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总则:
1.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标的设备(原装、全新合格的设备)、相关附件、配套设施、税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安装调试、培训、质保等的全部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报价内容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相关费用,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招标文件中凡有“★”标识的内容条款为关键条款,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此作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不可以出现任何负偏离,对这些关键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视为无效投标。加注“▲”的内容为重点评标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对该标识项目按照要求进行真实应答描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本项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投标供应商应该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特性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和投标供应商的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
6.本文的“质保期”是指中标标的物经约定的验收机构完成验收之日起算,截止中标人承诺的期限。
基本需求
项目名称 |
需求科室/部门 |
数量(套) |
多功能麻醉机 |
麻醉科 |
1 |
麻醉监护仪 |
麻醉科 |
1 |
用途:多功能麻醉机用于实施手术患者的全身麻醉和维持患者呼吸的目的;麻醉监护仪用于监测围术期(包括麻醉期间)患者的各重要生理指标。
技术参数:
多功能麻醉机:
1、气源:
1.1、氧气:具备安全保护装置,在供氧压低于252Kpa时报警
具有空气气源及接口,快速充氧范围包含25-75L/min区间;
1.2、流量计:具备电子流量计;氧气、空气的流量通过呼吸机屏幕电子显示;12.1、电子流量计量程包含0.1-15L/min区间;
1.2.2、具备机械流量管,量程包含1-10L/min区间。
2、挥发罐:
2.1、整体设备预留2个挥发罐的位置;
2.2、配备一个七氟醚挥发罐;
2.3、配备的挥发罐具备快速加药器功能。
3、呼吸回路:
3.1、模块化呼吸回路,所有传感器及连接电缆内置在回路内;所有回路模块不用任何工具可以拆卸、安装;
3.2、所有模块可耐受至少130℃高温高压消毒,避免院内交叉感染;
3.3、内置二氧化碳旁路功能,内置冷凝功能,采用物理方式解决回路积水问题;
3.4、智能回路系统,能识别和显示:正在使用呼吸模式以及CO2吸收罐状态。
4:呼吸机:
4.1、气动电控呼吸机,支持中英文界面,外置彩色触摸屏;
4.2、应用范围:新生儿、儿童及成人等所有病人通气。彩色可触摸显示屏幕,当触屏失灵,手动可调;
4.3、用户可选择的全自检或部分自检功能,既能保证安全的使用,又能保证紧急抢救时的快速启动,可无限次跳过自检;
4.4、具备自动检测挥发罐状态功能,提示低压漏气情况;
4.5、具备辅助/控制/支持通气模式,至少具有以下通气模式: VCV、PCV、手动通气、电子PEEP;
4.6、潮气量范围包含以下区间:20-1500ml;
4.7、PEEP范围包含4 到 30 cmH2O区间,具备选择性开关功能。
4.8、具备流量静态以及动态实时自动补偿功能,补偿新鲜气体变化、气体压缩、回路顺应性变化以及小的回路泄漏造成的吸入潮气量和设置潮气量的误差;
4.9、具有防止错误设置功能;
4.10、至少具有三种工作模式,包括以下模式:通气模式、待机模式和心脏手术模式;
4.11、具备被动排污模式。
5、数字和波形监测
5.1、监测参数至少包含一下内容:吸入氧、笑气或空气流量、呼吸频率、潮气量、分钟通气量、气道压(峰压、平台压、平均压、PEEP);
5.2、实时压力时间、流速时间呼吸波形描记并同屏显示;
5.3、潮气量监测范围包括5 到1500ml区间。
5.4、具备报警功能,当以下事项达到预警值时,发出报警;氧浓度、低驱动压、气道压、潮气量、分钟通气量、窒息等。
6、传感器
6.1、具有韧钢抗变型加热流量传感器,可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
6.2、高精度流量传感器,最小潮气量监测值<5ml;
6.3、吸入和呼出端双高精度流量传感器,保证流量自动实时补偿,流量补偿包括范围100 ml/ min-15 l/min区间。
7、配置要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麻醉机主机 |
1 |
2 |
用户手册 |
1 |
3 |
氧、空双气源(接口) |
1 |
4 |
备用氧接口 (接口) |
1 |
5 |
氧气驱动 |
1 |
6 |
中国制式电源及电源插座 |
1 |
7 |
隔离变压器 |
1 |
8 |
手动皮囊支臂 |
1 |
9 |
排污系统 |
1 |
10 |
钠石灰罐组件 |
1 |
11 |
压力控制模式 |
1 |
12 |
柒氟醚蒸发罐 |
1 |
13 |
氧气和空气的气体管路, |
1 |
麻醉监护仪:
主机部分:
1、具有≥12寸医用级彩色触摸液晶显示器,一键操作模式:触屏/旋钮快捷键。
2、内置插件插槽,所有监测参数插件可直接插入,且支持热插拔操作。
3、标准配置网络接口,可支持多种网络协议。
4、采用组合参数插件与单参数插件复合设计,开机状态下可灵活组合装卸,运作互不干扰。
5、具有心电、无创血压、双有创血压,血氧饱和度、体温、O2及麻醉气体、二氧化碳监测,手术体积描记指数。
6、同屏显示波形通道数 6,参数窗口 16。
7、具有声、光多种报警功能,多种报警限设置方式。
8、具有药物计算、血流动力学计算、心排量计算、麻醉药物成分计算功能。
9、内置锂电池,续航时间 ≥ 2.0小时。
心电监测:
心电导联:3/5/6/10导联心电监测,支持6/10根导联同步采集12导联心电波形。
支持同屏显示同步12导联心电图,并可自动生成12导心电报告。同步多导联心律失常分析。
可对房颤进行自动识别、分析及报警。
具有急性心肌缺血预测评分系统。
14、四级ECG滤波方式:诊断滤波 0.05-150 Hz 、监护滤波 0.05 -32 Hz ;
适中滤波 0.05-22 Hz 、 最大滤波 5-25 Hz 。
15、心率测量范围:20-300 次/分,扫描速度:6.25 / 12.5 / 25 / 50 毫米/秒。测量ST段所需的ISO等电位点、J点及J后点均可调节,ST段测量功能可用于新生儿、儿童及成人。
16、起搏器监测功能:单腔或双腔。
气体监测:
氧气测量技术:采用顺磁氧技术,无需氧电池支持。
二氧化碳/吸入性麻醉气体/氧化亚氮测量技术:红外光技术。可自动识别、分析5种吸入性麻醉气体及O2、CO2、N2O共计8种气体的实时吸入/呼出浓度,并提供实时MAC值及具有年龄特异性MACage值。
呼吸回路中混合3种不同成分的吸入性麻醉气体时,设备即刻报警。
20、水-气分离技术,隔离水蒸气、细菌和灰尘,精准测量的同时并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手术体积描计指数监测:
21、通过监测血氧脉冲波形振幅和脉冲间隔双信号,分析并转换得出能反映全麻术中镇痛效果的手术体积描计指数数值。
网络功能:
具备单机联网功能,支持与心电管理系统(如:MUSE系统)的双向通讯、存储、查看及打印输出等功能。
配置要求:
配置单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监护仪主机 |
1 |
2 |
血流动力学监测模块 |
1 |
3 |
3/5 导联 ECG 监护电缆 |
1 |
4 |
导联线组,5 导联,夹式 |
1 |
5 |
空气软管,NIBP,成人型,儿童型 |
(各)1 |
6 |
成人型,儿童型,双管路 |
(各)1 |
7 |
血氧探头转接电缆 |
1 |
8 |
血氧探头(成人型、儿童型) |
(各)1 |
9 |
双有创电缆 |
1 |
10 |
双路温度监护电缆 |
1 |
11 |
腔内探头成人型 |
1 |
12 |
麻醉气体模块 |
1 |
13 |
集水器 |
5 |
14 |
一次性麻醉气体采样线 |
5 |
15 |
T 型适配器 |
1 |
商务要求:
1.交货及安装、验收要求
1.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交货期: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 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1.3中标供应商须保证中标后所提供的设备为原装、全新合格的产品。
1.4中标供应商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安装调试所需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同时提供培训服务,必须保证需求科室操作人员融会贯通,培训所需费用全部包含在总报价内。
1.5验收方式:按《小榄镇镇属医院医疗项目采购和验收管理规定》。
★1.6若标的为进口产品,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产品销售授权书。
若标的境内生产产品,投标供应商须要在投标文件做出具承诺函,该承诺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承诺中标后须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供设备制造厂商开具并盖章的合法有效的授权函原件(盖鲜章)、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盖鲜章)。
2.售后服务要求
2.1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并附有售后服务能力说明。
2.2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设备原厂质保(设备原厂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至少为 2年。
2.3在售后期内,中标供应商在接到用户的维修通知,响应时间为半小时内,工程师到达现场时间为4小时内,排除故障时限为到达现场后8小时内。
2.4如果产品故障在检修12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中标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产品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直至故障产品修复。
3.付款方式
★3.1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合同设备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凭:
(1)合同;
(2)验收调试合格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3)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
★3.2具体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合同总金额的20%款项,同时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同金额的收款收据;中标供应商按合同协议时间提供设备,并经协议规定的验收机构书面确认验收合格后,开具全额发票,采购人确认发票无误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合同总金额的5%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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