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 2020–ZFCG- 1799
贵阳市花溪区政府采购中心
《数字花溪顶层规划》编制服务采购文件
(2020 年 8 月)
交易编号: 2020–ZFCG- 1799
项目名称: 《数字花溪顶层规划》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类别: 服务项目编号: GZZJ 磋 2020-006
采 购 人: 贵阳市花溪区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 xxxxxxxxxx X x 000 x
联 系 人: 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代理机构: 贵州正佳咨询有限公司
贵阳市观山湖区贵阳国际金融中心商务区(金融城
详细地址: X x)00 x 00 x 00 x
联 系 人: 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4
第一章 采购范围 4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4
第二节 货物/服务要求 5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6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8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8
第二节 商务要求 9
第三节 图纸附件 10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1
第一节 评标办法 11
第二节 废标条款 22
第三节 无效标条款 22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24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24
第一节 发布采购公告 24
第二节 获取采购文件 24
第三节 交纳投标保证金 25
第四节 递交响应文件 27
第五节 竞争性磋商程序 28
第六节 发布成交公告 31
第七节 支付代理服务费 33
第八节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 34
第九节 退还投标保证金 34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35
第一节 主要条款 35
第二节 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36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编制规范 40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编制 40
第一节 编制要求 40
第二节 响应文件组成 41
第三节 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42
封面格式 42
竞争性磋商服务类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42
一、项目概述
依据国家、贵州省贵阳市在大数据+政务、数字城市、大数据、“互联网+”、区块链、云计算等相关领域的战略决策部署要求及规划,深入研究花溪区发展现状与特点,确定花溪数字城市建设、数字经济发展思路、定位、原则、目标,制定发展思路和发展重点,编制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的《数字花溪顶层规划》,为花溪区数字城市、数字经济发展做出统筹规划和工作部署,指导花溪区建设成为贵阳贵安大数据为引领的创新型中心城市的重要板块。
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陆拾万元整(¥ 600000.00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
大写:陆拾万元整
小写:600000.00
三、采购合同管理:
1.是否允许分包:否
2. 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五、采 购 人
1.采购人名称:贵阳市花溪区政府采购中心
2.地 址:xxxxxxxxxx X x 000 x
0.联 系 人:xxx
4.联系电话/传真:0000-00000000六、代理机构
1.名称:贵州正佳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 X x)00 x 00 x
00 x
0.联系人:xx
4.联系电话/传真:00000000000
七、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000-00000000
详细地址:xxxxxxxxxx 000 x
一、服务范围
本项目采购的服务范围要求为本国合法生产商、经销商提供的“数字花溪”顶层规划设计咨询服务。
二、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本项目执行的规范或标准依据应包括国家、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相关政策、指导意见和规划。
三、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 出具的资信;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1)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 2020 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 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 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
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一、项目概述
依据国家、贵州省贵阳市在大数据+政务、数字城市、大数据、“互联网+”、区块链、云计算等相关领域的战略决策部署要求及规划,深入研究花溪区发展现状与特点,确定花溪区数字城市、数字经济发展思路、定位、原则、目标,制定发展思路和发展重点,编制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的《数字花溪顶层规划》,为花溪区数字城市、数字经济发展做出统筹规划和工作部署,指导花溪区建设成为贵阳贵安大数据为引领的创新型中心城市的重要板块。
二、 规划内容数字城市
数字政府方案要在充分调研花溪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情况,深入分析国家省市政务服务的要求,明确花溪区数字政府建设的思路,提升群众对大数据发展的获得感和提高营商环境的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贵阳市“大数据+政务”三年建设规划,提出花溪区数字政府建设的方案。
方案要结合花溪区的实际,深入研究花溪城市发展的现状、优势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数字城市具体的任务,梳理出建设数字城市重点项目。
(二)数字经济
1.方案要遵循贵州省数字经济相关政策文件中所提出的数字经济概念和范畴,并落实有关部署和工作要求。
2.方案要在充分调研了解花溪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分析花溪区发展数字经济所具备的条件与面临的挑战,明确花溪区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定位、发展思路和目标。
3.方案要结合花溪区建设成为贵阳贵安大数据为引领的创新型中心城市的重要板块的新要求,抓准数字经济发展突破口,分清主次、轻重结合,在数据资源、信息产业、数字技术融合、新兴业态、人才支撑、交流合作、空间布局、配套政策等方面提出操作性强、可落地的重点任务。
(三)具体要求
1.方案要提出花溪区数字经济发展的组织实施制度,包括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工作考核、资金支持等方面措施。
2.提供可操作、可实施的项目列表(包括:写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实施计划、投资预算)。
3.方案应文字xx、语句顺畅、表达准确,总体结构完整、合理。
4.中标单位应为项目组成能力强、素质高、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编制团队。
三、规划期限:2021 年-2025 年四、成果要求
1.设计周期:自合同签署后 3 个月(90 日历天)内完成顶层规划设计。
2.主要成果及形态:《数字花溪顶层规划》ppt 文档和 word 文档。五、验收方式
组织专家对《数字花溪顶层规划》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则视为通过验收。
六、知识产权
项目成果中与花溪区相关部分的知识产权归属采购单位所有。
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自合同签署后 3 个月(90 日历天)内完成顶层规划设计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验收标准、规范
1、编制成果论证评审
1)编制成果送审论证评审:规划编制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的送审成果送交委托方,委托方组织送审论证会进行论证评审,规划编制方根据论证评审会上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
2)论证评审会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
3)论证评审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规划编制方承担。
2、在编制过程中,招标人将面向各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规划编制方须予以配合,并根据意见征求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3、规划编制方根据送审成果论证评审会上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编制报批成果,由委托方负责报批,批复后,规划编制方根据批复编制最终批复成果及简本。
三、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服务期内,规划编制方需安排专人参与数字花溪建设项目管理、评价工作,并持续提供专家咨询服务。
服务期:1 年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0%预付款。
(二)完成最终编制成果经专家审定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40%。
(三)按专家评审意见完善并修改后,经采购人确认编制工作已完成,即支付合同金额的 10%。
(四)中标单位须在采购人每次办理付款手续前 3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当次应收款项等额的正式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单位名称一致。
(五)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
(六)本项目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的审查时间)。
五、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60 日。中标服务商的投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特别提醒:若招标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需对业绩进行评价,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进行准确的定义,避免投标人误解采购人对业绩的要求,而有损双方利益。
无
第四节 实质性要求明细表
序号 | 商务实质性条款 | 技术实质性要求 | 备注 |
1 | 所有商务条款的响应 | 所有技术条款的响应 |
说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项目中关注的必需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在上表中一一列明,便于投标供应商及专家磋商小组理解采购文件。
一、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1 至 3 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二、评分因素
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等)和商务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期、质保期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
三、评分标准 1.初步审查表
项目名称:
资 格 审 查 表
交易编号:2020-ZFCG-XXXX 项目编号:
2020.X.X
序 号 | 供应商名称 资格要求 | 供应商 1 | 供应商 2 | 供应商 3 | 供应商 4 | |
1 | 经营资格审查 |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
2 | 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 资信;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3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 | |||||
4 | 提供 2020 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 (2020)421 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 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 |||||
7 | 专业资格审查 | 无 |
8 | 投标保证审查 | 提供保证金已交纳的依据(选择银行转账方式的提供系统提示已交纳的回执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选择银行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方式的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出具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 险承诺书,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 ||||
资格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
资格审查成员(签字):
符 合 性 审 查 表
项目名称:
交易编号: 项目编号:
日期:
序 号 | 供应商名称 审查内容 | 供应商 1 | 供应商 2 | 供应商 3 | 供应商 4 | |
1 | 商务实质性响 应审查 | 所有商务条款的响应 | ||||
2 | 技术实质性响 应审查 | 所有技术条款的响应 | ||||
3 | 报价审查 | 异常低价审查 | ||||
4 | 无效标审查 | 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 否通过 | ||||
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
备注: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符合性审查成员(签字):
2.评分表
项目名称:
评 分 表
交易编号: 项目编号:
评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 室 2020.X.X
供应商名称 评分项及评分标准 | 供应商 1 | 供应商 2 | 供应商 3 | 供应商 4 | ||
价格分 ( 10分) |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有 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 | 0-10 分 | ||||
技术分 ( 15分) | 用户需求理解: 对用户需求的响应程度,对花溪区的现状熟悉情况,包括现状及发展问题分析。需求分析及现状分析全面、客观的得 3 分,较全 面的得 2 分,一般 的得 1 分。 | 0-3 分 | ||||
技术性: 充分结合 5G、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基建技术,能够结合数字政府和数字经济的具体智慧城市应用如政务服务、综合治理描述这些技术的应用,新基建技术应用描述全面具体的得 3 分, 较全面的得 2 分, 一般的得 1 分。 | 0-3 分 | |||||
可操作性: 对重点项目提出深度分析和具体解决思路(信息化建设内容及配套机制/体系的建立),能够 充分利用花溪区优 | 0-4 分 |
势资源,重点项目深度分析全面具体的得 3 分,较全面 的得 2 分,一般的 得 1 分。 | ||||||
安全性: 能够充分考虑智慧城市信息安全体系设计,具备合理的设计目标、设计依据,考虑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视频安全等的安全设计,能够提供至少 3 个安全解决方案示例的全面、客观的得 2 分,较全面的得 1 分,不全不得分。 | 0-2 分 | |||||
调研方案: 能够提供详细的调研计划,包括人员安排、时间安排、调研方法等;能够全面调研委办局信息化现状、需求和未来规划,能对信息化程度作出客观分析和评价,全面具体的得 3 分,较 全面的得 2 分,一 般的得 1 分。 | 0-3 分 | |||||
商务分 ( 75分) | 专业资质认证: 1、具备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xx技术企业资质证书,得 3 分; (提供以上证书或具备同等效力的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 章) | 0-3 分 | ||||
企业信用: 1、提供近 5 年 (2015 年至 2019 年)连续 5 年以上 | 0-4 分 |
(含 5 年)获得市级或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 3 分,不满5 年的 得 1 分,无得 0 分。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提供企业信用评定等级在 A 级及以上的得 1 分,在 A级以下的得 0.5 分,没有企业信用等级的得 0 分(投标文件中须附由合法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复印件及提供人民银行相关备案证明资 料,不提供不得 分。) 注:需提供有效的 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
管理体系认证: 1、具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得 3 分; 2、具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 认证,得 3 分; 注: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 章。 | 0-6 分 | |||||
同类项目经验: 提供自2018 年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指:智慧城市相关板块的项目经验如智慧城市、智 慧社区、智慧民政、 | 0-20 分 |
旅游大数据、产业大数据等,合同内容至少含有共享交换、算法模型管理、主题分析、大数据展示的其中一项),每具备一个有效合同得 4 分,本项满 分 20 分。 注: 1、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封面页、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及至少一张相应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对于框架合同,只计算框架合同的个数 (即框架合同签署后下达的所有订单合同合并计数)。 2、对于框架合同,若只提供订单合同未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 合同无效。 | ||||||
项目经理素质: 1、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和 CISP 证书,具备其中一个得 3 分, 两个都具备则得 6 分; 注:需提供有效的认证或职称证书复印件,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对应证 书不得分。 | 0-6 分 | |||||
团队成员素质: 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项目管理类高级资格证书 (如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项目 经理、PMP)或软 | 0-19 分 |
件技术类高级资格证书(如高级程序员、高级软件工程师、系统架构师、系统分析师),每提供1 个证书得1 分, 本项最高得 6 分。 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 (CISP),每提供 1 个证书得 1 分,本 项最高得 3 分。 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项目管理类中级资格证书 (如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或软件技术类中级资格证书 (如软件设计师、软件开发工程师、程序员、网络工程师)证书,每提供 1 个证书得 2 分, 本项最高得 10 分。 注:以上 3 项中同一人员的证书不得重复计算,已在上一项评分中计算过分数的人员此项不再重复计算。2、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书和投标人为其提供至应答截止日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缴纳社保证明复印 件,没有提供不得 分。 | ||||||
企业实力: 1、具有用以证明软件系统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省级或以 上xx技术产品证 | 0-17 分 |
书数量,具有 10 项 及以上的得 5 分, 6-9 项得 3 分,3-5项得 1 分,3 项以下得 0.5 分,不具 备则得 0 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原件供评委核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与城市产业分析、旅游大数据、数据交换、大数据建设应用有关的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城市产业分析、旅游大数据、数据交换平台、元数据服务、业务申请、审计系统、大数据服务平台、大数据基础支撑平台、大数据监视平台、大数据可视化平台、大数据治理平台、大数据智能分析平 台、大数据作业流调度、大数据基础组件管理等),18个(含)以上得 12 分,10-17 个(含)得 7 分,5-9 个(含)得 3 分,4 个(含)以下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以上 2 项中的证书不得重复计 算。 | ||||||
得分 | 100 分 |
评标专家(签字):
3.价格分的计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 30%至 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 10%至 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
(1)价格扣除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 8%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
3.价格分值计算表:
项目名称:
价 格 分 值 计 算 表
交易编号: 项目编号:
评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 室 2020.X.X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第一次报价(元) | 最终报价 (元) | 中小企业给予X%价格扣除后报价 (元) | 评标基准价(元) | 价格分值 | 得分 |
1 | 0.00 | ||||||
2 | 0.00 | ||||||
3 | 0.00 | ||||||
4 | 0.00 |
注: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评标专家(签字):
4.评分汇总表
项目名称:
评 分 汇 总 表
交易编号: 项目编号:
评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 室 2020.X.X
专 家 | 专家姓名 | 供应商 1 | 供应商 2 | 供应商 3 | 供应商 4 |
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 | |||||
采购人代 表 | |||||
总 分 | |||||
平均分 | |||||
排 序 |
评标专家(签名):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给予废标,项目磋商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1.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
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
4.竞标初始报价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5. 最终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载明的财政预算控制价的;
6.响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7.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响应文件未胶装成册的(采用打孔装订、活页夹等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1.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
14.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一、公告发布媒体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xxxx://xxxx.xxxxxxx.xxx.xx/)、贵州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
二、变更公告
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评标时间调整等有关内容的变更公告。供应商须关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变更公告栏及其他有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获取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若发布更正公告,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二、获取方式
以本项目公告中获取方式为准。三、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
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
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补充变更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补充、变更将以变更公告形式发布。
(二)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未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
采购文件质疑、投诉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磋商采购文件第四章第六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第二点: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
√
一、是否交纳保证金:是
二、交纳金额
陆仟元整(¥6000.00 )。三、交纳方式
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
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注册电子证书投标单位登陆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办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交纳。
银行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递交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单原件。原件单独递交,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单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
四、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按如下要求办理:
1.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交纳,并将投标保证金线上交纳截图(见投标文件格式),编制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供应商银行账户转出,不得由他人账户代交。保证金交纳须按项目名称、品目进行交纳。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由联合体中牵头一方交纳,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投标。
3. 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照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十节 退还投标保证金规定执行。
银行保函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按如下要求办理:
1. 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出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交易编号、保证金金额(应大于或等于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承诺书》(格式文本附后)。
3.项目评审活动结束后,银行保函由采购人自行保管。
4.符合退还条件的,由采购人通知投标人退还,投标人凭公函到采购人处领取投标保函(项目存在异议、投诉的,须待异议、投诉处理完毕后方可领取)。
5.若出现法律法律规定或采购文件中约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的,投标人应自收到采购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函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由出具保函的银行或自行将本项目等额保证金支付给采购人,采购人自行上交同级财政部门。否则,采购人将向行政监管部门申请对投标人作不良行为记录,取消投标人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投标资格。
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按如下要求办理:
1.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交易编号、保证金金额(应大于或等于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保险的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保险承诺书》(格式文本附后)。
3. 项目开评标活动结束后,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由采购人自行保管。
4. 符合退还条件的,由采购人通知投标人退还,投标人凭公函到采购人处领取投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项目存在异议、投诉的,须待异议、投诉处理完毕后方可领取)。
5. 若出现法律法律规定或采购文件中约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的,投标人应自收到采购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函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由签订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公司或自行将本项目等额保证金支付给采购人,采购人自行上交同级财政部门。否则,采购人将向行政监管部门申请对投标人作不良行为记录,取消投标人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投标资格。
注:以上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包含保险合同和保险单。
一、递交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登记并给予接收回执。不接受逾时的响应文件)。
二、递交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及四楼 LED大屏显示的具体开标室或磋商室),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 SOHO 办公区 G 座。
三、递交要求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 一 份、副本 二 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一 份
(电子文档用光盘或 U 盘制作均可,不加密,须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递交文件不完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2)投标补充或修改文件必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补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字样和标识项目名称、品目名称、交易编号、单位名称信息,要求密封递交。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撤回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由项目授权代表签署的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退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五、联合惩戒查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一、磋商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二、磋商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及四楼大屏显示的具体开标室或磋商室),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 办公区G 座。三、磋商流程
1.会议签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到开标室组织采购人、供应商、监督部门相关人员签到。并将会议环节所需表格文档资料填写、准备齐全。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后在四楼等候区等候,工作人员按照提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安排参加磋商。
2.专家签到:磋商专家需在磋商时间前到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专家签到处,出示身份证、专家证等资料进行核验签到,并将手机等各种通信工具锁入指定位置。
3.宣读纪律:截止时间到,工作人员宣布竞争性磋商会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
4.初步审查:磋商小组严格依据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对照《初步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
未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最后报价。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废标,磋商工作结束。
(1)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初步审查表》中所列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齐全性和有效性、是否超出经营范围等情况进行审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质性响应。技术符合性:投标产品的适用性、技术成熟性、技术性能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技术参数和规格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商务符合性:业绩、交货期、质保期、付款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低于成本报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投标有效期等符合采购文件规定,采购文件提出的主要条款、条件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
(3)无效标检查: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无效标条款,检查供应商的投标是否属于无效标。
(4)在采购活动中如出现供应商不足 3 家时,下列三类项目可以继续进行:①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②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PPP 项目)。其他应当终止采购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6.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终报价的单位根据项目要求,可以是元、%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7.综合评分:磋商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
8.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将各评审专家的评分表汇总到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评分表交由评标组长汇总后,评标专家不得再更改各项打分分值(价格分及总分计算错误除外)。
9.评审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
10.评审复核:磋商小组对评审环节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磋商小组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磋商结果及推荐排序。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1.磋商结束: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磋商工作结束。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理好响应文件资料,并发放评审费用后磋商专家方可离开磋商区。磋商过程中磋商专家不得擅自离开磋商室或进入其他开评标室。
注 1:当初步审查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重大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程序终止。
注 2:磋商之后,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凡涉及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推荐排序等需保密的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人或其他人员透露。
注 3:磋商过程由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像资料由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以便为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项目相关事宜提供资料。
四、磋商小组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
人数不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磋商小组由 5 人以上单
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 名法律专家。磋商小组成员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1.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确认或者制定磋商文件;
(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 3 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5)编写评审报告;
(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xx地履行职责;
(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一、公告发布媒体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xxxx://xxxx.xxxxxxx.xxx.xx/)、贵州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评标报告将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及相关评标结果进行公告。供应商可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及其他相关网站查询评标结果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
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标、成交公告期结束后,若未收到任何质疑投诉,采购人到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采购人凭《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到财政部门办理后续资金拨付等相关手续。
二、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受理条件
1、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
2、质疑必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书应当加盖质疑单位公章,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可不予受理;
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三)质疑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1.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
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质疑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一份送本项目代理机构,一份送采购人处,项目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收悉质疑函后及时告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二处。
2.质疑文件递交地点:
代理机构:贵州正佳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贵阳国际金融中心商务区(金融城 D 座)14 栋 12 层 18 号
联 系 人:田娟 联系电话:18208516330
3.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时间原因,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为: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文件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提供书面质疑文件的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示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质疑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7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五)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一、收费标准
代理机构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费用为:壹万贰仟元。
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告知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
服务合同中约定。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二、支付方式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等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
三、账户信息
户名:贵州正佳咨询有限公司账号:2402002909200022493
开户行:工行贵州分行营业部万东支行
一、签订、备案及公告时间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和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仅适用于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
一、退还时间
(一)非中标人的保证金于代理机构上传中标(成交)通知书后,由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二)中标人(供应商)保证金于中标人上传采购合同原件扫描件后,由交易中
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二、退还方式
注册电子证书用户登陆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办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退保。
三、提交资料
成交供应商退保时,须将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逐页扫描转换成一个 PDF 文件上传,PDF 文件需清晰、完整,文件名写清楚为:XXX 项目(品目 X/包 X)合同资料;未成交供应商无须提交资料。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法律法规的情形。
1. 供应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行为的;
2.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供应商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服务项目特点自行拟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周期:
……
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服务类)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供应商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名称 项目(交易编号:2020-ZFCG-XXXX,)的 公开招标 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
2.......
3. ......
三、服务质量要求
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五、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止。
六、验收及评价考核七、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 内付款。
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 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 款总服务费的 (-%)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 (-%),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 (-%),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 日内付给乙方。
八、知识产权产权归属九、保密
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十一、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
律法规处理。
2)……
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四、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3)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超越和违背招标及补充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
一、格式
1.响应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简体字。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要求的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响应文件中的图片资料、复印件(扫描件)等应清晰可见。内容不得倒置、歪斜,由于响应文件不清晰或不利于阅读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除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响应文件页码标注可以手写外,其余所有响应文件内容须采用打印字体,禁止手写。
5.响应文件应严格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范本填写,采购文件中未提供格式范本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二、装订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按所投品目/包单独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注明所投品目号/包号。所投品目/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可根据投标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是否统一或分开胶装成册。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用 A4 纸打印,按照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超过 A4 幅的应以相应幅面打印,但应折叠为 A4 幅大小后装订,采购文件有提供图册等其它要求的除外。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竞
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打孔等方式装订。
4.不推荐使用豪华装订,建议平装。三、签署与封装
1.签署: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上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并加盖封面单
位公章和骑缝章。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除标准页码外,不得涂改和增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必需加盖供应商公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范本中注明需要签章的地方,供应商均须进行签章。
2.封装:
2.1 投标供应商可根据投标实际厚度,自行选择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外包封套的数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外包封份数不作具体规定,但投标供应商应确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外包封没有严重破损导致投标实质性内容泄露的情形。
2.2 外包密封的封口(接口)处加盖带投标供应商公章,封装物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品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2.3 外包封上有重复或多余标记,未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产生影响的,不作无效标依据。
2.4 响应文件电子版为投标文件正本的 PDF 格式文件,可封装在任意封套内。
一、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类别
分为货物类响应文件、工程类响应文件、服务类响应文件。
二、组成
各类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数据信息响应部分和佐证文件部分组成,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XXXXX(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正本 / 副本/电子响应文件)
交易编号: 2020-ZFCG-XXXX
项目名称:品 目:采购方式:项目编号:供应商: 详细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2020 年 月
专家评分导航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投标文件导航 | |
1 | 价格部分 |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最终报价)×价格权值(X%)×100 | 磋商响应文件 页码范围: | |
2 | 技术部分 | 1、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评分内容 | 磋商响应文件 页码范围: | |
2、 | 磋商响应文件 页码范围: | |||
…… | 磋商响应文件 页码范围: | |||
3 | 商务部分 | 1、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评分内容 | 磋商响应文件 页码范围: | |
2、 | 磋商响应文件 页码范围: | |||
…… | 磋商响应文件 页码范围: |
磋商供应商:(公章)
2020 年 月 日
目 录
(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完善目录明细)
第一 报价文件
(一)报价函
(二)报价明细表
(三)成本测算表(供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情况选择使用。未要求提供的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注意如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要求澄清时需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成本测算表进行澄清)
(四)项目成本汇总表(供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情况选择使用。未要求提供的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注意如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要求澄清时需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成本汇总表进行澄清)
第二 资格性文件
(一)竞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二)一般资格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 财务状况报告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提供保证金已交纳到帐的依据
5. 竞标截止时间前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
6. 其他法规规定的需要提供的资料(包含供应商信用查询截屏证明文件等)
第三 响应性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政府采购竞标供应商实质性响应符合审查表
(二)响应文件技术、商务响应内容信息
(三)与采购项目相匹配的证书
(四)竞标截止时间前月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五)声明及承诺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2.竞标人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
3.银行保函承诺书
4.投标保证保险承诺书
(六)优惠性政策情况
1.中小微企业声明(格式附后)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
3.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七)服务整体解决方案
第四 其他
1.竞标供应商认为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其他佐证文件、声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非国家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由专家专家磋商小组评审其有效性。
第五 备选方案
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允许的备选方案相关佐证文件(格式自拟):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非国家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由专家专家磋商小组评审其有效性。
特别说明:因政府采购项目的灵活多样性,佐证文件的类型和范围可以是国家机关单位的有效报告、证书及生产厂家的声明或者是供应商的声明承诺和说明,根据项目属性及招标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判定佐证文件的有效性。
第一 报价文件 (一)报 价 函
一、竞标报价
1.我公司就 (项目名称) 的竞标初始报价为(大写): 零万零千零百零拾 元人民币,小写: 元。本报价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价。包含专利费、人力资源费、调研费、专用工具价、培训费、税费等一切成本费用。合同价以最终报价为准,最终报价在竞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2.服务期限:。
3.服务地点:。
4.竞标有效期:。
5.验收标准:。
6.其他: 。二、递交资料
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份,电子响应文件 份。三、相关承诺
1.最终报价在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有效。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完全理解和同意,并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竞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本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资格、技术、商务等文件均真实、有效、准确。若有违背,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竞标日期:
贵阳市政府采购文件标准范本(仅作参考,可自行选择或修改)
(二)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品目: 服务内容:
序号 | 资源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单年报价(元) | 服务期总报价 | 备注 | |
1 | 人员 | 管理类: | |||||
技术类: | |||||||
服务类: | |||||||
…… | |||||||
2 | 材料 | 材料 1 | |||||
材料 2 | |||||||
…… | |||||||
3 | 专用 机具 | ||||||
… | 其他 | ||||||
新增数据信 息 | |||||||
竞标总价大写: 小写: |
注:1.供应商须按“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竞标总价的各个服务内容组成部分的报价。 2.“报价明细表”各项服务内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函”中初始报价合计相等。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竞标日期:
(三)服务内容成本测算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内容 | |
1 | 一、直接成本 | |
2 | 1、工人工资 | |
3 | 2、工资附加 | |
4 | 合计 | |
5 | 二、管理费用 | |
6 | 1 工资、福利费用 | |
7 | 2、保险费用 | |
8 | 3、办公费用 | |
9 | 4、其他应交税费 | |
1 0 | 合计 | |
1 1 | 三、财务费用 | |
1 2 | 四、管理费用 | |
1 3 | 六、税金 | |
1 4 | 备注 | |
1 5 | 成本合计 |
说明:1.供应商可结合企业实际对表内项目进行适当调整,但要求能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成本
2. 一个服务内容的成本用一张成本表罗列,竞标供应商根据项目服务内容范围自行增加。
竞标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竞标日期:
(四)项目成本汇总表
项目名称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
序号 | 服务内容 | 质量标准 | 数量 | 成本总计 (元) | 备注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其他项目成本: | ||||
项目成本总计(人民币/元) 大写: 小写: |
竞标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竞标日期:
第二 资格性文件
(一)竞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代理机构):
(竞标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交易编号:2020-ZFCG-XXXX)的招标竞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竞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供应商(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竞标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交易编号:2020-ZFCG-XXXX )的招标竞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竞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签章即生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
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一般资格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
要求及注意事项:竞标供应商非竞标产品的制造商时还必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
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或扫描件必需清晰,若材料模糊导致关键信息无法识别,导致评标文员会判定响应文件为废标等后果,由竞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财务状况报告材料(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
要求及注意事项: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若材料模糊导致关键信息无法识别,导致评标文员会判定响应文件为废标等后果,由竞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
(格式自拟,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提供保证金已交纳的依据
银行转账:投标人在线交纳保证金后,可自行在系统中“保证金到帐查询及打印”一栏,打印保证金到帐信息回执。
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竞标截止时间前 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
要求及注意事项: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相关凭证。
注意: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的完税证明文件或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的自主电子缴 税银行收款凭证,银行收款凭证必需加盖银行规定的专用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若材料模糊导致关键信息无法识别,导致评标文员会判定响应文件为废标等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情况:若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月度完税证明时,投标供应商存在某月零报税情况时,无缴税银行收款凭证,只需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
6.其他法规规定的需要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交易编号
为: ,项目名称: 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承诺 年 月 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承诺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 响应性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
政府采购竞标供应商实质性响应符合审查表
交易编号: 项目名称:
竞标供应商名称 | |||||
*竞标供应商务部分实质性审查 | |||||
序号 | 实质性条款内容 |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具体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备注 | |
付款方式 | |||||
服务期 | |||||
验收标准 | |||||
…… | |||||
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实质性条 款逐一列明 | |||||
*竞标供应商技术部分实质性审查 | |||||
序 号 | 实质性条款所涉及 的服务内容 |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具体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备注 | |
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 实质性条款逐一列明 | |||||
竞标供应商注意事项:1.本表中标注*号的内容必需如实填写
竞标供应商:(公章) 2020 年 月 日
(二)响应文件技术、商务响应内容信息
技术部分响应表 | ||||
序号 | 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技术参数响应内容 | 备注说明 | |
商务部分响应表 | ||||
序号 |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商务要求 | 竞标响应具体内容 | 备注说明 | |
1 | 服务期: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 求) | |||
2 | 服务计划安排: (竞争性磋商采购 文件要求) | |||
3 | 服务地点: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要求) | |||
4 | 培训方案: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要求) | |||
5 | 履约保证金: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 件要求) | |||
6 | 付款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 求) |
7 | 质保期:(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
8 | 验收规范:(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 求) | |||||
9 | 其他 | |||||
*商务部分—业绩 | ||||||
序号 | 采购 人 | 项目名称 | 合同主要产品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时间 | 备注说明 |
1 | ||||||
2 | ||||||
3 | 供应商可自行 添加 |
竞标供应商注意事项:
1. 本表中标注*号的内容必需如实填写,不得缺项。
2. 样品的数据来源不用填写。
3. 本表中填写的所有内容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必需一致,不得随意减少采集内容。但投标供应商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本表的其他项增加内容,但新增的信息必需标准数据信息来源,投标供应商认为无需新增则填写无。
竞标供应商:(公章) 2020 年 月 日
(三)与采购项目相匹配的证书
与采购项目相匹配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书、施工资质证书及强制认证证书等(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要求及注意事项: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采购项目相匹配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书、施工资质证书及强制认证证书等,并文字描述该证书可承接业务范围及适用的最新法律法规。若材料模糊导致关键信息无法识别,导致评标文员会判定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废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竞标截止时间前 月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要求及注意事项:材料模糊导致关键信息无法识别,导致评标文员会判定响应文件为废标等后果,由竞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同类或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属交易平台名称 | 合同主要服务内容 | 合同金额 | 供应商负 责人 | 采购方式 | 合同签订时间 | 采购人评价意见 |
备注:1、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采购评价意见复印或扫描件(按业绩一览表所列顺序依次排列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
竞标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竞标日期:
(五)声明及承诺
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交易编号为: ,项目名称 :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竞标供应商:(公章)
声明时间:
2. 投标人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
投标人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采购人名称) 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并慎重作出如下声明承诺:
一、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
益;
(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 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
第七十三条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三、财政部 87 号令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四、政府采购针对供应商投标行为的其他规定
我公司声明承诺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投标活动,严格遵守以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对供应商投标行为的规定,如声明承诺不实,将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3.银行保函承诺书
银行保函承诺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交易编号
为: ,项目名称: 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承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单号: 为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的材料,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同时我单位郑重承诺出现违反法律法律规定或采购文件中约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的,若银行保函失效,我单位自收到采购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函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等额保证金支付给采购人。
承诺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4.投标保证保险承诺书
投标保证保险承诺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交易编号
为: ,项目名称: 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承诺提供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或合同,保单或合同号: 为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的材料,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同时我单位郑重承诺出现违反法律法律规定或采购文件中约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的,若投标保证保险失效,我单位自收到采购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函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等额保证金支付给采购人。
承诺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六)优惠性政策情况
竞标报价符合优惠性政策情况表
交易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优惠性政府名称 | 竞标供应商享受 优惠政策的情况说明 | 信息数据来源 |
1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 来源于响应文件部分,第页,佐证材料 | |
2 | 其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已规定享受的其他优惠政策……(如《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六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策)【可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和要求自行 添加】 | 来源于响应文件部分,第页,佐证材料 |
品目号: 备注:
竞标供应商:(公章) 2020 年 月 日
1.中小微企业声明(格式如下)
中小企业声明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竞标日期: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1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
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
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
2.2 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3.监狱企业声明函
3.1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 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
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14 年 6 月 10 日
3.2 声明函格式
监狱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七)服务整体解决方案
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独立编写项目整体解决方案。(格式自拟,要求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四 其他
1.竞标供应商认为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其他佐证文件、声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非国家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由专家专家磋商小组评审其有效性。
第五 备选方案
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允许的备选方案相关佐证文件(格式自拟):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非国家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由专家专家磋商小组评审其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