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编号:JF1720
富滇银行“富聚通宝”聚富系列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
产品编号:JF1720
重要须知
•本说明书包括产品说明和风险揭示书两个部分,与《富滇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富滇银行理财产品客户权益须知》共同构成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理财合同。
•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且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构成新发理财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产品为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面向合法的个人及法人投资者销售。请认真阅读本说明书风险提示内容,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富滇银行各营业网点或致电富滇银行客户服务专线
(000-00-00000)进行咨询。
•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理财产品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内容操作。
•本理财计划募集的资金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委托投资,投资者基于认可中信证券的专业管理能力而指定中信证券作为本产品金融服务机构。
•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理财计划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富滇银行有权单方面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富滇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将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上在富滇银行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上以公告形式通知投资者。
•本产品说明书解释权归富滇银行所有。
产品说明部分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 “富聚通宝”聚富系列人民币理财计划1720期 产品编号:JF1720 |
产品登记编码 | C1091720000097(该编码可用于登陆中国理财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产品登 陆信息) |
产品内部风险评级 | 极低风险(本评级为富滇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
理财期限 | 363天 |
适合客户 | 法人客户以及经富滇银行理财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保守型、稳健型、xx型、成长型及进 取型的个人客户 |
投资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产品类型 | 保证收益型理财计划 |
计划发行规模 | 5亿元 |
客户年化收益率 | 本理财计划到期年化收益率为4.500%(已扣除银行管理费、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及托管费)。详 细内容见“本金及理财收益”。 |
银行管理费率 | 0.767%/年(由管理银行收取) |
投资管理人管理费率 | 0.200%/年(由投资管理人收取) |
银行托管费率 | 0.048%/年(由托管银行收取) |
认购起点 | 1 元人民币为1份,认购起点份额为5万份,可以1万份整数倍增加。 |
提前终止 | 本理财计划有可能提前终止,详细内容见以下“提前终止”。 |
认购、申购/赎回 | 本理财计划为封闭型产品,于募集期一次性认购,产品成立后不开放申购和赎回。 |
募集期 | 2017/5/24 至 2017/6/1,如本产品提前成立,则募集期亦相应提前终止。募集期内按活期存款 利率计息,且活期利息不计入本金。 |
投资起始日 | 2017/6/2(若本产品提前成立,以实际成立日为准) |
投资到期日 | 2018/5/31(若本产品提前成立或终止,以实际到期日为准) |
收益计算 | 投资收益=投资本金×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
产品成立条件 | 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并宣布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银行将发布公告,产品最终规模以银行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如募集期内认购规模未达到计划发行规模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富滇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计划,则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 立,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本金退还至客户。 |
清算期 | 投资到期日(包括提前终止日)至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清算期,清算期内不计利息。 |
客户资金到账日 | 投资到期日(包括提前终止日)后三个工作日内。 |
资金托管行基本情况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联系地址:xxxxxxxx000x,邮编:200120,法定代表人:xx,网址: xxxx://xxx.xxx.xxx/ |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
理人基本情况 | 注册地址:xxxxxxxxxx00x中信证券大厦,邮编:100101,法定代表人:xxx, |
付息日及收益支付 | 详细内容见以下“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
利息计付 | 募集期内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
税款 |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依法自行申报缴纳。 |
其他规定 | 本理财产品可质押,不可转让。 |
二、投资方向和范围
(一)本理财计划的投资方向为:
1. 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各类金融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中央银行票据、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如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集合债券、资产支持票据(ABN)、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资产支持证券(ABS)、债券型基金、期限在 7 天以上(不含 7 天)的债券回购等。
2. 现金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期限在 7 天以内
(含 7 天)的债券回购等。
3. 标准化金融产品:仅包括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类资产”所描述范围的金融产品,证券公司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产品、新股基金优先级产品、股票定向增发结构化金融产品优先级、股票场内质押融资产品。
4. 其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以及投资于上述资产的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
(二)投资比例:
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类资产及标准化金融产品的投资比例为 65-100%。其他资产的投资比例为 0-35%。
(三)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若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上述投资比例发生变更和调整的,富滇银行将提前两个工作日通过富滇银行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网点等渠道对相关变更信息进行披露。客户不接受的,可按照相关约定在变更生效前赎回理财产品。客户未在变更生效前向富滇银行提出赎回申请的,视为同意接受变更后条款,富滇银行有权按照变更后的约定内容进行操作。
三、理财收益说明
(一)本金及理财收益
1.本理财计划为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富滇银行只保证投资人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
2.客户年化收益率的测算依据为:根据当期产品实际投资情况进行说明。
3.客户年化收益率测算:根据上述测算依据,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本理财计划客户年化收益率为4.500%。
(二)客户理财收益计算公式 1.客户理财收益计算公式
客户理财收益=理财本金×客户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天
若遇到理财行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客户理财收益按照投资起始日至提前终止日(不含)的实际理财天数计算。计算示例:假定某投资者的投资金额为 5 万元人民币,本理财计划客户年化收益率4.500%,实际理财期为363天,则客户理财收益= 50,000×4.500%×363/365=2,237.67元。
上述示例均采用假设数据计算,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三)产品相关费用
1.银行固定管理费=理财本金×银行固定管理费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天;
2.投资管理人管理费=理财本金×固定投资顾问费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天;
3.托管费=理财本金×托管费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天;
4.上述三项固定费用于客户收益分配前在理财计划收益或资产中进行扣除。扣除上述固定费用及按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的客户收益后,如有超额收益,将作为浮动业绩报酬由富滇银行收取。
四、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一)持有到期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富滇银行将于理财计划到期日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投资者本金和理财收益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二)提前终止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如富滇银行提前终止理财计划,在实际终止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本金和理财收益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五、产品认购:
1、认购期:2017/5/24 至 2017/6/1。认购期内,一旦达到发行规模上限,则本理财产品提前结束认购。
2、认购手续:认购期内,个人客户请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富滇卡(或富滇银行储蓄存折);法人客户请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以及法人印鉴到富滇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
3、认购撤单:在认购期内允许撤销认购。
六、提前终止
在本产品投资期间,投资人无提前终止权,富滇银行有提前终止权。如出现以下情形,富滇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一)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市场出现重大波动并影响到本理财计划的正常运行时,富滇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二)其他富滇银行合理判断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的情况时,富滇银行亦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如 富 滇 银 行 决 定 提 前 终 止 本 理 财 计 划 , 将 提 前 两 个 工 作 日 在 富 滇 银 行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x)和各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七、信息披露
( 一 ) 有 关 本 理 财 计 划 的 相 关 信 息 披 露 将 通 过 富 滇 银 行 各 营 业 网 点 及 官 方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x)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二)若发生银行认为已经、即将或可能对本期理财计划的全体投资人的利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或产品未达到预期收益的情况,富滇银行将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详细的信息披露和公告。
(三)客户同意,富滇银行通过上述方式进行信息披露,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八、客户投诉与受理:
投资人对本理财产品有任何异议和意见,请以下述方式反馈,富滇银行将在一周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资人。
(1)向富滇银行理财经理或富滇银行营业网点反馈;
(2)通过富滇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871-96533)反馈。
九、相关事项说明
1、本理财计划客户年化收益率已经扣除了客户应支付的银行管理费率、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和银行托管费率。
2、本理财计划银行管理费由富滇银行收取、投资管理人管理费由中信证券收取。
3、本理财计划银行托管费由托管银行收取,本理财计划资金的托管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签章
年 月 日
富滇银行人民币系列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保证收益型)
理财产品编号:JF1720
尊敬的客户:
由于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一、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该产品适合风险承受能力为保守型、稳健型、xx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投资者及法人投资者购买。本理财产品保障本金及合同承诺的理财收益,理财产品收益来源于各金融工具组合的出让、处分或持有到期的收入。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调整,本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2.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3.提前终止风险:本产品存续期内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市场出现重大波动,经富滇银行合理判断认为难以实现理财目标,从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投资人仅能获得按实际理财期限计算的理财收益。
4.延期风险:如因理财产品项下资产组合变现等原因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5.流动性风险:理财期内投资人没有提前终止权,不能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取回资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您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投资人可提前终止的理财产品的,您可根据需要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以解决流动性需求,但提前终止理财产品您将可能无法获得预期的理财收益,您将承担由此造成的理财收益减少的风险。
6.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富滇银行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登录富滇银行网站或致电富滇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871-96533)或到富滇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富滇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
富滇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富滇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富滇银行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产品开始认购至理财产品原定成立日之前,理财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富滇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富滇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本理财计划产品类型为保证收益型,理财计划期限为 363 天,风险评级为极低风险,适合购买客户为风险承受能力为保守型、稳健型、xx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投资者及法人投资者购买的客户。
最不利情形下的投资结果示例:
在发生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或风险揭示中其他风险的最不利情况下,客户收益可能无法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且可能损失全部理财本金,同时也可能导致延期分配。举例如下:
客户 7 月 1 日购买某期富聚通宝聚富系列理财产品(投资周期为 7 月 1 日-10 月 1 日),本金 5 万元,
银行 7 月 1 日确认购买成功。假设该理财产品所投资所有信用资产 9 月 29 日同时发生信用违约,未归还本
金和利息,则银行将变现理财产品投资的其他资产,在到期日 10 月 1 日仅收到其他资产或现金所对应部分的资金。在上述情况下,银行保留向发生信用风险的资产发行主体进行追偿的法定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为实现权利而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后,银行将按照每一客户理财本金占本理财产品项下所有客户理财本金总额的比例继续向客户进行分配。(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在您签署本理财产品相关协议、合同等文本前,应当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及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全部内容,同时向我行了解本理财产品的其他相关信息,并独立做出是否购买本理财产品的决定。您签署本风险揭示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协议书,并将资金委托我行运作是您真实的意思表示。本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将共同构成您和我行双方理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二、个人投资者需填写《富滇银行理财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以下简称《风险评估问卷》)并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确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富滇银行综合理财系统将记载投资者身份信息及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内容和结果。投资者在富滇银行首次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在富滇银行营业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有效期限为一年;超过一年或发生可能影响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投资者需通过柜台或网上银行方式主动重新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投资者类型,购买适合的理财产品。
根据《风险评估问卷》,您属于 型投资者,(□适合/□不适合)购买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应该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适合的理财产品,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填写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抄录本风险揭示书的风险确认语句并签名确认。
投资者勾选确认:
本人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为:
□保守型、□稳健型、□xx型、□成长型、□进取型投资者全文抄录:
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者抄录:
确认人(签字):
风险揭示方: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