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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5 股票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2-075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兰州金川科技园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风险及不确定性:
1、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为合作意向性协议,协议双方对合作内容、合作机制达成了初步意向,并将在本协议指导原则下推进相关工作,具体的实施进度与实施效果存在不确定性。
2、合作框架协议中的合作内容为协议双方基于目前情况拟定的初步规划,最终合作内容后续双方将在正式合作协议中约定。各项合作内容需经公司取得与本次合作相关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如需)批准后方可实施。如出现相关审议未通过情形,该协议存在不能生效的风险。
3、公司将在双方明确具体合作项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意向性约定,相关项目付诸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该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一、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9 月 27 日,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南京钛白”)与兰州金川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川科技园”)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
金川科技园主要从事新能源动力电池材料、高纯金属、贵金属深加工和银材料等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理化检测等业务。目前已具备 3 万吨/年正极材料、5000 吨/年废旧电池回收、 480 吨/年储氢合金粉、360 吨/年系列高纯金属、500 吨/年系列银产品、5000 公斤/年系列贵金属材料的生产能力。金川科技园拟在甘肃兰州分期建设 20 万吨/年磷酸铁锂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约 37 亿元。
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 10 万吨/年磷酸铁锂项目已开工建设。
基于双方友好的战略伙伴关系及配套互补的上下游产业链合作关系,为了充分发挥各自市场、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在把握国家发展新能源产业的重大机遇方面形成合力、共担风险、互利共赢,双方拟在磷酸铁及磷酸铁锂项目方面开展全面深度合作。
本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兰州金川科技园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561109567B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
5、法定代表人:xxx
6、注册资本:95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材料、贵金属材料、有色金属化学品(含硝酸银、不含其它危险化学品)、新能源及新能源材料生产销售,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二次电池回收、处置、再生利用与销售,新材料研究、开发与xx技术企业孵化、信息交流、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设备检修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8、金川科技园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
9、金川科技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兰州金川科技园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一)合作内容
根据各自战略规划目标,经前期沟通协商,双方就磷酸铁及磷酸铁锂项目达成合作意向。
1、近期合作内容
(1)甲方兰州金川科技园有限公司在甘肃兰州分期建设 20 万吨/
年磷酸铁锂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约 37 亿元。先行启动项目一期工程
10 万吨/年,二期工程根据市场发展另行安排。
(2)乙方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安徽省淮北市分期建设金浦新能源电池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 10 万吨/年新能源电池材料前驱
体及热能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10 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生产装置和
30 万吨/年硫精砂制酸生产装置等,固定资产投资约 12 亿元。二期建设 10 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30 万吨/年硫精砂制酸、12 万吨/年精制磷酸装置等。
(3)甲乙双方研究在磷酸铁、磷酸铁锂产业链上展开合作。在双方各自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甲方优先测试、评价乙方的磷酸铁产品,并共同开展下游客户的认证工作。
(4)双方项目建成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采购使用乙方的磷酸铁产品。
(5)双方进一步研究产业合作,探讨乙方在甲方磷酸铁锂项目参股的可行性,具备条件后推进实施。
(6)双方研究探讨在电池回收及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合作机会。 2、远期合作内容
根据项目运行及后续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变化情况,双方以上
下游合作为基础,适时对上述项目进行产能扩张或在产业链延伸等方面探讨进一步深入合作的可行性。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金川科技园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有助于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充分挖掘各自优势领域的潜能,提升双方核心竞争力。本协议的履行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战略布局,预计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为合作意向性协议,协议双方对合作内容、合作机制达成了初步意向,并将在本协议指导原则下推进相关工作,具体的实施进度与实施效果存在不确定性。
2、合作框架协议中的合作内容为协议双方基于目前情况拟定的初步规划,最终合作内容后续双方将在正式合作协议中约定。各项合作内容需经公司取得与本次合作相关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如需)批准后方可实施。如出现相关审议未通过情形,该协议存在不能生效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兰州金川科技园有限公司与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磷酸铁及磷酸铁锂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