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契約審閱權
x契約及簽約,注意事項於中華民國 年 月 日經雙方攜回審閱。(審閱期間至少為7日)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施工廠商業者》
工程案名稱:
一式二份
※申請住宅消保會的相關社會服務。
□ 合約書、設計圖、估價單審閱
□ 價金信託
□ 協助驗收
□ 裝修優惠貸款
合約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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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
年 月 日 |
立契約書人 委託者: (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業者: (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案名稱:
工程案地點:
工程範圍
設計、施工、圖說、文件規格需經甲方簽名同意,乙方應按設計施工圖說文件、估價單及施工範圍說明書規範確實施工,其圖說文件及估價單如附件。
工程施工期限
自中華民國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工程施工進度表如附表一)。
工程總價計新臺幣 元整(含稅,以下同),詳如估價單,誤差值不得超過5%。
付款辦法 【建議申請〝價金信託〞以保障權益】
甲方付款方式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如附表一、二):
一、《契約簽訂日》甲方支付工程總價 5 %(最高不得逾5%)
簽約金 元整。
二、《第一階段》之
工程完成驗收
通過後,甲方支付工程總價
%計
元整。
三、《第二階段》之
工程完成驗收
通過後,甲方支付工程總價
%計
元整。
四、《第三階段》之
工程完成驗收
通過後,甲方支付工程總價
%計
元整。
乙方負責事項
一、 乙方應依本契約書、所附圖說文件及估價單施工,其有違反致甲方或
其他第三人任何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二、乙方應維持環境清潔,並將施工期間內造成公共之損害予以修復。
三、乙方需採適當安全措施,避免損及他人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之
事故;如遇有緊急事故,應立即採取必要之措施,並儘速通知甲方。
四、乙方應遵守環境保護、勞工安全衛生等相關法規,並辦理有關工程意
外保險及火災保險。
五、乙方於工程施工期間,因工程管理疏失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之損失,損
失之金額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工程變更
一、增減工程價款之支付或扣減,比照該單價計算增減金額,雙方另行協議
付款期程,並用書面作為本契約之附件。
二、因甲方指示廢棄部份工程及已訂購之成品、半成品、材料,依本契約所
訂購單價計算,由甲乙雙方協議處理。
三、設計變更、工程變更致使局部或全部停工,其合理延展工程期限,由雙
方協議之。
工期展延
乙方得向甲方要求展延合理工期,其天數由雙方協議之:
一、甲方變更設計:包含施工前或施工中,甲方書面指示,要求變更原始設
計、機能、空間尺寸、材料及施工方法等,而導致局部或全部停工。
二、不可抗拒之天災、人禍等因素。
三、因等候甲方確認之施工圖說文件,致局部或全部停工。
四、甲方為配合其他工程之進行而指示局部或全部停工者。
五、非可歸責於乙方因素所致之延遲或停工者。
工程驗收
工程驗收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本工程完工時,甲方應於書面通知送達業主之翌日起10日內會同乙
方進行驗收。如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於期間內會同驗收,經甲方定相
當期限之書面催告業主二次仍未會同驗收者,推定完成驗收程序。
二、經驗收發現瑕疵部分,乙方應與甲方協商約定之期限內修繕,並通
知甲方再行驗收;乙方未於期限內完成者,經甲方催告,仍未完成
,甲方得另委託第三人修繕,所生費用得由未撥付款項支應。
三、前二款規定,不妨礙甲方就工作物之瑕疵,依民法向乙方主張承攬
瑕疵擔保、不完全給付或其他責任。
四、工作物之瑕疵經驗收完成後逾5年者,甲方不得主張。
違約之處理
一、乙方違約之處理:乙方如未於期限內完成工程者,乙方應個別按日以工
程總價,每逾期1日,課以工程總價千分之一之遲延違約金予甲方。違
約金總額以契約總價百分之十為限。上述違約金得由甲方於應付乙方之
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異議。但因甲方之因素或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
由而遲延者,不在此限。乙方為公司型態者,並由其負責人負連帶責任。
二、甲方違約之處理:甲方未依約定付款時,經乙方書面定相當期間催告履
行,仍不履行付款者,甲方應個別按日以工程總價,每逾期 1 日,課
以工程總價千分之一之遲延違約金予乙方,違約金總額以契約總價百分
之十為限。
契約終止之處理
甲乙雙方得以書面終止契約應依下列規定辦理結算:
一、非可歸責於甲方部份:
(一)已施作之工程經雙方驗收同意者,依估價單內項目及單價結算。
(二)已預先購之規格成品、材料由乙方自理,甲方毋須支付費用。甲
方若願收購,則由雙方協議價購。客製化商品需經甲方確認後訂
製則不在此限。
二、可歸責於甲方部份:
(一)已施作之工程經雙方驗收同意者,依估價單內項目及單價結算。
(二)已預先訂購之成品與半成品、材料,依估價單項目單價計算之,
由甲方收購。乙方若願收購,則由雙方協議價購。
保固期限及範圍
乙方對於施作之工程,應自驗收通過後起保固一年,在保固期間內非可歸責於甲方之損壞者,乙方應無條件照圖說文件負修復之責。但因不可抗力及材料自然之因素,或甲方使用不當、未善盡保管之責所造成之損害及消耗性物品不在此限。
保固期限經過後,乙方需依民法承攬規定所負瑕疵擔保相關責任,工作物之瑕疵經驗收完成後逾5年者,甲方不得主張。
爭議處理
x契約發生之爭議時,雙方同意委由社團法人台灣住宅品質消費者保護
協會(住宅消保會)提出糾紛調處或申請進行證據保全鑑定,所需費用
由雙方平均負擔,以順利解決紛爭。
關於本合約所生糾紛,如有提起民事訴訟必要,雙方同意由甲方住
所之所在地或本裝修工程所在地之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附件效力及契約分存
契約附件及雙方補充之書面協議均為本契約之一部分。本契約正本二份,由雙方各執一份為憑,並自簽約日起生效。
本契約有未盡事宜者,依相關法令及平等互惠與誠實信用原則協議之。
(以下空白)
【建議申請〝價金信託〞以保障權益】
立委任契約書人
甲 方:
負 責 人:
統一編號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x x:
x x:
x x:
x x x / xxxxxxxxx:
xxxx:
代 表 人 /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地 址:
電 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工程承攬契約書附件 整體工程施工預定進度表
■附表一
1.需說明工程施工順序,包括但不限於各主要工種進場施工期間,例如牆壁、天花板、地板、表面裝飾材(例如油漆、壁紙)、燈具、廚俱、傢俱、衛浴設備……等工程其完成預定時間。
2.需註明配合階段完工之請領工程款之時間。
項目 |
○月 |
○月 |
○月 |
○月 |
○~○日 |
○~○日 |
○~○日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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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簽約 |
(簽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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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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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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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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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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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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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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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 |
7.○○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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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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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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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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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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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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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清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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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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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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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階段工程驗收內容,由雙方協商完成訂定並驗收通過,本表為付款約定。 |
註:本表係以約100平方公尺至300平方公尺內一般住宅規模之階段流程製作,僅供參考。
DQPA 住宅消保會 105/12/14版
第5頁,共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