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实际医药费用”以当地卫生局或当地政府核准的收费标准为限。给付范围包括医生(释义四)诊断、处方、手术费、救护车费、住院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 (释义五)、X 光检查、护理、医疗用品等在医院内发生的费用。每次意外事故给付的一般意外医药费用补偿金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