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47-2261SCCZA027
渤海不明来源油污监视监测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0747-2261SCCZA027
采购人: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目 录
渤海不明来源油污监视监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8 月 4 日 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47-2261SCCZA027
项目名称:渤海不明来源油污监视监测项目预算金额:2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17.14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
(1) 采购内容:渤海不明来源油污监视监测项目。
(2) 服务要求:监视监测渤海不明来源油污,开展油污来源分析和海上调查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书。
(3)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 60%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6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如为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为中小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必须包括中小企业,且联合体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60%以上。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至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2)本项目开标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xxxx.xxxxx.xxx.xx)、“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投标人必须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 获取了招标文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除明确可以共享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外,联合体各方均须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上述(1)~(4)项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7 月 21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
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
方式:网络标书销售:登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00元人民币/包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电话:x00 00-00000000。
售价:人民币 0 元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 8 月 4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 年 8 月 4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本次开标采用线上开标方式,以“腾讯会议”的形式进行,会议号和参会密码将于开标日前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的电子邮箱中。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可以采用现场递交和快递递交 2 种方式:
(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于开标当日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至:北京复兴门外大街
A2 号西城金茂中心 4 层会议室。
(2)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日)(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文件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密封快递至或送至:北京复兴门外大街 A2 号xxxxxx 00 x(xx 000000),xx收,000-0000 0000(座机已呼叫转移至手机)。快递发出后,投标人应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子邮箱。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本项目公开开标,届时邀请投标人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4.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地址:xxxxxx 000 x
联系方式:021-65663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 X0 xxxxxxx(xx:000000)联系方式:xx、xx,010-59369611/9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x、xx、xxx
电话:000-00000000/9330
电子邮箱:xxxxx0@xxxxxxxx.xxx、xxxxxx00@xxxxxxxx.xxx
投标资料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说明,表格中的对应条款号是对应投标人须知中的条款编号。
序 号 | 内容 | 对应条 款号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概述 | 1.1 | 采购人名称: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项目名称:渤海不明来源油污监视监测项目 招标编号:0747-2261SCCZA027 采购内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预算: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 A2 号西城金茂中心电话:000-00000000/9330 传真:010-59369136 |
2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2.3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 2 项。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申 请人的资格要求:”第 3 项。 |
3 | *对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 2.4 | 对联合体的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除明确可以共享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外,联合体各方均须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 3 项(1)~(4)项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允许合作研发,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须承担项目总体组织协调工作。每个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个。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方及各成员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 (2) 联合体中必须包括中小企业,且联合体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 金额应当达到 60%以上。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序 号 | 内容 | 对应条 款号 | 说明与要求 |
(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联合体各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6) 联合体牵头方负责与采购人和相关单位联系,并接受指示, 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 |||
4 | 现场踏勘 | 6.5 | 现场踏勘安排:无。 |
5 | 标前会 | 6.6 | 标前会安排:无。 |
6 | *资格证明文件分册构成 | 8.1 |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其中: ⮚ 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 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 投标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①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标明“复印无效”,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在本次招标中予以认可,即不因 “复印无效”字样而认定资信证明复印件无效;②存款证明无效); (3)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仅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的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第三方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xx); (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函(投标人自行出具,格式自拟); (5)近 3 年(2019 年 6 月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格式见后附);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书(格式见后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未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格式 |
序 号 | 内容 | 对应条 款号 | 说明与要求 |
见后附); (8)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为联合体时提供,格式见后附); (9)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后附,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后附)。 | |||
6 | *商务技术分册文件构成 | 8.1 | (1)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1); (2)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 (3)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 (4) 技术需求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4); (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5); (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格式见附件 6); (7)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7,不适用); (8) 招标服务费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8,不适用); (9) 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9)。 |
商务技术分册文件构成 | 8.1 | (10) 投标人其它商务文件和证书(格式见附件 10); (11) 详细的需求理解和技术方案(格式见附件 11); (12) 评标细则提及的其他内容(格式见附件 12)。 | |
7 | 投标文件份数和密封要求 | 9.5 12.1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资格证明文件分册》: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2)《商务技术文件分册》: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3)《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 份(U 盘),应包含纸质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含 word 等可编辑文件与投标文件盖章扫描后的pdf文件各 1 份,投标文件包括的其他电子文档也应包含在内); (4)《开标一览表》:1 份(除《商务技术文件分册》中提供外, 还应单独提供 1 份密封提交)。 |
8 | *报价方式 | 10.1 | 报价方式:服务总价报价货币:人民币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书中要求的所有服务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视监测服务费、人工费、差旅费、各类税费等。 |
9 | 投标保证金 | 11.2 | 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条款均不适用。 |
10 |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 13.1 |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 8 月 4 日上午 9:30 时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复兴门外大街 A2 号西城金茂中心 4 层 会议室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具体见第一章第四条要求。 |
序 号 | 内容 | 对应条 款号 | 说明与要求 |
11 | 开标时间、地点 | 15.1 | 开标时间:2022 年 8 月 4 日上午 9:30 时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线上开标方式,以“腾讯会议”的形式进行,会议号和参会密码将于开标日前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的电子邮箱中。 具体见第一章第四条要求。 |
12 | 核心产品 | 17.7 | 无。 |
1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24.1 | 由采购人支付。 |
14 | 履约保证金 | 25.1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招标文件中关于履约保证金的条款均不适用。 |
注:本表加注“*”的内容若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投标人须知
1. 概述
1.1 项目概述见投标资料表第 1 条。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2.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
2.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符合投标资料表第 2 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4 本次招标对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见投标资料表第 3 条。
2.5 投标人应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 获取招标文件。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 通知
4.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形式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传真、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以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的平台登记信息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4.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方式见投标资料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5. 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以下六部分组成,包括: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和投标人须知
◆ 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 第四章 技术需求书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第六章 附件
6. 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需要进行答复的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回函确认。
6.3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依法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6.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他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有关的补充通知、澄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6.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相关要求见投标资料表第 4 条。
6.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相关要求见投标资料
表第 5 条。
7.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图纸中的说明等)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的构成
8.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资料表第 6 条中列名的内容,其中加“*”
或“★”项目若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8.2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9.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9.1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使用 A4 规格纸张,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内容,统一编目编码装订。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有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装订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9.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9.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在适当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定代表人签署说明: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手签章或盖姓名章均为有效签署)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也称“被授权人”,下同)签字。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被授权人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为无法定代表人的其他团体组织等时,法定代表人则系指其负责人,下同。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9.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者被授权人签字方为有效。
9.5 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第 7 条规定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副本”、“电子文档”。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9.6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特别注明外,加盖投标人公章处可只加盖牵头方公章,文件
签署处可只由牵头方签署。
10. 投标报价
10.1 报价方式见投标资料表第 8 条。
10.2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并且报价应该被视为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10.4 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5 最低的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1. 投标有效期和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90 天,投标有效期比 90 天短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在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内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1.2 投标保证金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应满足投标资料表第 9 条规定的标准。
11.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投标资料表第 9 条中建议的形式或者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其他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或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如采用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获取方式如下:
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获取文件及电子发票】菜单,点击【子账号查看】按钮,查看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为 23 位银行帐号),该账户仅供本次投标使用。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人名义提交。
投标人参加多个包件的投标,电汇投标保证金时,须按包件单独电汇。各包子账号不同,请投标人留意。
如采用非电汇和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因为票据本身的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入账的,将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11.4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蒙受损失。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投标人:
(1)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其投标的;或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
(3) 中标人未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 25 款之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
(4) 中标人未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之规定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11.5 凡没有根据上述规定附有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1.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 投标人应将投标资料表第7 条所列材料分别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明 “资格证明文件分册”、“商务技术文件分册”、“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字样,同时应标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信封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或投标人公章。
12.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3. 投标截止时间
13.1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投标资料表第 10 条。
13.2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3.3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4.2 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4.3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15. 开标
15.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资料表第 11 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5.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或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不适用),以及开标一览表中所列的其他内容。开标时当众宣读的投标人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以当众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为准。
15.3 开标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本款规定的顺序修 正。
15.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请到场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其投标的唱标内容。
15.5 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包括:是否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是否有效、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不适用)、投标保证金是否足额(不适用)等。
15.6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不具备投标资格。信用信息查询方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xxxx.xxxxx.xxx.xx)、“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认定截止时间(查询截止时点):开标当日;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留存于评审报告。
16. 组建评标委员会
16.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或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
(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或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6.2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在采购人同级或上一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技术、经济方面的评标专家。
17. 投标文件初审
17.1 初审为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包括: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签署、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是否在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范围内、是否响应“*”或“★”关键条款、是否满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等。
17.2 投标人的投标或投标文件若出现下列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有效期不足;
2) 投标人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不适用);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4)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5)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6) 招标文件中标注“*”或“★”的为关键条款,对关键条款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
7)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8)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向评标委员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9)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7.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7.4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7.5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本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7.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7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同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核心产品详见投标资料表第 12 条规定。
18. 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澄清要求及内容应由评标委员会签字并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交书面澄清,该书面澄清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或投标人xx,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8.2 有关澄清要求和答复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18.3 除了上述情况外,从投标截止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进行联系。
18.4 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
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19.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19.1 经过初审后,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 三章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20. 确定中标人
20.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后的综合评分排序推荐确定中标候选人。
20.2 采购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序在前的中标候选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1. 项目废标处理
21.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申请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2. 中标通知
22.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招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3. 签订合同
23.1 中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23.2 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
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3.3 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并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4. 招标代理服务费
24.1 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照投标资料表第 13 条规定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5. 履约保证金
25.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资料表第 14 条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证金。
25.2 如果中标人应交而未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评标时的排序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26. 保密条款
26.1 除了投标人为投标所雇人员外,在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与项目中相关的任何内容、资料(包括书面和磁介质资料,下同)透露给任何人。否则,投标人必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投标人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从事本项目投标的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投标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26.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使用本招标书中所提供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6.3 采购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xx,但不退还。
一、 评标方法
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x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给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本项目评分标准为:
评分因素 | 分值分配 |
投标报价 | 10 分 |
商务部分 | 30 分 |
技术部分 | 60 分 |
合计 | 100 分 |
二、 评分因素(分值具体分配)评分细则见下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满分 |
价格部分(10分) |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评标基准价=所有投标人中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要求,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10 |
商务部分(30分) | |||
2 | 投标人资质与能力情况 | 1、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 2、拥有海上调查所必需的水下机器人、多波束声呐、成像声呐以及无人船设备,每套得 2 分,最高得 8 分。 (以上须为投标人自有,投标人下设机构或子公司所有均视 为“投标人自有”,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条件即可获得相应分数。) | 10 |
3 | 投标人业绩 | 1、承担过国家级海上溢油应急相关科研项目,每项得 2 分, 最高 12 分; 2、承担过省级有关溢油应急科研项目,每项得 1 分,最高 3 分; 3、溢油应急相关课题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每项得 1 分,最高 3 分; 4、提供溢油遥感监测、溢油漂移预测、油品鉴定、海洋水文气象数据平台等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项得 0.5 分,最 高得 2 分。 | 20 |
(以上须为投标人自有,投标人下设机构或子公司所有均视为“投标人自有”,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条件即可获得相应分数。) | |||
技术部分(60分) | |||
4 | 项目进度安排 | 考察投标人对本项目进度安排的合理性与及时性。 提供了内容详实、表述清晰的进度安排,贴合需求、阐述分析准确,完全满足招标要求,可操作性、针对性强,得 6 分;提供了内容基本完整的进度安排,进行了阐述分析,但细节有待完善,进度安排基本合理、可行,得 4 分; 提供了简单的进度安排,缺乏阐述分析,得 3 分; 提供的进度安排有明显缺陷,难以保障项目实施,得 1 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得 0 分。 | 6 |
5 |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骨干 | 1、项目负责人承担或参与过省级以上溢油应急相关项目,每项得 1 分,最高 5 分; 2、项目团队须具备环境科学与工程、海洋科学、计算机、海事管理、船舶海洋工程等相关专业人才,拥有上述 5 项专业 人才,得 3 分;拥有上述 3-4 项专业人才,得 2 分;拥有 1-2 项专业人才的,得 1 分;没有上述专业人才的,得 0 分。专业人才指获得过相关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或从事该专业工作 3 年及以上。 (须提供人员简历等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 8 |
6 | 渤海海域不明来源油污海上调查方案 | 投标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渤海海域不明来源油污海上调查的内容及要求,针对性进行方案设计。 提供了内容详实、表述清晰的方案,方案贴合需求、阐述分析准确,完全满足招标要求,可操作性、针对性强,得 12 分;提供了内容基本完整的方案,进行了阐述分析,但细节有待完善,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得 10 分; 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方案,部分符合需求,得 7 分; 提供了简单的方案内容,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得 4 分; 提供的方案有明显缺陷,难以保障方案实施,得 2 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得 0 分。 | 12 |
7 | 不明海上油污预警和风险评估可视化模块开发方案 | 投标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渤海海域不明海上油污预警和风险评估可视化模块开发的内容及要求,针对性进行方案设计。 提供了内容详实、表述清晰的方案,方案贴合需求、阐述分析准确,完全满足招标要求,可操作性、针对性强,得 12 分;提供了内容基本完整的方案,进行了阐述分析,但细节有待完善,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得 10 分; 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方案,部分符合需求,得 7 分; 提供了简单的方案内容,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得 4 分; 提供的方案有明显缺陷,难以保障方案实施,得 2 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得 0 分。 | 12 |
投标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不明海上油污生态损害评估 | |||
可视化模块开发的内容及要求,针对性进行方案设计。 | |||
不明海上 | 提供了内容详实、表述清晰的方案,方案贴合需求、阐述分 | ||
油污生态 | 析准确,完全满足招标要求,可操作性、针对性强,得 10 分; | ||
8 | 损害评估可视化模块开发方案 | 提供了内容基本完整的方案,进行了阐述分析,但细节有待完善,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得 8 分; 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方案,部分符合需求,得 6 分; 提供了简单的方案内容,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得 4 分; 提供的方案有明显缺陷,难以保障方案实施,得 2 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得 0 分。 | 10 |
渤海不明 | 投标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渤海不明油污监视监测及预警预测系统业务化试运行内容及要求,针对性进行方案设计。提供了内容详实、表述清晰的方案,方案贴合需求、阐述分析准确,完全满足招标要求,可操作性、针对性强,得 12 分;提供了内容基本完整的方案,进行了阐述分析,但细节有待完善,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得 10 分; 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方案,部分符合需求,得 7 分; 提供了简单的方案内容,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得 4 分; 提供的方案有明显缺陷,难以保障方案实施,得 2 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得 0 分。 | ||
油污监视 | |||
监测及预 | |||
9 | 警预测系 | 12 | |
统业务化 | |||
试运行方 | |||
案 | |||
总分 | 100 |
注:1、所有打分分值小数位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计算。
一、 项目背景
2020-2021 年,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连续两年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了渤海海域不明油污监视监测工作,用于深入了解环渤海湾地区不明来源油污染的成因、特征、危害、发生规律,评估溢油污染对渤海海洋生态环境、相关行业的危害及影响情况,做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赔付渤海地区不明来源油污染案件受害方的准备和应对工作,确定应予以赔付的各种具体损失类型。通过近两年的工作,基本完成了渤海海域近十年海上油污事故统计分析,初步调查和分析了包括入海排污口、海上石油平台、船舶习惯航路(包括历史沉船)等不明油污来源高风险源,制定了海上不明来源油污监视监测总体方案,编制了渤海不明油污来源风险区划图和影响区划图,编制了《不明海上油污事故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方案》,开发了 1 套渤海不明油污监视监测及预警预测系统,并针对部分重点海域组织开展了海上水文气象条件连续观测以及不明油污调查和监视监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为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相关工作,2022 年,拟继续委托第三方开展渤海海域不明油污监视监测工作。
二、 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 项目内容
1. 渤海海域不明来源油污海上调查
继续针对秦皇岛海域以及其他可能存在不明油污的区域,通过水体油污捕捉拖缆、沉底油回收拖缆和拖网、水质取样、底泥取样、多波束声呐扫测和水下机器人探测、航空和卫星遥感监测、油指纹鉴定等手段,开展不明来源油污海上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进一步开展油污来源分析工作,为事故预警提供依据。
2. 不明海上油污预警和风险评估可视化模块开发
根据前期环渤海湾地区不明来源油污染的规律、特征、可能来源和影响范围等研究结果,进一步完善不明油污事故预警模型以及不明油污来源和影响风险动态评估模型,开发可视化模块,并与预测预警系统集成。
3. 不明海上油污生态损害评估可视化模块开发
根据 2021 年研究形成的不明海上油污事故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方法,开发损害评估可视化模块,并与预测系统集成。
4. 渤海不明油污监视监测及预警预测系统业务化试运行
进一步完善和增加渤海不明油污监视监测及预警预测系统相关模型和功能模块,进行
业务化试运行。
(二)技术要求
1. 海上调查:提供本年度不少于 20 天(次)船舶出海调查、不少于 2 次航空遥感监测、不少于 2 个批次的沉积物和水样分析的调查分析资料;提供不少于 2 次(景)不明油污事故发生后卫星遥感监测、不少于 2 次(个)油指纹鉴定的监测鉴定报告;
2. 不明海上油污预警和风险评估可视化模块开发:预警模型包含风、浪、流水文气象条件,实现预报数据自动调用;风险评估模型实现动态评估和自动成图功能。
3. 不明海上油污生态损害评估可视化模块开发:评估内容包括对水体、岸线、沉积物、海洋生物的影响范围与影响程度以及渔业损失、旅游业损失。
4. 渤海不明油污监视监测及预警预测系统业务化试运行:提供 7☓24 小时服务,稳定试运行时间不少于 30 天,用户单位不少于 3 个。
(三)提交成果要求
1. 渤海海域不明来源油污海上调查报告。
2. 不明海上油污预警和风险评估可视化模块。
3. 不明海上油污生态损害评估可视化模块。
4. 渤海不明油污监视监测及预警预测系统及使用指南。 (四)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解决。
2. 投标人不得转包。
3. 投标人须列出详细的实施步骤,提出工作时间安排。
4. 所有要求提交的成果需提供电子版。
上述成果需于2022 年11 月15 日前完成,形成各项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并于2022
年 11 月底前组织召开验收评审会,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
技 术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渤海不明来源油污监视监测项目
甲方: 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
乙方:
签订地点: | ||
签订日期: 2022 年 | 月 | 日 |
有效期限: 2022 年 | 月 | 日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 |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联 系 电 话:传 真:
受托方(乙方):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联 系 电 话:传 真:
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就渤海不明来源油污监视监测项目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合同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款 工作内容
1. 渤海海域不明来源油污海上调查
继续针对秦皇岛海域以及其他可能存在不明油污的区域,通过水体油污捕捉拖缆、沉底油回收拖缆和拖网、水质取样、底泥取样、多波束声呐扫测和水下机器人探测、航空和卫星遥感监测、油指纹鉴定等手段,开展不明来源油污海上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进一步开展油污来源分析工作,为事故预警提供依据。
2. 不明海上油污预警和风险评估可视化模块开发
根据前期环渤海湾地区不明来源油污染的规律、特征、可能来源和影响范围等研究结果,进一步完善不明油污事故预警模型以及不明油污来源和影响风险动态评估模型,开发可视化模块,并与预测预警系统集成。
3. 不明海上油污生态损害评估可视化模块开发
根据 2021 年研究形成的不明海上油污事故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方法,开发损害评估可视化模块,并与预测系统集成。
4. 渤海不明油污监视监测及预警预测系统业务化试运行
进一步完善和增加渤海不明油污监视监测及预警预测系统相关模型和功能模块,进行业务化试运行。
第二款 技术要求
1. 海上调查:提供本年度不少于 20 天(次)船舶出海调查、不少于 2 次航空遥感监测、不少于 2 个批次的沉积物和水样分析的调查分析资料;提供不少于 2 次(景)不明油污事故发生后卫星遥感监测、不少于 2 次(个)油指纹鉴定的监测鉴定报告。
2. 不明海上油污预警和风险评估可视化模块开发:预警模型包含风、浪、流水文气象条件,实现预报数据自动调用;风险评估模型实现动态评估和自动成图功能。
3. 不明海上油污生态损害评估可视化模块开发:评估内容包括对水体、岸线、沉积物、海洋生物的影响范围与影响程度以及渔业损失、旅游业损失。
4. 渤海不明油污监视监测及预警预测系统业务化试运行:提供 7☓24 小时服务,稳定试运行时间不少于 30 天,用户单位不少于 3 个。
第三款 提交成果要求
1. 渤海海域不明来源油污海上调查报告。
2. 不明海上油污预警和风险评估可视化模块。
3. 不明海上油污生态损害评估可视化模块。
4. 渤海不明油污监视监测及预警预测系统及使用指南。第四款 服务周期
服务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第五款 职责及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在项目各环节于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提出技术要求。
(2)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或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修改时,应及时告知乙方,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
(3)甲方保证项目款按时到位,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2、乙方的义务
(1) 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工作并提交成果,根据专家评审会意见修改完善最终成果;
(2)对委托工作范围内的工作成品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xxxx该工作中由乙方负责的一切安全责任风险,处理解决由此工作引起的一切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第六款 信息安全保密条款 1、保密信息的范围
x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下列信息,但不包括乙方通过公众渠道可以获得的信息或经甲方书面同意允许向第三方透露的信息:
1.1 工作秘密:一切与政府工作有关的信息资料或其他性质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业务数据、人员机构信息、财务资料等;
1.2 其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中获取的有关数据、流程、分析成果。
上述保密信息的表现形式不限,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
2、保密义务
乙方保证对所获悉的甲方保密信息按照下列规定进行保密,并在缺少相关保密条款约定时,应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2.1 仅将本协议项下保密信息使用于与双方签订的合同有关的用途。
2.2 除直接参与项目的人员之外,不得将保密信息透露给其他无关人员或任何第三方。
2.3 不能将甲方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发布、传播、复制或仿造。
2.4 乙方均应告知并以适当的方式要求其直接参与项目的人员,按照本协议规定保守保密信息。如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规定,泄露甲方保密信息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款 风险责任承担
1、甲乙双方均需按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若因一方未按期完成应承担的工作造成项目延误,其风险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2、若因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项目延误,其责任双方共同承担。
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3 日内将有关事故情况以电话、电传或传真等形式通知
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5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要求、原因的书面报告。
第八款 技术成果归属
x项目所形成数据成果归甲、乙双方所有。第九款 验收标准与方法
1、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会验收。
2、验收时乙方应提供项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及相关成果。第十款 费用与支付
1、甲方应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以及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联合体中标)确定的经费分配比例,向乙方(及其联合体成员方,如有)予以支付经费。
2、本项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XXX 元。
3、项目费用分三次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并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合法的发票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的 60%,即****万元整(¥*****元);
2)、乙方在完成海上监测调查后,同时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合法的发票 10 个工作 日内, 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的 25%,即****万元整(¥*****元);
3)乙方全部工作结束并通过验收评审后,同时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合法的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xxx款,合同款的 15%即****万元整(¥****00 元)。
4、乙方(联合体牵头单位)开户银行: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
账号:账户名:
行号:
5、乙方(联合体成员单位)开户银行:联合体成员单位(一,如有)名称:
账号:账户名:
行号:
联合体成员单位(二,如有)名称:账号:
账户名:
行号:
第十一条 违约、争议处理
1、 任何一方不执行本合同的规定或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争议发生后,除拆讼之部分外,其他合同事项应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合同收执
x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
甲方: (盖章) 乙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联合体成员单位一,如有):(xx)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联合体成员单位二,如有):(xx)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年 月 日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其中:
⮚ 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 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 投标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①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标明“复印无效”,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在本次招标中予以认可,即不因“复印无效”字样而认定资信证明复印件无效;②存款证明无效)(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 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仅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的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第三方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函(投标人自行出具,格式自拟)(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 近 3 年(2019 年 6 月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格式见后附)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书(格式见后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格式见后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8.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为联合体时提供,格式见后附);
9.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后附,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后附)。
投标人声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致:<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关于投标资格特声明如下:
1、 我单位近 3 年(2019 年 6 月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 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近 3 年(2019 年 6 月 1 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3、 我单位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供应商,未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 共同参加 (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单位。 (某成员单位名称)与 (某成员单位名称)(如有)为成员单位。
2、联合体牵头单位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等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成员认可其行为,并对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如中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分配的总经费比例为()%或()万元,联合体成员单位
(一)(若有)分配的总经费比例为()%或()万元,联合体成员单位(二)(若有)分配的总经费比例为()%或()万元。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照合同经费分配比例、分期向采购人开具发票,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单位一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单位二(如有)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明: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每个联合体成员都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授权书。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适用)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满分 | 投标文件页码 |
商务部分(30分) | ||||
2 | 投标人资质与 能力情 | 1、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 2、拥有海上调查所必需的水下机器人、多波束声呐、成像声呐以及无人船设备,每套得 2 分,最高得 8 分。 (以上须为投标人自有,投标人下设机构或子公司所有均视为 | 10 | |
况 | “投标人自有”,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 | |||
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条件即可获得相应分数。) | ||||
1、承担过国家级海上溢油应急相关科研项目,每项得 2 分, 最高 12 分; 2、承担过省级有关溢油应急科研项目,每项得 1 分,最高 3 | ||||
分; | ||||
3、溢油应急相关课题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每项得 1 分,最高 3 | ||||
3 | 投标人业绩 | 分; 4、提供溢油遥感监测、溢油漂移预测、油品鉴定、海洋水文气象数据平台等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项得 0.5 分,最高 得 2 分。 (以上须为投标人自有,投标人下设机构或子公司所有均视为 | 20 | |
“投标人自有”,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 | ||||
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条件即可获得相应分数。) | ||||
技术部分(60分) | ||||
考察投标人对本项目进度安排的合理性与及时性。 | ||||
提供了内容详实、表述清晰的进度安排,贴合需求、阐述分析 | ||||
准确,完全满足招标要求,可操作性、针对性强,得 6 分; | ||||
4 | 项目进度安排 | 提供了内容基本完整的进度安排,进行了阐述分析,但细节有待完善,进度安排基本合理、可行,得 4 分; 提供了简单的进度安排,缺乏阐述分析,得 3 分; 提供的进度安排有明显缺陷,难以保障项目实施,得 1 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得 0 分。 | 6 | |
5 |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骨干 | 1、项目负责人承担或参与过省级以上溢油应急相关项目,每项得 1 分,最高 5 分; 2、项目团队须具备环境科学与工程、海洋科学、计算机、海事管理、船舶海洋工程等相关专业人才,拥有上述 5 项专业人 才,得 3 分;拥有上述 3-4 项专业人才,得 2 分;拥有 1-2 项 专业人才的,得 1 分;没有上述专业人才的,得 0 分。专业人 才指获得过相关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或从事该专业工作 3 年及 | 8 | |
以上。 | ||||
(须提供人员简历等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
6 | 渤海海域不明来源油污海上调查方案 | 投标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渤海海域不明来源油污海上调查的内容及要求,针对性进行方案设计。 提供了内容详实、表述清晰的方案,方案贴合需求、阐述分析准确,完全满足招标要求,可操作性、针对性强,得 12 分;提供了内容基本完整的方案,进行了阐述分析,但细节有待完善,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得 10 分; 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方案,部分符合需求,得 7 分; 提供了简单的方案内容,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得 4 分;提 供的方案有明显缺陷,难以保障方案实施,得 2 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得 0 分。 | 12 | |
7 | 不明海上油污预警和风险评估可视化模块开发方案 | 投标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渤海海域不明海上油污预警和风险评估可视化模块开发的内容及要求,针对性进行方案设计。提供了内容详实、表述清晰的方案,方案贴合需求、阐述分析准确,完全满足招标要求,可操作性、针对性强,得 12 分; 提供了内容基本完整的方案,进行了阐述分析,但细节有待完善,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得 10 分; 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方案,部分符合需求,得 7 分; 提供了简单的方案内容,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得 4 分;提 供的方案有明显缺陷,难以保障方案实施,得 2 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得 0 分。 | 12 | |
8 | 不明海上油污生态损害评估可视化模块开发方案 | 投标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不明海上油污生态损害评估可视化模块开发的内容及要求,针对性进行方案设计。 提供了内容详实、表述清晰的方案,方案贴合需求、阐述分析准确,完全满足招标要求,可操作性、针对性强,得 10 分;提供了内容基本完整的方案,进行了阐述分析,但细节有待完善,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得 8 分; 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方案,部分符合需求,得 6 分; 提供了简单的方案内容,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得 4 分;提 供的方案有明显缺陷,难以保障方案实施,得 2 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得 0 分。 | 10 | |
9 | 渤海不明油污监视监测及预警预测系统业务化试运行方案 | 投标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渤海不明油污监视监测及预警预测系统业务化试运行内容及要求,针对性进行方案设计。 提供了内容详实、表述清晰的方案,方案贴合需求、阐述分析准确,完全满足招标要求,可操作性、针对性强,得 12 分;提供了内容基本完整的方案,进行了阐述分析,但细节有待完善,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得 10 分; 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方案,部分符合需求,得 7 分; 提供了简单的方案内容,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得 4 分;提 供的方案有明显缺陷,难以保障方案实施,得 2 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得 0 分。 | 12 |
致: (招标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招标采购的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 ,签字代表 (全 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
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3. 技术需求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不适用);
7. 招标服务费承诺函(不适用);
8. 资格证明文件;
9. 详细的技术/服务响应及售后服务方案;
10. 其他。我方xxxx:
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贵方提供要求的和必要的真实情况和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如果在该项目招标过程中或者在获得中标后,采购人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方在该项目的投标中所报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方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如果我方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我方收到的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我方承担;本段承诺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段承诺均为我方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对我方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投标总价为 (注明币种),(用文字和 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己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遗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日 。
5. 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我方是所提供服务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已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41
招标编号:
产品/服务名称 | 报价方式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备注 |
渤海不明来源油污监视监测项目 | 服务总价 | 大写:小写: |
注:此表应按投标人需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提交,以便在开标时使用。
(1) 投标总价须填写无条件折扣后的总价,不得填写除价格外的任何其他优惠。
(2) 有条件折扣不得填写,评标时也不予考虑。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单价(万元) | 合计(万元) | 备注 |
总计 |
注:1. 分项报价表中总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一致。
2.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 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展表格细项。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差说明 |
注:1.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书”中的技术要求应答,回答应以“满足”或“不满足”等明示承诺开始,列出所投产品或服务的具体应答,并辅以详细解释。除“满足”项目外,必须在偏差说明一栏中对偏差予以详细说明。
2. 投标人可根据其投标内容进一步细化上述表格,并可增添其它表格或说明以便进一步明确投标内容。
3. 我单位确认,除以上“偏差说明”栏中列明的偏差外,我单位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技术条款。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 偏差说明 |
注:1.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的要求应答,回答应以“满足”或“不满足”等明示承诺开始,并辅以详细解释。除“满足”项目外,必须在偏差说明一栏中对偏差予以详细说明。
2.我单位确认,除以上“偏差说明”栏中列明的偏差外,我单位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
x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注册地址) 的 (某某公司或某某单位) 的在下面签署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 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署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署: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xx):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我单位愿以 (选填: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做出以下承诺:
1. 保证金金额(大写) 元;
2. 我单位做出以下任何一种事实,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自投标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或
(2) 在收到中标通知后 30 天内未能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函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
(3)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期限提交履约保证金;或
(4)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期限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3. 保证金自开标之日起生效,直到投标截止时间后 90 个日历日内有效。
4. 我单位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退还的责任,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 单 位 开 户 银 行 为 , 账 号为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贵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文件编号/包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单位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电汇形式向贵司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 A2 号;邮编:100045)支付服务费(中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 24 条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我单位未按上述承诺支付服务费,贵司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并不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我单位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承诺方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承诺日期: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单位名称 | |||||
详细地址 | |||||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
经济类型 | 授权代表 | 职务 | |||
邮政编码 | 电话 | 传真 | |||
单位简介及 机构情况 | |||||
单位优势及 特长 | |||||
单位概况 | 职工总数 | 人 | |||
员工情况 | 高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初级职称 | 技工 | |
人数 | |||||
流动资金 | 万元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x元 | |
银行贷款 | x元 | ||||
固定资产 | 原值 | x元 | 净值 | x元 | |
财务状况 | 收入总额 | 利润总额 | 税后利润 | 负债总额 | |
2018 | |||||
2019 | |||||
2020 | |||||
2021(如 有) | |||||
关联单位 | 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的其它单位 | ||||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其它单位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绩甲方名称 | 履行起止时间 | 采购内容 | 客户联系人及电话 | 业绩证明材料页 码 |
(1)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清单
注: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要求,提供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2)溢油应急相关课题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溢油遥感监测、溢油漂移预测、油品鉴定、海洋水文气象数据平台等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拥有海上调查所必需的水下机器人、多波束声呐、成像声呐以及无人船等设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评标细则提及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有)。
投标人自行编制需求理解和技术方案,须对《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技术和服务要求作出详尽响应。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项目进度安排;
2. 项目团队;
3. 渤海海域不明来源油污海上调查方案;
4. 不明海上油污预警和风险评估可视化模块开发方案;
5. 不明海上油污生态损害评估可视化模块开发方案;
6. 渤海不明油污监视监测及预警预测系统业务化试运行方案。
附 11-1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表
姓名 | 性 别 | 年 龄 | x项目中拟 任岗位 | 职称 | 学位 | 从事专业 | 工作年限 |
注:上述项目组主要人员需按照下表单独列表详细说明,上述人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附 11-2 项目团队人员个人简历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
学位 | 年龄 | 拟任职 | |||
学位(时间、毕业学校、专业)、工作(时间、任职单位、职务)及取得的专业认证情况: | |||||
时间 | 参加过的主要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
注: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