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授信服务:翔业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理、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提 供的贷款利率由双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和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 利率。
股票代码:600897 股票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2023-014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方董事xxxxx、xxxxx、xxxxx、xxxxx回避表决;董事xx先生及三位独立董事xxxxx、xxxxx、xxx先生表决同意。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本次与翔业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将有利于公司持续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交易方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业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不存在重大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0 年 5 月与翔业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翔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优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鉴于前次协议即将满三年,公司拟与翔业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本公司与翔业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 000 xxxxx 0000、1303、1307 单元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10 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10、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67.73 亿元,净资产 16.62
亿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6,156.12 万元,净利润 11,906.51 万元,不良资产率与不良贷款率均为零,各项风险管控指标均符合要求。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翔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翔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且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2、结算服务:翔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付款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结算服务收费严格执行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亦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结算费率标准。
3、授信服务:翔业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理、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提供的贷款利率由双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和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4、票据业务:翔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票据类金融服务,包括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相关业务,票据业务相关费率将不高于国内其他银行机构同类产品收费水平。
5、其他金融服务:翔业财务公司将在银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翔业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银行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金融服务金额上限
1、本公司及子公司存入翔业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但不包括来自翔业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金额的 20%原则确定。
2、翔业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
(三)本协议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三年。如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协议,需至少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本协议。
四、近三年与翔业财务公司实际存款、贷款情况
(一)存款情况
公司近三年资金存入翔业财务公司的期末余额、日均余额、最高余额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均未超过协议约定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间 | 期末余额 | 日均余额 | 最高余额 | 最高余额日期 |
2020 年 | 1,959.39 | 1,239.00 | 37,462.17 | 2020 年 8 月 27 日 |
2021 年 | 13,593.06 | 3,776.26 | 21,946.15 | 2021 年 9 月 2 日 |
2022 年 | 1,413.92 | 3,611.48 | 25,687.03 | 2022 年 7 月 3 日 |
(二)贷款情况
贷款类型 | 合同金额 (万元) | 放款金额 (万元) | 放款日 | 结清日期 |
流动资金贷款 | 000 | 000 | 0000 年 8 月 12 日 | 2021 年 1 月 27 日 |
流动资金贷款 | 000 | 000 | 0000 年 1 月 27 日 | 2021 年 6 月 11 日 |
公司近三年向翔业财务公司融入借款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贷款金额均未超过协议约定的综合授信额度上限。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翔业财务公司作为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的金融服务供应商,相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能够通过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更好地满足公司对发挥公司资金规模效益、加速资金xx、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的需求,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此项关联交易能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控制
1、双方应当建立、完善各自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并设立适当的风险隔离措施,保证各自的经营风险不向对方扩散。
2、双方应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及时向对方提供财务报表等有关信息、资料,通知对方各种重大变更事项。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诚信务实”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3、翔业财务公司保证将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不得开展未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业务,不进行非法活动。
4、翔业财务公司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确保本公司及子公司在翔业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及支付需求。如翔业财务公司因各种原因不能支付存款,本公司及子公司有
权从翔业财务公司已经提供给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贷款中抵扣同等的数额,且本公司及子公司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如因翔业财务公司过错发生资金损失,翔业财务公司应全额赔偿本公司及子公司的损失,且本公司及子公司有权利单方终止服务协议,若翔业财务公司无法全额偿还本公司及子公司的损失金额,则差额部分用翔业财务公司发放给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贷款抵补。
七、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xxxxx、xxx先生、xxxxx、xxxxx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借助其专业化金融平台,更好地满足资金需求,降低资金成本,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符合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精神,且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本公司拟与翔业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