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G2019 0003)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甲醇采购
(招标编号:CG2019 0003)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2019 年 1 月
目 录
关于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甲醇采购的招标公告 3
一、前附表 5
二、投标人须知 7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0
四、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11
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12
六、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12
七、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18
八、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18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0
十、其他事项 20
附件一:投标函 21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2
附件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23
附件四:投标承诺书 24
附件五:投标提问书 25
附件六:答疑纪要 26
关于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甲醇采购的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19 年 1 月 10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浙江越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就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甲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CG20190003
二、招标项目名称: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甲醇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包括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次招标内容为污水处理药剂甲醇,供应污水处理脱氮工程,月供应量约为 900 吨(日均约
30 吨),供应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到 2020 年 2 月 20 日。具体供货时间、数量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由招标人通知。
产品为甲醇,主要指标甲醇(干基)质量分数为 99.9%,外观为澄清、无悬浮物,其它技术指标参照工业用甲醇GB338-2011(一等品)标准。
预算价约为 3132 万元,上限单价:2900 元/吨。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备本项目供货(含运输)的独立法人。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发改委、人民法院等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投标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的时间和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19 年 1 月 18 日 16:00 时截止,由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 1 月 30 日 上午 10 时 30 分。
七、投标地点:xxxxxxxxx 0000 x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 号交易室。八、开标时间:2019 年 1 月 30 日 上午 10 时 30 分。
九、开标地点:xxxxxxxxx 0000 x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 号交易室。十、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凡参加绍兴市柯桥区招标的投标人均需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登记,如未完成投标人信息入库登记,将无法登录进入网上投标系统。具体详见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16 时之前进入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后进入网上投标系统,选择拟投标项目完成本项目网上在线报名。
3、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至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16 时前,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可允许其获取,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提问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详细地点: 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
联 系 人: 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传 真: 0575-85529817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点: xxxxx 0000 x(现代大厦)
联 系 人: 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传 真: 0575-85560088
一、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
1 | 综合说明 | 1.招标项目名称: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甲醇采购 2.招标项目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污水处理药剂甲醇,供应污水处理脱氮工程, 月供应量约为 900 吨(日均约 30 吨),供应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到 2020 年 2 月 20 日。具体供货时间、数量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由招标人通知。 2.2 产品为甲醇,主要指标甲醇(干基)质量分数为 99.9%,外观为澄清、无 悬浮物,其它技术指标参照工业用甲醇GB338-2011(一等品)标准。 3.招标预算价:x 3132 万元 4.招标项目交货地点:xxxxxxxxxxxxxx 0000 x |
2 | 资金来源: 自筹 | |
3 | 投标资格:①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备本项目供货(含运输)的独立法人。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发改委、人民法院等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的投标报名; | |
4 | 投标有效期:90 天(日历天数)(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5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6 | 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不计息):壹佰万元整人民币 | |
7 | 质量要求:合格 | |
8 | 现场勘察: 自行勘察 | |
9 | 供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到 2020 年 2 月 20 日 | |
10 | 招标文件的获取:自公告之日起至 2019 年 1 月 18 日 16:00 时截止,由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 | |
1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9 年 1 月 21 日 16 时前在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提交。注明:投标提问书中需写明投标人名称(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 | |
12 | 招标人书面澄清(答疑)的时间:2019 年 1 月 22 日 16 时前在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回复。 | |
13 |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价格标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正本1份。正本、副本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14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 1 月 30 日上午 10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送达地址:xxxxxxxxx0000 xxxxxxxxxxxxxxxxx0 x交易室。 |
15 | 开标时间:2019 年 1 月 30 日上午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xxxxxxxxx 0000 xxxxxxxxxxxxxxxxx 0 x交易室。 |
16 | 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1.请各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将投标文件递交到xxxxxxxxxxxxxxxx 0 x交易室,并办理签到手续。 |
17 | 样品要求(包括样品内容、数量,样品提供时间、地址等要求): / |
18 | 解释: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
19 | 监管机构: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
20 | 本项目设上限价,上限单价为 2900 元每吨。超过上限单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二、投标人须知
2.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 合格的投标人
凡符合前附表第 3 项要求,有生产(或供应)、服务能力的国内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2.3 联合投标
2.3.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须按前附表的时间要求,在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提问,逾期不再接受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招标人将在答疑回复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答复将在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5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2.5.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2.5.2修改或补充通知将以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或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5.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或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6现场勘察
2.6.1 为使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情况有所了解,投标人自行组织对项目所在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以便获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现场勘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2现场勘察完毕,将认为投标人已了解现场情况,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2.6.3在现场勘察过程中,投标人应承担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如由此导致招标人承担责任的,招标人有权向该投标人行使追偿权。
2.7 招标文件作为报价、评标、定标、签订供货(含安装调试)合同的依据。如有
异议,应在招标答疑时提出。否则,将视作认同。
2.8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9 投标文件的组成与编制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由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标、价格 标共三部分组成。上述投标文件的各部分应装订成册分别单独封装,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按第三章节顺序编制,其他应包括下列内容并按以下顺序编制:
2.9.1 商务标:
2.9.1.1投标函(附件一);
2.9.1.2 投标承诺书(附件四):
2.9.1.3 技术响应性文件,提供产品技术规格说明书。
2.9.1.4 优惠条件(如有);
2.9.1.4.1 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价格、运输、保险、付款条件、售后服务、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优惠。
2.9.1.4.2 当优惠条件涉及“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的各项费用时,必须与投标价格相统一。商务标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
2.9.1.5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2.9.2 价格标
2.9.2.1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附件三);
2.10 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见附件及附表)。招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表格格式,投标人可以自拟。
2.11 投标文件的份数与正副本
2.11.1 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详见前附表第 13 项。正本、副本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11.2 正本、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修改部分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12投标文件的密封
2.12.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价格标、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别用独 立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 “商务标”、 “价格标”、“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字样。密封口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2.12.2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对其后果负责。
2.13 密封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最终文件,投标截止后不再接收补充文件。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询标不包括对投标人遗漏文件的索要。
2.14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原封退回投标人。
2.15 投标有效期
2.15.1投标有效期详见前附表第4项。
2.15.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招标人可以用在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需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他的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标书,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标书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否的规定仍然适用。
2.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可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与撤回,须以书面形式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通知送达招标人。
2.16.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2.16.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标书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日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2.17 投标文件的澄清
2.17.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包括单价分析表,但不接受投标人任何主动的澄清、说明或辩解。有关澄清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署,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的价格或实质性内容。
2.17.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18 投标文件符合性的确定
2.18.1实质上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重大差异或保留。所谓重大差异或保留是指对招标项目的范围、质量、项目的实施与运用产生重大的影响,并对其他按合理价格提交了实质上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18.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重大差异或保留使之符合要求。
2.19错误的修正
2.19.1确定中标候选人前(评标过程中)的修正方法:
评标委员会应对确定为实质上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此类错误的原则如下:
2.19.1.1同一产品出现两种以上不同价格时,取其低的报价核算;
2.19.1.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19.1.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之总和同总额之间不一致时,应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
2.19.2确定中标候选人后的修正方法:
2.19.2.1同一产品出现两种以上不同价格时,取其低的报价核算;
2.19.2.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19.2.3合价之和与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总报价为准,按总报价占调整前的合价之和的比例调整合价,并修改单价;
2.19.2.4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9.3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任何投标人主动提出的对投标报价及单价、合价的调整。
2.19.4投标文件报价,正本与副本不符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开标时,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的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2.19.5按以上原则进行错误修正,调整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2.20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人员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进行初步
审查。如初步审查结果有异议的,交由评标委员会审定(若该项目没有组建评标委员会,则由招标人审定)。
3.1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单独封装,仅需提供正本一份。包括下列内容:
3.1.1营业执照副本(开标时随身携带原件,文件中装订复印件,需盖投标人公章);
3.1.2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文件中装订复印件,需盖投标人公章); 3.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二);
3.1.4全权代表身份证(开标时随身携带原件,文件中装订复印件,需盖投标人公章);
3.1.5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开标时随身携带原件,文件中装订复印件,需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4.1 投标报价及相关要求:
4.1.1本次招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货物价款、运费、装卸费、质 检(自检)、管理、保险、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一切费用。
4.1.2投标人的报价必须是本标书所要求的全部项目投标价的总和,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清单中提供的单价及总额价为依据。
4.1.3各细目单价应报综合单价,包括一切与供货、安装相关的费用。
4.1.4投标人必须填报各项目单项的价款,今后招标量如有增减,其总价款则按实以单项价款调整。
4.1.5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1.6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不得漏填项目,否则当实施合同时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与金额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目费用已包括在价格表的其他项目的单价和金额之中。
4.1.7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要求填写(格式附后,格式不得随意变动,变动者为无效)。
4.3 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货物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制投标文件。
4.4 投标保证金:
4.4.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及交纳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前附表第 5项。
4.4.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
4.4.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4.4.4 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金额详见前附表第 6 项。
4.4.5 中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4.4.5.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4.5.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4.4.5.3对评标定标施加影响,扰乱正常的开标秩序的;
4.4.5.4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4.4.5.5与招标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4.5.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4.4.5.7拒绝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4.4.5.8 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4.6 履约保证金待履行供货(含安装调试)合同完毕后 7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5.1招标原则:
5.1.1 本着“实用、可靠、先进、经济”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结合招标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工作需求进行配置。
5.2招标物品名称、数量、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污水处理药剂甲醇,供应污水处理脱氮工程,月供应量约为 900
吨(日均约 30 吨),供应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到 2020 年 2 月 20 日。具体供货时间、数量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由招标人通知。
5.2.1 产品为甲醇,主要指标甲醇(干基)质量分数为 99.9%,外观为澄清、无悬浮物,其它技术指标参照工业用甲醇 GB338-2011(一等品)标准。
5.2.2 技术条款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工业标准的优质先进产品。
5.2.3 如投标人未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要求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完全同意技术条款的要求。
5.2.4 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后 15 天内向招标人提供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证书, 若中标单位不具备运输资质证书,中标单位可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证书的运输供应商提供,并提供双方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或合同,协议或合同需加盖双方有效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6.1 签订合同:
中标投标人以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标公示为依据,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6.2 合同组成:
6.2.1 本项目的合同文件包括下列附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补充文件),答疑纪要,询标纪要,中标通知书,合同履行中双方就有关问题协商达成的纪要或补充协议,项目技术文件(包括安装图纸、会议纪要、变更联系单等其他技术资料)等。所有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合同主要条款
6.3.1 承包范围:按招标文件内容。
6.3.2 承包方式:
本项目承包方式实行单价非固定,数量按实结算,包质量、包安全、包运输、包装卸的承包方式。
6.3.3 工期要求
6.3.3.1 货物供应时间详见前附表第 9 项。
6.3.3.2 合同供货时间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供货时间可相应顺延。
6.3.3.2.1 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变更而确实影响到供货进度(属中标人组织生产、 运输等失误引起的供货进度滞后由中标人负责)。
6.3.3.2.2 不可抗力因素。
6.3.3.2.3 非中标人原因而确实影响到供货进度的。 除上述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供货时间。
6.3.4 技术要求
6.3.4.1 所有投标的货物、设施必须满足相应标准或使用要求。
6.3.4.2 本项目应遵照国家的有关技术(验收)规程、规范、标准。
6.3.5 质量要求
6.3.5.1 合格,且必须符合本标文第五部分所有条款要求。由于投标人所供产品质 量问题造成损害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6.3.11 培训保修
/
6.3.12 货物的供应
6.3.12.1 按招标文件内容和要求;
6.3.12.2 中标投标人必须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进行货物供应,擅自供应的货物招 标人不予以认可。
6.3.13 货物、安装款的支付
6.3.13.1每月21日至下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按结算周期内双方确认的实际收货 数量一次性付清,付款时间为结算周期后下个月月底前。
6.3.13.2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同时提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应税费)。
6.3.14 招标人职责
6.3.14.1 招标人负责对货物质量、货物安装质量进度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6.3.14.2 组织验收和结算。
6.3.15 中标投标人职责
6.3.15.1 供货前,中标投标人应熟悉现场环境及做好其他各项准备工作,费用由 中标投标人自理。
6.3.15.2 在合同实施中,中标投标人应兑现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
6.3.15.3 中标人在货物供应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中标投标人处理并承担全部 责任。
6.3.15.4 中标投标人必须在约定时间内组织供货,确保如期完成。
6.3.15.5 当具备验收条件时,中标投标人应提前十天将验收报告送至招标人,并 由招标人组织验收。
6.3.15.6 中标投标人的计划进度安排、质量监督、协调管理、安全规范装卸,应 完全接受招标人对本项目的统一管理,完成后将归档技术资料交予招标人。
6.3.16 验收
6.3.16.1 验收以招标文件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安装技术要求为依据。
6.3.16.2由招标人负责按甲醇GB338-2011一等品质量标准规定对每车货物进行质量验收,分析结果作为质量判定与货款结算依据。
6.3.16.3招标人在中标投标人送货后对货物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中标投标人应负责根据合同及招标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扣款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6.3.17 违约责任及奖罚
6.3.17.1 中标单位在药剂质量上存在主观上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情况,一经确认,作退货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在货款支付中予以扣除,同时扣罚全额履约保证金并废止合同。质量检验中发现中标单位主要指标不符合合同规定,一经确认,作退货或扣款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在货款支付中予以扣除,同时对履约保证金按如下规定进行扣罚:合同结算周期内第一次发现,扣罚履约保证金 5%;第二次发现,扣罚履约保证金 10%;第三次发现的,扣罚全额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废止合同。
6.3.17.2 中标单位需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安排送货,未按要求时间到货的,每迟一天扣履约保证金 2000 元,逾期超过 7 天未能履行的,扣罚全额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于供应不及时导致生产中断,并造成影响的,合同结算周期内第一次出现扣罚履约保证金 10%;第二次出现扣罚履约保证金 20%;第三次出现,扣罚全额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废止合同。由此造成对采购方出水水质影响,相应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如果由于招标人原因调整供货计划的,不计赔偿金,中标单位也不作任何赔偿。
6.3.17.3 中标单位运输车辆及货物总重量超过 30 吨在厂区内连接桥通行,结算周期内第一次发现出现扣罚履约保证金 5%,第二次发现扣罚履约保证金 10%,第三次发现扣罚全额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废止合同。
6.3.17.4 中标单位工作人员未按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进行装卸药剂,结算周期内第一次发现扣罚履约保证金 20000 元,第二次出现扣罚履约保证金 50000 元;第三次出现,扣罚全额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废止合同。
6.3.17.5 合同执行中履约保证金扣罚后,中标单位需及时补交,扣款总额超过履约保证金时,超出部分违约金在货款支付时扣除。
6.3.17.6因中标投标人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作违约论处。
6.6.17.7因招标人违约造成终止合同,招标人应退还中标投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支付给中标投标人履约保证金等金额的违约金,但属执行国家行政指令造成的合同终止,不支付违约金。
6.3.18争议解决
6.3.18.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招标人与中标投标人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3.18.2如经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时,可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其中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可按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6.3.18.2.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招标人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6.3.18.2.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4 其他要求:
6.4.1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条例》有关要求,配置容积为30吨甲醇标准罐式专用运输车辆,将甲醇运送至招标人指定的甲醇存放点,并严格按照甲醇装、卸操作规范要求将甲醇药剂卸到招标人指定的甲醇储罐池。
6.4.2运输甲醇的驾驶员必须具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押运员必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并做好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教育与记录。
6.4.3中标单位的甲醇运输车辆在厂内行驶需按招标人要求控制好车重与车速,连接桥通行车辆毛重控制在30吨以内,超重车辆禁止在连接桥通行(送往一、三期药剂车辆需从连接桥过),运输车辆限速在厂区内限速30码以内。
6.4.4中标单位供应的甲醇在车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环境事件,均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进货、卸料过程中对招标人的财产造成损失的,相应的损失由中标单位照价赔偿。
6.4.5中标单位的甲醇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6.4.6中标单位的甲醇运输车运到罐区后要在规定的位置停车,并将静电接地夹与罐体连接导除静电,用导静电软管将槽车卸车口与罐区装卸口连接,靠位差自流卸料。
6.4.7中标单位的甲醇运输车驾驶员、押运员在卸料前要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
6.4.8中标单位的甲醇运输车驾驶员、押运员在卸料过程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
烟、严禁使用移动电话。
6.5 变更:
6.5.1 招标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招标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招标金额的百分之十。
6.5.2 当变更只是招标量增减时,按投标所报的单价进行结算。 6.6 专利权
6.6.1 投标人应承诺保护招标人在使用合同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 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由投标人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7 结算原则
6.7.1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会纪要、中标单位结算折扣率、中国甲醇网行业价格等作为结算依据。
6.7.2 结算单价为非固定价,按月确认。月度结算单价根据卓创资讯网
(xxxx://xxxx.xxxx00.xxx/)查询华东地区甲醇(99.9%)生产厂家(出厂价)月度算术平均价格进行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月度结算单价=华东地区结算当月算术平均价×折扣系数说 明:
1、华东地区结算当月算术平均价:以结算周期内卓创资讯网华东地区甲醇生产厂家(出厂价)月度算术平均值(平均价格)为依据。卓创资讯网登录账号与密码由中标单位负责提供,华东地区甲醇(99.9%)生产厂家(出厂价)月度算术平均价须经双方核定确认。
2、折扣系数(保留三位小数):中标价÷开标前一周卓创资讯网华东地区甲醇
(99.9%)生产厂家(出厂价)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平均价格)。
3、厂家的月度算术平均单价为日历月平均,以此作为结算周期内厂家平均价格,例如:结算周期 2018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 月 20 日,即取 2019 年 1 月份卓创网(出厂价)月平均价格作为依据。
4、结算价格的计算结果保留 2 位小数。
6.8 签订合同时间:根据中标通知书要求
6.9 售后服务要求:
6.9.1 投标人若有其他服务承诺,也将一并执行。
6.9.2 中标投标人必须将公司的服务热线明确告知招标人。
6.10 招标人应当自招标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招标合同副本报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6.11 其他
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七、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7.1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及地点:中标单位需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并负责卸货,供应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0 年 2 月 20 日,具体供货数量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由招标人通知。
7.2中标单位需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安排送货,确保招标人生产所需,如中标单位送货不及时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的,每逾期一天扣罚履约保证金500元,逾期超过7天未能履行的,扣罚全额保证金,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在投标书中予以承诺,否则可作为无效标论处。如果由于招标人原因调整供货计划的,不计赔偿金,中标单位也不作任何赔偿。
八、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8.1 开标:
8.1.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三家及以上的,由招标人组织进行开标。
8.1.2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代表、评委、委托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8.1.3 投标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法人代表参加的,应
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人代表参加的,应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8.1.4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及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8.1.5 开标顺序为:先查验资信证明文件、其次开商务标、最后开价格标。资格
(资信)证明文件或商务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将不再开启价格标。
8.2 评标:
/
8.3 定标方式:
8.3.1具体采取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所需的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甲醇采购项目 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等进行标书制作和报价。
8.3.2以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最低报价出现并列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报价不足3家时,开标终止,重新组织招标。
8.3.3有效报价是指小于或等于招标人上限价的报价,上限单价为2900元每吨。凡 超过招标人上限单价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8.4 定标:按本招标文件“8.3 定标方式”规定确定中标者。
8.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予以废标。
8.5.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8.5.2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人上限价或招标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8.5.3 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8.6 招标人不向投标人解释未中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8.7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经认定属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将视为无效:
8.7.1 投标文件正本或正本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8.7.2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7.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8.7.4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8.7.5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7.6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封装、提交的。
8.7.7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8.7.8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8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
8.9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投标人,并报经柯桥区公管办核准。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前附表第14项。
9.2开标时间:详见前附表第15项。
9.3开标地点:xxxxxxxxxxx0000x, 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号交易厅。
9.4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原封退回投标人。
十、其他事项
10.1 招标活动全过程由柯桥区公证处实施公证。
10.2 本标文未尽事宜,另行以在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形式补充说明,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执行。
10.3 本次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0000-00000000
10.4 凡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均视同对本标文及评标办法的认可,无异议。
招标人: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2 日
附件一:投标函
(招标人):
我单位认真研究了编号为 的关于 的招标文
件,愿意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承担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投标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愿意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所填报的报价承接本招标项目的供货、运
输、装卸、验收等的任务。
2、一旦我单位中标,我们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按业主要求完成货物供应安装、验收并交付使用。
3、我单位同意提供按照招标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和接受不一定按最低价中标。
4、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将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5、除非另行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函将构成约束你我双方的合同。
6、本供货质量承诺为 。
7、我单位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我单位(或公司)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投(中)标资格。
(一)从开标日起到投标有效期满撤回投标;
(二)开标、评标到定标期间发生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
(三)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8、我单位声明:参加招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我方在此声明,我单位没有被发改委、人民法院等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投标人:(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招标人)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唯一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招标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xx)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9 年 月 日
附件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货物名称 | 规格 | 货物综合单价(元/吨) |
甲醇 | ||
报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每吨(¥: 元/吨) | ||
说 明 | 1、报价已包含货物价款、运费、装卸费、质检(自检)、管理、保险、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一切费用。 2、本报价单价为非固定价格,根据实际数量结算。 3、每月 21 日至下月 20 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按结算周期内双方确认的实际收货数量一次性付清,付款时间为 结算周期后下个月月底前 |
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19 年 月 日
附件四:投标承诺书
: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标段 的招标活动,完全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并作如下承诺:
1、所提交的所有资信文件与相关材料内容均真实可靠,如存在
弄虚作假,伪造等情况,一经核实,我公司自愿扣罚全额履约保证约
金并无条件同意招标人取消投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同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及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
2、„„
我公司提供免费维修保养期后的维修保养办法及费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19 年 月 日
附件五:投标提问书
:
我们认真阅读了 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并对投标的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本公司愿意遵守和接受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和条款,恪守信誉、严肃竞标规则,在不改变要求的条件下,对下列容易产生理解上歧义的条款和未明确事项,提请招标人予以澄清解答。
需在投标中澄清、解答的问题:( 可添页)
1、
2、
3、
4、
联系电话: 投标人:( 盖章)
传 真: 经 办 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在研究了 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后,各投标人于 年 月 日 16 时前提交了投标提问书,现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提问和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
一、对各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1、 答: 2、 答:
二、对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如下:
1、
2、
招标人: (盖单位章)招标代理: (盖单位章)
2019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