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项目编号:2024-008
项目名称:2024年跨国药械企业产业合作xx活动服务项目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邀请
1.1项目名称:2024年跨国药械企业产业合作xx活动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2024-008
1.3资金预算及来源:预算资金 30 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3.1采购内容:拟聘请供应商对2024年跨国药械企业产业合作xx活动提供服务。(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第四章服务和商务要求”。)
1.3.2采购用途:2024年跨国药械企业产业合作xx活动策划、执行和总结。
1.4供应商须具备的条件:
1.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任聘同一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等)。
1.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12时
响应文件必须在比选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内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1.7比选时间:2024 年 8月29日14时
1.8比选地点:xxxxxxxxx000xxxxxxxXx0x000办公室。
1.9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产业局
联系人:x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 址:xxxxxxxxx000xxxxxxxXx0x000办公室
第二章 供应商比选须知
比选须知前附表
1 |
采购预算及报价要求 (实质性要求) |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00,000.00元。 2.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否则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比选 |
3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4 |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实质性要求) |
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2.验收标准:符合比选文件、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和采购人验收要求。 |
5 |
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
6 |
比选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
7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8 |
联合体比选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
9 |
比选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 |
10 |
备选比选方案和报价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比选方案和多个报价。 |
11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比选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xx[若响应文件未附财务报告的,则还需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注)]。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12 |
比选结果的 公告 |
1.本项目比选结果将在成都xx区官网上予以公示。 2.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13 |
比选文件咨询、质疑 |
联系人:x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14 |
中选通知书 领取 |
采购人在中选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xx区官网发布中选公告,同时将中选通知书发送至中选人。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000xxxxxxxXx0x000办公室 |
15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成都xx区生物产业局 |
16 |
备注 |
若比选文件中其他内容与供应商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 |
2.1适用范围
2.1.1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比选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2.1.2本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人。
2.2定义
2.2.1“采购人”系指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产业局(以下或称成都xx区生物产业局)。本次比选采购项目活动的组织方。
2.2.2“供应商”系指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2.3本比选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
2.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符合比选文件第一章第1.4条规定的条件。
2.4确定邀请参加比选的供应商数量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为邀请参加比选的供应商。
2.5比选采购费用
供应商参加比选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6响应文件
2.6.1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比选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视为未提供该资料。对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除外。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比选处理。
3.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比选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6.2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比选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用于比选小组资格审查与比选小组比选。
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详见第三章。
(二)技术、服务响应材料,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三)报价单,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2.6.3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比选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6.4响应文件有效期
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比选有效期,比选文件中载明的比选有效期可以长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比选处理。
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比选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比选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比选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比选活动。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比选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比选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比选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比选活动。
2.6.5响应文件编制、签署
1.响应文件按比选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密封。
2.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为壹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实质性要求)。
3.响应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4.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逐页编码,可双面打印。
5.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左侧胶装,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6.若响应文件内容较多,可分册装订,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7.响应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复印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8.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签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个人印章代替)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比选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
9.响应文件应根据上述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内容应完整。
10.本比选文件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2.6.6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标注
响应文件应按比选文件制作。应密封包装和标注。
密封包装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响应文件。
采购人拒绝接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进行包装、密封、标注的响应文件。
2.6.7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应于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7知识产权
1.供应商在本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比选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5.如采购项目涉及知识产权时按照此条要求执行。
2.8比选程序
2.8.1供应商报名、领取比选文件
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需将情况书面告知已报名的供应商,并重新发出比选邀请,若第二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仍不足3家,以书面形式报分管负责人同意后,可进行竞争性谈判。
2.8.2接收响应文件
报名的供应商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
2.8.3成立比选小组
比选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确定的有关人员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比选小组负责本项目的比选和评审工作。
2.8.4实质性审查
由比选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实质性审查,确定被邀请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名单。在审查过程中,比选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比选文件规定。
响应文件实质性审查分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原因。通过资质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少于3家重新挂网比选。
2.8.5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取第2种评标办法:
1.*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比选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谈判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谈判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比选小组根据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供应商。
2.*综合评分法。由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选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时,比选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综合评分明细表
评审项目 及权重 |
评分标准 |
说明 |
分值 |
报价20%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20%×100。 注: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共同评分因素 |
20分 |
服务方案 55%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中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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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类评分因素
|
55分 |
履约能力20% |
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中每有一人具有跨国药械企业咨询服务相关工作经验的得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2.项目团队成员中具备生物产业会议活动组织策划执行相关背景或从业经历的,每位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3.项目团队中有硕士及以上学历者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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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评分因素 |
20分 |
响应文件规范性5% |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5分;有细微偏差一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共同评分因素 |
5分 |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表中要求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不认可该项材料的有效性。
比选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填写竞争性比选评分汇总表,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竞争性比选评分汇总表应当由比选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比选小组成员对比选结果有异议的,比选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中选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比选结果有异议的比选小组成员,应当在竞争性比选评分汇总表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比选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比选小组成员拒绝在竞争性比选评分汇总表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比选结果。
2.8.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比选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比选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资质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
2.8.7确定中选供应商
采购人收到竞争性比选评分汇总表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争性比选评分汇总表中推荐的中选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选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选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竞争性比选评分汇总表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
采购人因客观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选供应商的,应当向各方当事人说明情况。
采购人确定中选供应商过程中,发现中选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选供应商:
(1)中选候选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2)中选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组等原因确定无法履行合同的;
(3)中选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中选,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
(4)其他不应确定中选供应商的情形。
中选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确定后一位中选候选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中选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中选候选供应商以本条第(3)项规定放弃中选的,应当说明理由。
2.8.8中选结果
1.采购人确定中选供应商后,应当及时发出中选通知书并发布中选结果公告。
2.中选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中选通知书。
2.9质疑与投诉
(1)对比选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和评分办法的询问、质疑:
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质疑时间:报名成功并获取比选文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2)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
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选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2.10签订合同
中选供应商应按《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比选文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选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11履行合同
中选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12验收
按合同约定验收。
供应商应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注:1.以上证明材料应满足此条要求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提供已多证合一的证照副本复印件。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注:供应商在参加比选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市场监管)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经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2)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3)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
(5)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1)-(5)项具有同等的比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2.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1、2项具有同等的比选效力,供应商可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1.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及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注:以上1、2项具有同等的比选效力,供应商可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供应商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1.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3年内(若供应商成立不足3年的,承诺期限为成立之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2.供应商未提供有效承诺函的,则需要在响应文件中书面载明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由需求处室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查询结果与承诺函具有同等效力。
注:①供应商采用提供承诺函方式响应的,其内容必须符合上述第1款的要求,否则将视为无效承诺;②如供应商未提供有效承诺函,且未在响应文件中书面载明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提供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比选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注:供应商参与比选时无需对此条进行响应。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与比选时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比选时提供本证明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备注:①以上承诺及声明函可参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相关格式或自拟格式填写均有效。
②以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其资格审查作未通过处理。
③本项目资格审查仅限于本章涉及的所有内容,若供应商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齐全,其资格审查作未通过处理。
④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⑤以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第四章 服务和商务要求
4.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4年跨国药械企业产业合作xx活动服务项目
4.2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4.2.1服务内容
拟于2024年9月,在上海举办2024年跨国药械企业产业合作xx活动。
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围绕跨国药械企业本土化研发制造、中国战略大后方建设背景下成都在生物医药领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等话题,专业机构分享研究成果、企业分享本土化实践经验和困惑、政企互动交流等内容,活动旨在加强成都xx区与跨国药械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发掘投资合作机会,推进成都xx区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
负责活动策划,设计交流话题、编制活动议程、形成活动方案,邀请20家以上跨国药械企业投资决策人参加活动。
负责活动执行,包括预定场地、设备租赁、场地设计及搭建、会议资料及物料制作、宣传报道以及部分参会人员的交通和食宿保障。
做好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安全职责,落实安保计划、对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加强防范,保障活动顺利举办。
4.2.2商务要求
(一)本次购买服务包括所有成本、费用、税金、利润等,不能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二)协议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协议金额的40%;当各项目累计合作完成交付且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协议约定金额的剩余60%。
4.2.3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提供的有关信息保密。
(二)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如涉及团队主要人员更换和流程调整等须及时向采购人报送,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5.1响应文件格式
5.1.1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比选项目名称: 比选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5.1.2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比选项目名称: 比选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XXX年 月 日 |
5.1.3供应商比选函(格式)
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产业局: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项目(项目编号: )”的比选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比选。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比选申请人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比选的有关事宜。
我方自愿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内容。
一旦我方中选,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我方承诺:比选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
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比选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我方在参与本项目履约过程中涉及国家相关强制标准的,均按照该标准执行。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采购人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比选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比选以求侥幸中选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xx)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5.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你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比选活动、并参与项目的比选、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比选日期:
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时才能生效。
5.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成都xx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产业局: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比选、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 (xx)
比选日期:
说明:1)上述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时才能生效。2)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该附件的内容。
5.1.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比选项目名称:
比选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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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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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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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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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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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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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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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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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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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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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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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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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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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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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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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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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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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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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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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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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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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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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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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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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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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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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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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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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5.1.7实施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
比选项目名称:
比选项目编号:
类别 |
职务(岗位)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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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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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3.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5.1.8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比选项目名称:
比选项目编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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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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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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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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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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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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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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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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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参与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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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服务规模 |
服务起、止日期 |
执行中或已完成 |
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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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3.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5.1.9业绩一览表
比选项目名称:
比选项目编号:
年份 |
委托方 |
采购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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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3.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5.1.10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比选项目名称:
比选项目编号:
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不限,但应包含不限于:综合评分明细表涉及内容。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5.1.11承诺函
承诺函
比选项目名称:
比选项目编号:
致: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产业局
我公司作为本次比选项目的申请人,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比选活动以求侥幸中选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比选申请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比选申请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比选申请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比选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5.2报价表
比选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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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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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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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价 |
元(大写) 元(小写) |
注:①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价格,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员劳务、差旅、设备设施、保险、风险、税金、利润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②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参选。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