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监控系统工程安装 合同
编号: 11N01030362X20224601
采购单位(甲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 新疆xx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昌吉市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xxxxxxxxxxxxxxxxx(xxxx)-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xx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xx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xxxxxxxxxxxxxxxxx(xxxx)-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xx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数单位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监控系统工程安装 | - | - | 品牌: | 1 | 项 | 29000.00 | 29000.00 |
合同总价(元) | 29000.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贰xxx元整 |
二、付款方式
1、验收完成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金额:29000.00元,大写金额:贰xxxx整。
2、乙方为甲方开具发票。
三、服务条款
1、工程时间和进度:
①、工期为自开工之日起至验收完毕,共 7 日。
②、如遇下列情况,乙方可顺延工期:
施工现场电源未接通,或障碍物未清除,影响施工;因甲方签约时未曾说明的施工限制而影响进度;
甲方对双方签约认可的设计、配置提出改动而影响工程进度;因甲方决策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进度;
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有关款项而影响工程进度;因不可抗力而延误工期。
③、工程中甲方对监控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
④、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工程验收
①、甲方有权要求验收工程的部分或全部乙方所供设备,乙方应协助甲方的验收。
②、甲方按监控设备配置验收乙方提供的设备,整体工程验收遵从监控设备商定之标准。
③、甲方在收到乙方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或工程完工通知之日起 日内完成系统的验收。在此期间内,如甲方没有异议,应即时签署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如甲方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则视为验收合格;如甲方提出书面异 议,甲乙双方应在 日内达成处理意见。
④、甲方收到乙方验收工程通知之日起 7日内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⑤、有关验收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⑥、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双方人员签字,甲xx可使用。
3、工程质量与售后服务
①、工程的设计、设备供应、施工及工程质量遵从双方共同商定之标准。
②、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安排一次集中培训,帮助他们学会系统的操作和日常维护。
③、乙方对工程实行 1 年保修,负责更换或/和修复有质量问题的设备,但不承担因天灾、人为操作及其他非产品工程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损坏责任。对保修期后的系统故障或损害,公司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并在设备修理期间尽量为客
户提供暂用替换设备,以减少甲方系统的停运时间。
④、乙方在全部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供所有设备之安装及操作手册一套。
4、合同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工程验收合格,结清全部工程款后终止。
③、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冲突之处以最后签署生效之协议为准。
④、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开发区分理处
账号: 账号: 107687157597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