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山东省 2022 年部省协议地质勘查项目 合同编号: SDGP370000000202202003422A46_001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山东省 2022 年部省协议地质勘查项目 合同编号: SDGP370000000202202003422A46_001
计划编号: 37000000022000120220034
采 购 人: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供 应 商: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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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全称):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供应商(全称):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山东 1:5 万范镇、莱芜区幅区域矿产地质调查。
二、服务期限
_2024 年 6 月 30 日前提交成果报告。_
三、合同金额
人民币(大写) 贰佰捌拾万元整(¥2800000.00 元)。
供应商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岱岳支行账号: 15516401040006162
四、付款途径预算内资金。五、付款方式
分期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分三期进行拨付。在合同签订后的 30 日内,
先拨付首付款,首付款为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60%;2023 年 6 月,经采购人对
项目中期调度检查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2023 年 12 月,项目野外验
收合格(研究类项目、透视山东类项目完成主要工作量)后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 10%。
六、合同文件构成
x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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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条款;
(2)项目任务书;
(3)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 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合同生效
x合同自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合同保存
x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贰份,
代理机构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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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公章)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 供应商: (公章)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电 话: | 电 话: |
签订时间: | 签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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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1 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
1.2 服务时限: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提交成果报告。
1.3 服务内容: 具体详见附件 。
1.4 服务的团队、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
1.4.1 服务团队。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山东 1∶5 万范镇、莱芜区幅区域矿产地质调查
评价项目组。
1.4.2 职责。服务团队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4.3 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服务内容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
1.5 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
第二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 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2.2 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用的履行合同的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2.3 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
料。
2.4 供应商为采购人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
2.5 因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过错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
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
2.6 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山东省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按照项目任务书、批复的项目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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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地质勘查技术要求、绿色勘查规范、质量管理等有关标准、规范,确保项目质量和工作进度。
2.7 供应商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加强项目施工现场、野外作业、野外交通等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理;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保证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相关应急处理措施,提升野外安全保障能力,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8 供应商应按照《山东省地质勘查野外项目部标准化建设导则(试行)》要求建设施工场地,施工现场要体现“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级地质勘查项目”标志、标识。
2.9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要求,在项目结束之日起 180 日内完成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实物地质资料汇交按照《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执行。未按规定汇交地质资料的单位,依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2.10 供应商要对提交的地质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地质资料或提供虚假地质资料的,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并列入地质勘查活动异常名录,在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公示,取消其承担省级地勘项目的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11 供应商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和定期调度,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第三条 服务报酬
3.1 计取依据:根据项目任务和相关标准计取费用。
3.2 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 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 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
3.3 服务价款支付:分三期支付。
3.4 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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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保密
4.1 由采购人收集、开发、整理、复制、研究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
4.2 供应商应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条 税费
5.1 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应商负担。
第六条 服务成果的归属
6.1 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实验测试结果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6.2 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6.3 部省协议地质勘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成果,包括论文、专著、软件、数据库等归采购人所有,重大成果信息由采购人统一对外发布;未经批准,供应商及其主管部门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第七条 转让
7.1 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
人。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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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
8.3 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九条 仲裁
9.1 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
10.2 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违约责任
10.3.1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如一方违约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4 补充条款
10.4.1 供应商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除接受采购人的惩罚外,仍应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10.4.2 2023 年经采购人对项目中期调度检查不合格的,暂缓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未按时进行项目野外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研究类项目、透视山东类项目未按时完成主要工作量的),暂缓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
10.4.3 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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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xxxxxxxxxxxxxx
x x:xxx(0000)00 号
项目名称:山东 1∶5 万范镇、莱芜区幅区域矿产地质调查承担单位: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
一、目标任务
在充分收集、综合分析以往地质、矿产、物化探等资料的基础上,利用数字填图技术,开展矿产地质专项填图,结合高精度磁测、重力测量、槽探、异常查证、实验测试等手段,查明区域成矿地质条件和矿产资源特征,提高矿产地质调查程度和研究水平。以铁为主要矿种,兼顾金及多金属和重要非金属矿,调查与成矿相关的地质体、构造、矿化蚀变等的特征、空间分布及其相互关系,查明矿床、矿(化)点的空间分布及其数量质量特征,掌握区域成矿地质条件,开展与矿产资源相关的关键地质问题专题研究,探讨矿山岩体、角峪岩体等岩浆演化与富铁矿成矿机制耦合关系,研究成矿规律,开展找矿预测,评价资源潜力,提出找矿方向。
二、工作区范围(极值坐标)
东经:117°15′00″~117°45′00″北纬:36°10′00″~36°20′00″
工作区范围内的施工部署须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三、主要实物工作量
1∶5 万遥感地质解译 832km2,1∶5 万矿产地质专项填图 832km2,1∶1万地质草测 20km2,1∶2000 地质剖面测量 10km,1∶1 万综合地质剖面测量 20km,1∶5 万高精度磁测 416km2,1∶5 万重力测量 832km2,槽探 800m3,重要地质点及异常检查 30 处,薄(光)片鉴定 50 件,硅酸盐分析 10 件,稀土
分析 10 件,微量元素 10 件,基本分析 200 件,基岩光谱分析 1000 件,锆石
同位素测年 2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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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交成果
1.提交《山东省 1∶5 万范镇、莱芜区幅区域矿产地质调查报告》;
2.提交山东省 1∶5 万范镇、莱芜区幅区域矿产地质图及说明书、成矿规律及成矿预测图;
3.提交数字区域矿产地质调查系统原始数据、最终成果图件空间数据库。五、提交成果时间
2024 年 6 月底前。六、项目经费
项目资金 28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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