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淳安县浪川乡鲍家村麻家湾至黄泥岭
上土地流转
挂
牌
文
件
淳安县浪川乡鲍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辰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目 录
转让(出租)合同....................................-13-
受淳安县浪川乡鲍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现拟对淳安县浪川乡鲍家村麻家湾至黄泥岭上土地经营权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外流转,请各竞买人认真阅读,正确理解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概况
1、挂牌标的:淳安县浪川乡鲍家村麻家湾至黄泥岭上土地经营权流转。
2、挂牌面积:90.02亩,具体范围以挂牌方界定。
3、流转年限:20年。具体流转起止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43年8月31日止。
4、四至范围:东至xxx,南至联欢村,西至鲍家山林,北至鲍家村。。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参加。
三、约定开发时间和内容
1、项目建设要求:主要用于发展农业项目或光伏项目,用途要符合村合作社的规划,经营期间未经同意不得改变用途。
2、建设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启动项目,否则解除合同,所有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9日15:30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淳xxxxxxxxxx000x4楼综合部财务室。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报名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竞买申请书》(须加盖公章);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其他组织形式报名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竞买申请书》(须加盖公章);
②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自然人报名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竞买申请书》(须签名按手印);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五、挂牌竞价活动有关要求
1、挂牌竞价起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时起至2023年12月29日15:30时止。
2、挂牌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15:30时止。
3、现场竞价地址:淳xxxxxxxxxx000xxx000xxx
六、挂牌起始价、竞价增价幅度
挂牌起始价为500元/亩/年,竞价报价以起始价增价方式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为50元/亩/年或50元/亩/年的整倍数。
七、竞价时应提供的资料
1、竞买保证金缴款证明;
2、《竞买报价单》(企业须法人签字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纳指印)。
八、挂牌资料
挂牌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15:30时前到淳安县公共资源网自行下载获取。
八、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大写:xxx整),挂牌竞价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转交至以下账户。
户 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淳安排岭支行
账 户:0000000000000000000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流转标的以现场展示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现场实地踏勘标的。
2、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xxx 00000000000
代理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xxx 00000000000(653258)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xxx 0571-89602028
淳安县浪川乡鲍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辰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受淳安县浪川乡鲍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现拟对淳安县浪川乡鲍家村麻家湾至黄泥岭上土地经营权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外流转,请各竞买人认真阅读以下须知:
一、本次挂牌标的基本概况、挂牌价格,报名对象等相关信息详见“挂牌公告”。
二、报名申请程序
(一)报名申请:申请人必须在2023年12月21日9:00时至2023年12月29日15:30时止的工作时间内,向浙江辰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当面申请,申请文件包括:
1、法人报名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竞买申请书》(须加盖公章);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其他组织形式报名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竞买申请书》(须加盖公章);
②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自然人报名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竞买申请书》(须签名按手印);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二)资格审查
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能取得竞买资格。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特殊情况不能当场确认的,将挂牌截止时间半小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四)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挂牌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结束前以书面方式向浙江辰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淳安县浪川乡鲍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咨询。
本次挂牌活动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活动,挂牌转让的标的物以现场展示或介绍为准,竞买人须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三、竞价规则
(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
(三)竞买人以填写《竞买报价单》方式报价,《竞买报价单》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五)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竞买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竞买报价单》的;
3、《竞买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两个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四、本次挂牌有关时间
1、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时起至2023年12月29日15:30时;
2、挂牌起始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时起;
3、挂牌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15:30时止;
4、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时起至2023年12月29日15:30时止。
5、竞买报价单递交地址:淳xxxxxxxxxx000xxx000x
五、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挂牌起始价为500元/亩/年,竞价报价以起始价增价方式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为50元/亩/年或50元/亩/年的整倍数。
六、挂牌程序
(一)公布挂牌相关信息
公布有关标的情况、起牌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内容。
(二)挂牌竞价
1、挂牌文件发布后,竞买人即可以按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等竞价规则,开始竞价;
2、竞买人根据前一最高报价,以增价方式按报价规则填写《竞买报价单》;
3、挂牌主持人收到《竞买报价单》后,按接收时间填写报价单提交时间,并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
4、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竞价截止
挂牌截止时间由挂牌主持人确认。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
1、挂牌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5:30时止。
2、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3、挂牌主持人报出最后挂牌价格,在5分钟后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主持人宣布挂牌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保留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2)挂牌价格低于保留价的,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
4、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有愿意继续竞价的,则直接转为现场竞价。
七、现场竞价
1、现场竞价地址:淳xxxxxxxxxx000xxx000xxx。
2、现场竞价时间:2023年12月29日15:30时。
3、现场竞价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
(1)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宣布最后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为竞得人。现场竞价中,同一应价或报价而在5分钟后没有人再应价或报价的,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对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现场竞价终止。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应价或出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出让底价者除外。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认竞得人后,淳安县浪川乡鲍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九、竞买保证金
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与淳安县浪川乡鲍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转让(出租)合同》并缴清相关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十、其他有关事项
1、拟成交确认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主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
2、付款方式:租金按1年一付,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付清第一年的租金,其余租金付款时间按合同执行。
3、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启动项目建设,否则由淳安县浪川乡鲍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协商收回。
4.合同生效后,竞得人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必须遵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
5、其他未尽事宜,以提供的《转让(出租)合同》为准。
本须知由浙江辰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心和淳安县浪川乡鲍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解释。
淳安县浪川乡鲍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辰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认真阅读《淳安县浪川乡鲍家村麻家湾至黄泥岭上土地经营权流转》挂牌公告等文件,并经过现场踏勘,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接受《淳安县浪川乡鲍家村麻家湾至黄泥岭上土地经营权流转》挂牌公告等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对所有文件均无异议。我方符合报名要求,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我方现正式申请参与你中心挂牌的“淳安县浪川乡鲍家村麻家湾至黄泥岭上土地经营权流转”挂牌竞买活动,并参与竞买。
我方愿意按挂牌竞买须知等文件规定,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xxx。
若能竞得,我方保证按照《淳安县浪川乡鲍家村麻家湾至黄泥岭上土地经营权流转》挂牌公告和文件规定的条款要求履行全部义务,签订《成交确认书》和《转让(出租)合同》。
若我方在挂牌竞买全部过程中,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和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和承诺。
申 请 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申请日期:2023年 月 日
委 托 人 |
受 托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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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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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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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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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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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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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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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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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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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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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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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身份证( )护照( ) |
证件号码 |
身份证( )护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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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授权 代表本人参加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15时在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的“淳安县浪川乡鲍家村麻家湾至黄泥岭上土地经营权流转”标的竞买,代表本人签订《成交确认书》、《转让(出租)合同》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凭证。 受托人在该挂牌流转过程中所作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凭证,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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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兹证明前述委托书确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亲自签署。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竞买人编号:
标的名称 |
淳安县浪川乡鲍家村麻家湾至黄泥岭上土地经营权流转 |
由 竞 买 人 填 写 |
竞买报价 (年租金) |
人民币(大写): 元/亩/年 ¥ 元/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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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租金按每1年一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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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人 |
名称: (加盖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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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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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报价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由 挂 牌 主 持 人 填 写 |
挂牌主持人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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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具体范围勾图 |
定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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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出租)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转让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____镇(乡)____村____组的_______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让(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转让(出租)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地类 |
面积 |
四 至 界 限 |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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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
南 |
西 |
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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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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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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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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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大写) 亩 (小写) 亩 |
二、转让(出租)期限
土地转让(出租)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让(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转让(出租)价款按下列第__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共______元(大写: )
2.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出租)价款按下列第__种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元);
第二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元);
第三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元);
……
2.一次性支付: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3.有权监督xxxxxx、保护转让(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让(出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5.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6.转让(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让(出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让(出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 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___%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______%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乡人民政府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_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__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