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采购编号:(详见采购公告)
大英县郪江外国语学校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
询 价 文 件
中国·四川(大英)
大英县郪江外国语学校
四川东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1 年 8 月
目 录
四川东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大英县郪江外国语学校(采购人)委托,拟对 课桌椅 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详见采购公告)。
2.采购项目名称:大英县郪江外国语学校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 。
3.采购人:大英县郪江外国语学校。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东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 15 万元。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
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自 2021 年 8 月 18 日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 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
网络发售,报名时,经办人员应通过邮箱(1304939211 @xx.xxx)提交报名资料扫描件;同时将纸质报名资料邮寄至代理公司。报名资料包括: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写明申请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以上信息若因供应商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盖鲜章。
采购文件提供后不退,询价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要求远程提供采购文件的,我单位也可以远程提供采购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8 月 24 日 10:00(北京时间)。
九、询价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 大英县天平街创新创 业管理中心 4 楼 13 号 。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英县郪江外国语学校通讯地址:大英县民生路 113 号 联 系 人:x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东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英县天平街创新创业管理中心 4 楼 13 号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2021 年 8 月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采购采取邀请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
2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15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3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15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询价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 (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 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
4 | 联合体 | 不允许联合体 |
5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xx。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 |
6 | 采购扶持政策(注:本采购项目是否适用于所列相关政策,由评审委根据评审项目的具体情况而确定(若不属 于的,则不作评审要求), |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及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供应商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投标报价产品或服务或工程是否列入此范围并承担相应的投标风险,本条所列文件如与最新发布的文件相抵触的按国家最新发布相关文件为准。) |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促进残疾人就业 参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详见第六章 )。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 2、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参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信息,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3、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 ||
7 | 询价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8 | 询价保证金 | 参照川财采(2020)28号文件,本项目不需缴纳保证金。 |
9 | 履约保证金 | 参照川财采(2020)28号文件,本项目鼓励采购人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金额:采购合同总金额的5%。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大英县金元镇人民政府。(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代收) 开户行: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提供。。 银行账号: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提供。。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注: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非现金方式。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验收后。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 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
10 | 询价文件咨询 |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11 |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2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东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 通知书。 |
13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负责答复。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14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询价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代理负责答复; 对询价过程的质疑由采购代理负责答复;对询价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代理负责答复。 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x 0 x 00 xxxxx:000000 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 疑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
15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大英县国资局。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地址:xxxxxxxxxxx:000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6 | 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如涉及) | 若采购文件涉及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其目的是为了准确清楚说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其意思表示为“参照或相当 于”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其品牌或供应商具有可替代性。 |
17 |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 x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认为有需要,可自行现场考察。 |
18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x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19 |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 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作为评审的依据。招标文件中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时,有时间先后 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如前附表中无相关内容,在保证国家、集体和采购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有利于供应商进 行处理。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20 | 所属行业 | x项目属于家具制造业。 |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 大英县郪江外国语学校 。
2.2 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东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
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询价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询价,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台式电脑。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8 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x项目若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时适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询价,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询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参加询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6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 7 项规定的特定条件。
6.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参加询价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加询价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6.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询价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询价的一切事务。
6.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询价通知书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联合体询价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询价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 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
(一)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后撤回询价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七)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
x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
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注:供应商应当在本项目的响应文件中对上述条款进行全面的响应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实质性要求)。
10.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3.1 报价部分。本次采购报价要求:
(1)报价的最小单位是包。投标人可以对询价文件中的一个包或几个包进行投标(如有的话),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包中的项目全部投报,不得将同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报价,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每包预算控制价投标无效。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3)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询价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4)在一年(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15%。否则,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成交资格。
供应商报价部分按询价文件第六章、第三部分格式制作,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单独递交, 请勿装入响应文件中。以单独递交的报价文件作为评审依据(其他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13.2 资格响应文件。投标人按照第四章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13.3 其他响应部分。投标人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及其他应答,主要是针对询价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以及售后服务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应答。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x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实质性要求)
18.1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报价文件、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三部分,分册装订。报价文件一份原件;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 3 份、其他响应文件一式 3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封面上标注“正本”、
“副本”字样);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询价通知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
18.2 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18.4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7 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18.8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1 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0.2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需用不褪色的签字笔或打印,并加盖。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23.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询价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2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3.5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交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针对此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实质性要求)。
24.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通知可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5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
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3 中小企业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x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x项目采购合同不需要公告。 31.合同备案
x项目采购合同不需要备案。 32.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证明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
(合同另行约定);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上级主管部门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支付方式为:合同另行约定。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参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37.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
38.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询价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15%。
39.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应当提供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社保资金缴纳证明
供应商提供 2021 年以来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资金(五险中的一种或多种)缴纳证明(1、社保部门出具的发票;2、银行缴款凭证(回执或电子凭证或其他);3、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4、其他可以证明供应商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材料;1-4 中的一种或多种)的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提供存在困难的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纳税缴纳证明:
供应商提供 2021 年以来连续 3 个月的纳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印花税等能证明属于单位纳税税种中的一种或多种)证明材料(1、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发票;2、银行缴款凭证(回执或电子凭证或其他);3、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4、有税务部门盖章的零申报纳税申请表、5、其他可以证明供应商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1-5 中的一种或多种)的复印件;免税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提供存在困难的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7)财务状况证明:
①可提供供应商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②也可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③成立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困难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
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④也可提供 2020 以来任意时段的供应商内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
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提供任意时段银行流水。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
(承诺书格式详见格式 1-7);
(10)供应商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承诺书格式详见格式 1-6)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以上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一、技术参数
设备 名称 | 技术指标 | 数量 | 参考图片 | |
桌椅尺寸 | 课桌面:400*600mm,高度:760.730.700.670.640mm 五级可调: 学生椅: 360*380mm,靠背 360*180mm: 椅子高度 440.420.380mm。三级可调 | |||
管件部分 | 所有钢管均采用国家标准高频焊管,周一脚采用 25*50*1.2mm(±0.1mm)矩形管,桌椅侧板升降部分通话螺丝连接,每侧 2 个螺丝,靠背椅弯管采用 20*20*1.2mm(±0.1mm),方形钢管。均采用二氧化碳保护焊,焊接表面平整。 | |||
学生单人单槽桌椅 | 板材 | 课桌面采用 20mm 厚 E1 级三聚氰胺双饰面密度板注塑封边一次成型,长 600,宽 400,板面带笔槽,座板没靠背采用 20mm 厚 E1 级三聚氰胺双饰面密度板注塑封边一次成型,表面采用与桌面同色贴面,圆边 | 1000 张 | |
外观 | 钢材表层处理采用酸洗、磷化、表面除锈、喷涂。涂层均匀牢固,无流挂、气泡等缺陷。 | |||
脚 套 | 脚套采用 PP 工程塑料注塑成型,脚套底部加厚处理并且带防滑功能。 | |||
组 装 | 各连接部位用国标专用止退螺丝、螺母。 | |||
要求 | 所有焊接部位采用二氧化碳保护焊新工艺,焊接表面波纹均匀,焊接处无夹渣、气孔、焊瘤、焊丝咬边和飞溅,保证无脱焊、虚焊、焊穿等现象。保证抗拉压强度不少于 40kg/mm2。表面处理:钢制部件表面经磨光去刺去油去锈、酸洗、磷化处理,流水线静电喷塑。桌面、椅面与钢结构之间采用专用螺钉连接。桌脚、椅脚需使用专用的塑料扣件套脚。课桌椅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环保要求。开标时务必提供升降课桌一套作为样品。 |
二、商务要求
1、签约地点、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
(1)合同签约地点:采购人指定。
(2)交货期限:于 9 月 1 日前完成交货及安装等项目全部内容。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2、付款方式:供货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货物准备并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且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供货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过后无息支付。
3、验收标准:严格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
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4、售后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要求,负责把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并按要求完成安装、摆放等基础工作,与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质保期:产品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内,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支持,在接到用户电话后 6 小时内达到现场。
3、响应时间:所供货物如出现质量问题(如破损、污损、缺失等),自接到采购人退换要求时起 3 日内,应无条件退换。若中标人具有现采场地的,也可提供现采场地供采购人更换货物。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 1-1
(正本/副本)
XX 项目
资格性响应文件
供 应 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 号:
日期 :2021 年 XX 月 XX 日
格式 1-2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XXXX”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询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询价采购、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日 期:XXXX。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格式 1-3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现xxxx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询价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格式 1-4
三、供应商和报价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应按询价通知书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格式 1-5
(招标代理机构):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1、由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每个联合体成员都应按“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格式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并附有关证明。
2、招标文件中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不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格式 1-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 ”( 项目名称) 项目( 招标编号: )(包号: ) 采购活动中,已认真阅读并认知了关于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方面的规定要求,在此我单位声明并承诺如下:
1、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单位注册不满三年的,按实计算),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情况为: (填写“具有”或 “ 不 具 有” ) 行 贿 犯罪 记 录 ; 我 单 位 的现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要 负 责人 姓 名为: ,身份证号: 。
2、如若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我单位承担如下:
1)中标(成交)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成交)无效;
2)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承担的处理;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承担的相关处罚;
3、其他未尽事项按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格式 1-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 (编号)采购项目的投标人,xxxx:
1、在参与本次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2、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
3、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
4、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的失信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格式 1-8
本公司参与“ (项目名称 )” (编号)项目的投标,现xxxx:
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招标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及评标专家等行贿。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格式 1-9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格式 2-1
封面:
(正本/副本)
XX 项目
其他响应文件
供 应 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 号:
时间:2021 年 XX 月 XX 日
格式 2-2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询价通知书(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询价通知书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XX 份,用于询价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询价,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询价通知书规定起算之日起 XX 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联系电话:XXX传 真: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格式 2-3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格式 2-4
序 号 | 包号 | 产品名称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格式 2-5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1 | ||
2 | ||
3 | ||
4 |
注意:供应商必须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格式 2-8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 XXXX
格式 2-9
采购编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 期:XXX
格式 2-10
x公司(或联合体)xxxx,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或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格式 2-11
x单位郑重声明,参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XXXX 单位的 XXXX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格式 2-12
格式自拟
第三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格式 3-1
XX 项目
报价文件
供 应 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 号:
日期 :2021 年 XX 月 XX 日
格式 3-2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第 XX 包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 | 备注 |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摆放、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格式 3-3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第 XX 包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
注:1、供应商应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部长令第 74 号)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1.询价程序
1.1 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1.2 资格审查。
1.3 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当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1.4 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
1.5 审查结束后询价小组对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所递交的报价进行开启。
1.6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询价采购单位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1.7 询价小组编写评审报告。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1.8 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9 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2.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2.1 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和停止评审。
2.1.1 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询价办法和评审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询价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询价通知书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询价通知书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询价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审查。
2.2.1 本项目需要询价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2 询价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询价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
2.2.3 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3 询价。
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4 询价报价。
2.4.1 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对符合询价要求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开启。
2.4.2 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5 复核。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6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询价小组复核结束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7 现场复核
2.7.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询价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询价通知书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询价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询价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询价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询价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询价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询价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询价小组已经出具询价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8 出具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等;
(五)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9 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2.10 供应商资格审查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为依据,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询价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其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
2.11 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或注明。
2.12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xx。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13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询价小组会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4 供应商现场报价,应当在评审室外填写报价单,必须按照报价表格式完整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密封递交现场监督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
递交询价小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单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2.15 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不得串通。发现供应商存在串通的,询价小组应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16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3.评审纪律
3.1 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3.2 评审过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询价过程和结果。
3.3 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 询价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xx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合同编号:XXX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 年 XXX 月 XXX 日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询价通知书》、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随机配件 | 交货期 | 资金来源(万元) | |||
预 算内 | 预 算外 | 自 筹 | 其 他 |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 元,即 RMB¥XXX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 标准,以及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XXX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
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 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X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XXX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XXX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XXX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询价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 XXX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XXX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计算款额¥XXX 元,人民币大写:XXX 元整)后的 XXX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XXX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XXX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XXX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款项:¥XXX 元,人民币大写 XXX 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XXX 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XXX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XXX 元,人民币大写: XXX 元整。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XXX 小时内响应到场,XXX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XXX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XXX 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XXX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XXX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