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2-04125采购项目编号:0809-2241GDC3A215
广东省政府采购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2-04125采购项目编号:0809-2241GDC3A215
项目名称: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和调解秘书服务外包
采购人: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xx招标有限公司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广东xx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和调解秘书服务外包。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和调解秘书服务外包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2-04125
采购项目编号:0809-2241GDC3A21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87,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和调解秘书服务外包):
采购包预算金额:3,787,0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 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 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 产品 |
1-1 | 其他服务 | 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和调解 秘书服务外包 | 1.00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和调解秘书服务外包): 无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和调解秘书服务外包):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 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xxxxxxxxxxxxx00x联系方式: 0757-82630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xxxxxxxxxx
xx: xxxxxxxxxx000xxxxx0000x联系方式: 0757-83284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x小姐
电话: 0000-00000000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xx招标有限公司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是党委领导、政府保障、政法统筹、社会协同、法院代管的专门负责纠纷诉前调解的独立运行机构。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参与诉前调解工作,探索创新调解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诉前调解对接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能力。
采购人现采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一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为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的调解对象提供诉前调解相关服务。
采购包1(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和调解秘书服务外包):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响应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合同生效后,采购人按月支付服务费。采购人在接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依法纳税的服务费发票后,结合每月对成交供应商的基础服务费+每月绩效考核金额,于每月的上旬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总费用。 (2)每月服务总费用=基础服务费÷服务的月数+每月绩效 考核金额(绩效考核金额须在月初报采购人审核,以采购人审定为准)。 |
验收要求 | 1期:1.验收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 2期:2.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 、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2)符合磋商文件和投标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各项要求 ; (3)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采购预算金额要求: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为:¥3,787,000.00,采购项目预算总金分为三部分: 1 .调解员基础服务费部分报价不得高于:¥1,003,908.00 2.调解员绩效服务费部分报价不得高于 :¥1,283,092.00 3.调解秘书基础服务费部分报价不得高于:1,500,000.00 响应报价金额均不得超过以上4个预算金额,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报价要求:1.磋商报价指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成本费 、劳务费、交通费、场地费、税金(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其它应预见 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采购项目、达到采购人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 2.供应商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 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分为两部分: (1)基础服务费固定总价包干,报价不得高于本部分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绩效服务费按实结算,结算标准如下:` 1)每月每名调解员成功调解案件基数为3件,调解数为3件以下(含3件)不计绩效,4件至10件每件绩效人民币300元,11件至20件每件绩效人民币400元,20件以上每件绩效人民币500元。 2)调解不成的案件每件绩效人民币30元。 3)系列案调解成功的绩效计算方式 :5件以下(含5件)系列案,按实际案件数计算;超过5件案件的部分,每4件折算为1件,不足4件的,均折算为1件。 一审案件按折抵为2件二审案件计算。 4)调解成功1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按1件二审案件计算。 4.供应商报价时应详列明报价的具体构成,提供服务的全部工作人员的薪金不低于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 5.投标人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 6.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7.报价合理性: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 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 |
其他 | 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付款方式补充要求: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转账结算(银行转账)。 2.付款方:采购人;收款方 :成交供应商。 3.开具发票:成交供应商收款时必须持有效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4.对于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办理支付手续。采购人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 5.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 。 人员管理:1.成交供应商须按其响应文件中承诺提供的项目组人员必须按要求投入到本项目中,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更换。成交供应商如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组人员时,应事前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人员。 2.采购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不能按规定履行合同的人员。即使是采购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采购人的认可,且其资历和经验均不低于被更换人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如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组人员,采购人有权扣除成交供应商一定的违约金。发生本条上述情况累计达4次后,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致的经济损失,成交供应商须全额赔偿,采购人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关责任的权利。 4.成交供应商对其雇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 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列明综合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人员薪资安排、岗位人员设置等内容。 2.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须建立工作月报、季度总结和月例会制度。由供应商形成工作月报和季度总结,统计办件数据、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计划和意见建议,报送采购人。双方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双方项目总负责人参会,听取综合服务工作汇报,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加强沟通联系。 3.供应商对调解员进行统一管理,不断提高综合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采购人按合同履行监督责任,对综合服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要求,协助项目组与各相关单位开展业务协调和督办工作。 4.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调解员必须进行面试和审核,合格者予以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胜任留用;试用期不合格者,采购人有权退回给成交供应商,由成交供应商另行派遣人员。 5.所有调解员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规章制度,屡教不改、严重违纪违规或给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害者,采购人有权退回给成交供应商,由成交供应商另行提供服务人员。 6.如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劳动争议,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随时提供上门服务和法律法规咨询。 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以分包形式履行采购合同。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 (元) | 分项预算总价 (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和调解秘书服务外包 | 项 | 1.0000 | 3,787,000.00 | 3,787,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 一 |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
商。
附表一: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和调解秘书服务外包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项目内容 |
2 | 服务要求 |
3 | 服务质量和组织管理要求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说明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xx招标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
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
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x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x项目共1个采购包 |
2 | 开启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 |
3 | 评审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 承担不利后果) |
4 | 评审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响应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响应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 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 支票提交方式: 无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 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 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 |
10 | 成交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3家 |
11 | 成交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 1家 |
12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 |
13 | 项目兼投兼中规 则 | 兼投兼中:本项目兼投兼中。 |
14 | 成交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5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 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 服务 采购(招标)标准执行。 |
16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7 | 响应文件要求 |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启、评审的,供应商须在开启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 0 份。供应商保证该后备步骤。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0 份,纸质响应文件副本 0 份。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响应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响应文件”的要求。请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 标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8 | 其他 |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30分钟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采购包1:否 |
三、说明
1.总则
x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适用范围
x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x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
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
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
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
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
件。
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五、响应要求
1.响应登记
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响应文件的制作
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
(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响应文件的提交
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
(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响应保证金
6.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xx招标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xx招标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xx招标有限公司;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xx招标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启时广东xx招标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启或评审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
(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响应有效期
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
1.响应文件的开启
1.1开启程序
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1.2异议
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投标客户端编制同时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成交
3.1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
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7-83120345
地址:xxxxxxxxxx000xxxxx0000xxx:00000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000xxxx000x
电 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83188511
邮 编:510030
传 真:020-83357559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 评审
一、评审要求
1.评审方法
采购包1(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和调解秘书服务外包):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2.评审原则
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xx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xx招标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4.8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
的。
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
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8.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9.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和调解秘书服务外包):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承接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联合体 | |||
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 | ||||
1 | 本项目服务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 | 10% | 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为扣除比例,取值范围为6%-10% ),即:评标价=核实价×( 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 | |
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 | ||||
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
。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 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
系统抓取并记录到供应商与同项目(采购包)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和调解秘书服务外包):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出 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由第三方 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 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xx.xxx.xx)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8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 无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和调解秘书服务外包):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投标文件有效性 | 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须签字、盖章 |
2 | 商务要求 |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商务要求 |
3 | 技术要求 |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
4 | 合同响应 |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合同要求 |
5 | 投标报价要求 | 投标报价方案是唯一的,符合磋商文件的其他投标报价相关要求 |
6 | 不可负偏离的重要项响应 |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的不可负偏离的重要项(带“★”项)要求;投标文件未含有 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 |
7 | 其他 | 未发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2.响应文件澄清
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 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磋商
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最后报价
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5.详细评审
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和调解秘书服务外包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45.0分技术部分45.0分 报价得分10.0分 | |
技术条款响应程度 (8.0分) | 对技术条款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审 完全响应或优于技术要求的,得8分;有1-3项(含本数)技术要求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得4分; 多于3项技术要 求负偏离或不响应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 | 项目理解程度 (6.0分) |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进行综合评价: 准确理解项目模式 ,工作定位清晰,对项目目标分析透彻;服务内容及方向声明方面方案及承诺全面、具体、合理,得 6 分; 基本理解项目模式,工作定位一般,对项目目标分析简单;服务内容及方向声明方面方案及承诺基本合理但不全面,得 3 分; 简单理解项目模式,工作定位模糊,对项目目标分析模糊;服务内容及方向声明方面方案及承诺不够合理,操作性不强,得 1 分; 不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 |
管理规章及档案资料管理 (6.0 分) | 根据供应商对管理规章及档案资料管理描述,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性及档案资料管理完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 优: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符合法规政策要求,十分完善、清晰,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得6分。 良: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符合法规政策要求,较为完善、清晰,切合实际、具有实际可操作性,得3分。 差: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不符合法规政策要求,规章制度不完善、不清晰,不切合实际、没有实际可操作性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
人员稳定性保障措施 (10.0分) |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人员稳定性保障措施(含人员流失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 具备人员稳定性保障措施(含人员流失应急预案)全面、具体、合理;得 10 分; 具备人员稳定性保障措施 (含人员流失应急预案)基本合理但不全面,得 6 分; 具备人员稳定性保障措施(含人员流失应急预案)不够合理,操作性不强;得 2 分; 不具备人员稳定性保障措施或其 他情况不得分。 | |
项目平滑过渡方案 (5.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平顺过渡方案,方案需包括项目人员过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关系专项团队、员工接受、技能融合等)方面进行评价: 过渡方案详细、合理,可行性高且针对性强,且能提供相关无缝融合能力证明材料的得5分; 过渡方案基本合理,具有可行性和针对性得2分; 过渡方 案可操作性差,没有针对性得1分; 不提供过渡方案不得分。 | |
服务支撑能力 (10.0分) |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支撑能力(包括运营支撑能力、技术支撑能力、综合支撑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审: 运营分析方案、业务、数据、信息安全的管理措施全面、具体、合理,后勤管理的承诺全面、具体、合理,得 10分; 运营分析方案、业务、 数据、 信息安全的管理措施基本合理但不全面,后勤管理的承诺基本合理但不全面,得 6 分; 运营分析方案、业务、数据、信息安全的管理措施不够合理,操作性不强,后勤管理的承诺 不够合理,操作性不强,得 2分; 不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 | |
商务条款响应程度 (5.0分) ) | 对商务条款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审 完全响应或优于商务要求的,得5分;有1-3项(含本数)商务要求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得2分; 多于3项商务要 求负偏离或不响应的不得分。 | |
供应商业绩经验 (12.0分) | 2017年至今以供应商名义在中国大陆境内独立承接的同类服务项目(以合 同签订日期为准),每份业绩计2分,本项满分12分。 注:提供以上业绩对应的合同书扫描件。 | |
商务部分 | 企业满意度综合评价 (8.0分) | 2017年以来供应商承接的同类服务项目业绩获得过正向评价的,每提供1 份得2分,最高得8分。 注:提供项目合同及对该项目评价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同一个合同获得多个正向评价不能重复计分。 |
供应商专业能力(一) (8.0分) | 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1)项目团队成员具有P MP资质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1分; 2)项目团队成员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1分; 3)项目团队成员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二级证书的,得2分; 4)具有 CC-CMM (客户中心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分析师)证书的,得2分; 5)项目团队成员具有 4PS认证协调员证书的,得2分。 注: 1.提供以上相关证书扫描件,如有一人多证不能重复计分。2.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单位有效的任职证明,如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个税证明、劳动合同或第三方 出具的有效材料,三者之一均可。 3.不提供证明文件不得分。 | |
供应商专业能力(二) (6.0分) | 供应商拟派项目项目负责人(仅1名)具有: 1)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 2)PMP资质; 3)中级信息安全工程师资质; 4)高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师; 每项具有得1分,如以上4项同时具备的得6分。 注: 1 .提供以上相关证书扫描件。 2. 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有效的任职证明 ,如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个税证明、劳动合同或第三方出具的有效材料,三者之一均可。 3.不提供证明文件不得分。 | |
供应商管理体系认证 (6.0分) | 具备以下有效证书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 xx.xxxx.xx)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页。分公司可以引用上级公司或总公司资质证书。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 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6.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 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
(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项目合 同 书
项目编号: 0809-2241GDC3A215
项目名称: 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和调解秘书服务外包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成交供应商)签订日期: 年 月
甲 方: (采购人)
乙 方: (成交供应商)
合同见证方:广东xx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的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和调解秘书服务外包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 项目名称:
(二) 项目编号:二、 服务范围
(双方自行完善或详见附件)三、 合同金额
(一) 合同价
(小写)¥ ;
(大写)人民币 。
(二) 合同价为广东省佛山市目的地交付价。
(三) 合同价为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成本费、劳务费、交通费、场地费、税金(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其它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采购项目、达到采购人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
四、 服务时间
(一)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即2020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五、 服务地点
(一) 采购人指定地点。六、 付款办法
(一) 合同款项支付办法
(1)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季支付服务费。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交的依法纳税的服务费发票后,结合每月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考核情况,于每月的上旬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用。
(2) 每月服务费用=中标(成交)合同金额合计÷服务的月数。
(二) 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转账结算(银行转账)。
(三) 付款方:甲方;收款方:乙方。
(四) 开具发票:乙方收款时必须持有效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
(五) 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
(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六) 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七、 验收要求
(一) 乙方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
(二) 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服务地点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
(2)符合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各项要求;
(3)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八、 人员管理
(一) 乙方须按其响应文件中承诺提供的项目组人员必须按要求投入到本项目中(乙方必须与项目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更换。乙方如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组人员时,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 请,并经甲方同意才能更换项目组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组人员。
(二) 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更换不能按规定履行合同的人员。即使是甲方要求或同意更换的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甲方的认可,且其资历和经验均不低于被更换人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组人员,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一定的违约金。发生本条上述情况累计达4次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致的经济损失,乙方须全额赔偿,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四) 乙方对其雇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九、 售后服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1 | 姓名 | 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 备 注 |
2 | |||
…… |
十、 其他要求
(一)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须建立工作月报、季度总结和月例会制度。由乙方形成工作月报和季度总结,统计办件数据、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计划和意见建议,报送采购人。双方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双方项目总负责人参会,听取综合服务工作汇报,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加强沟通联系。
(二) 乙方对调解员进行统一管理,不断提高综合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甲方按合同履行监督责任,对综合服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要求,协助项目组与各相关单位开展业务协调和督办工作。
(三)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调解员必须进行面试和审核,合格者予以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胜任留用;试用期不合格者,甲方有权退回给乙方,由乙方另行派遣人员。
(四) 所有调解员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屡教不改、严重违纪违规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者,甲方有权退回给乙方,由乙方另行提供服务人员。
(五) 如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劳动争议,由乙方负责处理,并随时提供上门服务和法律法规咨询。十一、 违约责任
(一) 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二、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本项目的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延长了完成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完成时间可以相应延长。
(二)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内容的变更,由当事各方协商解决。
(三) 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履行完毕全部合同义务止。
(四)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20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五)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六) 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十三、 不可抗力
(一)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事故情况电传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合同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四、 争议解决
(一)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当事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当事各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十五、 税费
(一)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六、 其它
(一) 本项目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下列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及修正文件);
2.本采购合同;
3.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包括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各类新出台的制度和规定);
4.成交通知书;
5.磋商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含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正内容、答疑会议纪要等);
6.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附件(含响应文件澄清);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注:如乙方在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附件中作出有比磋商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和本合同更有利于甲方的响应(该是否有利于甲方的解释权双方同意最终归甲方所有),则乙方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附件中更有利于甲方的相关条款内容的解释顺序优于磋商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和本合同,乙方须按这些响应承诺履行
(二) 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变更协议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附件及成交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缔约生效日期为有效签署或盖章确认之日期。
(三) 乙方在合同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乙方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四) 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乙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五)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甲方或乙方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六) 各方都应保护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取得的所有任何有关对方的非公开资料,任何一方均有义务限制其员工、代理人等仅在为适当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必须且承诺严守保密义务时方可获得和使用上述资料。因一方未尽到此项义务而使另一方受到损失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损失。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仍负有上述保密义务。
(七) 各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因一方提供的资料虚假、错误、或侵犯第三方权利而造成误工、赔偿等损失(包括律师费)的,应当给予充分有效的赔偿。
(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各方另行商定,必要时签定补充合同协议。补充协议经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补充文件。
(九)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字,并分别加盖各单位的公章,并经见证单位见证后合同生效。
(十) 本合同壹式 | 份,甲方执 | 份,乙方执 份,见证单位执 壹 份。 |
(完) | ||
(以下无正文) |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
代表: | 代表: | |
地址: | 地址: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日期: 年 |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开户名称: | ||
银行账号: | ||
开 户 行: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进行查
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
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6.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2-04125采购项目编号:0809-2241GDC3A215
所响应采购包:第 包
(供应商名称)年 月 日
响应文件目录
一、响应承诺函二、首轮报价表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响应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十四、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
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一、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二、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三、附件
格式一:
响 应 承 诺 函
致:广东xx招标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和调解秘书服务外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0809- 2241GDC3A215],我方愿参与响应。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和调解秘书服务外包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xx如下:
(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与相关服务的磋商总价详见《首轮报价表》。
(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
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启日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回响应或成交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磋商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
(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
(十)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三)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xx,xxxx:
(0)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磋商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代表姓名: ,职 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加盖公章: 日 期:
格式二:
首轮报价表
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首轮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响应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供应商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包: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供应商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 发商) | 制造商企 业类型 | 节能 产品 | 环保标志 产品 | 认证证书 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占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
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格式五:
(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 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供应商名称(盖章):
地 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日 期: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响应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响应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xx招标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 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和调解秘书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0809-2241GDC3A215]的响应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地 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日 期:
格式七:
响应保证金
响应文件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详见资格性条款要求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格式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
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单位名称(xx): 日 期: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 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成交,(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
4.如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成交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响应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 (xx) ,乙公司全称: (xx) ,……公司全称: (xx)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四: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响应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磋商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
格式十五: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 和服务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的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 位置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说明:
1.“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 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
2.参数性质栏标注“★”、“▲”号条款标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3.“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六: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 参数性质 | 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 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说明:
1.“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
3.参数性质栏标注“★”、“▲”号条款标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4.“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七: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格式十八: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各类证明材料
格式十九:
(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无需出具此承诺书)
代理服务费缴纳承诺函
致:广东xx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贵公司组织的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和调解秘书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编号:0809-2241GDC3A215),作出如下承诺:
1、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条款,若提供虚假资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2、我单位若被选为成交供应商,承诺按照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包括组织专家对审查供应商资格、答疑、组织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提供采购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服务,按 支付。
3、如我公司被选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户缴付代理服务费。特此承诺!
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地址: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格式二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供应商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1 | |
2 | |
3 |
注: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供应商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响应无效。
格式二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响应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
广东xx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和调解秘书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809-2241GDC3A215
)的响应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 期: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磋商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质疑函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采购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磋商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投诉书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
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格式二十二: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三: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号
(采购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响应)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响应)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函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
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