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TCG-2024-002)
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持物业
财产险采购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CTCG-2024-002)
招标人: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xx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
目 录
一、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或是歧视性、排他性等不公正条款或其它违法违规内容时,为保证招标文件的修改留出充足时间,请在开标前10天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0000000000@xx.xxx)形式提交询问或质疑书。
二、投标人在制作投标前务必仔细阅读“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的前附表、评标程序、被拒绝投标、无效投标、废标等条款及有关表格样张。
三、如遇投标截止时间推迟、招标需求变动等,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发布补充(答疑、澄清)公告,由投标人自行关注网站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及精神,现就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持物业财产险采购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持物业财产险采购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TCG-2024-002)
二、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工作内容为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持物业财产险采购服务项目,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96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招标需求”。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相关许可证(具备财产险业务)的金融机构;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无需报名。投标人的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xx)、修改文件以网上浙江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杭州余杭门户网站xxxx://xxx.xxxxxx.xxx.xx/招标公告栏自行下载方式发放,由投标人自行关注以上网址。
六、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时间:2024年7月30日10时00分;
地点:xxxxxxxxxxxxxxxx0-000xA4号楼6楼开标室二。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7月30日10时00分;
地点:xxxxxxxxxxxxxxxx0-000xA4号楼6楼开标室二。
八、投标保证金(元):不采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代理机构名称:xx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xxx000xxxxx0x
招标人: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7月9日
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持物业财产险采购服务项目 |
2 |
招标人 |
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 |
服务(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4 |
投标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
5 |
招标答疑 |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开标前10天将要求答疑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联系人:xx。联系方式:17826819077。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答疑回复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公告形式发布。 |
6 |
现场踏勘 |
自行踏勘地址:详见第三部分 招标需求 若投标人没有在上述规定时间参加现场实地踏勘,则意味放弃项目前期踏勘的权利,由此造成投标人在项目实施中遇见不可未知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7 |
投标文件份数 |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资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 |
8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9 |
投标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0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2 |
开标顺序 |
先开资信技术文件,在资信技术文件完成计分后,再开报价文件。 |
13 |
报价要求 |
1)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为96万元; 2)本项目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3)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
14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起60天内有效 |
15 |
注意事项 |
该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提供来源并经查实的例外)并作为向招标人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 |
16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70%收取,代理服务费未达到5000元的按5000元计取,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请投标人在报价时给予考虑。专家评审费按实结算。 |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之通用条款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本项目招标人。
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2.3、“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
6、特别说明: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7.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7.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人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8.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8.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
8.3、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8.4、投标文件中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招标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招标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
9、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中相关条款。
10、投标有效期
10.1、投标书递交后60天内有效。
10.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11、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2、投标文件的编制
12.1、投标文件标识不清、编写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拆、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修改处不予认可。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2.3、投标文件提倡采用A4幅面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
12.4、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均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卡条、抽杆夹、订书机及其他胶装以外装订形式均视为活页装订),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作无效。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3.1、投标人应按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各四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资信、技术文件可合并装订(但须明显区分)。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注明“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同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13.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14、投标文件的包装和递交
14.1、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包装,除报价文件之外其他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
14.2、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注明“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可参考“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14.3、招标人将拒绝未通过报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4.4、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规定标记的投标文件,一经发现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4.5、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将投标文件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到达开标现场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将被拒绝投标。
14.6、投标文件一经拆封均不退回。
1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5.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5.2、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的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经开标工作人员确认后,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
17、开标准备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
18、开标程序:
18.1、开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资信技术文件并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8.2、资信技术评分结束后,开报价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检查各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报价文件,并清点报价文件正、副本数量,若报价文件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工作人员进行唱标,唱标内容为报价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内容并作记录,由授权代表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授权代表未到场确认或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18.3、开标会结束。
六、评标
19、组建评标委员会
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或以上单数。
20、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1、评标程序
21.1、本项目评标一般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投标文件技术与资信部分的比较与评审、报价文件的比较与评审、推荐中标投标人和编写评标报告等。
21.2、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1.2.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则无须继续进行符合性检查,并且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21.2.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资信、技术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21.2.3、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后续程序。
21.3、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21.4、比较与评审。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技术、价格比较和评审。
21.5、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评标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
22、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2.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中文大写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中文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
22.2、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重新修正单价。
22.4、因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予调整。
22.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23.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3.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
24、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5、无效投标的情形
25.1、被拒绝的投标文件;
25.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
25.3、投标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授权委托书,任意一项未加盖单位公章;
25.4、开标一览表或投标响应函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25.5、授权代表与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有异;
25.6、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5.7、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需求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能确认为有效;
25.8、投标文件中对于招标需求中的实质性内容的响应表述不清,评标委员会不能确认为有效;
25.9、投标文件组成中带“▲”资料提供不全的;
25.10、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
25.11、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或存在备选(替代)投标方案;
25.12、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25.13、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招标预算金额,招标人不能支付;
25.14、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
25.15、投标单价及投标总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投标人又不能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16、不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或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25.17、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应当作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26、废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6.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6.2、出现影响招投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26.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第一条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作为废标外可经批准后继续按原招标方式进行或采取其它招标方式。废标后,招标人将就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7、评标内容的保密
27.1、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漏。
27.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单位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违规行为,都将导致其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七、定标
28、推荐中标单位
28.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后,对实质上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方法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资信得分、技术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投标人签到序号为投标人代表球号,由招标人代表抽取中标候选人。按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28.2、评标结果报经批准,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29、定标
29.1、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招标人确认。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对于未中标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招标人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29.2、中标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原件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八、合同签订及其他
30、签订合同
30.1、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原件发出之日起20日内签订合同。
30.2、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中标单位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原件规定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人有权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与下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31、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31.1、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根据不同招标人的招标需求而定。
31.2、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均由招标人收取。
32、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合同要求供货的投标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1至3年内禁止参加招标单位招标活动的处罚,对拒不改正的将无限期禁止其参加招标活动,同时将处罚结果上网进行公示。
33、质疑与投诉
33.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33.2、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余杭城投集团投诉,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33.3、质疑、投诉范本:无统一格式。
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
34、投标文件组成(加“▲”的资料为必须提供,否则将视为无效标处理)部分格式可参考“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参考格式的由投标人根据相关要求自行编制。投标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报价文件和技术文件、资信文件。
注意:投标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4.1、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34.1.1、开标一览表;
34.1.2、投标分项报价表
34.1.3、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投标报价注意事项: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其应包括设备材料费、样品费、保管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货物验收费、售后服务、税收、招标需求中未提到但在实际采购和安装过程中需要配置的各种设备、材料及其他费用等须由投标人支付的所有费用。
(2)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方将拒绝有选择的报价。
34.2、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内容应当包含:
1)目录;
2)评分响应表;
3)对应技术分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4.3、投标人的资信文件内容应当包含:
1)目录;
2)评分响应表;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投标响应函(必须按照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按照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无失信行为承诺书(必须按照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7)业绩汇总表(格式见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单位拟派人员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9)对应资信分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5、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5.1、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资信得分、技术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投标人签到序号为投标人代表球号,由招标人代表抽取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资信、技术分)
35.2.1、价格分(30分)
报价部分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报价评分 |
进入有效标的投标人,按下列规定进行最终报价评审。 报价分计算方法: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的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 |
35.2.2、资信、技术分(70分)
1)资信、技术分的计算:
资信、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资信、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评分细则如下:
资信分(25分):
项目 |
评审细则 |
满分 |
|
商务25分 |
2022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 |
按投标人或母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200%及以上的,得5分;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含)-200%的,得3分;其余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各家保险公司官方网站下载或者截图证明。 |
5 |
投标人业绩 |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曾承担过的类似保险项目服务经验的每个得2分,最高8分。(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
8 |
|
风险综合评级 |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4年1季度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评价得分,A级得6分,B级得4分,C级得2分,D级不得分。(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偿付能力信息披露数据为依据:中国保险行业信息披露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0000000000000000) |
6 |
|
投标人综合评价 |
投标人承诺:投标人及下属机构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止是否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承诺无处罚,得6分;实际处罚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证明材料: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公示查询结果为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不提供此项得0分。(承诺书格式自拟) |
6 |
技术部分(45分)
技术服务方案45分 |
服务方案 |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的总体思路及实施细则,全面性、完整性。(4-7分),缺项的不得分。 |
7 |
管理制度 |
针对本项目投标人的服务质量及其质量控制措施:有严密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监督系统(4-7分),缺项的不得分。 |
7 |
|
人员配置 |
专业服务团队配置(专人理赔人员及设备情况),整体专业经验和服务能力(3-6分),缺项的不得分。 |
6 |
|
理赔服务 |
根据投标响应文件中的理赔程序清晰简便的程度、操作可行性及时效性的情况进行综合评比(4-7分),缺项的不得分。 |
7 |
|
增值服务 |
针对本项目承诺提供额度500万以上的公众责任险并签订写入合同,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格式自拟) |
6 |
|
特色服务 |
特色服务、服务承诺及响应情况酌情打分(2-6分),缺项的不得分。 |
6 |
|
合理化建议 |
根据本项目情况提出合理化、优化建议(3-6分),缺项的不得分。 |
6 |
注:1、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如有造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我公司采购黑名单。
2、本备注适用于评分细则:评分细则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开标结束后,将会对中标候选人的证书原件进行核查,若复印件存在伪造欺瞒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解释权
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有矛盾之处,以专用条款为准。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招标编号:CTCG-2024-002
项目名称: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持物业财产险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险种为财产综合险最高限价(元):96万元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付款条款及方式:合同签订后出完保单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否。
项目概况:通过招标确定保险机构作为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持物业财产险的承保机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年。
▲二、项目服务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保额(元) |
1 |
科创中心一期 |
167863484 |
2 |
海创园 |
925895662 |
3 |
AI产业园 |
246060045 |
4 |
未来科技城学术交流中心 |
161277480 |
5 |
创鑫时代广场 |
118991908 |
6 |
人才公寓二期 |
447820320 |
7 |
xxxx000x住宅楼 |
12730190 |
8 |
xxxxxxx0x(净菜市场) |
12290685 |
9 |
国际会议中心 |
23989846 |
10 |
创业集市 |
172234983 |
11 |
天使村 |
286884491 |
12 |
互联网村 |
340499266 |
13 |
xx量子实验室 |
32194740 |
14 |
之江实验室西区 |
1876471664 |
15 |
之江实验室学术交流中心 |
159391197 |
16 |
之江实验室人才房 |
522204000 |
17 |
嘉泰学院宿舍楼 |
185666727 |
18 |
科创中心二期 |
425067326 |
19 |
科创中心三期 |
343675984 |
20 |
浙大医学研究中心 |
277530000 |
21 |
景腾人才公寓 |
216426650 |
22 |
未来科技城公租房 |
399016255 |
23 |
仓前古街 |
258953183 |
合计 |
7613136086 |
注:财产综合险包括:财产基本险(包含:火灾、爆炸、雷击、空中飞行物坠)+自然灾害。
特约:本保险合同的每次事故免赔额2000元或10%,两者以高者为准。
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自持物业财产险采购服务项目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保险协议
浙江 杭州余杭
202 年 月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方) 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供应方)
甲、乙双方基于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持物业财产险采购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TCG-2024-002)的采购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采购合同价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 元)人民币。
第二条:服务内容
1、保险险别:财产综合险
2、总保险金额:(大写 )
(小写): 元
(保额明细表详见附件一)
3、适用主条款:财产综合险条款,条款内容详见附件
4、附加条款:附加第三者责任险,条款内容详见附件
附加条款具体责任限额如下:
累计责任限额 万元
每个地址责任限额 万元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人伤责任限额 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责任限额 万元
5、免赔:每次事故绝对免赔RMB2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出险时两者以高者为准;(注: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无
第四条: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xxxx实施,不得转让他人实施。
2、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服务期
自202 年 月 日0时起至202 年 月 日24时止。
第六条:合同履行时间及履行地点
1、履行时间:
2、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七条:款项支付
合同签订后出完保单 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所有费用。
乙方收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
帐号:
开户行:
税号:
第八条: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差错,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正并提供后续服务。
3、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1-4 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处理。
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全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乙方不得以强迫等手段向合同服务对象过度宣传、推销本公司产品,如有监测企业提出投诉,应立即纠正。经甲方责令整改乙方仍旧不改或二次以上被投诉的,经查实,扣款5000元。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
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甲方可相应扣除质量保证金直至全部扣除,如多次发生服务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仲裁
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方与乙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杭州市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规则仲裁。
2、 对于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由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时间:202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杭州市余杭区
★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签订相应的合同!
附件一: 保额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保额(元) |
1 |
科创中心一期 |
167863484 |
2 |
海创园 |
925895662 |
3 |
AI产业园 |
246060045 |
4 |
未来科技城学术交流中心 |
161277480 |
5 |
创鑫时代广场 |
118991908 |
6 |
人才公寓二期 |
447820320 |
7 |
xxxx000x住宅楼 |
12730190 |
8 |
xxxxxxx0x(净菜市场) |
12290685 |
9 |
国际会议中心 |
23989846 |
10 |
创业集市 |
172234983 |
11 |
天使村 |
286884491 |
12 |
互联网村 |
340499266 |
13 |
xx量子实验室 |
32194740 |
14 |
之江实验室西区 |
1876471664 |
15 |
之江实验室学术交流中心 |
159391197 |
16 |
之江实验室人才房 |
522204000 |
17 |
嘉泰学院宿舍楼 |
185666727 |
18 |
科创中心二期 |
425067326 |
19 |
科创中心三期 |
343675984 |
20 |
浙大医学研究中心 |
277530000 |
21 |
景腾人才公寓 |
216426650 |
22 |
未来科技城公租房 |
399016255 |
23 |
仓前古街 |
258953183 |
合计 |
7613136086 |
★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签订相应的合同!
项目编号:
本项目投标总价 |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小写:¥ |
注:1.投标总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如以后已实施而未列入报价的费用将被视为投标人优惠,采购人均不予支付。
2.小写与大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保险金额(元/年) |
年保险费率(‰) |
含税合计保险费(元) |
1 |
科创中心一期 |
167863484 |
|
|
2 |
海创园 |
925895662 |
|
|
3 |
AI产业园 |
246060045 |
|
|
4 |
未来科技城学术交流中心 |
161277480 |
|
|
5 |
创鑫时代广场 |
118991908 |
|
|
6 |
人才公寓二期 |
447820320 |
|
|
7 |
xxxx000x住宅楼 |
12730190 |
|
|
8 |
xxxxxxx0x(净菜市场) |
12290685 |
|
|
9 |
国际会议中心 |
23989846 |
|
|
10 |
创业集市 |
172234983 |
|
|
11 |
天使村 |
286884491 |
|
|
12 |
互联网村 |
340499266 |
|
|
13 |
xx量子实验室 |
32194740 |
|
|
14 |
之江实验室西区 |
1876471664 |
|
|
15 |
之江实验室学术交流中心 |
159391197 |
|
|
16 |
之江实验室人才房 |
522204000 |
|
|
17 |
嘉泰学院宿舍楼 |
185666727 |
|
|
18 |
科创中心二期 |
425067326 |
|
|
19 |
科创中心三期 |
343675984 |
|
|
20 |
浙大医学研究中心 |
277530000 |
|
|
21 |
景腾人才公寓 |
216426650 |
|
|
22 |
未来科技城公租房 |
399016255 |
|
|
23 |
仓前古街 |
258953183 |
|
|
含税合计总保险费 |
大写: 小写: |
注:
1.投标总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如以后已实施而未列入报价的费用将被视为投标人优惠,采购人均不予支付。
2.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表中报价明细的基础上进行扩展。
3.上表所述“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一致,如有矛盾,以“开标一览表”中的为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三、投标响应函
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资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以及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合格递交之日起60日。
3、如我方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招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配合招标人进行评标、验收等与本次招标相关工作。
6、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7、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通知(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8、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9、我方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招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联系人: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授权委托书
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兹委派我公司 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身份证号: )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项目编号: )的一切事项,若中标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特此告知。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20 年 月 日
五、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承诺:在本项目采购和执行期间,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在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中,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此期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等有关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六、业绩汇总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中标金额 (万元) |
合同签订时间 |
业主方 联系人、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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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根据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七、投标单位拟派人员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技术职称 |
上岗证号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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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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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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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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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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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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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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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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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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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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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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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根据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八、资信技术偏离表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 |
说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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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资信、技术无偏离的可在“投标文件响应”栏填写: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投标人(公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九、评分对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页码 |
一 |
技术分 |
|
|
1 |
|
|
|
2 |
|
|
|
…… |
|
|
|
二 |
资信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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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注:评分对应表主要用于作为专家评分的一个参考及查阅依据。
十、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供参考)
1、报价文件外层包装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xx):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2、资信/技术文件外层包装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xx):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十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供参考)
1、报价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资信/技术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资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