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编号:GSJY-ZC2016649
华亭县第一中学师生校园供水饮水改造及学生大灶油烟净化系统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GSJY-ZC201664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七年一月
目 录
华亭县第一中学师生校园供水饮水改造及学生大灶油烟净化系统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华亭第一中学的委托,对华亭县第一中学师生校园供水饮水改造及学生大灶油烟净化系统改造工程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GSJY-ZC2016649
二、公开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两包:
第一包:师生校园供水饮水改造工程;
第二包:学生大灶油烟净化系统改造工程。
(具体规格、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三、评标方法及项目预算:
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项目预算:; 175 万元(第一包:130 万元;第二包:45 万元)。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三证合一有效证件原件及 2015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具有净水处理设备生产企业资质,代理商须具有净水处理设备经营范围(第一包);
5、须具备国家卫生部或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
生许可批件(第一包);
6、提供所投产品的 3C 认证或CQC 认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全国工业生产许
可证》证书原件、省级疾控预防部门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原件(第一包);
7、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主要设备(风柜、油烟净化器)及不锈钢板材的质量检测报告原
件(第二包);
8、投标设备需具备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提供生
产厂家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第二包);
9、须提供净化后的空气符合国家环保局制定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排放标准,提供同类型产品安装净化后的检测报告原件;(第二包)
10、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11、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住所地或者项目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 年12 月19 日至2016 年12 月23 日(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8:30 至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报名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华亭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华亭县城西区汭北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厦一楼)
七、招标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01 月 09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地点为:华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室(华亭县城西区汭北路北侧、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厦
9 楼开标室)。
2.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开标时间:2017 年 01 月 09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4.开标地点:华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08 室(华亭县城西区汭北路北侧、县就业和社
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厦 9 楼)八、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 名:华亭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账 号:1045 5252 4802
行 号:1048 3351 102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华亭县仪洲大道支行
开户行地址:xxxxxxxxxxxxxxx 0-00 x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2)投标人必须在转账或电汇单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交易编号交易编号:HTJY—2016—0279
(3)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无法出具查验通知单;
(4)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由《华亭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转载。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亭县第一中学
地 址:华亭县城西区汭北路联系人姓名:xx
联系电话:0933—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华亭县明信时代广场 A1 号办公室联系人姓名: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12 月 18 日
一、 招标内容:
第一包:师生校园供水饮水改造工程
第二包:学生大灶油烟净化系统改造工程。二、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第一包:
规范及标准
1.1 设备制造和材料应符合下列标准和规定的最新版本的要求。
GB150-2011 《钢制压力容器》
JB2932-1999 《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
HGJ32-1990 《橡胶衬里化工设备》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JB/T4715-92 《固定式管板式换热器型式与基本参数》 JB/T4717-92 《U形管式换热器型式与基本参数》 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725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1.2 进口设备的制造工艺和材料应符合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和美国材料试验学会(ASTM)的工业法规中涉及的标准或相当标准。
1.3 对外接口法兰应符合下列要求 JB/T74-94 《管路法兰 技术条件》 JB/T75-94 《管路法兰 类型》
GB-T9119-2000《平面、凸面板式平焊钢制法兰》接口标准应与阀门的法兰标准配套。
1.4 不锈钢:应符合卫生级不锈钢材质标准。
1.5 填料、树脂符合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的规定:
CJ24.1《水处理用xx砂滤料》
GB13659《001×7 强酸性苯乙烯系阳离子交换树脂》
GB13660《201×7 强碱性苯乙烯系阴离子交换树脂》
1.6 设备产水引用标准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CJ94-2005
1.7如果上述规范或标准对某些专用材料不合适时,则可采用材料生产厂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其反渗透膜所遵循的设计导则及设计和运行标准软件。
投标方有其它标准取代上述标准,需呈交招标方,经认可后方能采用并附于本招标文件后。
投标方参考上述水质进行净水系统设计,并保证在将来水质可能恶化的情况下,系统装置能够正常运行。
2 产水水质、水量和回收率
2.1产水水质:达到《饮用净水水质要求》 cj94-2005
2.2产水量:系统产水量2T/H、1.5T/H
频率 | 50 | Hz |
额定电压 | 380/220 | V |
2.3 产水水压:出水点压力达到 0.30MPa 3 电源
4 系统在安装场地内的布置位置
由工程负责方提供详细的布置位置图,负责详细的设计方案。
5 系统设计原则
5.1 设备技术应该是先进的、可靠的。
5.2 系统具备连续 24 小时运转能力。
5.3 RO 装置长期工作平均回收率≥70%。
本工程拟用预处理+反渗透工艺流程,投标方应根据水质对上述方案进行确认,如有异议可提出修改意见,投标方应对最终的设计方案负全责。
6 运行方式
本系统根据高压、低压、液位、开关等输入信号的变化改变进水阀、高压
泵、冲洗阀等执行元件相对应的输出信号,达到自动控制一个标准的 RO 系统,实现压力保护、液位控制、开机/满水/自动冲洗等功能。
7 系统设计技术要求
7.1 保安过滤器(5µ)
(1)保安过滤器(用于反渗透装置进水)的本体结构材质应选用不锈钢材质。 (2)保安过滤器的结构应满足快速更换滤元的要求。
(3)进入保安过滤器的水管上宜设排放阀、排气阀。 (4)保安过滤器运行滤元表面滤速应不大于 10m3/m2h。
(5)保安过滤器的滤元过滤精度应为 5μm,并推荐几种进口滤元供选择,包括材料特性、精度、使用寿命等参数。
(6)保安过滤器的进出口带手动进口衬胶球阀。
(7)保安过滤器的滤元应选用聚丙烯材质大流量滤芯(进口滤元)。 (8)保安过滤器滤芯保证使用大于 6 个月。
7.2 反渗透高压泵
(1) 反渗透高压泵采用食品级优质不锈钢立式或卧式多级水泵。
(2) 反渗透高压泵出口应装设有不锈钢调节阀,防止冲击反渗透膜组件
7.3 RO 装置
(1) RO 装置的设计能单独运行。
(2) RO 膜元件的设计通量应不大于各膜元件制造厂商《导则》规定的最大通量值的 1/2,保证膜元件正常运行和合理的清洗周期。反渗透膜应选用抗污染膜。
(3) RO 膜组件应安装在组合架上,组合架上应配备全部管道及接头,还包括所有的支架、紧固件、夹具及其它附件。管道、法兰、阀门均采用不锈钢材质
(4) 投标方应提供每根膜元件的出厂检测报告。
(5) RO 系统测量配置点及数量等要满足本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需要。
(6) RO 装置本体所配阀门应采用有良好业绩的进口阀门。
8 系统设计要求
8.1 本套方案包括两个部分:1.净水制水设备一套; 2 供水系统一套。
8.2 纯净水制水设备
原水→投标方应负责预处理装置→保安过滤器→高压泵→RO装置 净化水箱→恒压供水
8.2.1 本设计所采用设备可手动、自动开机控制,且手动和自动可以任意切换,设备主要部件均由专业厂商提供。
*8.2.2 RO 设备采用反渗透 RO 膜,脱盐率高、使用寿命长、运行成本低;设备占地面积小,操作维护简便,可以实现无人值守,RO 设备具有在线水质检测控制,实时检测水质变化,保证水质安全;系统具有高低压保护功能,当原水压力不足、压力过高或无原水时设备自动停机,保护设备安全。
*8.2.3 系统另配有自动液位控制器,当纯水箱水满时,RO 设备自动停机;当纯水箱水位低时,RO 设备会自动开启运行。恒压供水部分采用变频供水泵,可实现节能恒压供水,保证整个管网随时都有充足的水压(与设定压力一致)和水量。
*8.2.4 设备主体部件全部采用不锈钢型材制作而成,可以在潮湿或恶劣环境中使用。
8.3 设备布置及管道的设计应满足整体布置的要求。
8.4 设备布置及管道安装图应满足现场施工安装的要求。
9 控制系统总的要求
9.1 控制系统总的要求
(1)以上招标的整套系统在就地要求对每个设备能就地控制。但设计由投标方来完成,投标方要提供该系统的设计资料。
(2)高压泵进出口应设压力开关,压力高或低时应报警并停泵。
*(3)RO 系统设置现场仪表盘,在现场仪表盘可读出 RO 产水电导率
9.2 RO 启停保护控制
9.2.1 当 RO 投入运行时,为了防止高压泵突然启动升压,产生对 RO 膜元件的高压冲击破坏反渗透膜,在 RO 装置的高压泵并联一延时关闭开关,高压
泵启动时水在高压泵处自身循环,延时开关慢慢关闭,使膜元件逐渐升压至一定的压力。
9.2.2 纯水液位保护功能:如纯水箱超过高液位(水箱满),则设备自动停止制水,如液位下降回落则设备自动启动制水。
9.2.3 原水液位保护功能:如原水箱原水液位低于设定液面,控制器自动进水运行。如原水箱原水液位过高(水箱满),控制器自动停止运行。
9.2.4 断水保护功能:如原水压力过低(即缺水),断水保护器将关闭整个 RO 系统,防止高压泵空抽。如原水压力恢复则设备自动重新启动系统。
*9.2.5 高低压保护功能:如压力不足,关闭整个 RO 系统,压力恢复正常则自动启动。如压力过高关闭整个 RO 系统,压力恢复正常则自动启动。
*9.2.6 电机综合保护器:本公司设备配电全部装有电机综合保护器,每台泵均有保护器,若泵在运行过程中出现过载现象、电机缺相或整个线路缺相,整个制水系统将自动停止运行,有效防止系统出现故障,避免电机线圈烧毁或泵体烧毁。有效保护后排除故障,重新手动启动整个系统。
一、主要设备参数及数量
10.1 多介质过滤器
2T/H 设备的技术参数:(三套)
工作压力 | 025~0.4MPa | 工作温度 | -20~50℃ |
设计滤速 | 25m/S | 反洗强度 | 自动反洗 |
设备出力 | 4.0 吨 | 设备尺寸 | |
滤料高度 | 罐体材质 | ||
滤料 | 精致xx砂 | 滤层粒径范围 | 4~12 目 |
工作压力 | 025~0.4MPa | 工作温度 | -20~50℃ |
设计滤速 | 25m/S | 反洗强度 | 自动反洗 |
设备出力 | 4.0 吨 | 设备尺寸 |
10.2 活性炭过滤器:技术参数:
滤料高度 | 罐体材质 | ||
滤料 | 果壳活性炭 |
工作压力 | 025~0.4MPa | 工作温度 | -20~50℃ |
设计滤速 | 25m/S | 反洗强度 | 自动反洗 |
设备出力 | 4.0 吨 | 设备尺寸 | |
滤料高度 | 罐体材质 | ||
滤料 | D001X7 离子交换树脂 |
10.3 离子交换器技术参数:
10.4 保安过滤器:
技术参数:数量:1 台;设计出力:4.0;滤芯孔径:5 微米;滤芯尺寸:20 寸 ;滤芯数量:5 支
流量 | 扬程 | 功率 | 材质 | |
高压泵 | 129m | 3.0KW | 304 不锈钢 |
10.5 高压泵:技术参数:
10.6 RO 反透装置:
技术参数:数量:8;产水量:2.0;脱盐率:90%;回收率:70%
10.7 RO 反透膜
技术参数:数量:8;单支回收率:65%;材质产地:反透膜
10.8 膜壳
数量:4
10.9 成品水箱:
数量:1 个;容积:2.0³
10.10 恒压供水泵
数量:1;流量:2.0/小时;扬程:30 米;功率:0.55KW主要设备配置供货清单
(具体参数由投标方填写,本表为最低要求,投标方应根据系统要求加以补充,但不限于此)
序 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及规 格 | 数量 | 备注 | |
1 | 原水箱 | 罐体 | 2.0 立方米 | 1 | 带液位控制系统 |
2 | 原水增压泵 | 材质 | 不锈钢 | 1 | |
功率 | 0.55KW | 1 | |||
扬程 | 30 x | 1 | |||
3 | xx砂过滤器 | 罐体 | 1 | ||
xx砂 | 精制xx砂 | 200KG | xx砂、锰砂、砾石、无烟煤混合型 | ||
压力表 | 0-0.6MPa | 1 | |||
多路阀,布水器 | 1 | ||||
4 | 活性碳过滤器 | 罐体 | 1 | ||
活性炭 | 果壳活性炭 | 120KG | |||
多路阀, 布水器 | 0-0.6MPa | 1 | |||
5 | 离子交换器 | 罐体 | 1 | ||
活性炭 | 果壳活性炭 |
多路阀, 布水器 | 0-0.6MPa | 1 | |||
反透部分 | |||||
1 | 精密过滤器 | 4.0m³/h | 1 | 原装进口不锈钢材质 | |
2 | 机架 | 1500*800* 1500 | 1 | 304 不锈钢材质 | |
高压泵 | 1 | 功率: 扬程: | |||
反透膜元件 | 8 | 反透膜 | |||
膜容器 | 4 | 不锈钢 | |||
压力容器管夹 | / | 8 | 不锈钢 | ||
压力容器堵头 | / | 8 | |||
管道 | / | 1 批 | |||
进水压力表 | 0-1.6MPa | 1 块 | 充油 | ||
浓水压力表 | 0-1.6MPa | 1 块 | 充油 | ||
纯水流量计 | 18LPM | 1 块 | 有机玻璃 | ||
冲洗电磁阀 | 1 块 | 黄铜 | |||
调节阀 | 1 块 | 黄铜 | |||
在线电导仪 | 1 台 | 产水电导 | |||
高低压开关 | / | 2 个 | 高压泵保护 | ||
变频恒压供水 | |||||
1 | 增压泵 | 1 | 功率: 扬程: 全 304 不锈钢立式高压泵 | ||
2 | 恒压变频控制器 | / | 1 套 | 智能控制 | |
3 | 稳压罐 | / | 1 套 | 稳定、耐压 | |
4 | 压差开关 | / | 1 个 | / | |
5 | 单向阀 | 1 个 | 黄铜 | ||
6 | 管件 | / | 1 批 | ||
其他 | |||||
1 | 纯水箱 | 2.0 | 1 台 | 带液位控制系统 |
2 | 电器控制系统 | / | 1 套 | 手动/自动,全自动控制 |
3 | 电器元件 | / | 1 批 | / |
电机缺相、过载保护 | / | 1 套 | / | |
控制电缆 | / | 1 批 | KVV 或 KVVP(送 DCS) | |
电流过载功能 | / | 1 批 | / | |
4 | 工艺管道 | / | 1 套 | 用于主机,及设备间的管道 |
5 | 手动阀门 | / | 1 套 | 蝶阀、球阀、止回阀、稳流阀 |
6 | 工艺管道 | / | 1 套 | 用于排放废水 |
7 | 标牌 | 1 套 | 不锈钢 |
注:本配置只是初步设计计算,可能和现场具体施工所需设备配件有所出入,具体以现场实际施工所需为准。
10.1.1 多介质过滤器
1.5T/H 设备的技术参数:(三套)
工作压力 | 025~0.4MPa | 工作温度 | -20~50℃ |
设计滤速 | 25m/S | 反洗强度 | 自动反洗 |
设备出力 | 3.0 吨 | 设备尺寸 | |
滤料高度 | 1m | 罐体材质 | |
滤料 | 精致xx砂 | 滤层粒径范围 | 4~12 目 |
工作压力 | 025~0.4MPa | 工作温度 | -20~50℃ |
设计滤速 | 25m/S | 反洗强度 | 自动反洗 |
设备出力 | 3.0 吨 | 设备尺寸 | |
滤料高度 | 1m | 罐体材质 | |
滤料 | 果壳活性炭 |
10.1.2 活性炭过滤器:技术参数:
10.1.3 离子交换器
技术参数:
工作压力 | 025~0.4MPa | 工作温度 | -20~50℃ |
设计滤速 | 25m/S | 反洗强度 | 自动反洗 |
设备出力 | 3.0 吨 | 设备尺寸 | |
滤料高度 | 1m | 罐体材质 | |
滤料 | D001X7 离子交换树脂 |
10.1.4 保安过滤器:
技术参数:数量:1 台;设计出力:3.0;滤芯材质:pp 喷熔;滤芯孔径:5 微米;滤芯尺寸:20 寸 ;滤芯数量:4 支
流量 | 扬程 | 功率 | 材质 | |
高压泵 | CDL4-14 | 122m | 3.0KW |
10.1.5 高压泵:技术参数:
10.1.6 RO 反透装置:技术参数:
数量:1;产水量:1.5;脱盐率:90%;回收率:70%
10.1.7 RO 反透膜
技术参数:数量:6;单支回收率:65%;材质产地:反透膜
10.1.8 膜壳数量:6 支
10.1.9 成品水箱:
数量:1 个;容积:2.0³
10.1.10 恒压供水泵
数量:1;流量:1.5/小时;扬程:33 米;功率:0.55KW主要设备配置供货清单
(具体参数由投标方填写,本表为最低要求,投标方应根据系统要求加以补充,但不限于此)
序 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及规 格 | 数量 | 备注 | |
1 | 原水箱 | 罐体 | 2.0 立方米 | 1 | 带液位控制系统 |
2 | 原水增压泵 CHL4-40 | 材质 | 不锈钢 | 1 | |
功率 | 0.55KW | ||||
扬程 | 30 x | ||||
3 | xx砂过滤器 | 罐体 | 1 | ||
xx砂 | 精制xx 砂 | 200KG | xx砂、锰砂、砾石、无烟煤 混合型 | ||
压力表 | 0-0.6MPa | 1 | |||
多路阀, 布水器 | 1 | ||||
4 | 活性碳过滤器 | 罐体 | 1 | ||
活性炭 | 果壳活性 炭 | 60KG | |||
多路阀,布水器 | 0-0.6MPa | 1 | |||
5 | 离子交换器 | 罐体 | 1 | ||
树脂 | 100L | xx | |||
多路阀,布水器 | 1 |
反透部分 | ||||
1 | 精密过滤器 | 3.0m³/h | 1 | 原装进口不锈钢材质 |
2 | 机架 | 1200*800* 1500 | 1 | 304 不锈钢材质 |
高压泵 | 1 | 功率:3Kw 扬程:122m | ||
反透膜元件 | 6 | 反透膜 | ||
膜容器 | 6 | 不锈钢 | ||
压力容器管夹 | / | 6 | 不锈钢 | |
压力容器堵头 | / | 6 | ||
管道 | / | 1 批 | ||
进水压力表 | 0-1.6MPa | 1 块 | 充油 | |
浓水压力表 | 0-1.6MPa | 1 块 | 充油 | |
纯水流量计 | 18LPM | 1 块 | 有机玻璃 | |
冲洗电磁阀 | 1 块 | 黄铜 | ||
调节阀 | 1 块 | 黄铜 | ||
在线电导仪 | 1 台 | 产水电导 | ||
高低压开关 | / | 2 个 | 高压泵保护 | |
变频恒压供水 | ||||
1 | 增压泵 | 1 | 功率:0.55Kw 扬程:33m | |
2 | 恒压变频控制器 | / | 1 套 | 智能控制 |
3 | 稳压罐 | / | 1 套 | 稳定、耐压 |
4 | 压差开关 | / | 1 个 | / |
5 | 单向阀 | 1 个 | 黄铜 | |
6 | 管件 | / | 1 批 | |
其他 | ||||
1 | 纯水箱 | 2.0 | 1 台 | 带液位控制系统 |
2 | 电器控制系统 | / | 1 套 | 手动/自动,全自动控制 |
3 | 电器元件 | / | 1 批 | / |
电机缺相、过载保护 | / | 1 套 | / |
控制电缆 | / | 1 批 | KVV 或 KVVP(送 DCS) | |
电流过载功能 | / | 1 批 | / | |
4 | 工艺管道 | / | 1 套 | 用于主机,及设备间的管道 |
5 | 手动阀门 | / | 1 套 | 蝶阀、球阀、止回阀、稳流阀 |
6 | 工艺管道 | / | 1 套 | 用于排放废水 |
7 | 标牌 | 1 套 | 不锈钢 |
注:本配置只是初步设计计算,可能和现场具体施工所需设备配件有所出入,具体以现场实际施工所需为准。
11 招标范围:
11.1 一般规定
11.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一的要求。
11.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投标方应提供具有该设备全部功能的并配置全套内外部件的完整的离子交换设备。设备应包括本体及内部安装的全部部件和紧固件、设备外部所需配置的管件、部件、紧固件及仪表接口等。
11.1.3 投标方应提供具有该设备全部功能的并配置全套部件的完整的设备。设备应包括本体的全部部件和固定件、设备外部所需配置的管件、紧固件及仪表接口或卖方认为应设置的其它附、配件等。
11.1.4 标方应提供包括以上供货范围及未列出的,但为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须的系统及部件如有漏项或材质不符合要求而发生变化投标方承诺不发生商务价格上调。
11.1.5 设备内部全部装置及零部件应配带齐全。二、双聚能步进式开水器参数
序号 | 货物名称及数量 | 技术参数 |
1 | 双聚能步进式开水器 38台 | 1. 设备使用 380V 电源,功率 15kw,水胆容量 200L,开水供水量每小时 300L,配置三开一常温水龙头。 2、采用步进式加热方式,杜绝沸腾式加热方式、生冷水混合及反复加热,水不开,则无水流出,具有直饮冷水及开水功能,确保直饮用水达到国际标准水质要求。 3 内胆、管件采用优质 304 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外壳采用优质不锈钢材质,保温效果良好,能够做到绿色、节能、环保; 4 采用耐腐蚀微电压电极。 5 加热内胆整体发泡成型保温。 6、底座模压成型圆弧形设计,没有尖角,防碰伤,材质不锈钢。 7、开水器节能率达 54.8%,并提检测报告。 8、设备采用一体化设计制造,样式美观大方。 9、安装智能卡控取水功能,定时开关机; 10、包括开关箱、电缆、控制开关等配件。 |
注:本配置只是初步设计计算,可能和现场具体施工所需设备配件有所出入,具体以现场实际施工所需为准。
第二包: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一层 | |||||
1 | 烟管 | 800*600 | 采用 1.2mm 不锈钢板制做;管道壁采用滚槽式加固;每节管道不能超过 1.25米;管道采用法兰连接,法兰中间夹耐火防油胶垫,法兰采用 40*40*3 国标镀锌角铁,配φ8 不锈钢螺丝螺母,螺丝孔距及铆钉应小于 15cm;水平管道每隔 2 米安装一组吊杆,吊杆采用φ12 镀锌通丝杆;管道每隔 2 米安装一组 40*40*3国标镀锌角铁支架;两条对角线长度之 差不应大于 3mm | 210 | m² |
二层 | |||||
1 | 烟管 | 800*600 | 采用 1.2mm 不锈钢板制做;管道壁采用滚槽式加固;每节管道不能超过 1.25米;管道采用法兰连接,法兰中间夹耐火防油胶垫,法兰采用 40*40*3 国标镀锌角铁,配φ8 不锈钢螺丝螺母,螺丝孔距及铆钉应小于 15cm;水平管道每隔 2 米安装一组吊杆,吊杆采用φ12 镀锌通丝杆;管道每隔 2 米安装一组 40*40*3国标镀锌角铁支架;两条对角线长度之 差不应大于 3mm | 196 | m² |
三层 | |||||
1 | 烟管 | 800*600 | 采用 1.2mm 不锈钢板制做;管道壁采用滚槽式加固;每节管道不能超过 1.25米;管道采用法兰连接,法兰中间夹耐火防油胶垫,法兰采用 40*40*3 国标镀锌角铁,配φ8 不锈钢螺丝螺母,螺丝孔距及铆钉应小于 15cm;水平管道每隔 2 米安装一组吊杆,吊杆采用φ12 镀锌通丝杆;管道每隔 2 米安装一组 40*40*3国标镀锌角铁支架;两条对角线长度之 差不应大于 3mm | 168 | m² |
清真 食堂 |
1 | 烟管 | 800*600 | 采用 1.2mm 不锈钢板制做;管道壁采用滚槽式加固;每节管道不能超过 1.25米;管道采用法兰连接,法兰中间夹耐火防油胶垫,法兰采用 40*40*3 国标镀锌角铁,配φ8 不锈钢螺丝螺母,螺丝孔距及铆钉应小于 15cm;水平管道每隔 2 米安装一组吊杆,吊杆采用φ12 镀锌通丝杆;管道每隔 2 米安装一组 40*40*3国标镀锌角铁支架;两条对角线长度之 差不应大于 3mm | 150 | m² |
3 | 弯头 | 800*60 | 采用 1.2mm 不锈钢板制做;管道壁采用滚槽式加固;每节管道不能超过 1.25米;管道采用法兰连接,法兰中间夹耐火防油胶垫,法兰采用 40*40*3 国标镀锌角铁,配φ8 不锈钢螺丝螺母,螺丝孔距及铆钉应小于 15cm;水平管道每隔 2 米安装一组吊杆,吊杆采用φ12 镀锌通丝杆;管道每隔 2 米安装一组 40*40*3国标镀锌角铁支架;两条对角线长度之 差不应大于 3mm | 8 | 个 |
4 | 风柜 | 18.5KW | 多翼式离心钢架结构,柜体钢结架采用 SPCC 冷轧板,厚度 2.0MM,表面静电喷涂工艺,柜身外壳采用 SX45 镀锌板组装,xx材料为优质低碳钢。叶片要求采用模具化机械一次成型,同台风柜叶片一致,叶片间距均匀,角度按照性能参数而定,叶片倾角按规范执行。叶片 材料为国内知名生产厂家生产。 | 4 | 台 |
5 | 净化器 | 50000 风量 | 整机外壳采用优质 SPCC 冷轧板,厚度 S=2.0MM,表面静电喷涂工艺;净化芯子电离机采用不锈钢 316 放电极,吸附级采用 AZ21 防锈铝板,隔离网选用优质铝波纹板;自动温度过载断电装置;变压器工作异常自动保护装置;处理效率达 93%以上;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除臭 效率达 50% | 4 | 台 |
6 | 软连接 | 采用国标角铁,耐火,防火帆布 | 8 | 套 | |
7 | 防火阀 | 材质:冷轧钢板 | 4 | 台 |
8 | 调风阀 | 材质:冷轧钢板 | 4 | 台 | |
9 | 净化器支架 | 采用镀锌角铁 | 4 | 台 | |
10 | 风柜支架 | 采用镀锌角铁 | 4 | 台 | |
11 | 风柜启动保护器 | 采用电动机转矩自适应控制,能自动使电动机的加速转矩和负载转矩相适应,使电动机得到一个合理的加速转矩,电动机启动xx,快捷。具有短路,缺项,三相电流不xx,过载,堵转及相序检 测功能。 | 4 | 套 | |
12 | 风柜减震器 | 支架采用国标角铁,减震系统采用缓冲不锈钢网设计,克服冲击性震动。 | 4 | 套 | |
13 | 烟罩 | 3300*12 00 | 烟罩罩体选用 304 特级不锈钢,厚度 1.2MM;选用不锈钢制造复合式净化防火型网状过滤板,过滤标准为 500*500*25 | 6 | m² |
14 | 集烟箱 | 3300*50 0* 500 | 烟罩罩体选用 304 特级不锈钢,厚度 1.2MM;选用不锈钢制造复合式净化防火型网状过滤板,过滤标准为 500*500*25 | 42 | m² |
15 | 弯头 | 400*500 | 采用 1.2mm 不锈钢板制做;管道壁采用滚槽式加固;每节管道不能超过 1.25米;管道采用法兰连接,法兰中间夹耐火防油胶垫,法兰采用 40*40*3 国标镀锌角铁,配φ8 不锈钢螺丝螺母,螺丝孔距及铆钉应小于 15cm;水平管道每隔 2 米安装一组吊杆,吊杆采用φ12 镀锌通丝杆;管道每隔 2 米安装一组 40*40*3国标镀锌角铁支架;两条对角线长度之 差不应大于 3mm | 12 | 个 |
16 | 调风阀 | 400*500 | 材质:冷轧钢板 | 12 | 个 |
注:投标人应提供包括以上供货范围及未列出的,但为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须的系统及部件如有漏项或材质不符合要求而发生变化投标方承诺不发生商务价格上调。设备内部全部装置及零部件应配带齐全。
三、 质量保证期
合同签订起 1-3 年质保期。
四、 交付方式、交付完工期限及交付地点
所有产品于合同签订日起 30 日内免费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五、 付款办法
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 95%,剩余 5%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
付。
六、 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供货商必须免费上门安装调试、提供长期技术支持及培训操作人员能正确高效的使用所购产品。
七、 售后服务的要求
在质保期内,须定期指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甲方再使用过程中设备出现问题,须在 24 小时内积极响应,对设备进行维修或配件更换等工作;质保期满后,对设备进行维修或配件更换时,须给予甲方优先处理和价格优惠措施,配件部分须按成本收取。
八、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项目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 适用法律、法规
1.1. 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规。
2. 资金
2.1. 本项目的资金属于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计划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3. 释义
3.1. 招标人:华亭县第一中学。
3.2. 投标人:是指按招标公告购买了招标文件进行投标的投标人。
3.3. 中标人:指依法确定中标资格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4. 招标文件:是指包括项目公告、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3.5. 偏离:系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3.6. 实质性条款: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 “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
3.7. 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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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三证合一有效证件。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须具有净水处理设备生产企业资质或净水处理设备经营范围(第一包)
5、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主要设备(风柜、油烟净化器)及不锈钢板材的质量检测报告原件(第二包)
6、供应商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第一包)
7、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授权委托
5.1.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 招标文件组成
7.1. 招标文件共分六章,其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三章 投标须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8.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甘肃政府采购网,下同)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9. 编制原则
9.1. 投标文件应突出重点,精简扼要。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客观真实的原则,对弄虚作假或违背诚信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9.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10. 编制要求
10.1. 投标文件应按照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以 A4 版面统一编制。
10.2. 对于有特定格式要求的,不允许改动其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
10.3.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使用简体中文。
10.4. 投标文件在加盖投标人公章时,不得使用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公司部门章、授权(投标)专用章等代替;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0.5. 投标文件应该用计算机打印,并加注页码,用不可拆卸的胶状方式整册装订牢固,任何塑料夹条、订书针装订或打孔装订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0.6.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后方为有效。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各部分的内容如下:商务文件
(1)★投标承诺书
(2)★投标函
(3)★开标报价一览表
(4)★分项价格表
(5)★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
(6)★投标人资质文件
(7)★商务偏离表
(8)★评分对照表技术文件
(7)★技术偏离表
(8)★投标方案说明书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2.2. 投标人应按开标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
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2.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2.4.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3. 备选方案
13.1.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
14.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必须向华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凡没有按照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5.2.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包: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第二包:人民币捌仟元整。
15.3.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户 名:华亭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账 号:1045 5252 4802
行 号:1048 3351 102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华亭县仪洲大道支行
开户行地址:xxxxxxxxxxxxxxx0-00x
15.4. 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递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15.5.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包)号。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15.6. 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48 小时前。
15.7. 投标人需自行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并确保准确无误,按时到账。
15.8. 投标保证金迟到或不足的,本公司原额退回,其投标将被拒绝。
15.9. 投标人须将交款凭证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证明其具有投标资格。
15.10.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情形之一。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7.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盖章
17.1. 投标人应提交一式四份纸质版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和三份电子
版投标文件(一份 U 盘,两份光盘),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须单独密封递交一份“开标报价一览表”,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报价一览表”字样。
17.3.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须签字、盖章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
18.1. 投标人应必须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一起密封,“开标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两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分开密封。
18.2. “投标文件” “开标报价一览表”及“三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外层包装须按以下要求标记:
(1) 投标单位(盖公章)的全称;
(2) 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包号;
(3) 投标文件、开标报价一览表或电子版投标文件;
(4) “请勿在 (开标时间)之前启封”字样,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
18.3. 投标文件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按无效投标处理。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到指定的地点。
19.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9.3. 未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的,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19.4. 未提交“开标报价一览表”的,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19.5. 未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证明,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20.2. 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21. 开标
21.1. 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1.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1.4. 投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1.5.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价格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22. 评标委员会
22.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及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在 300 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五人及五人以上单数。
22.2.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3. 评标
23.1. 评标委员会按照 “评标方法及标准” 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4. 无效投标的情形
24.1. 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4.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4.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是虚假的;
24.5. 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4.6. 同一个项目或同一种货物提供了两种及以上备选方案或报价的;
24.7. 投标文件内容不齐全或者投标文件份数不够的;
24.8. 投标文件出现重大负偏离的;
24.9. 投标文件不满足带★参数或其他要求的;
24.10. 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格式的;
24.11.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声明的;
24.12.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5. 定标
25.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方法及标准,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25.2. 中标人确认中标结果。
25.3. 由招标代理机构按要求将中标结果在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
26. 投标人质疑
26.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6.2. 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应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6.3.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投标人签收回执。
26.4.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求及主张。
26.5. 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26.6.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
26.7. 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27. 招标代理服务费
27.1.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机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批准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7.2. 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账号:
收款人: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分公司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旗街支行
账 号:0000 0000 0000 3000 10
28. 中标通知书
28.1.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办理《中标通知书》发出事宜。
28.2.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4. 中标通知书是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合同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29. 签订合同
29.1.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9.2.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9.3.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30. 分包履行合同
30.1. 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30.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合同标的的追加
31.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2. 废标条款
32.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3. 其他
33.1. 本招标文件如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等有差异的部分,以网上发布的为准。
1. 评标
1.1. 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 评标方法
2.1. 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资质、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
2.3. 评标标准
第一包:
类别 | 分值 | 评标标准 | 备注 |
技术 40 | 技术响应 (20分)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参数须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接受负偏离。产品整体的技术指标、参数、配置、功能、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优秀的得 20-15分、良好的得14-10分、一般的得9-5分,内容不全面没有完全响应者为无效投标; | |
产品技术及性能 (10分) | 整个产品系统配置合理,设计先进且稳定可靠,以使用过程中的实用性、安全性、高效性等为设计原则的,优得 10-8 分;良得 7-5 分;一般得 3 分。 | ||
专利、获奖、环保节能(10分) | 1、每获得一项发明专利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3 分; 2、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项的每提供一份得 1 分, 最高不超过 2 分; 3、投标产品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者得 5 分,否则不得分。 | 投标文件内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不提供者不得分。 |
商务 30分 | 商务响应 (8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整齐、完整、明晰、附件齐全、所提供投标产品配置及参数说明书或彩页能详细反应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综合评价优的得 8 分,一般的得 5 分,差的不得分。 | |
安装调试实施方案 (10分) | 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的安装调试实施方案,好的得 10 分;较好的得 7,一般的得 4 分;差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售后服务 (12分) | 1、在项目实施地或相邻县区有售后服务机构得 5 分,在甘肃省内(除项目实施地和相邻县区外) 有售后服务机构得 3 分,甘肃省外不得分; 2、针对该项目须有详尽的组织配送、验收、售后等方面的服务能力、措施及相关承诺。所述内容横向比较,好的得 7 分;较好的得 4 分;一般 的得 2 分 | 营业执照 为售后服 务机构 所在地域 证明材料 | |
价格 30分 | 最终报价 (30分) | 综合评分法的价格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需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 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x100。 |
注:
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分项报价表格式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等内容。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金额 85%的,需同时单独提交详细的报价明细说明即证明材料,包括人员的工资支出,原材料费,物流费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其它费用。评审委员会将据此作为考查投标是否低于成本价的依据,若不能提交证明材料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第二包:
类别 | 分值 | 评标标准 | 备注 |
技术 40 | 技术响应 (15分)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参数须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接受负偏离。产品整体的技术指标、参数、配置、功能、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优秀的得 15-12分、良好的得11-8分、一般的得7-4分、内 容不全面没有完全响应者为无效投标; | |
产品技术及性能 (15分) | 整个产品系统配置合理,设计先进且稳定可靠,以使用过程中的实用性、安全性、高效性等为设计原则的,优得 12-9 分;良得 8-5 分;一般得 4-1 分。 投标企业市场占有率、用户满意度以及产品优势等方面,优秀的得 3 分,良好的得 2 分,一般的不得分。 | ||
项目管理 (5分) | 设置了项目管理机构,且项目管理机构技术人员根据本项目的实际要求配备,好的得 5 分,一般 的得 3 分,差或者不提供的不得分。 | ||
环保节能 (5分) | 投标产品具有环保认证证书的,得 2 分;具有节 能认证证书的,得 3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商务 30分 | 同类业绩 (4分) | 投标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013 年起),投标文件中附有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项得 1 分,加满 4 分为止。 | 开标现场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原件 |
财务状况 (4分) | 对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评价,财务状况良好的得 4 分;盈亏持平的得 2 分;财务状况差及不提供者不得分; | 财务报表必须为具有资质的会计事 务出具 | |
商务响应 (6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整齐、完整、明晰、附件齐全、所提供投标产品配置及参数说明书或彩页能详细反应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综合评价优的得 4-6 分,一般的得 1-3 分,差的不得分。 | ||
安装调试实施方案 (8分) | 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的安装调试实施方案, 好的得 8-6 分;较好的得 5-3,一般的得 2-1 分;差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 |
售后服务 (8分) | 针对该项目须有详尽的组织配送、验收、售后等方面的服务能力、措施及相关承诺。所述内容横向比较,好的得 8 分;较好的得 5 分;一般的得 2 分;差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 | ||
价格 30分 | 最终报价 (30分) | 综合评分法的价格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需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 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x100。 |
注:
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分项报价表格式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等内容。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金额 85%的,需同时单独提交详细的报价明细说明即证明材料,包括人员的工资支出,原材料费,物流费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其它费用。评审委员会将据此作为考查投标是否低于成本价的依据,若不能提交证明材料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文件初审
3.1. 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 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 澄清有关问题
4.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4.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3.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4.4. 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4.5.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 比较与评价
5.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比较。
5.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注: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在供应商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号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联合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如果有)。
5.3.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小型企业 6%,微型企业 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6. 中标供应商数量
6.1. 中标供应商数量为 1 名。
7.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7.1.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7.2. 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7.3. 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8. 编写评标报告
8.1.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1. 定义
1.1. 合同当事人
(1)招标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投标人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投标人(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招标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4)“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2. 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 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
4. 合同价款
4.1.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 工程的验收
6.1. 甲方在乙方整体完工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施工出现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完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施工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施工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7. 运输和保险
7.1. 乙方负责办理将施工设备和相关设施运抵施工地点的一切运输和保险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 质量标准和保证
8.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8.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施工的质量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施工质量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工程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
招标文件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地方。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施工质量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质量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 权利瑕疵担保
9.1. 乙方保证对其施工质量享有合法的权利。
9.2. 乙方保证在其施工质量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 保密义务
10.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1. 合同价款支付
11.1. 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1.2. 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招标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2. 伴随服务
12.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施工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
12.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12.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3. 违约责任
13.1.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施工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重新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施工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施工费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3.2. 推迟完工期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施工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完工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完工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工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完工期的合同价或延期
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完工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14. 合同的变更
14.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4.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4.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5. 合同中止与终止
15.1. 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施工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中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5.2. 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6. 合同转让和分包
16.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6.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6.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7.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7.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18. 解决争议的方法
18.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18.2. 调解不成可以按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9. 法律适用
1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0. 通知
20.1. 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0.2. 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1. 合同生效
21.1.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政府采购合同
(格式)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
2.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付款: 。
4.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合同格式条款
(5)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 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 办 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乙方(公章): 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 办 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代理机构(盖章):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工商联大厦 4 楼 423 室 电 话:0933-8696939 法定代表人(签章):经办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致: (招标人):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的要求,为杜绝商业欺诈和商业
贿赂行为,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2、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购和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虚假资格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参数都如实描述,无任何虚假情况。
5、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6、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7、不在提供货物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8、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或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9、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承担因违规违约行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10、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外,还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对本投标承诺书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致: (招标人):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招标文件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
1、商务文件:投标承诺书、投标函、开标报价一览表、分项价格表、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响应说明书;
2、技术文件:投标方案说明书。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除可填报的部分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总报价 | 完工期(天) |
¥ | ||
(大写)人民币 | ||
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严格按此“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2、此表必须单独提交一份,装在一个小信封内,密封并盖章,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用于开标时唱标。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 施工方案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人民币 。 (小写:¥ )。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应按照 “投标须知”的要求报价。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按 “投标须知”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满足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附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附 3、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具有净水处理设备生产企业资质,代理商须具有净水处理设备经营范围(第一包)
附 4、须具备国家卫生部或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第一包)
附 5、提供所投产品的 3C 认证或 CQC 认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省级疾控预防部门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复印件(第一包)
附 6、需提供投标主要设备(风柜、油烟净化器)及不锈钢板材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第二包)
附 7、需具备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提供生产厂家证书复印件
附 8、净化后的空气符合国家环保局制定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标准,须提供同类型产品安装净化后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第二包)
附 9、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附 10、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住所地或者项目发生地市(州)、县 (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附 11、投标保证金已按规定缴纳的证明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投标人基本情况
注: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附件 3 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具有净水处理设备生产企业资质,代理商须具有净水处理设备经营范围(第一包)
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附件 4、须具备国家卫生部或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第一包)
注:(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附件 5、须提供所投产品的 3C 认证或 CQC 认证复印件、《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省级疾控预防部门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第一包)
注:(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附件 6、须提供投标主要设备(风柜、油烟净化器)及不锈钢板材的质量检测报告(第二包)
注:(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附件 7、需具备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提供生产厂家证书复印件
注:(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附件 8 、净化后的空气符合国家环保局制定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排放标准,须提供同类型产品安装净化后的检测报告(第二包)
注:(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附件 9、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注:(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附件 10、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住所地或者项目发生地市(州)、县
(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附件 11、投标保证金已按规定缴纳的证明文件
注:(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投标标段:
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编制商务响应说明书,格式不限。但内容至少应包括如下:
1. 投标报价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 投标报价所包含的全部服务内容;
3. 施工期;
4. 施工地点及施工机械运输方式;
5. 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6. 验收依据及验收方式;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说明书,内容包括施工或服务的详细说明、技术规格响应表、货物配置说明、施工一览表,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等。至少应包括如下: 1)技术说明书
1.1 所施工的施工技术人员、施工机械、施工方案清单;
1.2 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并提供支持文件。
2)施工一览表。
3)施工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认证等。
4)技术规格优于或偏离技术要求的指标(如果有的话)。
5)履约措施及承诺。
8)质量保证措施、培训方案、维修服务的内容及承诺。
附件 1 技术规格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序号 | ☆1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2 投标货物实际参数 | 响应/偏离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注: 1. ☆1 指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参数),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内容逐条抄写。
2. ☆2 指投标人拟提供的施工方案,投标人应逐条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施工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序号 | 施工方案 | 数量 | 施工地点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