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平轩于 2015 年 4 月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北京丽泽商务区 E01、E05、E06 地块,目前相关项目地块正在建设过程中。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联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保监发〔2014〕4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
〔2017〕52号)及相关规定,现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与深圳联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新”)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深圳联新持有深圳市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xxxx”)00.0%xx,0000 年 12 月 3 日我公司与深圳联新签署了关于深圳xx之《股权购买选择权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原协议约定,我公司享有在四年内以深圳xx注册资本对应股权的账面价值基础上溢价 167 万元受让 55.5%深圳xx股权的选择权。
本次我公司与深圳联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深圳联新持有的深圳xx 55.5%的股权,收购对价为 444.5 万元。
本次交易后,我公司合计持有深圳xx 65.5%的股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深圳xx于 2015 年 4 月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北京丽泽商务区 E01、E05、E06 地块,目前相关项目地块正在建设过程中。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我公司与深圳联新、深圳xx同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监管规定,三者构成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关联法人 1
名称:深圳联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项目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5155808F
关联法人 2
名称:深圳市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项目策划(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381827U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账面价值法、外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二)定价依据
依据 2015 年 12 月 3 日我公司与深圳联新签署的《股权
购买选择权合作协议》约定,我公司享有以 444.5 万元的对价受让 55.5%深圳xx股权的选择权。深圳xx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在 2015 年签署协议时按账面价值法对 55.5%股权计算为 277.5 万元,按年化收益率 15%的标准计算
4 年期确定股权溢价为 167 万元,收购对价合计 444.5 万元,市场同期地产股权投资项目收益率范围:12%-18%,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标准。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依据原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款为 444.5 万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我公司于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应付款项汇入深圳联新指定账户。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x合同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成立且生效。我公司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深圳联新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444.50】万元。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2019年4月19日,我公司与深圳联新协商一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x交易由我公司与深圳联新按各自内部流程由有权部门审议通过。
六、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我公司与深圳联新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本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0 元。七、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 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监管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