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QYXLPS-〔2022-11-01〕
2022 年汪家寨镇沙坝场村农田灌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CQYXLPS-〔2022-11-01〕
采购人: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2022 年 11
目 录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53
项目概况
2022 年汪家寨镇沙坝场村农田灌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
州省·六盘水市)网上获取(xxxx://xxxx.xxxxx.xxx.xx/)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2022 年汪家寨镇沙坝场村农田灌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CQYXLPS-〔2022-11-01〕
3、项目序列号:/
4、项目联系人:xxx
0、项目联系电话:00000000000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主要内容
1、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水泵房建设(修建长 5 米、宽 4 米、高 3 米砖混结构泵房一座)、蓄水池建设(修建
容量 100 立方蓄水池 2 个,200 立方米蓄水池 1 个,全部采用钢筋混凝土材质)、管道安装施工(进水主管
道安装施工,总长 1600 米。出水主管道施工,总长 2300 米。引水管道施工,总长 14000 米。)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采购数量:1 批。
(3)采购预算:1000000.00 元。
(4)最高限价:1000000.00 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竞争磋商文件。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全部工作任务并验收合格。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自行踏勘。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符合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供应商所在地行政有关部门已暂缓颁发新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暂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续期的,需提供行政有关部门已暂缓颁发新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暂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续期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2 年 11 月 15 日 00:00:00 至 2022 年 11 月 22 日 23:55: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2)购买采购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网上获取。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点击网页右侧“交易平台入口”,选择“新交易平台登录 2022 年版”,凭数字证书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 EGP 格式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规定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将被拒绝。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成功注册企业诚信库并绑定 CA 证书的,仍登录不上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联系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工作人员将企业信息及 CA 证书信息下发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在左侧菜单‘系统功能’‘组件下载’下载磋商企业操作手册及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根据操作手册进行参与磋商活动。
(4)采购文件售价: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磋商保证金额(元):5000 元
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2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电子保函的供应商可选择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线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平台申请开具磋商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磋商(磋商时,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入账清单及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贵州银行六盘水凉都支行账 号: 0802001200000507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 年 11 月 25 日 9:30:0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2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以加密电子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为准。逾期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说明:供应商需在加密电子磋商文件上传截至时间前使用《贵州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如未上传至交易平台,供应商将无法参与磋商解密环节。(注:
各供应商自行在 40 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超过时限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解密完成后供应商应自行在磋
商记录表电子签章确认,若在 20 分钟内未签章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认可磋商结果。如磋商过程中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2. 磋商保证金额(元):5000 元
3.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2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可选择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线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平台申请开具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投标(开标时,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入账清单及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贵州银行六盘水凉都支行账 号: 0802001200000507
5.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企业自行在 40 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超过时限的按无效标处理;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应自行在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确认,若在 20 分钟内未签章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认可开标结果。如开标过程中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6.各投标人请及时查看 CA 证书有效期,若临到期,请在招标文件下载前办理续期,避免出现因续期问题导致 CA 锁 key 值变化而无法参与投标.
7.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已落实
8.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
9.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QQ 群 :659313445 群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22 版)交易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名称: 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六盘水办事处项目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1.合格供应商的范围:
A 说 明
1.1 具有相关产品或服务或供货能力的国内服务商或生产商。
1.2 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加磋商。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4 未在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5 特殊要求见第三章和第五章。
1.6 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1.7 单位负责人与单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8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第一章所指的采购人。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采购方”系指采购人。
2.4 “响应方”系指向采购方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5 “买方” 的定义同“采购方”。
2.6 “卖方”的定义同“响应方”。
2.7 “供应商”的定义同“响应方”。
2.8 “货物”系指卖方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9 “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磋商费用:
3.1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关。
4.采购人提供的钟山区政府采购计划书反映,批准的采购预算 1000000.00 元。
5.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磋商程序和评定成交标准第四章:磋商原则及磋商纪律
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第六章:商务要求
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6.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7.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
7.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传真、电报形式通知采购方,但通知不得迟于磋商日期 5 个工作日前使采购方收到。采购方应用书面、传真、电报作出答复。
8.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8.1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 5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个工作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2 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方有约束力(因交易系统原因,供应商须自行在相关系统上查询)。
D 响应文件编制说明
9.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响应文件及磋商和采购人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9.2 除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一)报价函
(二)报价一览表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符合性审查
(五)其他资料
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 3:监狱企业声明函
(六)技术及商务因素评审资料 11.响应文件格式:
11.1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响应书、报价一览表等内容。
12. 响应报价:
12.1 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格式及采购文件要求,填写响应服务的总价。如果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有出入,以大写金额为准。
13. 响应货币:
13.1 响应方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14. 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14.1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 采购文件响应必须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或其他证明资料:
15.1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或承包的相关参数和商务条件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或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并须提供:
(1)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一份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正常使用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或建设工程要求的详细清单与建设内容,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等;
16. 保证金
16.1 递交的磋商保证金需满足下列要求: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电子保函的供应商可选择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线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平台申请开具磋商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参与)(竞争性磋商会议开始时,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入账清单及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磋商保证金金额:¥5000.00 元(人民币伍仟元整)。
一、银行转账
供应商须交保证金到如下经市财政局审核批准的保证金专户。单位名称: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贵州银行六盘水凉都支行账号: 0802001200000507
16.2 保证金交纳注意事项:
16.2.1.为防止围标、串标,供应商(意向买受人)报名通过后需及时从基本户汇出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前到账。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不同银行间资金到账时间上的风险、银行对公账户工作时间、供应商书写错误等原因导致系统回退保证金等情况,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足额到账的,不论任何理由,其响应将不受采购人接受。
16.2.2.未成交人保证金退还:项目评审公示期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符合退款要求的,在公示结束 5个工作日内发起退款申请,供应商自行确认收款账户信息无误,项目负责人确定退款金额,中心财务核退保证金,全程由相关人员在系统中点击完成,保证金退款名单将不再公布。
16.2.3.成交人保证金退还:成交人在与采购人签署了项目承包合同和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项目交易确认书后,采购代理机构按上述流程进行退款。
16.2.4.为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及方便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可以不附磋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具体磋商保证金缴纳信息以银行系统实际到账情况为准。重要提示: (请务必将此信息转达至实际交纳保证金的工作人员)
16.2.4.1.在交纳保证金前,请先在中心交易系统的”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一企业基本信息一 银行账户”下验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号、基本户开户支行号、基本户账户名称”等信息是否正确完善。如果您的基本户开户行是农业银行,请注意查看基本账户号信息是否有区域代码,如果没有,请及时咨询开户银行,并在中心交易系统中变更基本账户号信息。
16.2.4.2.系统生成随机码为 9 位,政府采购类型项目以 CG 开头,工程以 GC 开头。使用银行转账时需在银行系统中的附言、摘要、用途、备注等处必须且只能填写保证金随机码。注意:随机码中间或随机码与补充文字内容中间不能有其他字符或者空格存在,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不支持第三方支付及结算卡转账.
16.2.4.3.为确保您保证金交纳成功,建议您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 2 个工作日的 16:00 时前完成保证金交纳。如交纳成功后,您可在中心交易系统打印保证金收据。
16.3.电子保函
16.3.1 采用电子保函的按如下要求递交:
16.3.1 选择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可通过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线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平台申请开具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投标,开标时,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入账清单及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
16.3.2 缴纳保证金前,请先至贵州省统一注册平台自行核 对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如有误请在统一注册平台自行维护,并提交审核。如果您的基本户开户行是农业银行,请注意查看基本账户号信息是否有区域代码,如果没有,请 及时咨询开户银行,并在统一注册平台自行变更基本账户号信息。
16.3.3 如未缴纳保证金或未成功办理保函,投标文件不能上传至交易系统;
16.3.4 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6.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其他方式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签订合同后不按规定的条件供应交付采购内容的;
(7)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7. 响应文件有效期:
17.1 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响应文件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18.响应文件的上传及盖章签署规定:
18.1 响应文件以上传系统版本为准。
18.2 响应文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18.3 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的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18.4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概不接受。 19.响应文件的上传与加密:
响应文件加密:供应商需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至时间前使用《贵州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xxxx://00.00.000.00:0000/xxxx/)。 20.响应文件的上传
20.1.2022 年 11 月 25 日 09:30:00(响应文件以加密电子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为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如未上传至交易平台,将不再接收供应商纸质版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0.2.实行网上解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内,使用 CA 密钥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xxxx://00.00.000.00:0000/xxxx/)对其电子响应文件完成解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满足三家及三家以上时竞争性磋商会议开始继续进行;不足三家时该项目不再继续进行。
20.3.竞争性磋商会议结束前供应商需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一览表签章)界面对磋商记录表进行电子签章。
(竞争性磋商会议结束后供应商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磋商会议开始后,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最
后报价构成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自系统发出 30 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或报价。没有按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竞谈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错过重要信息者,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1.迟交的响应文件:
21.1 采购人将拒绝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响应文件。 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2.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补充、修改。
23.无效响应文件确定原则:
1.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2.最后报价经磋商小组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3.最后报价高于磋商文件载明的财政预算控制价的;
4.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5.供应商有串通参与磋商、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6.供应商相互串通或恶意报价的;
7.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提供虚假资料的;
8.向采购主管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9 拒绝财政及有关部门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其响应文件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1.未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13.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承诺的;
14.违反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24.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确定原则:
24.1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
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5.磋商:
25.1 磋商报价
H 磋商
25.1.1 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完整报价必须包括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所需要的运输费、检验费、咨询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25.1.2 本项目采用 固定总价 进行报价。
25.1.3 本项目共有二次报价,第一次为响应文件内书面报价,第二次为系统报价(即最终承诺报价)。注:(报价超过预算价格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通过系统向所有有效供应商发出最后报价通知,供应商应在 30 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进行最后报价。没有按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按无效响应处理。)
26.磋商小组:
26.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价。
27.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7.1 磋商后,磋商小组将组织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磋商保证金是否已提供,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小写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7.2 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能力。如果确定响应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7.3 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的服务范围和质量,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卖方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27.4 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7.5 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
28.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8.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8.3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印章。
29.对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9.1 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0.保密:
30.1 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上述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30.2 供应商不得干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磋商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成交准则:
31.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 名以上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2.成交通知:
32.1 确定出成交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2.2 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未成交的供应商采取有效的通知方式。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32.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签订合同:
33.1 成交方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中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方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方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3.2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成交方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3.3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确定的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3.4 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将采购合同送至贵州省六盘水市凉都公证处进行公 证,公证处将为本项目采购合同提供免费公证,联系电话:0000-0000000。
34. 除资格性审查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标准进行评审的,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同级财政部门。
35.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处理原则:
36.1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与其签订合同,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也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顺延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与其签订合同;
36.2 采购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3 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7.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的原因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38.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的原因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39.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39. 1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协议确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费用,代理费金额:8000 元。(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J 质疑、投诉
40.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 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0.1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自各采购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40.2 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x)并加盖单位公章。若质疑函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的,应当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允许其办理质疑事项的特别授权。
40.3 质疑应当以质疑函的形式书面提出,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采购项目编号;
(3)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以及合法有效的证据;
(4)质疑人参加了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如报名回执等);
(5)提起质疑的日期。
40.4 质疑函及有关材料是外文的,质疑人应当提供中文简体字译本,并按照要求签署和盖章。
40.5 质疑函原件可采取当面递交或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质疑提起日期应当以邮寄件上的戳记日期、邮政快递件上的戳记日期或非邮政快递件上的签注之日起计算,受理日期则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起算。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质疑函的,质疑人需在邮寄或快递发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收件单位,并提供邮寄件、快递件的有效查询方式。
40.6 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1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代理机构只能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供应商向其提出的询问或质疑作出答复。
41.投诉
41.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 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1.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 7 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41.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41.4 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1.5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质疑函送到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通信地址:采购人: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镇人民政府;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接收质疑函的邮政编码:553000。
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黄土坡社区海鑫广场 1 单位元 1839 室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接收质疑函的邮政编码:553000。
后附质疑函格式:
接收《 质疑函》的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书面纸质质疑函接收单位名称: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单位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黄土坡社区海鑫广场 1 单位元 1839 室联系人姓名:xxx
联系人电话:00000000000
联系邮箱:0000000000@xx.xxxxxxx:553000
单位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42.法律责任: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1 节能产品: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有一项得 0.3 分;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超过 2 分。
1.2 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
州、青海)的所供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所供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资金的 50%加以确定,若实行分品目采购的,可以以品目为单位计算。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1 中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1.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1.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1.3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2.1.4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
2.2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3%的扣除(工程项目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 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的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4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价格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5 小型、微型企业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磋商时,提供相关证明,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磋商。
3.1 监狱企业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价格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磋商。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在政府果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1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条件
4.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价格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磋商。
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必须使用国产密码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8.《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10.《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
19 号)。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
采购标的需满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三、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1节能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发布的品目清单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 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所供主产品:提供所供产品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省份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1 小型、微型企业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才能按价格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磋商。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和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1 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才能按价格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磋商。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4.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才能按价格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磋商。
M 验收方式
验收方式:由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若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要求部位,提出整改意见后在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镇人民政府要求的合理整改时间内完成对不合格部位进行的整改和完善后重新提起验收并验收完成为最终完成。
1.磋商小组的组成:贵州省综合专家库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2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
2.磋商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开始;
3.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核验参加磋商会议的供应商的文件上传情况同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
4.公布检查结果;
5.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体审查各供应商资格,资格审查内容如下表: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审查内容 | 合格条件 | |
1 | 供应商代表身份 | 若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若是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 |
2 |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是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企业营业执照)。 提交复印件或扫描件,正本或副本均可,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2022 年 1 月至今任 意 3 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出具基本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提交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按格式文本要求填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具有依法免税或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相关的纳税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2022 年至今任意 1 个月供应商社保缴纳证明。提交复印件 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内容提供“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按格式文本要求填制。 |
供应商信用信息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时间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至磋商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须体现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下载信用报告或查询截图,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资格证明文件。 提供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 |
3 | 中小企业审查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提供声明函,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
4 | 特殊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供应商所在地行政有关部门已暂缓颁发新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暂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续期的,需提供行政有关部门已暂缓颁发新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暂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续期的相关证明材料) 。 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
5 | 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完全响应第五、六章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的工程量清单和商务要求。 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
注: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合格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均可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以书面说明的形式出具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原因及理由。
1、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审因素及分值 | 内 容 | 备注 |
1 | 价格因素(30 分) | 价格因素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作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因素得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因素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因素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最后磋商报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价格折扣条件的,其最后磋商报价为按最后报价扣除 3%后的价格。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 6 分 | 注:本项内容含以下要求: (1) 施工顺序安排科学合理,施工准备与施工资源计划配置合理; (2) 对各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均有工艺描述,并且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现行 “规范”和现场实际情况; (3)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和重点难点分析到位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 是否有满足工程特殊技术需要的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措施; (5) 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 是否建立健全了图纸审查、技术交底、材料核验、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技术档案等一整套技术管理制度。 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工程重点难点指导性、针对性强,施工部署全面的得 6~3 分; 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工程重点难点指导性、针对性一般得 2.9~1.5 分; 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工程重点难点指导性、针对性基本合理得 1.4~0 分; |
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 6 分 | (1) 质量保证目标明确,分解施工质量控制目标,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体系; (2) 科学确定分项工程质量控制点,落实其质量控制措施; (3) 跟踪监控施工质量,分析施工质量变化状况; (4) 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检查监督机构健全并有有效的控制措施和手段,保证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满足施工技术规范、编制要求且针对性好的得 6~3 分; 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满足施工技术规范、编制要求且针对性一般的得 2.9~1.5 分 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满足施工技术规范、编制要求的得 1.4~0 分; | |
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及保证措施 | 5 分 | (1)各项工程之间的逻辑关系正确合理,有起始点和先后顺序。 (2)组织措施、合同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信息管理措施全面、可行; (3)有具体的施工进度计划,标注各专业工程进度的横道图或网络图准确、清楚、合理,符合实际施工进度要求,各专业工程施工配合明确、科学。 施工总进度严格按响应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清晰、合理,并能指导施工且针对性好的得 5~3 分; 施工总进度按磋商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合理,但针对性一般的得 2.9~1.5 分 施工总进度符合磋商工期要求,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基本合理,但缺乏针对性的得 1.4~0 分 | |
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 6 分 | (1)安全组织措施完善、可行,安全教育内容完备、检查形式和内容完备、检查方法科学可行。 (2)安全技术措施贯彻至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内容完备、切实可行; (3)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 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合理、先进、针对性好的得 6~3 分; 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合理但针对性一般的得 2.9~1.5 分 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有基本具体、可行的安全施工实施保证措施的得 1.4~0 分 | |
xx施工及施工环保措施 | 5 分 | (1)xx施工措施编制内容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措施能确保建立xx施工现场; (2)能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粉尘、噪声、废气、废水、污水等对环境的污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是否有全面、具体、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扬尘防止措施。 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xx施工保证措施且合理、先进、针对性好的得 5~2.5 分; 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xx施工保证措施且合理、先进、针对性一般的 2.4~1.5 分; 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xx施工保证措施且合理、先进的得 1.4~0 分; |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 4 分 | 平面布置切合用地现状,生产性、生活性施工设施布置合理,必备的安全、防火和环境保护设施布置合理,道路、水电管网和动力设施布置合理。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合理,针对工程实际的得 4~2 分;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合理的得 1.9~1 分;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基本合理的得 0.9~0 分; | |
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 | 4 分 | 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目标明确、可行、完整,保证措施周密、合理、有针对性。 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目标明确、合理可行、完整,保证措施周密、有针对性的得 4~2 分; 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目标明确、合理可行、完整的得 1.9~1 分;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目标明确、合理可行的得 0.9~0 分; | |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 | 4 分 | 满足工程管理需求、有具体的岗位职责、分工明确。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人员能满足工程管理需求、有具体的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有针对性的得 4~2.5 分;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人员能满足工程管理需求、有具体的岗位职责、分工明确、针对性一般的得 2.4~1.5 分;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人员能满足工程管理需求、有具体的岗位职责、分工明确的得 1.4~0 分; | |
合计 | 40 分 |
2、技术部分
3、商务部分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相关业绩 | 12 分 | 供应商提供自 2019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1 月,水利水 电工程类项目业绩一个得 6 分,本项满分 12 分。(须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
项目经理 | 6 分 | 提供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及 2022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得 6 分;以上证件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注:缺项不得分。 |
技术负责人 | 6 分 | 提供工程系列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及 2022 年 1 月至今任 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得 6 分,以上证件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印章。 注:缺项不得分。 |
其他主要人员 | 6 分 | 主要管理人员中提供:安全员 1 人,附安考证;施工 员 1 人,附岗位证;质量员 1,附岗位证;材料员 1 人, 附岗位证;资料员 1 人,附岗位证,以上人员还须提供 2022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以上人员全部提供得 6 分,缺项不得分,本项满分 6 分。 注:以上证件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
政策性加分 合计 | 节能或环保 (满分 2 分) | 1、对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得 0.5 分, 最高不得超过 2 分。(提供入选节能产品清单或单位入选环保产品清单电脑截图扫描件) |
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身份的磋商主产品(满 分 3 分) |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磋商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磋商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如实行分品目采购的,可以以品目为单位计算 ①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②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青海省、云南省、贵州 省。 | |
合计 | 35 分 |
注:1、技术得分和商务得分的计算:技术得分均为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商务得分为客观评分;
2、供应商综合得分=价格因素得分+技术因素得分+商务因素得分+政策性加分(如有)=105 分。
6.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印章。
7. 进入技术和商务磋商程序的供应商,采用报名顺序的方式确定磋商供应商顺序,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及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说明,分别与进入技术和商务磋商的各供应商就技术、价格、交货日期、产品质量、服务和付款方式等技术和商务条款进行磋商。对技术和商务条件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有重大差异、无资格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出具书面无效原因说明。
8.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向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发出报价通知,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30 分钟),填写好最终承诺报价并提交给磋商小组。最后报价为线上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响应文件并进入最后报价阶段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方可以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磋商后,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最后报价构成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自系统发出 30 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或报价。没有按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错过重要信息者,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磋商小组审查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并依据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附后)等原则计算得出评审价,评审价按如下原则计算:
(1)不满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最后报价;
(2)满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最后报价×(100%-3%)一、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
策。
1.1 节能产品: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
除外),有一项得 0.3 分;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
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超过 2 分。
1.2 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的所供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所供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资金的 50%加以确定,若实行分品目采购的,可以以品目为单位计算。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1 中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1.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1.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1.3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2.1.4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
2.2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3%的扣除(工程项目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2.3 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
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的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4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价格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5 小型、微型企业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磋商时,提供相关证明,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磋商。
3.1 监狱企业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价格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磋商。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在政府果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1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条件
4.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价格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磋商。
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必须使用国产密码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8.《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10.《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
21)19 号)。
注:上述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如供应商同时具备两项及以上的,均只按一项计。
(6)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各政府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属于“节能产品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应当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产品清单”之外采购。
(7)优先采购环保产品。各政府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属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对于同时列入“环保产品清单”和“节能产品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上述优惠政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磋商结束,主持人公布磋商结果。
10.磋商中的注意事项:
(1)磋商时由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实质性变动内容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实质性变动内容为准。
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 名以上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和商务因素。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审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审时,磋商小组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
2、 评审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法令,保护合法权益,做到公正 、公开、公平,遵循竞争、择优的原则。
3、 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由专家和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
4、磋商小组及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公正xx,不询私情,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行为,如有发生,将追究法律责任。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6、评审工作接受六盘水市钟山区财政局的管理和监督。
7、磋商小组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8、 从磋商之日起,至《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止,任何供应商不得与磋商小组、采购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或联系。供应商企图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9、 评审的依据是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响应文件和经磋商小组审核的响应文件的补充资料,而不是其它任何资料。
10、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地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澄清后满足要求的,按有效响应文件接受。但不允许对除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以外的其他内容进行修改。
11、磋商小组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依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就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资质、资信证明文件,以及有关资料,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确认后。并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议,由磋商小组最终评价出成交候选单位。
12、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所有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3、磋商小组对本人的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名确认。
一、采购需求及主要内容:编制要求:
1.清单按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关政策性调整文件并结合供应商自身管理水平自报磋商总价。主材价参考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施工同期六盘水地区的材料信息价格计价及调差,没有的参考当地市场价格。
2 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发布的最高限价。
3.报价应包括成交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相应承担的风险。
4.本项目磋商报价为总价包干,供应商应考虑利润及成本风险。
注:以上内容供应商须全部承诺、全部响应不得存在负偏离,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不得进入下一轮报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022 年汪家寨镇沙坝场村农田灌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清单
1、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全部工作任务并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服务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与行业有关验收规范标准。
4、不产生增量。
5、保修期限为: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进行维保,质保期为一年。
6、采购内容:水泵房建设(修建长 5 米、宽 4 米、高 3 米砖混结构泵房一座)、蓄水池建设(修建容
量 100 立方蓄水池 2 个,200 立方米蓄水池 1 个,全部采用钢筋混凝土材质)、管道安装施工(进水
主管道安装施工,总长 1600 米。出水主管道施工,总长 2300 米。引水管道施工,总长 14000 米。)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如清单与图纸建设内容存在缺陷及问题,以业主单位建设或监理意见为准,因此产生的设计变更或其他问题由业主与施工单位协商处理。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项目启动时,拨付合同总价款的 30%,项目实施完成总进度的 80%后,乙方提交资料,经甲方或监理核实后支付工程总款 60%,项目实施完成后,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经甲方或监理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款 80%,经区级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总款 90%,竣工资料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格的 95%(若审定金额少于合同价的,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按审定金额进行支付,若审定金额超过 100 万元,按 100 万元进行支付,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扣留工程总款的 5%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若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9、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完全响应第六章商务要求的承诺书,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注:上述内容供应商须全部承诺、全部响应,不得有负偏离,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不得参与下一轮报价。
施工合同
采购人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成交供应商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1 工程名称: 2022 年汪家寨镇沙坝场村农田灌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 工程地点: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镇人民政府
1. 3 范围及内容:2022 年汪家寨镇沙坝场村农田灌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包含的全部内容。
1. 4 成交供应商工程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根据采购人要求自行选择供应商。因采购人原因,增加或减少工程范围,则由成交供应商提交变更造价清单提交采购人审核、报批。
1. 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xx施工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成交供应商接采购人进场通知后 60 个日日历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 60 个日.
2.3 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报建设单位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a. 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
b. 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成交供应商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 非成交供应商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 12 小时以上;
d. 因建设单位原因的工期调整;
e. 因建设单位原因无法正常施工。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须满足建设单位的建设标准。
3.2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建设单位的验收和确认.
3.3 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4 成交供应商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承担。
3.5 成交供应商在施工中发生一切质量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第四条 工程价款
4.1 本工程价款以合同金额为准。
4.2 本工程所采购的建筑材料上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要满足图纸及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
4.3 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xx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但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满足采购人的管理要求.工程取电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4 本工程结算单由成交供应商在该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毕,并递交业主进行审核,经采购人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五条 工程款的支付
5.1 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项。
5.2 工程总造价为:
第六条 竣工验收和保修
6.1 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成交供应商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采购人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两份,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竣工材料在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交予采购人.
6.2 成交供应商组织采购人及核验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成交供应商不合格工程部分提出整改意见,成交供应商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如成交供应商通知采购人验收,但采购人未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活动,则工程视为验收合格。
6.3 竣工日期为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采购人、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
6.4 竣工验收通过后,成交供应商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采购人有特定要求的,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6.5 成交供应商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成交供应商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6 保修期限为: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进行维保。
6.7 双方权利与义务
6.7.1. 采购人义务
6.7.1.1 . 遵守法律
采购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成交供应商免于承担因采购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采购人按委托约定向成交供应商发出开工通知。
采购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采购人应协助成交供应商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采购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成交供应商进行设计交底。
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成交供应商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采购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6.7.2.1.1 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根据采购人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6.7.2.1.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为按照合同完成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及按合同约定的临时设施等。
6.7.2.1.3 成交供应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6.7.2.1.4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xx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6.7.2.1.5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成交供应商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成交供应商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采购人为止。
6.7.2.1.6 成交供应商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第七条 附则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7.2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7.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各两份。
7.4 验收方式:由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若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要求部位,提出整改意见后在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镇人民政府要求的合理整改时间内完成对不合格部位进行的整改和完善后重新提起验收并验收完成为最终完成。
采购人(公章): 成交供应商(公章):
法人(签章或签字): 法人法人(签章或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超越和违背采购及补充文件、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目 录
(以交易中心电子投标系统生成目录为准)
一、报价函
致: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采购项目编号为 :CQYXLPS-〔2022-10-02〕的 2022 年汪家寨镇沙坝场村农田灌溉配套设施 建设项目 项目采购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方愿以大写: 元、小写:¥ 进行报价并完成本项目所的工作。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磋商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 90 天,成交人磋商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采购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
二、报价一览表(格式可自拟)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 ||
质量标准 | ||
… | ||
其他费用(说明具体内容): | ||
总报价为(须填写大小写): |
说明:按自身实力及参考工程本身市场价进行报价。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删减表格,供应商应删除此注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 月 日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三章资格审查相关要求提供原件或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的复印件进行审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粘帖处:
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 人 授 权 书
致:(采购人名称)
兹委派我单位 (全权代表姓名)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磋商(项目编号: )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磋商中的有关事务。本授权书于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
附全权代表情况: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粘帖处:
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是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企业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2022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出具基本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承诺函
为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履行,我公司承诺具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上述承诺如有不实,由我公司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依法免税或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依法免税或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 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相关的纳税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2022 年至今任意 1 个月供应商社保缴纳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
致: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镇人民政府、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在此承诺:
(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7、供应商信用信息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时间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至磋商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须体现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下载信用报告或查询截图,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资格证明文件。
8.中小企业审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 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 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 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9. 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供应商所在地行政 有关部门已暂缓颁发新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暂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续期的,需提供行政有关部门已暂缓颁发新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暂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续期的相关证明材料) 。
四、符合性审查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完全响应第五、六章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的工程量清单和商务要求。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 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 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 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附件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本声明函,并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附件 3:监狱企业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的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服务(不包括使用监狱企业注册商标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1、监狱企业声明函由监狱企业单位提供,非监狱企业不提供本声明函,监狱企业如不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2、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其他资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六、技术因素评审资料
(一)技术因素评审材料
1.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及保证措施、施工安全措施计划、xx施工及施工环保措施、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现场组织管理机构)
七、商务因素评审资料
1、相关业绩
2、项目经理
3、技术负责人
4、其他主要人员
5、政策性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