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地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元/m², 每月租金费用为人民 币 元/月(大写: 元整 ),每年租金费用为人民币 元/年(大写: 元整 ),租金每 年增长 %,并以该标准缴纳至合同租赁期满。 (二)物业管理费计算面积与租金计算面积相同,物业费为人民 币 元/m², 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月(大写: 元整),物业管理费每 年增长人民币 元/m², 并以该标准缴纳至合同租赁期满。物业管理费按月收取,每月 日前支付下月物业管理费。
______________市场场地租赁合同(范本)
出 租 方 ( 甲 方 ) : 陵水菜篮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统一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 市场场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租赁场地位置、面积及用途
( 一 ) 甲方将位于 场地,编号 ,,(建筑/使用)占地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 平方米,公共区域面积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作为经营场所,从事 经营活动。
(二)甲方同意将租赁场地之附属设施,如通道、楼梯等无偿供乙方使用,租赁场地之配套设备,如电梯、货梯等,按照合同约定由乙方合理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本合同项下的场地租赁期为: (年/季度/月),租赁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的租赁房产、附属场地及其 投入的相关设备设施,届时乙方应如期交还租赁房产(租赁期内房屋、设施自然损耗除外),并结清所有应付的水电等相关费用。但乙方投入的设备归乙方所有,在不影响建筑结构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将其投入的设备拆除搬走,拆空交还租赁物期为30天,拆空期满后乙方未拆除搬走的设备及其他物品视为放弃,甲方可自行处理剩余设备设施所产生的收益,不用于抵扣欠付的租金、水电费等费用,并不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甲方要求乙方清理的可移动物品,乙方必须按时清理的可移动物品,乙方必须按时清理完成。如乙方未按时清理的,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清理费用,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三)租期届满后,如乙方有意续租该租赁场地,在乙方准时支 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并遵守履行完本租赁合同所有条款前提下,至少于租期终止之日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双方同意续约的,另行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否则视作乙方放弃续租权,甲方有权将该租赁场地出租他人。
第三条 租金、物业管理费、电梯费及支付方式
(一)场地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元/m², 每月租金费用为人民 币 元/月(大写: 元整 ),每年租金费用为人民币 元/年(大写: 元整 ),租金每 年增长 %,并以该标准缴纳至合同租赁期满。
(二)物业管理费计算面积与租金计算面积相同,物业费为人民 币 元/m², 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月(大写: 元整),物业管理费每 年增长人民币 元/m², 并以该标准缴纳至合同租赁期满。物业管理费按月收取,每月 日前支付下月物业管理费。
(三)电梯使用管理费人民币 元/月(大写: 元整)
(含所有公共升降电梯、货梯),每月 日前支付下月电梯管理费。
(四)支付方式
1.首年度租金 折优惠,即: 年 月 日至 年 _______月 日期间,租金计费标准为人民币 元/月× _______(折扣优惠) = 元/月。
2.给予 个月装修免租期即租金计费起始时间为 年 ________月 日,合同约定其他费用按正常收取。
3.租金租金按 (/年/季/月)度支付按月度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个月年度租金,往后每月年度租金的支付须于该月年度 1 日月前支付。
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陵水菜篮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69034MA5RD9KQ6E
地址、电话:海南省陵水县椰xxx河南二横路党校对面
0898-83332024
开户银行: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陵水支行
银行账号:0000000000000
(五)乙方应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场地租赁费转至甲方公司账户,甲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给乙方。
第四条 税费、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一)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支付因土地使用权或房产所有权而产生的国家或地方规定的任何税收和费用。
(二)甲、乙双方约定,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场地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 ( 大 写 : 元整 ) , 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水电费,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租赁期满,费用结算清楚并经甲方验收场地合格后,向乙方提供退还相关资料,甲方退还上述保证金给乙方(不计息)。
(三)乙方经营实际发生的水、电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水、 电表度数计算,由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或者管理部门付款通知后
10个工作日内按月支付给甲方。乙方可以委派工作人员会同甲方参
与每月抄表登记工作。
如水电管理部门提出水电价格上调的,甲方有权在与乙方约定的水电价格上增加主管部门上调的部分。
如因水电管理部门无法开具针对乙方专项水电费发票,乙方需要甲方提供发票的,发票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四)公摊水电费的收取: 市场公摊水电费总和×(市场整栋共5层(五层实际租用面积÷ 市场总建筑面积)收取。
(五)因本租赁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登记费等,由双方按国家 规定各自承担。其他相关部门及规定要求使用单位缴纳的费用,由乙方自行缴纳。
(六)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法令规定,以及本合同明文约 定的租金,费用和支出之外,其他任何有关该租赁的费用或支出应当由甲方支付,乙方不承担该等费用或支出。
第五条 保证金的保证事项
(一)因乙方造成该场地本身及甲方相关所属设施、物品的损害
赔偿责任。
(二)乙方未依约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时的逾期支付、欠付租金
等相关违约责任。
(三)乙方存在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导致应由乙方承担
的违约赔偿责任。
(四)乙方违反保证事项的,甲方有权直接将应由乙方承担的金 额在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扣除后不足以抵扣乙方应承担的金额或甲方受到的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剩余支付或赔偿责任。甲方应在扣方受到的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剩余支付或赔偿责任。甲方应在扣 除保证金后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保证金不足的,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补足。
(五)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收取的保证金扣除应由乙方承担金
额外,剩余部分应于合同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归还乙方。
第六条 租赁场地的维护
(一)租赁场地的公用设施由甲方负责维护,并承担费用,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则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若无修复价值,由乙方折价赔偿。
(二)乙方根据经营需求自行配置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负管
理维修,并承担费用。
(三)维修责任方未履行维修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自行维修,
维修费用由维修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租赁场地的装修
(一)乙方自费进行租赁场地的装修,但装修方案应事先经甲方同意。
(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以及赔偿损失。
(三)甲方同意乙方装修的,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经营所需证件乙方自行办理。
(四)合同期满后,对租赁场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理办法,按以下第 1 种方式:
(1)无偿归甲方所有。
(2)乙方将租赁场地恢复原状。
第八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有关经营场所管理制度并实施和监督的权利。
2.甲方有督促xxxx守法经营的权利。
3.甲方有在日常检查或接受投诉举报中发现乙方有涉嫌违法问题的线索,及时报告或移交有关监管部门处置的权利。
4.甲方有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乙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权利。
5.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的产品进行质量以及销售价格进行检查,如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甲方依法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有保证其对出租场地拥有合法的产权、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的义务。
2.甲方有按照约定交付租赁场地给乙方使用的义务。
3.甲方有依法领取证照资质,诚信守法经营的义务。
4.甲方有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场地符合约定的用途,以保障乙方正常经营的义务。
5.甲方负责 市场的物业管理等。甲方有义务保持市场外围的整洁,及确保市场 道路畅通。甲方负责市场及xx的安保、清洁卫生、公共设施、照明、绿化。
6.甲方有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消防安全的义务。
7.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正常经营的义务。
8.甲方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有按照约定使用甲方提供的租赁场地和服务,依法自主经营的权利。
2.乙方有在甲方将租赁场地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时,在合同履约期内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
3.乙方依法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有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物业费、保证金等其他费用的义务。
2. 乙方有诚信守法经营,自觉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的义务。
3.乙方有不销售假冒伪劣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不作虚假宣传的义务。
4.乙方应保障租赁场所内经营秩序、消防安全,以及消防者、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相应的责任和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
5.由乙方租用范围内的装修或者物品摆放、设备设施使用过程中造成的第三方人身财政损失的由乙方负全责。
6.乙方在租赁场地内所有的硬件设施、结构变更、大型电器设备,以及户外的广告制作都必须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能施工。
7.乙方有租赁期届满归还租赁场地的义务。
8.乙方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租赁场地和经营范围的义务。
9.乙方有依法聘用相关工作人员,且符合相关行业的健康、从业要求的义务。
10.乙方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乙方有权不支付无法正常经营期间的租金,并要求甲方支付月度租金2%的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约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月度租金2%的违约金。
(三)乙方未按租赁期限进行经营,经营期限未达到6个月提前撤场的或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不退还保证金。
(四)乙方经营期间,因自身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等相关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五)营业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六)因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等因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及免责条款
除本合同规定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基于政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实际租赁天数结算(或协商结算)租赁费用。
(二)因租赁场地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解除合同。
(三)经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四)乙方未按照约定擅自改变租赁场地或经营范围的,催告后仍不及时更正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五)存在租赁场地权属争议,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 封、扣押,影响合同履行的;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 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的;非因乙方原因致使租赁场地无法使用的,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受到重大影响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 2 个月(含)以上。
2.乙方所欠各项物业费、水电费、公摊水电及电梯费达 3 个月(含)以上。
3.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场地用途的。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出租场地进行装修的。
6.乙方不能将出租场地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按照实际租赁天数结算(或协商结算)租赁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租赁场地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均具有同等的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