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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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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 (000) 0000 0000。
1.收费
请参阅博大证券有限公司(「本公司」)的《交易及服务收费表》。
2.存款/提款指示
客户现可透过网上交易系统内之「存款/提款」版面递交存款/提款指示。客户请保留有关存款凭证至少一个月,以作核对之用。
3.在"开市前时段"发出的交易指示
在开市前时段(9:00am 至 9:30am)中,若用户发出『竞价限价盘』以参与开市前的竞价交易,用户便须在发出交易指示前,于该指示的『盘别』项内选择『竞价限价盘』。所有『竞价盘』指示必须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00) 0000-0000方可办理。所有于 9:30am 后才发出之『竞价限价盘』将会被『拒绝』和不获处理。于此时段发出之其他盘类将会于证券市场开市后才送往市场以轮候交易。
4. "博大网上交易系统"数据更新时段
每个交易日 4:30pm 至 6:00pm 一般为系统更新时段,当日之交易指令将于『买卖盘状况』页中移除。而账户金额及持股量亦未计当日之买卖数量,直至系统更新时段完结为止。
5.本公司之基本权利及客户之基本责任
用户透过本公司之交易系统发出任何交易指示后,须于买卖盘状况页中自行查阅该交易盘之交易『状况』。所有『状况』为『等待』之交易盘表示该盘仍正等待交易所交易系统 的响应讯号。『状况』为『拒绝』之交易盘意指该盘已被交易所交易系统『拒绝』,客户须重新输入交易指示。
用户向本公司发出任何买盘指示后,本公司将有权(但并非责任或义务)按公司内部运作的需要于用户存放在本公司的委托账户中,按所落买盘之交易金额和其相关交易费用的总数进行全数留额/部份留额/或全不留额。
用户透过本公司之交易系统发出任何证券买卖交易之委托指示,不论用户是否有足够资金或证券存货,本公司亦有绝对决定权以接受或不接受该委托指示。就用户所发出并已完成交易之证券买卖指示,用户须承担在其指定交收日内完成交收手续之全部责任。所有未能于指定交收日完成交收手续之证券交易,本公司将按现时适用之程序处理。而用户亦须承担由此所衍生之任何财务损失、费用或任何法律责任(无论是有关民事过失、合同或其他方面)。
若客户账户连续 24 个月内未有任何买卖事务历史记录、存/提款记录、存/提货记录,本公司将把该客户账户列为不动账户。若客户需重开不动账户,可能会被要求提供账户重开申请书及相关文件,详情请与本行职员联络。
本公司对本《客户须知》的所有内容有绝对解释权。倘用户对本《客户须知》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00) 0000-0000 做出查询。
二、条款及条件
1.风险
1.1 证券交易风险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
1.2 买卖创业版风险
创业板股份涉及很高的投资风险。尤其是该等公司可在无需具备盈利往绩及无需预测未来盈利的情况下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股份可能非常波动及流通性很低。你只 应在审慎及仔细考虑后,才作出有关的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的较高风险性质及其他特点,意味着这个市场较适合专业及其他熟悉投资技巧的投资者。现时有关创业板股份的数据只可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所操作的互联网网站上找到。创业板上市公司一般毋须在宪报指定的报章刊登付费公告。假如你对本风险披露声明的 内容或创业板市场的性质及在创业板买卖的股份所涉风险有不明白之处,应寻求独立的专业意见。
1.3 保证金买卖的风险
藉存放抵押品而为交易取得融资的亏损风险可能极大。你所蒙受的亏蚀可能会超过你存放于有关持牌人或注册人作为抵押品的现金及任何其他资产。你可能会在短时间内被要求存入额外的保证金款额或缴付利息。假如你未能在指定的时
间内支付所需的保证金款额或利息,你的抵押品可能会在未经你的同意下被出
售。此外,你将要为你的账户内因此而出现的任何短欠数额及需缴付的利息负责。因此,你应根据本身的财政状况及投资目标,仔细考虑这种融资安排是否适合你。 1.4 人民币计价产品的风险
① 汇率风险
由于以人民币交易和结算,人民币产品存在汇率风险,即使人民币/港元汇率维持稳定,而投资者的人民币产品价格持续不变,投资者在卖出此类产品时不一定能获得同样金额的港元,这是因为买卖人民币存在差价,因此人民币产品不宜用作对人民币/港元汇率波动进行投机的投资工具。
② 流动性风险
你应注意与人民币产品相关的流动性风险。特别是,如果该等产品没有交投畅旺的次级市场及他们的价格存在大幅的买卖差价。
③ 贬值风险
概不保证人民币不会贬值。你以人民币认购人民币计价的产品及收取变现款项。你如以投资于港币之投资的款项或其他货币兑换成人民币认购人民币计价的产品,当你将变现款项兑换回港币或其他货币时,可能会因人民币贬值而招致亏损。
1.5 交易所买卖洐生产品的风险
① 一般风险
发行商违约风险:倘若交易所买卖衍生产品发行商破产而未能履行其对所发行产品的责任,你只被视为无抵押债权人,对发行商任何资产均无优先索偿权。因此,你须特别留意交易所买卖衍生产品发行商的财力及信用。
非抵押产品风险:由于交易所买卖衍生产品并没有资产担保,若发行商破产,你便可能会损失你全部投资。
杠杆风险:交易所买卖衍生产品如权证及牛熊证均为杠杆产品,其价值可按其相对于相关资产的杠杆比率而快速改变。你须留意,交易所买卖衍生产品的价值可以跌至零,令当初的投资资金尽失。
有效期限:大部分交易所买卖衍生产品均设有到期日,到期后产品将会变得毫无价值。你须留意产品的到期时间,确保所选产品尚余的有效期能配合 你的交易策略。
异常价格变动:交易所买卖衍生产品的价格或会因为外来因素(如市场供求)而有别于其理论价,因此实际成交价可以高于亦可低于其理论价。
② 权证交易的额外风险
权证的价值很可能随时间而减少,在最坏的情况下,权证或会于到期时变得毫无价值。因此权证不应视作长期投资产品。
若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公司之供股发行、发行红股或现金分派、股份拆细或合并及相关公司的重组事项)发生后发行商可能有权调整 权证的条款与细则。
权证的价值与相关指数水平的变动未必完全挂钩,系受到相关资产的引申波幅、剩余到期时间、利率及预期股息等的影响。
流通量提供者可能是权证的唯一市场参与者。权证未必会有第二市场或第二市场可能有限的时候,你便难于到期前变现权证的价值。
③ 卖回牛/熊证(「牛熊证」)交易的额外风险
牛熊证设有固定到期日,并紧贴相关资产(例如股票,指数,商品及货币)的表 现。你买卖牛熊证,须留意牛熊证可以即日「取消」或强制收回的特色。若牛熊证的相关资产值等同上市文件所述的强制收回价/水平,牛熊证即停止买卖。届时,你只能收回已停止买卖的牛熊证由产品发行商按上市文件所述计算出来的剩余 价值(注意:剩余价值可以是零)。
相关资产价格接近收回价时,牛熊证的价格可能会变得更加波动,买卖差价可能会转阔,流通量亦可能减低。牛熊证随时会被收回而交易终止。当牛熊 证被收回后,该牛熊证不可再次复牌,即使相关资产价格及后反弹至有利水平,你亦不会因此获利。任何在此强制提前赎回 事宜后始执行的交易将不被承认并会被取消。
你应注意牛熊证是复杂及具杠杆效应的投资,亦未必适合所有人。牛熊证的杠杆作用可扩大潜在回报及潜在亏损。在最差的情况下,你可能会损失全部投资本金。
即使牛熊证设有流通量提供者,你不获保证可以随时按你意愿以你的目标价买入或沾出牛熊证。
牛熊证的发行价已包含财务费用,而融资成本会随牛熊证接近到期日而逐渐减少。一旦牛熊证被收回,你将损失整笔已付的财务费用。
④ 交易所买卖基金(“ETFs”)的风险
追踪误差风险:ETFs 主要为追踪某些指数,市场领域或资产组别(如股票,债券或商品)的表现。你须承受与 ETFs 相关指数/资产有关的政治、经济、货币及其他风险。ETFs 可能有追踪误差(即 ETFs 之表现与相关指数/资产的表现脱节),原因可能是模拟策略失效、汇率、收费及支出等因素。你必须要有因为相关指数
/资产的波动而蒙受损失的准备。
交易对手风险:x ETFs 透过买入衍生工具(即合成 ETFs)去复制相关指数/资产的表现,你除了要承担相关指数/资产的风险外,也要承担发行有关衍生工具的交易对手本身的信贷风险。此外,你亦应该考虑有关衍生工具发行人的潜在连锁影响及集中风险(例如由于衍生工具发行人主要是国际金融机构,因此,若合成交易所买卖基金的其中一个衍生工具交易对手倒闭,便可能对该合成交易所买卖基金的其他衍生工具交易对手产生「连锁」影响)。有些合成交易所买卖基金备有抵押品以减低交易对手风险,但仍要面对当合成交易所买卖基金的抵押品被变现时,抵押品 的市值可能己大幅下跌的风险。
折让或溢价风险:x ETFs 所追踪的指数/资产就你的参与设有限制,则为使 ETFs 的价格与其资产值一致的增设或赎回单位机制的效能可能会受到影响,令 ETFs 的价格相对其资产净值出现溢价或折让,ETFs 的交易价格可能会高于或低于其资产净值。你若以溢价买入 ETFs,或于市价较资产净值折让之时出售 ETFs,你可能会蒙受损失。
流动性风险:买卖 ETFs 须承担流动性风险。尽管交易所买卖基金在相关交易所上市买卖,但这并不保证该基金必定有流通的市场。若合成交易所买卖基金涉及的衍生工具没有活跃的第二市场,流动性的风险会较高;而衍生工具的买卖差价较大,亦会引致亏损。
汇率风险:你应注意 ETFs 的相关资产非以港币计价的汇率风险。汇率变动可为相关资产或 ETFs 价格带来不利影响。
电子服务风险:如果你透过本公司提供的电子服务系统进行买卖,你得承受其可能带来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服务系统之硬件或软件失灵的风险。系统失效可能会导致你的指令无法执行。此外,透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出的指示或进行的交易可能会由于无法预计的通讯量或其他原因而受到干扰、出现传输中断,或导致传输延误或发生不正确数据的传输。同时,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可能获得你的通讯及个人资料。
2.保证及有限责任声明
2.1 保证声明
用户必需承认及同意服务是以「现有状况」为基础,汇港信息及数据源提供者不会就所提供的服务,包括透过服务而提供的内容、没有限制的服务,没有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服务作出任何保证。
本公司,汇港信息和数据源提供者致力确保提供的内容准确及可靠、但不保证内容的准确及/或可靠性,不会为不准确或遗漏而引致的损失负上责任(包括侵权、合约及其他)。
2.2 有限责任
本公司不会因为汇港信息及数据源提供者在取得数据、收集数据、翻译、编辑、报告或者发放数据时疏忽,而令到用户直接及间接遭到损失而负上责任。本公司不会因用户的使用服务而直接或间接所引致的损失,包括利润及储蓄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索偿负上责任。
3.条款和终止
3.1 条款
在用户按下「接受」的按钮后,即代表用户已明白及接受本协议及「客户须知」内的所有内容,本协议会实时生效及具有持续性,直至协议终止。
3.2 终止及生效
①用户可随时终止协议,但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终止日
期将于下一个收费日期之后的一个月。为免生疑问,用户同意终止日期将由本公司决定及确认。
②用户若破坏协议条款、或本公司认为用户不适当使用服务,本公司可以随时通知用户结束协议。
③在协议终止日期生效开始:根据协议条款所给予用户的全部权利和优惠将立即停止;用户将不会取得在协议终止前所预付款项的任何退款。
4.总则
4.1 通知书
根据协议,所有通知书将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传送予用户。通知书会以电子邮件输送的日期、邮寄以邮政的标记上日期当日被认为有效。
4.2 无效
若本协议内全部或部份条款在任何制定或者法规下是不合法或者无法实施,那条款或者规定将不确认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本协议的余下部份将不受影响。 4.3 整项协议
用户按下在协议下端的「接受」按钮,及表示接受协议后,整项协议便实时生效,这协议将会取代之前的协议。这协议在用户完全明白服务内容、xx及保证,包括明示或暗示下形成。
4.4 个人资料
请参阅本公司网站之「个人私隐政策」。
4.5 管制法例
本协议是受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所管制,双方特此提交非专有的审判权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
4.6 语文
本协议以中、英文撰写。倘若中、英文本有歧异,概以英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