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经营优点等作详细说明。
3、 投标人应对本服务项目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所用系统的安全、保密等问题作详细说明。
4、 投标人必须安排专人专责恩平市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管理业务,以保障收支业务的快捷安全运转。
5、 投标人对本服务项目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管理业务不得收取任何划汇费用。
6、 投标人必须保障恩平市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转,投标人必须对提供服务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并承担一切培训费用。
7、 服务期限:从托管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36 个月)。服务期限内,恩平市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服务由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提供。若协议双方均未在服务期满前一个月内提出书面异议的,协议自动顺延三年(36 个月)。
8、 投标人应自行对本项目实施可行性进行调研,根据本招标文件、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承受能力、市场具体情况和风险参与本项目投标。
9、 投标人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规的规定。
10、 投标人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询问,并就有关问题予以正式解答。
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介绍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 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对恩平市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以确定一家在恩平市辖区范围内取得营业执照并依法设立总行、分行或支行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作为恩平市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服务银行,负责恩平市职业年金收缴、划拨等业务和社保服务相关工作,对恩平市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进行管理并确保职业年金资金安全。
(二)项目服务要求
1、账务管理及资金划拨服务要求
下简称为“省大集中系统”)
1.1.投标人系统须接入“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以
,正常开展相应基金支付清算业务。并配合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业务需求完善银行自身系统,实现批量代收代付清算业务,确保相应基金业务的支付结果按规定时间在 3 个工作日内返回省大集中系统。
1.2.投标人具备先进的信息反馈系统,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反馈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收付业务信息和回盘支付失败原因,为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提供电子化实时收支业务及账户余额查询服务。对于不成功的基金支付业务,收款账户服务银行需注明失败原因(如账户挂失、账户注销、账号与户名不相符或身份证信息校验不一致等具体原因,不能直接标记为其他失败原因)等信息。
1.3.投标人必须健全内控制度,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采取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加密存储、加密传输等措施防范和化解经办风险,维护基金安全,实现业务流、信息流、资金流闭环管理。基金支付业务增加事前校验,必须校验收款人银行账户信息的户名、账号以及身份信息等;基金账户收支业务增加转账业务资金大额短信提醒功能;配合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落实审计稽核监督检查部门整改要求,扣回多发错发社保待遇等服务。
1.4.投标人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票据管理,应于当日将代理结算资金明细生成对账文本,及时反馈给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对账,服务银行要及时准确传递各种
回单,并保证各种回单备注栏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5.投标人具备满足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业务需要的经营网点和服务团队规模、成熟的管理协调能力和完善的员工培训机制,配备在职人员及技术人员负责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业务,必要时成立专门服务小组,及时沟通解决系统、收支对账等问题,提供专人上门送单服务,银行回单及对账单每月至少传送一次给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具体传送次数及时间由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视账单数量作出调整;并指派专人全程协助办理实施相应基金与银行相关业务等。
1.6.投标人具备满足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业务需要的资金汇划清算系统,保证资金汇划系统和内部网络的安全性,并承担自身网络安全问题方面的有关责任。
1.7.投标人代理期间免收基金业务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免收账户开户手续费、账户管理费、账户选号费、信息变更费;免收单位对公账户电子回单箱年费、补制回单费、补制对账单费;免收开通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工本费,年服务费等;免收代收代付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手续费。
1.8.基金存款增值保值受益指标。账户内全部存款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 号)规定,对基金账户的活期存款实行优惠利率,执行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并提供增值服务。
1.9 接受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分行对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业务的监督管理。
1.10 根据服务要求,受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委托,开立相应基金收支账户,服务到期或终止服务资格的,应配合做好账户销户工作。
1.11 中标方需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向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廉政承诺书。
2、社银合作服务要求
2.1.投标人利用自身经营网点覆盖面广、内部管理完善等优势,主动优化银行系统与社保数据对接,提供社银一体化自助服务,配合社保经办机构开设网点社保服务专窗、 “湾区社保通”网办专区,通过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自助服务终端、PC 设备等铺设社保网办服务专区,主动实现与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并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或志愿服务者对社保网办业务进行指引导办服务。
2.2.投标人积极推进“镇村通”网点建设工作,主动向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镇(街)、
村(居)委会铺设提供政务服务一体化自助终端机设备或便携式服务终端,拓展基层平台等资源或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对偏远山区及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推行上门社保服务,补充社保经办力量。
2.3.按照合作银行经办社会保险业务管理要求,社保经办机构与中标人开展经办社保业务合作。投标人具有规范的行业管理能力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合作网点具备按照标准完成场地设置、设施配置和人员配备的能力。按照社保服务“就近办”标准化建设统一部署要求,服务银行设置社保业务专窗,做到“有标识、有窗口、有设备、有人员、有系统”,由社保经办机构与服务银行合作办理或委托办理相关社保事项服务清单内容,全面满足参保人“就近办”“多点办”的服务需求。
2.4.投标人主动开展社保政策宣传服务工作,并在网点设置宣传专栏,及时发布社保反欺诈宣传、待遇申领指南、资格认证等宣传信息;银行工作人员主动指引或提醒参保群众通过政务服务一体机、“粤省事”小程序或“广东人社”APP 等自助渠道办理社保业务查询或资格认证。
2.5.投标人具备完善的员工培训机制,联合社保经办机构组建适老服务志愿服务队,派出银行工作人员参与社保政策业务培训和宣讲,开展社会保险志愿服务与社保业务指引办理相结合,解决老年人在社保政策咨询、社保信息查询、待遇资格认证、待遇查询、待遇申领、社保卡应用等方面问题,并主动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或患病等特殊人群提供上门协助服务,上门激活社保卡或变更社保卡相关信息资料等工作。
2.6.投标人配合社保经办机构推广社会保障卡领取各项社保待遇,主动为更换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推广“换卡不换号”业务,补换卡后金融账户账号与旧卡账号保持一致;并同步协助参保人办理领取养老金或其他社保待遇的银行账户信息变更业务,确保参保人领取待遇不断档。
2.7.投标人开展社保卡应用推广、电子社保卡应用优惠措施,并同步提供社保业务服务。积极推广短信、微信或者手机银行 APP 通知等方式,主动向本行的社保待遇收款账户参保人免费提供待遇到账提醒服务。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 业务的组织(包括业务组织架构,参与业务的人员配备和素质、管理体系等);
3.2 资信状况
3.3 对收支系统基本功能的描述;
3.4 业务处理流程;
3.5 保证资金及时、安全、准确汇划的措施;
3.6 划拨资金、汇总、报表处理措施;
3.7 信息反馈的措施、手段;
3.8 电子化实时查询的措施、手段;
3.9 在本项目使用的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设备;
3.10 紧急业务处理程序和时间限定;
3.11 保密措施;
3.12 承诺的结算利率;
3.13 对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其他服务承诺和优惠措施。
3.14 纠错处理措施;
3.15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参考文件
4.1.《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 号);
4.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
18 号);
4.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92 号);
4.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10 号)。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恩平市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服务项目。
2. 法律适用
2.1. 本招标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3. 定义
3.1. “采购人”是指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3.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组织本次采购的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3.3.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且能提供恩平市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服务的单位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5. 投标费用的承担
5.1. 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6.1.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其所提供的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6.2. 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7. 供应商诚信管理
7.1.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隐瞒事实,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损害采购人从公开竞争中所能获得的权益。
7.2. 如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则将拒绝其投标。
7.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将作不良诚信记录,并报相关监管部门网上通报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招标采购活动谋取中标、成交的;
(2)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
(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
(7)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的;
(8)故意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9)拒绝提供售后服务,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
(10)恶意投诉,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害的;
(11)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2)经认定的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
二、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的构成
8.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参考范本。招标文件由下述六个部分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招标项目要求;
(3) 投标人须知;
(4) 评定原则与评标方法;
(5) 合同格式(参考范本);
(6)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若有的话)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9.2.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0.要求
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0.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翻译本为准。
10.3.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封面;
(2) 目录;
(3) 投标书;
(4) 开标一览表;
(5) 技术条款偏离表;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7) 投标服务方案;
(8) 投标人情况简介;
(9) 相关业绩情况一览表;
(10)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1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13)相关证明文件;
(14)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目录”。上述文件及表格为投标人必须提交的文件,各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但不得擅自减少有关内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是评标的内容之一。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12.2.如本文件表格中的栏目与投标人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投标人可按照同一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12.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
13.投标报价
13.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附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服务的承诺。
13.2. 本项目投标货币采用人民币,为含税全包价。 14.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附件十一),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份。内容要求包括:
(1)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力、人力、技术和服务能力。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个日历日。
15.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对于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且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签字(或盖章)和盖公章之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改或改写。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字或者加盖投标人公章才有效。
16.4.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
17.2. 为了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复制一份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并在该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投标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密封。
17.3. 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两头封口处均需贴封条,封条上应注明“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骑缝章(公章)。
17.4. 投标文件需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注明的开标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17.5.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7.6.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密封不完好的投标文件。 18.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18.1.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与开标仪式的地点相同。
18.2. 2024 年 6 月 18 日 9 时 30 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10 时 00 分在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xxxxxx 00 x 000)公开开标。提前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8.3.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19. 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开标和评标
20.开标
20.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在有投标人代表在场的场合组织公开开标。参加开标仪式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 开标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将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在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标主要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做唱标记录。为了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复制一份,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并在该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投标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
21.评标委员会
2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采购服务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行业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2.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2.1. 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打印方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同时其投标将被拒绝而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2.2. 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2.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的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4. 投标人对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服务方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服务方案。
22.5.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适用法律、税及关税、采购项目的基本商务要求、主要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2.6. 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除外),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2.7.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果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而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 投标人不接受价格修正或修正报价后不确认的;
(3)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5) 投标文件签字人无有效委托的;
(6)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 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询标及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是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认真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所作的答复均应补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23.2. 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如果投标人希望递交其他资料给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以提醒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注意,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3.3. 询标是评标中的重要环节,投标人代表必须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 24.评标原则
24.1. 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4.2. 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中标单位。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比后最后做出评标结论。
25.评定原则与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26.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6.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6.2. 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6.3.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成员之外。
26.4. 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7.质疑
27.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27.2.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单位名称: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13828036903传真:0750-3503587
通讯地址:xxxxxxxxx 00 x 000
六、授予合同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 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择优定标。
28.2. 本次招标,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投标人。
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9.1. 根据投标或评审情况,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这一行动的理由。
30.中标通知
30.1. 评标结束后,由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签发《中标通知书》。
30.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1.签订合同
31.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30)日内,应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1.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3. 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和采购代理机构归档。
32.代理服务费
32.1. 中标供应商应在确定中标后三(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32.2. 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的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代理服务费请划入以下账户:
户 名: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银行江门城区支行 账 号:721157748639
第四部分
评定原则与评标方法
评定原则与评标方法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比阶段,对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且按照评标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原则。
二、资格审查表
审查项目 | 资格审查内容 |
资格审查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若自然人投标的)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投标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执行;(提供《关于资格的声 明函》) |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保险监管机构改革后有新政策的,以新政策为准)批准设立,在恩平市辖区范围内取得营业执照并依法设立总行、分行或支行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提供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应当具有企业年金基金托管资格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若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行)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投标人财务稳健,其法人机构的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率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提供其法人机构的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率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以投标人所属的法人机构公开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政 策性银行除外)]。各指标标准为: |
①根据 2024 年 1 月 1 日《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8%;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适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监督管理办法》,其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
②依据《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 7 号),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为不低于 120%;
③根据银保监会 2018 年下发《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2018 年 3号令),流动性覆盖率应达到 100%。资产规模小于 2000 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不需提供流动性覆盖率指标数据及相关证明文件;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 39 条,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将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8)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况:①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存在违反廉政承诺或其经办人员有廉政违纪违法行为的,或擅自对外提供有关社保收支信息或账户信息并经查实的;或本银行系统发生涉及资金管理重大问题;或不配合社保部门相关管理规定监督检查的;②2023 年度内被银行业监管机构认定存在重大金融风险或重大内控管理事件的。(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三、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项目 | 符合性审查内容 |
符合性审查 | 1、投标文件已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2、投标文件中已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本项目投标及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3、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文件中不存在招标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
四、本项目的评标因素如下:
评标因素 | 评标指标 | 权重 | |
技术商务评分(100%) | |||
(一)服务银行系统功能。服务银行系统须接入“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正常开展相应基金支付清算业务。满足正常开展相应基金和代发资金支付清算业务需要。 | 根据投标人的服务银行系统功能进行评审。 | ||
1.投标人承诺响应“服务银行系统须接入‘广东省集中 | |||
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为 | |||
‘省大集中系统’),正常开展相应基金支付清算业务。 | |||
满足正常开展相应基金和代发资金支付清算业务需要” | |||
要求,并承诺“配合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业务需 | |||
求完善银行自身系统,实现批量代收代付清算业务,确 | |||
一、账户管理及资金划拨服务指标 (权重占比 25%) | 保相应基金业务的支付结果按规定时间在 3 个工作日内 返回省大集中系统”的,得 10 分。 2.在此基础上:(最多加 90 分) (1)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或其上级银行接入“省大集中系统”的系统接入验收书或相关合同(或相关协议)的,加 50 分; (2)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或其上级银行实现批量代收代付业务系统功能截图证明材料,加 20 分。 (3)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或其上级银行实现相应基金支付 | 8% | |
结果按规定时间在 3 个工作日内返回省大集中系统的业 | |||
务系统截图证明材料,加 20 分。 | |||
3.其他不得分。满分 100 分。 | |||
注:①以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及上述需提供的相应证 | |||
明文件为准,不提供相应评分项不得分。②投标人需在 | |||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 | |||
位公章。 |
根据投标人的信息反馈系统进行评审。 | |||
1.投标人承诺响应“服务银行具备先进的信息反馈系统, | |||
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反馈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收 | |||
付业务信息和回盘支付失败原因,为恩平市社会保险基 | |||
(二)信息反馈系 | 金管理局提供电子化实时收支业务及账户余额查询服 | ||
统。服务银行具备 | 务”要求的,得 10 分。 | ||
先进的信息反馈系 | 2.在此基础上:(最多加 90 分) | ||
统,能够及时、全 | (1)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或其上级银行电子化实时查询系 | ||
面、准确地反馈职 | 统截图证明材料的,加 40 分。 | ||
业年金基金归集账 | (2)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或其上级银行支付业务系统失败 | ||
户收付业务信息和 | 支付情况的截图,对于不成功的支付业务,收款账户服 | 2% | |
回盘支付失败原 | 务银行需注明失败原因(如账户挂失、账户注销、账号 | ||
因,为恩平市社会 | 与户名不相符或身份证信息校验不一致等具体原因,不 | ||
保险基金管理局提 | 能直接标记为其他失败原因)等信息。未出现“其他失 | ||
供电子化实时收支 | 败原因”等字样,加 50 分;若出现其他失败原因等字样, | ||
业务及账户余额查 | 不加分。 | ||
询服务。 | 3.其他不得分。满分 100 分。 | ||
注:①以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及上述需提供的相应证 | |||
明文件为准,不提供相应评分项不得分。②投标人需在 | |||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 | |||
位公章。 |
根据投标人的内控制度管理情况进行评审。 | |||
1.投标人承诺响应“健全内控制度,具有严格的操作规 | |||
程和保密措施。采取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加密存储、 | |||
加密传输等措施防范和化解经办风险,维护基金安全, | |||
实现业务流、信息流、资金流闭环管理”要求,且承诺 | |||
(三)内控制度管 | 能增加事前校验,必须校验收款人银行账户信息的户名、 | ||
理情况。服务银行 | 账号以及身份信息等;基金账户收支业务增加转账业务 | ||
必须健全内控制 | 资金大额短信提醒功能;配合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开展专 | ||
度,具有严格的操 | 项监督检查,落实审计稽核监督检查部门整改要求,扣 | ||
作规程和保密措 | 回多发错发社保待遇等服务的,得 20 分。 | ||
施。采取身份鉴别、 | 2.在此基础上:(最多加 80 分) | ||
访问控制、加密存 | (1)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或其上级银行能实现系统中支付 | 3% | |
储、加密传输等措 | 业务事前校验收款人银行账户信息的户名、账号以及身 | ||
施防范和化解经办 | 份信息等功能截图的,加 40 分。 | ||
风险,维护基金安 | (2)投标人提供已实现账户转账业务资金大额短信提醒 | ||
全,实现业务流、 | 证明材料的,加 20 分。 | ||
信息流、资金流闭 | (3)投标人提供已实现扣回多发错发社保待遇等服务的 | ||
环管理。 | 证明材料的,加 20 分。 | ||
3.其他不得分。满分 100 分。 | |||
注:①以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及上述需提供的相应证 | |||
明文件为准,不提供相应评分项不得分。②投标人需在 | |||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 | |||
位公章。 |
根据投标人的票据管理、免收账户费用及内部系统安全 | |||
情况进行评审。投标人在服务期内提供以下服务承诺: | |||
1.投标人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票据管理,应于当日 | |||
将代理结算资金明细生成对账文本,及时反馈给恩平市 | |||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对账,服务银行要及时准确传递各 | |||
种回单,并保证各种回单备注栏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
(四)票据管理、免收账户费用及内部系统安全情况。服务银行票据管 理、免收账户费用及内部系统安全等方面服务要求。 | 2.投标人代理期间免收基金和代发资金业务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免收账户开户手续费、账户管理费、账户选号费、信息变更费;免收单位对公账户电子回单箱年费、补制回单费、补制对账单费;免收开通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工本费,年服务费等;免收代收代付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手续费。 3.投标人具备满足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业务需要的资 金汇划清算系统,保证资金汇划系统和内部网络的安全 | 2% | |
性,并承担自身网络安全和相应基金划拨风险方面的有 | |||
关责任。 | |||
满分 100 分。全部满足以上服务内容及条件的,得 100 | |||
分;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的不得分。 | |||
注:以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 | |||
分。 |
(五)人员配备。 | 根据投标人的人员配备进行评审。 1.投标人在服务期内提供服务承诺:配备在职人员及技术人员负责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业务,必要时成立专门服务小组,及时沟通解决系统、收支对账等问题,提供专人上门送单服务,银行回单及对账单每月至少传送一次给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具体传送次数及时间由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视账单数量作出调整;并指派专人全程协助办理实施相应基金与银行相关业务等,得 50 分。 2.投标人能提供服务期内账户服务小组人员列表的证明材料的,得 50 分。 3.其他不得分。满分 100 分。 注:①以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及上述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文件为准,不提供相应评分项不得分。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服务银行配备在职 | |||
人员及技术人员负 | |||
责职业年金基金归 | |||
集账户业务,必要 | |||
时成立专门服务小 | |||
组,及时沟通解决 | |||
系统、收支对账等 | |||
问题,提供专人上 | |||
门送单服务,银行 | |||
回单及对账单每月 | 2% | ||
至少传送一次给恩 | |||
平市社会保险基金 | |||
管理局,具体传送 | |||
次数及时间由恩平 | |||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 | |||
理局视账单数量作 | |||
出调整;并指派专 | |||
人全程协助办理实 | |||
施相应基金与银行 | |||
相关业务等。 | |||
(六)增值保值服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增值保值服务进行评审。 投标人承诺基金账户存款利率达到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1.1%的,得 90 分;在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提高 1-10 基点(以协定存款提供优惠利率的折算 为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提高基点数)的,每提高 1 个基点的,再得 1 分;提高达到 10 基点或以上的,最高 分为 100 分;低于人民银行同期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 率的,得 0 分。满分 100 分。 注:以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 ||
务。账户内全部存 | |||
款严格按照《社会 | |||
保险基金财务制 | |||
度》(财社〔2017〕 | |||
144 号)规定,对 | |||
存入基金账户的活 | 8% | ||
期存款实行优惠利 | |||
率,执行不低于中 | |||
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 |||
三个月整存整取定 | |||
期存款基准利率计 | |||
息。 |
根据投标人的营业网点数量、现有网点铺设社保服务自助设备情况进行评审。 | |||
二、社银合作服务指标(权重占比 40%) | (一)营业网点数量、现有网点铺设社保服务自助设备情况。服务银行利用自身经营网点覆盖面广、内部管理完善等优势,主动优化银行系统与社保数据对接,提供社银一体化自助服务,配合社保经办机构开设网点社保服务专窗、“湾区社保通”网办专区,通过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自助服务终端、PC 设备等铺设社保网办服务专区,主动实现与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 | 1.所有投标人中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在恩平市内的营业网点机构(不包括自助服务银行)并提供上报金融监管局(原银保监局)系统的报表系统数据截图显示数量最多的,得 40 分;其他投标人在恩平市内的营业网点机构与最多值占比分别计算得分(其他投标人的得分=投标人在恩平市内的营业网点机构数量÷最多值×40)。 2.投标人在恩平市内的营业网点(包括自助服务银行)内铺设办理社保业务的“政务服务一体化自助服务设备,同时可实现“打印社保参保证明、资格认证或查询社保缴费等业务”并与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投标人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在上述营业网点(包括自助服务银行)铺设办理社保业务的政务服务一体化自助服务设备数量达 10 台的,得 20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 台设备增加 1 分,以提供相关设备的采购合同或设备登 记存放清单为证明材料,最高得 30 分。 3.投标人承诺铺设“湾区社保通”、养老待遇认证、社保关系转移、参保历史打印等业务网办专区服务,得 20分。 4.投标人承诺在服务期内配合社保经办机构在恩平市内开设网点社保服务专窗,结合业务需要拓展自助服务设备办理社保业务事项,不断优化系统功能,办理社保业务的政务服务一体化自助服务设备数量达到每个营业网点不少于 1 台的,得 10 分。 5.其他不得分。满分 100 分。 注:①以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及上述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文件为准,不提供相应评分项不得分。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9% |
(二)银行向基层铺设设备情况以及承诺投入设备数 量。服务银行积极推进“镇村通”网点建设工作,主动向社保经办机构、镇街、村(居)委会铺设提供政务服务一体化自助终端机服务设备,拓展基层平台等资源或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补充社保经办力量,以满足参保人对社保经办服务“就近办”、 “多点可办”需求。 | 根据投标人向基层铺设设备情况以及承诺投入设备情况进行评审。 1.投标人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在恩平市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镇(街)、村(居)委会已铺设办理社保业务的政务服务一体化自助终端机服务设备数量达 20 台的, 得 20 分;投标人现有设备,每增加 1 台设备增加 1 分, 最高得 40 分。需提供相关设备的采购合同或设备登记存放清单作为证明材料。 2.投标人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在恩平市内已铺设办理 社保业务的自助服务设备数量社保服务功能清单达 30 项及以上的,提供设备功能清单为证明材料,得 20 分。 3.投标人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在恩平市内已铺设政务 服务自助服务 24 小时服务区的,提供服务区现场图片及 具体地址为证明材料,得 10 分。 4.投标人承诺结合业务需要拓展自助服务设备办理社保业务事项,不断优化拓展系统功能,承诺拓展铺设政务服务自助服务 24 小时服务区的不少于网点数的 10%,得 10 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承诺结合业务需要拓展自助服务设备铺设,每年增加设备数量不少于现有设备的 20%,至 2024 年底设备覆盖率占恩平市内镇(街)、村 (居)委会数量的 30%及以上;设备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与投标人共同调配铺设地点的,得 20 分。最高得 30分。 5.其他不得分。满分 100 分。 | 9% | |
注:①以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及上述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文件为准,不提供相应评分项不得分。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 位公章。 |
(三)社保服务。按照社保服务“就近办”标准化建设统一部署要求,服务银行设置社保业务专窗,做到“有标识、有窗口、有设备、有人员、有系统”,由社保经办机构与服务银行合作办理或委托办理相关社保事项服务清单内容,全面满足参保人的服务 需求。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社保服务进行评审。 投标人承诺按照社保服务“就近办”标准化建设统一部署要求,服务银行设置社保业务专窗,做到“有标识、有窗口、有设备、有人员、有系统”,由社保经办机构与服务银行合作办理或委托办理相关社保事项服务清单内容。 满分 100 分。全部满足以上服务内容及条件的,得 100分;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的不得分。 注:以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 4% | |
(四)社保政策宣传服务。服务银行主动开展社保政策宣传服务工作,并在网点设置宣传专栏,及时发布社保反欺诈宣传、待遇申领指南、资格认证等宣传信息,主动指引或提醒参保群众通过政务服务一体机、“粤省事”小程序或“广东人社”APP 等自助渠道办理社保业务查询或资格认证。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社保政策宣传服务进行评审。 1.投标人承诺主动开展社保政策宣传服务工作,并在网点设置宣传专栏,及时发布社保反欺诈宣传、待遇申领指南、资格认证等宣传信息,主动指引或提醒参保群众通过政务服务一体机、“粤省事”小程序或“广东人社” APP 等自助渠道办理社保业务查询或资格认证。并承诺 每一个网点均设置社保宣传专栏的,得 50 分。 2.投标人在恩平市内有营业网点已设置社保宣传专栏,并在政务服务一体化自助服务设备明显标识该设备能办理社保业务的,得 50 分。需提供现场图片作为证明材料。 3.其他不得分。满分 100 分。 注:①以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及上述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文件为准,不提供相应评分项不得分。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4% |
(五)社保志愿服务。服务银行具备满足完善的员工培训机制,联合社保经办机构组建适老服务志愿服务队,派出银行工作人员参与社保政策业务培训和宣讲,开展社会保险志愿服务与社保业务指引办理相结合,解决老年人在社保政策咨询、社保信息查询、待遇资格认证、待遇查询、待遇申领、社保卡应用等方面问题,并主动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或患病等特殊人群提供上门协助服务,上门激活社保卡或变更社保卡相关信息资料等工作。 | 根据投标人的社保志愿服务进行评审。 1.投标人在恩平市内有营业网点已设置志愿服务岗位,辅助解决老年人在社保政策咨询、社保信息查询、待遇资格认证、待遇查询、待遇申领、社保卡应用等方面问题的,得 40 分。需提供现场志愿服务岗位设置及服务情况图片作为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承诺联合社保经办机构组建适老服务志愿服务队,派出银行工作人员参与社保政策业务培训和宣讲,以“社保服务进万家”为主题,围绕上级部门下达的重点任务,开展社会保险志愿服务与社保业务指引办理相结合,解决老年人在社保政策咨询、社保信息查询、待遇资格认证、待遇查询、待遇申领、社保卡应用(含海外乡亲及港澳人员)等方面问题,宣传灵活就业人员及网约车、快递、外卖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等政策,推动城乡居民参保促进基本养老保险提质增效、社保卡 “一卡通”便民利民等工作,并主动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或患病等特殊人群提供上门协助服务,上门激活社保卡或变更社保卡相关信息资料等工作,并确保每年派出参与社保志愿服务工作人员不少于 30 人次的,得 60 分。 3.其他不得分。满分 100 分。 注:①以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及上述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文件为准,不提供相应评分项不得分。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3% |
(六)社保卡推广服务。服务银行配合社保经办机构推广社会保障卡领取各项社保待遇,主动为更换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推广 “换卡不换号”和 “一窗通办”业务,补换卡后金融账户账号与旧卡账号保持一致;并同步协助参保人办理领取养老金或其他社保待遇的银行账户信息变更业务。服务银行开展社保卡应用推广、电子社保卡应用优惠措施,并同步提供社保业务服务。积极推广短信、微信或者手机银行 APP 通知等方式,主动向本行的社保待遇收款账户参保人免费提供待遇到账提醒服 务。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社保卡推广服务进行评审。 1.投标人承诺响应“配合社保经办机构推广社会保障卡领取各项社保待遇,主动为更换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推广“换卡不换号”和“一窗通办”业务,补换卡后金融账户账号与旧卡账号保持一致;并同步协助参保人办理领取养老金或其他社保待遇的银行账户信息变更业 务。服务银行开展社保卡应用推广、电子社保卡应用优惠措施,并同步提供社保业务服务。积极推广短信、微信或者手机银行 APP 通知等方式,主动向本行的社保待 遇收款账户参保人免费提供待遇到账提醒服务”要求的,得 40 分。 2.投标人提供其在恩平市内有营业网点已实现“换卡不换号”服务的,得 30 分。以提供相关服务履行情况的图片和证明材料为准。 3.投标人提供其在恩平市内有营业网点已实现“一窗通办”业务的,已实现短信、微信或者手机银行 APP 通知等方式,主动向本行的社保待遇收款账户参保人免费提供待遇到账提醒服务的,得 30 分。以提供相关服务履行情况的图片和证明材料为准。 4.其他不得分。满分 100 分。 注:①以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及上述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文件为准,不提供相应评分项不得分。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3% |
(七)社保卡服务考核情况 | 根据投标人的社保卡服务考核情况进行评审。 1.恩平市社保卡累计持卡人数(人):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投标人累计在恩平市全市累计持卡人数。此项最高 得分为 30 分。所有投标人中,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社 会保障卡持卡人数最多的,得 30 分。并且以它的持卡人数作为基准数,其他投标人的得分=投标人在恩平市内社会保障卡发卡数量÷基准数×30。以江门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2.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投标人在恩平市电子社会保障 卡签发率:此项最高得分为 20 分。所有投标人中,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在恩平市电子社会保障卡签发率最高 的,得 20 分。并且以它的签发率作为基准数,其他投标人的得分=投标人在恩平市电子社会保障卡签发率÷基准数×20。以江门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3.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各投标人恩平市社会保障卡快 速制卡网点覆盖率(恩平市内快速制卡网点数/该投标人恩平市内所有营业网点数)(%)(以恩平市数据为准):此项最高得分为 20 分。所有投标人中,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社会保障卡快速制卡网点覆盖率达 100%的,得 20 分。按覆盖率数值计算得分值(即覆盖率数值×20)。各投标人社会保障卡快速制卡网点数量以江门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2023 年下半年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服务质量评 价结果。考核第一名得 30 分,第二名得 25 分,第三名 得 20 分,第四名得 15 分,第五名以下(含第五名)得 10 分。以人社部门对社保卡发卡银行服务考评质量评分 文件的评分为依据,没有纳入考评范围的银行得 0 分。按得分较高的评审,不重复计分。 | 8% | |
5.其他不得分。满分 100 分。 注:①以上述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文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③上述第 4 小项评审中,若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行)或其上级银行的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服务质量评价结果情况对其有效。 |
(一)各项存款: | 根据投标人的各项存款进行评审。满分 100 分。所有投 标人中,各项存款余额最高者为第一名得满分 100 分,并且以其存款余额作为基准数,其他投标人的得分按以下公式的百分比占比折算:(其他投标人各项存款余额/第一名各项存款余额)×100;各项存款等于 0 的,得 0分。 注:①以投标人上报人民银行的金融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准,按人民银行金融统计制度本外币口径填报,以报表系统数据截图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截图不得分。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 |||
31 日投标人的各 项存款余额(万 | 4% | ||
元)。(以恩平市 | |||
三、基 | 全市数据为准) | ||
金安全 | |||
性指标 | |||
(权重占比 35%) | |||
(二)各项贷款: | 根据投标人的各项贷款进行评审。满分 100 分。所有投 标人中,贷款余额最高者为第一名得满分 100 分,并且以其贷款余额作为基准数,其他投标人的得分按以下公 |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 式的百分比占比折算:(其他投标人各项贷款余额/第一 | ||
31 日投标人的各 项贷款余额(万 | 名各项贷款余额)×100;各项贷款等于 0 的,得 0 分。 注:①以投标人上报人民银行的金融统计监测管理信息 | 4% | |
元)。(以恩平市 | 系统数据为准,按人民银行金融统计制度本外币口径填 | ||
全市数据为准) | 报,以报表系统数据截图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截图不 | ||
得分。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 | |||
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根据投标人的存贷比进行评审。 | |||
满分 100 分。其中: | |||
1.在恩平市辖区范围内依法设立总行的投标人,存贷比 | |||
70%:100 分;70%-75%(不含 75%)分数按照以下公式计 | |||
算:100-(投标人存贷比-70%)÷1%×20;75%及以上: | |||
0 分;50%-70%(不含 70%):得分为 60+(投标人存贷 | |||
(三)存贷比,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投标人的存贷比 (各项贷款余额/各项存款余额) (%)。(以恩平市全市数据为准) | 比-50%)÷1%×2;25%-50%(不含 50%):得分为 10+ (投标人存贷比-25%)÷1%×2;小于 25%得 0 分; 2.非在恩平市辖区范围内依法设立总行的投标人,存贷比 150%及以上:100 分;120%-150%(不含 150%):得分为 90+(投标人存贷比-120%)÷3%;80%-120%(不含 120%):得分为 80+(投标人存贷比-80%)÷4%;50%-80% (不含 80%):得分为 60+(投标人存贷比-50%)÷1% ×2/3;25%-50%(不含 50%):得分为 20+(投标人存贷 | 4% | |
比-25%)÷1%×1.6;小于 25%得 0 分。 按得分较高的评审,不重复计分。 | |||
注:①以投标人上报金融监管局(原银保监局)的非现 | |||
场监管系统数据口径为准,需提供报表系统数据截图作 | |||
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截图不得分。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 | |||
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四)不良贷款率, | 根据投标人的不良贷款率进行评审。 |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 满分 100 分。所有投标人中,不良贷款率大于 1%得 0 分, | ||
31 日投标人的不 | 不良贷款率小于或者等于 1%的,分数按照以下公式的百 | ||
良贷款率(不良贷 款余额/各项贷款 | 分比折算:(1-投标人不良贷款率÷1%)×100。 注:①以投标人上报金融监管局(原银保监局)的非现 | 5% | |
余额)(%)。(以 | 场监管系统数据口径为准,需提供报表系统数据截图作 | ||
恩平市全市数据为 | 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截图不得分。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 | ||
准) | 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根据投标人的利润额进行评审。 | |||
满分为 100 分。所有投标人中,利润额最高者为第一名 | |||
(五)利润额: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投标人的利润额 (万元)。(以恩平市全市数据为 准) | 得满分 100 分,并且以其利润额作为基准数,其他投标人的得分按以下公式的百分比占比折算:(其他投标人利润额/第一名利润额)×100;利润额小于或等于 0 的, 得 0 分。 注:①以投标人上报金融监管局(原银保监局)的非现场监管系统数据口径为准,需提供报表系统数据截图或 提供其他相关证明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截图或其他相 | 4% | |
关证明不得分。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 | |||
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根据投标人的资产利润率进行评审。 | |||
满分为 100 分。所有投标人中,资产利润率最高者为第 | |||
(六)资产利润率: | 一名得满分 100 分,并且以其资产利润率作为基准数, |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 其他投标人的得分按以下公式的百分比占比折算:(其 | ||
31 日银行的资产 | 他投标人资产利润率/第一名资产利润率)×100;资产 | ||
利润率(利润/资产 | 利润率小于或等于 0%的,得 0 分。 | 4% | |
总额)(%)(以恩 | 注:①以投标人上报金融监管局(原银保监局)的非现 | ||
平市全市数据为 | 场监管系统数据口径为准,需提供报表系统数据截图或 | ||
准) | 提供其他相关证明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截图或其他相 | ||
关证明不得分。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 | |||
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七)2022 年银行 | 根据投标人 2022 年银行业机构综合评估情况,以中国人 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出具的 2022 年度银行业机构综 合评估意见为依据。满分 100 分。其中:A:得 100 分; B+:得 60 分;B-:得 30 分;C 及以下:得 0 分。按得分较高的评审,不重复计分。 注:①以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对投标人 2022 年的银行业机构综合评估意见为准,需提相应文件,不提供不得分。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③若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行)或其上级银行的银行业机构综合评估情况对其有效。 | ||
业机构综合评估情 | |||
况。(以中国人民 | |||
银行江门市中心支 行对的投标人 | 5% | ||
2022 年度银行业 | |||
机构综合评估数据 | |||
为准) |
(八)贷款增长额: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投标人的各项贷款比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投标人的各项贷款的增长额(万元) (以恩平市全市数据为准) | 根据投标人的贷款增长额进行评审。 满分为 100 分。所有投标人中,贷款增长额最高者为第 一名得 100 分,并且以其贷款增长额作为基准数,其他投标人的得分按以下公式的百分比占比折算:(其他投标人贷款增长额/第一名贷款增长额)×100;各项贷款增长额小于或等于 0 的,得 0 分。 注:①以投标人上报人民银行的金融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准,按人民银行金融统计制度本外币口径填报,以报表系统数据截图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截图不得分。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3% | |
(九)税收增长率: 2023 年全年在恩 平市县级税收收入入库额比 2022 年全年在恩平市县级税收收入入库额的增长率(%) | 根据投标人的税收增长率进行评审。 满分为 100 分。所有投标人中,所有投标银行中,2023年全年税收增长率 50%及以上:得 100 分;税收增长率 50%以下的,得分按照以下公式的百分比折算:投标人税收增长率×100÷50%;税收增长率小于 0%得 0 分。 注:①投标人在恩平市县级税收收入入库额以恩平市税务局提供的入库证明数据为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税务总局恩平市税务局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2% | |
合计 | 100 % |
五、本项目的评审、汇总、排序: 1、技术商务评定
(1)由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指标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对每个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指标响应进行评分,填写《技术商务评分表》。
(2)将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的各个评标因素所给予的分数乘以该评标因素的权重所得的积的总和汇集,汇集后取其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评定得分。
2、综合评估分的计算
(1)综合评估分=技术商务评定得分;
(2)在评标过程中所有计算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将综合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总分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综合评估分相同的,依次按账户管理及资金划拨服务要求、社银合作服务要求、基金安全性要求得分高低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从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
第五部分
恩平市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托管协议
(参考范本)
恩平市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托管协议
(参考范本)
甲方(委托人): 乙方(托管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恩平市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服务项目(招标编号: JMSL2024-057)的招标结果、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为保障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财产的安全,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订立托管协议如下:
第一章 定义和释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本协议:指《恩平市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托管协议》及附件,以及甲乙双方对该协议做出的任何有效变更。
1.2 委托人: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负责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管理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本协议中特指甲方。
1.3 托管人:指接受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托管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财产的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托管资格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本协议中特指乙方。
1.4 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财产托管账户(简称归集账户):指乙方受甲方委托,以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财产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的、专门用于归集和划转职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用存款账户。
1.5 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财产(简称归集账户财产):指由职业年金缴费暂存于归集账户中而形成的银行存款,包括单位和个人缴费收入、转移收入、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1.6 不可抗力:指甲乙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社会政治动乱和战争。
1.7 损失:本协议、附件以及后续签订的补充协议中所指的损失均指直接经济损失。第二章 声明与承诺
2.1 甲方声明与承诺
2.1.1 甲方声明本单位为负责职业年金经办管理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1.2 甲方声明依据《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协议,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为协议有效执行负有责任,该项委托不会为其他任何第三方所质疑。
2.1.3 甲方声明签署本协议、履行其在本协议约定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不违反适用于甲方的任何生效判决、裁定、授权和协议。
2.1.4 甲方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恪尽职守,按照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2.1.5 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信息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和误导。
2.1.6 甲方承诺要求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
2.2 乙方声明与承诺
2.2.1 乙方声明本公司为根据法律法规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依法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
2.2.2 乙方银行系统须接入“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为“省大集中系统”),正常开展相应基金支付清算业务。并配合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业务需求完善银行自身系统,实现批量代收代付业务,确保相应基金业务的支付结果按规定时间在 3 个工作日内返回省大集中系统。
2.2.3 乙方银行具备满足归集账户业务需要的经营网点和服务团队规模、成熟的管理协调能力和完善的员工培训机制,配备在职人员及技术人员负责基金账户业务,必要时成立专门服务小组,及时沟通解决系统、收支对账等问题,提供专人上门送单服务,银行回单及对账单每月至少传送一次给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具体传送次数及时间由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视账单数量作出调整;并指派专人全程协助办理实施归
集账户与银行相关业务等。
2.2.4 具备满足归集账户业务需要的资金汇划清算系统,保证资金汇划系统和内部网络的安全性,并承担自身网络安全问题方面的有关责任。
2.2.5 协议有效期内免收甲方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免收账户开户手续费、账户管理费、账户选号费、信息变更费;免收单位对公账户电子回单箱年费、补制回单费、补制对账单费;免收开通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工本费,年服务费等;免收代收代付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手续费。
2.2.6 乙方声明签署本协议、履行其在本协议约定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不会违反乙方章程和适用于乙方的任何生效判决、裁定、授权和协议。
2.2.7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恪尽职守,按照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履行托管职责。
2.2.8 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信息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和误导。
2.2.9 乙方承诺要求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
3.1.1 监督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履行托管职责。
3.1.2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归集账户财产有关的财务资料。
3.1.3 行使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3.2 甲方的义务
3.2.1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归集账户财产交由乙方托管。
3.2.2 向乙方提供开立归集账户的有关资料和信息,如委托书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归集账户变更事项时,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组织做好业务交接等工作。
3.2.3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缴费资金进行匹配,向乙方发送参保单位缴费信息,核对收款信息并完成账务处理。
3.2.4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下达归集账户资金划拨指令,并向乙方确认发送。
3.2.5 如法律法规调整,应及时与乙方协商,调整本协议有关内容或按新规执行。
3.2.6 安全保管相关业务活动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资料。
3.2.7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3.3 乙方的权利
3.3.1 从甲方及时获取履行托管职责所必需的资料和信息。
3.3.2 拒绝执行甲方下达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的指令。
3.3.3 行使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3.4 乙方的义务
3.4.1 配备足够、合格的专业人员,负责归集账户财产托管事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独立。
3.4.2 接受甲方委托,开立归集账户。
3.4.3 接收职业年金缴费。
3.4.4 根据本协议约定,接收甲方发送的指令及其他业务凭证,及时办理资金清算与划拨事宜。对甲方下达的违反法律法规及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指令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3.4.5 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反馈归集账户收付业务等信息,为甲方提供电子化实时查询服务。
3.4.6 定期向甲方提供归集账户余额及明细信息,并完成账务核对。
3.4.7 对归集账户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4.8 如法律法规调整,应及时与甲方协商,调整本协议有关内容或按新规执行。
3.4.9 按照规定保存归集账户业务活动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至少 15 年。
3.4.10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招标文件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第四章 账户的开立与管理
4.1 乙方按照有关规定,依据甲方委托(委托书见附件一)开立、变更、撤销归集账户,甲方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归集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履行本协议的需要,甲方或乙方不得出借或转让,亦不得使用该账户从事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活动。
归集账户名称为“XX 银行恩平市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财产”,用于本协议项下的归集账户财产保管。
4.2 归集账户仅限于本地区归集账户财产托管,不得发生与职业年金基金归集无关的其他支付业务,不得支取现金,不得购买和使用支票、汇票、本票等转账凭证。
归集账户财产不得进行除归集账户银行存款外的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投资。
4.3 乙方可根据甲方申请,为甲方开通归集账户的网银查询功能。
4.4 归集账户存款利率按归集账户内全部存款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财社〔2017〕144 号)规定,对归集账户的活期存款实行优惠利率,执行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并提供增值服务。如对活期存款 10 万元及以上的存款给予协定存款利率的,其 10 万元以内的活期存款计息利率不能低于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1%)(若乙方投标承诺有上浮的按其投标文件响应上浮幅度执行,具体为 %)。
4.5 归集账户所产生的利息归属于职业年金基金财产。利息应每季度结息后根据甲方指令划入省级归集账户或职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账户。
4.6 当归集账户名称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的归集账户变更、撤销等,乙方根据甲方授权办理归集账户的变更及撤销事宜,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4.7 协议项下的归集账户财产独立于甲方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独立于乙方的固有财产及其托管的其他财产。
4.8 甲方或乙方因机构调整、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进行终止清算时,不得将本归集账户财产及其收益归入其清算资产。若有关部门对归集账户进行冻结或扣划,乙方有义务出示证据证明归集账户财产及其账户性质,甲方应予以协助,保全归集账户财产安全。
4.9 甲方和乙方均不得将本归集账户财产的债权与不属于本归集账户财产的债务相互抵销。非因本归集账户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甲方和乙方均不得主张或同意第三方对本归集账户财产进行强制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4.10 乙方应实施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安全保管本基金财产。第五章 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5.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指令发送人员的书面授权文件(划款指令授权书见附件二),乙方收到授权文件并确认后,依其所示时间生效。甲方指令应由被授权签字人签发,如被授权人员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至少于指令发送前一个工作日将变更
书面授权文件发送乙方,经乙方确认后授权变更生效。甲方、乙方对书面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被授权人及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露,但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除外。
5.2 指令(划款指令见附件三)是指由甲方发送给乙方的在管理运作托管财产时的通知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划拨、缴费退回、利息划转等内容。
5.3 甲方发给乙方的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支付日期、支付金额、收付款账户信息等,加盖预留印鉴并由被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5.4 指令应以邮件、传真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送达。指令发出后,甲方应当及时以电话向乙方确认。
5.5 乙方应对指令要素、印鉴及签名进行表面验证。指令经表面验证一致后,乙方应及时执行,并在执行完毕后及时通知甲方。除非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合同规定,乙方不得拒绝或延期执行甲方指令。
5.6 如因归集账户余额不足导致甲方指令无法执行,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立即通知甲方。
5.7 乙方确定指令有效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对于限时到账的指令,甲方应提前两个工作小时向乙方送达指令。因甲方未留出足够的时间致使指令无法执行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导致的直接损失。
5.8 甲方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5.8.1 甲方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包括指令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指令发送人员无权或超越权限发送指令,指令发送人员发送的指令不能辨识或要素不全导致无法执行等情形。
5.8.2 乙方发现甲方指令错误时,如该指令依据交易程序尚未成立,应当拒绝执行,并及时通知甲方。
5.9 乙方未按照甲方指令执行的处理方法。
5.9.1 对于甲方有效指令和通知,乙方不得故意拖延执行。乙方未按照或拖延执行甲方的有效指令,致使甲方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乙方应当负赔偿责任。
5.9.2 除因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职业年金基金财产直接损失而负赔偿责任外,乙方对执行甲方的有效指令对归集账户财产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5.10 除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外,乙方未经甲方的有效指令,不得自行运用、
处分本协议约定托管的资金。
5.11 归集账户的资金划拨,应遵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执行。
5.12 归集账户的资金流向仅限于省级归集账户或职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账户。如发生资金多划、少划或错划等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指令将资金按原路径全额退回。
第六章 缴费归集与划转
6.1 甲方向乙方发送参保单位缴费信息,乙方根据缴费信息完成收款。
6.2 乙方将收款信息反馈甲方,双方核对应缴信息和实收缴费金额,核对一致后进行到账匹配(缴费信息核对单见附件四)。
6.3 如核对不一致,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指令将缴费做原路径全额退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甲方。
缴费退回后,甲方应协调缴费方再次及时、准确划转缴费。
6.4 甲方向乙方出具指令,将账实匹配一致后的职业年金基金财产全额划入省级归集账户或职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账户。
第七章 账务核对
7.1 乙方每个工作日核对银行存款余额,严格监控资金流动情况,确保账实相符。当账面余额与实际余额不一致时,甲方与乙方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调整。
7.2 乙方应按月或按双方约定,向甲方提供归集账户余额及明细信息。
7.3 每月甲方与乙方应对归集账户银行存款余额与明细进行核对,确保账账相符。
7.4 如甲方与乙方的账务核对不符时,双方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保证相关各方账册记录完全相符。若在规定的时间内双方无法找到错账原因时,应先以甲方的账册为准。
第八章 禁止行为
本协议当事人禁止从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8.1 侵占、挪用归集账户财产。
8.2 将管理的归集账户财产用于向他人贷款或担保。
8.3 利用归集账户财产为其或他人谋求利益等行为。
8.4 出借、转让归集账户。
8.5 冻结、扣划归集账户财产,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6 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禁止行为。第九章 本协议的生效、期限、变更和终止
9.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盖章后生效,有效期 三 年,由 2024 年 月 日至 2027 年 月 日。若协议双方均未在服务期满前一个月内提出书面异议的,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三年(36 个月)。
9.2 本协议生效后,如需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后可以对本协议进行变更。
9.3 若协议期限届满或甲乙双方协商终止,本协议将终止。第十章 其他有关事项
10.1 违约责任:本托管协议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各方均有违约行为,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违约行为已经发生,但本协议仍能够继续履行的,在保护基金财产合法权利的前提下,各方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如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0.2 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到协议生效后颁布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不相符的,涉及协议条款变更的,甲乙双方须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变更或终止协议。
10.3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及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当事人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
经协商未能解决的,当事人应当选择以下第_(1)_种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向江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江门市。
10.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另行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法律法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条款与其有抵触的,不一致之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10.5 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委
托书、划款指令授权书、划款指令、缴费信息核对单、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内容自定) 等。
10.6 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壹份送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归档。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7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点: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形式上的参考,合同的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协商确定。
第六部分附 件
投标文件格式
评审自查表
1、资格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如有) |
1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 )页 | |
2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 )页 | |
3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 )页 | |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定原则与评标方法》中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2、符合性评审自查表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内容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如有) |
1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 )页 | |
2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 )页 | |
3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 )页 | |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定原则与评标方法》中符合性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3、技术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指标 | 证明资料(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 )页 | ||
2 | 见投标文件( )页 | ||
3 | 见投标文件( )页 | ||
4 | 见投标文件( )页 | ||
5 | 见投标文件( )页 | ||
6 | 见投标文件( )页 | ||
7 | 见投标文件( )页 | ||
8 | 见投标文件( )页 | ||
9 | 见投标文件( )页 | ||
10 | 见投标文件( )页 | ||
11 | 见投标文件( )页 | ||
12 | 见投标文件( )页 | ||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定原则与评标方法》中评标指标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附件一: 投 标 书
致: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恩平市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服务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JMSL2024-057),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 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
(1) 封面;
(2) 目录;
(3) 投标书;
(4) 开标一览表;
(5) 技术条款偏离表;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7) 投标服务方案;
(8) 投标人情况简介;
(9) 相关业绩情况一览表;
(10)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1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13)相关证明文件;
(14)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个日历日。
(4)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
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收到的任何投标。
(5) 投标人中标后,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的约定向贵方支付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
(6)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手机):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JMSL2024-057
投标人名称 | 服务期限 (年) | 备注 |
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36 个月) |
注:1、为了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正本中的本表复制一份(加盖公章),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并在该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投标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
2、本项目服务期限从托管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36 个月)。服务期限内,恩平市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服务由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提供。若协议双方均未在服务期满前一个月内提出书面异议的,协议自动顺延三年(36 个月)。
3、投标人对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服务方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服务方案。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而本表中无相应栏目的,请在“备注”一栏中说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附件三: 技术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 投标文件响应的技术条款 | 偏离 | 说明 |
注:“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见招标文件“第二部份 招标项目要求”。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附件四: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响应的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明 |
注:“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见招标文件“第二部份 招标项目要求”。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附件五: 投标服务方案
投标人名称:
主要内容应包括: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业务的特点和服务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投标服务方案。投标服务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项目的工作安排计划,如有无对本项目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无对本项目成立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有无对本项目优先安排等;
2、投标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如投标服务内容、服务期限、账户管理及资金划拨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包括服务银行系统功能、信息反馈系统、内控制度管理情况、票据管理、免收账户费用及内部系统安全情况、人员配备、增值保值服务等承诺);社银合作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包括营业网点数量、现有网点铺设社保服务自助设备情况、银行向基层铺设设备情况以及承诺投入设备数量、社保志愿服务、社保政策宣传服务、员工培训机制、社保卡推广服务等承诺);业务的组织(包括业务组织架构,参与业务的人员配备和素质、管理体系等),资信状况,对收支系统基本功能的描述,业务处理流程,保证资金及时、安全、准确汇划的措施,划拨资金、汇总、报表处理措施,信息反馈的措施、手段,电子化实时查询的措施、手段,在本项目使用的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设备,紧急业务处理程序和时间限定,安全保密措施,对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其他服务承诺和优惠措施,纠错处理措施,对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
3、业务收费价格明细说明以及所能提供的优惠措施;
4、投标人可提供的其它特色服务内容,以及要达到的目标效果承诺;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附件六: 投标人情况简介
投标人名称: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主管部门 | |||||
主营业务 | |||||
成立时间 | 批准部门 | 批准文号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
单位主要管理、技术人员情况 | 相关信息 | ||||
姓名 | 部门和职 务 | 学历和技 术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 目 | ||
单位概况:
主要内容应包括:
1、成立时间、人员配备、恩平市范围内服务网点设立情况,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社保卡服务考核情况指标:包括恩平市社保卡累计持卡人数(人)、恩平市电子社会保障卡签发率、恩平市社会保障卡快速制卡网点覆盖率、2023 年下半年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服务考核结果等,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基金安全性指标:包括各项存款、各项贷款、存贷比、不良贷款率、利润额、资产利润率、2022 年银行业机构综合评估情况、贷款增长额、税收增长率等,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主要人员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附件七: 相关业绩情况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时间/项目地点 |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金额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注:各投标人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本表格,内容包括相关业绩经验情况。投标人需提供所承担过项目的相关服务协议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填写过程中请按年份顺序填写。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附件八: 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规章管理制度名称 | 备注 |
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规章管理制度主要内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附件九: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对于贵方 2024 年 5 月 21 日 JMSL2024-057(招标编号)项目的投标邀请,本单位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项目要求中规定的恩平市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由市场监管部门签发的我方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签发的我方相关单位登记证书或公安部门签发的我方自然人身份证明。
2、由相关部门签发的我方各类资质证书。
3、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方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我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我方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7、我方财务稳健,法人机构的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率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政策性银行除外)
8、我方单独参加投标,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将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9、我方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况:①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存在违反廉政承诺或其经办人员有廉政违纪违法行为的,或擅自对外提供有关社保收支信息或账户信息并经查实的;或本银行系统发生涉及资金管理重大问题;或不配合社保部门相关管
理规定监督检查的;②2023 年度内被银行业监管机构认定存在重大金融风险或重大内控管理事件的。
10、本单位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11、我方提供的服务为合法的供应商所提供。
我方承诺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否则,我方愿意放弃中标的权利和接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附件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
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或盖 章)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被授权人 的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恩平市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服务项目(招 标编号:JMSL2024-057)的投标,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请将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注: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本项目投标及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供该授权委托书。
附件十一: 相关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自然人投标的);
(2) 2023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若需要);
(4) 金融许可证;
(5)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质证明文件;
(6) 提供其法人机构的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率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以投标人所属的法人机构公开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政策性银行除外);
(7) 关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相应证明文件;(若需要)
(8)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