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HZWHXX-2023-5
合同编号:HZWHXX-2023-5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服务类)
第一部分合同书
项目名称:杭州文汇学校草地掷球场景观设计制作服务项目
甲方:杭州文汇学校
乙方:中通服慧展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杭州
签订日期:2023 年 3 月 16 日
2023 年 3 月 14 日,甲方通过政采云亚运主题馆服务市场竞价的方式对 杭州文汇 学校草地掷球场景观设计制作服务 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定,中通服慧展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 个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杭州文汇学校(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通服慧展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本项目乙方接受甲方聘请的监理公司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理。乙方接受审计单位对本项目的审计。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招标文件。
1.2 标的
1.2.1 标的名称:杭州文汇学校草地掷球场景观设计制作服务;
1.2.2 标的数量:1 批,详见清单;
1.2.3 标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符合亚组委要求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2,049,269.70¥元。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详见附件清单 | ||
总价 | 2,049,269.70 元 |
大写:人民币贰佰零肆万玖仟贰佰xxxxx角。分项价格:
1.4 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
1.4.1 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支付款项。
(1)合同生效且采购人完成财政资金审批手续,供应商提供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2)各项深化设计通过场馆运行团队审核、景观安装通过场馆验收后,供应商提供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3)供应商完成赛后拆除恢复和清运并提供完整工作成果资料后,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且采购人完成财政资金审批手续、审计(如有)后,供应商提供发
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签证工程量、审计(如有)结果支付剩余价款。
1.4.2 乙方必须做好财务结算工作,每周及时与甲方对帐,对超出合同总价的费用甲方不予接受。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理的监管,接受审计(如有),甲方对乙方未提供的物料、产品不予支付相应价款。
1.4.3 甲方迟延支付乙方款项的,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可以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逾期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1.4.4 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4.5 乙方可以登录: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发起付款申请和提交发票,并可以在线查询支付信息。具体操作指南可以查询该网站文件《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 号)。
1.5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服务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5.2 服务地点:合同专用条款;
1.5.3 服务方式:合同专用条款。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合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的 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20%;迟延履行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
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6.7 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 合同专用条款 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甲方:杭州文汇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xxxxxxxxx 000 x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杭州文汇学校电话:00000000
传真: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营业部开户名称: 杭州文汇学校
开户账号:75182014309888-101032
乙方:中通服慧展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MA2H3G639J
地址:xxxxxxxxxx 000 xxxxxxxxxX x 0000-0000 x、1501-1509室、1605 室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xxx
约定送达地址:xxxxxxxxxx 000 xxxxxxxxx X x 00 x电话: 0571—00000000
传真:
开户银行: 工行杭州钱江世纪城支行开户名称: 中通服慧展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0000 0000 0000 0051 030
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
2.1.3 “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 “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 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
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5.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5.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5.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6 质量保证
2.6.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6.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7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8 合同变更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9 合同转让和分包
2.9.1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9.2 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
2.10 不可抗力
2.10.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0.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0.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0.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1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2.12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3 合同中止、终止
2.13.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3.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4 检验和验收
2.14.1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4.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14.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5 通知和送达
2.15.1 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
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 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5.2 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6.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6.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7 履约保证金
2.17.1 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 2.5%(51200.00 元)的履约保证金;鼓励和支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不得拒收。
2.17.2 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 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 0.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 20%;
2.17.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7.4 甲方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情况减免履约保证金。乙方履约验收评价总分为 100 分的,甲方免收履约保证金;评价总分在 90 分以上的,收取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 1%;评价总分在不满 90 分或者暂无评分的,收取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 1%。
2.17.5 甲方在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18 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2.19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执【 3 】份,乙方执【 3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1 | 乙方应满足杭州亚组委亚运赛事景观布置相关工作要求。 |
2 | 乙方应满足亚运、亚残运场馆景观相关项目的设计、制作与实施服务的整体质 量要求。 |
3 | 供应商应组织一支专门的服务团队,主要架构包括 1 名总协调人(企业领导层担 任)、1 名技术总监及 3 名以上专业人员,专业人员中应至少包括 1 名项目管理人员、1 名设计管理人员和 1 名制作管理人员。并指定总协调人承担供应商的主要协调与联系事务,参与亚组委组织的所有重要会议,不得以工作冲突为由拒绝到场。在项目设计与制作实施过程中,服务团队应能够与服务对象及时沟通,并充分尊重杭州亚运美学要求,配合服务对象完成相关设计、制作、实施和修改工作直至项目完成。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后,供应商须提交 1 份纸质版和 1 份 pdf格式电子版的工作总结报告、现场照片、物料清单等工作成果。 |
4 | 赛时期间,供应商应提供至少 1 名景观主管、2 名景观工作人员的驻场服务。 具体人数以亚组委审批人数为准。 |
5 | 进度要求:乙方应根据杭州亚组委景观工作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否 则构成违约。 |
6 | 前期因工作需要,本项目已经产生了部分景观物料费用,合计 13 万元。该部分 费用按照招标约定,由乙方支付给前期广告公司。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 40%首付款后,于 5 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费用支付给前期广告公司。 |
(本页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署页)
甲方(盖章):杭州文汇学校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乙方(盖章):中通服慧展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