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H2021051402)
中国茶叶博物馆提升项目设计
(招标编号:JH2021051402)
(资格后审)
招标人: 中国茶叶博物馆 (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1年05月17 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H2021051402)
中国茶叶博物馆提升项目已由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杭发改投资【2021】7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茶叶博物馆,委托代理机构为浙 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中国茶叶博物馆提升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929.0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涉及室内陈设改造面积
6400平方米及xx环境提升,两馆区连通游步道及游步道旁茶文化展示、标识标牌。
建设地点: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中国茶叶博物馆双峰馆区(xxx00x)、龙井馆区
(翁家山268号)、连接两馆区道路。
2.2招标范围:完成中国茶叶博物馆提升项目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工作。根据建筑展厅、馆区环境情况,以陈列大纲为依据,对现有展厅空间及部分馆区景观进行设计,设计方案需阐述展览设计和创意的基本思路,要求设计理念新颖,具有国际化视野,合理利用建筑空间,合理规划两馆区及馆内游线,提供展陈平面布置设计、展陈空间的设计效果图等。
设计内容包含双峰馆区和龙井馆区室内展厅陈列改造、馆区部分景观环境提升改造、贯通两馆区之间游步道及游步道旁茶文化展示、标识指示系统建设等,具体含文本编写、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配合审批、施工、审计、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服务。
2.3设计总服务期:从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其中方案设计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为准。各报批稿(或最终稿)递交时间为各项工作审查后10日历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同时具备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线下招投标,其中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设计基础资料)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07 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xxxxxxxxx0x杭州植物园(可从北门进入)科普楼 报告厅。
招 标 人:中国茶叶博物馆 地 址:xxxxxx00x 联 系 人: xx、 来小燕 电 话: 0571-87964234 0571-8529398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xxxxxxx000x
联 系 人:xxx 电 话:15068827539/13605802875
2021年05月17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中国茶叶博物馆 地址:xxxxxx00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000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
1.1.4 | 工程名称 | 中国茶叶博物馆提升项目设计 |
1.1.5 | 建设地点 |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中国茶叶博物馆双峰馆区、龙井馆区、连接两馆 区道路。 |
1.1.6 | 建设规模 | 项目涉及室内陈设改造面积6400平方米及xx环境提升,贯通两馆区 游步道,及游步道旁茶文化展示、标识标牌。 |
1.1.7 | 投资估算 | 5929万元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 例 | 国有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本项目双峰馆区和龙井馆区室内展厅陈列改造、景观环境提升改造、贯通两馆区之间游步道及游步道旁茶文化展示、标识指示系统建设等的文本编写、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配合审批、施工、审计、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服务。 |
1.3.2 | 设计总服务期限 | 设计总服务:50 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 25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25 日历天,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为准。从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各报批稿(或最终稿)递交时间为各项工作审查后 10 日历 天内)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上述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及 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 | 不接受。 |
合体投标 | ||
1.4.3 | 资格审查方式 | 采用资格后审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1.12.2 | 偏差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 无。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21年05月28日17时前将书面疑问以不署名形式盖章扫描件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邮箱:000000000@xx.xxx)。招标人将在开标前7天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在相关网站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
2.2.3 |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 负。 |
2.3.1 | 招标人修改文 件发出的形式 | 同2.2.2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修改 | 同2.2.3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技术标;资信标; 商务标;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 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法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 207.0990万元。 |
风险控制价165.6792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0 %作为风险控制价。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还须向招标 人提供风险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额担保。 | ||
3.2.7 |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投标担保 | 投标保证金:3万元整。缴纳方式:保函 注: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担保 的情形 |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其他: /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 |
3.7.3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正本 1份,副本4份,设计方案电子文件光盘一张或 U 盘一个;多媒体演示电子文件刻录光盘一张或 U 盘一个(时长控制在10 分钟以 内,文件格式不限) |
3.7.5 | 投标文件暗标要求 | 技术标暗标,本工程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副本采用暗标,该部分投标文件封面须与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一致;编写内容的格式(纸张、字体、字号、颜色)应采用A3白色纸张、宋体小四号字(不加粗)黑色字体,投标文件不设页眉页脚,封面和内容上均不得加盖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出现反映投标人身份的文 字、标记、印章或签字,所有技术标副本采用胶装,不得使用其他封皮或夹套或活页装订,否则作废标处理。技术标正本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 多媒体方案演示文件要求:不得出现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明 显信息和标记。 |
4.1.1 | 投标文件外包装和密封要求 | 共3个密封包,分别为“技术标副本(暗标)和多媒体演示电子文件刻录光盘一张或 U 盘一个(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文件格式不限)密封1个包”;“技术标正本(明标)和设计方案电子文件光盘1份密封1 个包”;“资信标”和“商务标”密封1个包。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 |
人单位公章。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包内资料名称:如“技术标副本(暗标)”、“ 技术标正本(明标) ”、“资信标”、“商务标”等。 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06月07日10时00分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 xxxxxxxxx0x杭州植物园(可从北门进入)科普楼报告厅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 其他:/ |
4.2.5 |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开标委托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开标委托书的或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 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一:第一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xxxxxxxxx0x杭州植物园(可从北门进入)科普楼报告厅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开标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委托书 。 二:第二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 (时间暂定,具体视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xxxxxxxxx0x杭州植物园(可从北门进入)科普楼报告厅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到现 |
场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 ||
5.2 | 开标程序 |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 (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副本”、进行拆封; (四)第一阶段开标完毕。 (五)第二阶段开标 招标人代表对“技术标正本(含设计方案电子文件)”、“资信 标”、“商务标”拆封,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及其他内容。 |
5.4 | 特殊情况处置 | 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 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1人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推选1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
6.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分值:80分资信标分值:10分商务标分值:10分 每偏离评标基准价的1%的扣0.5分; |
7.1 | 中标候选人公 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7.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 否,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3 个(不超过3个)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定标核查 |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 目负责人行贿犯罪纪录情况进行查验。如查实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 |
7.4 | 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 %(不得超过2%);履约担保:同投标担保。 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提供风险控制价和中 标价的差额担保,作为履约担保的一部分。 |
设计补偿 | (1)中标方案不再支付方案补偿费; |
7.6 | (2)未中标方案的设计补偿:综合得分最高的排序前第二名给予2万元万、第三名给予1.5万元、第四名给予1万元的补偿,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不予以补偿。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不予补偿,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的投标人将不予补偿。未中标人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项目设计合同后向招标人领取方案设计补偿费。 (3)未中标的投标文件(包括深化设计方案、效果图)均不予退还,招标人和中标人在本工程中可以使用或部分使用未中标人的设计创意 有效投标方案,不在另行支付费用。 | |
8.1 |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设计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 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8.2 | 不再招标的情 形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报经管委会同意后可以不招标。 |
10.1 | 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 |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过 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 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
10.3 | 特别说明 | 一、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可以使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本招标文件不再誊抄。 二、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三、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 【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 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问题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标(分暗标和明标)、商务标、资信标三部分文件组成。
3.1.1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带方案,幅面A3纸:(明标”、副本为“暗标”):
3.1.1.1总则
本次招标的设计部分内容及其设计费报价中包括方案设计、方案调整及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各类陈列设施、景观环境提升改造、贯通两馆区之间游步道及游步道旁茶文化展示、标识指示系统建设的的创作设计、布展设计、景观环境提升改造设计、游步道及标识指示系统建设设计等所有工作。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需提交方案设计成果及其施工制作、采购安装等所有费用的报价。
设计成果的深度必须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室内陈列布展、景观环境、游步道文化展示、标识指示系统及装修设计的方案设计深度及符合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并符合本招标文件所述的主题、内容、表现手法等要求,其取材和风格取向应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基本保持协调。
3.1.1.2设计成果“文本文件”要求
(1)总体构思与方案创意说明,陈列布展、景观环境提升改造、两馆区之间游步道文化展示及标识指示系统建设的总体构思说明,各布展单元的陈列布局、展示形式、展品的相关说明,在说明中必须明确选用材料、设备。
(2)设计方案中对各布展单元及公共空间的展示单体(如柜、架、场景、陈列品、照片、绘画、演示等)、景观环境提升改造、两馆区之间游步道文化展示及标识指示系统建设的功能考虑。
(3)投标单位完成设计所独有的有利条件及投标单位提出的项目创新内容。
(4)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承诺(包括人员到位情况承诺等),原则上要求指派现场代表,正常情况下提前一天通知设计负责人,落实现场代表到现场完成重要工序的配合服务工作。
(5)设计进度计划、完成时间保证措施(含设计方案调整)及质量管理措施;
(6) 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设计总估算不得超过前附表所列的工程投资额,否则作废标处理)。
(7)提供表达以上(1)~(6)项全部内容的文件,按以上顺序以 A3 规格编排成册
(与“图形文件”一起装订成册,放在“图形文件”之前),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 副本(暗标)四份。
3.1.1.3 设计成果“图形文件”要求
(1) 设计综合说明书(包括对本陈列布展工程、景观环境提升改造、两馆区之间游步道及标识指示系统建设的总体设计思路、内容选择、表现手法等);
(2) 各布展单元及公共空间内、景观环境提升改造、两馆区之间游步道及标识指示系统的总体布局设计图及主要展示面的立面图(包括标注、说明)和效果图;
(3) 相关的配套的展示品(包括如有家具、器物)的效果图及说明;
提供以上全部设计图纸,比例自定,须以A3规格图纸编排成册(与“文本文件”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明标),副本(暗标)四份。
3.1.1.4附设计电子文件1份(1张光盘,CAD的dwg格式图纸),和“技术标明标一起密封”
3.1.2 商务标和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幅面 A4 纸(统一编制,明标):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投标函
(5)投标函附录
(6)投标承诺书
(7)原创设计声明
(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格审查企业资质资料)
(9)投标人近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
(10)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11)项目负责人业绩及获奖荣誉情况
(12)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13)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14)多媒体方案演示电子文件(如有)
(15)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07.099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限价计算步骤为:
暂定方案批复概算价5929.00万元的85%(即5039.65万元)为计费基数,设计费依据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按两项内容分配,其中“文化陈设”按设计收费基价的90%比例,“园林绿化工程”按设计收费基价的10%比例
,本项目基本设计费207.0990万元=文化陈设设计费189.3557万元+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费
17.7433万元,明细如下:最终设计费结算以批准的概算金额内对应的各专业(文化陈设和园林绿化工程)的实际造价为计费基数进行调整。
①文化陈设设计费189.3557万元=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40.2635万元×90%比例)×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0)×附加调整系数(1.5);
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费17.7433万元=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40.2635万元×10%比例)×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附加调整系数(1.15);
3.2.4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服务的全部费用。
3.2.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设计周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3.2.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中标后按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及有关审定部门的意见修改
、优化设计方案所需的费用,招标人不另外单独支付; 3.2.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担保的退还:
(1)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见本章3.1规定及评标办法。
3.6.1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采用线下投标的
(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 业绩证明文件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投标文件暗标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1.1 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项的要 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担保。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 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担保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见须知前附表。 9.xxx监督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9.5.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 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 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规定及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2013】204号的通知。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设计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总分=技术分(80分)+资信分(10分)+商务分(10分)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业绩条件(若有)的;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技术标评审(满分80分暗标)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招标文件明确的评审标准独立评审。投标人的技术分为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评分保留一位小数,计算过程保留两位小数)。
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针对本项目两馆室内展厅陈列改造、景观环境提升改 | |||
重点难点 分析 | 造、两馆区之间连接游步道两侧文化展示及标识指示系统建设设计工程涉及的重点难点、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议 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的评审; | 0-6 | |
总体构思和方案创意说明充分体现,从茶文化主题及非 | |||
设计方案 | 物质文化遗产展示要求出发,达到 “世界一流的茶专题 博物馆”的项目定位。 | 0-4 | |
说明 | 对本项目的设计进度安排合理性,设计质量、配合工程 | 0-4 | |
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保障措施; | |||
项目主题定位:深刻理解两馆室内展厅陈列改造、景观 | |||
环境提升改造、两馆区之间连接游步道及两侧文化展示 | |||
设计方 | 及标识指示系统建设内容,确定主题,定位精确,能够 提取茶文化特有元素,凝练特色鲜明的主题,主题充分 | 0-6 | |
案评审 | 体现中国茶文化的展示高地、中国制茶技艺和习俗的展 示。 | ||
因素 | 两馆室内展厅陈列改造方案: 1、展厅陈列改造内容完整,主线明晰,结合展示,主次 | ||
总平面布 | 分明,参观动线流畅,重点突出中国茶对世界的影响的 评审(0-10); | ||
局及方案 | 2.陈列布展主色调明确,并契合茶文化主题,合理把握 | ||
各分展区的色调,各分展区色调过渡自然,视觉感官舒 | |||
设计图 | 适(0-8)。 | ||
3、展厅陈列改造内容、空间布局 | 0-39 | ||
①根据两馆室内陈列改造布展内容,各分展区和功能空 | |||
间,科学布置茶展示功能,空间利用充分(0-10); | |||
②陈列布展内容进行全面的受众分析,兼顾各类展示茶 | |||
文件的体验和互动;参观群体的关注重点(0-5); | |||
4、展示手段:传统展项在表现形式和材质上的创新,高 | |||
科技亮点的设计,作为项目特有的展示形式的合理可行 |
性(0-6); | |||
景观环境提升改造整体风貌的把握控制,生态景观理念的应用的合理性以及方案的可实施性。 | 0-4 | ||
两馆区之间连接游步道两侧文化展示及标识指示系统建 | |||
设因地制宜充分考虑,融合茶文化展示,发散性布点到 位,形成茶文化的影响力,衔接两馆区连通有利于发挥 | 0-6 | ||
其配合功能的合理性、可实施性。 | |||
多媒体方案展示 | 多媒体方案展示方案演示片效果的表现力能够完整深入地展示茶文化主题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陈要求。(没有 提供多媒体方案演示文件的不得分) | 0-5 | |
投资估算 | 对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是否具有物有所值 的评价; | 0-6 |
四、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含投标承诺书);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
外;
(五)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五、资信标评审(满分10分)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 | 最高分值 |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评审主要因素包含综合实力、类似项目业绩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评分时保留一位小数 。
企业综合实力 | 1、企业财务实力,企业xx资金超出投标价的10%(含)得 1分,超出5%(含)但不足10%得0.5分, 不足5%(不含)不得分;(资金证明必须是企业开户银行的存款证明或银行对账单,有效期不超过31天) ,满分1分; 2、投标人获得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的,市级及以上的得1分;区级及以下的得0.5分。证明资料: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0-2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近五年完成(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与本项目规模相当的类似工程设计,(“规模相当”是指所提供的业绩的设计费大于本项目设计费的80%,近五年指以开标日期为界限回推五年;类似项目设计是指文化陈设或陈列布展项目)。每项1.5分,满分3分 项证明材料均为:提供设计合同,须能体现评标所需因素,否 则不得分。 | 0-3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完成(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与本项目规模相当的类似工程设计,(“规模相当”是指所提供的业绩的设计费大于本项目设计费的80%,近五年指以开标日期为界限回推五年;类似项目设计是指文化陈设或陈 列布展项目)。每项0.5分,满分1分 | 0-1 | |
项目班子人员能力 | 项目管理班子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高级职称1名的,得1 分;具有中级职称1名的,得0.25分;两项累计最高得1分。(有效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0-1 |
投标人的获奖情况 | 投标人五年内(以开标日期为界限回推)获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或文化陈设或陈列布展类工程设计荣誉,国家级的每个得1分;省级的每个得0.5分;市级的每个得0.25分;累计最高得3分。 证明材料: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0-3 |
六、商务标评审(满分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商务报价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若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
投标报价去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偏离评标基准价1%的扣0.5分。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七、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说明: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可以使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 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中国茶叶博物馆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中国茶叶博物馆提升项目设计,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双峰馆
区和龙井馆区室内展厅陈列改造、景观环境提升改造、贯通两馆区之间游步道及游步道旁 茶文化展示、标识指示系统建设等的文本编写、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配合审批、施工、审计、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程地点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中国茶叶博物馆双峰馆区、龙井馆区、连接两馆区道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履约保证金、设计费及支付 2.1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金额2%(即 元)的履约保证金。
(2)本项目在工程决算资料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无违约的,无息退还。
(3)如果发生质量问题,按规定没收履约保证金,以及追究由此带来的其它经济损失。
(4)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3本项目合同价为大写: (小写: 元);最终设计费结算以批准的概算金额内对应的各专业(文化陈设和园林绿化工程)的实际造价为计费基数进行调整。
2.4实付设计费计算步骤为:
①文化陈设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0)×附加调整系数(1.5);
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附加调整系数(1.15);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 占总设计 费% | 付费额 (万元) |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
第一次付费 | 10% | 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 | |
第二次付费 | 20% | 初步设计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 |
第三次付费 | 40% | 按审定概算调整后的总价的40% | 工程概算通过审核,且提价施工图文件后 10个工作日内,按审定概算对应造价调整总价后,支付至总价的70% |
第四次付费 | 10% | 按审定概算调整 后的总价的10% | 竣工验收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 |
第五次付费 | 20% | 按审定概算结清 尾款 | 工程决算资料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3.1
序 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 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有关方案设计要求 | 1 | ||
2 | 场地地形图 | 1 | 比例1:500 |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成果及文件:4.1
序号 | 成果及文件名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一 | 初步方案 | 年 月 日 | |
二 | 施工图设计(取得初步 设计方案批复后) | 年 月 日 | |
三 | 对施工图深化方提供设 计交底 | 年 月 日 |
设计总服务期:5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为准。从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各报批稿(或最终稿)递交时间为各项工作审查后10日历天内)
以上施工图设计成果提供蓝图8套及电子版图纸1套,方案文本份数双方协商另定。
第五条 项目要求
5.1 建设内容及规模、招标范围:
中国茶叶博物馆提升项目设计,主要内容包括双峰馆区和龙井馆区的基本陈列及藏品库房、茶样库房、两馆区室外景观环境以及贯通两馆区之间的游步道进行提升改造,项目涉及室内陈设改造面积 6400 平方米及周边环境提升,贯通两馆区游步道,及游步道旁茶文化展示、标识标牌。
5.2 招标范围:本项目双峰馆区和龙井馆区室内展厅陈列改造、景观环境提升改造、 贯通两馆区之间游步道及游步道旁茶文化展示、标识指示系统建设等的文本编写、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配合审批、施工、审计、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服务。
5.3 项目地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中国茶叶博物馆双峰馆区、龙井馆区、连接两馆区 道路。
5.4 设计依据
GA27-2002《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B/T 23863-2009 《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
GB/T 36721-2018 《博物馆开放服务规范》 JGJ66-2015《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WW/T0088-2018《博物馆展览内容设计规范》
WW/T0089-2018《博物馆陈列展览形式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20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T10001.1-2000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1 部分:通用符号》 GB/T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17775-2003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 9664-1996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50763-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 GBT18797-2012 茶叶感官审评室基本条件
5.5 设计目标
符合该地块控规要求,按照世界遗产地、国家一级博物馆的要求,综合分析中国茶叶博物馆今后的发展需求,从茶文化主题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要求出发,室内外展示有机结合。提升改造之后的中国茶叶博物馆将进一步融合两馆区,讲好以龙井茶为代表的中国茶文化故事,确立中国茶叶博物馆在业界的领衔地位,成为文旅融合的典范,茶文化传播的窗口和世界茶人的朝圣地。
5.6 整体设计要求
(1)双峰馆区陈列改造,主要设置中华茶文化展、茶俗主题展、西湖龙井茶文化展、交流展厅、文创空间、文物库房及配套空间等室内外陈设设计,展陈游线设计及室内外导引指示。各空间设置需符合国家一级博物馆相关标准。
现有陈列大楼《中华茶文化展》进行整体提升改造,包含局部建筑维修及室内彻底陈列改造。现国际茶文化交流中心临时展厅的展柜需要整体更新升级,需要有恒温恒湿设 备;现临展序厅到展厅的通道太小需拓宽;临展出口太小需拓宽。国际茶文化交流中心文物库房、修复室、茶样库房提升改造。现有七椀居、玉川楼、心茶亭改茶俗体验区,室内室外结合,展览与体验相结合。清风阁设西湖龙井茶专题展示及综合文创体验板块,满足特别展览及文创展示需求。
(2)双峰馆区室外景观提升,包含嘉木苑、馆区道路修缮、上下水系统、局部景观提升。中华茶树品种资源圃嘉木苑,进行品种优化,游步道提升,景观梳理及改造。馆区道路局部修缮,部分松动破损石板路更换提升。馆区上下水系统重新铺设。馆内斜坡双香
径、水系及周边等区域,植物景观优化调整。
(3)龙井馆区基本陈列改造,包含世界茶文化展、制茶非遗与茶俗展。世界茶文化展进行丰富及提升。新设制茶非遗与茶俗展,展示中国制茶相关技艺及工具、茶俗等。
(4)贯通两馆区之间的游步道提升改造及景观设计,标识指示系统建设。在双峰馆区至龙井馆区之间,开辟专门游步道,部分利用现有道路,部分需开辟新步行道,贯通两馆之间。配合游步道游线,进行景观设计及标识指示系统建设。
(5)结合龙井茶文化的展示对原天汇俱乐部地块进行概念性方案设计。
5.7 主要功能技术指标要求
占地面积:双峰馆区 47000 平方米,龙井馆区 75297 平方米及两馆区之间连通游步道贯通游步道。
5.8 具体要求
5.8.1 技术要求:要求乙方提出具有工作范围规定深度的设计成果,便于将来能在这些设计成果的基础上完成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工作范围说明、规格书、数据表、图纸等),有利于后续施工阶段控制工程造价,减少工程量变更风险。其内容、深度和质量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等的要求。
5.8.2 主要工作内容
(1)确定设计基础(包括收集分析各种资料,开展必要的现场调查和研究,确定设计规范和设计参数);
(2)方案设计调整深化; (3)初步设计;
(4)施工图设计;
设计人应按照立项项目工程投资估算的限额规定进行设计。工程设计必须满足国家、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审批和招标人投资决策的需要。
5.8.3 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发包人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规程、标准和规范等技术标准。文本数量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提供,并提供有关报告及图纸电子文档。
5.8.4 设计时间要求
(1)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交通影响评价、建筑绿色节能等):收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生效后 25 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文件;
(2)各报批稿(或最终稿)递交时间:在各项工作审查后 10 日历天内;
5.8.5 所提供的设计成果报告在符合国家相应规范与标准的基础上,还必须全面、准确反映设计需求和满足施工图深化的要求。结论与建议经济、安全、合理、可行;设计图纸和文件资料必须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
5.8.6 设计成果应通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审批,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设计方案评审意见和招标人的要求进一步修改设计,直到报批方案通过为止,发包人对修改部分不再支付费用。
5.8.7 提供施工图配合服务,根据需要在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当日响应并及时修改、完善设计内容。
5.8.8 设计服务期为从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在设计服务期内设计人应与招标人、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确保工程质量,并对施工图深化方提供设计交底。
5.9施工配合阶段
(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
求;
(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3)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考察等技术咨询工作;
(6)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条件并签署意见,以保证其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
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按中国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及浙江省等地方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
6.2.3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
件。
6.2.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
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5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
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设计人 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
发包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 所:
邮政编码: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设计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 所:
邮政编码:电 话:
传 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1. 工程项目概况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1.1 项目名称:中国茶叶博物馆提升项目设计
1.2 建设单位:中国茶叶博物馆
1.3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中国茶叶博物馆提升项目设计,主要内容包括双峰馆区和龙井馆区的基本陈列及藏品库房、茶样库房、两馆区室外景观环境以及贯通两馆区之间的游步道进行提升改造,项目涉及室内陈设改造面积 6400 平方米及周边环境提升,贯通两馆区游步道,及游步道旁茶文
化展示、标识标牌。投资估算暂定 5929.00 万元。
1.4招标范围:本项目双峰馆区和龙井馆区室内展厅陈列改造、景观环境提升改造、贯 通两馆区之间游步道及游步道旁茶文化展示、标识指示系统建设等的文本编写、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以及配合审批、施工、审计、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服务。
1.5项目地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中国茶叶博物馆双峰馆区、龙井馆区、连接两馆区道路。
2. 设计依据
GA27-2002《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B/T 23863-2009 《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
GB/T 36721-2018 《博物馆开放服务规范》 JGJ66-2015《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WW/T0088-2018《博物馆展览内容设计规范》
WW/T0089-2018《博物馆陈列展览形式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20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T10001.1-2000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1 部分:通用符号》 GB/T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17775-2003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 9664-1996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50763-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
GBT18797-2012《茶叶感官审评室基本条件》 3.设计目标
符合该地块控规要求,按照世界遗产地、国家一级博物馆的要求,综合分析中国茶叶博物馆今后的发展需求,从茶文化主题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要求出发,室内外展示有机结合。提升改造之后的中国茶叶博物馆将进一步融合两馆区,讲好以龙井茶为代表的中国茶文化故事,确立中国茶叶博物馆在业界的领衔地位,成为文旅融合的典范,茶文化传播的窗口和世界茶人的朝圣地。
4.整体设计要求
4.1 双峰馆区陈列改造,主要设置中华茶文化展、茶俗主题展、西湖龙井茶文化展、交流展厅、文创空间、文物库房及配套空间等室内外陈设设计,展陈游线设计及室内外导引指示。各空间设置需符合国家一级博物馆相关标准。
现有陈列大楼《中华茶文化展》进行整体提升改造,包含局部建筑维修及室内彻底陈列改造。现国际茶文化交流中心临时展厅的展柜需要整体更新升级,需要有恒温恒湿设 备;现临展序厅到展厅的通道太小需拓宽;临展出口太小需拓宽。国际茶文化交流中心文物库房、修复室、茶样库房提升改造。现有七椀居、玉川楼、心茶亭改茶俗体验区,室内室外结合,展览与体验相结合。清风阁设西湖龙井茶专题展示及综合文创体验板块,满足特别展览及文创展示需求。
4.2 双峰馆区室外景观提升,包含嘉木苑、馆区道路修缮、上下水系统、局部景观提升。中华茶树品种资源圃嘉木苑,进行品种优化,游步道提升,景观梳理及改造。馆区道路局部修缮,部分松动破损石板路更换提升。馆区上下水系统重新铺设。馆内斜坡双香 径、水系及周边等区域,植物景观优化调整。
4.3 龙井馆区基本陈列改造,包含世界茶文化展、制茶非遗与茶俗展。世界茶文化展进行丰富及提升。新设制茶非遗与茶俗展,展示中国制茶相关技艺及工具、茶俗等。
4.4 贯通两馆区之间的游步道提升改造及景观设计,标识指示系统建设。在双峰馆区至龙井馆区之间,开辟专门游步道,部分利用现有道路,部分需开辟新步行道,贯通两馆之间。配合游步道游线,进行景观设计及标识指示系统建设。
4.5 结合龙井茶文化的展示对原天汇俱乐部地块进行概念性方案设计。
5.7 主要功能技术指标要求
占地面积:双峰馆区 47000 平方米,龙井馆区 75297 平方米及两馆区之间连通游步道贯通游步道。
6.具体要求
6.1 技术要求:要求投标人提出具有工作范围规定深度的设计成果,便于将来能在这些设计成果的基础上完成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工作范围说明、规格书、数据表、图纸等),有利于后续施工阶段控制工程造价,减少工程量变更风险。其内容、深度和质量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等的要求。
6.2 主要工作内容
(1)确定设计基础(包括收集分析各种资料,开展必要的现场调查和研究,确定设计规范和设计参数);
(2)方案设计调整深化; (3)初步设计;
(4)施工图设计;
中标人应按照立项项目工程投资估算的限额规定进行设计。工程设计必须满足国家、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审批和招标人投资决策的需要。
6.3 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投标人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规程、标准和规范等技术标准。文本数量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提供,并提供有关报告及图纸电子文档。
6.4 设计时间要求
(1)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交通影响评价、建筑绿色节能等):收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生效后 25 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各报批稿(或最终稿)递交时间:在各项工作审查后 10 日历天内;
6.5 所提供的设计成果报告在符合国家相应规范与标准的基础上,还必须全面、准确反映设计需求和满足施工图深化的要求。结论与建议经济、安全、合理、可行;设计图纸和文件资料必须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
6.6 设计成果应通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审批,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设计方案评审意见和招标人的要求进一步修改设计,直到报批方案通过为止,招标人对修改部分不再支付费用。
6.7 提供施工图配合服务,根据需要在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当日响应并及时修改、完善设计内容。
6.8 设计服务期为从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在设计服务期内中标人应与招标人、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确保工程质量,并对施工图深化方提供设计交底。
7、投标人补偿标准及相关费用
1.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第六章 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问题
1.所有提交设计方案一律不退回,招标单位支付投标补偿费的有权使用其成果。所有提交方案署名权属原设计单位,其他权利归招标单位。
2.设计成果公布前,除招标单位及其授权单位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形式公开展示、利用有效招标设计成果。如违反此项规定,招标单位有权将其所应得补偿金及奖金作为违约金扣除,以补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3.招标单位有权和义务在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结果,并通过媒体、杂志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设计作品及其评价。
4.各投标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应保持原创性,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材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设计单位承担。如违反此项规定,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返还其已得补偿金及奖金,招标人并保留追究投标单位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经济、声誉等损失的权利。
5.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单位提供的所有基础资料(包括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的版权均受法律保护,除为本项目使用外,不作其他用途,任何未经招标单位同意的拷贝、修改、传播、公开发布等行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6、投标人保证本项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7、若投标人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二、投标文件商务、资信标格式
注: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自拟。提供格式的可在原有的格式基础上扩展。
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 设计成果“文本文件”
(2) 设计成果“图形文件”
(3) 附设计电子文件 1 份
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资信标格式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投标函
(5)投标函附录
(6)投标承诺书
(7)原创设计声明
(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格审查企业资质资料)
(9)投标人近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
(10)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11)项目负责人业绩及获奖荣誉情况
(12)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13)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14)多媒体方案演示电子文件(如有)
(15)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项目,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 (授权代表姓 名) ,其身份证明号码: ,作为我的合法的授权代表,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设计投标的各项事宜。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
(建设单位):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设计总服务期:5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为准。从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各报批稿(或最终稿)递交时间为各项工作审查后10日历天内)
项目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 。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司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一旦我司中标,我司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前期工程咨询、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前期咨询工作、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中承诺的项目设计服务期完成咨
询、设计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3、我司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司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同意将本次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等设计成果文件应用于本工程。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邮编: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附表
各设计阶段 | 所需费用 | 备注 |
初步设计 | ||
施工图设计 | ||
施工配合 | ||
其他 | ||
合计 | ¥ 元(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注:①本投标报价表应作为投标函附件之一。
②所报费用应包含可能发生的前期现状调查、设计费用、咨询服务费、交通和食宿费用等所有费用。
③各投标人可自行分项报价,如有必要可另附报价说明
投标人: ( 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
2. 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文件两处及以上错误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3.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原创设计声明
致(招标人):
本投标人 (单位名称)郑重声明:本次投标的 项目的设计成果,是本投标人独立创作设计所取得的原创成果。
本投标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公司承担,特此声明。
原创方案负责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 |||||
主要业务范围 |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职 | 务 | |||
投标人地址 | 邮政编码 | ||||
电 | 话 | 传 | 真 | ||
成立日期 | 现有职 工人数 | ||||
等级资质证书 | 等级: |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 等级: | 证书号: | |||
设计单位组织机构简介: (部室划分、各部室人数、中高级职称、设计师等人数) 企业组织机构框图附后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汇总表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工作简历表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设计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业绩公示汇总表( 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 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企业业绩 |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 | 例如:XX工程等 |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等 | 例如:X 年 X 月 X 日完成,长度或深度 X 米等 | 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 例如:投标文件第 X 页 |
1 | …… | |||||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