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20005FR 项目名称: 中国干辣椒系列价格指数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类别: 服务 项目编号: ZPC-2022-205 采 购 人: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详细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中路 62 号 联 系 人: 余万民 联系电话: 0851-85283873 代理机构: 贵州融创智联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十里河滩诗意园(北游客中心对面) 联 系 人: 李紫晴 联系电话: 15881429313
中国干辣椒系列价格指数服务
采购文件
(2022 年 12 月)
项目序列号: | P52000020220005FR | ||
项目名称: | 中国干辣椒系列价格指数服务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类别: | 服务 |
项目编号: | ZPC-2022-205 | ||
采 购 人: |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 ||
详细地址: | xxxxxxxxxx 00 x | ||
联 系 人: | 余万民 | 联系电话: | 0000-00000000 |
代理机构: | 贵州融创智联招标有限公司 | ||
详细地址: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
联 系 人: | xxx | xx电话: | 00000000000 |
目 录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2
第一章 采购范围 2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2
第二节 项目要求 3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3
第二章 采购服务及商务要求 5
第一节 服务要求 5
第二节 商务要求 5
第三节 图纸附件 16
第四节 实质性要求明细表 16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7
第一节 评标办法 17
第二节 废标条款 23
第三节 无效标条款 23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25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25
第一节 发布采购公告 25
第二节 获取采购文件 25
第三节 交纳投标保证金 26
第四节 递交响应文件 27
第五节 竞争性磋商程序 28
第六节 发布成交公告 32
第七节 支付代理服务费 34
第八节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 34
第九节 退还投标保证金 35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36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编制规范 40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编制 40
第一节 编制要求 40
第二节 响应文件组成 42
附件: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 43
第三节 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54
竞争性磋商服务类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54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一、项目概述
x项目为中国干辣椒系列价格指数服务,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二、资金来源
x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项目采购预算为: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元)。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
大写:xx伍拾万元整小写:1500000.00 元
三、采购合同管理:
1.是否允许分包: 否
2. 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
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x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具体内容为: / 。
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十二条规定。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
x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六、采 购 人
1.采购人名称: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地 址:xxxxxxxxxx 00 x
3.联 系 人:xxx
4.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七、代理机构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融创智联招标有限公司
2.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联系人:xxx
0.联系电话/传真:00000000000
八、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贵州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000-00000000
详细地址:xxxxxxxxxxxxxxx 0 x楼
一、项目范围
x项目采购的服务范围要求为本国合法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二、项目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x项目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三、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x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 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 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一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 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
(2020)421 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 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做大做强十二个重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助力贵州辣椒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贵州打造全国辣椒集散中心、交易中心、定价中心和信息发布中心,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就“中国干辣椒系列价格指数”建设及运维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二、主要任务
“中国干辣椒系列价格指数”项目主要包括“指数编制”“指数发布”和“指数维护”工作,进一步做好辣椒产区品牌推广、产业深度调研等工作,充分运用国家级智库服务平台,运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发挥好指数产业“风向标”、价格“晴雨表”和风险“避雷针”作用。合作周期 1 年。
1.指数编制工作
辣椒价格数据采集市场能够覆盖全国主要辣椒交易品种;辣椒价格数据采集、整理以及指数发布工作;辣椒指数周报编制和发布工作;每年的深度调研工作,根据调研成果编制年度指数报告。
2.系统运维工作
确保辣椒价格数据采集市场能够覆盖全国主要辣椒交易品种,在遵义朝天椒、三樱椒、新一代、印度进口辣椒等品种指数基础上,增加板椒等辣椒品种指数。在辣椒期货上市后,根据期货交易品种和期货指数要求,优化现货价格指数体系。做好指数的数据处理、模型构建、内部测试、指数计算等系统性的运营维护工作,确保指数在协议期内正常运行和更新。
3.指数发布工作
在每年的辣博会、数博会、中国农交会等重要会展上进行发布,一年发布一次,邀请主管部门领导、行业专家、主流媒体参会。邀请省内外主流媒体、门户网站等进行发布,发布平台不少于 30 家。
4.信息发布工作
做好贵州省辣椒产业信息发布工作,每年信息发布不少于 12 次。在国家级平台上进行全球发布,从新媒体推广角度进行创新,每年围绕贵州辣椒产业、辣椒指数,制作小视频,在新媒体平台进行发布,不少于 2 次。
5.组建专家智库委员会
邀请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中国品牌研究院、中科院、中国蔬菜流通协会(辣椒产业委员会)、北京师范大学、贵州省农科院(辣科所)等行业主管部门、科研院所领导和专家,组成专家智库委员会,每年在贵州召开一次辣椒产业深度研讨会,参加指数年度报告的专家评审工作,为贵州辣椒产业高质量发展、产业的数字化建设出谋划策。
6.产业研究工作
要组建一支有产业研究能力的服务团队,做好产业深度分析、研判和预测工作。要加大贵州辣椒产业的调研力度,每年至少形成 1 篇有影响力的专题报告,总结贵州辣椒产业发展经验,形成辣椒产业助推乡村振兴的贵州模式。
7.其他服务工作
在新华指数的各类发布会中寻机对干辣椒指数的内容进行分享,促进干辣椒与其他行业进行互通,推动行业联合发展。新华指数与期货交易所旗下报刊、期货日报等权威媒体进行信息联合发布,推动中国干辣椒系列价格指数在期货业发出声音,为未来干辣椒期货落地后的发展做足准备。
具体量化指标见表
附件 1 | ||||
序号 | 内容 | 单位 | 数 量 | 重点工作内容 |
1 | 数据采集 | |||
1.1 | 山东采集 | 3 人/年 | 12 | 山东采集点 3 个(金乡、武城、胶州),每个采集点 1 人,一年 12 个月。 |
1.2 | 河南采集 | 3 人/年 | 12 | 河南采集点 3 个(内黄、临颍、柘城),每个采集点 1 人,一年 12 个月。 |
1.3 | 贵州采集 | 5 人/年 | 12 | 贵州采集点 5 个(辣椒城、新舟、绥阳、龙坪、喇叭),每个采集点 1 人,一年 12 个月。 |
1.4 | 数据初筛 | 1 人/年 | 12 | 一个人负责每天的数据收集和初筛工作,全年 12 个月 |
2 | 指数计算与维护 | |||
2.1 | 产业实地 调研 | 次/年 | 11 | 年度内前往遵义、河南、山东等省辣椒主产地 11 个市场开展调研,调研生产种植和供给情况。 |
2.2 | 产业跟踪 调研 | 次/季 | 4 | 通过互联网问卷,面向遵义、河南、山东、河北等辣椒主产地跟踪了解产业基本面、交易情绪、库存变化等数据, 频率每月至少一次,每次问卷不少于 20 篇。 |
2.3 | 指数技术维护 | 次/年 | 1 | 收集整理国内辣椒产业每年基础数据(种植面积、产量、历年均价统计数据),种植端及市场情况摸底,重点品种市场调研。 指数体系和权重优化,指数计算公式和日常运行结果校验,日常辣椒市场信息监测等。 |
2.4 | 指数孵化系统维护 | 次/年 | 1 | 适配开发和年度维护辣椒价格指数孵化系统维护。包含数据对接系统、数据审核系统、数据分析系统、指数开发、生成、展示;互联网重点数据源(新发地、中国辣椒网等)数据湖工具爬取功能开发维护。新华财经“全国辣椒价格监测系统”展示端效果开发及设计,datav 工具使用等。 |
2.5 | 指数预测 模型开发 | 次/年 | 1 | 联合专业机构,建立量化分析模型,探索指数预测功能,从而丰富指数应用场景。 |
3 | 数据处理 | |||
3.1 | 数据清洗 | 期/年 | 45 | 4 名专职维护人员,每个交易日全国及遵义共 11 个市场,8 个干辣椒品种各自 3-4 个等级产品下,每日 3-6 笔交易 数据汇总、审核、筛选、结果计算与校验等工作。预计需清理数据 8 万余条。 |
3.2 | 报告撰写 | 期/年 | 45 | 包含周报撰写、审核及修改,年报撰写、审核与修改等。同步发布周报及资讯稿件。 |
3.3 | 部委资源 使用 | 个/年 | 1 | 与农业农村部协调指数项目合作,采购部分蔬菜产业研究成果,对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及大商所等部委、机 构。 |
4 | 信息发布推广 | |||
4.1 | 指数发布 会 | 次/年 | 1 | 每年在辣博会等重要节点,或者单独在贵阳或北京举办指数发布会,租用布置会场,邀请领导、专家和媒体参会等。 |
4.2 | 文字信息推广 | 年 | 1 | 指数报告及周报持续发布在财经媒体、门户综合媒体及专业媒体传播。全年包括但不限于:第一财经、腾讯财经、新浪财经等财经媒体;经济日报、光明网、和讯网、消费日报等综合媒体;农民日报、中国农业经济报等专业媒体。指数发布在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官网、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官网,中国金融信息网、新华财经客户端、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进行展示。 |
5 | 传播平台运维 |
5.1 | 网站页面维护 | 年 | 1 | 年度维护和适配修改指数在新华财经专业终端、移动终端及中国金融信息网进行专有页面发布;专用后台数据库搭建。 |
6 | 专家资源 | |||
6.1 | 产业研讨会 | 人/次 | 10 | 年度召开指数及产业专家论证会,邀请农业农村部、中国农科院等机构专家,以及辣椒行业的研究机构、从业大户、批发市场管理方等到会,研讨产业发展形势,并对指数建设方向提出合理建议。 |
6.2 | 法务与技 术咨询 | 次/年 | 1 | 主要用于项目运维期间,支付外部技术专家咨询费用(后台系统开发及运维),以及为确保控制法律风险支付的法 务咨询费用。 |
7 | 信息发布 | |||
7.1 | 国家平台 信息发布 | 年 | 1 | 发挥国家平台和渠道优势,做好贵州省辣椒产业信息发布工作,每年信息发布不少于 12 次。 |
7.2 | 新媒体发 布 | 年 | 2 | 每年围绕贵州辣椒产业、辣椒指数,制作小视频,在新媒体平台进行发布。每年小视频制作不少于 2 次。 |
7.3 | 信息发布 | 年 | 1 | 利用主流媒体平台进行贵州辣椒产业的信息发布工作,每年信息发布不少于 12 次。 |
8 | 产业研究 | |||
8.1 | 产业深度 调研报告 | 次/年 | 1 | 中经社将加大贵州辣椒产业的调研力度,每年至少形成 1 篇有影响力的产业研究报告,总结贵州辣椒产业发展经验, 助力贵州辣椒产业高质量发展。 |
附件 2
根据辣椒指数特征,在以下 109 家平台中选不少于 30 家进行发布。
序号 | 媒体类别 | 媒体名称 | 备注 |
1 | 电视台 | 北京电视台 | 内容需审核 |
2 | 电视台 | 第一财经 | 内容需审核 |
3 | 电视台 | 旅游卫视 | 内容需审核 |
4 | 电台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 内容需审核 |
5 | 电台 | 北京电台 | 内容需审核 |
6 | 中央党政 | 人民网 | 网文 |
7 | 中央党政 | 新华网 | 网文 |
8 | 中央党政 | 中新网 | 网文 |
9 | 中央党政 | 光明日报 APP | 客户端 |
10 | 中央党政 | 经济日报 APP | 客户端 |
11 | 中央党政 | 环球时报 APP | 客户端 |
12 | 中央党政 | 经济参考报 | 网文 |
13 | 中央党政 | 中国青年报 | 客户端/网文 |
14 | 中央党政 | 中国证券报 | 网文 |
15 | 中央党政 | 中国经济周刊 | 网文 |
16 | 中央党政 | 光明网 | 网文 |
17 | 中央党政 | 央广网 | 网文 |
18 | 中央党政 | 中国网 | 网文 |
19 | 中央党政 | 国际在线 | 网文 |
20 | 中央党政 | 中国日报网 | 网文 |
21 | 中央党政 | 环球网 | 网文 |
22 | 中央党政 | 人民日报海外网 | 网文 |
23 | 中央党政 | 中国经济网 | 网文 |
24 | 中央党政 | 中国青年网 | 网文 |
25 | 核心门户 | 凤凰网 | 网文 |
26 | 核心门户 | 搜狐 | 网文 |
27 | 核心门户 | 网易 | 网文 |
28 | 核心门户 | 新浪 | 网文 |
29 | 核心门户 | 腾讯 | 网文 |
30 | 综合 | 北青网 | 网文 |
31 | 综合 | 千龙网 | 网文 |
32 | 财经 | 21 世纪经济报道 | 客户端/网文 |
33 | 财经 | 金融时报 | 网文 |
34 | 财经 | 经济观察报 | 网文 |
35 | 财经证券 | 上海证券报 | 网文 |
36 | 财经证券 | 证券时报 | 网文 |
37 | 财经证券 | 证券日报 | 网文 |
38 | 财经 | 和讯网 | 网文 |
39 | 财经 | 金融界 | 网文 |
40 | 财经 | 财经网 | 网文 |
41 | 财经 | 中金在线 | 网文 |
42 | 财经 | 证券之星 | 网文 |
43 | 财经 | 经济网 | 网文 |
44 | 财经 | 中国产经新闻 | 网文 |
45 | 财经 | 中国经济时报 | 网文 |
46 | 财经 | 中国经济导报 | 网文 |
47 | 财经 | 中华工商时报 | 网文 |
48 | 财经 | 国际商报 | 网文 |
49 | 财经 | 中国商报 | 网文 |
50 | 北京都市 | 新京报 | 客户端/网文 |
51 | 北京都市 | 北京晚报 | 网文 |
52 | 北京都市 | 北京日报 | 客户端/网文 |
53 | 北京都市 | 北京商报 | 网文 |
54 | 北京都市 | 北京青年报 | 客户端/网文 |
55 | 新媒体 | 人民日报新媒体 | 客户端 |
56 | 新媒体 | 中新社-中新经纬 | 客户端 |
57 | 新媒体 | 36 氪 | 网文 |
58 | 新媒体 | 澎湃 | 网文 |
59 | 新媒体 | 封面新闻 | 网文 |
60 | 新媒体 | 界面 | 网文 |
61 | 新媒体 | 钛媒体 | 网文 |
62 | 能源 | 中国能源报 | 客户端/网文 |
63 | 能源 | 太阳能杂志 | 公众号/网文 |
64 | 能源 | 中国煤炭报 | 客户端/网文 |
65 | 行业 | 中国工业报 | 客户端/网文 |
66 | 行业 | 工人日报 | 客户端/网文 |
67 | 行业 | 劳动午报 | 客户端/网文 |
68 | 行业 | 中国化工报 | 客户端/网文 |
69 | 行业 | 中国环境报 | 客户端/网文 |
70 | 行业 | 中国电力报 | 客户端/网文 |
71 | 农业 | 农民日报 | 网文 |
72 | 农业 | 农博网 | 网文 |
73 | 旅游 | 中国旅游报 | 网文 |
74 | 旅游 | 国家旅游地理网 | 网文 |
75 | 旅游 | 大众新闻网-旅游 | 网文 |
76 | 旅游 | 东南网-旅游 | 网文 |
77 | 旅游 | 慧聪-旅游 | 网文 |
78 | 旅游 | 中国旅游网 | 网文 |
79 | 旅游 | 中国航空旅游网 | 网文 |
80 | 中央党政 | 科技日报 | 网文 |
81 | 中央党政 | 人民政协报 | 网文 |
82 | 中央党政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网文 |
83 | 中央党政 | 中国科学报 | 网文 |
84 | 中央党政 | 中国xx技术产业导 报 | 网文 |
85 | 中央党政 | 中国消费者报 | 网文 |
86 | 中央党政 | 中国企业报 | 网文 |
87 | 中央党政 | 未来网 | 网文 |
88 | 中央党政 | 中国周刊 | 网文 |
89 | 中央党政 | 人民交通网 | 网文 |
90 | 中央党政 |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 网文 |
91 | 中央党政 | 中国贸易新闻报 | 网文 |
92 | 中央党政 | 消费日报 | 网文 |
93 | 中央党政 | 中国联合商报 | 网文 |
94 | 行业 | 中国税务报 | 网文 |
95 | 财经 | 中国财经时报网 | 网文 |
96 | 门户 | 21CN | 网文 |
97 | 门户 | XXX | 网文 |
98 | 门户 | 中华网 | 网文 |
99 | 财经 | 企业观察报 | 网文 |
100 | 财经 | 中国财经观察网 | 网文 |
101 | 财经 | 中国财经网 | 网文 |
102 | 地方门户 | 东方今报 | 网文 |
103 | 地方门户 | 齐鲁晚报 | 网文 |
104 | 地方门户 | 上海热线 | 网文 |
105 | 地方门户 | 东方网 | 网文 |
106 | 地方门户 | 南方网 | 网文 |
107 | 地方门户 | 北方网 | 网文 |
108 | 地方门户 | 深圳热线 | 网文 |
109 | 地方门户 | 广州热线 | 网文 |
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12 个月。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验收标准、规范
1.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
2.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合同要求。三、付款方式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70%,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10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30%。
四、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采购人提供的资料文件,成交供应商具有保密责任和义务。
2、供应商须承诺,采购人具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调整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的权利,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工作,完全满足采购人的实际要求。调整后的内容将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原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供应商须承诺,若中标,将做好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工作安排。为本项目相关人员购买商业保险,若发生安全事故及其他任何事故,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4、供应商须承诺,传播确保积极正面,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活动和服务内容,完全满足,全部推广必须经过采购人审议,方可进行。
5、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实施而引用、收集其他文件的知识产权费用和法律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6、供应商须承诺,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7、供应商须承诺,完全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若在实施过程中不满足相关要求的,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财政部门备案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须承诺,在本次采购中对所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发现供应商使用虚假、伪造的资料参与本次采购,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与经济赔偿。
无
序号 | 商务实质性条款 | 技术实质性要求 | 备注 |
1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服务及商务要求 第二节 商务要求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服务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服务要求 | / |
一、评标办法
x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1 至 3 家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并列的,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二、评分因素
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等)和商务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期、质保期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
三、评标标准 1.资格审查表
2.符合性审查表
3.评分表
序号 | 资格要求 | |
1 | 一般资格审查 |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2 |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 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3 |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 |
4 | 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一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 材料。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 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 |
7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查询结果(代理机构通过系统查询,若查询结果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将查询结果打印递交磋商小组) | |
8 | 专业资格 审查 | 无。 |
9 | 投标保证 金审查 | 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
10 | 其他资格 |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
资格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内容 | |
1 | 商务实质性响 应审查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服务及商务要求 第二节 商务 要求 |
2 | 技术实质性响 应审查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服务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服务 要求 |
3 | 报价审查 | 异常低价审查 |
4 | 无效标审查 | 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 |
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
备注: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分项 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0.1×100 | ||
价 格 分 (10 分) | 注:评标基准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扣除后价格)最低 | |
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各投标单位的最终报价。本项目由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投标报 | 0-10 分 | |
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0-25 分 | ||
购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愿接受虚假应标的处罚,提供承诺函得 25 分, | ||
不提供不得分。 | ||
技术分 | ||
(40 分) | ||
体实施思路阐述清晰完整的,得 10-15 分; | ||
2、根据对相关资料的掌握,对目标、内容和要求理解基本准确,总体 | ||
实施思路阐述较清晰的,得 6-9 分; | ||
思路阐述把握不准确的,得 0-5 分; | ||
供应商提供的“指数编制”或“指数发布”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一个业绩得 3 分,满分 15 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业绩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0-15 分 | |
商务分 (50 分) | 项目数据采集能力: 供应商应具备强大的数据采集能力,能够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数据采集。供应商须承诺按采购文件要求设置采样点,得 11 分,需提供承诺函原 | 0-11 分 |
件及采集点名单;不提供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项目数据处理能力: | ||
供应商应具备数据分析的专业性和时效性。供应商须承诺按采购文件要 | 0-13 分 |
求进行数据处理分析(包括:数据清洗、报告撰写、部委资源使用), 得 13 分,需提供承诺函原件;不提供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单位等级: 供应商或其主管单位是国家级智库建设试点单位的,得 6 分; 供应商或其主管单位是省级智库建设试点单位的,得 3 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符的,不得分。 | 0-6 分 | |
团队实力: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投入的团队成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每有 1 人得 2.5 分;具有中级职称的,每有 1 人得 1 分;具有初级职称的,每有 1 人得 0.5 分;满分 5 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及供应商为该人员缴纳的 2022 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0-5 分 | |
政 策 性加分( 5分) | 政策功能性加分(1)(满分 2 分):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公示)范围内的产品,供应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加分,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 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 | 0-2 分 |
政策功能性加分(2)(满分 3 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实施条例》(国务院第 658 号令)、贵州省财政厅文件(黔财采【2017】 6 号)的规定,对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地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贵州、青海、云南)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 注:供应商应提供原产地证明材料如生产许可证、现场照片等。 | 0-3 分 | |
总分 | 105 分 |
3.价格分的计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 30%至 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 10%至 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工程类项目建议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货物或服务的比重及计算方法)
(1)价格扣除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 10% (联合体/%)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由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由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由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由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作为其价格分。)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给予废标,项目磋商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1.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
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
4.投标初始报价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5.最终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载明的财政预算控制价的;
6.响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7.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响应文件未胶装成册的(采用打孔装订、活页夹等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1.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
14.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一、公告发布媒体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xxx://xxxx.xxxxxxx.xxx.xx/)、贵州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
二、变更公告
x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评标时间调整等有关内容的变更公告。供应商须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变更公告栏及其他有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获取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若发布更正公告,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
二、获取方式
以本项目公告中获取方式为准。三、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
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
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补充变更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补充、变更将以变更公告形式发布。
(二)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未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
采购文件质疑、投诉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磋商采购文件第四章第六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第二点: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
一、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 否🗹
二、交纳金额(如需)
/元整(¥/元 )。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详细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
3.1 投标保证金形式:供应商可以使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或担保等方式缴纳的: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日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将下载打印的子保函装订在响应文件内,不再验证真伪;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原件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的组成部分,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密封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在开标现场进行真伪验证,通过官网查询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为纵深推进贵州省大数据战略行动,大力推广使用电子保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
3.2、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
1)银行转账:
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户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
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2020 试运行版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须由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参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未与绑定的,将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参加投标。
2)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
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原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官网查询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应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的组成部分,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按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执行(获取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
一、递交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登记并给予接收回执。不接受逾时的响应文件)。
二、递交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 65
号)。
三、递交要求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一份(电子文档用光盘或 U 盘制作均可,不加密,须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递交文件不完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2)投标补充或修改文件必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注明“补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字样和标识项目名称、品目名称、项目序列号、单位名称信息,要求密封递交。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撤回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由项目授权代表签署的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退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五、联合惩戒查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一、磋商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二、磋商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显示的具体开标室或磋商室),地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 65 号)。
三、磋商流程
1.会议签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到开标室组织采购人、供应商、监督部门相关人员签到。并将会议环节所需表格文档资料填写、
准备齐全。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后在等候区等候,工作人员按照提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安排参加磋商。
2.专家签到:磋商专家需在磋商时间前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签到处,出示身份证、专家证等资料进行核验签到,并将手机等各种通信工具锁入指定位置。
3.宣读纪律:截止时间到,工作人员宣布竞争性磋商会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
4.初步审查:磋商小组严格依据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对照《资格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未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最后报价。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废标,磋商工作结束。
(1)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资格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中所列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齐全性和有效性、是否超出经营范围等情况进行审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质性响应。技术符合性:投标产品的适用性、技术成熟性、技术性能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技术参数和规格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商务符合性:业绩、交货期、质保期、付款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低于成本报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投标有效期等符合采购文件规定,采购文件提出的主要条款、条件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
(3)无效标检查: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无效标条款,检查供应商的投标是否属于无效标。
(4)在采购活动中如出现供应商不足 3 家时,下列三类项目可以继续进行:①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②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PPP 项目)。其他应当终止采购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6.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终报价的单位根据项目要求,可以是元、%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7.综合评分:磋商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
8.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将各评审专家的评分表汇总到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评分表交由评标组长汇总后,评标专家不得再更改各项打分分值(价格分及总分计算错误除外)。
9.评审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
10.评审复核:磋商小组对评审环节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磋商小组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磋商结果及推荐排序。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1.磋商结束: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磋商工作结束。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理好响应文件资料,并发放评审费用后磋商专家方可离开磋商区。磋商过程中磋商专家不得擅自离开磋商室或进入其他开评标室。
注 1:当初步审查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重大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程序终止。
注 2:磋商之后,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凡涉及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推荐排序等需保密的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人或其他人员透露。
注 3:磋商过程由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像资料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以便为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项目相关事宜提供资料。
四、磋商小组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磋商小组由 5 人以上
单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 名法律专家。磋商小组成员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1.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确认或者制定磋商文件;
(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 3 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5)编写评审报告;
(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xx地履行职责;
(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成本测算表,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存在异常低价的嫌疑时,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时,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成本测算表,按此进行成本的测算及澄清,并附上相应文字说明。
一、公告发布媒体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xxx://xxxx.xxxxxxx.xxx.xx/)、贵州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评标报告将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及相关评标结果进行公告。供应商可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其他相关网站查询评标结果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
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标、成交公告期结束后,若未收到任何质疑投诉,采购人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证明书》。采购人凭《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证明书》。到财政部门办理后续资金拨付等相关手续。
二、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受理条件
1、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
2、质疑必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书应当加盖质疑单位公章,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可不予受理;
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三)质疑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1.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质疑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一份送本项目代理机构,一份送采购人处,项目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收悉质疑函后及时告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质疑文件递交地点:
代理机构:贵州融创智联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十里河滩诗意园(北游客中心对面)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3.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时间原因,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为: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提供书面质疑文件的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示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质疑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7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五)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一、收费标准
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的计算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一次性付清。
二、支付方式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等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
三、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贵州融创智联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山支行账号:0000 0000 0000 0000 9
一、签订、备案及公告时间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代 理 机 构 将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在 贵 州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 xxxx://xxxx.xxxxxxx.xxx.xx/ ) 和 贵 州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合同内容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载内容,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规定为准。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按财库〔2014〕214 号文件的规定时间退还。
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若发生质疑或投诉,与质疑或投诉有关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将延长,待质疑、投诉处理完毕之后予以办理。
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服务类)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供应商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序列号:
2022-ZFCG-XXXX,)的 竞争性磋商 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
2.......
3. ......
三、服务质量要求
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五、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止。六、验收及评价考核
七、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 内付款。
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 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 款总服务费的 (-%)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 (-%),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 (-%),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 日内付给乙方。
八、知识产权产权归属九、保密
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xx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十一、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
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四、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
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3)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超
越和违背招标及补充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编制规范
一、格式
1.响应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简体字。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要求的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响应文件中的图片资料、复印件(扫描件)等应清晰可见。内容不得倒置、歪斜,由于响应文件不清晰或不利于阅读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除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响应文件页码标注可以手写外,其余所有响应文件内容须采用打印字体,禁止手写。
5.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范本填写,采购文件中未提供格式范本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二、数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用光盘或 U 盘制作均可,不加密,须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递交文件不完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装订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按所投品目/包单独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注明所投品目号/包号。所投品目/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可根据投标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是否统一或分开胶装成册。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用 A4 纸打印,按照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
目、编页码装订(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超过 A4 幅的应以相应幅面打印,但应折叠为 A4 幅大小后装订,采购文件有提供图册等其它要求的除外。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打孔等方式装订。
4.不推荐使用豪华装订,建议平装。四、签署与封装
1.签署: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上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并在封面加盖单
位公章,投标文件正本、副本需加盖骑缝章。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除标准页码外,不得涂改和增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复印或扫描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范本中注明需要签章的地方,供应商均须进行签章。
2.封装:
2.1 投标供应商可根据投标实际厚度,自行选择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外包封套的数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外包封份数不作具体规定,但投标供应商应确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外包封没有严重破损导致投标实质性内容泄露的情形。
2.2 外包密封的封口(接口)处加盖带投标供应商公章,封装物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品目名称(如有)、供应商名称。
2.3 外包封上有重复或多余标记,未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产生影响的,不作无效标依据。
2.4 响应文件电子版为投标文件正本的 PDF 格式文件,可封装在任意封套内。
五、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
一、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类别为服务类响应文件。
二、组成
各类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数据信息响应部分和佐证文件部分组成,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三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 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 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
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 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 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 2022 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 (附 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x办法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同时废止。
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
2.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¹,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期:
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金额 | 合同链接 |
(填写“采购项目整 | ||||
(填写集中采 | 体预留”、“设置专 | |||
门采购包”、“要求 | (填写合同在中国 | |||
购目录以内或 | ||||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 政府采购网公开的 | |||
者采购限额标 | 或者“要求合同分 | (精确到万元) | 网址,合同中应当包 | |
准以上的采购 | ||||
项目) | 包”,除“采购项目 全部预留”外,还应 | 含有关联合体协议 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 ||
当填写预留给中小企 | ||||
业的比例) | ||||
…… | …… | …… | …… | …… |
部门(单位)名称:日期: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
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
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 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14 年 6 月 10 日
XXXXX(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正本 / 副本/电子响应文件)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项目编号: 供应商:
详细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2022 年 月
专家评分导航表
评分项 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响应文件导航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0.1×100 | ||
注:评标基准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扣除 | ||
价格分 | 后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 |
(10 分) | 的各投标单位的最终报价。 | 页码范围: |
接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供应商书面承诺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工作,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愿接受虚假应标的处罚,提供承诺函得 25 分,不提供不得分。 | 磋商响应文件页码范围: | |
技术分 (40 分)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方案须详细、合理、切实可行: 1、根据对相关资料的掌握,对目标、内容和要求理解准确、透彻,总体实施思路阐述清晰完整的,得 10-15 分; 2、根据对相关资料的掌握,对目标、内容和要求理解基本准确,总体实施思路阐述较清晰的,得 6-9 分; 总体实施思路阐述把握不准确的,得 0-5 分; | 磋商响应文件页码范围: |
商务分 (50 分) | 供应商提供的“指数编制”或“指数发布”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一个业绩得 3 分,满分 15 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业绩不满足要求的, 不得分。 | 磋商响应文件页码范围: |
项目数据采集能力 | 磋商响应文件 | |
页码范围: |
行数据采集。供应商须承诺按采购文件要求设置采样点,得 11 分,需提供承诺函原件及采集点名单;不提供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项目数据处理能力 | ||
供应商应具备数据分析的专业性和时效性。供应商须承诺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分析(包括:数据清洗、报告撰写、部委资源使用),得 13 分,需提供承诺函原件; 不提供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磋商响应文件页码范围: | |
单位等级 | ||
供应商或其主管单位是国家级智库建设试点单位的,得 6 | ||
分; | 磋商响应文件 | |
供应商或其主管单位是省级智库建设试点单位的,得 3 分; | 页码范围: | |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符的,不得 | ||
分。 | ||
团队实力: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投入的团队成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每有 1 人得 2.5 分;具有中级职称的,每有 1 人得 1 分; 具有初级职称的,每有 1 人得 0.5 分;满分 5 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及供应商为该人员缴纳的 2022 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 | 磋商响应文件 | |
页码范围: | ||
政 策 性加分( 5分) | 政策功能性加分(1)(满分 2 分): 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公示)范围内的产品,供应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加分,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 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 | 磋商响应文件页码范围: |
政策功能性加分(2)(满分 3 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国 务院第 658 号令)、贵州省财政厅文件(黔财采【2017】6号)的规定,对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地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贵州、青海、云南)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注:供应商应提供原 产地证明材料如生产许可证、现场照片等。 | 磋商响应文件页码范围: |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2022 年 月 日
目 录
(按照响应文件组成内容编制目录)
一、投标报价
(一)报 价 函
1.我公司就 (项目名称)的投标初始报价为(大写): 零万零千零百零拾 元人民币,小写: 元。本报价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价。包含专利费、人力资源费、调研费、专用工具价、培训费、税费等一切成本费用。合同价以最终报价为准,最终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12 个月。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5.验收标准:5.1.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5.2.满足采购文件及采 购合同要求。
6.是否联合体投标: 。
7 其他: 。二、递交资料
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份,电子响应文件 份。三、相关承诺
1.最终报价在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完全理解和同意,并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本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资格、技术、商务等文件均真实、有效、准确。若有违背,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序号 | 报价内容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1 | 中国干辣椒系列价格指数服务 | ||
服务期 | 合同签订后 12 个月。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其他优惠(如有) | |||
投标总价大写: | 小写: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注:“报价一览表”投标总价应当与“报价函”中初始报价、“报价明细表”各项合计相等。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一)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像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徽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供应商(公章):XXXXXXX 有限公司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供应商全称或联合体牵头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签章即生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徽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徽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像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像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
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法人印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XXXXXXX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一般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 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项目名称为: 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xxxx:我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承诺单位(公章):XXXXXXX 有限公司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要求: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 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一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项目名称为: 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供应商:(公章)XXXXXXX 有限公司
声明时间:
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项目名称为: 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xxxx: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承诺单位(公章):XXXXXXX 有限公司签
署日期: 年 月 日
1.银行转账:投标人在线交纳保证金后,可自行在系统中“保证金到帐查询及打印”一栏,打印保证金到帐信息回执。
2.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2.1 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2 并提供银行保函承诺书或投标保证保险承诺书(后附承诺书格式)。
3.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
3.1 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 并提供银行保函承诺书或投标保证保险承诺书(后附承诺书格式);
3.3 原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官网查询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银行保函承诺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
为: ,项目名称: 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xxxx提供的银行保函,保单号: 为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的材料,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同时我单位xxxx出现违反法律法律规定或采购文件中约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的,若银行保函失效,我单位自收到采购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函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等额保证金支付给采购人。
承诺单位(公章):XXXXXXX 有限公司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保险承诺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
为: ,项目名称: 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xxxx提供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或合同,保单或合同号: 为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的材料,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同时我单位xx承诺出现违反法律法律规定或采购文件中约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的,若投标保证保险失效,我单位自收到采购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函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等额保证金支付给采购人。
承诺单位(公章):XXXXXXX 有限公司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三)专业资格材料(如有)
(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4.1 投标供应商系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也要提供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的其
他资格证明文件。
致(采购代理机构):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品目号/名称)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和合同磋商 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履约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不能 作为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供应商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废标的,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4.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 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成员单位合同金额比例分配情况
5.1 (单位名称) (是 /否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占总合同
的 %,合同分配内容: 。
5.2 (单位名称) (是 /否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占总合同
的 %,合同分配内容: 。 5.3……
6.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6.1(联合体牵头人)职责分工:
6.2(联合体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6.3……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
9.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 头 人 名 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 员 一 名 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 响应性文件
(一)采购文件服务及商务偏离表
技术部分响应表 | ||||
序号 | 采购文件服务要求 | 响应文件服务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做大做强十二个重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助力贵州辣椒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贵州打造全国辣椒集散中心、交易中心、定价中心和信息发布中心,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就“中国干辣椒系列价格指数”建设及运 维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 |||
2 | 二、主要任务 “中国干辣椒系列价格指数”项目主要包括“指数编制” “指数发布”和“指数维护”工作,进一步做好辣椒产区品牌推广、产业深度调研等工作,充分运用国家级智库服务平 台,运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发挥好指数产业 |
“风向标”、价格“晴雨表”和风险“避雷针”作用。合作周期 1 年。 1.指数编制工作 辣椒价格数据采集市场能够覆盖全国主要辣椒交易品种;辣椒价格数据采集、整理以及指数发布工作;辣椒指数周报编制和发布工作;每年的深度调研工作,根据调研成果编制年度指数报告。 2.系统运维工作 确保辣椒价格数据采集市场能够覆盖全国主要辣椒交易品种,在遵义朝天椒、三樱椒、新一代、印度进口辣椒等品种指数基础上,增加板椒等辣椒品种指数。在辣椒期货上市后,根据期货交易品种和期货指数要求,优化现货价格指数体系。做好指数的数据处理、模型构建、内部测试、指数计算等系统性的运营维护工作,确保指数在协议期内正常运行和更新。 3.指数发布工作 |
在每年的辣博会、数博会、中国农交会等重要会展上进行发布,一年发布一次,邀请主管部门领导、行业专家、主流媒体参会。邀请省内外主流媒体、门户网站等进行发布,发布平台不少于 30 家。 4.信息发布工作 做好贵州省辣椒产业信息发布工作,每年信息发布不少于 12 次。在国家级平台上进行全球发布,从新媒体推广角度进行创新,每年围绕贵州辣椒产业、辣椒指数,制作小视频,在新媒体平台进行发布,不少于 2 次。 5.组建专家智库委员会 邀请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中国品牌研究院、中科院、中国蔬菜流通协会(辣椒产业委员会)、北京师范大学、贵州省农科院(辣科所)等行业主管部门、科研院所领导和专家,组成专家智库委员会,每年在贵州召开一次辣椒产业深度研讨会,参加指数年度报告的专家评审 工作,为贵州辣椒产业高质量发展、产业的数字化建设出谋 |
划策。 6.产业研究工作 要组建一支有产业研究能力的服务团队,做好产业深度分析、研判和预测工作。要加大贵州辣椒产业的调研力度,每年至少形成 1 篇有影响力的专题报告,总结贵州辣椒产业发展经验,形成辣椒产业助推乡村振兴的贵州模式。 7.其他服务工作 在新华指数的各类发布会中寻机对干辣椒指数的内容进行分享,促进干辣椒与其他行业进行互通,推动行业联合发展。新华指数与期货交易所旗下报刊、期货日报等权威媒体进行信息联合发布,推动中国干辣椒系列价格指数在期货业发出声音,为未来干辣椒期货落地后的发展做足准备。 具体量化指标见表 | ||||||
附件 1 |
序 号 | 内容 | 单 位 | 数 量 | 重点工作内容 | ||||||
1 | 数据采集 | |||||||||
1.1 | 山东 采集 | 3 人 /年 | 12 | 山东采集点 3 个(金乡、武城、胶州), 每个采集点 1 人,一年 12 个月。 | ||||||
1.2 | 河南 采集 | 3 人 /年 | 12 | 河南采集点 3 个(内黄、临颍、柘城), 每个采集点 1 人,一年 12 个月。 | ||||||
1.3 | 贵州采集 | 5 人 /年 | 12 | 贵州采集点 5 个(辣椒城、新舟、绥阳、龙坪、喇叭),每个采集点 1 人,一年 12 个月。 | ||||||
1.4 | 数据 初筛 | 1 人 /年 | 12 | 一个人负责每天的数据收集和初筛工 作,全年 12 个月 | ||||||
2 | 指数计算与维护 | |||||||||
2.1 | 产业实地 调研 | 次 /年 | 11 | 年度内前往遵义、河南、山东等省辣椒主产地 11 个市场开展调研,调研生产 种植和供给情况。 | ||||||
2.2 | 产业跟踪调研 | 次 /季 | 4 | 通过互联网问卷,面向遵义、河南、山东、河北等辣椒主产地跟踪了解产业基本面、交易情绪、库存变化等数据,频率每月至少一次,每次问卷不少于 20 篇。 |
2.3 | 指数技术维护 | 次 /年 | 1 | 收集整理国内辣椒产业每年基础数据 (种植面积、产量、历年均价统计数据),种植端及市场情况摸底,重点品种市场调研。 指数体系和权重优化,指数计算公式和 日常运行结果校验,日常辣椒市场信息监测等。 | ||||||
2.4 | 指数孵化系统维护 | 次 /年 | 1 | 适配开发和年度维护辣椒价格指数孵 化系统维护。包含数据对接系统、数据审核系统、数据分析系统、指数开发、生成、展示;互联网重点数据源(新发地、中国辣椒网等)数据湖工具爬取功能开发维护。新华财经“全国辣椒价格监测系统”展示端效果开发及设计, datav 工具使用等。 | ||||||
2.5 | 指数预测模型 开发 | 次 /年 | 1 | 联合专业机构,建立量化分析模型,探索指数预测功能,从而丰富指数应用场景。 | ||||||
3 | 数据处理 |
3.1 | 数据清洗 | 期 /年 | 45 | 4 名专职维护人员,每个交易日全国及遵义共 11 个市场,8 个干辣椒品种各自 3-4 个等级产品下,每日 3-6 笔交易数据汇总、审核、筛选、结果计算与校 验等工作。预计需清理数据 8 万余条。 | ||||||
3.2 | 报告撰写 | 期 /年 | 45 | 包含周报撰写、审核及修改,年报撰写、审核与修改等。同步发布周报及资讯稿 件。 | ||||||
3.3 | 部委资源使用 | 个 /年 | 1 | 与农业农村部协调指数项目合作,采购部分蔬菜产业研究成果,对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及大商所等部委、机 构。 | ||||||
4 | 信息发布推广 | |||||||||
4.1 | 指数发布 会 | 次 /年 | 1 | 每年在辣博会等重要节点,或者单独在贵阳或北京举办指数发布会,租用布置 会场,邀请领导、专家和媒体参会等。 | ||||||
4.2 | 文字信息推广 | 年 | 1 | 指数报告及周报持续发布在财经媒体、门户综合媒体及专业媒体传播。全年包括但不限于:第一财经、腾讯财经、新浪财经等财经媒体;经济日报、光明网、 和讯网、消费日报等综合媒体;农民日 |
报、中国农业经济报等专业媒体。指数发布在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官网、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官网,中国金融信息网、新华财经客户端、贵州省农业农 村厅官网进行展示。 | ||||||||||
5 | 传播平台运维 | |||||||||
5.1 | 网站页面维护 | 年 | 1 | 年度维护和适配修改指数在新华财经专业终端、移动终端及中国金融信息网进行专有页面发布;专用后台数据库搭 建。 | ||||||
6 | 专家资源 | |||||||||
6.1 | 产业研讨会 | 人 /次 | 10 | 年度召开指数及产业专家论证会,邀请农业农村部、中国农科院等机构专家,以及辣椒行业的研究机构、从业大户、批发市场管理方等到会,研讨产业发展形势,并对指数建设方向提出合理建 议。 | ||||||
6.2 | 法务与技术咨 询 | 次 /年 | 1 | 主要用于项目运维期间,支付外部技术专家咨询费用(后台系统开发及运维),以及为确保控制法律风险支付的法务 咨询费用。 |
7 | 信息发布 | |||||||||
7.1 | 国家平台信息 发布 | 年 | 1 | 发挥国家平台和渠道优势,做好贵州省辣椒产业信息发布工作,每年信息发布不少于 12 次。 | ||||||
7.2 | 新媒体发 布 | 年 | 2 | 每年围绕贵州辣椒产业、辣椒指数,制作小视频,在新媒体平台进行发布。每 年小视频制作不少于 2 次。 | ||||||
7.3 | 信息发布 | 年 | 1 | 利用主流媒体平台进行贵州辣椒产业的信息发布工作,每年信息发布不少于 12 次。 | ||||||
8 | 产业研究 | |||||||||
8.1 | 产业深度调研 报告 | 次 /年 | 1 | 中经社将加大贵州辣椒产业的调研力度,每年至少形成 1 篇有影响力的产业研究报告,总结贵州辣椒产业发展经 验,助力贵州辣椒产业高质量发展。 | ||||||
附件 2 根据辣椒指数特征,在以下 109 家平台中选不少于 30 家进行发布。 | ||||||||||
序号 | 媒体类别 | 媒体名称 | 备注 | |||||||
1 | 电视台 | 北京电视台 | 内容需审核 |
2 | 电视台 | 第一财经 | 内容需审核 | ||||||
3 | 电视台 | 旅游卫视 | 内容需审核 | ||||||
4 | 电台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 内容需审核 | ||||||
5 | 电台 | 北京电台 | 内容需审核 | ||||||
6 | 中央党政 | 人民网 | 网文 | ||||||
7 | 中央党政 | 新华网 | 网文 | ||||||
8 | 中央党政 | 中新网 | 网文 | ||||||
9 | 中央党政 | 光明日报 APP | 客户端 | ||||||
10 | 中央党政 | 经济日报 APP | 客户端 | ||||||
11 | 中央党政 | 环球时报 APP | 客户端 | ||||||
12 | 中央党政 | 经济参考报 | 网文 | ||||||
13 | 中央党政 | 中国青年报 | 客户端/网文 | ||||||
14 | 中央党政 | 中国证券报 | 网文 | ||||||
15 | 中央党政 | 中国经济周刊 | 网文 | ||||||
16 | 中央党政 | 光明网 | 网文 | ||||||
17 | 中央党政 | 央广网 | 网文 | ||||||
18 | 中央党政 | 中国网 | 网文 | ||||||
19 | 中央党政 | 国际在线 | 网文 | ||||||
20 | 中央党政 | 中国日报网 | 网文 | ||||||
21 | 中央党政 | 环球网 | 网文 | ||||||
22 | 中央党政 | 人民日报海外网 | 网文 |
23 | 中央党政 | 中国经济网 | 网文 | ||||||
24 | 中央党政 | 中国青年网 | 网文 | ||||||
25 | 核心门户 | 凤凰网 | 网文 | ||||||
26 | 核心门户 | 搜狐 | 网文 | ||||||
27 | 核心门户 | 网易 | 网文 | ||||||
28 | 核心门户 | 新浪 | 网文 | ||||||
29 | 核心门户 | 腾讯 | 网文 | ||||||
30 | 综合 | 北青网 | 网文 | ||||||
31 | 综合 | 千龙网 | 网文 | ||||||
32 | 财经 | 21 世纪经济报道 | 客户端/网文 | ||||||
33 | 财经 | 金融时报 | 网文 | ||||||
34 | 财经 | 经济观察报 | 网文 | ||||||
35 | 财经证券 | 上海证券报 | 网文 | ||||||
36 | 财经证券 | 证券时报 | 网文 | ||||||
37 | 财经证券 | 证券日报 | 网文 | ||||||
38 | 财经 | 和讯网 | 网文 | ||||||
39 | 财经 | 金融界 | 网文 | ||||||
40 | 财经 | 财经网 | 网文 | ||||||
41 | 财经 | 中金在线 | 网文 | ||||||
42 | 财经 | 证券之星 | 网文 | ||||||
43 | 财经 | 经济网 | 网文 |
44 | 财经 | 中国产经新闻 | 网文 | ||||||
45 | 财经 | 中国经济时报 | 网文 | ||||||
46 | 财经 | 中国经济导报 | 网文 | ||||||
47 | 财经 | 中华工商时报 | 网文 | ||||||
48 | 财经 | 国际商报 | 网文 | ||||||
49 | 财经 | 中国商报 | 网文 | ||||||
50 | 北京都市 | 新京报 | 客户端/网文 | ||||||
51 | 北京都市 | 北京晚报 | 网文 | ||||||
52 | 北京都市 | 北京日报 | 客户端/网文 | ||||||
53 | 北京都市 | 北京商报 | 网文 | ||||||
54 | 北京都市 | 北京青年报 | 客户端/网文 | ||||||
55 | 新媒体 | 人民日报新媒体 | 客户端 | ||||||
56 | 新媒体 | 中新社-中新经纬 | 客户端 | ||||||
57 | 新媒体 | 36 氪 | 网文 | ||||||
58 | 新媒体 | 澎湃 | 网文 | ||||||
59 | 新媒体 | 封面新闻 | 网文 | ||||||
60 | 新媒体 | 界面 | 网文 | ||||||
61 | 新媒体 | 钛媒体 | 网文 | ||||||
62 | 能源 | 中国能源报 | 客户端/网文 | ||||||
63 | 能源 | 太阳能杂志 | 公众号/网文 | ||||||
64 | 能源 | 中国煤炭报 | 客户端/网文 |
65 | 行业 | 中国工业报 | 客户端/网文 | ||||||
66 | 行业 | 工人日报 | 客户端/网文 | ||||||
67 | 行业 | 劳动午报 | 客户端/网文 | ||||||
68 | 行业 | 中国化工报 | 客户端/网文 | ||||||
69 | 行业 | 中国环境报 | 客户端/网文 | ||||||
70 | 行业 | 中国电力报 | 客户端/网文 | ||||||
71 | 农业 | 农民日报 | 网文 | ||||||
72 | 农业 | 农博网 | 网文 | ||||||
73 | 旅游 | 中国旅游报 | 网文 | ||||||
74 | 旅游 | 国家旅游地理网 | 网文 | ||||||
75 | 旅游 | 大众新闻网-旅游 | 网文 | ||||||
76 | 旅游 | 东南网-旅游 | 网文 | ||||||
77 | 旅游 | 慧聪-旅游 | 网文 | ||||||
78 | 旅游 | 中国旅游网 | 网文 | ||||||
79 | 旅游 | 中国航空旅游网 | 网文 | ||||||
80 | 中央党政 | 科技日报 | 网文 | ||||||
81 | 中央党政 | 人民政协报 | 网文 | ||||||
82 | 中央党政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网文 | ||||||
83 | 中央党政 | 中国科学报 | 网文 | ||||||
84 | 中央党政 | 中国xx技术产业 导报 | 网文 |
85 | 中央党政 | 中国消费者报 | 网文 | ||||||
86 | 中央党政 | 中国企业报 | 网文 | ||||||
87 | 中央党政 | 未来网 | 网文 | ||||||
88 | 中央党政 | 中国周刊 | 网文 | ||||||
89 | 中央党政 | 人民交通网 | 网文 | ||||||
90 | 中央党政 |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 网 | 网文 | ||||||
91 | 中央党政 | 中国贸易新闻报 | 网文 | ||||||
92 | 中央党政 | 消费日报 | 网文 | ||||||
93 | 中央党政 | 中国联合商报 | 网文 | ||||||
94 | 行业 | 中国税务报 | 网文 | ||||||
95 | 财经 | 中国财经时报网 | 网文 | ||||||
96 | 门户 | 21CN | 网文 | ||||||
97 | 门户 | XXX | 网文 | ||||||
98 | 门户 | 中华网 | 网文 | ||||||
99 | 财经 | 企业观察报 | 网文 | ||||||
100 | 财经 | 中国财经观察网 | 网文 | ||||||
101 | 财经 | 中国财经网 | 网文 | ||||||
102 | 地方门户 | 东方今报 | 网文 | ||||||
103 | 地方门户 | 齐鲁晚报 | 网文 | ||||||
104 | 地方门户 | 上海热线 | 网文 |
105 | 地方门户 | 东方网 | 网文 | ||||||
106 | 地方门户 | 南方网 | 网文 | ||||||
107 | 地方门户 | 北方网 | 网文 | ||||||
108 | 地方门户 | 深圳热线 | 网文 | ||||||
109 | 地方门户 | 广州热线 | 网文 | ||||||
商务部分响应表 | |||||||||
序号 | 采购文件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商务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
1 | 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12 个月。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2 | 二、验收标准 1.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 2.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合同要求。 | ||||||||
3 | 三、付款方式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70%,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10 日内向乙方支付 |
合同金额的 30%。 | ||||
4 | 四、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 |||
5 |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采购人提供的资料文件,成交供应商具有保密责任和义务。 2、供应商须承诺,采购人具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调整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的权利,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工作,完全满足采购人的实际要求。调整后的内容将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原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供应商须承诺,若中标,将做好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工作安排。为本项目相关人员购买商业保险,若发生安全事故及其他任何事故,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4、供应商须承诺,传播确保积极正面,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活动和服务内容,完全满足,全部推广必须经过采购人审议,方可进行。 5、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实施而引用、收集其他文 |
件的知识产权费用和法律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6、供应商须承诺,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7、供应商须承诺,完全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若在实施过程中不满足相关要求的,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财政部门备案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须承诺,在本次采购中对所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发现供应商使用虚假、伪造的资料参与本次采购,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与经济 赔偿。 |
注:1.响应文件服务响应内容、响应文件商务响应内容应参照磋商文件服务及商务要求具体内容逐条响应填写;
2.偏离情况根据具体响应内容,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填写正偏离,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填写负偏离,对磋商要求完全响应没有正负偏离的填写无偏离。
投标供应商:(公章)XXXXXXX 有限公司 2022 年 月 日
1.同类或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合同主要服务内容 | 合同金额 | 供应商负 责人 | 采购方式 | 合同签订时间 | 采购人评价意见 |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供应商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采购人名称) 的 (项目名称、品目编号及名称)的投标,并慎重作出如下声明承诺:
一、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 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
第七十三条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三、财政部 87 号令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四、政府采购针对供应商投标行为的其他规定
我公司声明承诺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投标活动,严格遵守以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对供应商投标行为的规定,如声明承诺不实,将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盖章)日期:年 月 日
(六)优惠性政策情况
投标报价符合优惠性政策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优惠性政府名称 | 投标供应商享受 优惠政策的情况说明 | 信息数据来源 |
1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来源于响应文件部分,第页,佐证材料 | |
其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已规定享受 | |||
的其他优惠政策……(如《政府采购 | |||
2 | 实施条例》第六条:扶持不发达地区 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策)【可根据竞 | 来源于响应文件部分, 第页,佐证材料 | |
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和要求自行添 | |||
加】 |
投标供应商:(公章)XXXXXXX 有限公司
2022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日期:
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