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协议规定,甲方将本项目的经营权经合法程序以 BOT 的方式授予乙方,乙方履行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独家权利与义务。本项目选址位于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循环经济板块,占地面积约 80 亩,总投资
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16-079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包头市xx仑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与城市污泥干化焚烧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包头市xx仑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 2016 年 8 月 8 日签订《包头市xx仑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与城市污泥干化焚烧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2、协议的生效条件:涉及协议经甲方、乙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3、协议类型:特许经营协议。
4、协议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止。
5、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特许经营协议的履行需要较长的期限,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同时协议履行还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6、协议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签署后,尚需进行项目前期的报批及立项相关手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加快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包头市xx仑区人民政府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着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于 2016 年 8 月 8 日签订了《包头市xx仑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与城市污泥干化焚烧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乙方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系本项目的实施单位,享有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与义务。
二、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包头市xx仑区人民政府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乙方: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1,319,952,922.00 元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餐厨及污泥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废及医废焚烧处理工程、土壤污染修复工程、飞灰处理工程、 城市污水处理及垃圾渗透液治理工程项目投资的总承包、技术咨询、设计、运营管理;干法尾气处理系统、脱硫、脱硝、脱汞、及各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各类工程新型输送机械设备(带式、矿用、链板、螺旋、斗提、移动、大倾角、管状、气垫输送机及除渣给料机)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有机物处理(不含危险品)工程项目总承包;技术与设备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国家禁止、限制类除外);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最近三年会计年度公司未与本特许协议签署甲方发生交易事项。
4、履约能力分析:包头市xx仑区人民政府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概述
1、按照协议规定,甲方将本项目的经营权经合法程序以 BOT 的方式授予乙方,乙方履行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独家权利与义务。本项目选址位于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循环经济板块,占地面积约 80 亩,总投资
x为 12.8 亿元人民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模为 1500 吨/日,配套附属设
施;一期工程为 800 吨/日,预留扩建端;城市污泥干化焚烧处理项目规模为 100吨/日,(具体内容以《项目申请报告》批复为准)。项目处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头市xx仑区及xx地区。
2、本公司根据协议向甲方收取的相应收益:自试运行开始,调试、试运行及运营期内,甲方向项目公司支付的垃圾与污泥处理补贴费单价分别为 65 元/
吨和 260 元/吨。垃圾与污泥保底量分别为 600 吨/日和 80 吨/日,不足保底量的按保底量结算,超出保底量则按实际数量结算。
3、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三十年(不含建设期 20 个月和试运行期), 自垃圾焚烧发电厂商业运营开始之日起计。特许期限届满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再次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4、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协助。协助乙方及时获得所有必要的许可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核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申请。
四、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x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的签署,将对公司未来固废处理业务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从长期看,本公司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在固废领域积累更多的经验,占领更为广阔的市场,项目的成功建设也将为公司在固废领域开拓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增加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综合竞争实力。城市污泥干化焚烧处理是固废处理领域的新热点,对公司开拓新的盈利点及未来经营业绩存在积极的影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依据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并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包头市xx仑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与城市污泥干化焚烧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