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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金支付协议》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 号)及《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36 号)的相关规定,现就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公司”或 “公司”)与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金控”)签订《房屋租金支付协议》的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前海金控签订了《房屋租金支付协议》。根据《房屋租金支付协议》的约定,前海金控租用公司合法持有的位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前海深港创新中心(项目)房屋(间)编码为 C 组团二层X-0X-00x X-0X-00、X-0X-00 室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
二、交易对手信息
前海金控是由前海管理局发起设立的国有独资金融控股平台,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17 日成立,办公住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
一路鲤鱼门街 1 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F 栋二楼,注册资本金为 900,1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559855480P。
前海金控为我公司股东,持有我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20%,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 号)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资产类一般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的主要内容
前海金控承租公司合法持有的租赁房屋。租赁房屋面积共计 1211.58 平方米,总租金为 3,356,767.15 元(大写:叁佰叁拾xxx仟柒佰陆拾柒元壹角伍分),由前海金控自收到我公司开具的发票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支付。租赁期为一年。房屋租赁用途为办公。
(二)定价政策
x次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及行业惯例,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通过协商进行定价,不损害公司及关联方合法权益,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四、2017 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截至 2017 年第四季度末,2017 年度公司与前海金控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0。
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