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10000000230814130904-00037077预算编号:0023-W00040921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高深宽比反应离子刻蚀设备
项目编号:310000000230814130904-00037077预算编号:0023-W00040921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TC23A380)
采 购 人:上海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投 标 邀 请 书
日 期: 2023 年 10 月 9 日
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上海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 委托, 就高深宽比反应离子刻蚀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TC23A380
2.预算编号:0023-W00040921
3.项目名称:高深宽比反应离子刻蚀设备
4.简要技术参数: 刻蚀腔室本底真空: < 0.5 mTorr(详见第五章招标要求)
5.数量: 1 套
6.预算金额:人民币 550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550 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则废标。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 8.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合同履行期限: 同交货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强制/优先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本次招标为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认证证书)及成功注册“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
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相关证明( 相应网页截图)。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被列入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或 在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4)本项目不允许采购《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 年版)》内涉及的项目;
5)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6)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2023-10-09 起至 2023-10-16 截止,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59(北京时间),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xxx.xxxx.xx.xxx.xx) 在网上招标系统中报名。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供应商可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需纸质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代理机构购买(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将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 文 件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 含 被 授 权 代 表 身 份 证 ) 发 送 至 邮 箱 xxxxxxx_xxxxxx@000.xxx、xxxxxxxxxxx@xxxx.xx。
四、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3-10-30 10:00:00(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保证金凭证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五、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3-10-30 10:0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xxxxxxx 0000 x X x 0 xxxx
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请供应商代表持数字证书( CA 证书)、笔记本电脑(能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和使用 CA 证书)、投标文件 6 份(纸质文件 1正 5 副),电子版本( U 盘) 1 份并密封,参加开标。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大学
地 址:xxxxxxxxx 00 x联 系 人:xxx
邮 编: 200444
电 话: 021-66135586
技术联系人:x老师
电 话: 13122732736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 0000 x X x 0 x
邮 编:200070
联 系 人: xxx、xxx
邮 箱:xxxxxxx_xxxxxx@000.xxx、xxxxxxxxxxx@xxxx.xxx 话:021-66275357、021-66279718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 条款号 | 编 列 内 容 |
1 | 1.1 | 项目名称:高深宽比反应离子刻蚀设备预算编号:0023-W00040921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TC23A380 |
2 | 1.2 | 项目内容:高深宽比反应离子刻蚀设备采购 |
3 | 10.1 | 投标保证金金额:82500元(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账至代理机构,并在网上录入保证金递交信息)。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效。 |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0 10:00:00(北京时间) | ||
4 | 11.1 | 开标地点:xxxxxxx0000xXx0xxxx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数字证书(CA证书)、笔记本电脑(能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和 |
17.1 | 使用CA证书)、投标文件(6份,电子版本(U盘)1份,需保证与网上上传文件一致 | |
参加开标。 | ||
5 | 11.1 |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 |
6 | 18.7.2 |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工业 |
7 | 18.8 | 核心产品:无 |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 | ||
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 ||
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 | ||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 | ||
政策功能 | 重复享受政策。 | |
(2)中小企业:按照国家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 ||
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中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小型企业, | ||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政策功能 | a)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b)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无评审价格的优惠扣除。 c)若小(微)企业与其他规模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 d)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 e)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f)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g)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 |
(3)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
//xxx.xxxx.xxx.xx/)为节能清单公告媒体。投标产品若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财政部、发改委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的扫描件(请用醒目标记,标识出所投型号)。 |
政策功能 | (5)鼓励环保政策:按照财政部、环保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要求,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中国政府 采 购 网 ( xxxx://xxx.xxxx.xxx.xx/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网 (xxxx://xxx.xxxx.xxx.xx/)、中国绿色采购网(xxxx://xxx.xxxx.xx/)为清单的公告媒体。对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的产品,同时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单项节能认证的产品。投标产品若为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该产品所在页的扫描件(请用醒目标记, 标识出所投型号)。 |
(6)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若招标需求中有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人应选用正式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除外),且投标产品规格、型号应和清单内所列的规格型号完全一致。一旦中标,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严格执行,采购人和监理工程师对节 能、环境标志材料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 |
(7)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所投产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目录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最新一期)中该产品所在页的原件扫描件(用记号笔标识认证型号)。 | |
中标服务费: | |
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必须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 5 个日历日之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按其 63%收取。 注:最低不少于 2500 元。 中标服务费银行及账号: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 名: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虹桥支行帐 号:0208014210004789 |
电子投标特别提醒 | ||
1 | 注册登记与安全认证 | (1)为确保电子采购平台数据的合法、有效和安全,各参与主体均应在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登记并获得账号和密码。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还应根据《上海市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向本市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申请用于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 (2)使用电子采购平台采购的项目恕不接受电子采购平台以外其他形式的投标。 |
2 | 采购文件澄清、补充与修改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与修改,澄清、补充与修改的文件应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公告,并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发送至已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已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
3 | 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上传 | (1)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应使用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已完成的投标文件的彩色扫描文件,并在网上投标系统中采用 PDF 格式上传所有资料,文件格式参考采购文件有关格式。 (3)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商务文书和法律文书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时提供。否则,视作投标供应商放弃潜在中标资格并对该投标供应商进行调查,有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供应商和电子采购平台应分别对投标文件实施加密。在投标截止前,供应商通过投标工具使用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再经过电子采购平台加密保存。 (5)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能加密而致投标文件在开标前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
4 | 投标保证金 |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投标系统中录入缴纳保证金信息,并把必填项维护完成后,点击“提交”。 需要缴纳保证金的项目若因供应商线上未录入缴纳保证金信息,而导致投标被拒绝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
5 | 网上投标 | (1)登入招投标系统:投标供应商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CA 证书)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投标系统。 (2)填写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在“网上投标”栏目内选择要参与的投标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投标系统和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网上投标内容。对于有多个包件的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要参与的包件进行投标。投标供应商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填写内容加密后上传到投标系统。 (3)正式投标:投标供应商填写好所有投标内容后,须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在网上投标系统中递交投标文件,并下载投标回执。对于有多个包件的招标项目,需要对每个包件分别进行投标。 |
6 | 投标签收 | 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须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投标签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投标签收。投标人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投标失败。 对已完成上传投标的项目进行撤销或重新修改,在“投标管理”菜单中点击左侧导航“已完成投标”内,勾选当前项目的所有包且状态为待签收,点击“撤销”按钮,并进行确认即可。 投标状态为【签收成功】,须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撤销签收 后,再进行撤标操作。 |
7 | 投标截止 | (1)投标截止后电子采购平台不再接受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与开标的时间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 |
8 | 开标 | (1)参加开标会议。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网上投标文件提交后,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携带要求的材料及设备(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纸质投标文件等)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在电子采购平台开标规定时间内,未在投标网页上完成签到的,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 (4)开标时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仅以开标系统显示为准,此时不寻求不考虑其他外部证据,诸如上传遇阻,格式不符,系统故障等原因。 (5)开标时若发生影响正常开标的系统故障,开标会延后,项目再次开标时间,另行公告或通知。 |
9 | 投标文件解密 | (1)投标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能将其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
10 | 开标记录的确认 | (1)投标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 (2)投标供应商应及时检查开标记录表的数据是否与其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一致,并作出确认。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投标供应商发现开标记录表与其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数据不一致的,应及时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更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核实开标记录表与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 |
11 | 其他 | (1)本项目按规定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标系统)实施招标,投标供应商须按照该系统的设置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电子投标。 (2)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本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a)因电子采购平台由市财政局建设、维护和管理,故电子招标系统发生技术故障或遭受网络攻击对项目所产生的影响; b)本采购代理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电子招标系统中的不当操作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 c)电子招标系统的程序设置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 d)其他无法预计或不可抗拒的因素。 (3)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视作同意上述免责内容。 |
12 | 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帮助电话 | 95763 |
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 项
1.2 项目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要求。
1.3 服务区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 项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4 合格的投标人: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供应商资格要求”。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 招标文件由目录所列内容和根据本须知第 5 条和第 6 条所发出的澄清和修改等组
成,当所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以前按投标邀请书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文书原件、传真或法律认定的其他形式,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时间 5 日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通知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xxxxxxx 0000 x X x 0 x邮 编:200070
电 话:021-66275357、021-66279718
联 系 人:xxx、xxx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 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补充、修改或者更正、澄清一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6.3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公制。
8.投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格式的,请按照附件的格式填写)
8.1 商务文件,包括报价一览表、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商务偏离表等其他商务部分内容。
8.1.1 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8.1.2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保证书;
(3)分项报价表(如有分项内容);
(4)最新检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投标时须提供)及委托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
(8)资格声明函;
(9)供应商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
(10)反映供应商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有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但未在上述注明的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1.3 商务偏离表
8.2 技术文件: (1)技术偏离表;
(2)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可以是文字资料、电子文本、图纸和数据; (3)完成本项目的设备、人员配置情况;
(4)项目进度保证措施; (5)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6)项目实施方案(含工作方案、质量控制、效果评估等); (7)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9.投标报价
9.1 报价应为一次性人民币含税价(元),应包括投标人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
9.2 投标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3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9.4 投标报价表中的所报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9.5 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或被宣布为废标。
10.投标保证金
10.1 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 项所规定数额、时限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凭据的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10.2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采购人将拒绝其他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10.3 未按上述规定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请在收到《招标结果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资金占用费;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按流程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0.5 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拒绝按本须知第 9.3 条修正报价的;
(3)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费用的; (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11.投标有效期
11.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 项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 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的时间短的应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
11.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2.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2.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五份副本。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在签字盖章扫描后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
12.2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12.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在修改错漏处签字或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递交
13.1 投标人须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安装“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投标工具”,使用该工具完成投标文件录入、投标、投标文件加密等内容的操作。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保证金凭证上传至“ 上海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
13.2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 6 份(纸质文件 1 正 5 副)、电子版本(U盘)1 份并密封(纸质文件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文件内容一致)。
13.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3.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需双面打印、胶装成册
(2)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
(3)在外层包装上具有下列识别标志:
A、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B、响应人的名称与地址,并加盖公章
C、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能启封
14.投标截止日期
14.1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4.2 推迟投标截止日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延期公告。
14.3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交的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15.迟到的投标文件
15.1 按照第 14 条规定,采购人将拒绝在投标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和时间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 项中所规定的地点和时间。
16.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16.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16.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6.3 根据本须知第 10.5 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17.开标
17.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17.2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投标人没有本项目要求的、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的; (3)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投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4)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未能提供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
(6)满足招标文件中加*项要求;
(7)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7.3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若无财政针对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批复,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若为进口产品,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07〕119 号)精神,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所谓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
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8.评标
18.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8.2 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采购人及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更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一经核实,其投标将被宣布为废标,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3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18.4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18.5 采购人将根据本次招标项目的性质和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18.6 评标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合法、保密”原则;
18.7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8.7.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18.7.2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划分标准,如投标人为小型或者微型企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请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给予该投标人投标总价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
若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服务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服务合同,以此类推。
18.8 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8.8.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
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18.8.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9.中标条件
19.1 投标文件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评标总得分最高。
20.投标文件的澄清
20.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对投标人进行技术质疑、询问、澄清,或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或要求投标人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有关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六、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21.定标
21.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1.2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2.中标通知
22.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
23.合同签订方式
23.1 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服务合同的,采购人可与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此种情况下,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与本须知的所有规定相一致。
23.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签订合同内容的依据。
*23.3 付款方式:银行保函。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在银行办理合同总额 80%的押金担保手续,甲方收到合同总额 80%的银行保函后,向乙方支付 100%货款。其中合同总额 50%的银行保函在货到后退还乙方,合同总额 30%的银行保函在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退还乙方。
注:保函申请人(供应商)在办理银行保函时必须列明并知晓以下内容:
1、保函开立银行在此保证并约束本行及其后继者,如保函申请人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约定或单方面终止合同(以下简称“违约”),在收到上海大学的书面索赔通知及保函正本后 _个工作日内,按索赔通知要求的方式和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_%支付到上海大学。本保函见索即付,索赔通知书应包括声明保函申请人违约的索赔事由、索赔金额、赔付方式等内容,并由上海大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上海大学无需提供其他证明保函申请人违约的任何证明或证据。
2、保函申请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以下简称“履约延误”),保函申请人须在银行保函履约到期日前 个工作日内完成保函延期或保函重开手续。
3、银行保函有效期按照以下 方式确定:
(1)银行保函是 1 张合同总价 80%额度的保函,有效期至 交货期+60 日(日期)止。
(2)银行保函是 2 张保函,50%合同总价的保函有效期至 交货期(日期)止;30%合同总价的保函有效期至交货期+60 日(日期)止。
24.合同书不可分割之部分
24.1 招标文件;
24.2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
24.3 中标通知书;
24.4 合同书附件。
25.其他
25.1 其他内容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
第三章 上海政府采购网合同范本
合同各方:
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 话] |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
1.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货物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交货地点、时间
2.1 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 交货地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_1]指定地点
2.3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具体以乙方响应文件为准)
2.4 交货状态: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5 合同有效期:[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出售的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3.3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甲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所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所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包装要求
5.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5.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6.验收
6.1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
6.2 甲方可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
(1)甲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甲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 6.1 款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
(2)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由甲方邀请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参加验收的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
8.伴随服务
8.1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8.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8.3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9.质量保证
9.1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 730 日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9.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9.3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如有)
14.1 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退还乙方。
14.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仲裁,仲裁应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
15.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6.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 16.1 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3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叁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1 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 |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2]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机构
评标机构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组成。二、评标原则
评标将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
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
3.评标只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
据。
三、评标纪律
1.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2.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
3.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
它人员泄露;
4.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
5.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6.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
7.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
8.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四、评标目的
评标工作的目的: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是否相符;是否已提供了必备的资料、文件、证书,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评标程序和评标方法推荐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五、评标程序
评标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符合性评审、综合评分、评标报告的程序进行。
六、评标办法及打分细则
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
(一) 资格符合性评审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不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评审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只有对符合性评审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初步评审。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被认为响应的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在需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符合性评审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将不进入综合评
分:
(1)投标人具有本项目要求的、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的; (3)投标人报价唯一;
(4)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则该投标人需提供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
(6)满足招标文件中加*项要求;
(7)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性审查表
磋商文件要求 | 检查内容 | 审查结论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最新检审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通过通过 | □不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 □通过通过 | □不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主要技术人员、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能力等。 | □通过通过 | □不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 □通过通过 | □不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书面声明。 | □通过通过 | □不 |
6.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相关证明(相应网页截图)。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信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 名 单 或 在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提供相关证明。 | □通过通过 | □不 |
7.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通过通过 | □不 | |
8.本项目不允许采购《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 年版)》内涉及的项目; | □通过通过 | □不 | |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通过通过 | □不 |
(二)详细评审
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在计算平均分值,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评分标准
一、详细评分表
序号 | 评标要素 | 满分分值 | 主要评审内容 |
序号 | 评标要素 | 满分分值 | 主要评审内容 |
1 | 价格 | 30 | 以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的评标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 |
2 | 业绩 | 5 | 投标人 2020 年至今的同类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须附合同关键页(含供货内容、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页)。每提供完整一份得 1 分,最高得 5 分。 |
3 | 技术指标 | 28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能完全满足技术指标要求得满分 28 分。如设备参数及技术规格低于招标文 件要求,即为负偏离。每有一项一般参数负偏离扣 2 分,带 “▲”的重要技术参数负偏离扣 3 分。 标记▲的重要技术参数,需提供检测报告、产品技术参数说明书或技术规格书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 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负偏离处理。此项扣完为止。 |
4 | 技术方案 | 8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方案,包括产品的质量、性能、先进程度、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以及其他重要特性等。 方案详细完整,整体能优于项目需求,得 7-8 分;与本项目 整体匹配性较强、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5-6 分;方案较完 整,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 3-4 分;方案较简单或有缺漏, 得 1-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5 | 项目实施方案 | 8 | 投标人提供工作计划进度及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产品供货、安装及成品保护、项目实施质量控制是否完善等。 工作计划完整、可行,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合理完善的得 6-8 分;有工作计划,方案基本合理的得 3-5 分;工作计划可行 性一般,实施方案较简单或有缺漏得 1-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6 | 常见问题的处置办法、或其他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的可行性 | 4 | 常见问题、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有详细丰富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得 4 分,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较好得 2-3 分,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较简单得 1 分,未提供得 0 分。 |
7 | 售后服务 | 6 | 是否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完备的服务团队、完备的备品备件体系和可靠的保修服务及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 售后服务有针对性,且提供了易损品备件清单,方案合理完善、服务响应时间快速的得 5-6 分;有售后服务,方案基本 合理、服务响应时间较快的得 3-4 分;售后服务无针对性, 方案一般的得 1-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8 | 项目人员配置 | 6 | 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投入是否满足本项目需要,人员配置是否合理,人员素质、管理和技术能力、经验、人员来源及人员管理、培训、考核和激励等机制情况。较好得 5-6 分, 一般得 3-4 分,对于完成本项目有明显不足的得 1-2 分。不 提供不得分。 |
9 | 培训安排 | 5 | 对买方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方案及计划等方面综合评分。有详细的培训大纲(包括培训内容和课时安排、专业人员配备),可操作性强得 4-5 分,方案较详细,可操作性较强得 2-3 分,方案粗略,可操作性一般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扣除 10%后参与评审。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如既是小微企业又是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只给予 10%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二、推荐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方案的评标得分进行排序,推荐名列前三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并按评标得分的高低标明排名顺序,最终推荐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若中标人最终无法完成该项目,或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招标。
注:当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方案的综合得分相等时,则按经核准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当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方案的综合得分及其经核准的投标报价均相等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主要技术指标的优劣作出排序。
三、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和建议推荐中标人名单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第五章 招标要求
上海大学高深宽比反应离子刻蚀设备招标要求
高深宽比反应离子刻蚀设备包含深硅刻蚀模块和介质刻蚀模块。
1.1 深硅刻蚀模块硬件指标
1.1.1 该设备至少包含深硅工艺模块、射频模块、ESC 模块、干泵、Chiller、电源柜、传输平台、工具手册等部件。
1.1.2 送样腔(Load Lock):支持 8 英寸晶圆的手动放片,自动传输
1.1.3 刻蚀腔室本底真空: < 0.5 mTorr
1.1.4 刻蚀腔室漏率: < 1 mTorr/min
1.1.5 刻蚀腔室控压范围:不小于 2 至 250 mTorr
1.1.6 卡盘尺寸: 8 英寸静电卡盘
1.1.7 适用硅片尺寸:4 英寸、6 英寸、8 英寸及 Coupon 兼容尺寸
1.1.8 Chiller 控温范围:不小于-20~40 ℃,控温精度不大于±0.5 ℃
1.1.9 ▲上射频源数量≥2,频率 13.56 MHz,功率≥2800 W
1.1.10 ▲下射频频率 400 kHz,功率≥300 W,具备脉冲功能,支持频率 1000 Hz,占空比 20%-80%设置
1.1.11 电极匹配稳定时间<3 s,上电极匹配精度不大于±1%设定值或不大于±5 W;下电极匹配精度不大于±10%设定值
1.1.12 ▲每路气体配置独立 MFC 控制,配置≥8 路工艺气体,气体流量≥500 sccm
1.1.13 ▲具备中心和边缘进气功能,同时配置快速切换阀配置,响应时间≤300 ms
1.1.14 分子泵≥1 台,抽速≥ 2200 L/s,干泵≥1 台,抽速≥ 500 m3/Hr
1.1.15 刻蚀腔室控温:室温到 100 ℃
1.2 深硅刻蚀模块工艺指标
1.2.1 ▲针对 Trench 工艺,开口率≤20%,线宽:2 µm,刻蚀深度≥60 µm,刻蚀速率≥3 µm/min,硅与光刻胶的刻蚀速率选择比≥30:1,刻蚀角度 90±0.5°,侧壁粗糙度
≤100 nm,8 英寸晶圆刻蚀深度均匀性≤±3%
1.2.2 ▲针对 Cavity 工艺,开口率≤20%,线宽:600-1000 µm,刻蚀深度≥200 µm,刻蚀速率≥7 µm /min,硅与光刻胶的刻蚀速率选择比≥50:1,刻蚀角度 90±2°,侧壁粗糙度≤800 nm,8 英寸晶圆刻蚀深度均匀性≤±5%
1.3 介质刻蚀模块硬件指标
1.3.1 该设备至少包含介质刻蚀工艺模块、射频模块、机械卡盘下电极模块、干泵、Chiller、电源柜、传输平台、工具手册等部件
1.3.2 送样腔(Load Lock):支持 8 英寸晶圆的手动放片,自动传输
1.3.3 刻蚀腔室本底真空: < 0.5 mTorr
1.3.4 刻蚀腔室漏率: < 1 mTorr/min
1.3.5 刻蚀腔室控压范围:不小于 3 至 85 mTorr
1.3.6 卡盘尺寸: 8 英寸机械卡盘
1.3.7 ▲适用衬底尺寸:4 英寸、6 英寸、8 英寸及 Coupon 兼容尺寸
1.3.8 ▲ Chiller 控温范围:不小于-20~90 ℃,控温精度不大于±0.5 ℃
1.3.9 ▲上射频频率 13.56 MHz,功率≥3000 W
1.3.10 ▲下射频频率 13.56 MHz,功率≥600 W,具备脉冲功能,并可根据需求进行 Ramp功能的设置
1.3.11 匹配稳定时间<3 s,上电极匹配精度不大于±1%设定值或不大于±5 W;下电极匹配精度不大于±10%设定值
1.3.12 每路气体配置独立 MFC 控制,配置≥8 路工艺气体,气体流量≥200 sccm
1.3.13 ▲刻蚀腔体次级泵:分子泵,抽速≥2200 L/s
1.3.14 ▲刻蚀腔体前级干泵:抽速≥600 m3/Hr
1.3.15 反应腔室控温:室温到 100 ℃
1.4 介质刻蚀模块工艺指标
1.4.1 ▲ 针对薄膜铌酸锂(LNOI)衬底上的铌酸锂(LN)材料刻蚀工艺,刻蚀速率≥50 nm/min,侧壁倾角≥70°;刻蚀均匀性:<±5%(8 寸 EE5),重复性<±3%
1.4.2 ▲针对硅材料刻蚀,刻蚀速率≥500 nm/min,硅与光刻胶的刻蚀速率选择比>3:1,侧壁倾角≥85°,刻蚀均匀性:<±5%(8 英寸 EE5),重复性<±3%;
2、 主机、附件详细清单
2.1 高深宽比反应离子刻蚀设备: 1 套
2.1.1 主机配置:
序号 | 物料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深硅刻蚀工艺模块 | 1 | 套 |
2 | 深硅标准射频配置 | 1 | 套 |
3 | 深硅 ESC 配置-8 英寸 | 1 | 套 |
4 | 深硅 ESC 电源配置 | 1 | 套 |
5 | 深硅腔室和工艺规配置 | 1 | 套 |
6 | 深硅气柜配置 | 1 | 套 |
7 | 介质刻蚀工艺模块 | 1 | 套 |
8 | 介质标准射频配置 | 1 | 套 |
9 | 介质机械卡盘配置-8 英寸 | 1 | 套 |
10 | 介质腔室和工艺规配置 | 1 | 套 |
11 | 介质气柜配置 | 1 | 套 |
2.1.2 附属设备清单:
序号 | 物料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深硅模块电源柜 | 1 | 台 |
2 | 深硅模块变压器 | 1 | 台 |
3 | 深硅模块干泵 | 1 | 台 |
4 | 深硅模块冷冻机 | 1 | 台 |
5 | 介质模块电源柜 | 1 | 台 |
6 | 介质模块变压器 | 1 | 台 |
7 | 介质模块干泵 | 1 | 台 |
8 | 介质模块冷冻机 | 1 | 台 |
9 | 冷却液 | 70 | kg |
3、易损、易耗件清单
3.1 备件清单:
序号 | 物料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深硅模块清洗套件 | 2 | 套 |
2 | 深硅模块随机 Oring | 2 | 套 |
3 | 深硅模块随机工具 | 1 | 套 |
4 | 介质模块清洗套件 | 2 | 套 |
5 | 介质模块随机 Oring | 2 | 套 |
6 | 介质模块随机工具 | 1 | 套 |
标记▲的重要技术参数,需提供检测报告、产品技术参数说明书或技术规格书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负偏离处理。此项扣完为止。
二、设备商务需求
1、 验收条款 (包括验收的指标、验收过程、特殊要求)
(1) 出厂前验收:发运前,中标供应商应就设备的质量、规格、数量按本合同的规定进行准确、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出厂前检测报告》。
(2) 硬件安装验收:自交货之日起 30 日内,中标供应商负责将设备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实验室点位,并完成距离设备点位 2 米范围内的二次配管路安装;中标供应商负责完成设备硬件的安装调试,硬件安装调试结果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双方共同签署《硬件安装验收报告》。
(3) 设备验收:双方共同签署《硬件安装验收报告》后 90 日内,中标供应商完成工艺调试并提交甲方验收。设备验收结果满足了采购人的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同时双方共同签署完毕《设备最终验收报告》后,即视为本合同项下的设备通过了采购人的最终验收。
2、培训方式、要求、计划、大纲等
(1) 设备到货后免费由中标供应商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安装调试,并在调试阶段以及安装调试完成后提供专业的技术培训。
(2)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中标供应商技术人员负责对采购人提供操作技术培训,同时提供相应技术资料,包括维护手册和操作手册(电子版、普通纸质版、无尘纸质版各一套)。提供设备专用维护维修工具一套。
(3) 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客户端的现场培训,培训人员不限。培训内容至少涵盖如下:
甲方现场培训课程
编号 | 阶段 | 课程内容 |
1 | 硬件安装调试阶段 | 设备硬件安装培训,硬件调试培训 |
2 | 硬件验收阶段 | 设备硬件逐项讲解并共同完成设备硬件检测 |
3 | 工艺调试阶段 | 工艺调试方法培训以及软件操作培训 |
4 | 设备试量产阶段 | 设备维护保养讲解及培训 |
(4) 除课程培训外,为了便于甲方掌握设备的使用技巧,中标供应商还为甲方提供详细的培训手册及电子文档,同时对相关刻蚀工艺开发提供免费技术指导。
*3、付款方式
银行保函。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在银行办理合同总额 80%的押金担保手续,甲方收到合同总额 80%的银行保函后,向乙方支付 100%货款。其中合同总额 50%的银行保函在货到后退还乙方,合同总额 30%的银行保函在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退还乙方。
注:保函申请人(供应商)在办理银行保函时必须列明并知晓以下内容:
1、保函开立银行在此保证并约束本行及其后继者,如保函申请人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约定或单方面终止合同(以下简称“违约”),在收到上海大学的书面索赔通知及保函正本后 _个工作日内,按索赔通知要求的方式和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_%支付到上海大学。本保函见索即付,索赔通知书应包括声明保函申请人违约的索赔事由、索赔金额、赔付方式等内容,并由上海大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上海大学无需提供其他证明保函申请人违约的任何证明或证据。
2、保函申请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以下简称“履约延误”),保函申请人须在银行保函履约到期日前 个工作日内完成保函延期或保函重开手续。
3、银行保函有效期按照以下 方式确定:
(1)银行保函是 1 张合同总价 80%额度的保函,有效期至 交货期+60 日(日期)止。
(2)银行保函是 2 张保函,50%合同总价的保函有效期至 交货期(日期)止;30%合同总价的保函有效期至交货期+60 日(日期)止。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
5、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后 730 日。
注:加*项条款必须满足,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第六章 附 件
附: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高深宽比反应离子刻蚀设备
(商务/技术)
投 标 文 件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STC23A380预算编号:0023-W00040921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件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预算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项目名称 | 交货期 | 备注 | 投标总报价(各种设备及其他费用的总 价)(总价、元) |
注: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盖章):
日 期:
附件二: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预算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编号 | 项目内容 | 原产地和制 造商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总价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盖章):
日 期:
附件三:资格性自查表
采购文件要求 | 检查内容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最新检审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通 过 □ 不 通 过 | 投 标 文 件第 页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 □ 通 过 □ 不 通 过 | 投 标 文 件第 页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主要技术人员、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能力等。 | □ 通 过 □ 不 通 过 | 投 标 文 件第 页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 □ 通 过 □ 不 通 过 | 投 标 文 件第 页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书面声明。 | □ 通 过 □ 不 通 过 | 投 标 文 件第 页 |
6.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相关证明(相应网页截图)。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信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提供相关证明。 | □ 通 过 □ 不 通 过 | 投 标 文 件第 页 |
7.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 通 过 □ 不 通 过 | 投 标 文 件第 页 | |
8.本项目不允许采购《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 年版)》内涉及的项目; | □ 通 过 □ 不 通 过 | 投 标 文 件第 页 | |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通 过 □ 不 通 过 | 投 标 文 件第 页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盖章):
日 期:
附件四:投标书
致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招标项目名称)采购的投标邀请(预算编号: ),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商务偏离表等其他商务部分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保证书;
(3)分项报价表(如有分项内容); (4)最新检审合格的营业执照;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投标时须提供)及委托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
(8)资格声明函;
(9)供应商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 (10)反映供应商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有无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11)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但未在上述注明的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商务偏离表四、技术文件: (1)技术偏离表;
(2)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可以是文字资料、电子文本、图纸和数据;
(3)完成本项目的设备、人员配置情况;
(4)项目进度保证措施; (5)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6)项目实施方案(含工作方案、质量控制、效果评估等); (7)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我单位(或公司)同意以下事项:
1.本次招标所投内容为 ,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元);
2.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
3.向贵方提供所有与所投产品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4.如我方投标被接受,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本投标书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开标后 90 日,在此期间本投标书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6.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量保证期满为止,本投标书保持有效。
投标人(盖章):
地 | 址: | 电 | 话: |
邮 | 编: | 传 | 真: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五:投标保证书
致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本 书 作 为 ( 投 标 人 ) 对 ( 预 算 编 号: )的投标邀请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保证。
由 (开户银行名称)提供的 (填投标保证金形式)总额为
(人民币,元)。
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我单位(或公司)将放弃追索保证金的权利: 1.从开标日起到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
2.开标、评标到定标期间发生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
3.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本保证书自开标日起 90 日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证书。
投 标 人(盖章):
开户银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如为法人直接投标时需提供)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如为授权代表投标时需提供)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以公司名义参加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 ( 预算编号: )的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表(签字): 性别: 年龄:部 门: 职务:
授权代表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附件八: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电汇、转账)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银行帐号:
说明:1.上述要素供银行转账及银行汇款方式填写,其他形式可不填。其他方式以现场递交为依据。
2.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附:
粘贴转帐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投标响应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
转账形式交纳。
附件九:业绩清单
(应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序 号 | 项目名称 | 用户名称 | 地点 | 时间 | 用户联系方式 |
(此表可延长)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盖章):
日 期:
附件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工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工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说明:(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十一:资格声明函
资格声明函
致: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项目编号: 包( 组)号: )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响应,提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我方为本次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文件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愿为其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2.我方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上、财务上和运作上完全独立于(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及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3.我方在参加本次投标前 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
5. 。
附相关文件如下: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对所招标货物的经销许可证(若有)复印件。
5. 符合《投标邀请函》第五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盖章):
日 期:
附件十二: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盖章):
日 期:
附件十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十四:提供供应商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
附件十五: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附件十六: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一般商务条款要求 | 是否 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 ||
2.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求。 | ||
3.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 务。 | ||
4. |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起至确定正式中标人止不少于 90 天。 | ||
5. | 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 ||
6. |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 ||
7. |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 ||
8. |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 ||
… | 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 “×”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此表,须包含但不限于此表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盖章):
日 期:
附件十七: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根据招标需求的要求(格式自定)
1. 免费保修期;
2. 应急维修时间安排; 3.维修地点、地址、联系电话及技术服务人员;
4. 维修服务收费标准;
5. 制造商的技术支持;
6. 售后服务承诺; 7,培训计划。
附表: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我公司对售后服务做以下承诺: 1,配备专职的项目经理,项目执行期间若有替换,将派遣具有相同资质的专职人员。
2,项目实施后,对用户进行培训、现场安装及解决问题方案:
3,免费维护服务以及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的时间: 年(时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免费提供软件产品更新升级服务的时间: 年(时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在得到用户通知后,我方将在 小时内派工程师到场,全力协助使设备尽快恢复正常。
6,提供 7x24 小时电话支持服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盖章):
日 期:
附件十八:制造商资格声明
1. 制造商名称及概况:
1.1 制造商名称:
1.2 总部地址 :
传真/电话 : 邮编:
1.3 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1.4 单位性质:
1.5 主要负责人姓名:
1.6 注册资本:
2. 与投标提供货物有关情况:
2.1 关于制造商所提供货物的生产措施及其它情况:
2.1.1 工厂名称和地址:
2.1.2 正在生产的货物:
2.1.3 年生产能力:
2.1.4 职工(雇员)人数:
2.2 制造商不生产而从其它生产厂得到的主要零部件:
外协、外购零、部件名称 | 型号 | 生产厂国别、名称 | 联系方法 |
2.3 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历(最近六个月内)
年限 | 业主 | 产品规格 | 验收日期 | 备注 |
3. 近三年的年营业额:
年度 | 国内(万元) | 出口(万元) | 总额(万元) |
4. 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联系办法:
易损件名称 | 供应商名称和联系办法 |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制造商名称(加盖公章):
制造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九: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致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
我们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制造商所在国家或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指派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贸易公司地址)的 (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第 号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贸易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贸易公司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贸易公司名称: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名称(加盖公章):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贸易公司与制造商的经销协议,符合法律手续且在其有效期内的,可代替此授权函
附件二十:贸易公司(作为代理)资格声明
1.供应商名称及概况:
1.1 供应商名称:
1.2 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1.3 公司性质:
1.4 主要负责人姓名:
1.5 注册资本:
1.6 职工(雇员)人数:
2.近三年的年营业额:
年度 | 国内(万元) | 出口(万元) | 总额(万元) |
3.最近一年内该类投标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用户名称 | 签约日期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备注 |
4.同意为供应商制造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并附有制造商的资格声明
制造商名称地址 | 制造项目和数量 |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贸易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二十一:技术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中对技术的要求 | 投标人对该要求的响应 | 是否偏离 | 说明 |
(此表可延长)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盖章):
日 期:
附件二十二:为完成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在本项目中担任职位 | 曾从事的类似项目 | 专长/所获得资质 证书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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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此表可延长)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盖章):
日 期:
附件二十三:技术方案
(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但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技术方案设计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技术和专业优势。其要点和主要内容为:
(1)技术偏离表;
(2)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可以是文字资料、电子文本、图纸和数据; (3)完成本项目的设备、人员配置情况;
(4)项目进度保证措施;
(5)项目实施方案(含工作方案、质量控制、效果评估等); (6)投标人认为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附件二十四: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公司名称(公章): 时间: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所投标段: | |
交纳保证金时间: 交纳保证金方式(电汇/转账): | |
交纳保证金金额:小写: 大写: | |
退付保证金金额:小写: 大写: | |
退付保证金账号 账户: 账号: 开户银行: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注: 中标公告结束后, 请将此表填写完整后发到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邮箱
(crystal_wxjing@163.com、zhuchangliv@sina.cn),我们会尽快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