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闽南理工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协议书
甲方:闽南理工学院 学院乙方: 实习单位
丙方: 学生 身份证号码:
为加强对学生校外实习管理,确保实习的顺利进行,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圆满地完成实习任务,经过叁方友好协商,就学生在校外实习的安全,闽南理工学院 学院的实习学生和 实习单位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在学生参加实习前,对其进行交通安全、生产安全、人身安全、保密安全等教育。
2、在实习期间,指定相应的指导教师了解学生实习情况,与实习单位进行协调沟通,进一步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相关实习的指导。
二、乙方责任
1、按《闽南理工学院实习管理工作规定》的要求,代甲方实施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
2、负责对丙方实施岗前培训和实习期间生产安全、人身安全及规章制度等教育。
3、负责丙方在实习期间出现意外的妥善处理和安置。如果是乙方原因,由乙方负责,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将积极配合丙方或乙方进行意外事故处理。
三、丙方责任
1、丙方在参加实习前,应认真学习《闽南理工学院实习管理工作规定》、《闽南理工学院学生毕业实习管理规定》和《闽南理工学院实习手册》,并书面向甲方请示,办理相关手续,在甲方的允许下,方能离开学校。
2、听从乙方选派人员的指导,服从管理,接受指导教师对实习情况不定期的检查以及进行各项安全教育。
3、在实习期间,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认真履行各项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学校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一切在实习指导教师指导之下工作,严禁盲目擅动,严禁违规操作,增加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4、在实习期内,由学校统一安排实习单位的学生,由于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甲方将尽力协助丙方共同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但甲方无需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丙方自主选择实习单位或分散实习的,如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的由丙方自己负责。
5、如果丙方因违反本协议以及学校、用人单位的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条例、操作规
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6、丙方在实习期间,确需中途离开单位或终止工作,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征得所在学院的同意后,并跟实习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丙方承担。
7、在工作的时间内严禁丙方外出游玩,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做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确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发生;严禁一切危险、违法活动;严禁进网吧、歌厅等与学生身份不符的场所,谨慎交友,注意自身防范。
四、其它约定
1、学生实习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学生正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后,其当事行为,均由学生负责。
3、本协议未尽事宜,待叁方另行协商解决。
4、本协议经叁方签订后生效,有效期至实习结束返校为止。
5、本协议一式三份,叁方各执一份。
甲 方:闽南理工学院 (学院盖章) 学院
代表签字:
乙 方: (单位公章)
指导教师签字:
丙 方(学生)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