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ezggzy.cn
华容区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鄂州市华容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招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42070320220406001
采购单位:鄂州市华容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华容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采购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货物(服务)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依据华容区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华容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华容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的委托,现就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采购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
鄂州市华容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招商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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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42070320220406001 |
采购类别: |
服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文件网上递交 |
公告基本信息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ezggzy.cn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4-8 00:00至2022-4-24 09:30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ezggzy.cn) |
备注: |
无 |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
采购人: |
鄂州市华容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
采购联系人: |
刘桥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15997155795 |
集中采购机构: |
华容区政府采购中心 |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
夏松 |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
027-6058 6957 |
详细公告内容
包件编号: |
42070320220406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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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名称: |
鄂州市华容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招商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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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2-4-15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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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4-24 09:30 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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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价(万元):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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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招商项目的推荐及促成落地和招商项目的尽职调查及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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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供应商资质等级: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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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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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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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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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投标人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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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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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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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比例 |
3% |
【项目概况】
鄂州市华容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招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ezggzy.cn/)获取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4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070320220406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华容财采计备[2022]000064号
3、项目名称:鄂州市华容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招商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0万元
6、最高限价:100万元
7、采购需求:招商项目的推荐及促成落地和招商项目的尽职调查及评估。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投标人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ezggzy.cn/)
3、方式: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ezggzy.cn/)报名,磋商文件线上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4月16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4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ezggzy.cn/)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4月24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华容区政府采购中心(华容镇体育路29号(区城管局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容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地 址:鄂州市华容区楚藩大道36号。
联系方式:15997155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鄂州市华容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华容区华容镇体育路29号(区城管局四楼)
联系方式:027-6058 6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桥
电 话:15997155795
第二章 采购须知
采购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鄂州市华容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招商服务采购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42070320220406001 |
3 |
采购人 |
!异常的公式结尾名称:华容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地址:鄂州市华容区楚藩大道36号。 联系人:刘桥 联系方式:15997155795 |
4 |
集中采购机构 |
名称:华容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华容区体育路29号 联系人:夏松 联系电话:027-6058 6957 |
5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6 |
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 |
6% |
7 |
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比例 |
3% |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详见《采购须知前附表》。
2.2“监管部门”是指:华容区财政局。
2.3“集中采购机构”是指:详见《采购须知前附表》。
2.4“采购文件”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
2.5“供应商”是指: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6“货物”是指: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2.7“服务”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服务。
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草案条款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如经营、开发或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货物、服务国家有相关资质要求、或强制性规范、或行业标准的,应已经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4. 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集中采购机构不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5. 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响应文件以及与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3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受邀参加本文件多个包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5.4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补充和磋商。
5.5响应文件的组成
不限于以下内容,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1)磋商书 (附件1) ;
2)报价组成一览表(附件2) ;
3)货物(服务)清单(附件3);
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件4)
5)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附件5);
6)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附件6)
7)技术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7)
8)商务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8);
9)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9);
10)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10);
11)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11);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12);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13);
1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附件14)。
15)《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如果有的话)(附件15)。
16)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6. 计量单位
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有效期
7. 本项目磋商内容自磋商之日算起( 90 )日历日内保持有效。磋商结束后,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改变磋商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响应文件有效期比本文件规定短的,磋商小组将视响应文件无效予以拒绝。
8.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集中采购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但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四、报价要求
9.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本次磋商项目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预算价的视为未作实质性响应,投标无效予以拒绝。
10.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1.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13.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根据要求以下列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1)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鄂州市电子交易平台”,或下载标信通APP,进行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文件加解密等功能,(详见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进行电子签名确认,打印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集中采购机构将拒收。(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鄂州市古城路129号南浦虹桥旁边,鄂州市市民中心附楼三楼办理CA数字证书)
(2)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拒收。(注意事项:目前只支持网上递交)
14.1 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及网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按规定到开标现场递交光盘。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现场光盘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网上递交与现场递交不一致,以网上递交为准。(注意事项:目前只支持网上递交)
14.2 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50M。
六、评审(磋商)小组的组成
15. 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从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5.1 评审(磋商)小组负责响应文件的评审、磋商谈判、综合评审、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协助处理质疑等工作。
七、磋商的步骤
16. 供应商授权代表及其项目相关的商务技术人员按要求参加本项目磋商过程。
17. 资格性审查
17.1磋商小组验证各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的身份。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和签章的,磋商小组将拒绝该供应商参加磋商。
17.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的情况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
17.3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品牌、型号以及文字叙述仅起说明作用,并无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和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同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8. 第一轮磋商
18.1磋商小组将按照随机抽签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注意事项:供应商须在华容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场进行磋商,并带上公司CA钥匙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代表须带委托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18.2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8.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1)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磋商小组。
18.4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该供应商即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
18.5第一轮磋商后,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符合要求的,磋商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与各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并进行下一轮竞争性磋商,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符合要求的,磋商小组、采购人在调整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后进行下一轮磋商。否则,本次磋商终止。
19.磋商文件修正
19.1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2磋商小组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9.3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
19.4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
20. 第二轮磋商
20.1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文件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0.2第二轮磋商结束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上一轮磋商程序办理,以此类推。
最后报价
21.1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符合要求。(符合财库〔2014〕214号文件第三条第四项情形和财库【2015 】124号文件的除外)本次磋商活动终止。
21.2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通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符合要求的,磋商活动终止。
21.4最后报价文件应密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1.5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2. 综合评议
22.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2.2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2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评议
23.1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参加谈判的,给予《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或非监狱企业生产的货物。
23.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应出具所提供产品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3.3对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联合体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
23.4对于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或声明函内容不能说明所提供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公式: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24.1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26.评审(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九、成交公告和质疑
28.集中采购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
29. 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磋商过程有询问或质疑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9.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法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等;
29.2质疑人法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签章和单位公章;
29.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
29.4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9.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
29.6提起质疑的日期。
十、签订合同
30.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十一、完工时间
服务期:详见采购公告。
适用法律
32.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
十四、保密要求
33.参加采购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三章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鄂州市华容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招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控制价格:100万元
服务期: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项目概况及要求
1. 招商项目的推荐及促成落地。
供应商立足华容区资源丰富,以及区域交通便捷等优势,结合鄂州市和“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产业定位、发展规划,供应商深入挖掘、整合资源,筛选并推荐集成电路、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光芯屏端网”等高新技术行业上下游的优质企业。针对不同项目特点,运用多种方式方法,为招商企业提供多样化、定制化服务,全程跟踪推进招商项目落地。
2. 招商项目的尽职调查及评估。
对符合华容区发展定位的,已拟定招商引资进区的企业,由采购方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协调,供应商对项目进行基本面研判,从财务、法务、业务、风险等多个角度进行尽职调查及评估。调查、评估完成后,供应商提供论证报告及建议,并递交至采购方使用,供应商就反馈意见进行针对性回复。
采购服务需求
1. 成交供应商需配备专职招商人员全程负责本次招商工作。
2. 成交供应商应确保采购方实时了解推送的项目信息。
3. 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须围绕集成电路、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光芯屏端网”等高新技术行业,为采购方提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该区域投资意向有效项目信息不低于10条,每年为采购方提供不少于20个招商引资项目尽职调查和评估服务,落户的大型项目数不低于2项,要求重点围绕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专精特新企业、瞪羚、独角兽等企业。
商务、技术要求
1.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中具备投资、评估或咨询职业资格;
2. 供应商近三年进行过投资类、评估类、咨询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分析报告编制;
3. 供应商书面承诺在服务期内每年向采购方推荐不少于10个招商引资项目;
4. 供应商书面承诺在服务期内每年为采购方提供不少于20个招商引资项目尽职调查和评估服务;
5. 供应商针对招商服务的总体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拟投入人员的安排及工作安排;
内控管理制度;
服务响应时间及措施等。
6. 根据招商服务实际情况,供应商制定实用、合理、高效的项目流程对接方案;
7. 供应商书面承诺在服务期内每年协助采购方完成不少于2个大型项目招商落地。
付款方式:
具体根据中标方和采购方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省级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 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得分高低依次排序。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按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确定的货物,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声明函》;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不符合以下条款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
1 |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3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4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符合以下条款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
1 |
响应文件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 |
2 |
报价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
3 |
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4 |
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
5 |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6 |
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 |
7 |
未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的 |
8 |
违反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 |
说明:
1. 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一投标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
2.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 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商务和技术评审。
二、磋商评价办法
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仅对资质与符合评审标准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由“价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和比较。
2、价格部分(10分)
价格评价以磋商响应供应商最后一次磋商报价为基础,主要评价下列各项:
1)磋商小组会将对各响应人报价的完整性、数据的正确性逐一审核,若响应报价有明显遗漏,磋商小组将分析认定响应人是否为有效响应供应商。
2)响应的报价必须严格在满足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的前提下,合理报价。采购人拒绝恶意的低价竞争,响应人合理的低价将被重视,经磋商小组认定恶意低价竞标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3)磋商报价得分=(评价基准价/投标报价)×10。(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以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为准,被认定低于成本的除外),高于采购预算不得分。
3、商务部分
商务评议以磋商文件第二章作为依据,主要评价:响应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响应、资质、人员情况等相关内容。
4、技术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技术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评审(磋商)小组根据具体的评分细则进行评审,取磋商小组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为各响应人技术评议的最后得分。
评分细则: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价格部分 |
10分 |
|
1 |
投标报价 |
10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不超过采购预算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10%×100 备注: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二、 |
商务部分 |
35分 |
|
1 |
招商服务项目组投入成员 |
10 |
供应商拟派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具有投资、评估或咨询类职业资格的相关专业证书的, 每提供 1 人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 。(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投标单位项目组人员前六个月社保证明。) |
2 |
类似业绩 |
12 |
供应商近三年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承担过投资类、评估类、咨询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分析报告,每提供一份类似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8分;(上传合同及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提供业主单位对供应商给予的良好服务评价(内容应包含服务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缺项视为无效),服务评价与项目业绩对应的每一个加0.5分,最多得4分。(上传合同以及相关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
3 |
招商推荐 |
4 |
供应商书面承诺在服务期内每年向采购人推荐不少于10个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
4 |
项目尽调评估 |
4 |
供应商书面承诺在服务期内每年为采购人提供不少于20个招商引资项目尽职调查和评估服务,提供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
5 |
项目保障 |
2 |
供应商有合作关系的招商引资配套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双方公章)。 |
6 |
响应文件 |
3 |
响应文件编制完整、文档编排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全面响应招标文件的得3分,响应文件编制较为完整、文档编排顺序较为对应清晰、查阅较为方便的得2 分,响应文件编制不够完整、文档编排顺序不够对应清晰、查阅不够方便的得0分。 |
三、 |
技术部分 |
55分 |
|
1 |
工作内容的理解 |
6 |
供应商对本项目招商服务工作内容的理解、对本项目的工作范围和主要内容的理解:
|
2 |
服务方案 |
12 |
供应商围绕招商服务工作方案编制①内控管理制度;②服务响应时间及措施等相关内容:
|
3 |
人员安排 |
6 |
供应商围绕招商服务拟投入人员队伍安排及工作安排等编制对应的工作计划内容:
|
4 |
项目流程对接方案 |
8 |
供应商围绕招商服务工作实际编制相关内容:
否则不得分。 |
5 |
合理化建议 |
5 |
供应商对招商服务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提供合理化的建议:
|
6 |
后续服务及保证措施 |
8 |
供应商围绕招商服务的后续服务的安排和保证措施编制相关方案 :
|
7 |
招商落地 |
10 |
供应商书面承诺在服务期内每年协助采购人完成不少于2个大型项目招商落地,提供的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 |
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6、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7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8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9、本次采购项目结束后,磋商组织人对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一律不退还。
第五章 合同书(参考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
1.2供方成交的响应文件(副本);
1.3合同书;
1.4合同条款;
1.5(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1.6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2、服务内容
本合同服务内容: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
5、本合同服务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
地点:
6、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中约定
7、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采购人: 投标人: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华容区政府采购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内容: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目 录
(自行编制)
附件1
磋 商 书
致:(集中采购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并现场送达光盘备份)。
1)磋商书 (附件1) ;
2)报价组成一览表(附件2) ;
3)货物(服务)清单(附件3);
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件4);
5)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附件5);
6)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附件6);
7)技术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7);
8)商务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8);
9)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9);
10)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10);
11)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11);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12);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13);
1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附件14)。
15)《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如果有的话)(附件15)。
16)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 个日历日;
4.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
|
项目名称 |
|
报价(万元) |
|
服务期 |
|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后的总报价 |
|
备注 |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合计(大写): 万 仟 佰元整(或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 %) |
注:本表仅作为磋商小组了解报价组成情况,不作为最终成交价。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万元,精确到个数位。
2.本表应按要求由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 “备注”栏适用于投标存在价格扣除情形的;同时满足两种情形的,投标人选择其中一种情形进行填报。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注:本表仅作为磋商小组了解报价组成情况,不作为最终成交价。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本表应按要求由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 “备注”栏适用于投标存在价格扣除情形的;同时满足两种情形的,投标人选择其中一种情形进行填报。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数量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分项合计 |
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后分项合计 |
|
货物1(工程或服务) |
|
|
|
|
|
|
|
货物2(工程或服务) |
|
|
|
|
|
|
|
货物3(工程或服务) |
|
|
|
|
|
|
|
货物4(工程或服务) |
|
|
|
|
|
|
|
货物5(工程或服务) |
|
|
|
|
|
|
|
货物6(工程或服务)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3
货物(服务)清单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生产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8 |
|
|
|
|
|
… |
|
|
|
|
|
说明:提供详细的货物和服务范围,包括货物和服务类别及制造(开发)商、备品备件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4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姓 名 |
|
性 别 |
|
年 龄 |
|
||||
职 务 |
|
职 称 |
|
学 历 |
|
||||
参加工作 时间 |
|
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 |
|
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 |
|
||||
个人简介 |
|||||||||
|
|||||||||
类似项目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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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项目金额 |
项目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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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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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响应文件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5
项目成员情况表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姓 名 |
专 业 |
年 龄 |
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 |
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 |
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 |
|
|
|
|
|
|
说明:响应文件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6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单位名称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
项目金额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项目时间 |
|
项目内容 |
|
说明:1.每个合同应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7
技术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备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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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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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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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具体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8
商务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备注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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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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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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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具体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9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名称)的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签字有效。
特此声明。
委托人名称(公章): 被授权人(签章):
法定(负责人)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手机): 电话(手机):
电话/传真: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
粘贴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
附件10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
附件11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一、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不适用),或其他证明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二、参加本采购项目前,近期的纳税证明;
三、参加本采购项目前,近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等。
附件1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明材料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文件或资料)
附件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华容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参加(采购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______)投标,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我公司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1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打印件
(供应商自行打印)
附件15-1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____单位的____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法人(负责人)签字(签章):
日 期: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
1 |
农、林、牧、渔业 |
≥20000 |
|
|
≥500 |
|
|
≥50 |
|
|
<50 |
|
|
2 |
工业 |
≥40000 |
≥1000 |
|
≥2000 |
≥300 |
|
≥300 |
≥20 |
|
<300 |
<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
≥80000 |
≥5000 |
|
≥5000 |
≥300 |
|
≥300 |
<300 |
|
<300 |
4 |
批发业 |
≥40000 |
≥200 |
|
≥5000 |
≥20 |
|
≥1000 |
≥10 |
|
<1000 |
<5 |
|
5 |
零售业 |
≥20000 |
≥300 |
|
≥500 |
≥50 |
|
≥100 |
≥10 |
|
<100 |
<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1000 |
|
≥3000 |
≥300 |
|
≥200 |
≥20 |
|
<200 |
<20 |
|
7 |
仓储业 |
≥30000 |
≥200 |
|
≥1000 |
≥100 |
|
≥100 |
≥20 |
|
<100 |
<20 |
|
8 |
邮政业 |
≥30000 |
≥1000 |
|
≥2000 |
≥300 |
|
≥100 |
≥20 |
|
<100 |
<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300 |
|
≥2000 |
≥100 |
|
≥100 |
≥10 |
|
<100 |
<10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300 |
|
≥2000 |
≥100 |
|
≥100 |
≥10 |
|
<100 |
<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2000 |
|
≥1000 |
≥100 |
|
≥100 |
≥10 |
|
<100 |
<10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300 |
|
≥1000 |
≥100 |
|
≥50 |
≥10 |
|
<50 |
<1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验 |
≥200000 |
|
或,≥10000 |
≥1000 |
|
且,≥5000 |
≥100 |
|
且,≥2000 |
<100 |
|
或,<2000 |
14 |
物业管理 |
≥5000 |
≥1000 |
|
≥1000 |
≥300 |
|
≥500 |
≥100 |
|
<500 |
<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300 |
或,≥120000 |
|
≥100 |
且,≥8000 |
|
≥10 |
且,≥100 |
|
<10 |
或,<100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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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
|
≥100 |
|
|
≥10 |
|
|
<10 |
|
附件15-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15-3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16
保密措施
一、保密要求
针对采购人的单位性质,我公司除了要对涉及公司安全和利益的事项进行保密外,还要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定,对其要求的方面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二、保密范围
1、说明:这里主要指因工作的需要可能会接触到的关于采购人的一些保密事项;
2、政府下发的只限内部参阅、秘密级以上的文件;
3、上级已定密的文件、资料、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4、有保密性质的报刊、电报、电话记录、录音录像、来信、来访笔录;
5、办公会议记录、党支部会议记录、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记录和其他涉及重要问题的会议记录;
6、职工的人事档案和政审材料,未经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党员组织发展计划;
7、领导在小范围内的谈话、讲话及讨论的主要问题;
8、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暂不公开的文件材料;
9、采购人财务计划、报表及有关资料;
11、采购人重要设施、设备的有关资料;
12、重要的基建图纸、资料;
13、保卫工作的安排和布置情况;
14、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
15、其他需保密的事项。
三、保密措施
公司成立保密工作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由管理处项目经理、各专业负责人组成。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公司各级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保密工作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各部门、各专业组的主要负责人是该部门、该专业组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公司和管理处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公司和采购人保密工作制度,克服麻痹思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公司和管理处全体员工必须做到:
1、宣传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要求,提高对保密工作的认识,确保该保密的工作达到百分之百的保密,领导小组成员各自负责文件保密、所参加的会议内容保密、有关档案保密;
2、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问的机密不问,不该看的机密不看,不该记的机密不记;不听、不信、不传小道消息;
3、不随便翻阅与己无关的文件,不把密件带回家中或带到公共场所,不私自抄录、保存秘密材料,不把秘密材料给不该看的人阅看,私人通信不涉及秘密;
4、未经许可,不准复印、翻印和照抄秘密文件;
5、公司和管理处出售、处理废旧报刊、图书资料应进行严格检查,防止秘密资料遗失;
6、机密文件、图纸、档案资料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定期清理,确保安全;
7、严禁公司、管理处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采购人档案室和办公场所;
8、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公司和管理处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2至3次保密安全教育,定期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在节假日前要组织重点检查,每季度末搞好保密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
9、严格保密纪律,建立相应奖惩制度,对保密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法规或保密纪律,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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